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我从何时关注自由意志
记录者NET 2020-02-16

按理说自由意志这个概念进入我的脑海,比分层世界要晚,但我能比较清晰的回忆起大学时如何构想分层世界的一些细节,却无法确定从何时关注自由意志。

大学时代的某个夜晚,我望着灯火通明的宿舍楼,突然觉得这楼好像一个大原子。每个宿舍的同学都在忙他们自己的事情,随机,各不相同,充满不确定性,就像原子里的电子云。

我们大学图书馆,如果没记错的话,共五层。一楼是期刊,不准外借。二楼有个文学图书室,可借两个月。三楼有个杂书室,什么书都有,但只能借出两天。那套包含有混沌理论的《哲人石丛书》就是在这间杂书室借的。因为只能借两天,我只好提高阅读效率。不像文学图书室的书,想着有俩月,借来后就丢一旁,等到期那天,才发现一页没翻来看。

虽然读得囫囵吞枣,但混沌理论还是给我打开了一扇窗。我开始认识到这世界的表象之下,另有一套底层的运转体制。也是那个时候,我偶然在一楼期刊室的一本过期《程序员》杂志里读到求伯君的文章,文中将编程之道类比剑道,编程技艺的精进,也是经历从手中有剑到心中有剑,再到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进而手中无剑心中无剑的至高境界。再结合高中政治课上学的矛盾论,以及高中时看尼采《悲剧的诞生》了解的美学理论,我逐渐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分层的,万事万物都处于各类层次序列的某个层次中。

为此,我像模像样的写出分层世界基础三定理:

  1. 世界是分层的。

  2. 矛盾的消失或建立意味着层级的变迁。

  3. 美贯穿所有层次。

第一点是废话。第二点是矛盾论的小延伸,而矛盾论,经上古先哲和近代哲学大咖反复论证过,也没什么问题。只有第三点,带有我个人强烈的附会成分,最终让这个所谓的理论破产。

我无法定义美。美的定义至少有三部美学专著的容量,但我只有别人的一些模糊框架。我选定美这一概念,纯属个人偏好。层次变迁需要一个原因,或者说目的,一个人的境界不会无缘无故提升。他为什么会或者要提升境界,我对自己说,是因为美。所以我让美贯穿所有层次,成为一切的目的与理由。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自己为什么选择「美」找理由,这种事先设定好结论,再去找支撑的行为,更确切的说,是在找借口。为了达到目的,我只好无限拔高美的地位,让它超越善恶好坏,一切价值观,成为所谓「纯粹的美」。

但其实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立不住,因为我自己在深层次上,其实说不清纯粹的美到底是什么,如何发挥作用。加形容词正好说明我心虚,后来我总算放弃了「纯粹」。本质上,美之于我,更多是一种玄学,而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这个理论至此一直搁置,成为我的某种回忆。学生时代结束,我也不再有那么多时间和心情胡思乱想。虽然想的少了,但其实还是会陆陆续续想一些。也许是某次同茗讨论诗歌意义想到的诗歌生命性乃至于语言的生命性,让我回想起当初考察生命层次时想到的宏生命点子。

细胞组成组织,组织形成器官,然后是整个躯体,继而是家庭,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我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不断宏化的过程。至少在超越人类个体之后,我们不好直接称之为生命体,于是我叫它们宏生命。显然,语言和宏生命不可同日而语,前者脱离了生命体,后者却是生命体的结合,但它们确实又有所关联。又不知过去多久,我终于找到一个更合适的词——自由意志。

那个时间点也许是五年前,更早或者更晚。我阅读《乌合之众》是在七年前,因为我可以查阅购书记录。我应该是从那时起,开始认识到宏生命与组成他的个体生命间,是有矛盾的,于是它们之间的关系甚至是平等的,至少在生命性上是如此。当人群组成「乌合之众」,个体的理性往往被削弱,以至于做出一些非理性的,甚至是荒诞的事情。知名的例证,有纳粹德国,有中国动乱十年。邪教或传销洗脑也是如此。个体被宏生命裹挟,最终身不由己。宏生命的普通成员是如此,其首脑也无法随心所欲。在集体意志面前,个人的意志处于被碾压的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自由意志其实是作为「战斗词汇」出现的,就像海明威的名言:你可以将我摧毁,却无法将我打败;或者更形象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个体意志虽然被碾压,但其始终保有最终选择权。这便是作为生命的尊严,一份不确定性,亦即自由意志。基于此,我认为个体与宏生命间,在生命性上是平等的,它们都是某个自由意志,而它们之间的较量,也是两个自由意志间的对话。同时期,我也在精读《金刚经》,在理解世尊所说的「众生」时,我也是将其往自由意志上理解的,而所谓众生平等,在本质上说的就是自由意志间的平等。

也许正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关注自由意志吧。

推荐文章
评论(0)
联系我们|招贤纳士|移动客户端|风格模板|官方博客|侵权投诉 Reporting Infringements|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 0571-89852053|涉企举报专区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24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86号 浙ICP备16011220号-1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6059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浙网文[2022]1208-054号 自营经营者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2220015号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4230011号
分享到
转载我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