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发明人

365浏览    14参与
绵阳云端文字创意
酒的发明人和祖师爷是谁呀
酒的发明人和祖师爷是谁呀
阿鱼编辑工作室

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不要自以为发明人就是专利权人,如果与一个不是专利权人的发明人进行了专利交易,因为发明人没有权利对专利进行处置,那么这项专利交易是无效的。那么,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是什么?[图片]

专利交易前弄清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2、通过继承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发明人,是......

不要自以为发明人就是专利权人,如果与一个不是专利权人的发明人进行了专利交易,因为发明人没有权利对专利进行处置,那么这项专利交易是无效的。那么,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交易前弄清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2、通过继承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所以,专利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清楚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很多人以为发明人就是专利权人,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是同一个人;还有一种情况是发明人与专利权人不是同一个人,专利权才能资格进行专利交易,发明人不是专利权人的情况下,发明人是没有资格进行专利交易的。

  不要自以为发明人就是专利权人,如果与一个不是专利权人的发明人进行了专利交易,因为发明人没有权利对专利进行处置,那么这项专利交易是无效的。


小朵说历史
狠毒的三个女人,一个杀子上位,一个发明人彘,一个谋杀皇子
狠毒的三个女人,一个杀子上位,一个发明人彘,一个谋杀皇子
书香门第
他不仅是史上最专情的皇帝,还是牙刷的发明人!
他不仅是史上最专情的皇帝,还是牙刷的发明人!
小派说历史
二十四节气的“创造者”是谁?刘邦的孙子,豆腐的发明人
二十四节气的“创造者”是谁?刘邦的孙子,豆腐的发明人
阿鱼编辑工作室

【学术交流】190.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哪些?

发明申请专利的相关流程是严谨和复杂的,需要根据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说明和验证相关专利。尤其是那些技术类、化学类等专利,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材料。在这里,小编为您总结了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哪些?希望能为您即将申请专利的您带来帮助!

【学术交流】190.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哪些?

发明申请专利的相关流程是严谨和复杂的,需要根据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说明和验证相关专利。尤其是那些技术类、化学类等专利,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材料。在这里,小编为您总结了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哪些?希望能为您即将申请专利的您带来帮助!

五耀
机器人的发明人总算出现了
机器人的发明人总算出现了
北柯北
大盘鸡中的战斗机,听说是这道菜发明人开的馆子?
大盘鸡中的战斗机,听说是这道菜发明人开的馆子?
芶忠义电商直播律师

家庭财富传承中的知识产权传承

[图片]

一、古代的家族传承   

1、古代大家族

古代一些大家族能够屹立几百上千年,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家族的传承,靠的是书本,传承的是知识,其依靠知识的垄断,只要有知识,任何一个朝廷都会得到重用。

总结:古代大家族传承,依靠是书本,传承的是文化知识。

 2、古代手工业者 

古代手工业者传承靠的是口口相传(传儿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传递的是技艺,依靠技艺的垄断获得地位和财富。

总结:古代手工业者传承,依靠是口口相传,传承的是技能知识。

综上,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家族要长久发展,都需要传承,而传承更多的都是知识和技能。

家族企业...



一、古代的家族传承   

1、古代大家族

古代一些大家族能够屹立几百上千年,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家族的传承,靠的是书本,传承的是知识,其依靠知识的垄断,只要有知识,任何一个朝廷都会得到重用。

总结:古代大家族传承,依靠是书本,传承的是文化知识。

 2、古代手工业者 

古代手工业者传承靠的是口口相传(传儿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传递的是技艺,依靠技艺的垄断获得地位和财富。

总结:古代手工业者传承,依靠是口口相传,传承的是技能知识。

综上,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家族要长久发展,都需要传承,而传承更多的都是知识和技能。

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知识内容,贯穿到家族企业的全部过程,无论研发、销售还是市场和服务都是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之上。因此,知识不仅是家族企业经营的基础,也是家族企业传承和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特点:无形资产,能够形成一定的垄断

 

二、知识产权简介

1、商标权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保护:注册商标保护期为10年,到期可以续展。在保护期内,其它个人、组织等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垄断)

 2、专利权 

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需要有附图,通过初步审查但不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
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通过初步审查但不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

保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特点:以公开换垄断。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那么作为商业秘密,通常具有如下法律上的特点:(1)不为公众所知悉;(2)权利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3)具有商业价值。

 

保护: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特点以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等未公开的信息寻求市场垄断地位。

 

说明:商业秘密没有保护期限,也即是说也可以永远受保护,因此对于家族传承尤其重要,比如可口可乐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至今一直没有公布。

 

 三、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的区别

 

 1、两者的权利取得方式不同 

专利权的取得须依据法定程序,申请专利的技术信息向社会公开,由专利机关按照法律

规定授予专利权。获得专利权的技术信息在法定的保护期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商业秘密权的取得无需经行审批,是技术信息的所有人自行采取法律规定的保密措施(签订保密协议、指定保密规定等),在该技术秘密公开前享有无限期使用的权利。

 2、两者的权利要求内容不同 

专利权的取得应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三性,即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若所获得的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性,任何人可以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若一项专利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中所述的技术信息即被认为公开的信息,不仅丧失专利权保护的条件,也同时丧失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可能。

商业秘密的权利对技术信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较低,新颖性水平的高低对商业秘密权的取得并没有实质性影响。结合司法实践,对于商业秘密的权利要求主要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及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与专利的权利要求相比低得多。

 3、两者主体的排他性不同 

专利权的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专利权享有排他性,这与专利法制度的主旨相一致,其为

赋予技术研发人员对其劳动所得的技术成果的一定时期的垄断性,专利权的授予奉行“单一性原则”,一个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即一项技术信息不能同时为多个专利权利主体享有,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独占性的对价,即技术信息提前公开,以促进社会技术发展,该法律的设计实质是寻求一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妥协。

商业秘密是通过权利人自己保护的方式二存在的权利,若保密措施做得严密也可以实现技术秘密的独占性,但法律并未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的该独占权,不同的权利主体可以同时拥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具有多元性。在没有法定的、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为提出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告知他人时,倘若他人仍将商业秘密保持在秘密状态,该商业秘密仍然不丧失。

 4、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 

专利根据保护的不同程度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三者的专利保护范围以专利说明书中描述为限,一旦专利获得,未写如说明书中的内容不作为专利保护的范围,超出部分按专利法捐献原则,任何人都可以进行设计开发。

商业秘密是没有通过专利权保护的技术信息,其不仅可以是一种设计方案、一种技术产品,而且还可以是一种可获得专利权的装置或工艺;另外,商业秘密还可以包括权利人在研发过程中的试验失败记录及虽不能实现的应用,但将来可以应用的信息即具体潜在价值性的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可以从技术开发开始到技术开发完成,以及今后技术开发预期的全部技术信息。

 5、两者保护手段上的区别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种法律赋予的排他性独占性保护,权利人只要证明拥有该项专利权,即完成了保护的举证要求。专利保护在法律上禁止一切盗窃行为、仿冒行为,还包括反向工程、独立开发等,但现实中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并没有达到其预期的效果。

 

 四、知识产权传承争议案例

1泥人张陷知识产权之争长达15

很多人知道天津的“泥人张”,但不知道它是由两家企业合法共享的品牌。一家是“泥人张”创始人的后代自营的“泥人张世家绘塑老作坊”(简称“泥人张世家”),另一家是国有的“泥人张彩塑工作室”(简称“泥人张工作室”)。因为利益,两家企业常有纠纷。

矛盾的根源我们还得从90年代说起,1958年天津市政府成立了由张明山后代等共同参加的国有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在此其间培养了张氏新一代及非张氏“泥人张”彩塑艺术传人。但随着上世纪80年代张家后人从工作室退休,工作室独自将“泥人张”申请注册商标,并与家族传人在市场上竞争,自此矛盾升级,双方正式对簿公堂。

根据天津高院1998年二审判决,张明山后代中从事彩塑创作的人员和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共同有权在其创作的艺术品上使用“泥人张”名称,工作室已注册的“泥人张”商标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

但在被裁定使用权归双方共有后,双方同台竞争依旧互不相让,工作室本应申请撤销的“泥人张”商标在近20年内仍然没有执行。
      2011年,“泥人张世家”总经理张宇将“泥人张工作室”职工陈毅谦告上法庭,理由是:陈毅谦在媒体上公开宣扬自己是“泥人张第六代传人”,并推销自己的产品,他们认为这不仅是虚假宣传,更侵犯了“泥人张”的企业名称权。目2012年5月22日,将近一年的泥人张传人之争尘埃落定,驳回天津泥人张世家绘塑老作坊及其经理张宇以侵犯企业名称权和虚假宣传的上诉,陈毅谦胜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津高民三终字第0016号)判决判定: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高级工艺美术师陈毅谦师从泥人张第五代传人逯彤、杨志忠,在介绍、宣传陈毅谦及其作品时使用“泥人张第六代传人”,具有相关的客观事实基础,是对陈毅谦所从事彩塑艺术的流派、传承及其在相关领域获得认可的一种描述,陈毅谦“泥人张第六代传人”的身份已得到艺术美术界和张氏家族泥人张传人的认可。

 2、“王麻子”引发家族同胞争“权” 

提及“老王麻子膏药”,哈尔滨地区的人们并不陌生。而围绕着“王麻子”三字,同为老字号“老王麻子”传承人的同胞兄弟却产生了纠葛,并为了这3个字的商标权属而数次对簿公堂。

 “老王麻子膏药”由王树森创立,在哈尔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王树森去世后,其子王殿元继续制造销售“老王麻子膏药”。王殿元去世后,其长子王燕铭与第三子王燕龄等兄弟四人均在继承家族治病及制药传统技艺的基础上,通过注册商标、使用字号等各种形式继续使用“老王麻子膏药”以及“王麻子膏药”“王麻子”“王殿元”等商业标识,从事“老王麻子膏药”的制造销售和中医诊疗工作。

2014年11月,“中医传统制剂方法(老王麻子膏药制作技艺)”被文化部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诉争商标由哈尔滨王麻子膏药研究所(系为个体工商户,下称王麻子研究所)于2002年12月9日提出注册申请,2004年8月7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膏剂、医药制剂、止痛药、医用药膏等第5类商品上。据悉,王麻子研究所由王燕铭独自出资成立,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王麻子膏药。

2013年2月1日,哈尔滨市王殿元骨伤医院(下称王殿元医院)针对诉争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主张王麻子研究所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据此请求撤销诉争商标的注册。其中王殿元医院由王燕龄独自出资成立,2004年6月7日正式开业。

商评委:经审查,商评委认为王树森创办的“老王麻子膏药”为哈尔滨地方老字号,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王树森的后人王燕铭、王燕龄等人以家族经营的形式开办“真正老王麻子骨伤诊所”,并生产、销售具有老字号背景的“王麻子”产品,“王麻子”应当认定为是王燕铭、王燕龄等人以家族形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王殿元医院与王麻子研究所的经营者均为王树森后人,双方均对“王麻子”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无权将“王麻子”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王燕铭以王麻子研究所的名义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在未经王燕龄等人同意的情况下,侵犯了王燕龄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综上,商评委于2015年1月13日作出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王麻子研究所不服商评委作出的上述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王殿元去世后只有王燕铭有行医资格并将诊所一直经营至今,王燕龄直到2004年才开办自己的独资企业,因此其不存在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

王燕龄则认为,王麻子研究所熟知诉争商标的使用情况,而且诉争商标在其申请注册日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王麻子”商标作为王殿元遗留的重要遗产,应由王燕铭、王燕龄等人合法共同继承,任何人均无权将整个家族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注册。

在一审庭审中,王麻子研究所及王燕龄均表示愿意就诉争商标的归属和使用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愿意通过彼此合作而将祖上传承而来的家族技艺和传统商誉发扬光大。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王燕铭与王燕龄均属于老字号“老王麻子”的传承人,王麻子研究所与王燕龄均具有使用与该老字号相关的“王麻子”商业标记的合法权益。在老字号“老王麻子”的上一代传承人王殿元去世10余年,而且当代各位传承人对于该老字号相关商业标记的利用方式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状况下,王燕铭以王麻子研究所的名义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虽然有不妥之处,但如果简单机械地将王燕铭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归入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范畴,便相当于否定了王燕铭的传承人地位和传承作用,也割裂了该老字号当代传承人之间的传承关系,这不但与事实不符,也违反了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立法本意,而且不利于对老字号商誉的司法保护。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12月25日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所作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王燕龄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燕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但是,法院指出,虽然诉争商标的注册人为王麻子研究所,但其不应禁止王殿元其他子女对该标志的合法使用。

 

五、知识产权传承法律风险以及防范

1、商标和专利传承过程中共同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瑕疵的法律风险

商标权和专利权传承的受让方系转让方认可的传承人,与普通的商标权和专利权转让存在明显区别,但在传承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问题。例如,在商标权和专利权共有的情况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转让行为将面临无效的风险;对于某些情况下(如转让人用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等)受让人必须具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并应向有关部门提交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防范:严格审查合同主体的资格。在进行商标、专利和著作权传承前需要严格审查合同主体的资格,特别是传承的商标权和专利权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此外,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商标权和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必须符合商标权和专利权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2)转让程序瑕疵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和专利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转让申请。由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转让公告之日起享有注册商标和专利权。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按照该程序进行转让、转让后未向知识产权局局提出转让申请、或者存在不予核准的情形,那么该转让行为可能无法在法律上发生注册商标和专利权转让的效果。

防范:注册商标和专利转让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且受让人应及时办理注册商标和专利转让登记。著作权最好进行登记。

 3)商标权和专利权传承与现有商标权和专利权使用许可存在冲突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分使用许可和交叉使用许可五类。其中,独占使用许可指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权利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依约定不得使用该商标权和专利权。此外,若现有商标许可合同中明确限制了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人转让的权利或对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人转让行为有其他规定,那么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传承不得与现有的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使用许可相冲突,否则该传承行为将可能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防范:企业家在对其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进行传承前应系统核查现有的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防止因现有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对注册商标权和专利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而影响传承行为的效力。

 2、商标和专利传承过程中其它法律风险 

1)商标三年未使用被撤销的风险 

《商标法》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防范:转让后要及时使用商标。

 2)专利权中发明人变更的风险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专利转让过程中不能够随便变更发明人。

注意:(a)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b)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对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能被认为是发明人。

(c)一般而言,自然人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于发明人,但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于单位。

发明人权利:(a)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或者不公布其姓名。当发明人将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因职务发明、委托发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为单位、委托人、权利受让人享有时,无论谁享有专利权,发明人的署名权不因此而被剥夺。

(b)获取奖励以及报酬的权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案例:华夏天信因为专利撤回上市申请

2019年10月21日,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天信”)撤回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对其在科创板IPO的审核。科创板上交所首轮问询的问题大概为50个,而华夏天信历经两轮问询,首轮问询就被问及77个问题,其中关于核心技术,更是高达17问,数量远高于平均水平;在第二轮问询,仍被问及33个问题,除子公司报告期内行贿罪问题、科创板定位问题被首要问询外,核心技术方面仍然提出四连问。

(a).关于智慧矿山等业务的核心技术来源

(b)关于发明专利

(c)关于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和矿用人员定位系统技术来源

(d)煤炭工业协会的鉴定

其中,在「关于发明专利」部分,着重针对专利的发明人变更问题进行了问询。这一举动,或多或少的暴露出华夏天信在核心技术与管理体系当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存在共有专利权的专利,在首轮问询即被问及知识产权来源及权属约定等问题。当然,这个问题本身比较普遍,对于企业涉及共有专利权的情况,基本上都会被上交所问询。

把上交所「关于发明专利」问题10翻译成大白话是这样的:

(a)6个发明专利,4个都是受让,是你的核心技术吗?

(b)A专利技术不是你的原创,你为什么把发明人变成了自己的技术人员?说明获得上述发行人工作人员变更为发明人的原因,上述人员是否实际参与相关专利的发明工作?如有,具体说明背景及发挥的具体作用?

(c)B专利技术的实际发明人离职了,你为什么把人家删了?

发行人将宇文博等相关工作人员变更为上述四项受让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的原因及情况如下:

(a)发行人受让上述四项发明专利后,由于对专利权属的误解,误以为将发行人工作人员添加为发明人可以更好的保障专利所有权。

(b)发行人当时计划安排该工作人员对上述四项受让发明专利进行深入学习,为后续的开发进行前期研究

(c)发行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发明人变更时,并未收到不能进行发明人变更的通知或告知。

(d)发明人离职的时候,专利还没有授权,之所以授权主要是其他发明人进行了修改,跟他没啥太大关系,所以删除。

对于科技企业,尤其面对上市,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务必重视。你可以选择不公开发明人,但请勿随便选择发明人!

 

 3、商业秘密传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对商业秘密转让程序进行明确规定,故实务中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完成《商业秘密转让协议》即完成转让。但是商业秘密传承过程中仍然存在法律风险如下:

 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法律风险 

作为转让方的企业家必须确保其为该商业秘密的合法拥有者,否则,转让行为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2)商业秘密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的法律风险 

转让方在转让其商业秘密的时候必须确保该项商业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否则,该转让行为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防范:企业家在对其商业秘密进行传承前应详尽调查该商业秘密的性状,确保该商业秘密未被公开或未被申请专利。否则,商业秘密的传承将没有任何法律意义。

  4、著作权传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未经登记的著作权传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作品一经完成即产生著作权,登记是自愿行为而非强制行为。对于未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而言,在其著作权被侵权的情况下难以提供初始证据证明其享有该著作权并进行维权。对于未参与创作的被传承人而言,更加无法搜集和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著作权。因此,转让方将未经登记的著作权传承给受让方的行为并不能真正有效的保护该著作权。

防范:及时对著作权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鉴于著作权一经创作完成即获得权利的特性,因此,在著作权民事纠纷中往往难以证明实际的著作权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因此,著作权登记为著作权的权属提供了初始证据,转让方应及时对其著作权进行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登记证书。

 

 2)转让合同对转让的著作权权利种类约定不明的风险 

鉴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可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转让方可将著作权的财产权传承给不同的受让方,在此情形下,若著作权传承过程中未对转让的权利种类进行明确的约定,将可能导致受让方与受让方或受让方与许可方之间发生争议并进而产生纠纷。

防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因此,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转让的是部分还是全部权利,若转让的是部分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地约定权利的种类。此外,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地界定。


芶忠义电商直播律师

芶律知产普法篇之二:专利申请

[图片]

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什么是专利以及专利的类型,也知道了不同的专利类型保护不同的客体,本节课我们来了解关于专利申请的相关知识。

一、哪些不能申请专利

上一节课我们知道发明、实用新型侧重于产品的结构进行保护,如发动机、工业上各种设备、各种零件、机器人、无人机等;发明还比实用新型多了一个方法的类型保护,如药品的成分及制备方法等。而外观侧重于对工业品的具有美感的外观进行保护。

细心的读者就会发现,上述专利类型的保护都是对实实在在的“物”或者生产“物”的方法进行保护,而不是对一些想法(idea)进行保护。事实上并不是任何东西都能够申请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什么是专利以及专利的类型,也知道了不同的专利类型保护不同的客体,本节课我们来了解关于专利申请的相关知识。

一、哪些不能申请专利

上一节课我们知道发明、实用新型侧重于产品的结构进行保护,如发动机、工业上各种设备、各种零件、机器人、无人机等;发明还比实用新型多了一个方法的类型保护,如药品的成分及制备方法等。而外观侧重于对工业品的具有美感的外观进行保护。

细心的读者就会发现,上述专利类型的保护都是对实实在在的“物”或者生产“物”的方法进行保护,而不是对一些想法(idea)进行保护。事实上并不是任何东西都能够申请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比如发现某个行星,发现某个定理等。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比如某种游戏的玩法、综艺节目组织形式等。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是因其为对人的健康非常重要,不能被垄断。但是药品本身以及其用途、生产药品的方法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4)动物和植物品种;我国专利法不保护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权专利权,另外植物新品种可以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申请新品种权进行保护。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用核裂变或核聚变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因为这种物质无法解决核辐射问题,更由于它可以用于制造核武器,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本条针对是外观设计,平面印刷品是指只有一个面的印刷品,比如年画。但产品的包装印刷时时一个平面整体,但最后呈现在物体上是立体的,也可以申请专利。另外现在关于app的界面也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除了以上类型的专利申请不能被授权之外,我国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用于赌博的机器。另外如果一样发明创造有多种用途,某人将其用于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则不能因此限制其申请专利,比如用于计算概率的机器,但却可以用于赌博。

二、专利申请的实质要求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需要其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也可以将这个称为外观设计的“新颖性”。

现实中存在一些在申请日之前就公开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导致专利失去其新颖性,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简化流程加快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即申请在形式上没有问题后就可以授予专利权,只有发明专利在审理时需要审查其三性。

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权利相对发明来说是不稳定的,可能存在同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之前就申请或者公开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不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情况。

三、专利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四、申请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申请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是不一样的,发明人是发明创造的发明者(外观设计的设计者称为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而申请人则是有权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人或者单位,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单位。一般来说,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这时申请人和发明人是同一人;而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发明人则是单位的员工。

专利法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面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注:芶律知产普法篇的目的在于通过每天3分钟左右的时间,让不了解知识产权的人了解到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芶忠义电商直播律师

你可能从来没有领到过的钱:说说发明人的报酬


21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最重要。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那么一个公司应该怎样激励和留住人才呢?说法有多种多样,方式也有千种百种,但是可能有一样单位从来就没有给员工兑现过东西,导致公司留不住人才,那就是专利法中规定的奖励和报酬。

     奖励和报酬是不一样的,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奖励是在一项专利被授权后由单位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费用;而报酬则是在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由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合理的费用。

上述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注:外观专利中称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


21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最重要。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那么一个公司应该怎样激励和留住人才呢?说法有多种多样,方式也有千种百种,但是可能有一样单位从来就没有给员工兑现过东西,导致公司留不住人才,那就是专利法中规定的奖励和报酬。

     奖励和报酬是不一样的,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奖励是在一项专利被授权后由单位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费用;而报酬则是在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由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合理的费用。

上述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注:外观专利中称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上述所说的“经济效益”,既包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自己实施专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也包括许可他人实施或者转让专利权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那么,奖励和报酬究竟应该给多少呢?我国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照规定支付,其中具体的支付标准见下表。

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表:



、近几年,我国不断得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不断的鼓励自主创新,自主创新离不开人才,而人才也离不开必要的奖励和报酬。华为在科技研发的投入是最大的,2017年研发投入全球排名第6,达到120亿美元,已经超过了很多欧美大公司。但是华为不仅仅是舍得大手笔投入科研,其在科研中以激励人为中心,其中70% 的研究费用在人头费上。华为靠激励人才造就了华为现在的荣耀和神话,那么我国的其它企业呢?希望你们能以华为为榜样,重视科研投入,重视激励人才,将从来没有给员工兑现过得奖励和报酬予以兑现,相信你们也会创造属于自己的神话。


首席发布官

专利申请中,专利发明人的数量有限制吗?

作者:首席发布官

专利是智力成果的体现,在大多数时候是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一起努力的结果,那么在专利申请中,关于专利发明人,究竟可以写几个人?

LOFTER

让兴趣,更有趣

简单随性的记录
丰富多彩的内容
让生活更加充实

下载移动端
关注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