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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解读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社会正在迅速走向以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时代,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学科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肩负着新时代所赋予的重要学科育人价值。2018年1月,教育部印发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标准》),提出了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核心要素,即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从注重基础知识教育转向了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中不断提升全体学生核心素养,从而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需要,已经成为教师必须需要面对的问题。

信息意识是人们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判断力。《标准》提出信息意识是指学生能够根据需求感知获取信息,并对信息做出合理判断,在问题解决中发挥信息的最大价值。国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研制组秘书长李峰指出:具备信息意识的人,要能够认识到数据是信息社会的一种重要资源,能主动从数据中理解信息;能敏锐地感觉到信息的发展与变化;要能有依据地判断信息的真伪。我认为面对不懂的东西, 能积极主动地去寻找答案, 并知道去哪里用什么方法去寻求答案,也是信息意识的一种体现。

计算思维是人们理解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的思维方法和思维活动,是使用科学工具进行抽象模拟以寻求问题解决最优化方案的系统过程,计算思维主要培养学生采取策略方法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并能够将系统思维迁移解决其他相关问题。

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学生能够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充分利用数字化学习资源和工具解决问题、学会自主学习和创新创造。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要素中,“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贯穿于整个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体系中,是其他三个素养的直接能力体现。

信息社会责任素养则是要求学生在信息社会时代能具有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遵守信息法律法规,维护个人和社会信息安全。

核心素养是知识、能力和态度等的综合表现”,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指导者,如何使教师转变观念,由教学生知识走向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怎样设计教学过程,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核心素养?这些均是当前教学改革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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