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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总部经济招商税收扶持政策之个人独资企业

总部经济是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而来的,经济全球化要求“最经济原则”,即对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通讯、交通、金融、物流等系统高度发达,许多公司的办公场所都倾向于生态型的绿色办公,既有充分的绿地、优美的景观,还有各种分工细致而高效的社会及物业服务,这种Business Park的总部楼已经不是单纯的建筑物,同时因具有较大的规模而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平台。构建一个统一开发、统一物业服务等会迅速构建企业运转的低成本平台,这对国内企业总部及跨国公司总部是一个巨大的吸引力,总部基地和总部经济的概念由此而诞生,并用总部经济理论打造了中国第一个总部基地——中关村最早成立的三个园区之一的丰台园。

总部经济一旦形成,就可以给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外溢效应,比如税收供应效应、产业聚集效应、产业关联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乘数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明显的外溢效应。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园区(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办公地址由政府提供,无需付费)就能够享受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下面就详细说说个人独资企业

一、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tel:191)即个人出资经营、(1238)归个人所有和控制、(8392)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二、税种:

    1、增值税,3%(专票或普票);

    2、附加税率为0.36%

    3、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独资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率为2%。

    以上,总税负为5.36%。

四、税负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总税负率为5.36%。

五、灵活性:

    个人独资企业在缴完税之后,个人独资账户上的资金可以转至私人账户,另外不收取个人所得税,资金流转方便。

六、入驻流程:

企业只需准备好法人身份资料,其余事项均由招商员完成。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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