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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报价
前文提到投资者无法直接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需要委托券商进行交易。下单报价的方式有两种:
(1)限价委托--限定想买进的股票价格。
投资者要买某股,限价为 18.8元,则代表投资者愿意以不超过18.8元的价格购买该股票,则市场成交价低于或等于 18.8 元价格交易成功。若市场上的成交价格高于 18.8元 或者在 18.8元时只有少量成交,则单子可能无法成交。
(2)市价委托---以当时的行情价格买进。
投资者想要买某股,市价买进,则代表投资者购买股票无价格限制,成交价格多少看当时行情走势。
注:证交所撮合交易时,采取“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交易原则,即先输入委托单者先成交,若同时输入,则市价优先于限价。
交割
即买卖股票成交后货银兑付的过程。投资者在委托买进证券并成交后,必须交纳所需款项,才能领取所买进的股票。同样,投资者在委托卖出股票并成交后,须交纳卖出的股票,才能领取应得的价款。我国禁止信用交易,卖方必须在资金账户上存有足够的保证金;卖方在证券账户上必须有相应的证券。买卖双方通过结算系统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