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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的投河自尽

【2024说勘清明节24h】15:00 牧羊人之歌

上一棒:@杏言(磁铁解擦版) 

下一棒:@Lajia(辣家) 

 

BGM:《马》福禄寿。


“你,你这蹩脚的浪子,能写出什么样的诗句?

  能让我停下步履,能让我屏住呼吸。” 

  

00

  

月光,像雨一样的月光,银针般的树叶被洗得发亮,冰冷的露水挂在草叶上,沾了襟袖满怀。铺满了月亮的泥土地,奥尔菲斯在迷蒙与混沌交织中向前走去,记忆是一片极致的纯白。他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接下来又该去哪里,只知道应该一直向前走,走到森林的深处。


最后,他站在森林的尽头,如梦初醒般地想:原来,这里并不是那片森林。

  

01...

上一棒:@杏言(磁铁解擦版) 

下一棒:@Lajia(辣家) 

 

BGM:《马》福禄寿。


“你,你这蹩脚的浪子,能写出什么样的诗句?

  能让我停下步履,能让我屏住呼吸。” 

  

00

  

月光,像雨一样的月光,银针般的树叶被洗得发亮,冰冷的露水挂在草叶上,沾了襟袖满怀。铺满了月亮的泥土地,奥尔菲斯在迷蒙与混沌交织中向前走去,记忆是一片极致的纯白。他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接下来又该去哪里,只知道应该一直向前走,走到森林的深处。


最后,他站在森林的尽头,如梦初醒般地想:原来,这里并不是那片森林。

  

01

  

“喂,你。”

  

奥尔菲斯正在摸索着丛林中的野树莓,这种野果周边荆棘环绕,必须要小心翼翼才能避开那些尖锐的刺。一声熟悉的呼喝打断了他的聚精会神,因为惊吓而缩回的手被荆棘划破,他跌落在地,手指上也留下一道渗出血珠的伤口。奥尔菲斯并没有第一时间顾及自己的划痕,而是抬头惊喜地望着他,孩子总是知道怎么使用自己的长处,他闪烁的眼神令坐在树枝上的男人叹息一声:“说说吧,这次为什么又迷路了?”

  

诺顿忘记了是从几百年前就降生在这片森林,作为附属般的灵魂而存在,也许他本来就是神造物的意外罢了。总之,在漫长又无趣的人生中,他主要负责两件事。

  

一,给那些想要破坏森林的人制造一点麻烦。

  

二,把像奥尔菲斯这么蠢的迷路的孩子送出去。

  

高维度的生灵只需要俯瞰大地,换一种不那么高傲的说法,由于不愿意和人类扯上关系,他一向选择在这些迷路的人晕过去之后再出手。不论是扛着背着抱着,反正不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脸,也坚决不让自己留下什么“守护神”的好名声。

  

结果事实就是,诺顿的松懈令他自己感到遗憾,原来他几百年的经验也会出错,这个名叫奥尔菲斯的孩子,竟然在颠簸中睁开了双眼。

  

一开始是怀里有些不一样的响动,诺顿一低头,猝不及防对上那茫然的棕色瞳孔,他不自觉地想遮住自己的脸,然而双手都在各司其职,惊慌失措间根本控制不住动作,几乎想把这孩子丢出去。

  

好在良知告诉他最好不要这么做,否则森林里有神灵庇佑的传说就会演变成索命的恶鬼,然后让那些孩子被父母恐吓,进入森林深处你就会被抓走吃掉。

  

要么还是待会儿再和他说好了,他实在没办法愧对自己的良心删除别人的记忆。很久没开始因为人类转动的脑筋生锈地运转,怀里轻得没什么重量,这孩子也不说话。在掠过去的风声中,只剩下一点呼吸声,在路过第三棵被划上记号的松树时,松针的清香格外明显,还有一点被撞上树干掉落到他的衣领里,一直过分安静的小男孩犹豫地问:“你是森林中的精灵吗?”

  

好极了,他从来没想过还能有这种说法。不知是松针在衣服里的不舒适感让他浑身不爽,还是因为这孩子莫名的评价。

  

诺顿眉心一跳,极为冷淡地说:“不是。”

  

这简直比他想的守护神还要恐怖,孩子纯真的话语往往让人感到无地自容。

  

好在不用他示意安静一点儿,男孩得到答复后就沉默下来,诺顿松了一口气,周边的孩子折树枝打水漂者大有人在,总是令人头疼不已,看来这是个难得的乖孩子,至少待会可以好好交谈。然而这个想法的余韵还未消失,男孩就伸出手去触碰他的眼睛。

  

突如其来的惊吓让诺顿猛地停住了脚步,尽管目光没那么容易被遮挡,但他还是差点就撞上前面那棵树。找死吗?他真是搞不懂这些小孩在想什么!于是他没好气地问:“干什么?”

  

“抱歉……”男孩的声音很低,道歉的速度也十分流利,也许是什么贵族家富有复杂礼节的孩子,他扯着诺顿的衣领,“因为你的眼睛像我母亲妆匣里的宝石一样漂亮。”

  

“……”心头一跳,诺顿没预料到这种回答,他无奈地说:“别乱动了。”

  

“好。”男孩说,“我叫奥尔菲斯·德罗斯,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诺顿说。

  

在他已经快模糊不清的记忆中,自己也许叫“诺顿·坎贝尔”。在上百年前,或许上千年前,尚存的人类父母赋予他的名字,那时他还以为自己能和身边人一样生老病死,也因为村口白胡子老头的逝世真心实意流泪,但是他想人终会有这么一天。如果不是浸入湖水后,被那莫名的赐福选中,在不知多少次转世后,他也应该有奥尔菲斯这么大了。

  

啧,思考的时候,他总有点想摸自己的下巴。然而双手都被这孩子占着,他只能无望地看两眼天空。

  

古巫曾经对他说过富有哲理的话,名字就像是这世上最短的咒语,用来和这个世界建立一些短暂的联系,然后刻在石碑上供来往的人纪念,也许被人熟知,也许一文不名。他仍然还记得这个名字,只不过是为了提醒自己至少不要忘却来处。但那并非代表,他会愿意将这句咒语递交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漫长的百年中,人类不过几分之一。

  

男孩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精灵先生。”

  

这简直是一种如同被雷劈的感觉。他敢发誓,柏树或者松树被风刮断的时候他都没有这种无言以对的感觉,诺顿头疼地问:“你在说什么?”

  

“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叫你精灵先生。”

  

收回之前说过的话吧!诺顿·坎贝尔,这根本不是什么听话的乖孩子。这样小的年纪就懂得威胁别人。好吧,可是那又怎么样?他们之后的交集根本微乎其微,诺顿觉得他这威胁到底算不上什么,于是狠狠地磨了磨牙:“好啊,那你就这么叫好了。”

  

当然,人类总说世事无常,如果当时他能预料到之后发生的事情,诺顿绝对会后悔自己的一时赌气。毕竟奥尔菲斯竟然不听劝告又再次走进森林深处,并且在他几次三番拎着衣领将其扔出去后不知悔改。诺顿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头痛竟然都没最近几天厉害,他从树上跳下来,轻巧地落在他眼前。奥尔菲斯今天难得看起来有点紧张:“精灵先生。”

  

又是这该死的称呼。

  

“我说了,不要这么喊我!”诺顿说,“为什么又跑进来了?这次也是迷路?”

  

“这次不是。”奥尔菲斯的声音越来越低,“我的老师说,理应知道对帮助过自己的人感恩,上次的事情,我还没有向你道谢。”

  

“我不需要道谢,”诺顿嘴硬心软,还是将他的手扯过来。孩子的皮肤总是脆弱,但愈合能力也很快,他本没有道理做这种多此一举的事。荆棘划破的地方还在冒血,他的指尖轻轻拂过伤口,奥尔菲斯只能感受到指腹滑过自己的手心,又痒又轻,随着一阵轻柔的风滑过,伤口光洁如初。“我只希望你能离我远一点。”

  

“……先生,你又帮助了我。”奥尔菲斯对他这两句话置之不理,显然,他有自己的一套法则:“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穷追不舍的人,他似乎低估了孩童的执拗。诺顿已经很久没有和人类打过交道,他轻轻叹了一口气。

  

“我叫诺顿·坎贝尔。”

  

太久没有说过这个名字,在喉咙中都有些滞涩。然而这短暂的让步如火星点亮了奥尔菲斯的双眼,诺顿从来没有见过他这幅神情。事实上,他总是安静又沉默地翻着自己的书,也很少和诺顿说话,成熟得几乎不像个孩子。奥尔菲斯激动地握住了诺顿的双手:“坎贝尔先生……不,我可以叫你诺顿吗?”

  

“啊?”手心的温度超过了他所能接受的范围,几乎也很久没有人喊过他了,诺顿有些怔愣地说,“随便你。”

  

“诺顿。”奥尔菲斯对着他展颜一笑,“我想送你一个礼物。”

  

说到这里,奥尔菲斯的脸颊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他一只手轻轻捉住诺顿的手腕,另一只手在马甲的口袋里摸索着。不擅长于猜测别人的心思,对一个孩子纯白又跳跃的心灵就更是忐忑,诺顿低头,看见他翻出一个用花编成的手链,柔软的花瓣被挤压过,有些蔫蔫的搭在他的手上。

  

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这脆弱的花受不得碾压,这拿不出手的礼物使得整个人如同这花环般蔫下来,但他最终下定决心般,还是将精心编织过的手链带在了他细瘦苍白的腕骨上,诺顿早就看穿奥尔菲斯的心灵比草茎还要脆弱,不等这收礼之人对其做出评价,他就一边说着“下次见”一边跑开了。

  

缀满了细碎花朵的草叶,简单地环在了他的手上。好像那条很短很短的咒语环绕成了圈,在他的心上浅浅地刻下了印记。

  

这莫名的、突如其来的礼物,像奥尔菲斯一样撞进了他的人生,竟然也染红了他的耳廓。诺顿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突然抬起手,手心聚起一团浅绿色的光,在浅淡的光芒消失之后,那蔫下来的花朵又重新焕发生机。

  

站了很久,风卷着落叶又向下坠,诺顿猛地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

  

情绪的波动犹如湖泊泛起涟漪,而被投进去的石子就沉落在湖底。算了,算了。没事的,诺顿想,人类百年,如同流星般划过天空那么短暂,他们总是不爱坚持。过了这几次之后,也就会失去热情了。

  

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接着是一年,两年。

  

在无数重复的时光里,就好似循环一般的春夏秋冬。微不可察的不同混合进漫长的岁月,开始了另一段故事。又一束丁香花落进了他的手中,诺顿·坎贝尔终于发现,自己竟如此简单的和另一个人扯上了关系。

  

02

  

轻柔的风又一次拂过山岗。

  

悬在天空的颜色织就成落日,细碎的光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眼前,奥尔菲斯小心避开路边绽放的野花,抱着看起来有些古老陈旧的书本,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他的眼前。

  

这几年的陪伴已经超出他想象太多,一开始是因为孩子那追求新鲜的心理,之后他长高了,长大了,却还是爱跋山涉水地拨开那些眼前的荆棘来找他。

  

风吹动了野草,在苍穹下摇晃出窸窣声响,过了抽条年纪的奥尔菲斯已经有了成年人的身量,他摒弃了少时的马甲与侦探帽,换上了一身他从未见过的白西装。原来时间的流逝是这样快。诺顿看着他自然地坐到自己身边,背靠着树干翻开书本,少年沉寂的眼眸如此平静,已经快看不出孩童时的痕迹。

  

天地为何如此沉默?诺顿问:“你在看什么?”

  

“诗集。”阳光照耀在书页上,如同一盏天然的台灯。奥尔菲斯思考了一会儿,微笑着展开另一个话题:“也许有那么一种可能,我会在未来成为小说家。”

  

“为什么?”

  

“因为想去记录别人的故事,”奥尔菲斯意有所指地推了推他的单片眼镜,而诺顿毫无反应,于是他直白道:“或许……你也可以说说你的故事。”

  

“你是想以我为故事的主角?免了吧。”诺顿说,“我不希望人类知道我的存在。他们用一场山火把我的脸烧的面目全非。”

  

他故作轻松地指了指脸上的烧伤。

  

那狰狞的疤痕几乎遮盖他半张脸,奥尔菲斯顿悟,诺顿之前从来没提起过自己的过去,他虽然有心探究,但也终究不愿意去让他想起那些过往,他能够确信,那绝对不是美好的故事,只能从只言片语中拼凑一段回忆,然而那些碎裂的片段并不成串,而且,在诺顿漫长的人生中也并不算什么,他提起来时总是避重就轻。

  

这是第一次他提到脸上伤痕的来源,奥尔菲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同儿时一样伸手去触摸,在对方轻微的颤栗中感受着指腹粗糙的触觉。

  

“你已经长大了。”带着一丝叹息,诺顿说,“还想要像小时候一样撒娇?”

  

……难道他没有从中感到一丝爱怜?这个木头。

  

奥尔菲斯无言,对这个人仍然把自己当做孩子感到无可奈何,他可是为此人在府中留下了怪异名声。德罗斯府中都知道,德罗斯少爷醉心于装扮自己,连去森林中孤独漫步都要精心打扮近乎一个小时,还要挑选今天搭配的香水,这为他路过的街道倒是增添不少光彩。然而他发现,诺顿根本没有发现他与上次来有什么分别。

  

他有些冷淡地合上书本:“我只是想了解。”

  

“没什么可了解的,”诺顿莫名地感觉到对方态度的转变,只好归结于青春期那乖张的性格,多么令人可惜,奥尔菲斯小时候的羞赧与可爱已经荡然无存了。他无奈地解释道:“不知道从多少年前开始,我就出现在这片森林里,我没有过去和未来,也没办法走出这片森林。”

  

“这就是我的故事,”诺顿说,“不是很无趣吗?”

  

这样的轻描淡写,只是揭露他的困窘。虽然从未表露过,但他的性格也极富高傲,他绝对不愿意在人类面前——尤其是奥尔菲斯这种,他亲眼看着长大的人类面前,展示自己的忧虑与愁绪,而宁愿自己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无所不能的神,或许他自己也不曾意识到那不服输的韧性,但奥尔菲斯心里明白,诺顿是不会需要他的怜悯与同情的。

  

正是他这种性格,造就了他更富人情味的那一面,也让他接近于人。

  

眼前人的侧脸如同清俊的少年,在湖水中不属于人间的梦。

  

真是混乱的思绪,他能想到的就只有那些古老的传说,属于人类之上高耸云端的众神,他想到自己笔记上记录的那一句奢望。于是奥尔菲斯说:“人类也有很多的神话故事。你听过‘灯神’的传说吗?如果人们拿到那盏神灯并且擦拭它,灯神就会给这个人三次许愿的机会。”

  

“人类总是相信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诺顿哼笑一声,“那么你呢?如果给你许愿的机会,你会许什么?”

  

“我希望……”怔怔地对上那双眼睛,奥尔菲斯突然沉默下来。

  

心动者失败,无辜者崇高。而他一败涂地。

  

他曾经无数次和诺顿并肩坐在这棵树旁,从一开始的艳羡到后来莫名的情愫增生。到底是在何时何地,他就已经不再将这个人当作神像一样去崇拜呢?也许是一场暴雨,他撑起自己的外套,非要替诺顿遮起来时贴近的呼吸,让他意识到身旁这个人也有柔和的体温,也许是那年春日,他正无聊的翻着书本时,年轻的神灵从湖边走来,为他绽开身边的迎春花,也许是……也许就是这些无意义的无数个瞬间组成了他和他。

  

想要拉着他奔跑,想走到森林的、世界的尽头,十七八岁的人总是对未来充满期待,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希望能如同浪漫的爱情戏剧一样展开。

  

望着那双翠绿色的眼睛,就如同泛开了波纹一样,金色的阳光落在诺顿的眼睛里,像一条游鱼沉溺在湖水当中。

  

如同一声闷雷唤醒了蛰伏的虫群,那种大地震动的颤抖,让他的眼睫像飞鸟的羽翼般闪烁不清。

  

爱情是一种错觉,而奥尔菲斯的错觉像春雷阵阵,惊动了他短暂的一生。

  

可是,他又该说些什么。

  

永生之人与他擦肩而过的凡人,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在他漫长的一生中掠过痕迹呢?就像蝴蝶想要飞过沧海那样不自量力。奥尔菲斯最后轻声说:“这些故事都是虚无缥缈的,不用想了。”

  

他收回了目光。

  

至少那水波从来没有如此温柔。

  

03

  

午后的阳光总是如此温暖,奥尔菲斯最后感到肩头一重。诺顿的只言片语中能够察觉他对人类的防备,但他从来不对奥尔菲斯产生警惕。如细碎绒毛般的触感埋在自己的颈窝处,只要稍微偏头,他就能看到熟睡的面孔,听到他细微的呼吸。在春草遍生的那一天,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心跳。

  

也许有时候当孩子也没什么不好。

  

奥尔菲斯说:“如果……真的能够许愿的话。我希望你能够摆脱永生的桎梏,拥有属于你的自由。”

  

04

  

松针上的雪簌簌的落下来,诺顿与眼前还没准备好过冬的松鼠大眼瞪小眼,然后打了个响指,松果从树上滚落,滑到雪地之中,松鼠跳走了。

  

这是奥尔菲斯成年之后,冬天的第一场雪。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诺顿并不是很在意周遭的变化,毕竟冬去春来的时节溜走的很快,睁眼又闭眼就是下一个季节。直到认识了奥尔菲斯,他才能准确的区分春夏秋冬的差别,并且习惯性的记住他的岁数,以此来间隔一年又一年。

  

最近来森林里采野果度日的人都换上了厚厚的手套,但天气并没有到多冷的地步。

  

森林正中有一潭小小的绿色湖泊,如果没有外人打扰,诺顿经常会在那里小憩或者发呆,当时间漫长并且空闲到一定程度,只要打盹他就能随便度过一天。他不清楚成长的代价,但奥尔菲斯来到这里的间隔一次比一次要长,有时几乎要半个月才能来一次。不过他们交谈的时候很少,成年人的世界是他不曾想过的忙碌,他从前那副装模作样的忧郁终究被现实的压迫给取代。

  

在冬天还会来到林中的人,多半都是沉默的,他们不讨论外界的谈资与新闻,只是在冰天雪地之中缓慢地行走着。

  

“抱歉,我来晚了。”

  

诺顿感受不到冷与热的界限,他一直都穿着那身惯常的白色衬衫,这种老套的装束不会随着时代的洪流而变化,至少不会让他感受到外界的时间如何流逝。坐在沾满了雪屑的木桩上,他的思绪还流淌在林子的上空,防止那些忘记归途的旅人手提的夜灯随风消逝。

  

这疲惫的声音来得莫名,诺顿睁开眼,看见在林子中提着一盏灯的奥尔菲斯。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大衣,在铺天盖地的雪光中,那盏灯反射着橘黄色的光亮。松针抖落的雪正落在他肩上,属于文学者的脸色如此苍白,幸好还有一点冰冷的、属于冬日的红附着在他的肌肤上。

  

他的疲惫如此明显。诺顿想。然而奥尔菲斯看着他的脸庞有些无奈,他抖落身上的雪:“上一次来的时候我说过,我会在今天造访。”

  

“我忘了……”诺顿说,他的声音如此的轻,生怕惊动了一点儿树梢上的雪,“没办法,冬天来临后我总是记不清楚日子。”

  

“你以前就是这样,”奥尔菲斯故作轻松地说,“也许是到了冬天,精灵也该冬眠了。”

  

“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什么精灵了。”诺顿打断他,少时的戏言竟然能被他时刻提起,他实在不愿意回顾那些称呼带给自己的尴尬时刻,“你上次离开的很匆忙。”

  

“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处理……”奥尔菲斯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他们似乎并不支持我追求这些梦想,而是更希望我能顺应家中的希望娶妻生子,然后承袭爵位。那些书稿只会是成功后的锦上添花。”

  

诺顿不说话,又或者说,他并没有处理这些事的经验。

  

他知道如何指引一个误入森林的人从最近的路离开,知道哪片地方能够开采出最漂亮的宝石,但他不清楚如何面对这些人生的问题,他对于情感的迟钝甚至不比一只松鼠少。更何况,冬天时分他的大脑机能生锈的就更加明显了。

  

沉默之后,奥尔菲斯问:“是不是,其实你也是这样想的?你也认为我应该去……”他的声音短暂地滞涩了,“娶妻生子吗。”

  

他听过无数说教,当然明白那是最正确的一条路。

  

但他仍旧与这个世界对抗,无数次拒绝那些女人递交过来的书信,几乎堪称幼稚地将婚姻抵在门外,引发来父母的诸多不解。诺顿的话语凝滞在风中。因为奥尔菲斯唯独不想听到这个人说,是啊,找一个心爱的女孩,然后顺风顺水的过你的人生吧,最好半点差错都不要有。

  

“我没有这么想过。”诺顿说,奥尔菲斯的眼神如同篝火被点亮,但是很快又被雪扑灭,就这样熄灭下去。

  

那个人对他说:“你对那些该死的未来尚有选择的余地,本来就没人能够左右你的想法。但无论如何,至少我看着你长大,如果你能够找到共度余生的人……”

  

“够了!”奥尔菲斯突然打断他,那盏灯跌落在地上,溅起一点新铺在上面的雪。

  

诺顿错愕地抬头看着他,那总是冷静自持的表情有些扭曲,而眼眶如滴血一般的红,“你难道不知道我所爱之人……”

  

他突然猛地停下,如被人掐住了喉咙一般。剩下的声音消失在风里。

  

“算了。”他最后自嘲地说,“天太晚了。”

  

他转身想要离开,连地上的灯都没有拾起。诺顿问他:“……今年你的生日,你还会再来吗?”

  

“……”

  

奥尔菲斯的背影在那盏灯中忽明忽灭。然而他意识到,最可悲的是,他仍然无法拒绝这个人的要求,雪花落在肩上的感觉几乎快将他压垮,最终他也只是轻飘飘地说:“……我会的。”

  

05

  

四月。暴雨。

  

雷声撕开了德罗斯家争吵的帷幕,远方的轮渡声凄迷地蒙在雨中,随着行李箱的落锁,他偏头,那溅开的白瓷碎片狠狠地划过他的手掌,鲜血成了一条冰冷的线,分割开梦境与现实。他的母亲抵着自己的额头,让女仆为他拿来消毒的药水和绷带,在包扎时,奥尔菲斯看着自己手上的那道伤口,尽量平静地问:“为什么是今天?”

  

“我们不会在乡下住一辈子,我想谁都已经受够了这里。现在我们有了往上升的机会,”他的母亲回答道,“奥尔菲斯,我们已经拖得够久了。”

  

“……母亲。为什么会是今天?”他几乎哀求地说。

  

“为什么不能是今天?”奥尔菲斯偏头,那块指示着时间的怀表卧在他父亲的手心里,指针的旋转代表着无可挽回,绅士棍在地上敲打出均匀的声调:“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难道你还要再去那个森林里做你少时的什么梦?那里不是你该去纪念的地方,听着,我们马上就要走了,到了那里之后,有的是机会来标榜你的生日!就连你那可怜的幻想,他们都会觉得是贵族少年的忧郁。”

  

他的父亲问:“这样有什么不好?”

  

是啊,这样有什么不好。

  

这几乎是人人艳羡的生活,未来的一片坦途,让他根本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雨珠盖住了窗户,几乎绵延成一条线,雷声震动间照亮了几里外的那片森林。也许他应该抛弃自己的所有,就这样冲进雨幕中,然后告诉诺顿,我不会再爱任何人,因为我的心归你所有,将所有选择的权利都递交给他,任由他让自己活着或悲哀的死去。

  

但他没有。他的脚步被粘在原地动弹不得,原来人生没有那敢于拿起剑面对普凯莱特的权利,也没有喝下毒药一饮而尽的勇气。

  

最后他如同木偶般扭过头说道:“……我知道了。父亲。”


他提起行李箱,阔别这座庄园的最后一眼,在车夫的搀扶下走上了离开的旅程。马车的嘶鸣声,盖住了所有天地间的声音。

  

它的方向如此明确,就这样向着轮渡而去,在遮天蔽日的雨中。

  

汽笛声,马蹄声。

  

哒哒,哒哒,曾经落在山岗上,如花朵一般洒落的心动被无情地踏在脚下,丢在身后。

  

奥尔菲斯突然想起一个平常的午后,那时他还不需要面临抉择。只需要熬过那老教授晦涩又艰难的说教,在藏书馆内挑选自己要带的书籍,和窗下的女仆打过招呼后,钻入那片森林。

  

在那片林子的深处,有一丛漂亮的蔷薇花,和一潭极其幽绿的湖水,但那湖水的颜色并不是最令人心驰神往的,只要他拨开那丛蔷薇花,或许还要防备那些尖锐的荆棘,但他已经重复过无数次,早就不会被划破手掌。因此,他只要稍微小心一些就好,在那片落满阳光的蔷薇丛后,能够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人在小憩,他的绿色眼睛胜过了天底下所有的湖水。只要他睁开眼,他就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奥尔菲斯睁开了眼睛,马车仍然在前进着。

  

……将灵魂交给纸醉金迷的爱欲之都。

  

走吧,别回头。

  

06


熬过了漫长的冬季,诺顿·坎贝尔睁开眼。他的确会在冬天更加困倦,但并没有到需要冬眠的地步,只是永恒的时光里并没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能够消磨时光,因此他只有将自己封存起来,或许是在某个山洞,和昏睡的棕熊一起,或许是沉入湖底,这样就能分辨不出白天黑夜。但是他想起来,自己和一个人类……和奥尔菲斯有过约定,要在四月初等着他。

  

森林里没有记录日期的东西,误入其中的旅人也不会问今天是几月几日。

  

但只要春天到了,那么四月应该也会很快来临了吧?

  

一直到迎春花开放,蔷薇花丛又生起花苞,来到森林里的姑娘挽起了长发,换成洁白的裙子。

  

温度在急剧的升高,连带着太阳都那么炽热。刺眼的阳光落在地上,他用一片很大的树叶将自己的目光遮起来,让自己的思绪漫游在这片林中,最终他没有找到任何属于奥尔菲斯的踪迹。他突然觉得很可笑。

  

人类是由无数个谎言而组成的,那场山火就该把你烧得清醒。你忘了和他们接触的后果吗?醒醒吧,诺顿·坎贝尔。你为什么会觉得会有一个人类和其他人不一样?

  

那个他没有说给奥尔菲斯听的故事,是一段难以忘记的过往。在很多年以前,那时的宗教崇拜如此热烈,又如此的是非不分。被打为巫者的年轻人慌不择路间走入了丛林之中,很快被荆棘绊住了脚。诺顿带着自己无处安放的好心拯救了他,又毫无防备地为他展示了自己的能力。年轻人的目光逐渐变得狂热和炽烈,他苦苦请求诺顿将他送至森林的边缘,又用一封信向教会表明自己并不是异教徒,而是受森林中恶魔的蛊惑,只要烧死这片森林中的邪恶的恶魔,他洁白无瑕的灵魂就能重见天日。

  

他被那怪异的荆棘扣留在原地,直到山火蔓延到森林的尽头。被焚毁的除了他的半张脸,还有那些高喊着惩治恶魔的人。

  

在燃起的火光中,死者的絮语布满了每一片被燃烧殆尽的草叶,从此成了他眼前挥之不去的梦魇。拜他们所赐,他不愿意再向任何一个人露面。然而奥尔菲斯的出现,再次打乱了他的计划。

  

他竟然短暂地享受着那平静的午后,为下一份即将来临的礼物而感到期待。竟然也会因为某个人过分专注的目光而沉默,为他嘴里所吐露的诗句而感到过分的无措。

  

或许孩子的感情曾经纯白,但成年后的奥尔菲斯终究丢下他了。

  

诺顿·坎贝尔。他静默地笑起来。你再次被人类耍了。

  

07

  

习惯单调的人生,重复的四季,如同一段乐曲在八音盒中不断循环,这对诺顿来说再熟悉不过。只不过唯一的区别就是,曾经属于奥尔菲斯的那些都被掩埋在蔷薇花丛后,就像掩盖一段极其平常的过往。

  

十年或者二十年,对于人类来说那么漫长的思念,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瞬间。

  

他早就该意识到,像花草一样脆弱的东西,在它们被作为礼物送出去的那一刻,就脱离了大地的养育,是很快就会枯萎风化后消失在尘土里的,就算能够用他的魔力短暂地存留一瞬间,也不会像他的生命一样永恒存在。只是在他如沧海般广阔的记忆里,有那么一秒是为了谁而停留。

  

为了谁呢?

  

他记得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的声音,那个人在落日的余晖中,为他翻开了一本书。他说那是一本诗集,他说他以后想要做小说家,记录谁的故事。

  

也许那真是个蹩脚的诗人,才让他为他的诗句而驻足。

  

春风又再次吹过了山岗,漫山遍野的鲜花如同谁遗落的爱恋。他的记忆都有些模糊了。毕竟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爱与恨都不再鲜明。而他还要继续在这片森林里,重复着早已经烂熟于心的任务。他真的有些无奈了,毕竟时间都已经过去这么久,怎么还会有孩子在这里迷路?难道现在的大人依旧没有教导他们不要乱跑吗?他将那个棕发的孩子搂在怀中,却感觉到他偷偷睁开了双眼。

  

“精灵先生。”那孩子叫他。

  

这声称呼如同生锈的锚抛进大海里,沉没在一望无尽的月光下。诺顿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男孩约莫有十四五岁的年纪,并不如当年的奥尔菲斯一般年幼……啊,尘封的记忆竟然如此的清晰,他几乎在那一瞬间反应过来,原来那个诗人叫奥尔菲斯。

  

那个孩子说:“果然没错。父亲告诉我,只要装睡就可以看见精灵先生了。”

  

他们对视了一眼,那男孩眼里满是狡黠。此时他就算再迟钝也该意识到,这孩子是故意的,于是他们在那丛蔷薇前交谈。

  

“我的父亲是奥尔菲斯·德罗斯。”男孩说,他怀中紧紧抱着的书本露出一角,看起来那是一本被人翻阅过无数次的手稿,“他总是和我谈起他小时候居住的村庄,提起这片森林。他说他已经羞愧于再回到这个地方,也不敢再和你见一面,这些年来他总是愧对自己的懦弱。不过,他希望我能来和你再说上几句话。父亲告诉我……我一定能认出你的,因为你的眼睛比世界上所有的宝石都要漂亮。”


男孩眨了眨眼,“他还说也许我的长相能让你心软一点呢。”


诺顿被他这句诚实的话逗笑了,他似乎能想象到奥尔菲斯的口气。原来他离开了这片地方,如所有人希望的那样生儿育女,走上了那条再平静不过的路。


像是一个故事写到了终局,诺顿也算翻阅完了他的一生。只是为何他心底的涟漪依旧被拨动,他也无从得知。


“那么这是什么?”诺顿指了指那本书。


“这是父亲托我带给你的手稿。”男孩将书递给他,“顺便一提,他现在也是远近闻名的大作家呢,只是这本书不经你同意的话,他一直不敢发行。”


诺顿接了过来,封面是漂亮又熟悉的花体字:《牧羊人之歌》。



从前,在一片村庄后那辽远的山坡上,有一个放羊的青年。他一无所有,却拥有着吟游诗人的梦,他总是在日出歌唱,在深夜歌唱。他写下自己的生活或者羊群,歌颂每一次日出与月落。


终于,牧羊人的歌声惊动了丛林中的神明。他对这有着湖绿色双眼的神一见钟情,在坠入了爱河之后,他又不分昼夜的歌唱自己的爱。


神明问他,你为什么日月不分的歌唱?


牧羊人说,是为了让您看到我爱恋的心。


神明说,可是,可怜的小伙,我并不能离开这片地方!


牧羊人说,那么没有关系,就让我为你停留吧。


那么你的羊群呢?神明看着远处云朵般雪白的羊群。如果没有牧羊人的存在,它们会慌不择路。


但这世界上不会再有一种理由,让我和您分开了。牧羊人说,除非是我的诗句不够动听,是我爱您的心不够热烈。


神明又说,可是你并没有我这样永恒的生命啊!


那也没有任何关系。牧羊人说。只要我的心为您而停留的这一瞬间被您铭记,我就能够充满幸福的死去。


他们很快陷入热恋之中,然而牧羊人发现神明总是在暗自神伤。他问神明为什么忧虑?神明说,我永远地被困在这片地方,我想要自由。


牧羊人翻阅了所有的资料,最后终于找到了方法。


他在晨曦与月色中吟唱了四十九首诗歌,将自己的血液洒落在雪白的羊群之上,一直到牧羊人的鲜血流干,被永生眷顾的神明终于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


他拥着牧羊人冰冷的尸体哭泣。原来这世上的爱都是为了牵绊住我的脚步,唯有你的爱是想要给我自由。



下雨了吗?诺顿发现纸面上出现一点又一点的水渍,他茫然地抬起头来看着天空,但那天上除了缀上一些羊群以外,还是那么湛蓝,连日光都是那么刺眼。他有些疑惑地抹了抹自己的眼眶,原来是有泪水从当中滑落。真是稀奇,他从来不知道流泪是什么感觉。


感情的迟钝是一把不锋利的刀,他意识到现实总是如此无奈。


原来泪水是这样,像是流水一般绵延不绝的酸涩,和那该死的记忆一起涌入脑海之中。他怎么会在为这个人而哭泣呢!


可是,他捂着自己那双翠绿色的眼睛,泪水在从指缝中不断地滚落。永生的神第一次尝到了眼泪的滋味,那种咸涩的味道就如同他最讨厌的雨天。


柔软的草茎拂过他的手腕,奥尔菲斯曾经为他留下那本《飞鸟集》。


诗中说,尘世上那些爱我的人,用尽方法拉住我。


你的爱就不是那样,你的爱比他们的伟大得多,你让我自由。


08


听从父母的安排,像被装进一个天生融合于他的棺材,走入一段平和的,不会有任何颠簸的平静人生。现实从此成为桎梏他的枷锁,他尝试过走出去,回到从前的那片天地之中,也许在他的内心里仍然有着明确的疯狂,希望在那一场春雨中溺死于温柔的湖底,但是后来终究被他埋藏在镜子之中。


雨水一样滴落,那是一场永恒的潮湿。


奥尔菲斯从未曾预料到,那雪地中差点宣之于口的仓皇,竟然成为这小说的最后落笔,愧疚总会在夜晚如潮水淹没他,看来人在夜里没有那么多缺憾,是不能安然入睡的。往事如同一道鲜血淋漓的伤疤横亘心头,撕开来就是红线,一直流淌回到心脏。


父母辞世于纸醉金迷那金碧辉煌的时光里,这茫然的重担突然降临他身。于是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思念被压的越来越薄,十八岁时身边人总说,爱一个人进入婚姻还早。而后来他发现,名誉也需要一个颇有名望女子的支持。


在二十五岁那年放下过往,和一个贵族女子结婚。她说我不爱你,我心中早有情人。


他说,你为何不同他远走高飞?


女子垂泪,她从不缺乏勇气,但爱人却早已经奔赴天堂。在教堂站立的那尊慈爱雕像之下,奥尔菲斯突然感受到一种莫大的荒唐,炫目的阳光落在白玫瑰之上,他在晃眼间看见了蔷薇花丛后的那双绿眼睛。然后眨了眨眼,事实说,你是否愿意和你的妻子共度余生?


幸好这位女子并不爱他。奥尔菲斯为她带上戒指,昂贵的钻石闪烁着光芒,却并不比草环珍贵多少。


三十岁时妻子说,我们需要一个继承者。他想了想,终究没有说什么。孩子是个棕色头发的青年,他的妻子并不是绿眼睛,奥尔菲斯又一次感叹于命运也对他颇有垂怜,幸好他的妻子并不是绿眼睛。


人总是会在无数个瞬间回忆起过去,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他这次真的看见了他,奥尔菲斯想,这次他终于要回归天堂。闭上双眼之前他想起自己登上渡轮时,一声远方的汽笛惊动渡鸦,自由的鸟儿自己选择了方向。


……他终于成为了能够选择的渡鸦。


奥尔菲斯·德罗斯先生在丧钟敲响后与世长辞,他的绝笔著作《牧羊人之歌》一经问世,就得到了众多读者的支持。


有人说他是悼念亡妻的深情,也有人说他是写给不知名的另一位伴侣。对此,奥尔菲斯·德罗斯唯一的孩子并没有任何回答,并且表示他的父母感情一直都很稳定,没有发生过意外。


德罗斯先生在年老时曾经走失过一次,那时他已经是阿尔兹海默症晚期。由于仆人的看管失误,他溜进了德罗斯庄园后那片森林之中,夜晚的寻找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最后找到德罗斯先生时,他正站在森林的一片空地上,嘴里说着“记错了”“不是这里”。我们猜测是因为德罗斯先生少时居住的村庄也有一片森林,毕竟他曾在回忆录中写道,“我经常会在闲暇时间前往那片森林,那里是我少时的秘密花园,几乎大半时光我都在那里度过,在林中我总是会忘记白天黑夜。”


因此,他才会弄混记忆与现实。


奥尔菲斯·德罗斯逝世于一个平静的午后,在德罗斯少爷能够接管家中的任务以后,他时常爱在阳台上晒太阳,或者在书台上伏案写那些回忆录,德罗斯少爷知道自己的父亲有这样的习惯,因此也没有打扰他。时间带给他的忧郁在岁月的磋磨下逐渐变得平滑,唯有那些记忆写成了一卷又一卷的长文。


春风遍布草野,院子里的蔷薇花被吹的飘摇,似乎一切都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


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常的日子里,奥尔菲斯·德罗斯躺在他最常用的那张椅子上,对着最后一卷手稿,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阳光透过打开的窗户洒落在书桌上,在他的手边,一串被编好的鲜花手链,静静地躺在那里,如同一束温柔的注视。


牧羊人说,请不要哭泣,如果可以,我将用我的生命爱你。

鬼的投河自尽

【说勘】再见一次春风

*很没意义的现pa。

后续在此【说勘】明知故问 




谁也不知道人生什么时候变化,因为什么变化,世界如同一个大型的随机游戏,一个选项的不同就能掀起狂风暴雨。也许是平常的路走腻了想换一条,也许是路过楼下翻兜还发现个硬币,也许是因为这该死的破楼搬来了新邻居。


诺顿·坎贝尔提着啤酒上楼,看见有个新人往里面搬家具。他穿着件价值不菲的高领毛衣,正靠在门口打电话,正好挡住了诺顿的去路。那副姿态看起来与这里格格不入,不像能住很久的样子。那个人显然也看到他了,和颜悦色地和他打招呼:“你好,我是新搬来的住户奥尔菲斯·德罗斯。”


看得出对方是出于礼貌,...

*很没意义的现pa。

后续在此【说勘】明知故问 




谁也不知道人生什么时候变化,因为什么变化,世界如同一个大型的随机游戏,一个选项的不同就能掀起狂风暴雨。也许是平常的路走腻了想换一条,也许是路过楼下翻兜还发现个硬币,也许是因为这该死的破楼搬来了新邻居。


诺顿·坎贝尔提着啤酒上楼,看见有个新人往里面搬家具。他穿着件价值不菲的高领毛衣,正靠在门口打电话,正好挡住了诺顿的去路。那副姿态看起来与这里格格不入,不像能住很久的样子。那个人显然也看到他了,和颜悦色地和他打招呼:“你好,我是新搬来的住户奥尔菲斯·德罗斯。”


看得出对方是出于礼貌,但他不想和这种人有太多交集,不如说他厌恶和这样的人交往。于是诺顿略一点头算作打招呼,侧过身从他跟前路过。


那个人又话多地问了一句他的姓名,钥匙转进锁孔,他不耐地压低了眉:“诺顿·坎贝尔。”


嘭。老式的铁门随着吱呀一声关上了。


这样不留情面的态度,奥尔菲斯几乎在他关门的一瞬间就冷下脸来,使得搬家工人颇为惊异地看了他一眼。


正如诺顿所想,他不会在这里停留多久。新书的进度一直停滞不前,奥尔菲斯的编辑一向按照那句古老的话语行事,实践出真知,在他几次三番的拒绝之下,仍旧安排他到这边来体验生活,以此为新书寻求灵感。奥尔菲斯甚至怀疑,如果他的下一部作品是魔幻小说,编辑是否会将他投放到遥远的大草原寻求树精的存在,或是将他流放去和女巫搏斗?再美其名曰:“实践出真知”。


那个黑发的男人……诺顿·坎贝尔,显然是个没礼貌的存在,他甚至对新邻居交出自己名字都不情不愿。


看来在这里的日子会很漫长。奥尔菲斯想。


他与编辑的那一通电话并没有得到结果,只好认命地进屋子看陈设,好在此处虽然破旧,但是要住人还是没问题的,被拾掇起来甚至有几分温馨,当然,也可能是奥尔菲斯在安慰自己。


他不是一个爱奢华享乐的人,不求精细,但求舒适,因此东西并不是很多,收拾起来也颇为方便。只是不巧,来的时候是下午,等他将自己带来的几本书——就那么几本,他觉得看完的那一天,他也会回到自己该在的地方去——收拾完毕时,夜幕已经降临了。


他拉开了原本主人留下的灰蓝色窗帘,此处竟然有个小阳台,是个意外之喜,然后看到了隔壁窗口的诺顿,城市的霓虹铺在他的脸上,那是一张很不错的侧脸。他洗过澡,因为原本绿色的卫衣换成了黑色,他将手撑在阳台上,肢体看起来有些闲适的放松,让他看起来顺眼了不少。诺顿发觉了他的目光,施施然朝他看来,两个人对视一眼,奥尔菲斯敏锐地发现他的表情有些讥诮。


那是个看热闹的神情,似乎接下来会发生点什么。他有了不好的预感。


他于是将刚才产生的一点好印象抹消掉,转身想去找一本书消磨时光。可是,也许是因为他写过推理小说,这奇妙的感觉来得猛烈,并且很快就应验了。


隔着一层基本毫无消音能力的墙板,他听见一个女人和男人走上楼来的调笑声,那高跟鞋哒哒地在地上踩出响声,然后随着酒瓶的碰撞声变得减弱。半推半就,你情我愿,不必再想,奥尔菲斯已经能够想象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只是这该死的上下层也没有消磨掉他们的差距,他抓起电话与编辑通信,那边很快接通。


“我到底什么时候能回去?”奥尔菲斯说,“这边实在是……实在是……”


“你急什么?急就能够把你拖欠的稿子写完吗,爱拖稿到临死线的奥尔菲斯先生?”编辑小姐说,“这样说吧,只要写完稿你就能回来,你要是着急,就请尽快完成你的创作。”


“我该怎么在这种环境创作?你知道的,我需要安静。”随着楼下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奥尔菲斯有点恼羞成怒了。他并不是没有经历过人事,然而这也不代表他可以理所应当的听着这些声音。


“那么正好磨炼你的能力,”编辑小姐最后说,“你就安心的创作吧。”


电话挂断了,再无转圜余地。奥尔菲斯怔怔地又走到阳台边上。


这里的声音要小一点,诺顿·坎贝尔还在之前的位置没动,风轻轻地吹过去了。奥尔菲斯这次总算看懂了他的眼神,他深吸一口气,将头撇过去看夜景。


没礼貌的黑发男人,还有……一个他不知该怎么形容的女人,也许还有更多的麻烦事。


奥尔菲斯只能祈祷灵感女神来得再快些,再快一些。




事实是,尽管他不知自己怎样度过漫长的一夜,他仍然在自己数羊的声音中睡着了。


这睡眠质量并不好,他被一声金属碰撞声吵醒了,然后是水声。奥尔菲斯迷迷糊糊地想起来,这里的小房间似乎没有洗漱的地方,他要去公共的洗漱池。窗边的闹钟还闪着光,现在正是凌晨四点半……他听见诺顿·坎贝尔和那个女声交谈的声音了,他们两个人的声音都十分有辨识度。


“诺顿,早上好啊!”那个女人说,她的声音很清亮活泼,和昨晚的妩媚与婉转并不相同,“唉,我跟你说,昨天真是糟透了。”


昨天?他没忘记昨晚发生过什么。


奥尔菲斯无意听别人墙角,只是这里的隔音实在太差,而那两个人也并没有想过遮掩。


“早上好,格里尤特。”诺顿礼节性地回复了一句,看来他并不是对待每个人都这样无礼,奥尔菲斯想这个人也许对自己有些成见。诺顿·坎贝尔的声音很含糊,他猜测他正在刷牙,“对你来说每一天都是糟透了,说说吧,今天是那个客人技术不好,还是钱给少了?”


那个女人唉声叹气:“不,不是呀。这次真的糟透了,他给了我很多钱,但是你知道吗?诺顿,那个男人居然说喜欢我,他希望我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


……看来是缠绵悱恻的爱情小说。被这样一打搅,奥尔菲斯已经睡意全无了。


他听见诺顿接着说:“是吗?他已经是今年第三个这样说的人了。”


“是的,”女人答应道,“我还有一点喜欢他呢,结果他说了这样的话,看来他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


“总是这样,世上大多数人都没什么不同。”诺顿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想找到真爱,我觉得还是多赚点钱比较靠谱。”


两个人交谈的声音渐行渐远了。


这并不是爱情小说,也并不缠绵悱恻。那些话无疑都是剥开伤口展现血淋淋的现实,毫无疑问,那个女人……他听到诺顿叫她格里尤特,她正在从事特殊行业,并且对爱情的渴求已经走到了另一种极端,她不再追求爱情。奥尔菲斯的手底下不是没有流传出爱情小说过,他歌颂那纯真而无暇的,并不能接受这种事物被情欲所践踏,但他也无法对旁人讨生活的行业而作出任何的评价,那是将自己凌驾于生活之上了。让他有些改观的是,而诺顿·坎贝尔也并不是全无礼貌,至少他和格里尤特的相处算得上和谐。两个人在这样的屋檐下,像临时拼凑起的家人一样断断续续的过着自己的糟糕的日子。


漠视爱情的妓女,冷淡沉默的青年,还有灰败阴沉的居民楼。奥尔菲斯靠在那干硬的床板上。……他似乎有东西可写了。





这些人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长都十分的不固定,与奥尔菲斯的习惯几乎要倒过来。他曾经尝试过几次与他们作息相同,但那种昼夜颠倒与睡眠不足的日子总有些窒息,他只好又恢复自己的节奏。


与周围人的见面更是少之又少。他和格里尤特碰过几次面,她总是热情地叫他小邻居,让他难以消受。格里尤特总是带着不同的男人过夜,楼下除了这位总是招待客人的人之外,还住着一个总是高喊摇滚不死的青年,隔三差五就要高呼自己的理想与爱,他的身边住着两个完全无视爱的人,他居然也没有被泼冷水,反而越挫越勇。声音总是交织着,吵得人睡不着觉。每当这个时候奥尔菲斯就会躲到阳台上,然后再次和诺顿碰面。


这成了他们心照不宣的秘密。即使他们谁也不想看见谁。


奥尔菲斯讨厌他的沉默,他讨厌奥尔菲斯的高傲。他们在阳台上总是无声地对视一眼,然后再蜻蜓点水一般移开,从来如此。


城市的夜景是无声的喧嚣,车流从他眼前蓝紫色的霓虹灯中飞驰而过,架子鼓与贝斯的声音从楼下传来,有点颓废的嗓音,奥尔菲斯惊奇地感受到,人生居然会有如此贫穷而简单的浪漫。他的余光突然发现诺顿·坎贝尔点了一支烟,那缭绕起的烟雾顺着风朝奥尔菲斯的方向吹过来了,呛得他皱起眉头。


但是他第一反应并不是烦躁。


因为他想起了诺顿总是咳嗽,从前几次的对话中他听出来,诺顿似乎有严重的肺病。这样的人抽烟无疑是将自己推向死路,这里的人对生死似乎总是很不在意,他们花很多的力气来赚钱,却又将自己和其他所有人的生死置之度外。


他无意识地望着诺顿出神,直到那湖绿色的眼睛在烟雾中闪烁起来。


诺顿掐灭了烟:“你在看什么?”


他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因为楼底低沉的嗓音高昂起来,向着他呼喊的爱的方向前进,竟然与眼前的场景不谋而合,以至于他的心跳乱了一拍。奥尔菲斯下意识地不是去反驳诺顿,而是去手忙脚乱地反驳自己的心。


这个世界能够创造“爱”的幻象的意境实在太多了,他不确定自己作为小说家,是否将那些场景与爱轻易地联系在一起。


这是荒唐的。


他的慌张有一瞬间要把自己摧毁。


于是奥尔菲斯逼迫自己近乎坦然地问:“我记得你似乎有肺病,为什么抽烟?”


火星坠落在地,就像扑灭的红色萤火。诺顿嗤笑了一声:“抽个烟还要问为什么,就非得他妈的找个屁意义。你这样活着,有意义吗?”


那张侧脸飘摇在风中,他略低又沙哑的嗓音也顺着风含糊不清的飘过来。这个人的态度依旧那么差,奥尔菲斯轻轻地说,“也许有吧。”


那个人没听清,诺顿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儿,看见奥尔菲斯站在那里发呆,那眼神模糊不清的,像春风躁动不已。他不愿意想别的了,于是随便地将这个人和楼底下的摇滚不死自动归为一派,都是爱装逼的文艺傻逼。烟抽完了,他也该回去了。


奥尔菲斯吹了一会儿风,楼底的霓虹像乱流一样,在眼前铺陈开来。




又是夜幕,奥尔菲斯听见门外的声响,叮铃哐啷,手忙脚乱。他打开门,看见格里尤特正挂在诺顿的肩膀上,满身酒气。诺顿似乎穿着酒吧的制服。格里尤特是个有些微胖的女生,她秀气的短卷发垂在耳边,穿着带有风尘意味的庸俗裙子,诺顿有点扶不住她,她看起来快要晕过去了。


奥尔菲斯多管闲事,或者说,他采取素材的意识又在作祟地问:“怎么了?”


诺顿瞥了他一眼,示意他上来搭把手。


他不知该把自己的手掌放在女人身体的哪个部位,毕竟格里尤特在春天的夜里穿得十分清凉。绅士的礼仪让他不知如何应对,有点狼狈地扶住了她。


好在这次那个青年没有以沉默相对,可能是因为他伸出了援手:“上次那个客人看见她不愿意和自己走,就逼她喝酒。”


“可是她怎么会醉成这样……”


“那个人说,一杯就有一张钞票。”诺顿拧起眉头,有些厌烦地说,“他比之前那些自诩深情的人还要傻逼,路上遇见我迟早会打他一顿。格里尤特说,和谁过不去也不要和钱过不去。”


在他肩头的格里尤特适时地嘟囔:“他要给我钱,那我怎么能不要呢?哈哈……我还以为他会有一点不一样呢,可是诺顿,为什么谁都一样呢?为什么谁都一样?”


她的眼泪晕染开那张精心装扮过的脸,谁也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有那轻微的啜泣声回荡开来。他观察着格里尤特的面容,发现她满心期待的赴约了。


奥尔菲斯发现这个说着爱没有意义的悲哀女人,对那虚无缥缈的意义仍然抱有幻想。


到了自己熟悉的环境,她相比之前的戒备放松一些,钞票从她无意识攥紧的手中坠落。诺顿蹲下身去捡,格里尤特的重量就全都压在奥尔菲斯身上,他毫无怨言的承受住了,这个女人在刚才说完那句话之后,就一直沉默,只有泪痕划过她的浓妆,像破开一个妆饰过的美梦。将格里尤特送回她自己的房间后,诺顿走出房门,发现奥尔菲斯还站在门口。


……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什么事?”


“她还好吗?”


两道声音重合在一起,空气凝固了一瞬间。


诺顿搞不清他的态度,惜字如金地说:“还好。”


“哦……”奥尔菲斯的小指有些局促地勾了勾塑料袋,“要一起喝一杯吗?”


他察觉到诺顿似乎有些心神不宁,说出来会好一些。

  

“不要。”毫无疑问地被拒绝,诺顿看起来表情有点惊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奥尔菲斯看起来像是会和这里隔离开来的人,要找他帮忙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他并不认为他还会参与到这栋楼的事情中来。


事情与他想象的倒是背道而驰,离开的脚步没有响起来。


那塑料袋摩擦的声音又在夜色里响起来,奥尔菲斯没动。诺顿感觉有些莫名的烦躁,他勾了下领带,想了想,又看了他一眼,冷静地说:“那喝完酒呢?你要做吗?”


“……什么?”


太突然了,实际上他没有与这个人建构起这种关系的准备。现在的环境根本与浪漫沾不上边,格里尤特的酒气还围绕在他们身边,诺顿混乱的头发看起来也很狼狈。奥尔菲斯明显地被呛了一下,他往后退了一步,背靠上了走廊边的围栏:“为,为什么?”


“来找格里尤特喝酒的人只有这一件事情要做,”诺顿被他的反应逗笑了一秒,漏出点气音,接着又恢复了平静。他好像并不觉得这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奥尔菲斯发现他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也许是态度的变化,也许是他头一次对自己露出笑脸,“要做吗?”


奥尔菲斯犹豫地问他:“你和格里尤特……”


“我从不和格里尤特喝酒,”诺顿说,“她酒量太好了,我会被她灌趴下的。”


他并没有听见奥尔菲斯的回答,因为楼底下突然传来一阵爆发声。摇滚不死唱嗨了,他一手拎着乐器一手拎着酒瓶冲上来,打破了这里的氛围,然后又从另外一边楼道冲下去了。奥尔菲斯不敢再看他的眼睛,转而去看夜景了。他不知道自己的心情到底如何,这个人总能很轻易地扰乱他的思绪,也许他本身就有些混沌。无论如何,对于这个打扰他们的人,奥尔菲斯有些恼怒地瞪了一眼他离去的方向。


他再一回头,发现诺顿在看着自己。发现自己刚刚的失态全都被这个人看见了,奥尔菲斯转身想跑。


“喂。”诺顿喊了他一声,有些犹豫。其实他刚才只是心情不好才说那种话,但是此刻他看着奥尔菲斯通红的耳根,莫名其妙地想起刚才格里尤特沾满了化妆品的泪水,还黏腻的沾在他的手指上。


算了,诺顿看着回过头来的那双棕色眼睛,上面写满了犹疑不定。他想,反正谁都一样。


钥匙转动锁孔,诺顿说,喝一杯吧。




诺顿在那个小阳台喝酒,房间里的装饰比奥尔菲斯这个暂住的还要简洁,他坐在沙发上望着那个背影,啤酒的气泡穿透了夜色。一杯又一杯,奥尔菲斯的酒量其实并不好,他只是希望能借着这个机会听一听他们的故事,但诺顿真的喝得有些迷蒙地,从阳台那边走过来,在地上胡乱地撑了一下,然而失去了方向感,跌坐在他的身上,碎发擦过他的脸颊。


他也许应该感受到痛的,然而没有,也许是他也喝醉了。当诺顿抓住他的手往自己的脸上贴时,他感受到醉酒的脸庞如此滚烫,奥尔菲斯又僵硬地不想去探听任何故事了。近在咫尺的眼睛如此漂亮,在夜色中闪烁着动人的光。


酒精冲进了他的大脑。奥尔菲斯想,他原来与这个人是多么的相看两相厌!然而世事总无常。


当柔软的肢体坐上自己的大腿时,那个人带着酒意的吻也凑近了。他的身上没有尘土味,也没有烟草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和他为这个人构建的形象实在不太一样。


诺顿的手解开了自己的扣子,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纽扣,颜色如此鲜明。


有什么在向他靠近,像一条冰冷的蛇。他感觉这个人在咬自己的喉结,敏锐的感官让他感受到刺痛,但夜色的蛊惑与酒精的缠绕,又麻痹了他的一切,谁在指引他的手向下,谁在指引他的吻印上洁白的肌肤。


他的思绪完蛋了!


他不清楚自己爱不爱他,也不清楚他爱不爱自己。可是这混乱的状态中,他们竟然只剩下彼此。


其他的都不再重要,他忘记自己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只剩下彼此的喘息,只剩下意动情动的交融。诺顿在他的桎梏中像一滩水,很快融化了这两个人,那不愿意流露出一点真情的,压抑的声音让奥尔菲斯有些懊恼,他的手掌顺着脆弱的脖子向上,到湿漉漉的头发,润湿在他的掌心里。


他所追求的,纯真而无暇的爱,被欲占了上风。


奥尔菲斯最后有些笨拙地亲吻了他的额头,抹去诺顿因为疼痛或者爱欲所留下的泪水,他也有点想要落泪的冲动。


事情变得越来越乱了,他再次清醒时脑子是钝痛的,宿醉的感觉明显让他的思绪发昏。这并不是诺顿的房间,他躺在床上,衣服倒是和昨天一样,让他怀疑昨晚那些荒唐究竟是不是梦。虽然他不愿意承认自己会做肖想邻居的梦境,但他更不愿意相信自己是真的,和这里的人产生了他不曾想象的交集。


镜子上出现了他自己的脸,脖子上还留着诡异的红痕。那怎么会是梦?


他来到这里已经有几个月了,时间也从春天走到了夏天,燥热的风开始包裹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从一开始的沉默,生厌,到能够说上几句话,那也是绝对算不上熟悉的程度,怎么会就这样走到了最后一步呢?


小说的手稿还在那里放着,最后一次修改也已经完成。他始终没有将它交给编辑小姐。


很多事情都面临着一个瞬间的选择。一瞬间的心动,一瞬间的犹豫,就这样拖拖拉拉到现在。奥尔菲斯拿起那份手稿。


或许他该走了。




格里尤特说:“是吗?亲爱的小邻居,还没怎么和你说过话呢,你就要走了。啊,不如这样吧,我们需要为你办一场欢送会吗?”


诺顿看了她一眼:“你也得有那个钱吧。”


“哼哼,小诺顿啊,我现在可是很有钱呢。”格里尤特换了一件漂亮的红色吊带裙,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包,那里面放着昨晚那些浸了酒气的钱,“他可真是给了我不少,还是因为我能喝嘛。”


奥尔菲斯为她的恢复力而感到惊人,毕竟他的头现在还在疼:“格里尤特小姐,你不需要休息一会儿……什么的吗?”


“嗯?”格里尤特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我已经习惯了呀,人生在世,不宿醉几次都不会知道自己是什么德行呢。再说了,晕晕乎乎的才能生活下去。”


不醉几次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德行。奥尔菲斯立马眼观鼻鼻观心的低头,试图心虚地将昨晚的事抛之脑后,诺顿看起来十分轻松,根本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甚至于他们两个人见面也是一个人兵荒马乱,另一个人态度如常。


诺顿关心的则是另外一件事:“你和他怎么样了?”


“拉黑了呀。”格里尤特说,“嘴上说什么想听我的故事,又装模作样地邀请我喝一杯,然后再睡一觉?睡完他就跑了,这不是见色起意能是什么呢?男人都是一个样!我看他曾经说过什么想带我离开这里呀,那都是假的,除了能给我点钱,他简直不是人嘛。”


诺顿咳了一声,奥尔菲斯的头已经要低到桌子底下去了。


格里尤特说:“诺顿你还好,小邻居,你可千万不要做这样的男人呀!”


奥尔菲斯:……


他承受不住格里尤特真挚的目光和诺顿意味不明的表情,端着咖啡就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格里尤特看着他的背影:“呀,小邻居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诺顿平静地说,“可能是还没缓过劲来吧。”


目光在奥尔菲斯离去的方向和诺顿的脸庞上流转开来,格里尤特撑着下巴凑近了,她轻佻的目光打量着诺顿的神情:“嗯?看来我们的小诺顿和邻居先生发生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呢?”


诺顿的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你看错了。”


“怎么可能?”格里尤特说,“姐姐我看这种事情还是很准的。你跟我说,他怎么样?”


“……”对着那玩味的眼神,诺顿沉默了一会儿,“就那样。”




稿子被送到,编辑小姐很快找人来把他接了回去。放置在这里已经看习惯的家具被一件件搬走,这个房子很快就剩一个空壳,似乎之前居住过的痕迹都消失不见。像他的心一样空落落的。奥尔菲斯沉默了一下,反应过来这又是他文学家俗气的病了。他站在阳台上,朝诺顿家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里没有人,烟雾的痕迹似乎还残存在上面,他出去工作了。


没有得到告别,他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马上要回归自己正常的生活了,”在回去的车上,编辑小姐说,“不是说在这里一刻也待不下去吗?有感到兴奋吗?”


奥尔菲斯在整理他的手稿。他的小说。一对贫穷的人相爱的故事,那个沉默的黑发男人和那个会流泪的微胖女人都不是小说的主角,只是作为点缀,但不知是否出于作者的偏爱心理,他无意识地为那个黑发男子多添画了好几笔,甚至为他加上了一个不俗的结局。


脱离现实的困境,让他置身于最后的幸福。


也许是他最后能留给那个人的,尽管如此隐晦。奥尔菲斯默不作声地翻开了那几章的内容,有一张纸在里面不太牢固,掉落了下来。那似乎并不属于他的手稿,他若有所感地俯下身,将那张纸捡了起来,上面写了一串他不熟悉的电话号码。


……


“你先回去吧。”奥尔菲斯突然说。


“什么?”编辑小姐并没有听清他的话。


“你先回去吧,”他在对方惊诧的眼神中重复一遍,感觉自己的声音有点干涩,“我想起还有一件事情没做。”


为什么不要与他扯上关系呢?


他突然想告诉他,并不是所有人都一样的。


那些街景在他面前飞驰而过,奥尔菲斯只是不停地顺着自己脑海中熟悉的路向前跑,又是夜色。他们的所有故事都发生在夜晚,路灯一个接一个的亮起来,璀璨地布满城市的大道。


可是那条路并没有多少灯,那里的人背对着城市的霓虹,却总是漆黑一片的,他回去都要打手电筒。


在诺顿的钥匙即将转开锁孔之前,他终于如自己所愿的来到了二楼。


夏天多热啊,汗水随着他的额头滚落下来。


诺顿偏头看着他,很惊讶。他为这个惊讶而感到荣幸,奥尔菲斯呼吸不顺地说:“其实……其实不是所有人都一样的。”


“诺顿·坎贝尔,”奥尔菲斯认真地说,“我也不是……就那样。”


看见诺顿的表情从惊讶变成皱眉,他着急地解释了一句:“我没有偷听!是这里的隔音实在太差了。”


“这里的隔音确实很差……”诺顿叹了一口气,“别说其他的话了,奥尔菲斯,你究竟想说什么?”


“和我在一起吧。”奥尔菲斯说,“我不再是旅居在此的游人,也不是置身事外的客人……我将为你停留。”


“还是那么文绉绉的,跟摇滚不死一个德行。”诺顿笑了一声,“至于其他的,那要看你表现了。”

流水酱
【骰子已经掷下,所有,或者一无...

【骰子已经掷下,所有,或者一无所有。】
摸了砂金   希望大家都运气爆棚能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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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從山

二十一世纪茶话会

*现pa 说勘离婚风波 

*大量私设捏造 含昆/记/曲/佣出场

*字数1.6w+

  

  

1. 

“诸位,你们究竟在愁眉苦脸个什么?尤其是你,克雷伯格,你那脸是被人踹了一脚还是怎么着?”

 

梅莉以疑惑中掺着不耐的目光审视着在场的每个人。一个稀松平常的周末下午,她推掉院里组织的野外作业的带队任务,在恼人的丝丝雨水中卖力蹬车,于三点钟整抵达位于市郊的德罗斯宅。而这就是她气喘吁吁推门而入后看到的全部景象——三个一模一样的双目呆滞缩手缩脚地坐在餐桌边的人,宛如三尊史前化石。他们甚至没在第一时间发现有人进来,仍旧都是神游天外的样子。...

*现pa 说勘离婚风波 

*大量私设捏造 含昆/记/曲/佣出场

*字数1.6w+

  

  

1. 

“诸位,你们究竟在愁眉苦脸个什么?尤其是你,克雷伯格,你那脸是被人踹了一脚还是怎么着?”

 

梅莉以疑惑中掺着不耐的目光审视着在场的每个人。一个稀松平常的周末下午,她推掉院里组织的野外作业的带队任务,在恼人的丝丝雨水中卖力蹬车,于三点钟整抵达位于市郊的德罗斯宅。而这就是她气喘吁吁推门而入后看到的全部景象——三个一模一样的双目呆滞缩手缩脚地坐在餐桌边的人,宛如三尊史前化石。他们甚至没在第一时间发现有人进来,仍旧都是神游天外的样子。罗丹见此一定不胜欣喜,*这么想的时候,她已轻车熟路地给自己换上了绒面拖鞋。直到她打了声招呼,他们才一一回过神。

 

“我只是过来还擦琴布,我打算走的,”弗雷德里克被她的诘问唤醒,沮丧地垂下脑袋,“但直到现在还没走。”

 

梅莉略带同情的目光扫过这个男人(他总是不幸被各种事牵连),转向她的密友,“亲爱的,什么事令你如此低落?”

 

爱丽丝好像在此刻突然记起了待客之道,记起自己名字的后面也是德罗斯三个字。她端起不知何时泡好的一盏已无热意的红茶递过来,面色泛着不太正常的青白,“我不敢相信,真的。这似乎是无稽之谈,但分析下来就是这么一回事。铁证如山,就是这样。”

 

“哦?”梅莉轻轻嗤笑了一声,“难不成是这栋宅子的主人正在被通缉?”

 

“通缉?”爱丽丝喃喃着,“倒不是回事,但我敢说也很糟糕,奥菲肯定无法真正地接受这一切。”她用两根手指按住放在桌子正中央的一张折叠起来的报纸,把它推到了梅莉眼前。带着几分好奇,梅莉凑近了定睛一看,只见版面最上方一条醒目的粗体红字标题:“破裂!作家奥尔菲斯身陷泥沼!”很大的噱头;后附系列小标题及多张照片,证据充足——搞得好像真是那么回事一样。

 

梅莉戴上眼镜,拿出批阅学生论文的态度,粗略浏览过这篇内容相当翔实的报道,而后把它推回了她和爱丽丝之间。

 

“所以你相信它的结论:奥尔菲斯·德罗斯即将结束困扰他长达五年的婚姻生活?”

 

爱丽丝静静地望着她,“那是真的。”

 

“为什么?凭借这个吗——”梅莉伸出手指点了点版块里的某张照片,“与女粉丝深夜幽会?我宁愿相信那是坎贝尔假扮的,毕竟这照片上的人糊得难以判断性别。”

 

“不,花边消息基本都不是重点。看这里梅莉,最右边的那张图片,注意到奥菲的手了吗?他没有戴他的婚戒。”

 

梅莉仔细瞧了瞧,承认道:“是没戴。”

 

“只要是出席公众场合,他都会把它牢牢地套在左手无名指上。如果再稍加注意,就像这行小字写的——”爱丽丝迅速而精准地指向了某一段落的某处,“他在想问题的时候有摩弄戒指的习惯,而在半个月前的新书发布会上,他这一因习惯而落空的动作被眼尖的记者发现了,当他们问及戒指的去向,他却表示无可奉告。这态度可算不上好。”

 

梅莉想了想,说道:“也许只是吵架赌气,这栋宅子里家常便饭的事情。”

 

“先不谈别的,难道你见过他们哪次争吵没有在两天以内和好的?”

 

“回忆那种事让我有点反胃。”梅莉面无表情地陈述着,“好吧,没有。”

 

“何况除了你我,咱们还有证人呢。把整件事的细节从头到尾地梳理一遍,事实就浮出水面了:奥菲和诺顿即将结束他们旷日持久的荒谬关系,而今天邀请我们过来,很可能是想当众宣布这一决定。”

 

“等等,但我觉得这好像——”梅莉蹙着眉刚要把话说完,就被突如其来的清咳声打断了,经过长久的沉默,弗雷德里克终于插上了话,“抱歉,我想问一下,自从来到这儿屋主就没出现过。他们去哪儿了?”

 

爱丽丝的眼神在她和他之间逡巡了片刻,终于解答道:“我是第一个来的。那是一点半左右,奥菲并不在,只有诺顿。我认为他今天的状态有点异常,呃,就像偷偷摸摸地干了件见不得人的事。他给我煮了壶茶,顺带一提,味道很一般——我们刚坐下来没半分钟,他突然接了个电话,接着就火急火燎地揣着一只文件袋跑出去了。”

 

“直到现在也没回来?”

 

“显而易见。”

 

“他甚至把车开走了,我听见了引擎发动的声音。”爱丽丝补充道。

 

“另一位也同样不知所踪,不是吗?”

 

客厅的气氛随着她的话音落地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沉默。过了一会儿,梅莉终于把大家都联想到的那件事说了出来:“市政府办事处离这儿挺远的,骑车去并不方便。”

 

“说不定只是去跟律师见见面?”弗雷德里克随口安慰道。他真的想回家一趟,试坐一下中午刚到货的他新定做的小牛皮榉木琴凳,可在场的每个人都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其中还存在着一个问题?当我形容奥菲和诺顿的婚姻关系时,我不由自主地用了'荒谬'这个词。想必你们也都赞同,且向来赞同,对吧?”

 

得到了期望的反应,爱丽丝继续道:“既然我们一直觉得他们的婚姻不符常理,并隐隐相信这可能从头到尾都是一场闹剧。那么为什么有一天他们终于要分开,我们的第一反应却都是抱以十成的怀疑呢?”

 

“没错。”梅莉也认真地思考起了这一问题。她觉得爱丽丝语言表达的神态和循循善诱的口吻可能比她更适合做一位大学教师。

 

“要是在古希腊,他们会对立如深渊外的俄耳甫斯与深渊内的普鲁托;而在中世纪,他们一定是两个违背决斗规则捅穿彼此头颅的骑士;即使是在十九世纪,他们也绝不会好到哪里去,可能会是疯狂的作家和阴郁的矿工一类的?美满的结局自然毫无希望,谁会把谁干掉也说不定呢,我猜。”

 

“不赖的比喻。”梅莉严谨地指出,“不过鉴于俄耳甫斯在音乐方面的杰出造诣,还是克雷伯格更符合他的形象。非要说的话,他俩显然是宙斯与伽倪墨得斯吧?想到奥尔菲斯那恶心的样子,我又有点反胃了。”

 

“可惜诺顿没有早一个多月降临世界。*而归根结底,毕竟这是二十一世纪,条件的总体提升与秩序的相对公平让一对,嗯,难以和睦共处的男人也能谈情说爱甚至领上一张印着狮子盾徽的证书。”

 

“他们还将从法庭领到一张判决书,按照你们的推论。”弗雷德里克提醒道。

 

“弗雷德,你说的没错。”爱丽丝无可奈何地挤出一丝笑容,“我想我明白了一切的矛盾所在——我认为他们始终不曾喜欢对方,但的确爱着对方。这种滋味就像,”她苦思冥想着,“就像……”

 

“就像把一篇沉重的战地通讯错放在了娱乐版块。”梅莉说。

 

“就像错用命运交响曲给夜店的酒鬼们伴奏。”弗雷德里克说。

 

“就像错把番茄酱浇在巧克力司康上。”另一个声音说,伴随着咯吱咯吱的咀嚼音。

 

“抱歉,”梅莉毫无歉意地开口,“但从刚才开始我就想问了,您是哪位?”

 

2.

“奈布·萨贝达。目前是一名私家侦探,兼旅游博主,有时也做美食评鉴。”奈布平静地擦了擦手上沾到的蛋糕屑,“一个月前,坎贝尔给了我一笔酬金,要求我跟踪他的丈夫奥尔菲斯·德罗斯,观察他生活行踪的反常之处。后来这事就有了反转,因为我又接受了德罗斯的委托,搜寻他丈夫诺顿·坎贝尔的反常之处。就在昨天,德罗斯告知我委托终止,又不明原因地给了我一份今天的晚餐邀请。”

 

梅莉仔细消化了这些信息,然后问出了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他是以何种方式告诉你委托终止的?”

 

“电话。”奈布简洁地回答。

 

“...我的意思是,他具体说了些什么?”

 

“他说委托不需要再进行了,因为事情很快就要见分晓。我说退给他一部分酬金,他说不用了,可我甚至连调查结果都没汇报,所以还是退了三分之一的钱。”

 

“坎贝尔难以企及的美德。”弗雷德里克一针见血地指出。

 

“听听吧,事情很快就要见分晓。”爱丽丝忧郁地望着奈布面前光亮的盘子,“意思很明白了。”

 

“平常他们不也经常说这些吗?又绕回到这个问题上来了,结合之前提到的,我们仍不具备他俩真的要离婚的铁证。”梅莉注视着另外三人,冷静地说道。

 

“好吧,我本来不想说的,”弗雷德里克深吸了一口气,“上周五,我在坎贝尔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一份协议。”

 

事实上,弗雷德里克是几人中最可能接触到真相的人,因为他家离这里只隔了两条栽满铃兰花的林荫道。他不太关心已婚友人(如果能算得上)的八卦,甚至在与另外两位成为邻居的五年中,奇迹般地从未单独去造访过他们,反倒是住在市中心的爱丽丝来得频繁些。不过在大约两个月前,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他助理家的猫咪意外怀孕生了一窝小猫,主人愁着怎么处理这些小家伙,并把烦恼告诉了他。于是从未有过养宠经验的他就去助理家抱回了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猫,并在两天后遗憾地发现自己猫毛过敏。好在一位热情朋友决定在回国后接手他的小猫,问题在于在朋友没回来之前如何安置它。

 

猫咪又小又脆弱,他需要找一位工作清闲的人来照看它。谁能胜任此职呢?

 

于是,当奥尔菲斯从他怀里接过小猫时,他仿佛看见这个令人猜不透的小说家身后忽然长出了一对闪着金光的翅膀。他开始每周造访德罗斯宅一次,戴着两层口罩趴在地上和咬住坎贝尔拖鞋不放的小猫友好互动——它被养成了一颗上蹿下跳的小圆球。

 

上周五他来接小猫回去,这是最后一次,次日它就将去往它的新家了。给他开门的是坎贝尔,气色看起来相当糟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猫仿佛感应到离别将至,怎么也不肯乖乖就范,在宅子里像个小导弹一样到处冲刺。弗雷德里克跟着它跑来跑去,直到它顺着门缝“嗖”地蹿进了坎贝尔的房间。

 

在门外窥伺一分钟无果,他只好蹑手蹑脚地推门走了进去。目光四处搜寻,只见小猫正趴在办公桌内侧的角落。

 

弗雷德里克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把小猫托进臂弯里,刚要站起来,门外就传来了拖鞋啪沓啪沓的响声。那一刻他鬼使神差地蹲在了半包围的木板里没有出来,而坎贝尔也鬼使神差地走到书桌前都没发现有人在这儿,就跟谍战电影里演的分毫不差。

 

“接着他骂了句很长的脏话,就不赘述了。”弗雷德里克看着他全神贯注的听众们,准备适当地做一些省略。

 

“什么脏话?”奈布好奇地问。

 

“呃,我不太记——”

 

“什么脏话?”爱丽丝好奇地追问。

 

“奥尔菲斯天杀的混球操//蛋的白痴狼心狗肺的大粪,下地狱去吧。”

 

“......”

 

“他们真的是一对吗?”奈布转头问。

 

爱丽丝和梅莉面面相觑。

 

“等到我离开时,他的眼睛还红着呢。重要的是,坎贝尔在桌前驻足的那几分钟一直在读一张纸。他走后我瞥了一眼,发现那上面的标题是某某'申请',下面列着一整页标有数字的条款,内容就没注意了。”

 

“离婚登记申请,不会有错了。”爱丽丝悠悠长叹一声,向后靠进椅子里,“他今天带走的那个牛皮纸袋就是离婚材料。”

 

“看来真是这样。”梅莉嘟囔着,“本来我还不太信呢。”

 

“萨贝达先生,您这里还有什么情报?他们有没有跟你提过相关的事?”梅莉以一种可贵的坚持不懈的精神询问道。

 

奈布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掏出一根榛果牛奶棒,几下撕开了包装,“我本来也想对委托人的信息进行保密的。看在你们如此关心他们的份上,我就讲得详细一些吧。”

 

“说实在的,德罗斯的确无可指摘,调查他的过程很无聊。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办公,偶尔会去附近的咖啡馆写东西或去超市采购,除此之外就没别的。而且他知道有人在暗中观察他。”

 

“他知道?”爱丽丝讶异地问。

 

“是的,他知道。因为我调查的全部结果就是发现了另一个也在蹲点他的哥们儿。那哥们儿是个小报记者,他比我多蹲了一个月仍旧一无所获,正打算着换个目标。就在我俩百无聊赖的时候,德罗斯现身并邀请我们去咖啡馆小叙一番。他先是用一番花言巧语把那哥们儿骗走,又问起我的来意。”

 

“你告诉他了?”梅莉问。

 

“当然没有,我只说我是另一家报社的。但德罗斯早已洞悉一切,直接问我我的雇主是不是坎贝尔先生,又请我吃了一顿午餐,极力让我相信诺顿·坎贝尔才是更有必要被调查的那个,且希望我为他办事。”

 

“那你相信了吗?”

 

“相信了,他看起来很真诚。”

 

“......”

 

“继续吧先生,我想知道你从坎贝尔那里获得了什么情报。”

 

奈布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他边鼓着腮帮嚼榛子棒,边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到桌上,“的确有。”

 

奈布找了把干净的餐刀切开火漆,从信封里挑出一张照片。那张照片上是诺顿站在一栋红砖小洋房的门前和一个棕发姑娘讲话。诺顿只有背影,女孩的面容则因拍摄距离较远不是非常清楚。

 

爱丽丝拿起那张照片,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了一番,“这说明了什么呢?”

 

奈布从信封里“簌簌”地抖下来更多照片,它们像雪花一样铺展在桌面上。

 

“他的上班路线是固定的,每天早上八点半从家出发,骑车十五分钟到达单位,晚上五六点左右下班回家。在我跟踪他的前两天都是这样,而从第三天开始,他就多了一项活动,你们看——”奈布指着那些不同时间拍摄的同一场景的诺顿和女孩站在屋子门口的照片,“他每天下班后都要步行去这栋位于学校家属区内的房子,进去待上半小时左右出来——进去和出来时手上都空空如也。”

 

“她看上去不超过二十岁。”爱丽丝说,“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基本是打个照面就一起进去了。”

 

“老天啊——”爱丽丝痛苦地揉着额角,“真想知道他这么做的理由。半小时能干什么?有什么每天去一趟的必要?”

 

“也许他终于发现自己还是喜欢女人,在和男人同居了五年以后。”弗雷德里克冷不丁地插了一句。

 

“不敢想象奥菲知道的后果。”爱丽丝猛地灌了几口茶,她的嘴唇已经因为不间断地说话起了一层裂纹,“但我无法相信,我觉得诺顿的那种,怎么说呢,冷决?并不在于这方面。他不像会干出这种事的人。”

 

奈布耸了耸肩不置可否,“我不清楚。但除了这个还有一件不对劲的事,是上周四晚上发生的。坎贝尔那天照常去了那栋房子,但没有如同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学校附近的另一栋住宅。”

 

“那个住宅比红砖房稍小一点,开门的同样是个女人。她身材很高挑,好像跟他关系还挺熟的,两人在门口讲了一会儿话,就推搡着,注意是推搡着,进门去了。”

 

爱丽丝听得目瞪口呆。

 

3.

“他们在里面待了一整晚。大约夜里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一辆车停在了这家住宅的草坪前,从车上下来的竟是德罗斯。德罗斯抓着一件外套气冲冲地走过去敲门。门过了一阵子才被打开,那女人把坎贝尔搀了出来,他醉得不省人事,几乎完全倒在了她的肩膀上。接下来他们三个争吵、推搡了一番,我只能这么说,根本分不清是谁在对谁说话、谁在向谁动手......总之,德罗斯把坎贝尔弄上了车,最后扬长而去。”

 

“我敢说奥尔菲斯知道所有的事,”弗雷德里克把目光投向那张照片里黑得宛若鬼影的三个人,“这解释了当我第二天去时,坎贝尔为什么盯着离婚申请书诅咒他。”

 

“梅莉,亲爱的,你怎么了?”爱丽丝忧虑地握住梅莉的手臂,“从刚才开始你就没有说过话。哪里不舒服吗?”

 

梅莉面如死灰地抬起头,把她面前的三个人一一望了一遍,最后定格在奈布脸上,语出惊人道:“你难道没发现那人是我?”

 

“你?”奈布愣愣地看着她。

 

“当晚我穿了一条紫色长裙,而我家的草坪上有一大丛盛开的白茶花,对吗?”

 

奈布绞尽脑汁地回忆了一会儿,最后恍然大悟:“没错,是的。真抱歉,我没在一开始认出你来。”

 

“诺顿去找你做什么呢?”

 

“他找我——”梅莉冷笑了几声,“能做什么?连续一晚喝了我五六杯朗姆,问他就只说他要诅咒奥尔菲斯,不给喝就扯着嗓子喊奥菲在哪我要奥菲,醉鬼真该死。我当场就把他的奥菲叫来了。然后就,你们知道的,萨贝达先生,你真该感谢自己离得远,没看到他们在推搡的时候亲了嘴。”

 

爱丽丝求助地看向弗雷德里克,“可是他们不是连离婚申请都拟好了吗?”

 

“会不会是坎贝尔单方面在准备离婚,而德罗斯以为他们只是在冷战?”

 

“离婚的人为什么要亲嘴?”

 

“不离婚的人为什么要雇私家侦探跟踪自己的伴侣?为什么要取下一直佩戴的婚戒?为什么要拟一份离婚申请书?”

 

“说真的,谁能搞得懂他俩。”

 

“他们像离婚了还会和对方维持不干不净的关系的那种人。”

 

“不论如何,离婚都是事实。”

 

“你们怎么都这么关心离不离婚的……”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声中,梅莉正借着餐厅最明亮的一束顶灯灯光,埋着头聚精会神地盯住那些诺顿和棕发女孩在门前的照片,恨不得把近视眼镜用出放大镜的效果。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等到其他三人都完全安静了下来,像她课堂上坐在第一排的那些学生一样求知若渴地望着她时,她终于长长地呼出一大口气,摘下眼镜、抱起双臂,以一种预知了在场所有人寿命的恍惚口吻说:“我去过这里。”

 

“你去过?”奈布·萨贝达实打实地开始怀疑自己,“难道还是我没有认出你?”

 

“不,先生,是在我年轻的时候去过。”梅莉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摩挲着下巴,“那时我和照片上的女孩差不多大,而这栋红砖房属于我院一位脾气古怪的老教授。他在家里养了很多鸟类和爬宠,种类之繁多令人叹为观止。老头自个儿照顾不过来,学期内有自己的学生帮忙,而假期就不得不雇几个留校的同学过来打工了。就是在这儿,我第一次和坎贝尔相识。那时他负责喂食和卫生清理,我负责专业性的观察记录......”

 

“梅莉,我从未听你提及这些往事。”爱丽丝的脸庞上浮现出了探究兴趣,“十几年前的诺顿·坎贝尔就像现在这样了吗?”

 

“你指的是什么?”

 

“嗯...那种不太高兴的表情?”

 

“是的。”梅莉毫不犹豫地说,“我敢说他以前比现在更勤恳十倍,你就可想而知了。他的家庭情况相当糟糕,甚至比不上我,并且要在打两份工的前提下拿到每年最高等的助学金,如果在那种压力下还能摆出什么好脸色,我想不太现实。”

 

“是从那时开始你们成为了酒友?”弗雷德里克也难得有些好奇起来。

 

“我们成为酒——什么,我们没有成为——你们为什么都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早就不那样了,只是偶尔小酌几杯......”

 

“我们从未怀疑这点,”爱丽丝踱步到梅莉身后,双手轻柔地搭上她的肩膀,“毕竟健康与尊严永远大于一切。”

 

此时奈布也从厨房走了出来,手上不知怎么还捧着一大盆微波加热的速食煎饼,他恰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随口问了句:“那你们很早以前就是朋友喽?”

 

梅莉看着他从容不迫地用餐刀把煎饼分成四份又把其中一块叉进自己面前的餐盘里,张口欲否认,却有些莫名的泄气:“其实算不上吧。如果不是认识了十几年,彼此知根知底,也许还会相互仇恨呢。因为坎贝尔的那个性格,实在是——”她注意到奈布并没有被自己的情绪感染,便很快改口道:“现在我俩已经能够给予对方比较公正的评价了,这就是人际关系的成熟。”

 

“为什么互相仇恨?”奈布不解地问。他已经结束了分食任务,回到了座椅上。

 

“因为当时我们惧怕在彼此身上洞见自己的影子。”梅莉说,“我知道这很难理解。”

 

爱丽丝从厨房的壁橱里找出一大盒新鲜的树莓果汁,她给它拆了封,并为他们面前的玻璃杯依次斟满,“朋友们,我们今天不是来开反省会的,尝尝这个牌子的果汁吧,我没喝过比这更美味的!”

 

梅莉端起杯子仰头喝了一口,甘甜丝滑带有香气的液体瞬间缓解了喉咙的干涩,这让她再次提起了兴致,“言归正传,我确信你照片里的房子就是那位老教授的,听说他还健在。但这个女孩我就不清楚了,说不定是他的孙女,和他住在一起。”

 

“诺顿要是在跟这位教授联系,嫌疑就基本消除了。那他到底是去干什么呢?”

 

“也许他突然爱上给鹦鹉喂虫子了。”

 

“事已至此,咱们还是谈论些别的吧。”爱丽丝用手指敲了敲桌面,“比如你能为你婚姻破裂的两个朋友做点什么?”

 

“告诫他们下辈子见到对方时不要再鬼迷心窍,那会毁掉一切。”梅莉建议道。

 

“走在路上碰见他们装作不认识。”弗雷德里克给出另一条建议。

 

唯独奈布作出了真诚的提议:“我之前接过好几起调查出轨证据的委托,都解决得很顺利。但你家的情况挺棘手的,其中肯定有什么隐情。你们都是当事人的朋友吧?等他们回来,把事情问明白就行了。”

 

爱丽丝“噢”了一声,后知后觉地瞄了眼腕上的手表,“四点一刻了。他们不会打算让咱们自行解决晚餐吧?”

 

“办事处的效率,你们懂的。”梅莉眨了眨眼。

 

“点什么?我有券。”奈布掏出手机。

 

“抱歉,但至今为止,没人给他俩随便哪个去过一通电话吗?”弗雷德里克问。

 

“事实上,我中途打过。”爱丽丝举起手机晃了晃,“诺顿不接,奥菲没有信号。”

 

“老天,这两个人是跑去非洲找草原象办理离婚了吗?”

 

“我们为什么非得在这等着?”

 

“等等,梅莉,弗雷德,难道你们现在没有感到一些、一些似曾相识吗?”爱丽丝的喉咙忽然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就是这个,咱们仨心急地等待着他们俩......”

 

“......爱丽丝,”梅莉也想到了件事,一抹不自然的苍白逐渐攀上面庞。她撑着扶手站了起来,“别去想。”她低声唤着。

 

“过去的事就别再想了,既然并不愉快。”弗雷德里克也过来按了下爱丽丝的肩膀以示安慰——虽然这一举措只持续了两秒。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梅莉重复道。

 

被晾在一旁的私家侦探对这种云山雾绕的说话方式感到不满,“到底过去什么了?“

 

三人一齐陷入了沉默。

 

爱丽丝忽然给自己灌了一大口果汁,友人的关心让她再次卸下了对于回忆的畏惧,“萨贝达先生,那件事曾给我带来了阴影,不过现在想想,顶多有些后怕而已。如果您愿意听的话,我不妨聊一聊。”

 

奈布顿时来了兴趣:“请讲讲看。”

 

4.

“开端往往是寻常的。八年前,奥菲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加入了他们学校颇具特色的旅行体育俱乐部。说颇具特色,是因为几位部长都是有闲钱无处使的公子哥儿,每年暑假都会拨出丰厚的资金搞搞活动。那一次是所有完成俱乐部提前规划好的徒步路线的队伍都可以领到证书及一笔数目可观的奖金。”

 

“那岂不是要人满为患?”奈布问。

 

“当然有条件,队长须为俱乐部的成员。奥菲的同学经验丰富,便领下了职责。我那时还在读寄宿中学,只有暑假会回家,奥菲就趁此说服了我。这样队员还是不够,就又先后邀请了弗雷德、诺顿,还有梅莉。”

 

“你们原来那么早就认识。”梅莉瞥了一眼弗雷德里克。

 

“一次读书会,”弗雷德里克疲倦地说,“他单方面认识的我。”

 

“但你答应了他。”

 

“那你又为什么答应他?”

 

“图那三千英镑呗,”梅莉摊了摊手,“而且是坎贝尔喊我去的。”

 

“那么又是谁喊坎贝尔去的?”

 

“......”

 

“那时候坎贝尔从墨西哥南区调回国内还不到半个月,整天就呆在公寓睡觉,奥尔菲斯究竟是怎么把他揪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们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暗通款曲了。真令人难以置信。”

 

“很难说,毕竟他俩在那方面都是不露声色的类型。你想想,直到他们结婚一年后,咱们才意识到那不是恶作剧。”

 

“好吧好吧,咱们又扯到这上面来了,萨贝达先生,容我继续。由于要在森林里过夜,我们出发前做了充足的准备,队长看起来信心十足。而这条路线又对新手很友好,所以我们——至少我那时,只是把它当作一次普通的夏季旅行。”

 

“后来呢?”奈布问。

 

“我们在清晨七点左右出发,跟着队长穿过笼罩着薄雾的小镇,一路进入了山区。九点钟阳光已经覆满了山脉,除去即使在山间也有点过于闷热的天气,每个人的心情都还算不错。直到下午才出了问题。虽然仍没有什么乌云,但天色变得很暗,不久就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天气预报显然有误。虽然雨势不大,但路面变得十分泥泞,对于行进速度是很大的干扰。更重要的是,周围的环境越来越暗,最后只能用手电照明,我们不得不相互搀扶着彼此摔倒。”

 

“你们打算当晚下山吗?”

 

“是的,我们想趁着雨还不大,尽快去往山脚的树林落脚。然而由于天太黑及心情烦躁等因素的叠加,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在原地兜兜转转半天,也没找到地图上圈出来的红色地标旗,这时才发现路走错了。我们不是在往下走,而是误上了另一座山。”

 

“不能原路返回吗?”

 

“这就是第一个分歧了。队长凭借经验表示继续前进仍有很大希望在当晚抵达原先的目的地。而诺顿——这可真不像他,他竟然建议我们抄近道原路返回。”

 

“返回走错的那处?”

 

“返回出发点。”爱丽丝说,“他让我们直接放弃,乖乖地掉头回家。”

 

梅莉适时地补充道:“坎贝尔跟陌生人发不了火,就揪着奥尔菲斯的领子指着爱丽丝问他'你是不是嫌这小孩活够了',爱丽丝被这么说很不服气,当场发誓她肯定能坚持走完全程。”

 

“按你们所说,坎贝尔长期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对野外环境的敏感度远超常人,你们应该听他的。”奈布分析道。

 

“诺顿甚至问了我们一句'要钱还是要命',但当时雨已经停了,大家都觉得问题不大,还是决定继续往前。”爱丽丝继续道,“然而事情的确如他所料,雨只停了不到半小时,就伴随着迅猛的山风卷土重来了。眼看着雨点越来越大,直至暴雨如注,身上的雨衣形同虚设,走起路简直跟无头苍蝇没有区别,只好临时决定在山上过夜。”

 

“我们找到一个小型山洞躲了一会儿,等到雨终于小了些就出去找地方扎营。大家支起帐篷,把身上湿透的衣物换掉,吃了点罐头补充体力,就进睡袋休息了。然而谁会想到到了第二天天亮大家依次醒来的时候,队长竟然不见了。”

 

“不见了?”

 

“是的。他不仅是队长还是向导,只有他完整地走过这条路线。前天晚上他是跟弗雷德睡在一起的,但弗雷德恰巧因淋雨发起了低烧,一整夜都昏昏沉沉,毫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应当是去探路吧。”

 

“没有人知道。到了将近中午他还是没有回来,我们分头去找他,可连他的人影也没捞着。尽管他的失踪引发了恐慌,前进仍是唯一的选择。仔细研究了地图,诺顿带着我们继续上路,不久就顺利地找到了地标做上记号。然而就在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稍转晴朗的天气又开始变得暗沉,看着远方逐渐弥漫的乌云,大家的心情再次变得沉重。”

 

“夏季的天气的确多变,可即便如此,你们也真够倒霉的。”奈布感叹着。

 

“倒霉的还在后面。又是整整一下午的冒雨行走,所有人都不同程度地被疲劳侵扰。种种耽误下行程已经比原定计划慢了一天,食物暂且不谈,干燥的衣物已所剩无几,可是雨水仍在继续,热量在急剧流失......”

 

“当我们注意到队伍少了个人后,爱丽丝已经倒在地上一分钟了,”梅莉自然地接过了叙述的主担,“所有人都闷头往前,一时竟没人发现。奥尔菲斯跑来扶她的时候,她的脸比纸还白,浑身颤抖着蜷缩成一小团。她并没有发烧,皮肤反倒凉得异常——我们很快意识到,是失温症找上了她。”

 

“好吧,这是我最不想回忆的一段。我那时意识模糊得几乎不省人事,只觉得一会儿冷一会儿热,不知何时一切陷入异样。我看见诺顿把所有物资都扔进火里又意图把我丢进去烧死,你和弗雷德为最后半壶水该给谁而大打出手,而奥菲举起柴刀向诺顿砍去。我拼了命想阻止却无能无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奥菲满身鲜血地冲向你们俩——谁的一根手指飞进我嘴里,我喉咙噎住叫不出来,奥菲的身体扭曲膨胀,变成一头漆黑的鸟头怪物,诡笑着邀请我跟他去地狱...”

 

“小姐,虽然我有意安慰你几句,但你的想象力真不逊于你的作家兄弟。”

 

“事实上那时候我们正在山洞里生火。克雷伯格在烧热水,我帮你换下了潮湿的内衣,奥尔菲斯把剩下的衣物叠成毯子垫在你身下,而你——你抓着坎贝尔的手死死不放,泪眼婆娑地重复着一句话——”梅莉稍稍停顿了一下,露出一丝笑意,转头望向弗雷德里克,“还记得吗,克雷伯格?”

 

“'哥哥,我想爸爸妈妈'。”弗雷德里克准确地复述道。不知为何,他对这个场景记忆也很深刻,或许是那张惨兮兮的小脸激起了内心的怜悯,又或许是诺顿·坎贝尔被小姑娘当作奥尔菲斯求助时那如同一拳打在棉花上的表情。

 

幸好他沉浸于对往事的回忆,没注意到爱丽丝的脸红得像一颗刚熟透的苹果。

 

“这...这我真的没有印象,”爱丽丝小声嘟囔说,“不过我恢复意识的时候,离我最近的确实是诺顿。他和奥菲在火堆旁说话,脸色都不太好看。”

 

“而第二天奥尔菲斯那个疯子就跟我们分道扬镳了。”梅莉说,“他把剩下的两盒罐头留给我们,自己只带了小半瓶水,和坎贝尔酣畅淋漓地吵了一架,让他领着我们走完剩下的路,就背上包独自返回了。”

 

“怎么,他是去找地方自杀吗?”

 

“他说他已经基本判断出了失踪的队长究竟在哪,并坚信自己一定能找到,而队长背着的包里装有食物、相机及队伍的报名凭证,缺了最后那个领不到钱。”

 

“太扯了!不论怎么看,他都只是想替你们节省物资吧?”

 

“你把奥尔菲斯想得太慈悲了。虽然其中确实包含一些人类普遍的奉献精神,但影响此人行为模式的决定因素并不是这个。身处不利环境时,他会不断给予自己心理暗示,认为自己始终在掌控局面,有了信念感加持,头脑会越转越快而始终保持冷静。”

 

“噢,我想你了解的蛮清楚。”

 

“他笔下的侦探都是这一类型的,有个评论家还发文章总结过呢。抱歉,你没怎么看过他的书吧,萨贝达先生?”

 

“听起来有点意思,我来查查看。”奈布打开了手机上的维基百科,“那么结果呢,他成功找到那个队长了吗?”

 

“结果是,他找到了他的尸体。”爱丽丝惋惜地说,“法医判断那个可怜人不慎失足摔进了崖坑,撞到头当场晕厥,第二天降雨加上降温,在幻觉中停止了呼吸。奥菲找到他时他把衣服都脱光了。如果没有他们照顾,我也会遭遇同样的结果。”

 

“而坎贝尔带我们走到最后一处地标的旗子跟前,指着远处山脚下的一个小红点示意那就是接待站,然后没说一句话转头就走。我们当时以为他要去跟疯子殉情。”

 

“呃,他们听起来像一对分开五秒就会得相思病的爱情鸟。”

 

“坎贝尔完全可以和我们一起下山,向设备齐全的搜救队求助。但不知怎么他觉得自己单枪匹马地去找一个活人和一具尸体反倒效率更高。我们没有理由阻止他,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

 

“回到刚开始说的,当时我们三个加上一位好心的护理员,裹着毯子坐在驿站的木桌旁等待他们,就连座位都和现在大差不差——”爱丽丝说着环顾了一圈,“我们从下午等到太阳落山,又从傍晚等到接近午夜,终于,不记得是谁透过玻璃窗看见有两个人影朝着这儿走来。我们屏住呼吸,眼看着那两个遥远的人影越来越近——”

 

“他们就像两堆刚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沾满泥水的破铜烂铁。你看过法律台播的罪犯服刑结束重见天日时和他形容枯槁的妻子相互搀扶着走出监狱大门的样子吗?就和那个大差不差。”

 

“当时奥菲的左腿受伤了,诺顿身上也有一些擦伤,他们搂着彼此慢步前行,后面跟着几个搜救队的人,”说到这儿,爱丽丝抿起嘴笑了笑,“但他们在距离门口十几米的地方分开了,一前一后地进了门。其实我们全都看得一清二楚。”

 

梅莉拈起一颗樱桃丢进嘴里,嘲弄道:“奥尔菲斯就喜欢干些掩耳盗铃的事。”

 

“我喜欢干什么事?”

 

伴随着爱丽丝的一声惊叫,事件的主人公、话题的中心、这栋房子的主人奥尔菲斯不知何时已悄然站在了餐厅门口。

   

5.

“奥菲!”爱丽丝像小鸟望见鸟妈妈一样扑过来,双手环住了奥尔菲斯的胳膊,“你去哪里了?你的手机没有信号。”

 

“抱歉爱丽丝,我刚从机场回来,还没把飞行模式关掉呢。”奥尔菲斯从风衣口袋里掏出手机迅速操作了一下就放了回去,琥珀棕的眼睛友好地望向他们,“各位晚上好?看起来你们等了有一会儿了。”

 

梅莉冷哼一声刚要开口,就被奈布从旁抢先了:“德罗斯先生,晚饭怎么安排?”

 

“放心吧,萨贝达先生。”奥尔菲斯冲奈布眨了下眼,“我订了一顿丰富的晚餐,你们每个人爱吃的都有。现在是五点五十分,应该马上就送到了,大家稍等。”

 

就在众人点头沉默时,突然响起了一道石破天惊的声音:“坎贝尔爱吃的也有吗?”

 

奥尔菲斯面露疑惑地望着他停顿了片刻,犹豫道:“呃...你也想吃五分熟烤牛肉配焦糖鸡蛋布丁配脆牛角加炼乳面包吗,萨贝达先生?我可以叫他们加一份。”

 

“不必了,谢谢。”奈布摆了摆手,“我只是随口一提。”而紧接着,他就直截了当地开口:“你们俩到底发生什么了?”

 

一抹错愕浮现在奥尔菲斯的脸上,“什么?你是说我和...我和诺顿?”

 

“那不然还有谁?先生,不是你委托我调查诺顿·坎贝尔的吗?客厅的三位朋友都对你们十分关心,以致在这儿讨论了整整一个下午。”奈布的发言如同一串速度惊人的连珠炮,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措手不及,“大家正在好奇,你们究竟是不是——”

 

“是什么?”

 

伴随着爱丽丝的又一声惊叫,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也鬼魅般地闪现在了餐厅外,手上还拎着一个盖着蓝色罩布的方形物体。

 

“悄无声息地吓人是你们家的传统艺能吗?”梅莉忿忿地抱怨道。

 

“正如你所说,这是我家,”诺顿在玄关柜上搁下那个物体,旋即弯腰换鞋,“我有选择进入方式的权利。”

 

“以后也还是你家吗?”

 

一道爽直而熟悉的声音入耳,爱丽丝听得差点晕厥过去。

 

诺顿抬起头找到声音的来源,心情不错地回答道:“萨贝达,你想说什么?”

 

“他想说的是,”爱丽丝急忙插嘴道,“今天或许是什么特殊的日子,让你们兴师动众地把大家喊来聚会?”

 

诺顿没有回答。奥尔菲斯走过来想看看他带回来的那个物体是什么,被他及时喝止了,“喂,我同意你动了吗?”

 

“...你怎么还是这个态度?”奥尔菲斯轻轻叹了口气,“我以为冷战早就结束了。”

 

餐桌上的几个人聚精会神地竖起耳朵。

 

“一整天不接电话,这就是你的诚意?”诺顿没好气地反驳,“我还以为今天见不到你人了。”

 

奥尔菲斯抿起嘴唇,看起来想为自己辩解一番,却转而说道:“我只问一个问题,不论那玩意是什么,它是不是给我的?”

 

诺顿冷冷地注视着他,静默了片刻,才不情不愿的承认:“对。怎么?”

 

“不怎么。”奥尔菲斯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得意,“我也有东西给你,等晚餐过后揭晓看看吧。”

 

梅莉鄙视道:“别打哑谜了,为什么不能现在说?晚餐时间还没到呢。”

 

奥尔菲斯看看梅莉,又看看诺顿,妥协地走到客厅角落,抱起一只扁长方体纸箱,走回来放到了餐桌上。他找了一把美工刀,边拆边问:“你有想过我会准备什么吗?”

 

诺顿走过来倚在桌边,看着他划开用层层胶布封起来的包装,略带疑惑地自语:“竟然不是一只猫......我挺喜欢克雷伯格那只小家伙的,我以为你注意到了。”

 

“当然,”奥尔菲斯平静地说,“养育一只合适的宠物需要双方的眼缘,我又不能喊你亲自去看。况且这事你自己就能办到。”

 

“那么是什么?我猜——哦。”还没等诺顿提出另一种猜想,奥尔菲斯已经从四层泡沫膜里捧出了那样东西,众人不约而同地转头去瞧,只见是一本用塑封袋装着的厚书。

 

一时间谁也没弄清站着的那两个人为什么像雕像一样凝住了动作。奥尔菲斯肉眼可见有些紧张地盯着诺顿,而诺顿垂下头望着那本书的神清就像意识到自己彩票的最后一位和中奖号码相同时那一瞬间的呆滞。

 

奈布伸长脖子瞧了一眼,转头慷慨地分享给了其他人:“《矿物宝石词源》,看起来有点年头了。”

 

诺顿隔着塑封袋用手指轻柔地抚过那本书,“我没想到...我没想到它还有存本,你是怎么弄到的?”

 

“几个月前我通过一些,嗯,人脉?打听到这位矿物学家的孙子仍在世,隐居在里昂的一个小镇。我试图与他取得了联系,又前去拜访了几次——存本的确所剩无几,只是老人家大方割爱,今天才能到我手里。”奥尔菲斯语气温和地解释完,又示意他把护书袋拆开看看里面。

 

诺顿小心翼翼地翻开封面,只见扉页上贴了一张便签,书有一句“给诺顿:孜孜不倦的灵魂本身即是黄金,望惠存。”字迹浑厚隽永,可以想见书写者赠言时的心境。诺顿抚摸着那行仿佛还未干涸的墨迹,嘴角微扬,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微笑。

 

“你是怎么知道我——”诺顿欲向满脸无辜的奥尔菲斯发问,却被对方截断了话头。后者笑得像只狡黠的狐狸,“你有哪里是我不知道的,宝贝?”

 

梅莉胳膊上面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发誓她宁愿饿肚子也想立刻离开这个地方。

 

诺顿剜了他一眼,回到玄关处拎起那个不明物体,把它带到了众人面前。现在是他展示礼物的时间了。他把手放在盖罩顶端,幽幽地提醒了一句:“别吓到它。”与此同时那层布终于被揭下来,显出了真面目——黢黑发亮的金属方笼里,立着一头同样黢黑发亮的生物:一只体长接近半米的漂亮乌鸦,喙部如镀漆般光滑,身躯挺拔、尾部修长,沐浴在明亮的室内灯之下,它浑身的羽毛几乎熠熠闪光,呈现出奇异的蓝紫色光辉。

 

乌鸦好奇地转着脑袋,打量着陌生的新环境以这群围成一圈观察自己的人类。对于其他人而言,这只是一只有着美丽外表的鸟类,而对奥尔菲斯来说就远不止那回事了。

 

“天知道这儿站着一只全伦敦最聪明、最可爱的小鸟!”低声赞叹完这一句,奥尔菲斯就不再言语,而是将全部注意力都凝聚在了这个黑色生物上,目光灼灼得简直要把鸟笼烧出一个洞来。诺顿好整以暇地抱着双臂在旁等待,在注意到乌鸦适应得还算不错后,他伸手拨开了铁丝小门的插销。众人惊奇地看到,当他把手横在它面前时,乌鸦毫不怯惧地一跃而出,站在了他的小臂上。

 

“看看你的新家,”诺顿抬起另一只手熟练地撸了几把鸟头,乌鸦一动不动地任他爱抚,甚至“呜呜”地叫唤了几声。“以及看看你的新——”诺顿转头正好对上奥尔菲斯羡慕而略带委屈的眼神,便大发慈悲地哄劝乌鸦去跟它未来的主人互动一下。于是它又乖巧地转移到了奥尔菲斯的手臂上。

 

“还算有良心,不枉我天天来伺候你。”诺顿宽慰地评价道。这一发言当即引起了梅莉的注意,“你不会每天下午偷偷从研究所溜出去就是去陪这只乌鸦吧。”

 

“那不然呢?这家伙刚开始可不是什么善茬,要在以前,它早把你们啄得抱头乱窜了。”诺顿说,但紧接着狐疑地眯起了眼,“你怎么知道的?”

 

“散步的时候碰见你好几次,”梅莉面不改色地撒了个谎,“那个姑娘呢?我不记得沃斯教授有个这么小的女儿。”

 

“那是他的孙女,显而易见。”

 

奥尔菲斯早对这只乌鸦爱不释手,他沉浸式地跟它头对头说着话,完全没注意到除了诺顿以外的四个人一瞬间的神情放松。

 

“这回换我问你了,你是怎么得到老教授的同意带走它的?”奥尔菲斯的眼睛里充满好奇,“我以为我表现得很内敛了。”

 

而诺顿并没有针对前一个问题给出解释,他语带讥讽地说:“得了吧,你完全被它迷住了,就连老头儿都看了出来,警告我让你离它远点。而那天半夜你癔病发作一样地掀开被子弹出去,跑到桌子前写了两句诗:‘紫色辉羽、缪斯垂怜的幻觉,你我是一枚银币的两面’,你不会忘了吧,大作家?”

 

“没想到你记得这么清楚。”奥尔菲斯干巴巴地说。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悦耳的门铃声(他们中竟没有一个人是这么正常进门的),奥尔菲斯快步走去开了门,两位送餐员拎着四只大餐箱礼貌地问好并走了进来,大家一同帮忙把刚做好的热气腾腾的餐点摆到了桌上,而在最后,当爱丽丝弯腰准备检查一下餐箱内是否还有剩余物时,她看见了一个系着缎带蝴蝶结包装精美的十二寸大蛋糕。

 

“呃...这个也是我们的吗?”爱丽丝抬起头,犹豫地询问其中一位送餐员。

 

“当然,爱丽丝,订了你最喜欢的玫瑰莓果馅。”奥尔菲斯忙完后走过来,亲昵地捏了捏妹妹的肩膀,“虽然顶部造型是一对接吻的小天使,但我相信你并不介意。”

 

爱丽丝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目光看着他,嘴唇困难地翕动两下,“可是,为什么是一对接吻的小天使呢?”

 

“因为它是一个结婚纪念日蛋糕。”奥尔菲斯解释说,“都是差不多的款式。”

 

“所以今天实际上是...是...”爱丽丝的语气带上了一丝微不可察的惊慌。

 

“我以为你们都知道。”奥尔菲斯奇怪地望着眼前陷入诡异沉默的几个人,“要么我们为什么要相聚在这儿共进晚餐?”

 

“有两个事实需要求证。”弗雷德里克看起来是最波澜不惊的那个,“第一,坎贝尔找梅莉喝酒那晚发生了什么;第二,坎贝尔桌上的那份申请书。”

 

诺顿震惊地瞪着他,“那是一份宠物领养申请。克雷伯格,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弗雷德里克选择性忽略了他质询的目光,转向奥尔菲斯道:“你能解答一下前者是怎么回事吗?”

 

奥尔菲斯的眼神同样震惊,“如果你说的是你来领猫的前一天晚上,那只是一点小小的摩擦而已。”

 

“什么摩擦?”

 

“...你真想知道吗?”

 

“......”意识到什么,弗雷德里克噤声了。

 

“可是那个呢?”奈布精准地抛出另一个讨论疑点,“‘奥尔菲斯天杀的混球操//蛋的白痴狼心狗肺的大粪,下地狱去吧’?”

 

奥尔菲斯的嘴看起来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带着被戳破的羞恼,诺顿怒火中烧地上前逼问:“你们在这里装窃听器了?”

 

“没有的事,这只是意外。”奈布冷静地制止了他,“你们的朋友们探讨了一整个下午你们离婚的可能性问题,他们只是想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如果你们要离婚,记得把结婚的礼金钱退给我们。”梅莉善意地补充。

 

诺顿的不解已经比愤怒更深一筹,“到底是什么让你们产生了那种错觉?”

 

奥尔菲斯默默思索了一会儿,大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郑重地向众人解释道:“你们全都误会了。很早之前我就跟他打赌,看谁能在今天拿出更好的礼物。为了保证自身的神秘感而不让对方提前发现,我们都做了种种措施。至于最近娱乐报纸上说的那些,完全就是无稽之谈。”

 

“这么说,雇佣萨贝达先生不会只是出于你们想知道对方做了什么准备这种幼稚无聊的原因吧?”

 

看着同时陷入沉默的两个男人,爱丽丝悯然的眼神转向奈布。奈布舀了勺热玉米汁放入口中,不甚在意地摆摆手:“没关系,他们给的太多了。”

 

“我就说吧,咱们胡乱推理了一下午,殊不知这对荒唐的男人正在为哄彼此开心而四处奔忙。”梅莉并不感到什么意外,拿过一碗蘑菇炖蛋也开始了进食。

 

在梅莉和奈布的影响下,其余人也依次回到座位上开始享受美餐。不得不说,尽管从午后到现在一直闹剧纷呈,奥尔菲斯对他们的口味还是能说了如指掌的,他准备的餐食的确非常丰盛。每个人都在被喜爱的食物和汤酒填满饥肠辘辘的胃时感受到了先前种种复杂情绪的消散,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懒得活动一根手指的饭后幸福感。

 

“啊对了,还有一件事,”爱丽丝忽然放下了手里的白葡萄酒,“正如报纸上说的,你们两个为什么都不戴结婚戒指?”

 

“我差点忘记了,爱丽丝。”奥尔菲斯忙不迭地用餐巾擦了擦手,起身去客厅内置的储物间里翻找了片刻,捧着两只一看便知是什么的蓝色丝绒小盒出来。

 

“珠宝店的高等会员免费加工服务,昨天才拿到成品。”奥尔菲斯在诺顿身旁停住脚步并偎了过去。他打开小盒、取出两枚戒指,对着光细细欣赏了一番,“这个蓝色好像是比原来那个更纯净一些。”

 

诺顿接过他递来的自己的那只,“毕竟它来自缅甸抹谷矿区,出身决定价值的一半。”

 

“另一半则取决于它的赏识者。”奥尔菲斯旁若无人地牵起诺顿的手,垂头吻了吻那枚昂贵的宝石戒指,而这一行为差点致使他们对面目睹的三个人直接起身逃跑。

 

奈布·萨贝达再次冷静地制止了他们,并表示看在迷迭香煎羊排和番茄芝士浓汤的面子上,他们何不放下朋友之间那点小小的矛盾和芥蒂,一起举起酒杯碰一下呢?

 

“很棒的提议,”爱丽丝第一个端起酒杯站了起来,“不过咱们为了什么干杯呢?”

 

奈布跟着站了起来,“为了美餐。”

 

“为了我新买的小牛皮榉木琴凳。”弗雷德里克也站了起来。

 

另一个声音悠悠传来:“那还不如为诺顿·坎贝尔呢。”

 

“没有人想到为友谊吗?”奥尔菲斯受伤地说。

 

而梅莉·普林尼在脑海里回忆了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宁和而愉悦的眼光将在场的每个人都扫视了一遍,最终提议道:“鉴于咱们现在正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吃饭,应该为了和平的二十一世纪干杯。”

 

众人欣然应允。在奥尔菲斯的乌鸦挥动翅膀飞离餐桌的前一秒,玻璃碰撞的叮当声伴着七嘴八舌的祝福声在整栋屋子响彻。

  

Fin.

——————————————————

*三人造型酷似《思想者》雕塑;

*水瓶座由来说法其一:宙斯极度宠爱美少年伽倪墨得斯,在该少年死后将其化为星座以表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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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仨不会真以为我和他们一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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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屿不吃鱼

画了明天可就不许歪了哦。

以及今天的PV真的太1了砂公三连击谁爽了我爽了,邀你们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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彧行

狐爬架,但下一秒🎲的头就和🗿的书亲密接触


(是约的稿件,非常感谢画手大人的绘制🥰🥰👍🏻发出来是想请路过的每一位吃一口。可以保存和做头像,不授权任何其他如转载二改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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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此人
當天生的騙子在靈魂上真正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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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样,我也赢得了现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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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掉渣的收养pa,造谣了个爽

画成娇霸了我很抱歉但是确实是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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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复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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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快要结束了,认识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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