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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文明城 争做文明人
waitingformydaisy 2019-08-26

文明如风,爽朗了人们的心情;文明如灯,照亮了前程的光明;文明如雨,滋润了干涸的心灵。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到康帕内拉的“太阳城”、欧文的“新和谐公社”,无一不反映了人类对“和谐社会”的不懈追求,生活在这个被和谐之光笼罩下的社会,我们是幸福的。当然,作为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和继承人,我们也有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也依托于个人文明。创建文明城市,是赣州市全面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顺民意、惠民生的好事。作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为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今天做起,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  

爱我文明城,争做文明人,成为赣州市文明创建的倡导者。我们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优势,向社会大众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宣传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标准,宣传城市管理规章和公共文明知识。通过言传身教,为创建文明城市凝聚人心、形成共识、汇集力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为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力量、添一份光彩。

爱我文明城,争做文明人,成为赣州市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我们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敢于较真、善于监督。对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网上交流、外出旅游等方面不文明的人和事,要积极监督、主动劝阻、及时制止,共同弘扬社会正气,维护文明赣州的美好形象。

爱我文明城,争做文明人,成为赣州市文明创建的示范者。我们要充分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升自我。要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引领社会风尚,让文明之风吹遍赣州大地,展示赣州文明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快乐”,我们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为建设文明赣州增光添彩;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实现“文明城市人人共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目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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