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中心向】里德尔府的崩塌
Summary:灵感来源爱伦坡的《厄舍府的崩塌》。原作扩写,尝试一下暗黑哥特风,和黑魔王感觉很适配。
当然我们知道原作中里德尔弑父没有目击第一现场的证人,也没有找到除了里德尔一家三口之外的受害者,但姑且让我们假设有这么一个哥特式小说中常有的倒霉蛋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
Warning:标题的TR中心向指两代TR,并且无cp倾向,小汤成分极少,老汤成分较多。女鬼小汤出没,请注意避雷⚠️
声明:角色属于罗琳,情节属于爱伦坡,ooc属于我
正文:
那是一个干燥且炎热的夏天,是自我出生以来从未见......
Summary:灵感来源爱伦坡的《厄舍府的崩塌》。原作扩写,尝试一下暗黑哥特风,和黑魔王感觉很适配。
当然我们知道原作中里德尔弑父没有目击第一现场的证人,也没有找到除了里德尔一家三口之外的受害者,但姑且让我们假设有这么一个哥特式小说中常有的倒霉蛋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
Warning:标题的TR中心向指两代TR,并且无cp倾向,小汤成分极少,老汤成分较多。女鬼小汤出没,请注意避雷⚠️
声明:角色属于罗琳,情节属于爱伦坡,ooc属于我
正文:
那是一个干燥且炎热的夏天,是自我出生以来从未见过的酷暑。我坐着马车前往里德尔府探望我多年未见的好友,汤姆·里德尔。
马车缓缓行驶在前往里德尔庄园的小石子路上。我看着这条熟悉的多年未踏上的林荫小道随着马车的前进在我的视野中逐渐后移。天垂暮云之际,我终于在尽头山坡处看到了那幢漂亮的大宅子。虽然由于主人的多年移居,建筑外墙上爬了些植物,但仍然不失气派。
不久前,我收到了里德尔写给我的一封信。在信中,他追忆了我们年轻时一同求学、一起出游的经历,并恳切地请求我原谅他当初的不告而别。信中说他这些年来饱受痛苦,回到乡下故居一方面是迫于战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回来养病。他并未详细叙述是什么样的病症,只反复用各样的言辞描写自己意志消沉、精神衰弱,希望能与曾经的至交相聚,聊以慰藉。这种来自好友迫切的需要,被当作救命稻草一般油然而生的自豪促使我回应了他的呼唤,决定在这个夏日即刻赴约。
关于我的这位好友,当初他举家搬迁时并未来得及与我告别,但我仍然可以从小汉格顿当地的传闻中,得知些许这位乡绅之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悲剧。
在我们遥远的青年时代,在曾经的战争结束未久而如今的战争尚未开始之时,在我们畅想未来流连社群的年纪里,他消失了一整年。
在他消失的前一晚,他刚与塞西莉亚小姐订婚,宴请了许多人,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些朋友。晚宴上里德尔高谈阔论他去年在伦敦旅行的见闻,塞西莉亚小姐用一种腻死旁人的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我们作为朋友向这对未婚夫妻起哄,他畅快地笑着,带着微醺的红晕与未婚妻约定着明日的出游。他们在来宴宾客的祝福与瞩目之中交换了订婚戒指,站在一起的画面是那般让人醉心的美好。
在他消失的一个月后,塞西莉亚小姐已经嫁与他人,和里德尔家断绝了往来。
有人说看到过他与山坡对面那家流浪汉的女儿一起出现,他们早就同居了。但无论是他的父母,还是我们这些他的老朋友,都不能相信那个傲慢漂亮的里德尔会看上那家的女儿。恕我直言,那个女人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称不上顺眼,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可无论真假,这般羞辱又岂是塞西莉亚小姐这样的淑女所能忍受的,她气急败坏地指责里德尔的毁约与不忠,而后转身投向了她的另一位追求者的怀抱。
消失的汤姆·里德尔在一年多的流言蜚语后回到了里德尔府。不久便举家离开了小汉格顿。
里德尔府铁制大门的缓缓开启打断了我回忆的思绪。一位女仆走上前为我安顿好了行李,并引领我前往主宅。
从近处看,这座宅邸给我带来了难以言喻的抑郁感。爬山虎攀缘的砖石间已有经年风化腐蚀以及植物根系生长留下的缝隙,墙体底部覆盖了厚厚的苔藓,院子里的大树枝干完全遮挡住了房舍漆黑空洞的窗眼。但这些外观上的破败不至于使它摇摇欲坠,重新整修一番尚且可行。可不知缘何,宅邸的主人回来后并未急着动工,以至于建筑常年失修无人居住的荒芜感,与主人回归的现实,成为了压在我心头的重重矛盾,滋生出一种阴郁的、凝滞的、失落的、朝下的情绪。
进入主宅,可以看到窗帘等容易破损便于拆卸的布料内饰已更换一新,但许多笨重家具仍是旧的,也许是尚能使用、价值较高让主人选择保留,又或是回归的主人缺乏那种热情与精力去更新整座宅院。新旧交织的违和感更使我口舌干涩,走在这崭新窗帘与泛黄墙布互相映照的走廊里,那些墙布经年累月后泛出的胶水痕迹以及不均匀氧化的泛黄编织出了可怖的幻觉。我只能在心中不断安慰自己,压下不安的预感,机械地跟着女仆的步伐,前往二楼会见主人。
女仆将我领到会客厅中,我终于在十多年的分别后又一次见到了里德尔。他见到我进来,高兴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迎接。我原本正忐忑他是否如信中所说的那般思念我,对于一个多年不见的好友又是否会疏远,可当我看到他眼中毫不掩饰的欢喜时,我不由得也被感染而微笑起来,累积的阴郁心情也一扫而空。
“海伦,请给我们的客人,给我的挚友准备些茶水茶点吧。对了,再给我带瓶葡萄酒。啊,朋友!快快,请坐请坐。”里德尔这般招呼那位领我进来的女仆。
我坐下之后,我们两人之间便陷入了一种沉默。毕竟我们的大半人生都没有对方的参与,而年轻时喜爱的鲜花美酒的话题也早已与我们如今的年龄和遭遇不符,若要谈论各自的后半人生,又不知从何谈起。
我借由这沉默的光景,得空细细打量起我这位朋友来。方才刚一照面,他仿佛除了年龄上的增长而毫无变化,但现在在煤油灯的光照下,他看起来几乎如同这幢房子一般破败了,我简直不能相信眼前这个男人是我那位阿芙罗狄忒般的好友!当然,我并不意指他的容貌有何减损,事实上,多年的离乡以及他在信中所提到的重病都未能削减他外表上与生俱来的优越。他的面部特征仍然十分突出,流畅自然的脸型,曲线优美的嘴唇,轮廓优雅挺直的鼻梁,恰到好处深邃的眉眼,长而微微卷曲的睫毛,所有这些完美的五官组合起来的全貌就像是上帝精心设计的艺术品。我更多的是指他精神气上的衰弱,张扬甚至有些跋扈的个性在这个里德尔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到了。他的面容苍白憔悴,眼下青黑,那双原本清亮的眼睛变得浑浊而布满血丝,细软的黑发也不再泛着光泽。
“我就要死了,”他终于打破沉默,却向我宣告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总有一天我会死在自己的噩梦里。你当然可以看见,这些岁月是如何把我折磨得没有一个人样。所以我选择了回到这里,逃跑对一个将死之人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无论我逃到哪里,我都无法克制自己,我甚至不能有一个好觉,每当我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她来杀我。这十几年来连爸爸妈妈都对我厌烦了,我难道不是他们最爱最骄傲的孩子吗?不,不!天哪,她,她一定是诅咒了我。”说到这里,他陷入了喃喃自语中。我听不懂他的呓语,但看着他极度恐惧的神情、神经质般震颤的眼球,我也不敢去打断他,生怕带来一些无法想象的后果。
感谢海伦,不多时,她就带来了里德尔先前吩咐的茶点和酒,还为她的主人带来了一条冰毛巾。里德尔也终于冷静了下来,看起来比我们刚见面时更加疲倦。
“谢谢你,海伦。你———你先去休息吧,我们还有些事要谈。”
海伦走后,里德尔缓缓地为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葡萄酒,微微抿了一口。煤油灯的灯光透过紫红的酒液照在他的手上,让他的死人般青白的手终于染上了一丝活人的血气。我等待着里德尔的倾诉,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
“也许,你也听说了当初我是受到了那个女人的蒙骗,可那其实是更为奇妙的经历。我实在是无人可说,连我的父母都不愿意相信。我请你来,是因为我们当初在文学院里一起阅读过许多神秘主义论调的典籍,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接下来所说的,我确实没有在撒谎。”里德尔舔了舔被酒液浸染的嘴唇,“她,她不是什么骗子,她是个女巫!(She is a WITCH!)她把我的大脑搅得一团乱,还企图囚禁我一辈子!我拼尽全力才逃出来,我不敢在小汉格顿久留,就远走他乡。可现在我才发现我从来没有逃出来过,难道物理上的远离就能消弭她的邪术了吗?也许我从被她盯上的那一刻开始就不再自由了。”
他这么说着,放下酒杯,把头低了下去,瘦骨嶙峋的手插在他的黑发间,低沉的声音有些发闷:“那一年里她想让我扮演一个好丈夫的角色,我就发自心底里觉得我爱她,可这不是真正的我的想法,你明白吗?这是她用巫术塞到我的大脑里的!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实在认为她面目可憎,可这难道就是我真实的想法了吗?我真的清醒过来了吗?我不知道,也许我直到今天还在她的诅咒下。我已经完全忘记我们读书出游时的心情了,那对我来说就像是上辈子一样遥远。当我意识到我的记忆衰退的时候,我才发现这十几年来我一直生活在一种病态的恐惧里,我害怕她再来寻上我。她也许会因为我的逃跑杀了我,而我没法抵挡她的巫术,这才是最可怕的。我随时可能会死!不,在我被她杀死之前我可能就会先因为过度恐惧而死去。”
里德尔这一连串语无伦次的话把我砸懵了,我不由得开始猜测他所说的自己的病症是否是某种精神类疾病。
他看起来又要情绪不稳,这次并没有海伦来拯救我们两个了,我只能主动出击。
“那你现在对她的想法呢,里德尔。你们毕竟一起生活了一年的时间,虽然你被她欺———好吧,被她控制了大脑。可现在冷静下来想想,难道还会认为她毫无可取之处吗?我想她一定是爱惨了你才会来骗你与她同居的。”
里德尔停下了他自虐般拉扯头发的动作,抬起眼来看我,眼中饱含着愤怒与讥诮:“你什么意思,你难道是在暗示我爱她吗?不!不可能!是啊,冷静下来想想,若是没有她,我一定过着更好的日子,而不是整日在这里担惊受怕!”随着他的大喊,一声雷鸣响彻了整个会客厅,随即外头开始下起了这个旱季匮乏了将近一个月的雨。淅沥的雨声更反衬了我们之间变得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
我无意与他争执,事实上他这副刻薄的模样反倒让我有些看到了以前的里德尔。也正如青年时代我们的相处模式那样,我举了举双手示意投降。为了不再刺激他,我随手拿起了茶几旁的一本书:“好了,好了。不要再想那些了,你一向不擅长处理这些情感上的问题,不是吗?我来给你念些你喜欢的文字吧,这也许可以帮助你追忆起一些年轻时的自由从容,让你今晚睡个好觉。”
我打开手上的书,这是一本被翻看了许多遍的《鲁拜集》———考虑到它被放在里德尔所坐的沙发触手可及的位置,可以想见他确实很喜爱这本书———牛津里维耶装帧的皮革封面上镶嵌着烫金的蛇与圣杯,比起华美绝伦的桑科斯基装帧更多了几分神秘与克制。
我随手翻到一页,便开始缓缓读了起来:
啊,我的爱人哟,请再浮此一觞,
清酒可解昨日的后悔,明日的愁肠:
啊,明日呀!明日的我呀,
许已同七千岁的生前一样。
我偷偷抬眼看里德尔,他又端起了酒杯,正不知是沉浸于旷达的诗歌还是自己的思绪。
请看往日的良朋,有多少是貌美身强,
滚滚的时辰把他的葡萄压成酒浆,
他们只饮得了一杯,或饮两杯,
已次第地入长眠的茔圹。
漆黑的窗外又一次闪过亮眼的雷电,这电光在一刹那照亮了整个昏暗灯光的会客厅,我看到里德尔又开始恐惧发作。他因双手颤抖端不稳酒杯而让剩下的半杯酒大都洒落在了地毯上。
我连忙接过他手上的酒杯:“我的朋友!醒醒!你不需要害怕,这不过是普通的夏季雷雨罢了!好了,来听我继续念吧。”
秾花被满了他们的华堂,
我们如今再在此尽情欢畅,
我们将又要入土长眠 ———
我们的尸骸呀又将替谁作床?
当我念到这里时,雷声伴着亮眼电闪又一次炸响。里德尔终于克制不住开始惊声尖叫。
“窗外,窗外!是她!是她来找上我了!”
听到这话我悚然一惊,连忙赶去窗边查看。但除了雨点砸在窗户上的噼里啪啦声和窗外呼啸着越来越强的风声,我一个人影也看不见。
也许里德尔确实神经过于紧张了,我试图安慰他,便坐回沙发上,继续念道:
啊,我们在未成尘土之先,
用尽千金尽可尽情沉湎;
尘土归尘,尘下陈人,
歌声酒滴 ——— 永远不能到九泉!*
雷鸣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我隐约听见了隐藏在雷鸣中厅外走廊里未更换的老旧木质地板的嘎吱声。这不寻常的声音再加上里德尔先前过激的反应,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极度的惊讶和恐惧抓住了我的喉咙,让我再难发出声音。
“你没听见吗?你没看见吗?不,我看见了。是啊,我早就看见了,早在我刚搬回来的时候,我就看见她在我家旁边打转了。可我不敢告诉别人,不!我不敢!我离开她的时候她怀孕了!我不敢说,亲爱的朋友啊,原谅我吧!现在———今天晚上,毒蛇会咬死我!我将永远不能到九泉!!”
在里德尔疯狂的呼叫中,在他手指着的方向,会客厅的门豁然敞开,门外站着一个人———却并不是里德尔所说的女人,而是,而是一个黑发黑眼,与里德尔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
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红色光芒,就像是一切诗人所描绘的地狱中的魔鬼一般。我看到他缓缓抬起右手,手中拿着一根惨白色的木杖,那木杖尖发出一道绿光。绿光穿透了里德尔的身体,当里德尔倒下时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
我努力撑起软成一滩泥的身体想要逃离,可那个男孩轻轻调转了木杖所指的方向,向我宣判了我的死亡。
当那绿光实在地穿过我时,我感受到了彻骨的寒冷。临死前,我看见眼前整个世界开始坍缩,连带着这座高大的宅邸,连带着里德尔的尸体,从中间开始形成裂缝,最终随着我的意识彻底湮灭消失。
END
(*节选自郭沫若1928年初译版本《鲁拜集》)
题外话:
一个小彩蛋,由于笔者起名废,里德尔府的女仆的名字海伦来自辛德勒的名单中拉叔饰演的阿蒙的犹太女佣。(和老汤什么关系就见仁见智吧)海伦因为早早被老汤支开去仆人房休息没听到主宅的动静所以躲过了一劫。至于小汤的爷爷奶奶就当是在“我”的视角外被杀了吧。
写这篇文主要突出一个女鬼里德尔现身。老爹幻视曾经抛弃的女人来索命。(属于为了一碟醋包了一锅饺子了)
有几次斯内普吃了柠檬雪宝,有几次他没有
我抽到的关键词:柠檬雪宝、无记忆、窗帘。
斯内普中心无cp,含斯莉cb,adss cb和微量斯麦cb。
he。长这么大还没写过be呢。
全文7k+。
含有一部分个人设定(包括斯内普家庭状况等),请以原著为准。
他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扇窗户和被风吹动的蓝色窗帘。
有一段时间他一动不动,连自己的身体都感觉不到,只有朦朦胧胧的想法在脑子里打转。这里是哪里?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说到底——
——他又是谁?
他呆滞地望向窗外,却什么也看不见,就连玻璃上自己的倒影都模糊不清。
这时“吱呀”一声,推门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紧接着是一阵从容不迫的脚步声...
我抽到的关键词:柠檬雪宝、无记忆、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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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7k+。
含有一部分个人设定(包括斯内普家庭状况等),请以原著为准。
他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扇窗户和被风吹动的蓝色窗帘。
有一段时间他一动不动,连自己的身体都感觉不到,只有朦朦胧胧的想法在脑子里打转。这里是哪里?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说到底——
——他又是谁?
他呆滞地望向窗外,却什么也看不见,就连玻璃上自己的倒影都模糊不清。
这时“吱呀”一声,推门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紧接着是一阵从容不迫的脚步声。
他本能地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一位高个子老人正笑吟吟地低头看着他,手里拿着一颗黄色的糖果。
“来一块柠檬雪宝吗?”老人问。
自己并不饿,也不想吃东西,他心想。他不认识面前的老人,但从对方相当熟稔的口吻来看,他们似乎关系很好。
或许他不该贸然拒绝。
“……好吧。”他犹豫了一会儿,说,顺从地伸出一只手来。
一颗柠檬雪宝滑入他的手心。
他看了一眼依旧满脸笑意的老人,小心翼翼地撕开糖纸,把明黄色的糖果塞进嘴巴。
一股酸甜的口感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一)
男孩和母亲走在街上。他走得很慢很慢,这样就能多看几眼路边的糖果摊了。
小贩抻着脖子高声吆喝:“柠檬雪宝——来一块柠檬雪宝吗——”
那是男孩最喜欢的一种糖果,黄色的硬糖,里面有软软的白色夹心。可他几乎不记得它的味道,正如他几乎不记得父亲丢掉工作前的日子一样。
父亲曾是学校里的数学老师,工作认真,收入稳定。他们曾是一个温馨的家庭,亲子和睦,其乐融融。
可一切都终结于某个朋友的一次邀请:
“嘿,托比亚,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找到一个赚钱的好门路,只要投进去一点子儿,就能赚回来一大把——”
那天晚上,父亲兴高采烈地推开家门,手里拿着一个沉甸甸的袋子。
“赌场的人简直是一群蠢货!让我轻轻松松就捞了那么多!”
他凑上前,把袋子拉开一个口,露出里面白花花的纸钞。
“瞧,看见了没?照这个速度,不出一个月,我们就要发大财了——”
第二天,父亲也带了钱回来,但比起前一天少了许多;第三天进家门的时候,他两手空空,脸色阴沉得可怕。
“只不过是个失误,”他努力装出平静的口吻,但并不成功,“我马上就可以挣回来。”
他抓起桌上的一把纸币,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出。
随着父亲每次从家里拿走的钱越来越多,他的脾气也越来越坏。学校得知了这件事后,把父亲叫过去问话。父亲恼羞成怒,指着校长的鼻子大骂,第二天就丢掉了工作。
他发誓要给那个老杂毛一点颜色瞧瞧,于是再度投身赌场的漩涡。现金用光了,他就开始变卖家里一切能变卖的东西。直到卖无可卖了,他被赌场的工作人员高声嘲笑着轰了出去。“穷鬼滚回家去吧!”
房子被卖掉了,父亲也无法再找到一份工作。于是他们被迫搬进肮脏逼仄的蜘蛛尾巷,靠着政府给的救济金过活。
父亲开始频繁地冲母亲大吼:
“你的法杖呢?快点拿出来,给我变点钱出来!”
“不用很多,够我去赌就行!我能赚回来十倍——”
“……什么,变不出来?废物,你不是会变戏法吗?你不是个女巫吗?”
他发疯似的冲到柜子前,粗暴地在里面翻找起来,终于抽出一根细长的、木棍一样的东西。
“拿好你的法杖,女巫!”他不由分说地把那根棍子往母亲手里塞,“快点给我变!”
母亲低声抽泣着,脸上早已挂满了泪水。
那一天,男孩知道了他的母亲并不是普通人。
那一天,精心构建的三口之家轰然崩塌。
小贩注意到了男孩在摊位前踌躇的模样。
“来一颗柠檬雪宝吗?小先生?”他笑着问,“很好吃的。”
“没钱,不吃。”母亲冷冷地说。
男孩张到一半的嘴失望地合上了。
小贩打量了两人一会儿,做了个决定。
“没关系小先生,那我送你一颗。”他拣起一颗糖果递给男孩。
男孩迅速地瞄了小贩一眼,见他没有反悔的意思,连忙撕开糖纸,一口把糖果吃下。
几乎被遗忘的味道重又复苏,在舌尖上跳起舞来。
酸酸甜甜的。
老人兴许是看出了他愣神的样子,关心地问道:
“怎么了?”
“没什么,”他含混不清地说,“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
他继续把柠檬雪宝含在嘴里。最初的酸涩逐渐褪去,一阵甘甜涌了上来。
(二)
每当家里有一点多出来的钱,父亲就会到赌场去。
那些钱毫无疑问地被输光了,因为父亲每次都会冲着母亲发火。
母亲默默忍受着父亲的谩骂,从来不反抗,或许因为她并不在意。
男孩看过母亲空洞的双眸,就像是肉体虽然还在这里,灵魂却已经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家里没有人在意男孩,男孩也不愿意待在家里。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他都穿着对他来说大得过分的旧衣服,在镇子里四处游荡。
他偷偷注视着游乐场里嬉笑打闹的小朋友们,心里不由得痒痒的,却一直不敢靠近。
“下水沟里的臭老鼠”——他知道人们对住在蜘蛛尾巷的人的称呼。
男孩注意到,有一对姐妹来得最勤。姐姐比较安静,妹妹则更为活泼。红发绿眸的妹妹很喜欢荡秋千,荡到最高点时,她就咯咯笑着松开手,轻盈地飞到空中,像是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那是魔法,男孩心想,难以按耐内心的激动。她也是个巫师。
“莉莉,别这样!妈妈叫你别这么做!”一旁的姐姐跳下秋千,有点生气地喊道。
名叫莉莉的女孩还在咯咯笑着。“别生气了,我的好佩妮,”她用一种近乎恳求的语气说,“这里不是没有别人嘛。”
“我给你糖吃,求求你千万别告诉爸爸妈妈。”莉莉变戏法般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黄色的糖果。
佩妮冷哼一声,看在糖果的面子上,不再抱怨了。
“那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她说,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渴望。
即使隔着一段距离,男孩也能认出莉莉手里的糖。
是一颗柠檬雪宝。
他鼓起勇气,从藏身的树篱里走了出来。
母亲不肯教给男孩魔法,因为父亲不喜欢。
在父亲眼里,变不出钱的戏法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不过男孩会自己学。
他翻遍了堆放在柜子里的魔法书,记下了不少有意思的咒语,好表演给莉莉看。
作为报答,莉莉每次来的时候,两边口袋都鼓鼓囊囊的,里面装满了她从家里带来的零食。
今天她挥着手臂朝男孩跑来,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草坪上,从兜里掏出大把大把的黄色糖果。
“这是柠檬雪宝,我很爱吃的一种糖。”她扭头对男孩说,红色长发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光芒。
“要一起吃吗,西弗勒斯?”
还没等西弗勒斯回答,莉莉麻利地拆开一包,用两根手指拈住硬糖,一下子塞进他的嘴里。
“忘了说了,不允许拒绝哦?”
哦,他是西弗勒斯。她是莉莉。
他闭上眼睛,紧绷的面部线条也柔和下来。
柠檬雪宝外层的硬壳化得差不多了,露出里面粉状的白色夹心。白色粉末刚触碰到他的唾液,就在口腔里迸射开来。
(三)
早餐时,莉莉偶尔会端着盘子到斯莱特林的餐桌来,跟西弗勒斯一起吃。
今早旁边的两名女生在讨论最喜欢的零食:
“每次吃比比多味豆都又紧张又期待。”
“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吃巧克力蛙,收集画片很有意思!”
“我喜欢吃柠檬雪宝,”莉莉从食物里抬起头,自然地接话,“你们也可以尝一尝。”
“那是什么?”一名女生问。
“是麻瓜的一种零食。”莉莉回答。
女生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
她嫌恶地抽了抽鼻子,仿佛闻到了什么脏东西。
“我说怎么有股怪味,原来有个臭烘烘的小泥巴种混了进来。”
“在泥巴种旁边我吃不下饭,我们去别的地方吧。”
她高傲地说,招呼同伴起身离开。
莉莉怔住了。她听不懂这个词的意思,但绝不会听不懂对方的语气。
“西弗,‘泥巴种’是什么意思?”她小声问。
“我……不知道。”
西弗勒斯第一次在莉莉面前撒了谎。
莉莉知道这个词的含义,是一段时间之后的事了。
“用这种词来称呼别人真的很过分!”由于愤怒,她的脸涨成了与头发相同的颜色,“我才不低——低贱呢——”
西弗勒斯张开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莉莉知道她的朋友不擅长安慰人,所以并不指望他回答。她花了几分钟的时间调整情绪,但还是有些气呼呼的。
“真讨厌,烦人的人一个接一个,”她抱怨道,无意识地把深红色的发丝一圈圈地缠绕在手指上,“昨天波特还跑过来找我,让我不要跟你做朋友了,说什么‘斯莱特林的人都是一个德行’。”
“我把他骂了一顿,告诉他我跟谁交朋友才不关他这个讨厌鬼的事。”
说到这里,莉莉似乎为自己漂亮的回复感到骄傲,心情也好了许多。她冲着西弗勒斯绽开笑容,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我知道,西弗才不会说这么难听的话呢,更别提对朋友了。”
“我才不需要你这个臭烘烘的小泥巴种来帮忙!”
“你选择了你的路,我选择了我的。”
巨大的惊恐让他猛地绷紧身体。
老人这次没有出声询问,只是用一双蓝眼睛默默看着他。
但是,在对方关切的注视下,他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我做了非常大的错事。”他含着糖(它的味道已经变得苦涩而浓郁,好像一杯黑咖啡),含混不清地低声说,像是个请求老师原谅的孩子。
老人缓慢地眨了眨眼睛,目光里流露出一抹深沉的悲伤。
“我们都做过错事,每个人都是。”他说,句子的末尾化作一声悠远的叹息。
“先吃完这块柠檬雪宝,好吗?”
(四)
斯内普教授敲响了校长办公室的门。
严格来说,他现在还不是教授;不过马上就是了,因为他刚被校长叫来接受教职。
“请进。”校长和缓的声音从门后传来。
斯内普教授把门推开。
即使算上学生时代的那一次,这也不过是他第三次踏足这里。[1]之前两次,他要么被恐惧和愤怒所支配,要么被悲伤和痛苦所笼罩,根本无暇顾及校长办公室的模样。
斯内普教授抬起头来,第一次认真环顾这间房间。细长腿的桌子上摆着许多精致的银器,它们旋转着,喷出一小股一小股的烟雾。墙上挂满了昔日的男女老校长们的肖像,他们都在各自的像框里轻轻地打着呼噜。门后的栖枝上站着一只凤凰,正歪着脑袋,慢条斯理地梳理着羽毛。
银发苍苍的校长坐在房间正中那张巨大的桌子后面,双手交叠托住下巴,笑吟吟地看着来人。
“邓布利多教授。”斯内普教授干巴巴地说,感觉自己又变回了霍格沃茨的学生。
“你好,西弗勒斯,请坐,”邓布利多教授指了指他对面的座位,“你来得真是分毫不差!”
“当然了,我并不介意你晚来些。年轻人总该有些特权:比如迟到和任性。”
斯内普教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准时早已是刻进他骨子里的习惯,因为谁都知道在黑魔王的会议上迟到的下场。
邓布利多教授继续说道:
“这是你的聘书,”他把一张纸隔着桌子推过来,“恭喜你,斯内普教授,从今天起你就是霍格沃茨的魔药学教师了。”
“谢谢您,邓布利多教授。”斯内普教授生硬地说,看上去并不像他应该表现出来的那样高兴。
他谨慎地斟酌着措辞:
“我想,教育行业恐怕并不适合我,校长。对于某些天生愚钝的学生——他们甚至占大部分,我并不认为仅凭我一人之力,能够让他们的榆木脑袋开哪怕一点点窍。”
“事实上,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好孩子,西弗勒斯,”邓布利多教授回答,“把学生们培养成才,这正是从事教育的意义所在。”
“我喜欢学校。魔法部——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谦虚——曾数次邀请我去当部长,但我都拒绝了。我留在了霍格沃茨,培养了无数年轻巫师,他们中的许多人每年圣诞节仍然会给我送礼物。”邓布利多教授指了指一旁的柜子里堆得整整齐齐的书。
“我想这是最令我有成就感的事了。”
斯内普教授沉默了一会儿。
“如果这是您的要求的话——”
邓布利多教授轻轻地摇了摇头。
“不,这是我的请求。我请求你留下来,西弗勒斯,因为我们需要你,你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好吧,校长,如您所愿。”斯内普教授叹了口气,答应了。
尽管看上去还是不太情愿。
邓布利多教授高兴地拍了拍手,说:
“太好了,西弗勒斯!为了庆祝你的入职,来一块柠檬雪宝吗?”
他从桌子上装满甜点的盒子里拿出一颗被黄色糖纸包裹着的糖果,在斯内普教授眼前晃了晃。
邓布利多教授刻意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斯内普教授开口询问“柠檬雪宝是什么”,不免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他只好主动发问:
“西弗勒斯,你吃过柠檬雪宝吗?”
此时的斯内普教授还没有学会不搭理校长或者干脆搪塞过去的办法,于是他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吃过。我小时候很喜欢吃。”
说到最后,他本就深沉的黑色瞳孔更加黯淡下去。自从与莉莉决裂后,他就再也没有吃过柠檬雪宝。这也难怪,因为他吃到的绝大多数糖果,都是莉莉分给他吃的;而莉莉离开后,再也没有了愿意与他分享糖果的人。
“真巧,我也喜欢,”邓布利多教授说,“我无意间发现了这种麻瓜糖果,然后立刻就爱上了它。”
他把手里的柠檬雪宝交给斯内普教授,又从糖果堆里拿起一颗,剥开糖纸塞进嘴里。
斯内普教授生怕自己不吃下去会显得不敬,连忙有样学样。
他总算想起了面前的老人是谁。
“邓布利多。”他轻声说。
“西弗勒斯。”邓布利多微笑着说。
(五)
斯内普校长在床上醒来,一眼就看到了飘荡的蓝色窗帘。
他曾见过这张窗帘无数次,连上面的图案都烂熟于心——每当他暴露在黑魔王的怒火下,强撑着回到霍格沃茨时,总会在医务室里躺上一晚,乃至几天。
在那些全身上下只有脖子能动的日子里,他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扭过头去,默默看着窗外的风景。
斯内普校长本能地摸了摸脖子。两道狰狞的伤口的触感告诉他,他还活着。
这可真是令人悲伤。
在完成邓布利多的最后一项任务后,他几乎是满足地闭上了眼睛,以为自己再也不用背负着这么多罪孽走下去——
可他又被拉了回来。
“吱呀——”
有人轻轻推开医务室的门。
是米勒娃·麦格,可她看上去跟平时大不相同了:她的眼眶红肿肿的,像是刚刚哭过,镜片后的眼睛有些湿润。
“我听庞弗雷夫人说你醒了,西弗勒斯。你感觉怎么样?大家都很担心你。”
麦格教授用不像是她的、几乎是屈尊俯就的温软声音说。
“还好。”斯内普校长简短地回答道。在遭遇了她一年的横眉怒视后,麦格突如其来的示好让他感到不适应极了。
该死的波特,他恶狠狠地想着,肯定把自己的事情到处乱抖,唯恐有人不知——
他匆忙转移了话题,希望麦格不要再用这种关切的眼神注视着自己了。
“这是什么,米勒娃?”他指了指放在床头的大篮子,里面装满了同一种糖果。
全都是柠檬雪宝。
“都是学生们给你的礼物,”麦格教授轻轻地说,“他们特地去问阿不思的画像,得知你最爱吃这种糖果。”
斯内普校长猜想自己现在的脸色肯定青一块白一块的,难看极了。
“我、一点、也不爱、吃糖,更、不需要、那群小崽子、给我送礼物!”
他气急败坏地说,可虚弱的语气让这话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斯内普校长习惯了别人对他释放出不加掩饰的恨意,也不想要改变这一点。
因为这是他应得的。
“收下吧,孩子们想要表达他们的感谢和歉意,”麦格几乎是悲伤地笑了笑,“包括我,我真的很抱歉,西弗勒斯。在你最孤立无援,却还试图保护学生的时候,我却以那样的态度对待你……”
斯内普校长望着麦格教授泫然欲泣的脸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好吧,米勒娃,”他的语气软了下来,“看在你的面子上,那我就收下。”
“不过我一个人吃不下这么多糖,不如在晚饭时给大家分一分……”
麦格教授笑了起来。她挺起胸膛,看上去又像是平时的那个她了。
“好,西弗勒斯,就照你说的办。”
斯内普校长躺在床上,回忆他的一生。
那场战争结束后,他本想把校长的职位推给麦格(邓布利多死后,本来也应该由她继任),但她坚定地拒绝了。
“西弗勒斯,你已经用一年的时间证明了,你做的比我好得多。”这是她的原话。
于是斯内普校长只好接着当他的校长。
斯内普校长不认为自己是个好老师,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好校长。他知道有很多学生暗戳戳地恨着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并不打算改变自己,可不知为何,尽管他的态度没什么变化,会冲着他微笑的学生却越来越多。
久而久之,或许是潜移默化地被他们影响,他的性子似乎也没有那么阴沉乖戾了。
斯内普校长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夏天里自己会脱下长衣,露出左臂上淡淡的黑魔标记。一开始会有人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它,直到数十年过去,再也没有人记得那个标记的含义,于是学生们在走廊里与他擦肩而过,笑着说斯内普教授您的纹身真酷,他们在哪里可以搞一个。
斯内普校长就任一百周年的时候,他被评选为霍格沃茨史上最受欢迎的校长。
如果把这事说给一百年前的他听,新上任的斯内普校长一定会自嘲地问:“你是不是少说了一个‘不’字?”
其实,斯内普校长也想不到这项本该属于邓布利多的殊荣会落到他头上,可对现在的年轻巫师们来说,阿不思·邓布利多不过是书上的一个符号而已。
时间真的可以抹平一切。
那晚他在礼堂举办了盛大的宴会,跟全校师生一起庆祝。
每个人的面前都摆着一堆柠檬雪宝。
斯内普校长环顾着教职工席,有些老同事已经逝去,有些依旧在他的身旁,还有很多很多张新面孔——
斯内普校长环顾着病床,他教过的各个年龄段的学生们围绕在他身边,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韦斯莱白发苍苍的脸挤在最前面,把德拉科·马尔福挤到一旁——
他闭上眼睛,终于明白了邓布利多曾说过的“从事教育的意义”。
最后一点柠檬雪宝在他的嘴里化掉。
“我的孩子,我真为你感到骄傲,我们走吧。”邓布利多伸出右手,那只手白白净净的,没有一点伤痕。
“我可不是你的孩子,”斯内普转向窗户,看到了自己须发皆白的倒影,“我比你的年纪还要大呢——”
可他的语气里充满炫耀,听上去分明就像是个孩子。
“哦,确实是我疏忽了。”邓布利多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那么,我的老头子,我们走吧。”
End.
注:[1]两次分别是原著里提到过的一次(莉莉死后邓斯在办公室谈话)和我自己设定的一次(尖叫棚屋事件后邓布利多请求斯内普不要透露卢平身份)。
作者的话:
说一下自己把斯内普的家庭设计成这样的原因吧。其实原著里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很少,我们基本上只知道“斯内普家境不好”和“他爸妈经常吵架”,于是这就就给同人写作者很大的创作空间。
我认为,斯内普的父亲应该曾经有过辉煌,不是一上来就是住在贫民窟的人。原著里巫师对麻瓜的了解微乎其微,甚至连他们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可见压根没有接触,我想身为巫师的艾琳会被托比亚吸引,那托比亚至少得有头有脸才行,不然我难以想象他们为什么会相遇,结婚,生子。
很多同人会把托比亚设计成做生意的,因为生意破产才来到蜘蛛尾巷。我之所以把他设计成数学老师,是因为《魔法石》里斯内普设计的关卡是逻辑推理,据赫敏说,巫师学校不教这个,很多高明的巫师也对逻辑一窍不通。那么斯内普的逻辑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于是我大胆地把他设计成来自父亲。
有了一个光鲜的身份,接下来就要解释斯内普一家何以沦落至此。我本来想参照《闪灵》里的杰克,让托比亚因为酗酒而堕落,但转念一想,把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的同人有很多,所以我想尝试一点不一样的想法,把赌博元素加了进来。
不知道大家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呢!
“一生划分为三个阶段——
少年,中年,暮年。
一生被赋予两种意义——
生存,死亡。
一生穷极于一条道路——
挣脱。
命数给予了我一个起点,却又不施烛火,让我自行寻一个终点。
于是我用了一半的时间来解读自己、反思自己、完善自己,另一半的时间去理解这世界上一个最为晦涩难懂的东西——‘爱’的真正含义。
有时我会尤为意识到爱与恨是交融不分的。
如果说恨是最坚固的牢笼,那么爱则是最丰盈的羽翼。
一生,又名寻一方归宿,通往自由与新生。
一部热烈的默片,予以舒和的乐章。”
“一生划分为三个阶段——
少年,中年,暮年。
一生被赋予两种意义——
生存,死亡。
一生穷极于一条道路——
挣脱。
命数给予了我一个起点,却又不施烛火,让我自行寻一个终点。
于是我用了一半的时间来解读自己、反思自己、完善自己,另一半的时间去理解这世界上一个最为晦涩难懂的东西——‘爱’的真正含义。
有时我会尤为意识到爱与恨是交融不分的。
如果说恨是最坚固的牢笼,那么爱则是最丰盈的羽翼。
一生,又名寻一方归宿,通往自由与新生。
一部热烈的默片,予以舒和的乐章。”
【杰罗姆X你】养狗指南.
-一些复健的奇怪文学
杰罗姆弄丢了她的狗。
那是只贵宾犬,从她上初中开始就陪着她,她给它取名为橘子派,但她很少这么叫它。它听话的时候她叫它甜心宝贝或者天才狗狗;不听话的时候她叫它该死的小型犬或者她仇人的名字。
她对它又爱又恨,在一个她神经脆弱到屡次从睡梦中被它的狂吠的夜晚,她毒哑了它,从它喉咙里传出的每一点声音都砸在她的脑袋里,她快被它逼疯了,可她真的很爱它,所以她只是毒哑了它。
使用那款毒药前她专门去问了制药师,他...
-一些复健的奇怪文学
杰罗姆弄丢了她的狗。
那是只贵宾犬,从她上初中开始就陪着她,她给它取名为橘子派,但她很少这么叫它。它听话的时候她叫它甜心宝贝或者天才狗狗;不听话的时候她叫它该死的小型犬或者她仇人的名字。
她对它又爱又恨,在一个她神经脆弱到屡次从睡梦中被它的狂吠的夜晚,她毒哑了它,从它喉咙里传出的每一点声音都砸在她的脑袋里,她快被它逼疯了,可她真的很爱它,所以她只是毒哑了它。
使用那款毒药前她专门去问了制药师,他向她再三保证这款毒药只会毒哑狗的嗓子,其它不会有任何副作用,她让他拿他的性命发誓他也发了。药看上去确实没什么问题,所以她给她的狗用了,它确实没了声音,某种程度上它离听话又进了一步。
她真的搞不懂杰罗姆怎么能把它搞丢的,自从失声以后它就特别黏人,黏人到连洗澡都要跟在旁边的程度。
杰罗姆说它是在马戏团旁边失踪的,那时候他正打算回家换身衣服,他帮她遛了快一个小时的狗,浑身湿透了,他把它拴在他的帐篷前的空地上,等他换完衣服出来时,狗已经不见了。
它可能被人带去实验室做实验了,那些人会切掉它的头、打开它的肚子、拿出它的内脏。
杰罗姆问她知不知道沃泰默实验,也许他们会在橘子派切断的小肠和胰腺中多次实验以证明神经反射的存在。也有可能它被马戏团的人带走了,调教它去舞台上表演,不听话就用鞭子抽,抽到皮开肉绽也要继续上台表演,反正穿上那些滑稽的衣服,看表演的人就看不见它身上的伤痕,表演完以后和一些比它体型大好几倍的狗一起在一个狗盆里抢吃的。
杰罗姆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她的神情,他说那些就是为了吓唬她。
她当然知道,所以她皱着眉头告诉他:她的狗丢了,他就得做她的狗。
她把杰罗姆小狗安排在她对面的房间里,给他买好吃的填满肚子,给他漂亮的衣服打扮成绅士,给他装饰小窝有家的归属感。
她自诩是个绝佳的好主人,什么都给他最好的,让他成为最好的小狗。她还专门让人做了一个金属名牌,上面刻着他的名字——J、E、R、O、M、E,六个字母在名牌上写得清清楚楚。
他从她手中接过名牌的时候看上去很开心,可第二天早上醒来后她却发现那名牌被丝带系在了自己脖子上,扯下来以后发现上面杰罗姆的名字被小刀划掉了,在他的名字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的,是她的名字。
家里的狗不乖该如何惩治?
她拿着名牌怒气冲冲地冲下楼,却发现杰罗姆早就坐在餐桌旁,餐巾叠好放在胸前,拿着刀叉专心致志地切牛排。
本来她是打算冲他发脾气的,但他今天看上去很乖,甚至坐在餐桌旁等她,所以她打消了发脾气的念头,毕竟这不算什么大事,把名牌翻过来重新刻一个名字就好了。
她去厨房拿刀,但厨房里的刀全不见了,她唯一能找到的刀是杰罗姆手上拿着的那把。
当然要把刀从他手里拿过来用了,他的名字比吃饭更重要,但他不愿意把刀给她,那是他要用的刀。
杰罗姆紧紧握着刀柄不松手,她就一根根地抠他的手指,然后他低头咬她,在她的手上留下凸起的红痕,这对他来说已经很克制了,通常他咬人至少都咬下一块肉,这么轻轻地咬纯属是警告。
她比他想象中的倔强很多,捏住他的脸颊肉把他往后扯,他吃痛地尖叫一声,随即站起来。椅子砸在地上发出巨响,他从她手里抢过金属名牌,把她的手反剪在背后按在桌上,他把名牌翻过来放在她的背上,用小刀又一次刻起了她的名字。
“告诉我,现在谁是主人呢?”
“你是…你是主人……”
他喜欢她现在这副样子,比起之前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形象,他更喜欢现在这只可爱的puppy,想吃饭的时候就用头蹭蹭他的裤腿,想喝水的时候就舔舔他的手掌心。脖子上系的项圈显得她的脖子又细又长,好像他用一只手就能轻易地掐住她,掌握她的生死,他喜欢这种感觉。
这么可爱的小狗可不能做看门狗,他不是那么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她可以成为他乖顺的宠物狗。他让她住在最大的房间里,给她买漂亮的衣服穿,又买了很多花花绿绿的贴纸和娃娃布置她的新房间。
如果她听话的话,她可以一直做他的狗,他会好好对她的,可是她竟然要逃跑。
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看到一个粉色蓬蓬裙挂在阳台上时差点以为她翻下阳台摔死了,但好在她只是在越狱,他抱着手看完了她从阳台翻下来的整个过程,一直悄悄跟在她身后,看她要逃到哪里去。
她的越狱一点规划都没有,她把冗长的裙摆撕开扔进垃圾桶,在街上乱晃。他讨厌那些男人像盯盘里的午餐肉一样盯着她的眼神,所以他拿着枪向每个对她不怀好意的人笔划着。她大概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待遇,所有看上去有头有脸的店铺都不让她进,因为她的穿着和街上那些流浪汉没什么区别,就连她最喜欢的那家珠宝店都不让她进,店员甚至从钱包里掏出一个硬币让她快点离开这里。
最后让她进的是一家平常她连路过都不愿意路过的酒馆,她总抱怨街道上为什么会有这种店铺存在,让她买下那碗兑了水的洋葱汤的是珠宝店店员施舍给她的硬币,她皱着眉头喝了两口就把它放回桌上,撑着下巴发呆。
连逃跑都做不好的宠物还妄想自己生活?
他好心情地吹着口哨坐到她身边,享受着她颤抖的、害怕的样子。他一向她靠近她就往里挪,挪到最后她的胳膊紧紧地贴在墙壁上,他凑到她脖子旁,鼻尖贴着她的颈动脉,感受着她心脏的跳动,然后向上移动到脸颊、耳垂。他的呼吸打在她脸上,热热的,脸上细小的绒毛被触碰到发痒,可是她根本不敢动,只能任由他的嘴唇贴在她的耳朵上,听到他说:
“Catch you.”
【伍德x你】鹊鸲、毛衣与阳光
#原来好天气和好事情一起出现,心情随之愉悦的同时感情也会莫名升温
-时间线为学生时期
-已交往设定
//
我一直觉得伍德很像犬类动物,当然并没有辱骂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他拋接鬼飞球的样子像极了用前肢拨弄足球的大型犬。此外,他本人的性格也与我家邻居养的大金毛很像,过分活泼好动,尤其那双仿佛无时不刻阳光照耀下发光的眼睛。
话说回来我至今鲜少见到将犬类当宠物的巫师,最熟悉的就是喂养牙牙的海格。
“所以你想养一只像伍德的狗当宠物?”
“……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写论文的节奏停顿下来,我抬头看向对面的好友,她...
#原来好天气和好事情一起出现,心情随之愉悦的同时感情也会莫名升温
-时间线为学生时期
-已交往设定
//
我一直觉得伍德很像犬类动物,当然并没有辱骂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他拋接鬼飞球的样子像极了用前肢拨弄足球的大型犬。此外,他本人的性格也与我家邻居养的大金毛很像,过分活泼好动,尤其那双仿佛无时不刻阳光照耀下发光的眼睛。
话说回来我至今鲜少见到将犬类当宠物的巫师,最熟悉的就是喂养牙牙的海格。
“所以你想养一只像伍德的狗当宠物?”
“……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写论文的节奏停顿下来,我抬头看向对面的好友,她的羽毛笔笔尾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停到我的鼻尖前。
图书馆靠窗的位置一向抢手,今天则纯纯是我们运气好捡了漏,恰好两个座位,三尺长的方桌足够摆下所有书本纸张,甚至还能空出一块区域,专门放置我因晌午升温而换下来叠整齐的毛衣。
“是因为他的心思都花在魁地奇球上,所以你才想养狗来代替他吗?”她支起下巴,手肘撑着笔记本,闭了一只眼睛晃动羽毛笔,脸上露出戏谑的表情,“我懂,伍德那家伙的德行整个学院都知道,能理解能理解。”
好友从来不掩饰对伍德的敌对态度,明明是相处了将近七年的同学,但时至今日他们两人还会因为支持的魁地奇球队不同而发生争吵。
我拨开她的笔杆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食指敲了敲跟前的桌面:“我的错,不该提这件事,专心补你的麻瓜研究课程笔记吧,下次再睡着我可不借你笔记看了哦。”
“嗯嗯嗯,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似乎是交谈的声音引起了平斯夫人的注意,远远看见她朝这边看过来,好友赶紧低下头去奋笔疾书,我也急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望向窗外,等平斯夫人转移目标,我们再不约而同对视、偷笑。
“不能怪我!”她调皮地吐舌耸肩,压低声音道,“今天实在是太暖和了,超适合睡觉的好吗!”话音刚落,拍打翅膀的声音传入耳朵里,我和她寻声看向落在窗台的幼年鹊鸲。
“咦?好像是早上那只……”
好友环顾一圈,趁人不注意悄悄将窗户打开一个缝隙,那只小鹊鸲蹦哒几下跳进窗框落入她的掌心。
“啊!好可爱啊——你继续说……”
“这小家伙早上被打湿了翅膀飞不起来,落在廊道的花丛里一动也不动,我擦干它的翅膀后就拜托奥利弗放到树上去了。”
她恍然大悟,用食指轻轻抚摸小鹊鸲头顶的绒毛:“难怪我记得你分明比我先走但却后到,而且到达餐厅时还和伍德走在一起——我之前就想问,这件毛衣好像不是你的,对吧?”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脸颊,手指不自觉搭到毛衣上摩挲起领口的纹路,虽说这点小事情对于正处于恋爱期的男女朋友来说不算什么,但被人正面问起来时还是有点难为情。
“嗯……是奥利弗的……”
我向来比较关注温度的变化,清晨不似往常的低温通常都预示着今日会是一个好天气,我思忖之下还是决定用保温咒代替衣物熬过早晨的凉气。
前往餐厅的路上,我途经廊道时听见细若蚊蝇的鸟鸣声,最后在花坛之下发现了一只尚处于幼年期的鹊鸲。
“……你蹲在这里干嘛?”
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就看到伍德杵在身后探头探脑,寒暄问安后我站起来把手里的鹊鸲捧到他面前。
“可以帮我把它放到那边的树上吗?”
“好。”伍德答应得很爽快,三两下爬到树上从我手里接过鹊鸲,小鹊鸲的肢体本来就不足巴掌大小,而他的手又偏大,小鸟即便铺开翅膀也显得有点纤弱。
他找了一处较为平坦的地方放下鹊鸲。或许是动物的本能让它知道我们对它没有恶意,因此小鹊鸲除了刚开始时发出细小的鸣叫,其余过程都很乖巧,直到伍德撤开手它才抖了抖翅膀,用自己的喙清理羽毛。
伍德见状扭头给我比了个“OK”的手势,双手以树干为支撑利落地一跃而下,衣袍飘扬,动作带起的风将他额前的头发吹散向两边,那双明亮的眼睛下一刻便聚焦到我的身上。
“谢……”还没等我说完,他倏然脱去工作袍丢到过来把我的脑袋盖了个严实,我抱怨着扒开袍子,刚能看清楚就又是一件毛衣丢了过来,只不过这次我眼疾手快在它遮住我的眼睛之前接住了。
“奥利弗?!”我不明所以。
路过的学生也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我涨红了脸把衣服塞回去,急忙拉他到没人的角落,等待一个合理的解释。
高个子的大男孩蹭了蹭鼻尖,又挑出毛衣递过来,满脸写着真诚:“这个给你穿,刚才拿那只鸟的时候碰到你的手了,冷冰冰的,穿这个应该能好一点。”
刹那间我觉得怀里抱着的刺有伍德姓名的衣物烫手起来,上面还残留有余温,一股热流冲上脸颊,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要遮住快要泛红的面目,而埋进属于他的衣物又顿感被包围在了他的气息里,内心暗道不妙。
以往他从不在意这类小细节,如今的改变连我都没想到,喜悦之余,我不打算随便就接受他的好意,咳嗽两声调整好情绪,重复询问即便他是否会畏冷。
“我穿这个就足够了。”伍德穿上工作袍,随便薅了两把因为脱毛衣而弄乱的头发,胸前的领带歪歪扭扭,衬衫领口也立起来。趁他整理穿着,我跑到最近的一个教室里套毛衣,本以为他会先走,没想到出来就看见他一动不动地守在门口。
“走吧,吃早餐。”
他面无表情地转过身走在前面,我一边忙着卷毛衣袖子一边努力跟上他的步伐。毛衣比我整整大了一圈,不止是衣袖,就连下摆都长出一截来,我只能把外袍的纽扣扣上以此遮住突兀的长度,然而低头系纽扣的功夫就恰好完美地错过大男孩逐渐变红的耳朵。
怎么有点热啊。伍德扯松刚理好的领结,长呼出一口气,擅自将脸部不正常的温度怪罪给气温。
“我本来想洗干净再还给他,但他说毛衣不是贴身衣物用不着那么麻烦,而且只是借我穿一个白天而已。”
好友意味深长地勾起一抹微笑,语气半是认可半是欣慰地说什么“你们的互动比我想象中更像正常情侣一点啊”,她的重音咬在“正常”二字上。
我想反驳她,但是张开嘴又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毕竟她口中的正常情侣大抵原本就不包括我们——
就在此时刮起了风,从窗缝溜进来仿佛在催促小鹊鸲回归属于它的天地,它舒展开翅膀,突然仰头发出一声惊人的啼叫。
“!”
我和好友立刻站起来把鹊鸲送回外面关上窗户,再默契地坐回座位埋头扎进书本堆里。平斯夫人握着鸡毛掸子怒火冲天地巡视过来,她的视线像激光般扫过周围的每一桌学生,但都没发现什么异常,只能不了了之。
好险,我可不想被赶出图书馆。
插曲后我们总算安分做起各自的事情。论文也好,笔记也好,不动笔的话就永远摆在那里,现在有多清闲以后熬夜补写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我和奥利弗约了见面,时间差不多啦,我先走了。”
我收拾好东西抱着毛衣一路小跑,穿过走廊,迈下最后两步阶梯,就这样满怀期待地奔向户外。下午六点钟多的光线已经没有那么刺眼了,比起正午时分直白的炽热温度,现在更让人由心地感到舒服。多数学生三五成群地说着话准备前往餐厅,在室外活动的学生也慢慢开始返回建筑物内,而我则逆着人流前往魁地奇球场。
有一点好友确实说的没错。整个学院乃至
其他学院的一些人都知道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奥利弗•伍德队长是个狂热的魁地奇迷,他的心思大多都花在魁地奇上,就算交了女朋友,他能为其分给出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再加上七年级的学业任务并不轻松,刨除上课和用餐场合,其余的时间基本都泡在休息室或者图书馆一起做功课,可以说毫无独处时间。
我自认是比较独立的女孩,但在这个问题上我却略有微词。无法苛责他对热爱的运动的态度,因此我才想要抓紧可以跟他相处的每一分钟。
魁地奇球场周围观赛柱插的飘旗飞扬,投下一片片阴影,光影婆娑间我看到了球门柱前骑着扫帚斜向下飞的身影。
训练进入了尾声,我坐在离他们很近的观赛区等候。弗雷德和乔治向来不爱听伍德的叨念,两个男孩模仿着伍德的站姿,嘴巴一张一合地对口型。队里都是追球手的三个女孩子每次列队都会站在一排,偶尔说说小话,她们和哈利同时发现了我的到来,摇晃手臂给我打招呼。
“嘿!快别说了!看看是谁又来了?”
伍德顺着他们所指的方向淡淡扫过一眼,随即转过身:“弗雷德!乔治!你们在干什么!不要把扫帚戳来戳去的玩,认真听我说话!”
“听着呢——我们每次都认真听你说了。”弗雷德和乔治你一言我一语地配合着制止了伍德继续说下去。
“马上就到晚餐时间了,有什么问题咱们下次再说,同意这条提议的人举手!”
然后空中齐刷刷地多了八只手——韦斯莱双胞胎举双手——全票通过!
“好吧好吧……”伍德妥协道,无奈地摆摆手示意解散。他们欢呼一声,带着扫帚跑向通道准备换下训练用的衣服,伍德则选择飞到观赛区。
“一起坐一会吗?”我发出邀请。
不管下午有没有训练,晚餐开始前的片刻时光是珍贵的独处机会,要么训练场要么某块草地,哪怕只聊十来分钟,或者静静地待在一起什么也不说,满足感就跟沸腾扑锅的魔药一样快要溢出来似的,最后前往餐厅的路上还能再待一阵。
伍德稳稳落下,他即没答应也没拒绝,用行动代替了回答——他坐在离我不足半尺远的地方。汗水顺着额鬓流下,他抬手抹了把脸,接着仰头看向天空。他说今天虽然天气很好,但却不适合训练,阳光太刺眼对训练的影响挺大的。
“不过五点之后就好很多了。”他把扫帚靠放在一旁,手掌支撑着上半身,他难得如此安静,闭合眼睛感受风吹过亲吻细长的睫毛。
我也学着他的模样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手指挪动间碰到了什么东西,下一秒指尖就被温热的东西覆盖住,再睁开眼伍德就已经凑过来。
在他出声询问前我主动吻了上去。怀里的毛衣滑落,我搭着他的手臂,他虚扶着我的后颈和肩膀,鼻息之间浸满了阳光照耀后属于太阳的温暖气息,有点像刚晒过的被子,让人感受到从头到脚的安心。至于唇齿厮磨,直到稀里糊涂地接完吻都没尝出事什么味道。
“我、我去换衣服了。”
“哦、嗯好……”
伍德同手同脚地蹭起来走了几步路,又僵硬地倒回来拿着扫帚仓皇逃走,他摸了一把的通红耳朵和发烫的额头,费解道。
“奇怪,现在有这么热吗?”
【后话】
①先一步离开的六位队员其实暗搓搓地躲着偷看,弗雷德和乔治表示有被震惊到
②红着脸别扭地抵达餐厅落座的小情侣又被调侃了几句“正常情侣”
所有人都重生了,除了你(序)
简介:经历了十五世重生的你最终失去所有记忆成为了‘普通人’。取而代之的是那些被你拯救的人恢复了十五世的记忆,出现在你身边并引发一系列事情。
—————阅读指南—————
·All你轻松向,有友情有爱有亲情。
·无伏设定(序章会提到原因)
——————————————
🪄
第一世你作为霍格沃茨一名普通的学生,参与了第一次巫师大战,死于安东宁多罗霍夫之手。
第二世你再次成为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勤学苦练,成为傲罗,战绩辉煌,却死于逮捕小天狼星时的那一场爆炸。...
简介:经历了十五世重生的你最终失去所有记忆成为了‘普通人’。取而代之的是那些被你拯救的人恢复了十五世的记忆,出现在你身边并引发一系列事情。
—————阅读指南—————
·All你轻松向,有友情有爱有亲情。
·无伏设定(序章会提到原因)
——————————————
🪄
第一世你作为霍格沃茨一名普通的学生,参与了第一次巫师大战,死于安东宁多罗霍夫之手。
第二世你再次成为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勤学苦练,成为傲罗,战绩辉煌,却死于逮捕小天狼星时的那一场爆炸。
第三世你不出所料又成为了霍格沃茨的学生。知晓小天狼星“背叛”的你对他和那些斯莱特林的学生格外关注,但在相处中你忽然对未来产生了怀疑——小天狼星真的会背叛詹姆吗?还是说,大家的十一岁都还如此稚嫩,只有他已经成为了影帝?
怀揣着对自己以及既定事实的困惑,在与波特夫妇(你习惯这样称呼他们,即使他们现在才十三岁)的接触与熟悉下你成为了他们的好友,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后你的内心已然偏向小天狼星,但在选择保密人时你仍反对了波特夫妇的提议,坚定选择了彼得。
你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当伏地魔出现在波特家时你意识到这件事,这一世的你死于替莉莉挡下索命咒。
第四世的你下定决心避开所有弯路,但身世却出现了差错,你诞生于一个名叫蜘蛛尾巷的地方,坏消息是这里又糟又乱,好消息是这里离莉莉家很近。不过年幼的你在接触莉莉之前先接触了一个阴郁孤僻的男孩,三世记忆混乱下的你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他未来的身份而把他当成朋友——六个月后,在接到猫头鹰的信件的那天,跟随着如同潮水般袭来的记忆还有对上一世无尽的悔恨与懊恼让你整个人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
你哭了三天,甚至不敢去看莉莉的脸——你认为是自己的愚蠢毁掉了他们、你最好的朋友的幸福。
你发誓这辈子不会重蹈覆辙。
在你的陪伴下斯内普的童年还算过得去(你会使用一些小小的魔法让老斯内普先生不那么暴躁),虽然他依然对黑魔法着迷,不过曾经身为傲罗(一.战时期的傲罗被允许向食死徒使用不可饶恕咒)的你对这方面也有深入研究,于是你尽可能的去引导、帮助他。
可喜可贺的是这一世他没有和詹姆吵起来,一进列车你就拉着他去了个没人的车厢研究魔法了,哪有那些国际时间找他们吵架。
遗憾的是在于这一世的你与詹姆他们并不亲近,你无法参与他们的夜逃计划,也不会知道莱姆斯的真实身份。
你甚至还使用了一些小伎俩来挑拨彼得与他们的关系——你对他真的不仅有恨,上一世那七年时光没有一天是虚度的,朋友是真,不舍是真,背叛却最真。
虽然痛苦,但你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事情也的确往好的一面发展。
詹姆成功追到了莉莉,斯内普在二十岁那年写出《高级魔药制作》初版。你并没有如上一世那样成为傲罗,为了保证不出差错,你潜入黑暗,与蒙斯顿格交识,和他一起获得了不少小道消息,在最阴暗肮脏的角落看着好友和曾经的好友熠熠发光。
小哈利诞生那天你匿名送去了一份礼物,上一世的你与伙伴们共同加入了格兰芬多魁地奇队,詹姆热爱魁地奇,你猜小哈利也会是这样,所以你送了他一个金色飞贼。是查德里火炮队的追球手曾抓到的那个——你一直都喜欢这支球队,西里斯嘲讽这支队伍自1892年后就再也没拿到过奖项,詹姆更喜欢阿普尔比飞箭队,不过管他的呢。
这一世没有人会在你耳边唠叨了。
温馨如流沙,战争并未结束。伏地魔的势力愈发扩大,没有人能在战争中歇脚,即使片刻。
由骨子里散发的正义与热忱促使无论哪一世的他们都参加了这场悲壮的战争,奔波,反抗,死亡如同家常便饭。蒙斯顿格是凤凰社的人,你没有加入,但他是个只要给钱就会卖消息的缺德贩子,你得到了他们的情报,知晓他们的去向,尽可能的去帮助他们。
那个多次成功抵抗伏地魔的家庭,那个成为如他名字般闪耀的男人,那个温柔终于被众人感受到被接受的男人。
他们站在光明下对抗黑暗,你在泥泞中为英雄们开辟道路。
你也曾迷茫过自己做这些事出于何意,愧疚?悔恨?然后你发现,你曾经一个朋友都没有,你参加战争的理由仅仅是因为随波逐流——你没有自己的目标,你只是做着和大家一样的事,成为好人、变成坏人。
但不断带着记忆重生让你有了伙伴,让你有了目标,失去与获得,或是说失而复得让你的心态愈发坚定。
为朋友,也为这个世界。
回过神来你已经发现了很多事,做了很多事,即使从未露面也招来了仇恨。
你有生的希望,你只要躲起来,缩起来,他们不会找到你的,蒙斯顿格虽然古怪又没品,可他不会为了财富出卖朋友。
但你从没有一次如此渴望死亡——你发现了伏地魔致命的弱点,
魂器。
如果你死掉,你再次重生,你就能拯救更多的人,甚至结束这场战争。
其实你也没有把握自己一定能重生。
但是,但是。
你仍留下一封信由蒙斯顿格交给邓布利多,最后慷慨赴死。
第五世。命运给你开了个玩笑。
你成为了波特(老波特夫妻)家邻居的女儿,詹姆是你的发小。你是个麻瓜,你不能使用魔法,不会迎来猫头鹰的信,无法前往巫师界。
你可以就此放弃作为一个普通人活下去。你本可以的。
詹姆收到信的那一晚你埋伏在他家附近,等猫头鹰飞出来的时候用最原始的方法逮到了它。
别怪我,亲爱的,这是唯一能联系到邓布利多的方式了。你一边道歉一边将提前写好的信塞给猫头鹰。一定要交给他,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对吗?小心点,还有,注意安全。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你几乎没有休息,你在等待消息。猫头鹰不是专属,你也没办法在信上施加魔力,最坏的结果不是被别人看到,为了避免出现特殊情况你将信写的十分隐晦,只有邓布利多或伏地魔本人才懂的那种,你只是怕这封信压根没被送到霍格沃茨。
不过幸运的是,第四天的夜晚,有人敲响了你的窗户。
邓布利多对你的年幼表现出惊讶,但你知道他早就调查过你,他一向严谨。邓布利多说希望他没有打扰好孩子的休息时间。你眨着眼睛回他:我可以当成在做梦,先生。他说既然这样那不妨大胆一点,想要当一回坏孩子吗?
你放心的将手交给了他。
他不会辜负学生的信任,即使是曾经的学生。
你很少在假期留在霍格沃茨,上上一世的时候为了监视小天狼星倒是陪他在学校里待了很久,他不想回去,你回不回去无所谓,于是你们两人玩了一个假期的巫师棋。
邓布利多带着你,或者说,你对这里的建筑早已轻车熟路,就连那些密道你都能闭着眼睛找到。
你们去了校长室,邓布利多为你提供了南瓜汁和布丁。他先是和你聊了一些别的,你每次想要直入主题的时候,他都会拐到另一个方向。你以为他想消除你的紧张,于是你说自己一点也不紧张,不用担心。
邓布利多用表情阐述他知道。
他说,旅途遥远难免疲惫,你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会。
你脑子转了几圈才明白他的意思,你捧起装着南瓜汁的杯子,香甜气息却怎么也润不了喉咙的酸涩。
他拍了拍你的脑袋,你对他扬起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接近凌晨时他将你送回了家里,邓布利多留下了一支羽毛笔,他说用这支笔来写信,信会自动送到他那里。
你抿着唇,最后却只吐出一句:祝您好运。
他没说话,又塞给你一块糖果。柠檬雪宝,校长最喜欢的麻瓜糖果。现在你随时都能买到了。
你卸下心中的大石头,却并没觉得放松,也许是石头压得太久,早就在心上压出了一个无法复原的凹陷。
别那么多愁善感了,邓布利多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他能搞定的。你想着,撕开糖果包装,却看到上面写了一句话,
——致最勇敢的逆行者。
跳动的心脏与涌出的泪水随黎明的朝阳开启了这一世改变的开始,也许也会成为旅行的终点。
也许。
你恨也许。
你没有参加波特的婚礼,那时的你远在德国读大学。但你参加了波特夫人的葬礼。仅隔一年。
天下起了雨。你数不清参加过多少葬礼,但每一次都似乎会飘起雨点。她死在了二十一岁这个最美的年纪,你听到了食死徒这个字眼。葬礼上你看到了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你要装作陌生。你看到了失魂落魄的詹姆,你要装作冷淡。你穿着黑色长裙,将花束献给女孩。照片上的女孩笑的灿烂的就像你们初见时。
可记忆中的她——即使是遥远记忆中的她也是那样的明媚、热烈、鲜活。你忽然回过神。
这张照片才不是她。
不是。
你以为时间会卷走情感,结果一切都是你以为。你从不喝酒,你又喝了酒,你跑出去,抱着远离葬礼的一棵树哭的比倾盆大雨都要猛烈。
后来,你成为了一名医生,竭尽孝道,将父母照顾的很好。你知道小哈利在一群大男人中无法被照顾细致,所以你成为了哈利最喜欢的姨姨,你永远会有留给他的空闲时间。
可哈利最喜欢的姨姨死在了她父母去世的第七天。
明明下周就是他的生日。
他意识到了什么。比如,为什么他最喜欢的姨姨没有答应来参加他生日聚会的邀请,为什么他最喜欢的姨姨要提前将接下来几年的礼物交给爸爸并谎称自己要出国深造。
他知道的。
早有预谋。
第六世。你佩服习惯接受死亡的自己。每一次重生你都要从婴儿做起,从无法表达自己情绪、无法完整地说出一句话、无法行走、甚至无法控制自己开始。
那是一段痛苦的过程,可你早已习惯。甚至成为了一种依赖。最初的几天你在休息,各种意义上的休息,你不知道自己是巫师或是麻瓜,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一个奶瓶砸到你头上。女孩子尖锐暴躁的声音响起,她说:妈!吉迪翁、费比安又在欺负妹妹了!
熟悉的人名。他们是未来韦斯莱夫人——或者说现在的莫丽·普威特的哥哥。
也是你的哥哥了。你从来没有过兄弟姐妹,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之后的事可以说是循规蹈矩。你依旧在十一岁去了霍格沃茨,依旧遇到了莉莉——你现在有着和她一样的红发,詹姆嘲讽的人名单里多了一个你——以当事人身份出现在这件事中的感觉让你想揍他一拳。不过你忍住了。
唯一一件意料之外的事,也许是几辈子的记忆影响了你的心境和意识,你被分到了斯莱特林。
你照旧,找到邓布利多,陪伴西弗勒斯,阻碍彼得加入掠夺者,偶尔还会气气詹姆——西里斯不愿意和斯莱特林的人交谈,你找不到气他的机会。
一切都顺利进行,顺利学习,顺利毕业……
但你忘记了安东宁多洛霍夫。
第一世时你的死亡并非孤身一人,你却是在这一世时才得知陪着你死亡的人正是吉迪翁和费比安。
为了哥哥……
那就再死一次吧。
第七世。为了蒙顿格斯。这老家伙会感激涕零吗?会舍得花钱在自己的坟墓放上花朵吗?
第八世。为了隆巴顿夫妇。说实话,钻心剜骨的感觉很不好。这个咒语被你拉入了黑名单。
第九世。为了莱姆斯。他在去英国西南部执行任务时遭到围剿,你不知道他是否成功逃脱,因为你在那之前就先死去了。
第十世。为了小天狼星——你不敢相信他的母亲能对他出手,即使沃尔布加女士并没有加入食死徒。
哦,你讨厌她的眼神。
第十一世。为了西弗勒斯。他因为你变好,你有责任保护他,不是吗?
第十二世。为了安多米达和尼法朵拉。小天狼星的堂姐和侄女,这一世你与小天狼星的关系比任何一世都要亲近,你认识了许多不像布莱克的布莱克,比如安多米达,比如阿尔法德。
你只需要死一死,他们的下一世就会更加幸福。
你想。
第十三世。为了雷古勒斯。你发现他是一个偶然,你甚至与他没有交流。但你已经把拯救当成了职责。
一味死亡促成的职责。
第十四世。你越来越疲惫了。许多记忆纠缠在一起让你搞乱关系。你会莫名的对本和你不熟的人打招呼,比如波特夫妇或来接小天狼星的阿尔法德。也会突然说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比如独生的你有兄弟姐妹之类的。有时你也会在梦中惊醒,呼唤远在格兰芬多寝室的和你并不熟悉的莉莉。
当你被斯拉格霍恩教授带去邓布利多面前时,你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真的很累,先生。”你窝在柔软的沙发里,在邓布利多面前已经懒得去掩饰什么了。你看着南瓜汁向上飘散挥发的蒸汽,从里面看着一次次重生的画面在眼前闪过,就像是在看一部电影,而你并没有作为主人公的真实感。
“我希望一切都能圆满结束,但我也不介意下一次死亡。这很奇怪。”
他静静的听你诉说。
“我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完成了他们的心愿,完成了正义的心愿。我不畏惧死亡,或者说,我已经习惯了死亡。我只需要闭上眼睛,就能拯救,没有人比我更轻松了。——但近些日子我时常想一个问题,”
“我……还是我吗?”
你笑了出来。
“真想体验一次永远不会苏醒的睡眠啊。”
第十五世。你成功了。你不再拥有以前的记忆,你成为了一个有点特殊但却更加普通的人。
只是你的身边总是会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人……
比如那个身上总是带着药味看起来像教师的男人。
比如那个常常邀请你骑车兜风的英俊男人。
比如那个脸上有疤痕总是看着你笑的男人。
比如隔壁那对奇怪的夫妻。
比如隔壁热闹的有点烦人的那一家。
比如时常敲响你的门向你售卖奇奇怪怪物品的矮个子男人。
最奇怪的应该属于那个胡子长长的留守老人。他还养了一只奇怪又漂亮的鸟。
真的是太奇怪了。
以上分别对应:斯内普、西里斯、莱姆斯、波特夫妇、普威特一家、蒙顿格斯、邓布利多。
后续还会出现一些人物。
下一章指路👉RL&SB篇
🪄彩蛋是关于你这14世的14个小秘密。🪄
【马尔福】浅谈德拉科马尔福
死圣下上映后,有采访问汤姆费尔顿:
“你满意德拉科马尔福的结局吗?”
这是汤姆的回答:
“当然不满意!他应该杀了所有人,然后奔向日落。”
惊艳到了我。
如果说HP里哪个角色让我感觉最遗憾,我认为非德拉科马尔福莫属。
这种遗憾不是像西弗勒斯斯内普那样与所爱之人天人两隔还抱憾而死,也不是像莱姆斯卢平和尼法朵拉唐克斯那样直到最后一秒都没能牵起手也没能有机会陪着刚出生的儿子泰德长大,亦不是双子最终还是缺了一个,小天狼星没有遗骨可埋,“吾与吾爱皆亡于高塔”。
他们都太轰烈,太勇敢,太刻骨铭心了。
而德拉科的遗憾,正是因为不轰烈,不勇敢,不刻骨铭心。
其实德拉科这个角色可以看出不管是罗琳...
死圣下上映后,有采访问汤姆费尔顿:
“你满意德拉科马尔福的结局吗?”
这是汤姆的回答:
“当然不满意!他应该杀了所有人,然后奔向日落。”
惊艳到了我。
如果说HP里哪个角色让我感觉最遗憾,我认为非德拉科马尔福莫属。
这种遗憾不是像西弗勒斯斯内普那样与所爱之人天人两隔还抱憾而死,也不是像莱姆斯卢平和尼法朵拉唐克斯那样直到最后一秒都没能牵起手也没能有机会陪着刚出生的儿子泰德长大,亦不是双子最终还是缺了一个,小天狼星没有遗骨可埋,“吾与吾爱皆亡于高塔”。
他们都太轰烈,太勇敢,太刻骨铭心了。
而德拉科的遗憾,正是因为不轰烈,不勇敢,不刻骨铭心。
其实德拉科这个角色可以看出不管是罗琳还是导演,都是想从他身上挖掘出另一面的,罗琳给了他一个并不讨喜的开头——他的出口讽刺自傲自大不管从哪个角度讲都算不上招人喜欢或者值得学习,其实如果剧情的走向一直按照他“小少爷”的风格继续下去的话,那我对这个人物内心的遗憾和不甘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强烈。但是,对这个人物的塑造出现了一个很大的转折——第六部混血王子。
其实我在看完原著以后就一直觉得混血王子这部的重点完全抓错了,混血王子最主要的剧情完全不是去探究混血王子是谁,而是汤姆里德尔在成为伏地魔前做的一系列准备:包括他怎么降生的,怎么进的霍格沃茨,怎么在上学时就向斯拉格霍恩教授询问魂器的知识,怎么逐步地爆发出自己的野心,又是怎么成为了黑魔王,拥有数目可观的食死徒队伍——其实简而言之就是在介绍伏地魔这个神秘的敌人是多么聪明和难以对付,只有这样才能对比出邓布利多他们为了保证哈利能彻底击败伏地魔所做的所有努力和牺牲是多么重要和有价值。可以说第六部的主线剧情并非是围绕哈利波特走的,而是一个大过渡,连接了预言球的往事与第七部开始三人组找魂器的缘由。但是电影里完全放错了重点,把真正重要的讲伏地魔的剧情一省再省,而把重点放在了哈利去研究混血王子是谁,这不能不说是导演安排的一大失误。
好的回到原话题,德拉科在这一部里有一个非常大的性格转变,而这个转变几乎是断崖式的——父亲卢修斯马尔福因为保护预言球不力被伏地魔当成了弃牌,从而被投入阿兹卡班,而他在只有十六岁的年纪就成为了食死徒的一员,这是伏地魔对卢修斯的惩罚。在这样一种压力之下,德拉科的转变令人震惊,当他不再趾高气扬露出睥睨的讽笑,而是沉默寡言被迫去完成那个以他的能力和心理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看到的是一个本血气方刚年少轻狂的年轻人,为家族与性命而踏出了这别无选择的一步,这种无从选择又本不甘于如此的纠结与痛苦在與洗室他无助的痛哭与在天文塔上颤抖着手几近崩溃的对邓布利多说“我必须要杀了你,否则他就会杀了我们!”这两处达到了顶峰。
我一直对“圆形”的角色情有独钟,即有多面性的,没有明确正邪界线的,在天堂与地狱纠缠挣扎的角色。德拉科很明显属于这一类,所以我不可避免地对他多了一份关注,第六部是我真真正正发现了汤姆费尔顿对德拉科这个角色能够诠释的如此透彻与淋漓尽致,当他收起不可一世的笑换上那身禁锢他的西装,他便从不谙世事的少年变成了身不由己的食死徒,汤姆把这种变化拿捏的分毫不差,也是从这一部开始,我对德拉科的印象不再停留在“少爷”,“帅气”,“麻烦制造者”和“波特的死对头”,而是就像有句话说的:
“明不起来的清晨,暗不下去的黄昏。”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觉得德拉科的结局对他本人而言,极不公平。
第六部可以说是德拉科一个很大的蜕变,当然,这是被迫的,而如果可以,我想导演和编剧完全可以把这个蜕变接续下去——不管是就此陷入黑暗,还是像斯内普那样可以迷途知返,在死圣上下两部里我认为花上哪怕那么十分钟给他的结局有一个明确的交代都不会让我觉得不甘和可惜,毕竟汤姆的演技说实话是在这一众子世代演员里最惊艳到我的,他几乎是完全在他可以发挥作用的时间里把这个角色的感情变化演绎到了极致,死圣上最开头食死徒集会那段,汤姆费尔顿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台词,但是他惊恐的眼神,颤抖的嘴唇和鼻翼的一张一翕都充分诠释出了德拉科对伏地魔如此残暴行径的不安与内心的折磨,我当时便在心里感叹这个演员除了帅气的外表,实在有太多可以深挖的地方,但是就这样一个极具潜力也极有可能成为子世代很独一无二的一个人的角色,却只蜕变了一半——在第六部对德拉科被迫成为食死徒的纠结与痛苦作大笔墨描绘后,死圣却并没有再进一步挖掘这个角色,他的结局就停留在了和父母离开大战,和十九年后和波特在车站的重新见面,相视一笑。
这太可惜了,至少于我而言。
我一直在想他会做出什么,面对伏地魔的暴行,和他根本不愿成为的身份,我一直希冀着导演能给他一个不要这么模棱两可的结局,他要么就举起魔杖去反抗伏地魔,当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他首先得是马尔福,其次才能是德拉科。”那,他就应该像汤姆费尔顿在采访里说的那样:
“他应该杀了所有人,然后奔向日落。”
他应该逃离这一切,然后去做他幻梦里的那个德拉科马尔福。
我很不理解导演为什么要删掉死圣下最后德拉科把魔杖扔给哈利的那一段。
那明明是最能表现德拉科选择的一段:
救世主,去战吧,带着我的那一份。
但是导演却仍然选择了给他一个这样模糊不清又沦于不甘的结局。
其实HP从这一点上看受众群体还是集中于孩子的,它集中讲的永远是哈利波特的故事,我也能理解,毕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演绎那么多主要角色的身世起因感情变化,但说句实在话,当我以一个十八岁,十九岁成年人的眼光去看HP,我的重点早已经不完全是哈利波特,而是用哈利波特去串起的整个故事,形形色色的其他人,那些在这个主线故事里作助推的绿叶。
救世主永远代表正义,不屈,他选择迎战伏地魔的时候只有十七岁。
而德拉科,这位身不由己的斯莱特林,他选择为家族一个人扛起压力与重担的时候,只有十六岁。
当鲜花与掌声奉献给救世主,我更愿意铭记为了救世主的胜利而死在黎明前夜的他们,
以及身不由己却愿意最后将魔杖扔给救世主的他。
德拉科马尔福从来不是一个绝对纯粹的人,他不是。
但他的杖芯是独角兽毛。
他也曾是个孩子。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