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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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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

细节都糊成一团了,这个画质我真的😡😡

细节都糊成一团了,这个画质我真的😡😡

cp洁癖的狞乐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不过脑敲了个恋综片段,原本还有个Matt迎的,没别的意思就想看ding哥直播凑仔。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不过脑敲了个恋综片段,原本还有个Matt迎的,没别的意思就想看ding哥直播凑仔。

cp洁癖的狞乐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不过脑敲了个恋综片段,原本还有个峰迎的,但是画不过来了。

峰迎回合就大概,劲峰拖到差不多酒吧晚上开门时间,拉着ding哥进了酒吧,靠着show肌换来姐姐们嘅酒水。吃的方面ding哥给漂亮姐姐科普护肤心得要来了一些。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不过脑敲了个恋综片段,原本还有个峰迎的,但是画不过来了。

峰迎回合就大概,劲峰拖到差不多酒吧晚上开门时间,拉着ding哥进了酒吧,靠着show肌换来姐姐们嘅酒水。吃的方面ding哥给漂亮姐姐科普护肤心得要来了一些。

cp洁癖的狞乐

#信朗衍生##龙彬##盲go##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文申侠X谷一夏(《踩过界》)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每对都有的敲暗号~

#信朗衍生##龙彬##盲go##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文申侠X谷一夏(《踩过界》)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每对都有的敲暗号~

cp洁癖的狞乐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假如张细伦和张非凡是亲兄弟,他们开的电影公司是同一家。

不过他们两个真的好像,说的话都差不多~

#龙彬##凡希#

蒋世龙X高彬(《反黑路人甲》)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假如张细伦和张非凡是亲兄弟,他们开的电影公司是同一家。

不过他们两个真的好像,说的话都差不多~

cp洁癖的狞乐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我都多久不碰跨剧拉郎了啊啊啊,但是凡希是真的甜啊!!

虽然嗑信朗但是没当年嗑rps搞跨剧的热情了,但是凡希是真的甜啊!!

我好吃张非凡的人设啊,而希猪好可爱啊啊!(继K莫后萌上的又一对IT夫夫

继续躺平等吃太太们的粮,希望有……

(刚刚发错号了,不是盗图还是我)

张非凡(《兄弟》)X丁信希(《坚离地爱坚离地》)

我都多久不碰跨剧拉郎了啊啊啊,但是凡希是真的甜啊!!

虽然嗑信朗但是没当年嗑rps搞跨剧的热情了,但是凡希是真的甜啊!!

我好吃张非凡的人设啊,而希猪好可爱啊啊!(继K莫后萌上的又一对IT夫夫

继续躺平等吃太太们的粮,希望有……

(刚刚发错号了,不是盗图还是我)

阡黎

Love Magic ch2

哈利波特AU,主J洋,前篇在合集里


对角巷的雨停了。在英格兰这片土地,人们面对阴雨天就像对待三餐般寻常。游吟诗人只轻晃手腕,便将魔杖上空撑起的魔法伞收了回去。庞浩洋看在眼里,手上照做,魔杖便心有灵犀地回应了他,头顶半透明的伞陡然消失不见。老诗人回过头,欣慰而和蔼地微笑。


“这么快就和新魔杖交上朋友了啊,好孩子…你的确天赋了得,所以往后的日子请自信起来,答应我。”听到老人的夸奖,庞浩洋难掩喜悦,他抿着嘴点了点头,露出深深的酒窝。


“游吟诗人”是个慢条斯理、有着淡灰色眼眸的老巫师,年龄使他苍白干瘦的手偶尔哆嗦,但这双手施法时却绝不含糊。他老得几乎没人知道他的真实年纪,但所有人..................

哈利波特AU,主J洋,前篇在合集里



对角巷的雨停了。在英格兰这片土地,人们面对阴雨天就像对待三餐般寻常。游吟诗人只轻晃手腕,便将魔杖上空撑起的魔法伞收了回去。庞浩洋看在眼里,手上照做,魔杖便心有灵犀地回应了他,头顶半透明的伞陡然消失不见。老诗人回过头,欣慰而和蔼地微笑。


“这么快就和新魔杖交上朋友了啊,好孩子…你的确天赋了得,所以往后的日子请自信起来,答应我。”听到老人的夸奖,庞浩洋难掩喜悦,他抿着嘴点了点头,露出深深的酒窝。


“游吟诗人”是个慢条斯理、有着淡灰色眼眸的老巫师,年龄使他苍白干瘦的手偶尔哆嗦,但这双手施法时却绝不含糊。他老得几乎没人知道他的真实年纪,但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出他眼底的善意。虽与他相识不过两三年,但对庞浩洋来说,自从他失去父母,这个老人已经是他世间最亲密的人。是老人让他明白了这世上还有着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他的世界。换句话说,是这个老人让他知道了自己是谁。如果没有他,庞浩洋将永远龟缩在那个狭小的厨房间,当一辈子受尽歧视的“怪胎”。


他还记得那个凌晨,他正在后厨应对堆积如山的油腻锅碗。其他后厨的帮手们纷纷回屋睡去,将工作抛给十来岁的他。但这不是最令他悲伤的事,就在刚才,因为人手不够,他不得不帮着把出锅的菜端到前台,却发现店内的食客们有意无意的目光纷纷投向他。


“是那个晦气东西啊?我以为他早死了,怎么在这里?”

“他妈妈不就是这怪胎害死的么?……”

他束手无策地站在厨房门口,店老板拍了拍他的后背:“快回去,说了你别出来。”


他连忙点点头,逃似的回到后厨。“闲人免进”,后厨门上赫然贴着,一时间庞浩洋不知道这是保护顾客,还是保护了自己。他苦涩地咂摸着那些关于怪胎的词句,不敢想象这些人在背后会怎么称呼他。此时夜深人静,他仍忍不住去想。


但窗外阳台上传来脚步声,打断了庞浩洋的思绪。他连忙用挽起的袖子抹掉眼泪,回头观望,月色下是一张苍白而满是皱纹的脸,他笑着朝庞浩洋挥手。“是您。”他认出这是曾经的救命恩人,于是匆忙为老人开门。“谢谢您,老先生。不论过去多久,我都要谢谢您的救命之恩。”周围凌乱肮脏的环境令他局促不安,“但我已经决定留在这里,我不该和您离开……”


但老人伸出手一摆:“放宽心,好孩子,今天我不是来请你一起走的。只是有件东西,我想你会喜欢呢。”老人伸手进宽大的灰羊毛袖口,庞浩洋好奇地看着他缓缓取出一支筷子似的纤细短棍,在夜色中呈现象牙般的银灰色,毫无雕饰,却仿佛有种神秘的引力,让他的目光无法移开。


老人抬起了手。


不论过去多久,庞浩洋依然能清晰地想起那天夜里如梦似幻的经历。他接过老人递来的魔杖,触感竟然温热如同人的皮肤,而老人那皮革般的手掌紧紧握住他的手,一串晦涩难懂的咒语后,水池内的锅碗瓢盆都纷纷漂浮向空中,一瞬间,他简直确信自己是在做梦。接着老人逐渐松开手,那些魔法的压力移交到了庞浩洋的手中,他的慌乱令空中的锅碗纷纷颤抖欲坠。


“不要慌,庞浩洋。”老人用他并不流利的中文慢慢说,“跟我念:Wingardium leviosa。”


他稳下心神,迫使自己跟着老人的指示抖动手腕、念诵咒语,而眼前的一切奇迹逐渐使他忘记了恐惧:透明的流水从龙头里漂浮进空中,混合洗涤剂将面前的碗碟层层包裹,一切都仿佛漂浮在云端。最后,他仅需在老人偶尔的帮助下轻挥魔杖,洁净的锅碗便如同训练有素的队列般一一归入橱柜中,整齐摆放。而老人再次握住他的手,指引他念诵咒语,厨房的桌台与地砖都干净如新。


他发现自己竟然在发自内心地笑着——自从两年前父母先后离世,他再也没有笑过。

“这一定是梦,我在做梦。”他容许自己欢笑着,一一触摸那些方才还沾满油污的整齐碗碟,担心下一刻就要醒来。


“不,这是你与生俱来的能力,就像我,还有世上无数与你有着相同遭遇的人。即使你一遍遍地拒绝这件如同呼吸般共生的天赋,将它常年藏到没有人能看见的心底深渊,它也依然存在。”老人的话从身后传来,令他心灵震颤。“那是魔法的力量,我们是巫师。”


这番话立刻让他回到了五年前恐惧的记忆中,年幼的他正被前来讨债的黑帮部下狠狠扼住咽喉,然而痛苦与绝望爆发的瞬间,他惊讶地发现那个男人的被炸开的玻璃击中。喉口的巨力松开了,壮硕的男人倒在血泊中挣扎,周围是人群尖叫逃离的声音。


“不是的,”他嗫嚅着后退,“我不是……”不是什么?怪胎?晦气东西?他说不出口。


但老人沧桑温柔的声音逐渐抚平他的恐惧:“没关系,好孩子,你被他们伤得太深,所以不用这么快就做出决定。只是请你相信,魔法从不是邪恶与恐怖,而你,从不是孤单一人。当没有旁人在场时,我都会来帮你。”苍老而有力的手紧紧与他相握,缓缓松开后,老人推门离开。“记住了,这只是我们巫师间的秘密,不要告诉其他人噢。”临走前,他以哄孩子似的语气补充道。庞浩洋又笑了。


不仅是当年的他,即使如今,庞浩洋忆及那个初遇魔法的夜晚,依然感觉恍如梦境。但那天早晨醒来后干净如新的厨房和目瞪口呆的老板都提示着他一切是真的。而老人也果然没有食言。他得知这个巫师老人绰号“游吟诗人”,从魔法部退休后便背着一支金色竖琴游走世界。他来无影去无踪,能以悦耳的琴声给众人带来欢笑,这是毋庸置疑的——庞浩洋确信自己是从他那里重新找回了笑容。


但比起竖琴,他更爱听老人讲那个世界的故事。魔法部、神奇动物、三件死亡圣器,老人有问必答,而众多故事里,他最喜欢的有两个:首先是第一次巫师大战,世界首屈一指的白巫师邓布利多战胜了格林德沃,据说他们曾经还是爱人噢,庞浩洋竖起了耳朵,但老人说这方面不能给孩子讲太多;第二个故事就是老人家族中的长辈,一个处在遥远年代的女巫,她为了全陆地人类的性命宁愿牺牲自我,即使她差点被人们拉上火刑架……


时光飞逝,当有一天他听游吟诗人讲完十年前哈利波特的故事后,所有的决心都变得坚固。他终于主动提出愿意跟老人离开,前往那个在梦里、在灵魂深处一遍一遍召唤他的世界。他离开了这个满载着儿时幸福回忆的故乡,这个象征着痛苦与绝望的故乡,这个不愿回首又无比眷恋的故乡。他想系统地学习魔法,希望能在合适的地方发挥自己的价值。他不恨老家的人,但也不想一辈子躲在庇护下洗碗了。然后,他们简单收拾行装出发了。


…………


“庞浩洋,是魔杖挑选人啊,它们会选择最默契合拍的主人。”老人的声音将他从遥远的思绪中带回到对角巷,他们并肩走在还残留着雨水的石砖地上。


“从前教你魔法时,借给你我的魔杖,你能毫无阻碍地使用,是因为我们的性格相近,”老人拍拍他的肩,裂开无牙的嘴笑了笑,这个笑容令庞浩洋心生暖意,“而如今你有了属于自己的魔杖,嗯,果真也是柳木的,和我的一样。它只属于你一个人,定会更加趁手。”


游吟诗人的魔杖杖身是柳木制成的,具有治愈属性。而杖芯则是一根头发,属于威廉姆斯家族曾经的一位族长——那位舍己为人的女巫。她用一己之力阻止了海啸,使所有人得以在这片大地继续生存。


他记得那个故事。


曾有一个傍晚,老人摩挲这支魔杖,眼神哀伤,话音颤抖:“浩洋啊,你或许不知,上百年来,这位女巫主动献出自己的生命拯救陆地上的人们,而安居乐业的平民们,无人知晓她的名字与付出;在巫师界,又有无数的巫师为她感到不值,更有人称她为傻瓜——他们说:一个前途光明、将率领众巫师走向未来的领袖,何必为了杂草般的麻瓜献出生命呢?”


庞浩洋随之沉默,他几乎感觉得到那支魔杖的低语,似哭泣,似陈述,但坚定如同亘古不变的岩石。


“浩洋啊,不论是巫师还是平民,万物灵长还是鸟兽虫豸,一切的共同点是生命只有一次,独一无二,而又永不再来。‘众生平等,如需奉献,己不辞之’,这是我们代代相传的训诫,也是万物之所以生生不息、永存于世的规律。你能明白吗?”


庞浩洋沉重地点点头,他这才突然意识到这位伟大的吟游诗人,为何从魔法部退休后竟选择风餐露宿、于世界各地救助痛苦的孩子了。这是威廉姆斯的家训,如今他们已了无子嗣,但他暗自发誓将继承这份责任与信念。老人见他点头,满脸的皱纹舒展,宽慰地笑了:“像你这样年纪的孩子,能明白这个道理实属不易…我想,你可以听听十年前第二次巫师之战中哈利·波特的故事了。”


“……最后,斯内普按邓布利多的要求,对校长释放了不可饶恕咒:阿瓦达索命,而这位史上最伟大的白巫师在此陨落……”


老人话音落下,他们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剩下老人悠扬的琴音。他的琴声轻快,毫无伤感,却反而格外适合那忧伤而动人的故事。庞浩洋没有说话,夕阳已落入远处的高楼之后,天地被暗蓝的天光笼罩,城市在他们面前华灯初上。当最后一个音符落地,庞浩洋意识到自己已然有了决定。


“我愿意跟你走,老先生。去您说的学校,成为一个巫师。”他诚挚地转身。老人点点头,苍老的手指弹拨出两个轻快的音符,他被逗乐似的笑了,似乎并不意外:“小朋友都有超人梦、英雄梦,想拥有超能力,被大家崇拜。”


“不。”庞浩洋摇摇头,“我只是…希望能为大家做些什么,为这里的普通人也好,为了巫师们也好。就像您曾经说的那样:如果有力量,如果不加以引导,这股力量将会堕入深渊,成为危险。对吗?我不能像邓布利多那样伟大,但我只是希望能做些什么,一点也好。”


老人脸上那副老顽童的笑容逐渐收敛,但他苍老的眼底似乎闪烁着微光。“你很像…年轻时的我。”良久,他点点头,“好,既然你决心已定,我们明早就出发吧。”


…………


庞浩洋的目光回到自己的柳木魔杖上:这就是为什么我来到了这里,手握属于自己的魔杖……他轻轻点头,回应了记忆中老诗人的问询,也回应了方才的期许。刚刚是游吟诗人为他付的钱,不仅是魔杖,还有永远不需要装墨的鹅毛笔、能听从主人号令查找内容的笔记本。这让他惶惶不安,但老人笑着说别急,未来将有无数报答他的机会,他才心安地收下。


他有些入神地盯着面前的货架,停下了脚步。走在前面的游吟诗人察觉到他的入迷:“怎么了?喜欢这个吗?”老诗人准备掏钱买下,庞浩洋连忙摆手:“不,不,我只是随便看看。”老人不由分说地将东西塞到他手中:“以后会用得上的,收下吧。”庞浩洋腼腆地颌首。


“你们是爷孙吗?气质挺像的。”店主瞧见他们的互动,随口问到。庞浩洋急忙解释:“不是的,这是我的恩人。”他不敢和这样高贵的巫师攀附亲缘关系,即使心里很希望老人真的是自己的祖父。“你连游吟诗人都不认识。”店主的母亲走到柜台前,敲了敲儿子的头,“他是威廉姆斯家族的族亲。”周围的顾客听到“威廉姆斯”很是惊讶,纷纷侧目打量着游吟诗人,悄悄议论这个身份不凡的老人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老人笑得慈祥,他放下两个加隆,在注目礼中坦然地带着庞浩洋离去。


“你这样低贱的姓氏也配拿上纯金杖柄的魔杖?”

一个不怒自威的声音传来,令庞浩洋心中一凛。他随人们的目光望去,那是一个银白须发、穿着高贵的老者。以一个老人的标准来看,那人实在高挑出众,只是语气中的冰冷令人不寒而栗。他身侧立着个同样富有贵族气质的年轻男孩,正别过头看向别处。


庞浩洋回过头,发现游吟诗人的神色罕有的严肃,隐含着愤怒。“您认识他们吗?”他忍不住问。老诗人拉着他的手腕默默离开:“还记得我和你提过的威尔士家族吗?”“威尔士?”庞浩洋大惊失色,这个姓氏瞬间唤醒了他的记忆。“就是那个特别推崇纯血的老贵族家庭吗?”他继续向老人确认,“他们几百年前和中世纪的教会勾结,没落之后,被神圣二十八贵族除名了。”


老人点点头,目光回到庞浩洋身上又宽和起来。他说没错,刚刚那个白胡子就是威尔士的现任家主,之前“传奇巫师”威尔士的第三子。庞浩洋眨了眨眼睛:“您好像跟他们不和?”他好奇是不是那些人对老诗人做过什么,但他并不敢明问。


“那个家主极其追求血统的纯正,他的两任妻子说起来都算我的侄女。”老人捋捋胡须,瞧见庞浩洋震惊又八卦的表情,“再给你透露些吧。”


“这个家主曾经杀了女儿的丈夫和儿子,仅仅因为他们不会魔法。接着他计划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我,我已经年迈且孤独一人,当然是要拒绝的。听说他还物色了其他人选...好在那个女孩有追求者愿意解救她。但是能对自己的孙儿痛下杀手的会是什么人?能把女儿许给年长五十岁的老头的父亲,会是什么人?”


庞浩洋摸摸下巴,心里对刚刚那个气宇非凡的老人感到恐惧,但他忍不住说:“那个男生是他的孙子?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一定很辛苦吧。”老人笑了笑,他为庞浩洋的善良感到骄傲:“是的。他的母亲也是威廉姆斯家的,按辈分是我的侄孙。希望他别成为第二个他的爷爷...但是世上出淤泥而不染的真有几个呢?只可怜了我的侄孙嫁到他们家去……”


老人话音未落,一阵空气扑打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庞浩洋回过身,一个风筝般的灰影直降而下,他惊得后退两步。那是一只飞羽上花斑密布的灰色猫头鹰,简直是旁浩洋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鸟儿。游吟诗人伸出手臂,怒目圆瞪的猫头鹰将巨翼扑打两下,便落在他的臂膀上。庞浩洋惊讶地发现这只鸟儿几乎有佝偻的老人一半高。


“别害怕,它是灰风。”老人慢悠悠地笑着,“别看它长得凶,脾气却很好,按年纪算,它算得上你的爷爷辈哟。”庞浩洋放下紧张的心,看着老人熟练地从灰风的背囊中取出一张纸——一封漆黑的信。老人和蔼的神色顿时消泯,他眉头紧锁,迅速将信拆开。而随着老人读信,他的面容逐渐变得前所未有的肃穆。


这封突如其来的信使庞浩洋局促起来。不知为何,他模糊地意识到分别的时候快到了。即使他仅仅初涉魔法,也能感觉到信中内容的严重。游吟诗人游历世界,正是为了寻找一种叫作默默然的生物,他许久前就听说过。这种生物出自未能得到指引、压抑力量的痛苦巫师体内,就如曾经的自己。而如今,他已经得到了善意的指引,下一个默默然的警报却又出现……是的,是分别的时候了。


多年的相处,庞浩洋早已将老人视作不可或缺的家人,是给予了他一切归属感与未来的引路人,真到该分别时,他心中空落落的。他不愿让老人见到自己眼底的悲伤,假意无心地四下张望,川流不息的商人,谈笑风生的巫师……他想象了一下独自继续前行与学习的生活,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切热闹非凡都变回了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


等等,庞浩洋的目光突然凝聚了,那是一个肩膀宽阔、身材修长的青年。那个人是——


张非凡?!


庞浩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可是现在顶尖的KOL,数次登上香港时尚杂志封面的当红人物。他没有看错,那个身着深灰色风衣的身影边,跟随着两个看似与庞浩洋同龄的华人,他们簇拥着他,有说有笑。显而易见,张非凡在两个小个子男生中鹤立鸡群。他的衣领被淋湿,头发也不如杂志上的那样整齐,但依旧神采奕奕,引人侧目。


“非凡,淋雨真的没关系吗?你把魔伞都偏向我们了,你看,你的衣领——”他身侧的一个眼镜男孩面露担忧。

“别担心。”张非凡宽慰地笑笑,“一会到车站坐下我再烘干。好啦,我带你们去买魔杖,有了它一骏就能自己撑伞了。”


庞浩洋难以掩饰自己的惊讶,他做梦都想不到竟能亲眼见到偶像,更想不到是在对角巷!他望着那一行人缓步路过,不禁喃喃自语:“张非凡…居然也是巫师。”


“是粤语。”张非凡回过头,面露惊喜,“真是他乡闻故知啊,你也是香港人?”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令庞浩洋几乎受宠若惊。他抿嘴笑着点点头,的确,在这遥远的欧洲,能听见粤语的感觉真好:“嗯。我家在油麻地庙街那带。”

“听说那里清汤牛腩面特别出名!下次就请你领我去看看啰。”想不到张非凡本人竟如此随和宽厚,毫无名人的架势,“看着面生,是今年的新生吧?这里熟不熟悉,要不要一起走?”


庞浩洋点点头,他发现在这样和善的学长面前,自己总是应答的那一方,却倍感舒适:“是的,我才来这里,是这位老先生带我来的,他发现我有操控魔法的能力,推荐我来这里读书。”他回过头,而游吟诗人正好在将信封叠起,冲张非凡回以温柔而皱纹满面的笑。


他们这才注意到后面佝偻而其貌不扬的老人。一瞬间,几乎轮到张非凡目瞪口呆了。他连忙向吟游诗人低头致敬:“这把金色的竖琴……是巫师界的英雄‘吟游诗人’霍尔斯特·威廉姆斯!It's such an honor to meet you, sir.”他说着,示意身侧的朋友也上前致敬。两名学生登时紧张起来。


老诗人连忙笑着摆手,他用那一贯的慢条斯理的中文回应:“不必拘礼,好孩子。如今的年轻人中,像你这样认识我的实在少之又少。”他回望向庞浩洋,先前的紧张与严肃已一扫而空,他又变回了那个慢吞吞的、慈祥和蔼的老人,“年纪轻轻却有着领导之力,懂得事故却又保有着善良与率真。庞浩洋,这位张非凡无疑是你优秀的学长。”


高挑英俊的张非凡似乎有些难为情,他局促不安起来:“抱歉,老先生,我第一次见到您,刚才竟然一时间没有认出。我听过您和您家族的故事,还以为您会更加……”他愣了愣,不知如何开口。


“更加高大、更有传奇巫师的气势,而且,有更多头发?”皱巴巴的老人毫不介意地替他说完,并伸手摘下羊毛帽,摸了摸银发稀疏的脑壳。大家乐不可支,紧张的气氛一扫而空。


“孩子,是我们分别的时候了。”游吟诗人皱纹遍布的脸上流露出一抹伤感的微笑,他搂住庞浩洋的肩,拍拍他的后背(这种外国人每逢相遇和告别就要拥抱的礼仪,直到如今庞浩洋还没有习惯,但他却感到一种罕有的温暖),以示安抚。“广袤的世界在等着你,所以不要畏惧。跟着学长去吧,你会有新的生活,新的朋友,告别过去的一切,和你的朋友们一样,成为正直的巫师,不会比我差。”老人朝他挤挤眼睛:“相信我,我可从来没有看错人。”


庞浩洋笑了,他发现分别也并非想象中那样艰难。他深深鞠躬:“我会谨记您的教诲,老先生。啊,去找默默然的时候,请务必注意安全……听说他们非常危险。”他想起默默然的力量爆发时,整栋楼都爆炸坍塌、无数人身亡的事故。


“哈!我会的,把心放在肚子里吧,”老人回头笑道,“我发誓下次见面时,绝对毫发无损地回来,和现在绝无二致。噢,也不全是——我会带着礼物,你们几个孩子都有。”

“噢!谢谢您!”他咧开嘴,露出一个深深的酒窝,“愿您顺利。”“哈哈哈,好的。”老人的声音渐渐淡去,“有缘我们还会再见。”


“学长,接下来请你多多指教了。”庞浩洋转向张非凡,对他略微颔首。张非凡立刻摆手,表示不用这么客气:“虽然我五年级了,不过别喊我学长。叫我Fever,要不喊非凡也行?”“好的,非凡学长。”庞浩洋忍不住调皮了一下,几个男孩笑作一团。


他们边走边聊,张非凡特意让他站在中间,庞浩洋知道他这样做是为了方便自己和同学们更快地融入,心里很是感激。“你叫庞浩洋,对吗?”得到肯定后,张非凡一脸得意,“我记忆力一向很好…不错不错,是个好名字。”此举令庞浩洋对他好感更甚。


“这位戴着黑框眼镜的是四年级的丁信希,他是电脑高手喔,我们会喊他希猪。这位和我一样潮的叫丁一骏,他是丁信希的弟弟,也是个新生,擅长弹钢琴。”“其实我还有一个弟弟,不过他在别的魔法学院。”丁信希捏了捏衣摆,有些害羞。


“有兄弟的感觉很幸福吧?做什么都不是孤身一人。”庞浩洋难掩语气中的羡慕。如果我有兄弟,或许当年就能少受不少欺负。他悄悄想。


“嗯……”丁信希伸出一只手,到后领子里挠了挠,不置可否,“幸福,是啊,幸福得我巴不得用靴子狠狠踹他们的屁股。”

“哥,我那次真的只是不小心背错了咒语!”丁一骏隔着庞浩洋伸手拍了他哥哥一下,笑得像只抓住了香蕉的猴。

“浩洋,我要是信他,就比猫头鹰还笨!”丁信希故作愤愤地回瞪他,“这家伙三岁就能把莫扎特的第九交响曲倒背如流!他要是能背错咒,我的泥菩萨就能在水里游。”

“是第十九交响曲啦。”丁一骏探出脑袋纠正道。


这就是朋友的感觉?庞浩洋乐不可支,久违的温暖让他重新期待起了未来。相信之后的日子不会太无聊了。

什刹海没有钟-

【凡希】将计就计

 *张非凡×丁信希

 *口嗨短打

  


个体户IT人士丁信希,为了给爷爷治病求助张非凡,让他买自己的程序。找到张非凡的时候他正在某酒吧跟一群辣妹喝酒,其实是在跟踪跟父亲相关的人员掩人耳目用的。

张非凡看见他递过来的电脑就已经决定买了,但为了不被发现,也想看看这个男孩的上下限到底在哪,决定不表现出来。

“为了看你的电脑,我的妹妹们都去陪别人了。”

丁信希看看他身边,刚才在的那几个确实都离开了。

“这样,不如你陪我喝。三杯一个,能帮你爷爷多少就看你的。”

“我没喝过…”

“没喝过才要试试看嘛,那更有趣了。”

丁信希不想,但为了爷爷别无他法。一杯一杯灌下去直到腿发...

 *张非凡×丁信希

 *口嗨短打

  


个体户IT人士丁信希,为了给爷爷治病求助张非凡,让他买自己的程序。找到张非凡的时候他正在某酒吧跟一群辣妹喝酒,其实是在跟踪跟父亲相关的人员掩人耳目用的。

张非凡看见他递过来的电脑就已经决定买了,但为了不被发现,也想看看这个男孩的上下限到底在哪,决定不表现出来。

“为了看你的电脑,我的妹妹们都去陪别人了。”

丁信希看看他身边,刚才在的那几个确实都离开了。

“这样,不如你陪我喝。三杯一个,能帮你爷爷多少就看你的。”

“我没喝过…”

“没喝过才要试试看嘛,那更有趣了。”

丁信希不想,但为了爷爷别无他法。一杯一杯灌下去直到腿发软站不起来,栽下去之前被张非凡抱住抬回了酒店。

本不想的。张非凡事后心里内疚。但帮丁信希洗完澡的身体飘香又滚烫,搂着自己的脖子叫非凡哥哥…实在忍不住…

第二天中午丁信希醒来,睁眼看见靠在床边拿着自己电脑工作的张非凡,揉揉眼睛凑过去问:“你在用我电脑干嘛…”

张非凡啪的一下把电脑扣上。

“…开视频会议。”

两个人都愣了。

张非凡看丁信希不知所措的样子,突然笑了起来。

“逗你的…”

“喂!还给我!”

张非凡把电脑放在一只手上拉远,丁信希想要抢,撑着手臂打算跨过他的身体时被另一只手按住腰,整个人扑在了他胸口上。抬头看着张非凡盯着自己,从脖子红到耳朵根。

“衣服都没穿还命令我啊。喝那么多酒今天不头疼吗?我还以为你是昨天会把我骂一顿然后愤然离场说我不尊重你的设计。”

丁信希推过他的手,翻身拿起自己的眼镜戴好,开始从地上捡起衣服穿。

“我看到你手敲的密码,叫我帮帮你。”

“那也不用喝那么多吧把自己喝醉了。”

“…也没有那么醉吧。”

“所以说昨天还是有意识的咯。”张非凡突然从后面抱上来,环住他的腰,“要不别穿了…”

“给个理由。”希猪没想停下来,但张非凡抱着他,他也没法继续。

“嗯…我是你男神算不算?”

“你偷看我电脑?!”

“解了一个双系统密码嘛,而且也不用说偷看那么难听吧不是你自己把电脑交给我的?”

“你是男神我就要跟你在一起吗,睡过一次而已,你以为怎样。”

“初夜都不算怎样吗,好伤心。”

“你…”

“好吧,那换个理由,嗯…给你爷爷治病?你的作品我看了都很喜欢,我不想让它们出现在竞争对手手里。而且我想要你加入我的心战室。”

“这算什么,卖身契?叫你boss就要陪你睡觉,你们集团潜规则吗?”

“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你到底是来求我帮忙的吗。”张非凡伸手拽掉了他穿一半的衣服,把他整个揽在怀里,偏头去亲他的脸蛋,“那不如你看,我喜欢你这个理由怎么样…”

“……”

丁信希没吭声,然后被重新压回床上。


下午张非凡带他去吃个下午茶,到商场买了套新衣服又回酒店。昨晚他睡过去之后张非凡可能一直没睡,工作到他醒来又陪他一大天,体力透支边缘,回到酒店就呼呼大睡。丁信希像个称职的小男友,给他脱了鞋盖好衣服,开始做自己的事。但张非凡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丁信希实在受不了,挂了最后一个给他回信息。

“张非凡睡着了,等会再打吧。”

对面没一会儿回消息:“好的谢谢嫂子。”

丁信希坐在原地红成西红柿。

“我不是嫂子,我是保洁。”

“保洁?那boss就是真的在酒店。嫂子你别装了早上开会听到你了。”

丁信希内心:……不是说假的吗!!

扣上手机不想再打开。

扭头看着床上熟睡的张非凡,有给他下点药的冲动,但这张脸他又下不去手。

可恶的家伙,竟然用同一件事骗我两次。

等你醒了有你好果子吃。

  

  

  附赠fever张破解希猪bb系统后看到的小号朋友圈。


阡黎

Love Magic分院设定

以下是会出现的cp

旧设定和第一章请看合集

没有人喜欢看哈利波特paro吗😶或者觉得设定太难懂

还是信朗没热度了orz


盲go

文申侠/Hopeman 斯莱特林 混血 (五年级)

谷一夏/Gogo 格兰芬多 纯血 (四年级)


飞猪/凡希

张非凡/Fever 拉文克劳 纯血 (五年级)

丁信希 赫奇帕奇 混血 (四年级)


J洋(主cp)

杰克森/Jackson 斯莱特林 纯血 (二年级)

庞浩洋 ...

以下是会出现的cp

旧设定和第一章请看合集

没有人喜欢看哈利波特paro吗😶或者觉得设定太难懂

还是信朗没热度了orz



盲go

文申侠/Hopeman 斯莱特林 混血 (五年级)

谷一夏/Gogo 格兰芬多 纯血 (四年级)


飞猪/凡希

张非凡/Fever 拉文克劳 纯血 (五年级)

丁信希 赫奇帕奇 混血 (四年级)


J洋(主cp)

杰克森/Jackson 斯莱特林 纯血 (二年级)

庞浩洋 赫奇帕奇 麻瓜出生 (一年级)


龙彬/伦远

高彬/高远 拉文克劳 麻瓜出生 (导师)

蒋世龙/张细伦/William 斯莱特林 纯血 (公务员)


四兄弟x迎

朱玑 拉文克劳 混血 (三年级)

叶劲峰 格兰芬多 混血 (二年级)

马特/Matt 斯莱特林 混血 (一年级)

迈克尔/Michael 赫奇帕奇 混血 (五年级)

丁宥迎 混血 (一年级)外校


O骏

敖熙辰/Orson 赫奇帕奇 麻瓜出生 (一年级)

丁一骏 斯莱特林 混血 (一年级)

阡黎

Love Magic ch1

哈利波特AU,主J洋,其他cp不定时打酱油


与出生的香港不同,暑气在这个远北的国度鲜少停留。对角巷在这个时节熙熙攘攘,随处可见瞪大双眼四处张望的孩子,对于初到魔法世界感到惊奇不已。杰克森·威尔士已经是第二次前来采购开学所需的文具用品,更何况他出自骄傲古老的家族,因此表现得沉着冷静,尽其所能地表现出十二岁少年所没有的稳重。


今年的他刚升二年级,离普通巫师等级考试还有几年,祖父却已开始对他念叨起来:“无论何事都务必尽善尽美、未雨绸缪。记住,你是家族的天之骄子,而我们威尔士不容庸人。”他头发花白,整齐地向后梳着,身着灰黑色英伦风大衣,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周围人群或出于尊敬,...

哈利波特AU,主J洋,其他cp不定时打酱油


与出生的香港不同,暑气在这个远北的国度鲜少停留。对角巷在这个时节熙熙攘攘,随处可见瞪大双眼四处张望的孩子,对于初到魔法世界感到惊奇不已。杰克森·威尔士已经是第二次前来采购开学所需的文具用品,更何况他出自骄傲古老的家族,因此表现得沉着冷静,尽其所能地表现出十二岁少年所没有的稳重。


今年的他刚升二年级,离普通巫师等级考试还有几年,祖父却已开始对他念叨起来:“无论何事都务必尽善尽美、未雨绸缪。记住,你是家族的天之骄子,而我们威尔士不容庸人。”他头发花白,整齐地向后梳着,身着灰黑色英伦风大衣,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周围人群或出于尊敬,或出于畏惧,不约而同地与身份不凡的祖父保持礼貌距离。他想起祖父常说的:畏惧是服从的良药,而亲狎是尊敬的苦果。威尔士是他们骄傲了无数世纪的姓氏,即使中途落寞,也被从神圣贵族中划去,但经久不衰,依然光辉灿烂如同黄金——杰克森的太祖父证实了这一点,在十九世纪凭借一己之力让家族恢复生机,并搬至香港重建了家堡,甚至与二十八圣族中的塞尔温氏族交好。他一直是家族史中最值得纪念的一笔。


一个贵族家庭是非常注重使用的物品与身份是否相衬的,哪怕是无关的陌生人,只要碰见,他们都会“路见不平”。十几分钟前,祖父还在斥责一个出生寒微的年轻人配不上纯金杖柄的魔杖。“在过去,只有二十八贵族配携带这样昂贵的魔杖。”他说,仿佛忘了威尔士也早早从二十八贵族中除名,但杰克森没有开口,自打记事以来,他便懂得在祖父面前回嘴要受到多么严苛的惩罚。他跟在祖父身后,感觉自己仿佛躲在母鸡身后的小鸡,不安地揉了揉衣角。


看着被训斥的年轻人立即收敛了张扬的笑容,躬身道歉后以近乎逃亡的姿态匆匆离去,而围观众人也不敢多话,他简直松了一口气。唯有一个老人——他注意到了,一个背着金色竖琴,穿着深灰羊毛外套的平凡老人。他目光肃穆而坚定,穿越众人,严厉地望了他一眼,他感到一股令人脊柱发冷的汗颜。没事,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当那个老人离开后,杰克森安慰自己,反正各种目光都常常盯着我看,毕竟我们家族高调惯了,而他们不敢看祖父,只敢看我。于是他不放在心上。


祖父理了理领巾,准备带杰克森去另一家商铺。路过魔杖商店时,里面传来笑闹声,几个学生正在嘻嘻哈哈。祖父冷哼了一声:“他们的父母没有好好管教,才会让他们在公共场合喧哗。”他见杰克森盯着其中一个花框眼镜男生看:“是你的同学?去打个招呼吧。”杰克森点点头,表示稍后会和祖父会合。


奥利凡德魔杖店每到新生入学前就热闹起来,二年级的杰克森已不需要新的魔杖,但他隐约看见橱窗后一个摇来晃去的风衣身影,所以宁愿耽误一会儿也要到店里去一趟。花孔雀张非凡果真穿着那件他自以为深邃忧郁的灰色风衣,但显然暴露了他的来路上下了场突如其来的雨——此刻风衣上水珠四溢,白色毛领更是惨不忍睹,粘连在一起的白毛仿佛他脖子上套了一圈蒜瓣。这家伙活像只被人摁进水里的鸡,加上那条宽松的哈伦裤,将他高挑的身材硬生生压缩了一大截,好像小孩强行穿上父亲的衣服。


杰克森向来看不惯以潮流教主自居的孔雀男。拉文克劳是搏击长空的鹰,但张非凡分明是只摇尾显摆的臭鸟。最重要的是,这个出生纯血家族的家伙从不愿意听从于他。统领者应对臣服者慷慨,而对反对者毫不留情,他铭刻在心。蓦地,一声尖叫打断了杰克森的思绪。


“小心!”

正在挑选魔杖的新生吓得将手里的东西丢开老远,这只魔杖显然与他格格不入,仅是轻轻一挥便烫得他像只被掐住脖子的狗般尖叫。靠着门栏的杰克森失声而笑。


“试试这支吧,魔杖会挑主人,所以耐心呦,东方来的好孩子。”白须白发的店主又拆开一盒,用英文喃喃细语,“这是杨木杖身,凤凰尾羽作为杖芯的,试试看,丁一骏,东方异国来的好孩子。”


凤凰尾羽。杰克森眯起了眼睛,传说中拥有这样魔杖的巫师屈指可数,其中更有十年前第二次巫师大战中的天选之子与黑魔头。那个叫做丁一骏的虽然模样和花孔雀一点不像,可他们打扮风格好似出自同一设计师之手,在杰克森看来无比花俏。此刻他充满恐惧,握着魔杖的手颤抖不已,仿佛握着勺子的老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拿筛糠筛米呢。


但魔杖焕发出温柔的莹白光芒。他的孔雀朋友欣喜不已:“就是这支了!”

“但是凤凰尾羽耶。”丁一骏迟疑,“会很贵。”

“有什么是你Fever哥买不起的?”花孔雀自以为潇洒地甩甩湿发,他不知道自己像只摇头摆尾的落汤鸡吗?


“臭鸟肯拔毛喽,真稀罕。”杰克森禁不住走向前,而围聚的学生不自觉地倒退开去,让出一条路。“臭鸟施法用鸟屁股毛,般配。”看着丁一骏目瞪口呆,石化般地抓着那根黄魔杖不松手,他故意皱眉掩鼻:“好臭,是鸟屁股毛的味道,你专门用它施什么鸟粪的法术?真是独门秘诀。”有零星的笑声,但更多的是畏惧的沉默。


正当花孔雀气得像只鸡冠直立的公鸡,一个清冽的声音在杰克森的背后打破了寂静:“魔杖都是值得尊重的。”杰克森回过头,那是一个目光坚定的卷发少年,与自己一般年纪。店内空气仿佛凝固,没有人敢搭话。本想连带这个不懂事的愣头青一起嘲讽,但不知何故杰克森看着他温润的眼神却说不出一句讥讽。他嗤之以鼻,扭头便走。


杰克森忽略了刚才的不快,继续跟随祖父采买物品:一只全新的羽毛笔,笔头由金箔包裹;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封皮漆黑如墨,每一页都轻薄而坚韧如皮革;对了,必须要添一把新的魔法扫帚,由白蜡木精心打磨而成——光轮2022,今年的魁地奇比赛一定用得上。他抚摸着光滑如同肌肤般的物什,回头望望祖父,他点头默许了。欣喜若狂的杰克森明白自己不能表露太多,祖父不喜欢笑容,于是他强捺狂跳的心,将魔法扫帚抱进怀里。


杰克森一直很崇拜祖父,在他的眼里,祖父就是权力的化身。他是威尔士家族的领头羊,没有人不尊敬他,所有族人见到他都要向他行礼。祖父也以他为傲,他经常称杰克森是同一辈孩子中最出色的,是威尔士家族以后的希望。下等的泥巴种和混血种近年来不断加入巫师界,这让人厌恶,因为他们会让纯粹的血统变得浑浊不堪。杰克森刚记事起就被灌输这种观念,五岁生日后祖父就开始亲自培养他,让他少接触亲戚的孩子。他的表哥,是姑妈和一个泥巴种的孩子。虽然是个巫师,可祖父认为那个人高攀了,时常不给姑妈一家好脸色看。


“我讨厌泥巴种,也讨厌他们的后代。”他的语气不容置喙,“泥巴种和混血的巫师,能力不如古老的巫师血脉。而那些祖上没多少家业的穷人,根本并不配和有钱人说话。”他恶狠狠地瞪着在花园里玩耍的大外孙:“我的女儿是那么优秀,却找了个贫民出身的巫师当丈夫。生下的孩子——也就是你那个表兄,他以后只会是个废物。”


提到他同姓氏的表哥,祖父咬牙切齿:“他勉强被冠有我们纯血家族的名号,但他肮脏的巫师父亲是个卑微的泥巴种,这样的人不可信,更不可深交,因为他们会与麻瓜共情。”“只要是麻瓜就不能同情吗?”幼小的杰克森脱口而出。祖父看他的眼神仿佛当他是个不可救药的蠢货:“你吃圣诞大餐的时候会怜悯那只火鸡吗?给我罚抄十遍今天的课,明天日出前我必须看到。”他连忙闭上嘴,不敢多话。


祖父最爱和杰克森讲起的,是他父母的血统。“你母亲可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后代。”每每说到这儿他总是面露微笑,他十分推崇这样的门当户对。“我高贵的二儿子,和同样来自古老家族的你的母亲结合,生下了你。你的血管内流淌的是来自魔法本源的纯净血液。”他也经常骂自己的大儿子不愿意结婚生子,说他不成气候。“他是个失败的男人,可他毕竟是我的儿子。若不然我一定把他赶走。”


年幼的杰克森当时还跟祖父顶嘴,说大伯是个很棒的人:“伯父待我很好,他前几天还给我带了一整箱巧克力青蛙呢!我只是随口说喜欢吃,他便给我买了一大箱,父母亲都不给我买。”祖父对此嗤之以鼻:“他就是太柔和了,你长大后可不能像他一样。你是要创造历史的人,是要将家族血脉延续下去的人。”杰克森抿抿嘴唇,犹豫着点了点头。


有一天杰克森提前完成了祖父布置的任务。获得自由的他跑到湖边,发现大伯也在那里。他像往常一样和大伯玩闹,但这次他不觉得大伯有多么高大了。大伯笑盈盈地给他讲魔法生物,告诉他传闻中危险的狮鹫实际上有多么智慧,抚摸它的脑袋时触感就像绸缎一样。他温柔的语调和与世无争的样子突然让杰克森想起祖父的话。他反问道:“你为什么不听祖父的话?成天搞这些动物能有什么出息?需要保护的一直是我们纯净的血脉。”他面带自豪地告诉大伯,祖父有多么喜欢自己,经常夸赞他,说只有像他这样的纯血种才能创造历史。一向很和善的大伯愣住了,他看着远方的地平线,表情似乎很悲伤。他的反应让杰克森迟疑,觉得自己不该这样。


半晌,大伯缓缓开口,他说血脉真的是值得追求的东西吗?纯血的意义究竟何在呢?即使如此,麻瓜就理应被轻视吗?“孩子,希望你长大之后能明白。”大伯扭头望着一脸迷茫的杰克森,伸手抚摸他的脑袋。而杰克森开始怀疑大伯到底是不是真的纯血种,他都不想和他玩了!他揣测着大伯是不是祖父捡来的,但祖父说过大伯是他的孩子……后来他的年纪足够入学了。即使到了学校,他也一直为自己的血统骄傲,因为其他的纯血种巫师总是用仰慕的目光看他,小心翼翼地喊他杰克森少爷,甚至老师对他都有几分尊敬。


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准时达到国王十字车站的9¾站台。杰克森呼了口气,停止思考大伯留给他的问题,提着行李走进车厢。他上车后发现那些身份低下的同学主动去了其他车厢,对他敬而远之,他感到满意。有认识他的学生过来和他搭话:“杰克森少爷,很荣幸能和您坐同一班车。”“嗯哼,谢谢。”他扬了扬下巴。“杰克森少爷,新学期的课程还请您能指点我。”“我确实已经提前掌握了,我会教我的朋友,不过不会是你这样贫穷的混血种。”他眼带笑意,说出的话却让人难堪。许多人都过来巴结,讨好他,如果对方是纯血,他会给点面子敷衍一下,如果不是,得到的就只有无情的讥笑。


当然也会有例外,比如他新收的叫马特的小弟就是个混血。这个新生不知为何长得有点眼熟,满脸调皮机灵样,大家喊他“捣蛋鬼”马特。杰克森觉得他很有趣——处事风格很对自己胃口,看起来家庭条件尚可。因此很快他便和杰克森的朋友们坐在了一起。


又来了一个高瘦的学生和他打招呼:“杰克森少爷下午好,今天的您看上去也是那么帅气。”他循声望过去,唔,是他啊。这个父母都是泥巴种的小子,居然也妄想伪装高贵。他长得瘦削高挑,但在杰克森眼里极为可笑。“哦?竹竿在说话?”他把手拢在耳侧故做倾听状,“我听错了?”此举惹得众人哄堂大笑。离他最近的一个男孩笑得鼻涕都从鼻孔里喷出来。他对涨红脸的竹竿斥道:“香港话里你这种叫废柴啊。”竹竿脑顶头发直竖,却默默咽下怨愤,扭头离开了。“是我错了。”杰克森摊开双手,“看来不是竹竿,是鸡毛掸子。”一群人更乐了,车厢里满是笑声回荡。


杰克森看到窗边站着一个身形矮胖的男孩,招手让他过来:“小伙子长得挺健壮的嘛,魁地奇有没有收你?”男生红着脸摇摇头,表情却是掩饰不住的欣喜。杰克森拍拍他的手臂,心道如果不是你家境不错我才不会搭理你,你跟刚刚的竹竿正好可以凑一对。他喜欢这种玩弄人心的感觉,看到他们失落或者惊喜的样子,他觉得得意又好笑,一些人还在边上起哄,簇拥着他,令他更加享受。他把刚买的一些小道具零食之类的玩意儿分给围着他的人。祖父教他要给愿意服从他的人奖励,收买人心,稳固地位。他学得很好,仅仅是一点小东西就收获了一批新的跟班,而他们看上去还喜滋滋的。


杰克森随手掏出一本刚买的小说来看。跟班们在笑着打闹时,马特企图展示自己的漂浮咒,结果浮起的桌子“嘭”地摔向另一个人的行李箱。箱子应声破裂,里面的物件洒落一地。众人的惊呼中,箱子主人的最尖利,他说这是他妈妈当年上学就在用的宝贝古董,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方才施咒的马特先感到局促不安,但听完便笑了:“破烂东西也该换换了,你应该感谢我给你换箱子的机会。”要哭的男孩暴怒地跳起来扯起他的领子,众人手忙脚乱要把他们拉开。


“都闹够了!”杰克森蓦然起身喝道。他发现自己的命令有着如同祖父那般的威严,他们惴惴不安地安静下来。

“可我的箱子……”

“小伤而已,我来。你们都坐回来看好了,我只教一遍。”杰克森拍拍红了眼的男孩的肩,他的眼里闪过感激的光,众人听后乖乖围坐回位置上。


“Reparo(修复如初)——”他凝神聚精,只消一抖手腕,满地滚落的零件与箱子中的衣物仿佛被赋予了生命。它们像有条不紊的军队,一一归入箱中,破碎的缺口迅速复原如初。他自幼便握着祖父的魔杖,在他严厉的目光下施法,但修复这样复杂的箱子依然需要极度的谨慎。不过他明白,故作轻松才能引来更多的崇拜,于是杰克森指节一转,将魔杖花哨地挽回掌中收好。果然不出所料,四周安静而惊异的吸气声让他心满意足。


“我会教你们更多,如果有心学的话,都可以来问我。”宛如一石入水,同学们又炸开了锅。“你会一忘皆空吗?”一个金发男孩充满期待地问。

“那还用问。”

“昏昏倒地呢?”他身侧的棕发男生接上。

杰克森挑了挑眉,笑着点头。

“石化术?”“粉身碎骨也可以吗?”他一一点头,无疑这引起了他们的强烈激动。以往的课上罕有杰克森从小没有听说过的法术,也难怪他们仿佛一群麻瓜似的惊奇。

“呼神护卫呢?”一个活泼的女孩问。


杰克森愣住了。他从来没有成功释放过这个咒语,即使他一遍一遍研读前辈的笔记,一遍遍打听曾经的传说中哈利波特是如何用这个咒语从摄魂怪手中拯救自己。但当他自己开始念咒,努力回忆从小到大的骄傲与快乐过往,却不起作用。“只要我想,我就能学会。”他不想说谎,于是狠狠吐出这句话,仿佛是一句诅咒。


“你们简单的法术都不熟悉呐,先学会那些,以后再来请教杰克森少爷吧。啊对了对了,刚刚那个谁,不好意思。你和我讲讲你这个箱子的故事吧。“马特非常合时宜地岔开话题,众人识趣地散开,接着谈笑。


几个学生在角落里聊天,一个女孩说,有个新入学的学生很天才。她的伙伴连声说,是呀,我们也听说了,好像天赋不比杰克森少爷差。杰克森听到了他们的窃窃私语,清了清嗓子,这节车厢瞬间安静了下来。他很不屑地开口:“这些所谓的天才都是自视过高,自我感觉太好而已,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就明白了。”


大家闻言跟着笑,却笑得有些犹豫。又有人小声说这个人真的很厉害,他虽然是新生,但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是香港油麻地来的,而且是一位名望很高的游吟诗人引荐的。杰克森感到惊讶,这位游吟诗人的名字听起来确实是他母亲家族的一位长辈。可是既然是天才,为什么会入学那么晚呢?看来身家背景一定很差,所以才耽误了吧。这样的学生不足为惧,他三言两语就能吓退。杰克森很敷衍地说行,我之后好好会会他,接着拿出一本魔法史继续阅读。


“据说他昨天得到的是朱雀羽为芯做成的魔杖,很多人都看到了。”有人压低声音说。

“朱雀?那是什么东西?”来自欧洲小国的某红发女孩不明所以。

“在中国,意思是红色的鸟,”那个压低声音的人解释道,“这是一种东方才有的奇鸟,和曾经的邓布利多校长养过的不死鸟很像。”


“但不一样。”杰克森忽然帮他解释。这是曾经大伯教他的,他介绍这些神奇动物时总是轻柔而引人入胜,令小杰克森禁不住倾身向前,仔细聆听。“这种鸟儿与它褐色的亲属们不同,千万鸟雀中只会出现一只,浑身朱红如同落日与鲜血,它的羽毛有令其自身和其党羽起死回生的能力,这一点和凤凰很像,但研究表明没有亲缘关系。”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全部记得。朱雀羽,他心中默念着这三个字,一遍又一遍,指节摩挲着自己的冰霜龙心脏神经为芯的魔杖,不禁思忖当这两只魔杖相斗时将孰上孰下。


而火车并不理会杰克森的心情,轰鸣着驶向英国最高巫师学院——霍格沃茨。景物在窗外飞逝而过,一如时光。不出三天,杰克森很快便有了仔细一观这位“天才”的机会。


一年一度的分院仪式如期举行,大厅的穹顶上悬挂着魔法幻象形成的四色旗帜,礼花飞扬,乐声激昂,兴奋不已的新生们在前方排队等候,而老生们坐在长桌前热烈讨论,或欢天喜地彼此握手,分享着假期后重逢的喜悦。而杰克森此时无心参与,他远远地凝视着台上的分院帽。又是张愤世嫉俗的老脸,他想。去年的这个时候,他也是站在台前跃跃欲试的新生之一。分院帽扣到脑顶时,他努力不去想这顶破旧尖顶帽的眉目歪斜模样。他闭上眼睛,听见祖父的声音。


“你是巫师界的期待,你是终将谱写历史的新星。”

“无尽岁月,威尔士饱受苦难,颠沛流离,记住这些屈辱!因为我们终将再起,而你,则生来就注定背负最为璀璨而沉重的使命。”

“无论何事都务必尽善尽美、未雨绸缪。记住,你是家族的天之骄子,而我们威尔士不容庸人。”


深沉严厉的声音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但他知道自己可以撑住,也必须撑住,就像先前千百次那样。我会出人头地,不辜你所望,祖父。


“咳咳,很明显……”分院帽开口说话了。

但黑暗中他又隐约听到了大伯醇厚的嗓音,就像黑暗而沉重的枷锁后透过的光:“血脉真的是值得追求的唯一?纯血的意义究竟何在呢?真正的强大又是什么……”


“嗯?”分院帽迟疑了。他感觉得到台下众人都与他一起屏息凝神。不,不要再想大伯了,他警告自己,他是个懦夫,是个庸人,他是家族的耻辱。杰克森努力让自己回忆起祖父提及大伯时的恨铁不成钢,我再也不该想他。如要成为伟人,必将忍受舍弃之痛。


“你很犹豫!不过……”分院帽古怪尖利的嗓音如同闪电劈空,杰克森睁开了眼。

“斯莱特林!”

欢呼声响彻斯莱特林的长桌,学长学姐们起立鼓掌,空中象征蛇院的绿色礼花腾空而起,一切其他的色彩都陡然间黯然无光。他戴起训练有素的笑容,走下台去接受属于他的簇拥。而今年,在台下迎接的人轮到了他。


杰克森的朋友碰了碰他的手背:“那个天才来了,他们说他叫庞浩洋。”“在哪呢?”他回过神来急忙去看。是他?那个在魔杖商店反驳自己的男孩。他打量着他,这个男生留着小卷毛和刘海,眼睛很大很圆,皮肤白皙,长得很儒雅随和。他对分院帽会嘴角上扬露出酒窝,而帽子似乎也对他很温柔。分院帽忽然问:“你憎恨以前的生活吗?”小卷毛摇了摇头。“赫奇帕奇。”分院帽做出了它的决定,大家欢呼。杰克森和他身边的人则对獾院的学生吐舌头做鬼脸喝倒彩。他的新朋友马特来到了斯莱特林,杰克森带头起立鼓掌,于是所有斯莱特林都站起来欢迎他。


“斯莱特林!”

分院帽高声宣布。坐在前方的同院同学们纷纷起立欢呼,杰克森悄悄翻了个白眼。那个丁一骏,一个没用的混血种而已,父母早早去世了,听说有个哥哥在獾院。


典礼结束便是开学宴会。

“当人们都坐着时,会更加心平气和,也更好说话。”纳威老师这么说,大概这就是为什么用宴席的方式让新生与老生相会吧。宴会厅的长桌上被香气四溢的各色主食与烤肉摆满,淋上蜂蜜的橙黄火鸡,塞入百里香烤熟的羊排摆成了王冠的造型,青色的豌豆和芦笋是用黄油炖熟的,各色水果点缀在其间。杰克森思索了一会儿,拿了一份牛奶冻吃。“这个很棒。”他拿银勺轻敲了下碟子边缘,“你们也试试。”他的伙伴们争先恐后,还好数量充足,能让他们人手一份。


不远处站着三个样貌相同的学生,似乎在等人。“叶劲峰,朱玑,还有……迈克尔。”杰克森认出了他们。他的目光穿梭在那三人与马特之间,忽然明白觉得这个新人眼熟的原因。“是我的哥哥们。”马特耸耸肩,“不过我和他们关系一般。”“噢,我懂。”杰克森摸了摸下巴,“你和格兰芬多那头冲动的蠢狮子不一样。”

 

马特有三个兄弟,大哥迈克尔,二哥朱玑,三哥叶劲峰。他们四个就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年纪却有所不同。他们的家族历史不长,透着神秘,令杰克森颇感有趣。

 

年纪最长的迈克尔已经五年级了。他在赫奇帕奇学习,总是笑眯眯的,经常用马来西亚语念情诗撩妹。不知为何杰克森觉得他的笑容很……和蔼,也觉得他不简单——但这些都不影响他瞧他不顺眼。家中的次子朱玑,刚升三年级。他谦卑有礼,架着一副眉毛框眼镜。大家称他是拉文克劳两位奇才之一,另一个是那只花孔雀张非凡。他的成绩很好,是教授喜爱的学生,可惜身体孱弱,因此杰克森觉得他卑微可怜。

 

排行第三的叶劲峰和杰克森同龄。不同于两个哥哥,他一身肌肉,热爱魁地奇,但脾气急躁,特别爱替人出头,考试排名也老是吊车尾。杰克森私下会喊他“可笑的疯子”。最小的马特是个人精,爱好是吃汉堡和恶作剧,在捉弄人一点上可谓与杰克森志趣相投。被分到蛇院使他认为自己某种程度上超越了三个哥哥。

 

这四兄弟性格迥异,在不同学院,用着截然不同的魔杖,使不同路数的魔法。如果不穿院服,他们不开口时真的难以分辨。

 

“你说什么,格兰芬多怎么了?”这个声如洪钟的家伙,一听就知道是叶劲峰。

“对不起,我弟弟失仪了。”老二朱玑略微颔首道歉。

“马特,你怎么和他在一起!”叶劲峰一脸痛心疾首。

“小朋友长大了自然有主见啦,我们别管那么多。”这个语气老成的是他们的大哥迈克尔。

 

杰克森不理会这三兄弟,因为他瞥见丁一骏等人朝这边走来。只听他用那特有的懒洋洋的语调佯作无心地调侃:“蛇院又来了些混血的废物。”他吃了一口牛奶冻,等待猎物上钩。

 

“喂!什么叫没用的混血?蛇院很了不起吗?”叶劲峰作势就要撸起袖子,“马特,你看你认识的什么人?”“劲峰,小心被扣分。”朱玑拉住他的手臂,再次不卑不亢地向杰克森顿首:“我为劲峰的鲁莽致歉。不过杰克森,如果你的弟弟被这样说,想必你也会不愉快的。”

 

“不好意思,你们误会了,我怎么会笑话我的好朋友马特,他可不是废物。”杰克森难得地有礼貌。

“杰克森少爷想指点的,其实是我们一骏吧。”这讨厌的的声音,是张非凡。杰克森正欲和他交战,却瞧见了一旁的庞浩洋。他立刻改变主意,不想和花孔雀斗嘴了。他要将矛盾转向这个“天才”,便又假装抱歉:“嗯……对不起,我不该笑我的院友。比起獾院的泥巴种,他们不管怎样还是稍稍强了一点呢。”

 

“什么年代了还摆贵族架子,简直不入流至极。”丁一骏忽然开了口,“赫奇帕奇怎么不好了?泥巴种又怎么样?指不定比你的魔法天赋还要高!你在这里挑起学院对立很有趣吗?”他气势汹汹的样子令杰克森都愣怔了几秒,鲜少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对峙。

 

“一骏,别这样。”站在张非凡身边的黑框眼镜矮个子男孩拉了拉他的袖子,然后慢吞吞地站出来:“杰克森,请你不要因为我弟弟的莽撞而生气。加入哪个学院不仅是分院帽的决定,也是我们的选择。”杰克森打量着面前的人,忽然记起这个男孩是张非凡的小男友,据传他的天分可以进入鹰院。想必任何人看到他在图书馆自习时那份对知识的渴求劲儿,都会觉得他该去拉文克劳的。但事实上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赫奇帕奇。原来他就是丁一骏的哥哥,怪不得那天花孔雀愿意为丁一骏破费。

 

不过不出意外的话,这兄弟俩应该都是混血,“獾院的泥巴种”显然和丁信希无关。杰克森不明白丁一骏为何突然激动,这个新生和庞浩洋的关系应该还不足以令他出言相护吧?但他也不会问个究竟。兄弟之间的互相维护让杰克森心里莫名有些不舒服。而他真正想激怒的庞浩洋,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有说。“如果我有哥哥或者弟弟,他们会不会……”他很突兀地想,“不,我也不需要。只用一句话,就会有许许多多的人来帮我。”他哼了一声,领着一群手下走远了。


也许老天也希望他和天才能有一次正面交锋,杰克森没想到那么快就再次遇到了庞浩洋。魔药课结束后,蛇院的同学们一起走出教室。杰克森边走边把课上复杂的内容重新解释给跟班听,努力编织话语让他们听明白,他享受这种被人拥簇的感觉。有一个跟班小声嘀咕着背诵配方,但是背错了一味材料,杰克森打断他:“正确的材料应该是老鼠尾巴。”他纠正道。这时有一个路过的混血獾院同学好心提示:“你可以将配方想象成一个故事,这样记忆比较简单。”


杰克森看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不过是个混血种,而老爸还是开茶餐厅的。他长得就像个油腻的叉烧包,简直在玷污巫师的名号。他带头嘲笑这位面容憨厚的同学:“嘿,杂种胖子,还不快点儿回你爸后厨帮忙?在这里教别人记魔药配方,小心搞错了把人变成叉烧包呐。”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变得似哭似笑,杰克森心觉滑稽极了。路过的人见状赶紧走远,谁都不想淌进这滩浑水里,杰克森的同伴则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们听过一句话吗?你妈妈生块叉烧好过生你啊哈哈哈哈哈哈!”


杰克森对旁人的绝对服从感到满意,准备摸出点巧克力青蛙奖赏他们。而那个小卷毛庞浩洋不知为何突然出现了,他瞪着大大的眼睛让他不要歧视别人:”请你不要伤害同学,大家在这里学习都是平等的。他能做什么不是他的外貌,他的家境,他的血统能左右的。请你不要随随便便否定一个人,带着一堆朋友欺负他。你只不过是运气好出生在贵族之家,而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这番话听起来那么熟悉,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大伯,使他又忍不住思考那些关于血脉的问题。杰克森甩了甩脑袋,他讨厌这样诡异的亲近感。于他而言,大伯始终是亲人,可眼前的男孩即便不是敌人,日后也会和他站在对立面上。好在这时,他瞥见庞浩洋的几个朋友朝这边走来,立马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不想与这些平民做无谓的纠缠。“想必我们还会再见。”杰克森在心里说。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庞浩洋一眼,带着跟班离开了。

诺儿ber~
隔离 (说好专心学习,结果还是...

隔离


(说好专心学习,结果还是没忍住画点东西😂确实是很粗糙了🙊这次带上兵王和拳王玩了~)


【盲go】

gogo:盲hip!两人同行一人价钱,同我一起去啦~就当放个假咯,chamber有癫姐同小师妹睇住,唔洗担心喎。

盲侠:冇黐埋来啦gogo,行开啊,都话唔去咯

gogo:去啦盲hip~我好想同你去旅行啊~嗱,你唔去我唔帮你查案嘎

盲侠:全香港又唔喺得你一个侦探,记得准时交租就得

gogo:喺唔喺咁啊孤独精


最后盲侠还是没抵住gogo的软磨硬泡,而且经历过之前的一些事情以后,也不希望和gogo留下太多遗憾,还是答应了和gogo一起出游。只不过…


gogo:惨...

隔离


(说好专心学习,结果还是没忍住画点东西😂确实是很粗糙了🙊这次带上兵王和拳王玩了~)


【盲go】

gogo:盲hip!两人同行一人价钱,同我一起去啦~就当放个假咯,chamber有癫姐同小师妹睇住,唔洗担心喎。

盲侠:冇黐埋来啦gogo,行开啊,都话唔去咯

gogo:去啦盲hip~我好想同你去旅行啊~嗱,你唔去我唔帮你查案嘎

盲侠:全香港又唔喺得你一个侦探,记得准时交租就得

gogo:喺唔喺咁啊孤独精


最后盲侠还是没抵住gogo的软磨硬泡,而且经历过之前的一些事情以后,也不希望和gogo留下太多遗憾,还是答应了和gogo一起出游。只不过…


gogo:惨啦~本身癫姐就唔放心我带你出游,宜家仲被隔埋离,翻到去埋咗我都似了😩

盲侠:你知就好啦,你知唔知隔离呢21日我赚少几多啊,翻到去你要交翻两倍租作为补偿

gogo:钱就冇了,不如肉偿啦?

盲侠:费鬼事睬你


说着盲侠站了起来往房间门口走去


gogo:你去边啊?隔离唔得出去喎


刚到门边,门外就响起了熟悉的送餐机器人的声音,那是个小女孩的声音。盲侠拿过餐盒,道了谢,在门边站着听了会儿,等机器人远去才关上门。


gogo:你仲企喺门口做咩啊?哇,baby你好有礼貌啊

盲侠:gogo,你第一次识我啊?

gogo:吓?

盲侠:你成熟d啦,我闻到你啱先趁我摞餐加咗胡椒粉入我杯咖啡度嘎…嗱,冇好浪费啊,你自己饮咗佢

gogo:……顶,又畀你发现咗

(gogo还是对第一次坑盲侠被识破耿耿于怀,脑子一热又把自己坑了)



【伦远】

(还是习惯叫彬彬哈哈哈所以对话里面我还是写高彬吧~大家知道是脱离社团的伦远就好😝btw或许有的朋友没有看过断背山~我把相关片段链接放在对话里了,大家可以看看这个片段的影视背景)


张细伦一直很想和高远演断背

四联帮解散后,张细伦和高远一起飞泰国给陆秋捧场。阿秋不负众望,拿到了金腰带。没想到爆发了疫情,只好都住进酒店隔离。防疫志愿者很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在酒店隔离还要求准备帐篷…


伦:反正都关喺度了,不如我地搵d嘢咗啦

远:做咩呢你想?

伦:我想还原一部李安非常经典嘅作品

远:唔喺嘛…

伦:就喺《断背山 》啦

远:要玩你自己玩!

伦:《断背山》要两个人先可以完成喎,呢度就得我地两个~

远:冇得倾,我唔制

伦:最多我做Jack,你做Ennis咯,白色帽几衬你啊

远:咁我就勉为其难陪你过下瘾啦

伦:Yes!彬彬最好了☺️


做戏就要做全套,张细伦把背景和人物关系发展做得很细致。终于,在隔离的第六天来到了高远最期待的情节,当初答应陪张细伦演戏,等的就是这一天。


伦:Ennis!

远:做咩啊?

伦:你睇你打嗮冷震喎,入来一起啦


高远屁颠屁颠就进了帐篷,紧张又期待,不安分的手指推动着剧情发展。张细伦抓着高远的衣服猛地坐起来,一副要揍人的样子,高远知道这是原剧的剧情,也就由着张细伦去了。就在高远准备把张细伦翻过去,张细伦却纹丝不动,等高远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张细伦压得死死了


远:喂!你不尊重原作…嗯!呃!



【凡希】

非扬集团倒下的两年半后,fever凭借自己天才的能力,和丁信希一起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公司,并改名为凡希集团。上周,刚刚结束了一场凡希集团在泰国主办的拳赛。


fever:猪仔~冇嫐啦

希:😡

fever:我啱啱摞到咗一个新游戏嘅demo喎!一起玩吓?

希:仲嫐紧嘎☹️

fever:你赢咗我,我就以后都唔参加拳赛了好冇?


10mins later…丁信希赢了张非凡


希:唔算啊!你放水!😠

fever:希猪,我知道你担心我。系,我确实喺受咗小小皮外伤,但喺我打拳好开心喎!虽然对手喺好劲,但喺我识佢嘅嘛~之前四联帮洗白,我帮咗蒋世龙唔少,陆秋唔会对我落重手嘅~况且有师傅睇住,好安全嘎~

希:睇到你被人打,心痛啊~😒

fever:唔怕,皮外伤,好快就好啦。你唔觉得我打拳之后,个body劲咗好多咩?

希:劲~仲要喺好劲添🙄

fever:咁你仲嫐唔嫐?

希:爷爷话发嫐伤身😐

fever:来多局?

希:唔了,帮你上药先

fever:嘶…嗯!痛!希猪!细力小…嗷!嘶…

希:忍住啦,喺台上又唔见你叫痛😒我细力d咯

fever:猪仔锡啖就唔痛了😊

希:哎呀~嗱,啱啱我赢咗,以后唔好再打拳啦

fever:我放咗水,你话唔计嘅喎

希:…

fever:OK,我地下次唔搞拳击了。咁…搞射击啦不如!又安全又高级,好似师傅嘅男朋友喺退役军人,听讲佢射击好劲喎,第日去请教一下先得

希:…



【双王】(兵王&拳王)

史建国退役后,和海正蓝一起在香港开拳馆,搞得有声有色,开了分店还做成了品牌。上周和凡希集团一起办了拳赛,没想到返回途上遇到了疫情,只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酒店隔离。

海正蓝:下次小力点行不行…

史建国:看来你当了教练之后有点退步喔

海正蓝:是你太猛了吧…退役还这么能打,要不你当fever教练算了,下次争取打败那个陆秋

史:嗯

蓝:嗯?

史:fever说下次想搞射击比赛,叫我给他突击一下

蓝:真不愧是fever

史:明天想玩什么?

蓝:不和你打了,累死了,叫机器人送几桶水上来,举水吧。要不你也教我射击,说不定我还能赢fever

史:没问题,私教SVIP,现在就可以开始

蓝:现在?这里什么都没有,怎么练射击…

史:有我不就行了😎

蓝:啊!哥!今天不行了,放过我吧~好累啊




隔离期间陆秋的睡眠质量极差,心里默默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住隔音效果好的酒店。哦不,是以后打死也不和这群人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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