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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指引

网易LOFTER(下称“LOFTER”)是网易公司于2012年3月推出的轻博客产品,汇聚了包括大量知名艺术家在内的国内一线摄影师、绘画师、设计师、主播等创作群体,并吸引了数百万热爱记录、热爱生活的年轻群体。

LOFTER平台为持有符合LOFTER平台登录规则的各类帐号的用户发布且选择公开的内容提供发布服务,LOFTER平台对上述内容不会主动做任何修改或编辑,由内容的发布者或表演者自行承担责任。

网易公司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以及用户权益的保护,如您认为LOFTER平台上有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投诉反馈,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处理。

一、侵权投诉

1、移除请求

权利人如认为LOFTER平台上的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点击此处进行侵权申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投诉请求须包含以下内容:

1.1 权利人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附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个人)。

1.2 权利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侵权投诉通知。

1.3 投诉内容:
(1)投诉的具体理由(如被投诉内容的全部或某些部分侵犯何种权利)及要求。
(2)被投诉内容的完整标题/具体名称和要求删除、断开链接的具体网络地址。

1.4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合法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
(2)被投诉内容的侵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内容构成对权利人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1.5 权利人保证:权利人须保证在投诉请求中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文件皆为真实、有效且合法,并保证愿意承担和赔偿因网易公司、网易关联公司以及LOFTER平台根据其提供的投诉请求及相关材料删除或断开有关侵权链接等处理对网易公司、网易关联公司以及LOFTER平台造成的任何损失。

2、对合法投诉请求的处理

2.1 当收到投诉请求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依法对涉及侵权的内容进行删除或断开链接等处理。若为版权侵权投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在删除或断开链接时,您的通知书将被同时转送被投诉人,如被投诉人提供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将恢复相应内容,并通知您通过法院诉讼等程序解决争议。

2.2 对不符合要求的投诉请求,LOFTER有权在权利人补齐各项材料前暂不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

3、注意事项

3.1 为保证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以及能够尽快处理投诉请求,我们会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届时还请积极配合提供。

3.2 若出现权利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情况时,须提供附有权利人盖章或签名的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3.4 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请将已提起相关程序的证明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在投诉请求中附上,从而有利于工作人员的投诉处理。

二、申诉流程

1、申诉请求

被删除人如认为自己发布或上传的内容未侵犯投诉者的合法权益,可点击此处进行侵权申诉。所提交的申诉请求须包含以下内容:

1.1 申诉人的主体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被删除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单位)、附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个人)。

1.2 申诉人盖章或签署的申诉通知书。

1.3 申诉内容:
(1)不构成侵权的具体理由(如相关内容为申述人自行创作或经有权方授权)。
(2)被删除内容的完整标题/具体名称和具体网络地址,以及被投诉日期等信息。

1.4 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被删除人应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等有效的非侵权举证。

1.5 申诉人保证:被删除人须保证在申诉请求中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文件皆为真实、有效且合法,并保证承担和赔偿因个人提供的申诉请求及相关材料、文件对LOFTER恢复有关内容造成对网易公司、网易关联公司或LOFTER平台的任何损失。

2、对合法申诉请求的处理

2.1 当收到申诉请求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依法对涉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后续处理。

2.2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诉请求,LOFTER有权在被删除人补齐各项材料前暂不采取恢复等相应措施。

3、注意事项

3.1 为保证被删除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以及能够尽快处理申诉请求,我们会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届时还请积极配合提供。

3.2 若出现被删除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情况时,须提供附有被删除人签章或签名的复印件。

三、示范格式及填写说明

您可以在国家版权局网站“法律文书下载”栏目免费下载《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示范格式及填写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示范格式及填写说明。国家版权局网站http://www.nc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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