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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售世界

    世界与我,就像是高山和石子,宇宙和星辰。它太大,我太小。

    平日里没有感受,因为生活的太窄了。身边的东西撑死了算是百年的寿命,总觉得还是触手可及的。努力一下,我也可以活到那个岁数,看看我身边的东西百年后的样子。有时看书,讲历史讲人类,那就追溯回百亿年前。但看书罢了,不过是几行字,也就是带过而已,是没有实感的。

    只有当我踏上了那片寂静的土地,才感受到了时光的攒动。

    说实话,这次的塔斯马尼亚(Tasmania)之旅发生了几件令我不那么愉快的事情。第一,我被蚊子咬的很厉害。塔斯马尼亚的毒物很厉害,蚊子咬的包不仅痒而且疼。我总是努力不去想它挠它,这样还好一些。回家的晚上我就吃了药,没有起效。看来上次对付黄金海岸的蚊子的药对付不了这次的强者。第二,每天都要很早起。因为路途很远,所以必须要早起。每天花很多时间在路上,还没有信号。只有一家电信公司有信号,我朋友戏称此为电信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不过这对我来说算是一件好事,前段时间考试很忙,生物钟混乱,这两天早睡早起,倒是帮我把生物钟调了回来。

    仔细一想,其实除了蚊子,其他的都是好事。这两天的脱节生活甚至让我可以安心关手机不理世事,总算是学会了专心做事。现在我就关了手机在写这篇胡言乱语的游记。

    这次选择了跟团,跟了一个国外的团,算上导游二十五个人。因为有很多的徒步项目,为了安全还是跟了一个。本来我对此很紧张,我并不是不会人际交往,相反我其实挺擅长跟人交流的。但是我算不上个合群的人。跟二十多个陌生人五天都呆在一起,我总是会觉得不太舒服。

    事实证明我确实没有在合群,但是所幸这个团的人都很友好,相处得还是很愉快的。

    导游是个瘦高的澳洲小伙,乍一看瘦瘦的,一脱衣服八块腹肌,吓了我一跳。刚一开始就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我跟我同行的好朋友是在出发前一天到达霍巴特(Hobart)的,说好了早上七点来接我们,于是我们早早起床化妆,提早十分钟在门口等他。等了个十七八分钟都没等到人。其实我在十分钟前就在犹豫要不要去买杯咖啡买个早餐,我早上不吃饭就没力气,什么都干不了。纠结了半天,看到边上的咖啡店开门,考虑了一下打算拔腿奔去,以最快的速度买点东西吃。没走两步,就被一个人拦住,问我们是不是跟团的。他给我们看了一下他的制服,上面写着的团名跟我订的不一样,于是果断地摇了摇头。什么都不如吃饭重要。

    进门点了个南瓜卷饼(pumpkin wrap,带点辣味很好吃)和一杯馥芮白(在澳洲叫flat white,不知道为什么星巴克翻成馥芮白,但是我觉得是个很有韵味的翻译),手机突然响了。一听对方来催,我朋友赶紧跑出去一看。啊,又是你。

    我们三人笑了半天,都觉得有趣又尴尬。然后我为自己跑去买早餐拼命道歉,他为他迟到了拼命道歉,场面又有些可爱的滑稽。上了车才发现迟到不是他的错,他前面已经接了七八个人了,估计搬行李开车的时间加一加,总是有些拖延的。紧接着风风火火地开车去接剩下的人。上车跟边上的人一聊才知道,我们是通过中介网站订的团,中介再委托给另一个专业的旅游公司,所以名字才对不上的。

    有个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背包客旅社,因为它是青蛙元素的,整栋房子都是绿油油的,扎眼的不得了。虽然我不会去住,因为太羞耻了,但是总觉得它很炫。

    我本以为大家都是成群结队出来玩,人边上车我边观察,结果单人出来玩的占了大部分。如果是我一个人出来,应该会玩的很好,但是交不到朋友吧。我还跟朋友讨论了半天,得出结论就是,大家都是社交小能手。我跟朋友都不算社交小能手,所以很是佩服。我跟朋友的故事也很有趣,如果得空会写一写。

    接完了人就正式开始了旅行。

    我很喜欢这次旅行的一个原因是这次的旅行附带了很多小知识,知道了很多塔斯马尼亚独特的历史文化。甚至还知道了有一个诺贝尔奖的得主是受塔斯马尼亚的一种独有的植物所启发,发明了一种治疗烧伤的药物,可以防止感染,只让氧气透过。具体的名字我不记得了,如果有人知道请一定要告诉我。其中最令我难过的是一个小镇的故事,叫女皇镇(Queenstown)。

    那天去了那个地方,我当即用手机记录了下来,链接在此:天然镜像。

    今天听到了一个让我非常难过的故事,是关于塔斯马尼亚的女皇镇。
    它有个很高贵的名字却是个充斥了无奈的地方。曾经这里是矿区,非常有钱非常兴盛,当然也有着同样严重的污染。污染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山林完全破坏掉了,土壤变成石头,而现在有一些干枯的小树苗在上面努力生长。远远望过去大片的山脉都是如此,惨不忍睹。甚至还有几座废弃不用的矿所堆成的山,几乎跟天然山是平行的高度。
    女皇镇坐落在盆地,四面环绕着这样的山。
    这个地方的人们在挖矿作业全面停止了之后,被困在了这里。这是个完完全全为矿业而生的小镇,所有人一开始住在这里都是因为工作。而如今矿业不再,他们还是在这个地方,因为他们无处可去。
    没有人愿意搬到这里来,所以这里的房产并不值钱,也没有市场。即使卖了房子,这笔钱也不够他们在外界存活。简直就是被迫世世代代在这里扎根。
    他们是弃子。
    这个小镇已死。

    这个小镇是死寂的,所幸我们去的其他小镇都有着温暖的气息,宁静祥和。有着好吃的泰式咖喱,让人惊艳的印度茶拿铁(Chai Latte)。那是我最爱的热饮,不能算咖啡,但是可以在那里面加上一份(shot)纯咖啡,英文称之为dirty shot,这个说法是从美国来的,但是澳大利亚也这么用。我跟团里的澳洲小哥都吐槽说我们澳洲为啥要用美国的说法,说不上具体是哪里,但就是觉得有些无奈,有些可笑。

    

    我很喜欢这张玫瑰,它宁静,又有着潮湿的水雾感,所以我叫它氤氲玫瑰。我们去的最后一个小镇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

    还有一个小镇我也非常喜欢。封图就出自那里。那里有一家店,是个杂货铺。其实说杂货铺也不准确,因为它的店名上挂着书店二字。那家店有很多有趣的小玩意,都是老板从世界各地淘来的,里面中国的东西尤其多。有钱币,还有没喝过的老旧罐装啤酒,我本以为只是铝罐,一拿起来才发现是没喝过的。老板非常喜欢上海,听说我俩是上海来的,很高兴的跟我们用流利的中文聊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后又转回了英文。

    老板大概五十来岁,留着大胡子长头发,一看就是放浪不羁的角色设定。店里放着大卫鲍文(David Bowie)的Heroes,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首歌,有兴趣的话可以点开超链接听一下。整个店铺灰扑扑的,进不了一丝阳光,但是席卷而来的人情味让我着迷。还有一种自由的味道。他说他刚从上海回来,淘了很多东西,还在上海教英语。每次去中国,总能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他也因此迷恋着我的国家。这也是我深爱上海深爱中国的原因。

    人生是个很灵活的东西,出来看看多开阔一下思路,说不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独特的活法。很多时候选择很多,不一定要吊死在一个选项上。有些事情是要踏出自己原本的生活才能看到的。拉远和生活的距离,像个第三者一样观察一下自己的生活,我发现有很多的烦恼都太愚蠢了。跟包容一切的大自然相比,我们不仅渺小,而且狭隘。

    这次的重点是徒步。小徒步不算,比较长的有三到四个小时,五天里有三次这样的长时间徒步。跟很多专业的徒步者相比我们非常不专业,我甚至没有穿登山鞋。我总是不喜欢好好看旅游信息,或许是因为跟团已经抹杀了很多神秘感和惊喜,我出门旅游是需要一点计划外的欣喜的。

    第一个是在雨林(rainforest)徒步,道路不难走,还算是平坦。因为是在西面,海风从西边吹来降雨量也就跟着提高,几乎是一整年都在下雨的程度,所以难得有不下雨的时候。导游说他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太阳了。我们去的那天刚好没有下雨,第二天就恢复了原本的变化无常。我们运气好的不得了,导游感叹了一路。虽然没有下雨,但是雨林毕竟是雨林,空气还是很潮湿,地上的泥踩起来软软的,有时候一不注意鞋子就陷下去了。

    第二个徒步是在著名的摇篮山(Cradle Mt),名字简单直接,因为它长得像摇篮——不过老实说,我没看出来摇篮。我好像总是这样,别人能看出来的我看不出来,我看出来的别人看不出来。这次去海边也是,我看到了一块像是狮子躺卧的大石头,可我朋友死活说不是。

    摇篮山的徒步稍微难一些。它是很多山脉组成的,徒步也要穿过很多的山,上上下下的,没有阶梯的地方很多。有些就需要直接爬大石头。我是恐高的,所以纠结了一路到底要不要爬。最后我的好胜心取得了胜利,我还是去了。如果所有人都完成了徒步我却没有,恐高这么一个小小的理由不足以让我说服自己。

    徒步对我来说是有一些难度的,我的脚踝曾经骨折做过手术,现在都有些肿,蹲下的时候弯不到一定角度。确实有些难受,但是我还是坚持了下来。下山的时候比较痛苦,因为必须要往下看,还要看得特别专注。我几乎是喊了一路的太高了,也叫了一路的脚踝不舒服。朋友不太爱户外活动,但是偏偏很喜欢登山。她登山的时候不喜欢说话,而我一累一无聊就喜欢不停的说话,特别话唠。我们俩就一前一后,一静一说,这么到了终点。

    快到终点的时候她才吐槽说我这一路说了好多遍高度和脚踝的问题。

    我有什么办法嘛,我也很害怕啊。

    最后一站去了酒杯湾(Wineglass Bay)。这个地方的得名说起来很残忍,不是因为它的造型很像酒杯,而是因为这里的捕鲸业。当时捕鲸产业发达,死去的鲸数不胜数,因为海水的流向,他们的血最后都会聚集在这里,就像是一杯载着红酒的高脚杯,因此得名。因为百亿年前的地壳运动,这里的岩石有很奇怪的竖条纹路,也算是一个奇观。


    对了,我就是在这里被蚊子疯狂攻击。

    这是最后一天的项目,大家都很累了,我也感觉浑身无力。但是我还是走了下来,不仅如此,我们还是第一个到的,耶。我总是不自觉地走快,就算是肌肉酸疼我也能走得飞快,之后肌肉的疼痛自然席卷而来。我们赶超了一个提早出发的姐姐,她之后到了还感慨了我们的速度。

    除了登山,我们还去了沙滩。也是非常好运气的赶上了难得的好天气,大太阳。虽然有点晒,但却是最适合海边的天气。我不是特别喜欢沙滩和海,外加一个大太阳,更不是我喜欢的了。我一开始只打算拿着ipad坐在边上写点东西,但ipad很快就晒热了,我生怕它受不住,只好收起ipad。

    那片沙滩有很多岩石,我们就跑去爬岩石了。石头千奇百怪的,表面很硬很粗糙,但是寻找地方下脚攀爬的过程非常好玩,我出了一身的汗,就算是做了今天的有氧运动。不得不说,我愿意去爬岩石也是有点好胜心作祟。不过偶尔做做自己不会干的事情也是很不错的体验,下一次就不会再怕了,更是一种扩宽舒适圈的方法。之前提到的像狮子躺卧的大石头就是在这里看到的。

    我们做好了完美的防晒,但是我朋友还是晒伤了,而且晒伤的地方相当好笑——头皮。我笑了她好几天,笑到现在。

    沙滩总共去了三个,一个是上面说过的,还有一个小沙滩(这个我躲在车上没有下去),最后一个是酒杯湾的沙滩。最后一个因为蚊子攻击,我就在那里呆了一会儿就走了。说真的,看过了这么多沙滩,大概用掉了我未来三年分的沙滩需求吧。

    说到沙滩,我们去了一个让我惊叹惊艳的地方。那是一座完全由沙子堆成的山!不仅如此,登到山顶我才发现,上面是很大的一片沙漠!远远望去还能看见海平面,这是我这趟旅行最喜欢的地方。我跟朋友在沙子上赛跑,还在下山的时候滑了沙子滑梯,用开心不足以形容。

    爬上去的路程难度不小,好多人都差点爬不上来,但是下去的时候却那么有趣。我都想多爬几次,只为了滑下去。

    明明只是五天的旅行却让我有这么多想说的可说的,出来玩真好。

    我真喜欢这次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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