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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浆水

【酷酷的天放】孔雀东南飞

●全文1w+

●乐府诗版本为太白视角,白话版本为滕君视角

●会做修改,欢迎指正

●挚友与生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年六同诗诵,及七共鸢飞,至八相为诗,过九伴吾思,初十举家辞,心中常苦悲。水可映悬日,攀山可揽月,叹君去之遥,山水不可知。吾不见君何,君亦不晓吾。寄情向明月,话雪与桑麻。待君念乡时,低头思故乡。望君君不归,执剑披水去。锦衣春风面,是时复逢君。”


  长安车马繁,光景迷人眼。酒后诗三百,世称吾诗仙,此忆故乡人,天涯各零落。落花与君辞,去今三岁余,儿童相称仙,幸而未忘却。


  长安青天近,鸷尔不得飞。垣高三百尺,白鹿何从寻?...

●全文1w+

●乐府诗版本为太白视角,白话版本为滕君视角

●会做修改,欢迎指正

●挚友与生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年六同诗诵,及七共鸢飞,至八相为诗,过九伴吾思,初十举家辞,心中常苦悲。水可映悬日,攀山可揽月,叹君去之遥,山水不可知。吾不见君何,君亦不晓吾。寄情向明月,话雪与桑麻。待君念乡时,低头思故乡。望君君不归,执剑披水去。锦衣春风面,是时复逢君。”


  长安车马繁,光景迷人眼。酒后诗三百,世称吾诗仙,此忆故乡人,天涯各零落。落花与君辞,去今三岁余,儿童相称仙,幸而未忘却。


  长安青天近,鸷尔不得飞。垣高三百尺,白鹿何从寻?未及锦衣时,心已披霜雪。谓吾谪仙人,要吾化诗仙。天子呼不应,自称酒中仙。还吾青山间,逍遥地上仙。


  酒作水长流,欲书忽停笔。墨干人惴惴,月明思切切。


  久别不见君,重逢先察声。声罢面相迎,相拥至于泣。举杯邀明月,共话心中愁。


  言至吾才尽,君话儿童事:“今犹忆幼时,同吟前朝诗。吾乃不甚聪,终不察其义。日日伴尔侧,时时望纸鸢。尔诗二三篇,思若水汤汤。今复吾与尔,会可拨云烟。”


  伏案同桌前,愁思无从言。君问月光何,吾言太凄凄,思君如思乡,见君暂忘乡。君问朝堂何,吾言多戚戚,折腰事权贵,不得开心颜。君自问如何,嘻言不甚喜,君比月光明,孰能不甚喜?君颜犹如昨,嗔吾出此言。面若白玉盘,眼滴笔墨珠,视其唇似火,久久不可启。恍见离别日,伫眼长相顾,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心度千山外,欲追人却白:“太白毋多愁,吾计与尔听。曲可抚人心,乐能翻江河。以此牵尔思,洋洋洒尔才!”话罢唤友来,拨弦抖精神。月下携友舞,便吟漂泊时。


  “提笔话西游,青山与危楼。舟至水尽处,马停魂断坡。山势高也险,百步有九折。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吾自思太白,以手揽明月。比及年十三,只身登高台。朝自东望乡,夕自西无涯,回望椿与秋,青丝作白雪。二十有余载,不得见君颜。尔会不知吾,吾岂不晓君?诗仙如皎月,孰乃不相闻?”


  曲如春水绵,又化夏日炎,嘈嘈何切切,滕君复而言:“椿秋入云间,舟过万重山。见君何其幸,翌日复别离。花有重开日,会将相与逢,誓天不相负!”


  吾涕落百行:“感君区区怀!与君相去久,数雪与桑麻。吾欲寄尺素,山水绝鸟道。奈何托明月,尽作地上霜。今夜重见君,喜极如梦寐。初复与君辞,逆以煎我怀。不如饮十千,还忧向云天。”


  天月瑶台镜,水月美玉碎。呼儿提坛出,捡月入酒中。玉盘珍馐物,四海入吾腹。小君不胜酒,岑勋与丹丘。醉后指月轮,要吾以为诗。“世人高称见,吾何以为仙?”见君眉蹙川,双颊若花红,欲相与为辩。


  “尔独出此言!‘大鹏同风起,扶摇九万里’,是志与天齐,岂非诗仙为?”


  手作蒲团摇:“但为少年时。”


  岑丹二君子,同坐亦同言:“‘飞流三千尺,银河落九天’,是梦比天远,何不称诗仙?”吾言不若是,漫漫无事事。


  未及再再言,吾已先告诸:“暂忘诗与志,何幸有三友!小君为商贾,久岁久漂泊,复欲从西游,再逢隔春秋。古来圣人寂,今朝饮者名。来酒送吾友,毋需折杨柳。思君三十岁,何妨又九载。纵欢不盈日,流至再逢君。与君歌一曲,郁郁随流水,愿尔倾耳听!”


  岑有五花马,丹有千金裘,何为言少钱?


  月停远日巅,岑丹昏昏睡。酒碗似远山,双人月下酌。面作乡时面,人乃眼前人。说及故乡水,又言长安江。“忆昔儿童时,孰知长相离。”


  小君寐吾侧,前夜伴吾诗。月下独揽坛,如君所言仙。仙极反人间,拥君欲眠绵。梦记吾与君,携手黄河边。


  月落远山间,小君至窗前。吾有痴痴言:“旦日畔黄河!”尔望吾沉沉,回顾月皎皎。谓吾语意切:“即将入行伍,行商步西路。吾不思黄河,惟有君不舍。与尔情依依,山水不可隔。尔有诗仙名,如是地上霜。光辉遍八荒,见诗犹见君。愿尔拾黛墨,要吾见黄河!”君如月向西,身影久伫东。吾有切切思,此君入我梦。与尔凌紫冥,同卧芳草丛。醒后环空房,怅然失所踪。


  著帽系腰带,黄河水汤汤。君逆水而行,驻马黄河源,见水即见君。


  复还酒家处,提笔伏案前。欲道黄河水,源头入云间。滚滚何湍湍,入海不见归。垂眉久思之,抬眼君不见,不见黄河水,奔流不复回。


  喜狂作小时,酒极忽见君。三唤小君后,六言惊奇材。抬拳过乌帽,大笑人醉倒。邑邑欲与骋,随君去他乡。西行有蜀道,豺狼和虎豹。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天远亦有涯,地阔也有尽。青崖走白鹿,负剑与酒壶。比及见君时,复饮三百杯。”


  儿童四十年,辞君十余岁。白雪昏昏然,桑麻懒懒焉。日尔复一日,倦怠无以怒。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


  依稀少年时,怀抱凌云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而今铜镜里,白发三千丈!但知天有涯,路比岁月长。欲怒无何从,那得多顺遂。尔言不相负,权当嬉戏语!


  墨是西山水,身披彩绫罗。与君览同景,好景有君颜,姑作不相负。吾今日冥冥,欲飞青云间。心中无所畏,思窥黄河源。君命南山石,四体康且直!


  吾友携吾归,归还故乡地。晓吾生前意,故乃作事为。吾魂欲归天,却见吾所思。吾体已寒极,滕君如何泣?谢友抱吾尸,埋吾青山下。


  “吾见君之诗,诗见黄河水。滚滚天上来,奔流不复回。”话歇泪作河。


  “举头望明月,遂反还故乡。”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人困青山下,魂度天上天。


  诗仙终成仙,不必与君绝。疑天有酒河,十千枕云眠。


  君后相与葬,合葬青山下。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一、

  

        我姓滕,名什么不重要,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知道。毕竟岁月如同黄河一样波涛汹涌,像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早就被冲刷得一干二净了。可我有一位发小,他的名字至今仍是无人不知——他很厉害,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和他的家乡是一个离长安很远的村庄,四面环山,翻过东边的山就能看到一条流向天边的河。在我们六岁那年,村子里来了个蓄着长胡须的老头,他说他是从长安来的,博览群书,想在这里教孩子们念书。村子一共也就那么大点儿,消息走的很快,一时间每家每户都拿出舍不得吃的粮食,到年纪的孩子都坐进了由父母们共同建造的学堂里。我也不例外。


        彼时我才正式认识了我那了不起的发小。我和他同坐在一张桌子前,摇头晃脑诵读那些和他一样没有被历史冲刷走的诗——不过我和他不太一样,他在那时就已经展现了惊人的才华,而我则是把“不学无术”这个成语体现的淋漓尽致,不是盯着窗外追忆美好往昔,就是望着致力于创作的发小出神。


        他看起来像个仙人。


        那个时候整个村子里小孩没有一个不崇拜他的,而我就像是他们所有人的总和。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怀疑我看向他时的眼睛是不是变成了星星。他很能吃,所以我称他“饭仙”;他的父亲善舞剑,他把这一点继承得非常好,所以我称他“剑仙”;他在我的日夜陪伴下写出了一句又一句惊世骇俗的诗句,所以我称他“诗仙”。


        是的,家喻户晓的诗仙李太白,是我的发小。我在后来得知世人如此称他时兴奋不已:我早就说他是个仙人吧!饭仙剑仙第三仙大海仙,和这个早就被我用过千百回的诗仙。


        随即又不禁感叹:真不愧是仙人,只见诗不见人,这都多少年了,我父母的头发都熬白了,也没再见他一面。



二、

    

        和太白分离的那天是在我俩九岁的时候,春末。我的父母把攒了快一年的粮食给那个长胡子老头,是希望我腹中除了米面之外还能有点儿诗书,翻过大山,风风光光地再还乡。

  

  估计他们许愿的时候没报我的名字,又或者我确实和诗书无缘,总之学了三四年,还是背不下一本书,写不出一句诗。不过他们想让我出走大山的念头自产生起,就再也没打消过。


  一次父亲偶然遇到了跋涉经过村庄的商队,他向他们打听了有关做生意的很多事情,还利用他强大的社交能力和带头的那位成了朋友。这支商队来自长安——那个常听老先生讲的遥远的地方。同他们一起漂洋过海是不可能的了,毕竟时间过于匆忙,所以父亲和认识一个时辰不到的商人朋友约定好,待到他们返还长安之时,捎上我们一家子人。


        在我还一边打瞌睡一边陪太白写诗的时候,他们已经准备好带我去看五湖四海,当个商人。

  

  关于培养我的经商头脑这件事,怎么看主体都该是我,可偏偏我是最后知道的。这个最后还真就是最后,等到我知道此事时,已经是离开村庄的前一天晚上了。


        我就是个好玩耍的小孩儿,放放纸鸢,追追蝴蝶,并不关心什么山川湖海,这个村子对于当时的我而言,也已经足够大了。“我不走!”我急得眼泪快要落下来了。


        “我走了谁陪太白写诗呢!”

  

        我父亲听了气得直骂我笨,说人家李太白才华横溢,不用我陪也能写出好诗来。我母亲听了指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还真想陪他写一辈子诗不成啊!”母亲终于说。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点了点头,随即被父亲打得吱哇乱叫。


        但后来我捂着青痛的屁股,鼻涕眼泪胡乱一抹,又去找太白了。


        “小君儿,你怎么才来,我……你怎么哭了?”


       “你挨打了?”


        我说不出话,哭得直抽抽。等到他和他父亲围着我又是搂又是抱,又是烧饭又是倒水地把我安慰好了,我才告诉他:“我马上要走了,我父母想让我当个商人,他们也不提前告诉我,我……”一想到这儿,我鼻头又有些酸酸的。


       “哎呀,哥——们——儿——”我哼唧了两声,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好了,小君,你别哭了,”其实太白也不比我大到哪里去,但他此刻非常像一个成熟的兄长,“路远天高人自由,夙别夜重逢。”


        次日他到河边送我——这回又换他不舍了,一路拉着我的衣袖,于是我也装作成熟,告诉他“夙别夜重逢”。就这样,我背对河流尽头的太阳,和太白一个劲儿挥手,直到我再也看不见他为止。


  我又哭了起来。



二、

    

        去往长安的路上,我每一天都是天不亮被父母扯起来,上山又淌水,累得龇牙咧嘴的,想到在家乡的幸福生活,更是烦躁。作为一个年龄还未到两位数的孩子,作为一个只有玩才会累得喘气的“肉球”,哪儿吃得了这种苦?我是日日哭夜夜哭,吃饭哭睡觉哭,边爬山边哭——由此也可见我的坚韧。


         就在我的眼泪快要流成一条黄河的时候,长安城到了。这就是所谓的长安啊。我心想。


        家乡的长胡子老头成天跟我们念叨,说长安有多繁华,有多令人流连忘返。他说长安的花灯比全世界的加起来都多。我说我没见过花灯,他便说纸鸢也是最多的。他说一个人想要大展宏图就一定得去长安。太白说那这长安他去定了,我说他在哪儿都是最棒的,他就不说话了,只笑。


        现在我到长安了,的确很繁华,夜里看酒馆楼下,整条街都是花花绿绿的灯,白天走两步就能看见我心心念念的纸鸢。不过我不觉得这里有多么令人流连忘返,最流连的还是河道尽头的家乡。


        住不满七日,商队又要启程,我内心是崩溃的。流连忘返的滋味到这时候才尝出来。



三、

    

        再次听到太白的消息已经是十多年以后的事情了。这十多年里我的心智愈渐成熟,西下经商时的崇山峻岭早已不足为奇,悬崖峭壁也不能让我哭出声来。那位商贾朋友家中出了变故,一晃眼父母也已经满头白雪了,我将他们安置在长安,自己则是带着商队东南西北闯了个遍。


        不过我始终没回故乡去。我自己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太忙了,哪有空多翻座山就为了看一眼家乡的模样呢?也正是因为这个不错的理由,我自认为对太白的思念已经消失殆尽了,也许擦肩而过也不曾得知。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听到这首诗时,是在西行途中的旅店里。彼时我气得直跺脚,因为我拿反了地图,等到反应过来时已经多翻了两座山头。全商队试图平复我的心情,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我是真的替我那本就微薄的体力感到不值。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说来也怪,听到店家念着这首诗,我就像人格分裂了似的,一下就平静了。何止是平静,我甚至还一边抿茶一边回味。


  “你说它这个‘举’字,是不是改成‘仰’更好?”


  “滕君,以你的学识,还是先别推敲这字了吧。”商队里的一位朋友打趣道。


        的确,我没什么文化,更甚说是没什么智商。故乡那老头在我死活背不下来诗的时候叫我抄,抄到会背为止,结局就是我一直抄到太白拿第二卷诗经来背的时候依然背不下来。可是这四句,二十个字,我才听了别人诵读一遍,便仿佛刻在脑子里,挥之不去。


        莫不是我茅塞晚开?我心想。


        那我可得问清楚这首诗叫什么,这标志着一个我人生的重大转折点。我又想。


  “此诗非我所为,”店家一边擦桌子一边对我说,“它出自长安一位新起之秀笔下,具体叫什么我忘了,不过大家都说他的诗有仙人之风骨,称他‘诗仙’。确实写的不赖,就前两个月,他……”这店家后面还说了一团,不过我已经没听进去了,我的脑子里回荡着“诗仙”二字。

  

  那时太白坐在我身侧,笔像在平川驰骋的车,唰唰唰写出一段能让我鼓掌好久的诗句来。我说他真是世界上最棒的人了,他说我是不是没见过活人,我冲他狠狠翻了一个白眼,但又继续称赞他。


         “太白,你写诗写这么厉害,我管你叫诗仙吧!”


         “小君!你又来!”他有些无奈。


        我对自己想的这个称号颇为满意,于是满山遍野跑着宣告太白的新称号,估计连掉到他头上的雨点都要喊一声“这不是诗仙嘛”。

  

  上一个受到我这般对待的称号还是“第三仙”,不过那纯粹是为了向村里人展现我发达的幽默细胞。


        把思绪拉回来以后,我看向邻桌正在吃小菜的书生。


         “诗仙?李太白是也。”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种体验,阔别十余年的挚友突然名扬天下,扬的还是你给他起的名。在听到书生肯定的回答后,我激动得快要跳起来,巴不得乘只纸鸢飞到天上去,告诉所有人:诗仙李太白是我的好兄台!诗仙这名儿我起的!


        但是我没有。人家在长安思故乡,我在深山里经商,十五年逝水汤汤, 君不见我见八荒。过去这么久了,我不过是儿时的玩伴,或许他早已将我忘却,我这样忘乎所以地显耀,似乎有些好笑。


        在我的心理活动犹如黄河一般翻腾,波澜起伏了一宿后,我一拍手,带着商队浩浩荡荡地离开这个“人生转折点”的伤心地,翻我的大山去了。


         离与太白的重逢还有十年。这十年像滚滚黄河水一样快,具体的故事我已然忘却,只记得父母长辞,我能力确实欠佳,欠了人不少银两,于是就不再领什么商队了,成了别人商队里的一员,只跟着他们跑。日子过得每况愈下,好在还有太白的诗陪着我。


        “少扯,过去是谁刚读到“三人行”就睡着了?再说了,你要真是每篇都看,又能记住多少句?”太白见疑。


        “听我给你来几句啊,”我仰头喝下一壶酒。

  


四、

    

  也许这就是别人商队越做越盛大的原因所在——艰难险阻众多的西行道路上,居然还安排了一家大旅店,中途休息三日。


         我的房间朝不见日,但夜见月,我便只能思乡。太白的诗写得是真好,我一直这样觉得。

  

  我的家乡就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村子,站在这头就能看见那头,我在那里待了九年,如今的记忆竟已模糊不清了。不记得是哪座山上有一棵专属于我和太白的树,不知道是哪一家有一个老爱缠着我俩玩儿的小姑娘,我甚至不清楚那个小得只有一间屋子的——我的家,长什么样子,具体在哪个方位。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太白如是说。


         在旅店住下的第二日,我实在忍受不了这间充斥着感伤的屋子,于是出去散心。在外久了,便觉得这天地间无穷尽的山水其实都是一个样子,前者巍峨,后者绵延。所以这趟出行并未排解我郁闷的心绪,反而越发烦躁,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困在同一个地方二十年,偏偏翻过山头后见不到那座村庄。


         “谁扔的杯子!”我喊道。这要换以前,我便自认倒霉了,可今日我本就心烦意乱,这一杯子更如同导火索,我的思乡之情就这样被引爆了。我摸摸青痛的头,看着上面的大窗户,发誓要和这人纠缠。


         我踹开门看见的是一个背影,我看他默不作声,便更为生气,怒道:“那个!是你扔的杯子吗?”


         我是一个在野史上也找不到踪迹的小商贩,却拥有了惊天动地的一刻。


         “小君儿?你是我的发小滕君吗?”那人转过头来,眼神中流露的满是诧异,声音里还带点颤抖。


         “太白!”


         我和他紧紧相拥,不知眼泪是因为头上的包还是因为眼前的人。他比小时候要瘦,依然比我高半个头,留的胡子让我怀疑他是不是要向长胡子老头看齐。他说我和小时候变化不大,我就只抱着他不松手,深刻体味这跨越岁月的拥抱。


         然后就有了前面出现的那一幕。我痛饮一壶酒后,追忆起了不见太白的二十年。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日店家念出这句诗来,我便觉得我此生诉不完的思乡情都在这其中了,后来得知此为太白作,更是笃定我的想法。


         “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一次在我的错误带领下,一行人走到峡谷边上,很高,下面湍急的河流比腰带还细,折返已来不及,跨越这里的只有一根粗绳索。当时我浑身都在发抖,身上湿得像是刚掉进下面的河流中,众人看了十五秒的商女歌舞才将我复活一般。我自己都已记不清是如何过去的,九死一生,躺在对面的地上,魂却还在绳索上。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行至边疆,战乱常生。那时候我在唐军营边上卖着箭矢,总担心太白哪根筋不对,决心投笔从戎。恰逢同乡人,比我晚了一轮,他很贪玩,和我儿时一样,他说他怕死,我说我也怕,他说他想回家,我说我也是。后来他战死沙场,我也尚未还家。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我抿了一口酒,对上太白盈着泪花的眼。


          “那,那自是前者。”他有些扭捏,“没想到啊小君儿,你现在记忆力这么好啊。”


           “我这,茅塞晚开呗。”


          “我现在可是茅塞不开了。”太白说。他说他此番辞别长安是因被贬,欲言愁思无处落笔,遂四处游山玩水,但仍是不可得一字。


         “何出此言!太白,你一直都是最棒的!这样,你还记得儿时吗?那会儿我天天陪你写诗。我们好不容易又见面了,不如像当时一样,”说着我将他拉至书案前,“有我陪着你,你肯定能写出来的!”


        太白提起笔,一动不动,我替他着急,便帮他出主意,我说:“太白,写月亮吧。”


         “有些伤感。”他说。


         我便又想,想到长安,我说:“那写写官场呢?”


          “没什么好感。”他的声音里有些怒气。


          “那你写我吧!”我突然道。


         太白看着我,眼里多了几分笑意,戏谑道:“甚至有些反感。”


         “哎——呀——”


         太白看着我笑,我说他是不是愁疯了,他依然笑,边笑边摇头。我心想他肯定傻了,于是更加着急,使劲帮他想招。


         我叫来了商队里的好友,一个拨弦一个弄琴。


         “太白,人家都是先有诗后有曲,既然你现在没灵感,不如我们倒倒,来个依曲题诗。”


         绵绵似溪水,又铮铮似黄河;温润抚平原,又拔地起高山。不知道太白有没有灵感,我却有了想吐露心声的意思了。


         “这样,太白,我先来。”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仔细听着琴声,奉献我全部真心:“提笔话西游,青山与危楼。舟至水尽处,马停魂断坡。山势高也险,百步有九折。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吾自思太白,以手揽明月。比及年十三,只身登高台。朝自东望乡,夕自西无涯,回望椿与秋,青丝作白雪。二十有余载,不得见君颜。尔会不知吾,吾岂不晓君?诗仙如皎月,孰乃不相闻?”


         深情回想随着琴声停住而停驻,我看向太白,竟又觉眼眶湿润。接着便又是流水琴声起,复言:“椿秋入云间,舟过万重山。见君何其幸,翌日复别离。花有重开日,会将相与逢,誓天不相负!”


         这小诗写的真好。我在心里雀跃,还给自己封了个“诗商”的称号。不过我这“诗商”远不及“诗仙”,我自知没读过多少诗句,看过多少名篇,但我将此生唯一一点儿智力都用来琢磨太白的诗,也算是有些收获——这收获还得建立在二十年情感无从宣泄的基础上。


          “小君儿,你要走啊?”他似乎有些忧伤。


         “没办法,我是商队主心骨,大家都指望我呢。”我说。


         再不还银子人就要来抢了。我在心里嘀咕。


         太白的声音有些颤抖,眼里也有些明月光,他说我写得真好,说他也一直思念着家乡,说他从未忘却我,还说“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我突然惊觉自己仍是从前那个不懂诗书的孩童,往前走是为了活着,活着是为了见到太白。


          “逝川与流光,飘忽不相待。”我说。太白又笑了,说没想到现在我肚子里还真装了点学识,边说还边拍拍我的肚子。其实我真不知道那话什么意思,只听见有个“忽”字便做了这番联想。不过我似乎说对了。

  

  原来太白也想抓住奔跑的时间。


         已经进入倒计时的别离让太白誓要同我喝个尽兴,我心中却总是想着他说的瓶颈。弹琴那二位友人喝得相当起劲儿,说一块儿喝了酒的都是朋友,定要让诗仙作首有他俩名字的诗。


         “如果我们二人注定无为一生,也能在岁月中留下点痕迹。”


         “吾乃岑勋!”


         “鄙人元丹丘。”


         太白说世人将他捧得太高了,想了想又说是我,他说他本就不是诗仙。我听罢这话,借着酒劲,对着太白嚷道:“你说什么呢!想当初这首‘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就不是诗仙写的了?”


         他又是晃脑袋又摆手,说道:“那时我还很年轻嘛。”


         岑丹两位异口同声说:“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就不是诗仙所为了?”


        太白又改成叹气,道:“那时我还很散漫。”


         我还想说什么,却被他打断:“我的挚友滕君,与我阔别已久,再见也不知是何年何月,这个时候怎能牵挂忧与愁?不如痛痛快快,喝到你们明早西游!”


         “路远天高人自由,夙别夜重逢。”我说。然后太白仰头饮酒,骄傲地点头。


         夜未央,岑勋与元丹丘便酩酊,吾与太白月下对酌。


         天微启,太白醉里邀明月,吾欲眠。


         再睁眼是岑勋和元丹丘在拍我,叫我快些起床,即刻便要出发。我轻轻移开太白搭在我身上的手臂,正要推门出,就听见太白说:“小君儿,明天早上一起去看黄河啊。”


        不知道他那时醒着没有,我背身擦了一把眼泪,道:“不了,太白,黄河,我想在你的诗里看。”

  

  

五、

    

         之后的不久,我便看到了太白诗里的黄河,总是比我所见的要美的。他开篇便是“君不见”,我自言这也算是留名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又笑言这才是太白。


         快三十年后,我终于还清每一两银子,人却已是三千丈白发。

  

  我从九岁至今五十九,总共在长安城待的时间不过十年,因此终不觉长安之流连忘返。遂乘舟西行,在一模一样的青山间徘徊寻觅,年及六十,还居故乡。


         这里的变化不大,毕竟就这么点儿土地,建来建去都是这样。在得知村子里的人在我那经年失修的房子垮塌后又帮我建好时,我又像回到了小时,在母亲追着我打的时候随机选择一户人家躲藏;拉着太白挨家挨户叩门,宣传我新起的某某仙。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只是人非旧时人,那念叨着长安风景的老头连尸骨都不知埋于何处,熟悉面孔不过几张,我感叹着“光景不待人”,也以为和太白缘分已尽,再见无望——在他兴许是这样的。


  

六、

    

  我和他的第三次相逢是隔着生与死的。

  

  我恍惚,似是梦境,毕竟在我的记忆里太白从未衰老,永远有心气和力气去“驾鸿凌紫冥”。但他确是带着苍老的面容静静躺在我面前,所以我又哭了,同先前两次别离一般。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太白,我看见了。”我说。


        我辞别颠簸千里的,太白的友人,对他道剩下的交于我。然后收拾好心情,在东面的青山下掘了一个深深的坑,又挑好石块,打磨至没了多余的棱角,一笔一划刻出了“李太白”三字——此时我真有些后悔谢别了太白的友人,他起码还能教我多写些字在上面。


         “别来几春未还家,玉窗五见樱桃花。”太白啊,你回家了。


        我父母的冢在西山上。早年间我将他们安置于长安一友人家中,当我返还时,他们已经先行离开。我的友人告诉我,我父母觉得自己时日无多,说落叶要归根,所以搀扶着回了“家”。至于眼前荒草丛生的冢,兴许是哪位好心的家乡人给修的。

  

  我问及数十年间有无年迈的夫妇还乡,他们便向我指了这里。也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出去的人少,回来的人更少。


        我一言不发,只替他们清干净了杂草,又下山去要了些馒头和酒,摘了些果子,当了贡品。坐在冢前,待到太阳落山,我这才回过神来似的,晃晃脑袋,起身拍拍衣服,然后又去了东山下。


        是夜,我就靠着太白的石碑,摩挲着碑上凹进去的沟壑——是我和太白的一生。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我终于又用我沙哑的嗓开始念着,脑海里已然勾勒出太白笔作龙飞,化凤舞,饮酒如饮黄河水,最后一笔后大笑着仰头躺倒的样子。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我抬头望了眼对面的山顶——漆黑一片里其实看不清,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白发——在黑夜里不见踪迹,孰能分出黑白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想到那日与太白酣饮,我说我又要远行,我说我们一定会再见面,在不久后的将来,我说“誓天不相负”。那时我确是如此思索,我认定太白会重被天子重用,只要人在长安,总能相逢的。但终不随人愿。三十年等待,换来匆匆一面。


        我的气力仿佛快要耗尽,念着念着便有些昏昏然。这一生终止时的记忆是我扯着微笑,靠在石碑上,然后说:“路远天高人自由,夙别夜重逢。”


        我是一个最平凡的小商贩,是沧海一粟,死亡便意味着永远的终结,想要窥探到死后的人间如何运行,日如何升,月如何落,怕是只有谪仙人才能做到。


        世间仍存挚友,同行小儿时,共话漂泊日,暮暮复相逢,纵使生人不见魂魄伴吾身,也算执手共此生。我滕君不奢求史书上出现我的名字——毕竟我的人生的确没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但在黄河尽头,有一位仙人,会永远记得我。这样的想法使我宽慰,我不愿长眠的,困于地下的灵魂终于没了别的舍不得。


  

七、

    

        太白,仙人少烦忧,把我们的故事抛到黄河中去,让我再来一遍遍讲。

  

  

  

浆浆水

【酷酷的天放】高高的兴安岭

●全文约5000字

●会做修改,欢迎指正

●哥们儿组上大分!


  一、

  

         “别睡,千万别睡!我再搂你紧点。”萝卜精说罢,把身体又靠采药人近了些,抱他的力度快把自己搂碎。

  

         从白天到黑夜再到白天,太阳云里云外,上树梢下高山,尚有喘息之时,而这雪却好似永无停息之日。高高的兴安岭是一片大森林,活了一个又一个一百年的萝卜精带着采药人从白天走到黑夜再到白天,仍然没找...

●全文约5000字

●会做修改,欢迎指正

●哥们儿组上大分!


  一、

  

         “别睡,千万别睡!我再搂你紧点。”萝卜精说罢,把身体又靠采药人近了些,抱他的力度快把自己搂碎。

  

         从白天到黑夜再到白天,太阳云里云外,上树梢下高山,尚有喘息之时,而这雪却好似永无停息之日。高高的兴安岭是一片大森林,活了一个又一个一百年的萝卜精带着采药人从白天走到黑夜再到白天,仍然没找到下山的路。严寒好似吸血鬼,一点一点吸干采药人的全部力气。

  

         “哥们儿,萝卜,咱这一世不赶巧了,等下一世的吧。到时候你别当什么萝卜精了,我也不采草药了,那个时候我们还要再见。”

  

         高高的兴安岭是白茫茫一片,连天无边。萝卜精毕竟是萝卜,不是什么人参,能力终究有限,他只能无可奈何地看着怀里的采药人不哼唧了,也不睁眼了,从山上的云上飞去了天上的云上。但萝卜精毕竟是精,好歹有些灵力,他能看见采药人的灵魂飘啊飘,飘进了森林,成了一棵常青树。

  

         都说人死以后,不会立马失去知觉。那在他闭上双眼的几十秒里,一定听见了风的呼号,感受到了山的眼泪。这就够了。萝卜精想。

  

         后来雪停了,萝卜精也不哭了,他带着采药人完好的肉体在森林里穿梭,找到了那棵常青树——采药人灵魂的寄生地。他跪在树下,最虔诚的许愿。然后萝卜精没了永生,却有了来生。


二、

  

         萝卜精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来的,所以他先在大兴安岭驻足,一年又一年,慢慢适应了属于这一世的名字:王天放。是上天放了他一马,让他许下的愿一个接一个地实现,让他可以为所欲为地要求成精,再要求成人。他自己是这么理解的。

  

  不做萝卜之后这个世界好像是较先前知道的有些差距,有亲人有朋友的生活的确比做妖精要过得舒坦——但是没了那点儿微薄的灵力,想要找到采药人似乎难于登天。他只能祈愿,只能空想,他在每一个春天期盼和采药人的重逢,也在每一个冬天为他悬着心。

  

        寒来暑往,待在兴安岭好像等不到采药人,于是他决定下南方——到温暖的成都。去之前他上了次山,可惜没能在这片大森林里找到那棵常青树,和多年以前有关的痕迹也早就融化得没了影子。

  

  “哥们儿,”王天放在森林里喊,希望声音能传到那棵找不到的常青树耳朵里,唤醒沉睡的灵魂,“我,萝卜!我来找你来了!可惜我和上辈子长得不一样了,”说到这里,他声音就低了下去,“你就算有记忆也认不出我来了。”说完他便下了山,没有回头,怀揣忧与愁。王天放带着遗憾去了成都。

  

        在成都他看见了很多熊猫,见识了没有雪的冬天,见证了这个日新月异变化着的时代,就是没再看到他的采药人。直至他紧跟时代的步伐,用起了短视频软件。

  

  起初他想:用这个机会小火一下,哪怕采药人在异国他乡,在海角天涯,也可能看见。当然,后来王天放不光有了点名气,还看见了采药人。彼时天放滑过一个又一个视频,手指最后停住,手机里的人跨越几十年的距离又一次回到萝卜精的现实生活中来。

  

        他胖了,脸色也比之前见的要红润,笑容很灿烂,眼睛和卷卷的头发是他上一世不曾有过的。天放隔了一团空气轻轻抚摸采药人的脸。酷酷的滕,不知道真名叫什么。

  

         天放的双眼像是两条深深的隧道,酷滕从其间进入,住进了他心中不下雪的兴安岭。


三、

  

         高高的兴安岭是一座跨不过的山。作为两个混迹互联网且幽默风趣的人,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也算是前世的红线今生续缘吧,酷滕的家乡也在兴安岭。

  

         ——哥们儿,我这儿有个喜剧比赛,你能来做我搭档吗?

  

         收到滕根的邀请,此刻天放心中有一万个愿意,但二人关系也并非好到“这辈子第一个搭档”的位置非他莫属的地步。他想给滕根更多更好的选择空间,于是打下一行字:你先找,实在不行我就来。

  

         这个位置倒真有点儿非他莫属的味道,他俩成为了搭档。两座漂泊的兴安岭用“酷酷的天放”五个字勾住了同样漂泊的往生。前世暂停的故事终于另起一章,有了开篇。

  

         去了喜剧大赛,酷滕和天放跨过一个又一个赛段,潮起潮落,喜怒哀乐,一个个作品都像是他们携手在一个个时空中穿梭,王特工和外卖员突出重围,心上人与小熊一起点亮心灯,李太白终于给滕君看了诗里的黄河,沉迷于恋爱中但依然牵挂室友滕根的天放。

  

  王天放这才知道,原来沉睡的山也会做梦。梦是什么都合理,什么都能有的,梦是可以直上九万里,见到高高的兴安岭上,那个一遍遍纠正他不是人参精而是萝卜精的采药人的。

  

         “最后一个赛段了。”滕根说。

  

         梦快醒了。天放想。

  

         “咱写家乡吧,”天放说,“我有点子。”


四、

  

        萝卜精的家是兴安岭,是大森林。在很久以前,他还只是天地间最平凡的一颗萝卜。说来也玄乎,植物成精这种事儿看似是个传说,却偏就落在他头上——原来世界上真有山神——未能睹其貌,却听其声道着什么“摇摇不可坠”。萝卜精听不懂,只当是山神夸赞兴安岭的了。

  

         高高的兴安岭,住着一只活了几百年的人参精——他不知道从哪里听了一嘴人参的名贵,便自诩人参精。

  

         兴安岭的冬天总是很冷的。几百年里,被困在风雪中的人不计其数,萝卜精在帮助人们下山的事儿上是很积极的,不过收到的却只有害怕和嫌弃,时间长了他干脆就不管了。但采药人不同,他几乎是求着萝卜精帮他找路的。

  

         “你是个萝卜精?”

  

         “我是人参!”

  

         “你是萝卜!”再大的风雪也冻不上他的嗓门儿。这是萝卜精对他的第一印象。

  

         “内个,你能帮我找到下山的路吗?”

  

         “……”萝卜精没吭声。

  

         “求求你了。”那人双手合抱,上下晃着。赖赖唧唧的。这是第二印象。

  

         在那人的高分贝和暴力撒娇的攻击下,萝卜精答应了领他去找路。

  

  一路上那人的嘴巴像闭不上似的。他说他是采草药的,要不是家里缺钱缺的厉害,是不会上这山的。他说本来上午雪还轻飘飘的,这会儿就像冰碴往下砸。

  

         萝卜也会和他聊天,只是过程并不顺利。

  

         “你瞧见了吗?那边有头狼。”萝卜精说。

  

        “那是熊。”采药人反驳道。

  

        “我堂堂一人参精,我能不知道那是什么吗?”

  

        “你是萝卜!”采药人又一次反驳。

  

        “……”萝卜精被怼的说不出话来,想了半天,气急败坏地开口:“你是不是瞧不上萝卜!我跟你说,要没了我,你这辈子都没下山的可能!不知道吧,这儿可是世界第一高峰兴安岭!”

  

         “……”这回换采药人沉默了,“哥们儿,你真是一井底之蛙啊。”

  

         “你才蛙呢,我是人参。”

  

         “你他妈是萝卜!”

  

         ……

  

         兴安岭是一片大森林,天上黑压压,地上白茫茫。

  

        “哥们儿,我走不动了。”

  

        萝卜精使劲搀住他,道:“你再走会儿!没准儿马上就下山了!”

  

        可是这个马上马了很久很久,天空刚露出鱼肚白,采药人真的一步也走不动了,靠着大石头一屁股坐了下去。萝卜精没拉他,自己也坐下。

  

        “对不住啊,这雪太大了,下得我连方向都找不到了。”萝卜精搓搓手,看着采药人。

  

         采药人轻轻一摇头,沉沉喘着气。

  

         “哥们儿,”过了好久采药人终于开口,“跟我讲讲呗,你怎么成精的?”

  

         “我还只是颗萝卜的时候,就总听上山的人说什么‘成精’,什么‘得永生’,我虽然只是个没追求的萝卜,但也想要他们口中的永生。然后我就许愿,我天天许愿,终于有一天我看见的不只是泥巴了,我能跑,能跳,还能说话。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许的愿应验了。”萝卜精一边说一边回忆那不可思议的一天,顺带想起了山神的“摇摇不可坠”。现在他觉得有点儿像人心了——“不可坠”是因为有采药人。

  

         “真好啊哥们儿,我也想长生不老。”这会儿萝卜对采药人改观了——他的喉咙也会被风雪冻住。

  

         高高的兴安岭是雪花的降生地。采药人声音低低的,轻轻的。他说他这辈子还没找媳妇,家中两位老人的身体也是每况愈下。他说他这辈子没本事,希望下辈子能有出息,能幸福。

  

        “会的,都会的。”萝卜拍掉他脸上的霜雪,认真地说。

  

         此时天空像是被雪堆满了——也许是地上的雪落到了天上。萝卜精搂着低声说着话东一句西一句的采药人,看着天,觉得世界就是一个大大的沙漏。翻来覆去,一切总有重演的那一天,也能有补救的机会。

  

  然后,一个忘却前尘,一个面目全非,两个残缺的人,有了注定相见的下辈子。

  

        但兴安岭还是那个兴安岭。


五、

  

         萝卜精毕竟也是个精,虽然懂得不多,好歹也有几百年的阅历。这世界还真就如他所说,像个沙漏一样。雪飘回天上,人也又回到了兴安岭,萝卜精的沙漏从他还永生于山神开始颠倒,采药人则先他一会儿去人间实现前世的愿望了。

  

         “哥们儿你这是睡前故事啊?”滕根听完,诧异地问王天放。

  

         “对。”王天放没说谎,找不到采药人的日子,他总会在夜里再回想一遍。

  

         “从小就这么伤悲吗?”

  

         后来在滕根的笔下,采药人找到了下山的路,萝卜精也不再是山里唯一一只妖精,有了会说话的狍子陪他。

  

         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天放想。

  

         他一点也想不起来了。萝卜精想。

  

         不过本就该这样,毕竟沙漏转了一圈,当年挨饿受冻不知道姓名的采药人,现在叫滕根。

  

         本子出来后,天放念着那些早已烂熟于心的台词,总觉得不真实,低头看看衣着才能清醒。

  

         “放,服装到了,咱试试去?”滕根说。

  

         “好。”

  

        王天放站在镜子前,他不是当年的模样了,衣服也不太像,他撇撇嘴,不大满意,萝卜的样子应该是再也回不来了。但滕根从试衣间出来时,他却像是在两个时空间穿梭,平行时空看见的是一个个不同的滕根,此时的两个是重叠的采药人。

  

         高高的兴安岭是一座跨不过的大山。萦绕的灵魂扎根长成了常青树,牵挂的肉身便化为了春泥。

  

         天放走到滕根面前,看了又看,忍住要下的雨。

  

         “咋样啊?”滕根问。天放伸手摘下滕根的眼镜,抬手抹去眼角融化的冰雪。

  

         “特别好。”天放说。

  

         “哥们儿,你说的那个睡前故事,我刚闲着没事儿寻思了会儿,逻辑多少有点问题。他俩认识两天不到,怎么就情长了呢?”滕根一边对着镜子整理衣服一边说。

  

         “你管呢,那就一故事。”天放本想要替那段他珍贵的回忆辩解,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前世故事今生已然不再记得,采药人的记忆是封存在兴安岭上的,眼前的是和采药人模样相仿的酷滕。

  

  高高的兴安岭,大大的兴安岭,孤独比走不出的大森林还要可怕。

  

        之前萝卜精独自在山上活了一个又一个一百年——事实证明“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正确性了——山中只有他成了长生不老的妖精,没有能交流的生灵,偶尔能看见的人也总被吓得落荒而逃。这样的日子一年两年尚还无妨,十年二十年便有些难熬,而他带着这份孤独活了数百年。

  

         采药人大抵也是如此。据他那天听不太清的喃喃,萝卜精好像拼凑出了他在山下的二十余年。他说他的家在一个热闹的大村庄里,小时候也并不缺伙伴,一家五口其乐融融。但有一年,三位兄姊溘然长逝,村子里的人见了他如同见了妖精,没几年父母又一病不起,千斤重的担子全落到他一个人身上。他说他本想跟着村长的儿子进城去赚钱,村长没同意;他想去附近的大户人家家里做工,又一次被拒绝。

  

         “他们那是怕我,觉得我是克星。”这是萝卜精听得最清晰的一句。他没说话,只是拍拍采药人的背。

  

         还好他转世了,不用捱三个月的严寒和一整年的冷眼。

  

         “我哪怕不死在今天,也活不过明年。”这也是采药人的原话。

  

         还好滕根有爱他的家人、朋友……和妻子,他很幸福。想到这里,天放回头看向滕根正在出神的眼,不知道有没有看见前世的印记。

  

         但是滕根没有扭头看他,他往前走,背着小背篓。

  

         “上人家筐里吃饭来了?”

  

         “你长不了人参须子,你是萝卜!”

  

         “这是榛子。”

  

         “我困了,想睡觉。”

  

         “萝卜!狍子!我找着下山的路了!来年开春,我还回来看你们!”

  

         常青树在远远的兴安岭,但天放坚信采药人的灵魂看到了。他在笑吧。天放想。

  

        思绪到这里断成眼泪落下,落到滕根衣服上。这是山的眼泪。几百年没参悟透的话在这儿突然有了答案:哪里是“摇摇不可坠”,分明是“缘分遥遥不可追”。有缘无分。萝卜精想。


六、

  

         结束比赛后的每一天都像在兴安岭找路,天放的睡前故事不止有前世了,他今生的沙漏好像才刚刚翻转。上辈子积攒的时间在今生挥霍,到底了看见一张婚礼请柬。

  

         萝卜和采药人的故事还没说完。萝卜精看着采药人终于幸福,自己心里却仍有牵挂,牵挂那高高的兴安岭。所以他把前世的记忆带回兴安岭,陪在采药人的灵魂身侧,也长成一棵常青树——滕根给家乡的情书,那段兴安岭奇遇,就姑且当做赠与萝卜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