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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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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unner
狗塑左手注意 把朋友@床底 不...

狗塑左手注意

把朋友@床底 不要太合适的脑洞画了出来

狗塑左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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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纸盒

【江湖】许愿

*关于洪仁就的生日愿望。


1.


四月理论上就是入夏了,但香港是一个季节暧昧、什么东西都很暧昧的地方。洪仁就一直记得,每年四月、他生日前后就是季节变更最细腻最微妙的时候,即将发生的夏天如同一场密谋。这种记忆在赤柱监狱来得更加强烈和深刻,因为一天比一天延长的日照意味着更多的自由——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给左手写信,在他完成劳作而太阳还没下山的时候。


他好彩,人人都这么说。三岁从丽姐的单车后座滚下来,差几英寸就会被后面的大货车碾到;十五岁看大哥被乱刀劈死,红着眼睛要去同归于尽,揍断了左手的一条肋骨也没挣脱对方阻止他的双臂;十七岁抽生死签,拿着自己从没用过的手...

*关于洪仁就的生日愿望。


1.

 

四月理论上就是入夏了,但香港是一个季节暧昧、什么东西都很暧昧的地方。洪仁就一直记得,每年四月、他生日前后就是季节变更最细腻最微妙的时候,即将发生的夏天如同一场密谋。这种记忆在赤柱监狱来得更加强烈和深刻,因为一天比一天延长的日照意味着更多的自由——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给左手写信,在他完成劳作而太阳还没下山的时候。

 

他好彩,人人都这么说。三岁从丽姐的单车后座滚下来,差几英寸就会被后面的大货车碾到;十五岁看大哥被乱刀劈死,红着眼睛要去同归于尽,揍断了左手的一条肋骨也没挣脱对方阻止他的双臂;十七岁抽生死签,拿着自己从没用过的手枪去杀人,结果怎么样呢?那个横风横雨的夜也在四月,春夏交际。左手说等他回来一起去给他过生日,拿那一大笔安家费包夜总会、包游轮、雪茄任抽、金链任买,其实都是古惑仔电影看太多,两个人都没学会抽烟。结果就是左手的手废了,他入狱了。

 

入狱其实还是算他好彩。那场未遂的谋杀以他的目标踩到雨水脚滑摔倒而告终,路边刚好堆放着弃置的建筑废料,钢筋穿胸。他抹着满脸抹不掉的雨大口喘息,看着满地暴雨冲刷也冲不完的血。最后谋杀罪改判误杀,又加他本来差两天才成年,判去赤柱服刑十二年,再因为积极改造减到八年。一切都圆满得刚刚好,除了这辈子再也没机会和左手过他的或者过左手的十八岁。后来又过了很久、很偶然才从左手口里知道,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也就是开庭宣判公诉结果的日子,左手原来一直躲在法庭外,亲眼看他被庭警押着从法院出来上的警车。

 

“戈日我就同自己讲,要做一个足够巴闭嘅人,巴闭到冇人可以要我大佬受任何委屈,冇人可以阻我帮你大操大办你嘅生日。(那天起我就和自己说,要做一个足够厉害的人,厉害到没有人可以让我大哥受哪怕一点委屈,没人可以阻止我大操大办你的生日。)”

 

“但喺我又好似唔觉得特别委屈喔......(但是我好像又不觉得特别委屈喔......)”

 

洪仁就总是用很认真的表情讲笑,每次都骗到左手,不长记性,像被虚握的拳头就能骗得尾巴摇摆的狗。监狱的探视时间其实每周才十分钟,他却一点也不着急,只觉得眼巴巴等他下面要说什么的左手很可爱:

 

“......定喺其实委屈戈个喺一隻想来见我又惊俾人拉嘅冇胆鬼呀(......还是其实委屈的是某个想来见我又怕被抓的胆小鬼呀)?”

 

“喂!”

 

左手马上用戴着手套的伤手捶玻璃以示抗议,果然立即有狱警过来警告洪仁就;但看这个囚犯捂着嘴像孩子一样笑,又满头雾水地走开。左手还不服气,突然又听洪仁就淡声说:“喺大佬唔好,唔够巴闭,委屈咗你。(是大哥不好,不够厉害,让你受委屈了。)”十分钟限额这个时候到了,时间控制得刚刚好。他回仓前转身给左手比手势:会给他写信,其它的信里说;后者扒在那一层厚厚的玻璃上望他,背着光看不分明,也很好猜到圆睁的双眼里一闪一闪的是水迹。

 

后来回想起在赤柱监狱待的八年,洪仁就经常想不起别的事情,除了铁丝网外的日落,除了给左手写信;连人生回首好像也是这样,一段漆黑模糊没有尽头的夜路,很偶尔很幸运才被行经的几盏路灯照亮。在这些有限的记忆和无限的疲倦里,把洪仁就照亮的东西全部都和左手有关,和他要在信里抓紧写完的内容有关。他现在要开始写了。

 

“就哥?”

 

他落笔写抬头的第一行:阿弟。Turbo如今变了左手,翼仔在赤柱监牢里也变成了洪仁就,但对写信而言不是很大的麻烦,这个称呼以及他们的关系都是不会变的。

 

“就哥,就哥?唔好意思......(就哥,就哥?不好意思......)”

 

他准备要写了。他想写的事情有那么多,但时间永远不够。

 

“我喺咪吵醒咗你(我是不是吵醒你了)?”

 

洪仁就睁开眼睛。



天已经完全黑了。霓虹招牌耀眼夺目地泼下光来,洒一些进他车窗里,像大片失控蔓生的都市污染,亮都亮得让人感觉好吵。

 

“我哋到了(我们到了)。”车前座的人回头说。

 

他醒了,他没能把信写完。他出狱已经二十年了。豪华宾利的后座空间很宽,但他睡着时好像被什么膨胀的东西挤压到角落,缩成很小很脆弱的一团;副手以为他畏寒,空调不敢校高,前后两排的窗户都开着缝,日落后渐渐降温的夜风被送进来。

 

 

又四月了,洪仁就想。

 

 

2.

 

“总而言之我唔理得你咁多,乜装修乜换主厨戈哋乱七八糟全部都喺借口,我老大讲得好清楚,要喺你度摆酒,你配合就配合,唔配合都要配合!(总而言之我不管,什么装修什么换主厨这些乱七八糟的全部都是借口,我老大说得很清楚,要在你这里摆酒,你配合就配合,不配合也要配合!)”

 

“先生,唔喺咧,我都同你解释过好多次......(先生,不是的,我已经和你解释了很多次......)”

 

做古惑仔有好有不好,在左手看来最大的不好并不是别的,而是周围人经常嗡嗡嗡,很吵。一帮手下在跟酒店负责人理论时,左手一直坐在旁边玩戒指,扮听不到,其实也不想听到。MO 25楼的Vong Bar环境很好,除了全球知名的室内设计大师特别打造的坐席造型,旁边还有全年恒温的室内泳池和pool-side bar & cafe ,什么时候都有香艳美女在一边喝酒和游水,任君采撷。间或也能感到有几抹意味深长的眼神在他身上流连,左手知情识趣,挑着眉回以微笑,手上一刻也不停地旋转自己戴的戒指,不知道翡翠黄金和他的笑之中哪个对这些女人会更吸引。

 

“你咁讲即喺睇唔起我哋左手哥啦?家即唔喺打劫你哋啊,喺我哋好声好气来同你哋book位摆酒,要几多钱你开声,即刻打落你户头,宜家喺咪俾面唔要面?(你这么说就是看不起我们左手哥咯?现在不是打劫你,是我们好声好气过来和你们预定位置摆酒席,要多少钱你开口,马上打到你户口,是不是给脸不要脸?)”

 

“呢位先生,唔喺我哋不想配合,喺酒店有规定,我哋听日就暂停营业准备重新装修了,真喺冇办法帮到你哋......(这位先生,不是我们不想配合,是酒店有规定,我们明天就要暂停营业重新营业了,真的没办法帮到你们......)”

 

“胜,胜。”左手一边用中指按着耳朵,一边拍旁边小弟;后者斗鸡一样目还要冲上去吵,马上又换上恭敬备至的脸色鞠躬弯腰:“有乜吩咐,大佬?”

 

“呢位经理,叫乜,Vincent喺嘛?(这位经理,叫什么来着,Vincent是吧?)”他把手搭在阿胜肩上,扫了一下对面酒店经理的名牌,拉着嗓子慢慢讲,“佢可能新来做嘢冇几耐喇,冇么点接触过黑社会,所以就唔喺好明我哋点做嘢嘅......(他可能刚来做事没多久嘛,没怎么接触过黑社会,所以不是很清楚我们怎么做事的......)”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到砰一声巨响和清脆的碎裂声,紧随其后响起女人高频的尖叫。再仔细看时,左手已经一只脚蹬在翻倒的桌上,下面压着那个像倒翻乌龟一样蹬着四肢的酒店经理,挣扎着喊都喊不出声。连往地上多看一眼都没有,左手像刚才一样注视着小弟,谆谆善诱,面带微笑:

 

“……咁你教佢啊嘛,喺咪?整日同人讲道理,宜家当我喺乜?一等良民?(……那你要教他嘛,是不是?整天跟人家讲道理,现在当我是什么,一等良民啊?)”

 

讲完他才回头去看站在旁边那个面如菜色、穿酒店制服的人,后者一副像要突发哮喘的脸色,眼睁睁看他倒在地上的同事慢慢停止挣扎。

 

“我唸呢位副经理,啊唔喺,宜家喺经理,你应该都应该明咗要点做了,喺嘛?(我想这位副经理,啊不,现在是经理,现在应该也明白要怎么做了,对吧?”

 

“明,明,左生,我明,我即,即刻去安排......”

 

“走。”

 

一完事左手的脸立刻垮下来,扔掉刚才的笑像杀完人后扔掉手套,才转过面去却站定不动了,阿胜背后的冷汗刷一下又全部冒出来:“点嘛大佬(怎么了大佬)?”

 

他问完就知自己问得蠢,长廊那边远远走来一个穿着深色风衣的人形,傍着几个贴身保镖,气场非同凡响,但隔着老远也能看出来面上在笑。极其本能地,阿胜想打个招呼,余光却看到左手整张面毫无表情,将要脱口而出的那声“就哥”于是硬生生咽回肚里。

 

“阿弟。”

 

洪仁就一边走过来一边叫,左手的身形应声摇晃了一下,不太明显,但站在阿胜的位置很清楚就能看得到。

 

“仲乜唔听电话?周街搵你。你阿嫂煲咗汤,海底椰花胶鸡,叫你翻去饮。(怎么不接电话?满大街找你。你大嫂煲了汤,海底椰花胶鸡,叫你回去喝。)”

 

一路这样笑,洪仁就一路像是什么也没看到的表情上前来,展臂抱住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的左手。在他们脚边是星级酒店打碎的陶瓷杯碟,洒溅出来的泳池水,逐渐蔓延的人血。洪仁就抱住左手的瞬间好像松了口气,合着眼,紧绷的肩线都坍塌下来。

 

“翻吧(回吧)?”

 

如同一瞬间被人解穴一样,左手回抱住洪仁就,眯起眼睛,很夸张地露出快乐的笑。

 

“翻。有靓汤饮点可以错过?咁喺要翻啦。(回。有靓汤喝怎么可以错过?当然要回啦。)”

 

“乖。”洪仁就说。

 

 

3.

 

一个人坐那辆宾利的时候洪仁就经常觉得大,没想过坐着两个人的原来会变得更大。他侧头去看左手的时候左手在看窗外,两个人的角度和姿势几乎一模一样,平行的眼神像彼此没有交集的这段时间。忽然之间他好像能够明白左手这几年为什么常常躲他。离得远的时候很多东西都有余地、有借口、有空间,离得近就不同,很接近却不够亲近的这段距离会显得比死生不复往来的割裂还更刺眼。

 

他眼神落在属于左手的左手。和他记忆中一样很白净很柔软的一只手,搁在那里完全放松,没威胁、没立场,像一个邀请。像有话要说。他很自然地牵起那只手。

 

“我记得你无名指原先戴戈个喺翡翠喔,很大一粒个只,你话好中意嘅。(我记得你无名指原先是戴的翡翠,很大一颗的那个,你说很中意的。)”

 

洪仁就的语气像他们一路都在聊天叙旧,其实余光里能看到一直安静开车的小弟都吓得抖了抖,又怎会奇怪左手的第一反应是抽回手。但被洪仁就捏住了无名指上的戒指,略一往回缩,戒指就要松脱;左手顿了一顿,最后收拢手指,干脆让洪仁就看个够。

 

“你理得我(你管我)。”他平铺直述得都算不上顶撞他。

 

“你中意?”洪仁就的语气还是很轻,垂着头时长发从耳后散下来,很奇怪地让人联想到在摇篮边给婴儿唱歌的母亲。

 

“.......”事实证明一个人很烦躁的时候是不会接不上话的,假装烦躁却装得很吃力才会。洪仁就替他把话都讲完了,一语双关,学也学不来的高明,要他再说什么好呢?

 

“我记得你第一次学人爆匣,喺佐敦道偷珠宝铺,咁多黄金水晶都唔摞,斋摞一只唔值钱嘅合金戒指,就因为我路过间铺睇多咗一眼,话好睇。(我记得你第一次学人偷东西,在佐敦道偷珠宝店,那么多黄金水晶都不拿,只拿了一个不值钱的合金戒指,就因为我路过那家店时看多了一眼,说好看。)”

 

讲到这里左手才终于肯撇过脸来。天是黑了,昏暗光线却显得对方眼眶里的一闪一闪的东西更显眼,洪仁就对此很熟悉。

 

“咁你又点解戴到宜家(那你又为什么戴到现在)?”他没说什么就已声沙,反客为主,牵起洪仁就用来牵他的右手,“仲要戴喺无名指度(还要戴在无名指上)。”

 

洪仁就抿起唇,整个轮廓又模糊又温柔,像一盘不定形又难握紧的沙,低头注视左手的左手。那上面的戒指是两年前他和Emily在英国结婚、从当地一个手工珠宝商那里订的,半年多才造好,赶上去年十一月在左手的生日送给左手。上面银饰繁复且精致,很抢眼又很重工的款式,当中镂空的位置缀了一颗很大很清透、没有一丝杂质的托帕石,是左手的生辰石。

 

噢。生辰石。当时的左手只是那么说,没说喜欢不喜欢,甚至连声谢谢也没说。当着满堂那么多热络聒噪的宾客,没表情也没动作、像一早神游到月球,到洪仁就给他戴上戒指又抱他,脸上才忽然插好电那样恢复笑容。和刚刚在MO差不多。

 

十一月到四月,原来隔了快要半年那么多。原来有人避他避了半年那么久,还是记得马上要四月,记得他年轻时在MO的Vong Bar后厨做副手。洪仁就不想管后果,只想有什么说什么:

 

“因为掛住你,同你掛住贺我个生日一样。(因为记挂你,和你记挂给我庆生一样。)”

 

左手注视他,没有话要说,好像几十年前嬉皮笑脸挂在洪仁就身上、说等发达了要在这家破酒店大吃特吃的那个男孩不是他。

 

但其实也不能怪洪仁就,不怪他,是左手不能说的话本来就太多。那半程车里他就一直不出声,低头看两个人的手牵在一起,无名指都有戒指:多年风雨磨损之后别有一股稳重威严的合金、花样嚣张抢眼但底下清净纯粹的宝石。很多事好像也同这对戒指一样不证自明。洪仁就的裸露是他足够强韧,左手的掩饰却是他足够爱他。

 

——他要掩饰的啊。要他怎么当着洪仁就的面说出实话:他戴戒指在左手是因为他只有左手,洪仁就戴在右手却是因为他的左手还有婚戒要戴。其实原因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洪仁就根本不需要讲的,他也宁愿不听。要松开对方的手之前,他又听到洪仁就说:

 

“可唔可以比我拖多阵(可不可以让我多牵一会)?”

 

“唔可以(不可以)。”左手很平静,眼神清醒得让人害怕。

 

“因为唔想(因为不想)?”

 

“因为唔够(因为不够)。”

 

 

他有时候也说实话。

 

 

4.

 

三月底那个晚上他们后来还是没有回去喝海底椰花胶鸡汤,宾利车开去左手在弥敦道和佐敦道交界的老房子,准确来说其实是他们共同的房子。上楼前洪仁就望了一眼,当年左手抢劫过那家金店现在变成了饼屋。他就叫左手先上楼,自己走进去买了一件六磅的拿破仑。进门才把蛋糕放稳在餐桌上,就听左手闷声说:“又真喺俾你估到我中意食乜(又真是让你猜到我爱吃什么)”说完就把他推在门背后吻他。吻很长,但夜晚很短。在那张尺寸不大不小刚好够睡两个人的床上他们抽烟,接吻,上床,用手吃蛋糕,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直到天亮。

 

到天亮,左手用膝盖顶他。“我想落街食蛋挞(我想下楼吃蛋挞)。”

 

“好。”洪仁就半个人趴在他身上,越过他在床头柜找东西。左手失笑:“搵乜(找什么)?”

 

“唔喺你唸戈哋嘢(不是你想的东西)。”洪仁就也被他逗笑,但随后又认真问:“我喺赤柱写俾你啲信,你仲有冇收住(我在赤柱给你写的那些信,你还有没有收着)?”

 

“......”左手静了一会,又用膝盖顶他。这次不是顶着玩,是成心要把洪仁就翻过来,不让他乱找,“你咪唸住我会交俾你,俾咗我就喺我嘅。(你别想着我会交给你,给了我就是我的。)”

 

“乜即(什么啊)。”洪仁就胸骨被他咯得痛,本来有点气,看左手梗直脖子瞪着眼、像几十年前刚刚出社会来故作声势的古惑仔,忽然又变了主意,改去捏对方的脸,“几十岁人,仲似细佬仔咁(几十岁的人了,还像小孩一样)。”

 

“细佬咁喺似细佬仔了,你唔满意?(小弟当然是和小孩一样了,你不满意?)”

 

“唔满意点会同你写八年信?一个月一封,一封都唔少,整个赤柱都以为我写咁啲惊天大密谋俾我细佬,次次都摞住张信纸喺咁望,就差摞X光验下有冇古怪。(不满意怎么会给你写八年的信?一个月一封,一封都不少。整个赤柱都以为我在写什么惊天大密谋给我弟弟,次次都拿信纸盯着看,只差没用X光验验看有没有问题。)”

 

左手让他逗得笑,烟灰都忘记抖掉,落在身上又叫痛,还要洪仁就帮他拍开。

 

“......其实我突然之间醒起,戈时一到四月,我好似都会写我个生日愿望落来(其实我是突然想起来,那时一到四月,我好像都会把我的生日愿望写在信里)......”

 

“我记得。”左手放下烟,膝盖弯着,让洪仁就趴在上面。看他头发散落在耳边、汗湿了又再变干,像经历海难后幸存的一条人鱼,背景是窗外玫瑰色的天。

 

“......每一次我都许愿,希望早啲出来,早啲见到你,我哋两兄弟仲有大把青春大把世界,有好多好多嘢可以一齐做。(......每一次我都许愿,希望早点出来,早点见到你,我们两兄弟还有大把青春大把世界,有好多好多事可以一起做。)”

 

“我知。”而左手只是轻轻应和他,像挖空了自己的贝壳应和海浪。

 

“不过依家,我个愿望完全变咗。(不过现在,我的愿望完全变了。)”

 

“讲出来会唔灵嘅(讲出来会不灵验的)。”左手轻轻动了一下膝盖,提醒他。

 

“喺嘅(也是)。”洪仁就再看了一眼床头柜,两三秒,转而伸手拿了左手嘴里的烟,吸了一口,“落街食蛋挞(下楼吃蛋挞)。”

 

“生日快乐。”左手说。

 

“提前咁多(提前这么多)?”洪仁就笑。

 

“争做第一戈个(争取做第一个)。”左手终于倾身前去揽他,完成一个等候多时的拥吻。于是知道,终于还是无法吃上那日朝早第一盘出炉的蛋挞。

 

 

5.

 

那个被吵醒的梦里其实洪仁就几乎要提笔写下他今年的生日愿望,如此认真,如此虔诚,可以看清他借着夕阳落下的每一笔每一划。

 

我想同你快啲变老。他记得好清楚自己即将要写这句话。快点变老,不要什么青春、什么世界,什么功成名就、什么江湖闯荡。这些当初可望不可求的东西,洪仁就现在都不稀罕。老了就可以和这个人安安生生在一起,抽烟,说话,吃蛋挞。在这如梦似幻的一辈子时间,在这些有限的记忆和无限的疲倦里,原来他所有的愿望都和左手有关。

 

 

原来是这样。原来一直都是这样。

 

 

6*.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End.

 

Velonica

2022.05.1519:48

 

后记:

想写一个重感情的就哥,所以写了。一个无论让他决心无论对方如何叛逆、如何失控、甚至可能会要他的命,他也无条件包容的人,想必对洪仁就来说,是真的非常重要吧。

 

粤语注释:

*好彩:运气好,福大命大

*饼屋:面包店、蛋糕店

*细佬是指小弟、弟弟,细佬仔则指小孩子

*大把青春大把世界:口头语,大意是青春正好前途无限

*我想同你快啲变老:我想和你快点变老

 

设定说明:

*MO是指Mandarin Oriental文化东方酒店;Vong bar位于25楼,2006年重新装修开幕后被PIERRE餐厅取代。

*根据电影资料,就哥是白羊座,生日大概在三到四月;左手是天蝎座,生日大概在十月到十一月;托帕石是十一月的生辰石。下附一段简单的介绍:

托帕石的净度很好,通常宝石级托帕石更是肉眼干净,看不到内含物。因为托帕石的净度很高,又很坚硬,所以反光效应很好,加之颜色美丽,颇受青睐。托帕石的寓意是和平和友谊,因为托帕石是十一月的生辰石,相传将托帕石佩戴在身上可以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友情。此外托帕石还寓意真挚的感情、健康,因为托帕石是一种磁场柔和的宝石,古代还将托帕石磨成粉来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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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笼粉嘟嘟的小粉肉出锅啦

江湖—宿命浪漫主义与一些富有仪式感的责任

我是黑帮片和商业片爱好者,特别不爱文艺片,看江湖是因为主演刘德华和张学友以及这部片子的黑帮片属性。

但看了之后发现江湖似乎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黑帮片,我非常理解这部片子当年票房惨淡的原因,冲着黑帮片去的,结果竟然更像文艺片,没有刺激的搏杀镜头,没有唬人的大场面,甚至连血都没有,当然很多人不买账,但就是这么一部并不怎么商业也不怎么像黑帮片的电影却让我一个喜爱黑帮片和商业片的人欲罢不能,是的,我连看三遍,足以表达我的喜爱之情。 


看江湖之前我并没有先看一些采访或是简介了解剧情,自然也不知道主演之一张先生说的那句更像爱情片,知晓后某种程度上我同意这句话,但某种程度不同意。爱情不可捉摸......

我是黑帮片和商业片爱好者,特别不爱文艺片,看江湖是因为主演刘德华和张学友以及这部片子的黑帮片属性。

但看了之后发现江湖似乎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黑帮片,我非常理解这部片子当年票房惨淡的原因,冲着黑帮片去的,结果竟然更像文艺片,没有刺激的搏杀镜头,没有唬人的大场面,甚至连血都没有,当然很多人不买账,但就是这么一部并不怎么商业也不怎么像黑帮片的电影却让我一个喜爱黑帮片和商业片的人欲罢不能,是的,我连看三遍,足以表达我的喜爱之情。 


看江湖之前我并没有先看一些采访或是简介了解剧情,自然也不知道主演之一张先生说的那句更像爱情片,知晓后某种程度上我同意这句话,但某种程度不同意。爱情不可捉摸,开始无法预知结束时无法预测,但洪仁就和左手之间的感情不会,他们之间的联系比爱情更稳固,多了一些浪漫的宿命感以及富有仪式感的责任,所以我更愿意称之为bromance。


我超爱左手,他出场就镇住了我,姿态张狂、造型拉风,一头脏辫放到现在也毫不落伍,服装造型和用色却十分复古,但更吸引我的是他纯粹的狠戾以及不留后路的嚣张,当一个人物的性格走到极端时就会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因为正常人做不到这个程度,也做不出这些事情。

我相信说左手哥不正常没有人会反对吧,他的不正常从那个雨夜,他们抽到生死签时开始。我认为真正促使他变化的不是废掉的右手,而是那条狗。


从turbo和翼仔在餐厅的对话可以看出turbo以前经常被打,他骗翼仔出去买烟企图引开年哥为翼仔争取时间时也料定了自己会被打,即使打的程度超出了他的预期,最多从习以为常到痛苦、不安与愤怒,但不至于变态。

那条狗的性质就不同了,伤害性不大,但心理上的羞辱程度和摧毁性极强,况且当时周围这么多人,年哥和小弟们绝对不会乖巧的当安静的观众,在这个过程中肆意的嘲讽和侮辱所带来的心理创伤可能比行为本身更令turbo无法接受,试问有哪个正常人能接受当着众人的面和狗……

但我觉得最具有毁灭性打击的并不是这些,而是翼仔的出现。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当你在陌生人面前出丑,会觉得很没有面子,但他们不认识你你也认识他们,事情过去就过去了。

如果致命的羞辱在朋友或者亲近的人面前发生呢?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也许他们会成为一种标志,从此以后每当你看见他们就会回忆起那份羞耻。年哥和小弟们给turbo带来的是一时的侮辱和打击,甚至毁灭感,而翼仔带给turbo的则是一种绵长的、翻起旧事时无力反抗的酸涩,想什么时候发作就会发作。


也许当时的翼仔并不明白这些,他模模糊糊的意识到有些事情发生了,因此纵容turbo的复仇,甚至灭年哥全家,当然也有可能翼仔根本来不及管这些,杀完人后他就被关进监狱。但监狱中漫长的年岁,足够他去想明白其中的缘由,当他想明白之后,回忆起当年的turbo,再看看现在的左手,就知道这一切因他而起。

诚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左手的变态应该算在洪仁就头上,但作为翼仔,作为洪仁就来说,他会觉得因他而起,如果turbo没有为他去拖住年哥,一切也许会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他是否还有机会成为现在的洪仁就?是否能拥有现在的一切?也许会,也许不会,也许当时他们就被年哥灭了。所以洪仁就会对左手一再纵容,甚至知道左手要杀他也只是停顿几秒,语气如常的说了一句:“无所谓,如果真的这样,我会用死来告诉他什么叫兄弟。”气的就嫂只能恶狠狠的咬苹果出气。


洪仁就热爱家庭和孩子,但他却让老婆孩子去新西兰,自己留下收拾烂摊子,因为在左手被教会如何掌控一个帮会、如何御下、如何自保之前他不能离开,这就是他的责任,左手的手因他而残废,左手因他而变态,他无法在拥有一些之后心安理得的抛开左手。

这一切对洪仁就来说是负担吗,我相信不是。如果是他不会知道左手的杀意后仍然单独去见他,不会让老婆去救左手的母亲,不会在饭桌上不厌其烦的告诉左手正确的游戏规则,正如他说的:“慢慢教,人会变的。”

这句慢慢来并不是套话,洪仁就做好了长期的准备,甚至连就嫂都看出洪仁就不会跟着他们母子去纽西兰。因为洪仁就相信左手终有一天可以变得看透表象之下的复杂、学会掌握人心、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正如他当初变的不同一样,而洪仁就会始终陪着、带着左手去改变,无论需要多久。 


我相信左手在产房外对洪仁就说的话是真心的,在餐桌前的那句话也是真心的,你既然选择了家庭和稳定的关系,不如彻底离开,安心照顾老婆和孩子,江湖上的事情就让我来帮你解决,反正我无牵无挂,没有感情。

但更多的,我看见的是左手的委屈,这种委屈并不在于他羡慕洪仁就有家庭有孩子有正常的生活,而且在于他觉得洪仁就变了。

从当年非要抽到生死签、从他为了yoyo的几句话就可以去抢钱、从他带着手绳去杀目标,不是他死就是目标死来看,翼仔疯起来丝毫不逊于现在的左手,那真的是可以不要命的豁出去的疯,所以左手在变态之后也是这样,在翼仔的潜移默化中变成了疯狂的样子。


可是时过境迁,为什么洪仁就不声不响的变了呢?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不管是行事作风还说话方式都不再是左手熟悉的洪仁就,从结婚开始,有了孩子则变得更加明显。这种认知让左手失去安全感,让他看不清洪仁就,让他觉得洪仁就正在离他远去,抓不住、摸不着,不确定现在的洪仁就是不是和当初的翼仔一样还是我的兄弟,在我需要时会站在我身边,有危险时能为我挺身而出。

既然这样,不如快刀斩乱麻,你已经不再适合江湖,那么就由我来帮你搞定,我来代替你。左手认为这也是他应该做的,不管这种代替用什么方式来实现。 


我很喜欢餐桌上那些语焉不详又可以做很多解读的对话,左手说我只想跟在你后面威,我想这应该也是真的,他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跟着洪仁就,可惜他以为现在的洪仁就变了,只能委屈的自己搞定所有事情,还要被洪仁就指责。

同时也可以发现洪仁就的改变并不是改掉了所谓的疯狂,而是懂得用利益最大化,同时自身伤害程度最小的方法去达到目的,这也是他一直想教给左手的,不想让左手在肆无忌惮的疯狂中毁灭自己,洪仁就觉得这也是他责任的一部分。


万幸左手只是疯,并不是傻,母亲的事情之后他想明白了洪仁就所说的道理。接着,本片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来了,左手追着洪仁就走出餐厅,为他打伞,相互揽着对方的背,当音乐响起,朝着同一个方向跨出了步子。

额外说一句,配乐真好听。

可惜,他们必须得死,就像每一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停留在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一样,他们得死在一个最圆满的状态,相互信任,心意相通,愿意为对方付出生命。


我曾经想过如果他们不死会怎么样,后来我发现有极大的可能性变成一个周而复始的悲剧,裂痕已经存在,左手总有一天会再次不满洪仁就,洪仁就依然不断的包容和教导,但万事万物总有底线,所以要圆满,就不能让那个崩盘的底线出现,就得让他们死在最完美的一刻。

我想导演真的十分担心观众认为他们没死,所以当所有人,不论杀手们还是左手和洪仁就,都躺在地上时,街道上飞奔来一个年轻的刀手,不论外形轮廓还有那种冲劲都像极了当年刺杀目标时的翼仔。

这就是标题所说的宿命和轮回,当初翼仔杀了目标上位,现在别人杀了他们上位,江湖正是如此,后浪推前浪,根本不在意前浪之间的纠缠和不舍。 


当年翼仔和被杀的目标都只有一人,万幸的是现在洪仁就身边有左手,左手身边有洪仁就,弥留之际都要艰难的凑做一堆,死去之前还能相互依偎,满心满意都是对方的好,不至于因为大雨而过快的冷透了身体。  

半岛纸盒

【江湖】牵丝

1.


很好很漫长的一生啊,藕断丝连。


2.


电话响的时候左手正仰躺在沙发上醒酒,头往后垂在空中,望着旧葡京金光璀璨那个万花筒样的吊顶。太闪了。看着头晕。早晚找人拆掉它。他没看来电显示,按接听键时是一种默认设置般的不耐烦:“喂?”


“左手。”


听了两个字,他马上像被人捅了一刀那样弓起身;倒吊的头大幅转了个角度,天旋地转。“就哥。”反胃般呕出这两个字。


“......忙咁(在忙)?”不知道怎么电话那面的人有点犹豫,客气而周全。人人都知洪仁就绅士,做黑道也讲文明,但左手就是听得...

1.

 

很好很漫长的一生啊,藕断丝连。

 

 

2.

 

电话响的时候左手正仰躺在沙发上醒酒,头往后垂在空中,望着旧葡京金光璀璨那个万花筒样的吊顶。太闪了。看着头晕。早晚找人拆掉它。他没看来电显示,按接听键时是一种默认设置般的不耐烦:“喂?”

 

“左手。”

 

听了两个字,他马上像被人捅了一刀那样弓起身;倒吊的头大幅转了个角度,天旋地转。“就哥。”反胃般呕出这两个字。

 

“......忙咁(在忙)?”不知道怎么电话那面的人有点犹豫,客气而周全。人人都知洪仁就绅士,做黑道也讲文明,但左手就是听得很刺耳。也许是因为自己宿醉、自己心情差,不关就哥的事。

 

“冇。冇啊。唔忙。(没,没啊。不忙。)”他抬头瞥了眼,自己的手下在打人,咦咦哦哦吵死人,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叫他们滚;地上被打那个奄奄一息,发不出什么声了,在大理石砖面上拖出一道反光的血,像没甩干水的拖把在拖地。左手心不在焉:“啲细嘅做咁嘢咯。冇。教训个扑街即。扑街周围有啦,赌场尤其多。(那帮小弟在做事咯。没,教训一个扑街而已。扑街哪里都有啦,赌场尤其多。)”

 

“噢。”对话到这里就小小地卡住,像齿轮运转时绞进一片衣角,把左手拽住在那里,僵持不下。

 

“乜事啊,就哥。”他整个人很沉,好像昨晚胃里灌的不是酒而是铅,声音却故意轻飘飘,在天灵盖里困住、无法往上升。

 

“冇事唔搵得你吗(没事不能找你吗)?”对方这次倒是答得快,但把左手听愣了。他还不知道要开始笑或者认真,旋即又听洪仁就语气带笑地讲:“搵你饮茶啊,喺红街市等你。(找你喝茶啊,在红街市等你。)”

 

“......”他还是应不上话,“你过咗黎澳门(你来澳门了)?”

 

问也是问的废话,洪仁就却没说什么,只是补问了声:“黎吗?(来吗?)”够客气够周全。

 

“黎(来)。”他电话没挂就站起来,要往外走的时候皮鞋打了一下滑,差点摔跤。阿胜在旁边望着,吓得差点跪下。“对唔住大佬!”马上要去找人打扫地上的血。“对唔住你老母。”他拽过阿胜的衣领,一步也没有停地往外走,语气明明很凶恶,命令却有如抽泣般短促:“执车(开车)。”

 

 

3.

 

千禧年的正月洪仁就和Emily结了婚,酒席去英国办,在一幢漂亮古堡,城墙内点蜡烛,几千抹烛火飘摇,映得阿嫂白纱掩映的脸颊很漂亮。此前洪仁就和左手商量过,打算只请Emily家人和几个手足,回港最好也别补办,“香港是非多”——他这样讲范围其实就很明确:几个手足。左手不吭声地想,几个开车和埋尸的也配和他一起做就哥的手足。

 

他低头盯着自己戴皮手套的右手,揉了又捏,玩一个玩具那样,随口说:不如我都咪去啦(那不如我也别去了)。洪仁就抬起眼睛看他,他还在玩手:我份人是非多啊嘛(我这个人是非多嘛。)

 

又没人说话了。两个立场和情绪都太不明确的人,接近对方就像大雾里面当头和彼此迎面遇上,搞不清往左还是往右。怕会撞上他,又怕撞不上会错过他。

 

“讲下即(随便说一下而已)。”还是左手先开始笑,转头去看洪仁就。虽则语气乖张又叛逆,他却长了对很温顺的眼睛,望人时圆圆地睁着,里面有种无害的痛意;就这么望着洪仁就放松神经和他一起笑,又这么望着洪仁就逐渐笑不出来。

 

“对......”

 

“对喔,我都未试过做人哋伴郎。做伴郎可唔可以著花西装噶?(对了,我都没做过别人的伴郎。做别人伴郎能不能穿花西装的?)”

 

他比刚刚笑得更夸张,双眼都眯在一起,开朗到近似一种要挟,胁迫洪仁就把刚刚要说的三个字咽回嗓子眼里。而对方也就这么做了。

 

“你着乜都得(你穿什么都可以)。”

 

洪仁就站起来,走到左手身边,低头看他的时候半长的头发从耳畔垂下来,看得左手很想替他去挽。但等不到他伸手,洪仁就忽然拎起他戴手套的那只伤手,凑唇去吻,“你想点都得。无论点你都喺我细佬。(你要怎样都可以。无论怎样你都是我弟弟。)”

 

“喺咩(是吗)。”他嘴角弧度浅了,倒是难得很柔和,语气不尖酸也不质疑,只是淡淡看着洪仁就:“by the way, 你知我支手完全冇知觉,唔洗对佢咁温柔。(顺便一提,你也知道我这只手完全没有知觉,不用对它这么温柔。)”嘴上这么讲,人却不曾挣扎也不曾躲,坐在那里看洪仁就隔着一层皮手套爱抚他的手,从手心吻到手背,手掌吻到手指。

 

“么对你温柔需要理由嘅乜(怎么对你温柔也要理由吗)。”洪仁就不知死活。不知死活才能做人大哥,而左手永远不会。

 

“好快就要了。”他声音之轻像在讥笑自己。

 

“有啲嘢喺永远唔会变嘅(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变的)。”

 

“你咪咒我喇。(你别咒我啦。)”

 

这次左手的笑是真笑,不疾不徐站起身,换用另外一只没有伤的手按在洪仁就后颈上。那么多的好话废话真话假话铺垫出一个顺理成章的吻,还有后面水到渠成的更多事。

 

 

当时是1999年,世纪交替给所有人一种去旧迎新和重新开始的错觉。如果可以的话,左手其实很愿意像洪仁就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开始一些什么新的东西,但偏偏他这辈子最听他大哥的话。如果洪仁就希望有些事不要改变,那就听他的不要变吧。

 

反正他都习惯了,不过就是几十年的藕断丝连。什么情啊爱啊,结婚生子啊,都无所谓了。

 

 

4.

 

到茶楼时他没有第一眼就找到洪仁就,倒是差点迎面被点心车撞到身上。“行开行开咪喺度阻住晒(走开走开别在这里挡路)”老茶楼的名号有多大,推车仔的阿婶口气就有多差。左手哪里让人这么窜过,才要发火,忽然又觉得哪里奇怪。

 

就哥请他来喝茶,但是位置在大堂,没有像平常一样清场。龙华茶楼在红街市一开就是几十年,曾几何时两个人最常在通宵赌完的时候过来吃早饭,赌赢了吃水蟹粥,赌运不好时就外带两个蛋挞。左手爱吃蛋挞皮,自己那只吃完了就去抢洪仁就的,他大哥一边骂“狗乜你(你是狗啊)”,一边叼着那半个蛋挞又没真的吃进嘴。“我属狗来噶你唔知乜(我属狗啊你不知道吗)”左手嚣叫着去抢,半只蛋挞其实早就抢到嘴里咽下,嘴唇却贴在对方唇上,在无人巷尾吻他。

 

左手深吸一口气仔细望,望半天终于看到他大哥坐在一个靠窗位,绿漆的百叶窗半开半合,一道一道阳光落在脸上。忽然发觉这个人连皱纹都生得好漂亮,坠在曜石般发光的眼睛边上,像什么名贵珠宝的纹饰一样。他走过去,感觉得到背后很多街坊市民打量的眼光,面前则堆满虾饺点心,还有洪仁就已经帮他用开水晾过的碗筷,忽然间整个人脑子空空的,默默坐下起筷。

 

“点解冇蛋挞嘅(怎么没有蛋挞的)。”

 

“你来咗先敢嗌人烤,淋左就唔好食。(你来了才敢叫人烤,放久不脆就不好吃了。)”洪仁就拿过碗给他盛粥。旁边人手不多,只有一个平时常跟开的,麻利地去把放凉的笼屉换成热的。

 

“其实我当年钟意食蛋挞叻(其实我当年爱吃蛋挞),”左手语气平,脸上也没表情;要说哪根筋搭错了其实也没有,只是在赌场宿醉几个通宵,半梦不醒的人是这样乱讲话的了:“唔在乎淋定脆嘅(不在乎脆不脆的)。”

 

“鬼叫我在乎咯。”洪仁就瘪了瘪嘴,一脸的全盘接受,毫无脾气,“消失个零月行去边(消失一个多月跑去哪了)?”

 

“冇啊。金三角望下,东南亚望下,拓展国际版图啊嘛。(没啊。金三角转一转,东南亚转一转,拓展国际版图咯。)”他吃得很快,洪仁就给他盛什么就吃什么,像进食机器。

 

“为咗巨肺批货(为了巨肺那批货)?”洪仁就也不嫌累,给他夹菜,自己一口都不曾吃。

 

“唔知咧(不知道)。”左手吃完糯米鸡嫌粘手,便直接张嘴去舔,讲话也因此口齿不清:“唔知个横家铲点解岩好喺泰国比我撞到,衰塞我睇人妖嘅心情。(不知道那个王八蛋怎么刚好在泰国然我遇到,搞坏我看人妖的心情。)”

 

“撞趁越南仔散货都喺佢唔好彩(撞到越南仔散货也是他倒霉)?”

 

“好出奇乜(很奇怪吗)?”他这时才对眼去看洪仁就,一只一只吮舔自己的左手手指,失焦的眼神有种很诡异的冶艳,“佢哋做得对不住你嘅事,迟早有代价嘅。(他们敢做出对不起你的事,迟早有代价的。)”

 

洪仁就一时没说话,被左手那样直勾勾地盯也不避;好半天才低头给自己倒了杯茶,头发及肩,温软得似什么都不似叱咤江湖几十年的公会老大。

 

“我都唔知自己点解(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他慢悠悠地望向窗,半道太阳光直射到眼底,瞳色还是那么深,像化不开的一团墨。

 

“以前坐监,同你分开十年八年,好似都咁过咗。宜家你唔喺香港,最多两三日,我就晚晚訓唔安乐。(以前坐牢,和你分开十年八年,好像也就这么过了。现在你离开香港,最多两三天,我就开始每晚睡不好。)”

 

话没讲完,对面的人就忽然呛住,咳嗽咳得好大声。本来就周身西装气场打眼的两个人,坐在人来人往的街市茶楼还嫌不显眼;这样大声咳,不怪周围所有人都放了报纸朝他们望。左手呛得双颊都红了,四十快五十的人,看起来还是像小孩一样,脸肉软软的让人想捏。

 

“饮茶啊。”洪仁就摇摇头,笑得纵容又耀眼。

 

“就哥,蛋挞好咗。”他小弟这时候端着一篮蛋挞来,果然是新鲜出炉,酥饼渗着油香,光看都能想象在嘴里咬开的层次感。洪仁就伸手拿一个,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眉眼都扬起来,把剩下半个递过台面:“好香。”

 

左手还在咳,咳得他自己小弟都有点看不过去,找支矿泉水递过来,结果被他一掌拍开。他双眼一刻不挪地猛盯着洪仁就:“你玩我?”

 

“有乜好玩即(有什么好玩的)。”洪仁就笑模笑样。其实真心笑起来,那对凛然阴仄的眉眼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候,所有小弟都没看过,“次次摞命帮我搏,真喺好玩咩?(每次都用命帮我做事,真的好玩吗?)”

 

大哥到底是大哥,左手被他这样绕两句已不记得自己本来说什么。看着洪仁就伸过来那半只蛋挞想打算伸回去的样子,马上急得又去抢。抓住对方的手喂进自己口,像只护食的狗。

 

“咪玩了(别玩了)。”洪仁就毫不在意,转而把手覆到左手侧脸,很轻很快地揪一下,“翻屋企喇(回家吧)。”

 

左手边咀嚼边看他,知道自己抢食的样子十足傻,在一班小弟跟前没面子,但有一瞬间真的很恍惚。八十年代那个叼着半只蛋挞由他亲嘴的洪仁就和如今揪他脸蛋要他回家的洪仁就合二为一。有啲嘢喺永远唔会变嘅,洪仁就说。

 

变的那个原来只有他。兜兜转转,闪转腾挪。就算全世界都流浪一趟,当初那个会把洪仁就按在墙上就吻的左手,他也真的找不回来了。把那半只蛋挞和很多其他不好消化的东西一起咽下去,左手低头用餐巾擦嘴,神色语气正常到几乎不正常的地步:

 

“好啊。翻边度?(好啊。回哪里?)”

 

 

5.

 

撑起身体去找洪仁就借火的时候左手脑海划过一个数字,两千零四。今年是公元两千零四年,数字听起来好庞大,尤其同一九六几相比,相比他最初遇见洪仁就的时候。他从小功课差,尤其差在数学上,要算这些几千减几千的数只觉得头痛,边吸烟边附身趴在洪仁就身上。小腹柔软,肋骨坚硬,这具肉体的全部他都熟悉了解。

 

“攰咗(累了)?”换作别条女和左手上完床后问出这个问题,左手都会马上给她一巴掌让她穿上衣服滚,但对象是洪仁就他就没脾气。有脾气也是小孩朝大人撒娇的坏脾气。洪仁就在他后颈轻轻揉,他嫌不够,还把扎着脏辫的送到对方掌心里。

 

他懒得和洪仁就解释,也没解释,毕竟他们不是需要靠对话填补气氛和化解尴尬的关系。只是想:两千零四没有很久,他不跟洪仁就上床也才四年而已。像那些吸了几十年烟的老烟鬼,有几年忍下去没抽,也会自把自为,到处和人说自己戒烟成功。都是无谓。

 

他感到自己身下的肌肉收缩和扭动,是洪仁就去床头柜拿水,他就跟着凑上去,非要从洪仁就杯里分一口。

 

“又黎(又来)?”洪仁就则笑,头发被汗水黏在侧脸的样子惹火过头,换谁看去都会下腹一阵骚动。

 

“再黎啊(再来啊)。”左手语气无辜,从对方嘴中渡过半口水来,咽下去了又不放开。

 

“我攰咗,我攰咗,得未。(我累了,我累了,行不行。)”智商一百五的人听出言外之意很轻易,洪仁就求饶时笑得太甜,双手捧住左手的脸离自己远点;结果却见左手那样圆睁眼,亮晶晶傻呆呆地望他,两秒三秒,最后还是捧回来继续吻。

 

“你知我会同你翻呢度。(你知道我会跟你回这里。)”下一次唇分的空隙时左手忽然开了口。语气不像问号结尾,洪仁就一时不知说什么。

 

“我冇唸过要咁耐(我没想过要这么久)。”片刻以后他实话实说。

 

“喺乜(是吗)。”左手被逗笑,嘴唇沿着洪仁就的喉结和脖子往下走,“四年好耐乜(四年很长吗)?”他想问那这四十年又算什么,但因真的算不清数,说不出具体三十几还是四十几,也就干脆没开口。

 

三十或者四十年前,他也不曾设想今天自己在这里,在洪仁就婚房的卧室里共他赤身裸体抱在一起。几十年前,喜欢对方不过是偷吃一口蛋挞那种简单的欢喜,从来不思考明天要去哪里或者怎么定义彼此的关系,唯一确定的地方是一直会和这个人在一起。

 

不管去哪里,不管和他是什么关系。那时不管,现在又到底为什么要想这些呢?

 

“同一世比喺短嘅(和一辈子比是短的)......”

 

洪仁就再开口的时候左手仍在爱抚他,不假思索,不用脑筋,如同一种刻在骨头里的肌肉记忆,整个人陷入一种漫长安逸的微醺。他说实话没有在听洪仁就说什么,只留意到那种细微而亲密的振动沿着对方肌肤传过来,贴身淹没在他自己的血肉里。

 

“......但对唸定一世喺埋一起嘅人来讲,就长咗。(......但对想好一辈子在一起的人来说,就长了。)”

 

 

他讲什么就是什么,左手想。与其说他是在想,不如说是不敢想。

 

反正就哥一直都是对的。有些事是不会变的。

 

 

6*.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End.

 

Velonica

2022.05.0821:27

 

后记:

断断续续写了整天,自己知道没有写好,但的确想写也就没有拦着自己。一些陈年往事流水账,提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断不了抓不住的缘分像牵丝戏。最近很喜欢借主人公的口说无所谓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真的思想太消极。

 

要写很阳光很单纯很傻很甜的那种互动也不是说不行,就是觉得,就是觉得,那样写下去,好像也不是让我牵肠挂肚的洪左及左就了。

 

无所谓了。


半岛纸盒

【江湖】垃圾

0.


谨献给我心中最浪漫的黑帮电影《江湖》。


1.

有没有道理为你腐化也要得到世人同意?


2.


洪仁就赶到club的时候,地上的人已经僵了,丢在那里没人理,一把砍刀卡在脖子里,卡得太深、太诡异,反倒不像真的;若不是满地反光的血,真会让人以为是劣质鬼片里的三流特技。他的视线总共也就停留了这一秒。声色场所在白天还是光线不好,水泄不通堵着一群身上发出汗臭的人影,目不转睛围在一起。好半天才有人看到他来了,窸窸窣窣发出皮鞋在地面摩擦的声音。


“就哥......” “ 就哥。” “就哥!”...


0.


谨献给我心中最浪漫的黑帮电影《江湖》。


1.

有没有道理为你腐化也要得到世人同意?

 

2.

 

洪仁就赶到club的时候,地上的人已经僵了,丢在那里没人理,一把砍刀卡在脖子里,卡得太深、太诡异,反倒不像真的;若不是满地反光的血,真会让人以为是劣质鬼片里的三流特技。他的视线总共也就停留了这一秒。声色场所在白天还是光线不好,水泄不通堵着一群身上发出汗臭的人影,目不转睛围在一起。好半天才有人看到他来了,窸窸窣窣发出皮鞋在地面摩擦的声音。

 

“就哥......” “ 就哥。” “就哥!”

 

他抬手,嫌这些人吵,加上自己现时心情不算很好。人海里让出一条道来才露出尽头坐着的左手,背着光还是能看出在笑,嘴巴里不知嚼的什么东西。他和所有人一样叫:“就哥。”眼睛亮亮的,开心写在脸上,像等主人回家等了很久的狗。

 

洪仁就叹气。认识这个人多少年了?从Turbo到左手到左手哥,以前刀也抓不稳的街头混混变成如今动不动冧人全家的恶霸;今时今日还被这样人畜无害的笑容哄得没脾气,洪仁就自己都笑话自己好拿捏。其实第一眼看到地上的人还有全尸,他就猜到最可能的原因。

 

“咁唔小心噶(这么不小心啊)。”他走近,原本跪在地上给左手包扎伤口的小弟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直到被左手那条还在淌血的腿踹翻在地。洪文就立刻皱了眉:“喂!咪乱来。(喂!别乱来。)”

 

“几大件事即(多大点事嘛)。”看他不开心,左手好像——左手明显变得更开心,两只手臂撑在背后,把那条鲜血淋漓的伤腿伸到洪仁就面前,像伸出个奖状或是勋章,在大人面前卖乖。洪仁就其实早猜到,不是受了伤,左手砍人可不是劈一半停手的力道;但真见了那道血肉模糊上的伤,还是忍不住很响亮地啧舌。他朝旁边人伸手,一秒两秒没反应,反手就是一巴掌:“酒精啊!”

 

余光里的一排人都往阴影里缩了缩。挨打那个不敢躲,太监一样哆哆嗦嗦递东西;不料腰还没弯下去,洪仁就刷一下就跪到地上——单膝跪的。或许因他那身西装剪裁太漂亮,也或许因他江湖话事几十年的气场,洪仁就下跪都跪得很潇洒;看得旁人脑子都乱乱的,也不知就哥当年给大嫂求婚时是否这么跪过。只有左手依然好悠哉:嚼着口香糖,嘴角咧到耳根上,眼神像猫舌头一样在他大哥身上来回拉,直到酒精哗哗往伤处淋才弓腰弹起来,骂了声粗口。

 

“宜家知痛(现在知道痛了)?”洪仁就像等他这声粗口等了很久,动作虽不客气却仔细:三下五除二淋了酒精,很快麻利地缠上几圈纱布,一气呵成地系好。他站起身说:“拐杖。”

 

“......噢!”小弟这次还是慢半拍,被大哥一记眼刀甩过来,跑得比家里着火都快。

 

“讲到教细佬,都喺大哥喺教(讲到教小弟,还是大哥会教)。”左手记吃不记打,刚刚疼得龇牙咧嘴,稍稍缓过一口气来又继续满嘴跑火车。

 

“我得一个细佬(我只有一个弟弟),”洪仁就言简意赅,直勾勾盯着人,眼神比液氮都更快降温:“唔允许佢出任何事,受任何伤,一啲都唔可以——你哋听清楚咪?(不允许他出任何事,受任何伤,一点都不可以——你们听清楚没有?)”

 

“喺!清楚!”一群手下叫得像被鞭子抽过。

 

“吁,讲埋啲肉酸嘢,我识怕丑噶嘛。(哎,讲这么肉麻的话,我会害羞的嘛。)”气氛冷到冰点都没感觉,左手笑得如同刚在菲律宾长滩裸游回来,大喇喇伸出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洪仁就真的伸手去扶他——

 

不是扶他那么简单;左手才站起身,马上被拽到一个失去平衡,整个人扑倒洪仁就怀里来。

 

 

“问你听清楚未啊,衰仔。(问你听清楚没有啊,臭小子。)”洪仁就咬牙切齿,手上却连抓左手的后颈都没舍得,只是狠狠揪他衣领,小声骂:“因咩事咁搏命?真喺整趁点算?你痴咗线?(干什么这么拼命?真的伤到了怎么办?你发神经?)”

 

左手趴在他大哥身上,像只食草的啮齿类动物被主人拽起,眼睛睁得圆圆的。不知道怎么,平常暴戾恣睢喜怒无常的那种神情一点都不显,好像那都是假的,是别人造谣的;仿佛这片江湖流传的全部关于他左手的劣迹,都是旁人来编来挑拨他们兄弟的。

 

 

就用那么天真无邪的神情,左手眯眼一笑说:

 

“我痴线噶。我痴线好多年喇。你唔知因咩事嘛?(我是神经病啊。我神经很多年了啊。你不知道因为什么吗?)”

 

 

3.

 

有时如果人人都知一个人癫,再看他做什么癫事也就渐渐觉得不出奇;相反一个人要是循规蹈矩斯文有礼,笑模笑样给你来一刀,你再发觉他癫,已经迟了。左手就是这么想洪文仁就的。洪仁就的疯癫没人清楚,也不用别人清楚,有左手知道就可以;相反左手的疯癫全世界都听过,偏偏只有洪仁就不清楚;一对剑眉为他死死皱起来,小声叮嘱的样子像是真的好担心。左手推开他,拐杖刚好来了。他靠左手架住自己、动作别扭但还勉强可以使力,垂下眼睛。

 

“得啦。男人老九婆婆妈妈。(行啦。男子汉大丈夫还婆婆妈妈。)”那么油腔滑调的嗓音忽然认真讲起话来,即使没有什么明显的情绪。也会听得人心脏忽然往下沉。“高佬迟啲请饮茶,你去就得(高佬之后请你喝茶,你去就行)。”

 

也搞不清那句话的重点是说洪仁就一个人去就行、不要烦他,或者是告诉洪仁就只管过去,别的不用操心。洪仁就看他摇摇晃晃的肩膀,沉默了两秒,猜想大概两者都是,重新又上去扶他:“你冧佢细佬,佢请我饮茶?(你杀他弟弟,他请我喝茶?)”

 

左手用胳膊肘推他,但推得不太真心。洪仁就毕竟身材高大点,硬要从腋下揽住他、像控制一只脾气差的猫,左手没办法也没再挣扎。

 

“边个踩过界,大家心照。(是谁踩过界,大家心知肚明。)”渐渐把旁人甩开到身后了,左手说话就正常起来;氛围差异太明显,洪仁就感觉好像自己前面是当众被调戏了一番,暗暗撇嘴。“你唔洗理咁多,得闲喺屋企多陪下阿嫂。六个月好辛苦噶。(你别理这么多,有空多在家里陪下大嫂。六个月很辛苦的。)”

 

“你又知。”洪仁就哭笑不得。不是左手提醒,其实他都不确切知道自己老婆到底怀了五个月六个月还是七个月。这么多年都是这样,左手记他的事比亲妈记得还清晰;丽姐在的时候都记不住他生日,左手却年年给他新历旧历贺两次。

 

“我知。我知你夜麻麻行出来阿嫂会担心添,打个电话报平安啦。(我知道。我还知道你半夜三更跑出来阿嫂会担心,打个电话报平安啦。)”左手闷头往外走,声音干巴巴的,像是困了,又像不耐烦了。

 

“得啦。”刚刚还说他,其实这番唠叨比谁都婆婆妈妈。洪仁就勾起嘴角:“整日挂住你阿嫂,唔知嘅以为你要扣二嫂添。(整天念叨你嫂子,不知道的以为你要泡自己大嫂。)”

 

“你讲咩啊。”左手抽起自己拐杖,猛地在洪仁就腿上来了一下——也就是身边小弟都离得远了,他们才这样相处。人前,洪仁就永远是他大哥,左手要如何泼皮无赖嬉皮笑脸,洪仁就都由着他、让着他、不会拿他怎么样;但到人后了,要跟真的板起脸来很严肃的左手开玩笑,洪仁就其实是有点不敢的——说白了还是宠他。

 

“喂,讲真......”

 

夜半三更听说左手做事受伤、火急火燎赶过来,当然是心疼他;虽则自己这个小弟喜怒无常是常事,到底不愿意他不开心。洪仁就塌下嗓子来,很真诚地讲:

 

“我哋半山各间屋,空够三个月透气,可以住人啦。你想住嘅随时过去。(我们在半山那间房子,放了三个月透气,可以住人了。你想住的话随时过去。)”

 

我哋。左手脚步顿了顿,忽然不走了,像在光秃秃的地面上被什么绊了下。

 

洪仁就看着左手,距离很近,近得看到对方扎脏辫时侧面散出来的一点点头发、很白很柔软的耳垂、没什么表情的脸。但左手不看他。他无端心头一窒,忽然搞不清今天来这里干嘛——又在左手面前跪下、又请他去同居,什么都是乱的,都很滑稽,包含他的想法。

 

“不过半山都几远,唔塞车都行半粒钟。还定间房空俾你,去唔去都喺你嘅。(不过半山也挺远的,不塞车也要跑半小时。反正那间房空给你,去不去都是你的。)”洪仁就没话找话。

 

 

左手站在那里,像没听见,像在走神。湾仔夜里霓虹灯高照,五光十色好像都照不进这对很深很深的眼。车子开来了,来接左手的。很显然,不是去半山。

 

“好啊。”他说了两次,“好啊。”不要人扶,自己爬上了车。

 

 

4.

 

留我做个垃圾,常流连于你家

从沉溺中结疤,再发芽

 

5.

 

洪仁就是癫的。二十多年前抽到生死签,洪仁就抢劫了周围所有超市和换汇柜台,一半钱拿去给刚认识没有几天的妓女、另一半用来请左手吃西餐;他那一天起就知道,洪仁就这个人是癫的。时隔多年,左手还记得跟在洪仁就背后、左一声“翼哥”又一声“翼哥”地撒娇耍赖,问他到底要去哪,从他们住的烂尾楼晃晃悠悠到西餐厅门口;对方一面装酷耍帅一面笑而不语的温柔,是他整段人生至今体会过最接近约会的感觉。相较而言,后来两个人对着英文餐单一顿乱点的乌龙、歪打正着吃到奶油海鲜的闹剧、以及他从Turbo成为左手的那个撕裂般的夜——说实话,全部的这些加起来,在左手的脑中都不比他们走去餐厅的那半小时夜路来得深刻。

 

他癫的。他右手粉碎性骨裂,让人群殴到重度内出血,被强迫要干一只狗。几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回想那个像被打了死结一样扭转人生的晚上,左手——Turbo回想起的却是穿着毛衣外套,回头冲他要笑不笑的洪仁就。

 

“问咁多,你跟唔跟我行?(问这么多,你跟不跟我走?)”

 

“行——咁喺行啦。(走——当然走啦。)”那一年的Turbo笑得比炼奶兑蜜都甜,两只手插在无袖夹克里面,眉飞色舞的样子做作却又不讨厌,青春洋溢得堪称耀眼:“大佬话去边,我未去边咯。我喺你细佬啊嘛。(大佬说去哪,我不就跟去哪咯。我是你小弟嘛。)”

 

“唔后悔(不后悔)?”洪仁就——那时是阿翼了,阿翼还逗他。明明铁青着一张脸扮cool,看到Turbo的笑却总表情失控那样跟着笑,嘴角要压又压不下去的样子,像抽筋一样。

 

“唔后悔啊。”Turbo没个正经样,又噘嘴又挑眉。阿翼忽然想,如果有一天Turbo跟女孩子结婚,念誓词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会比现在跟他说不后悔的样子更认真还是更随便?他没想完,忽然听到Turbo声音低了几度,用手肘碰他。“喂。”

 

“嗯?”听到对方一个字,他已猜到要讲什么了。二十出头的洪仁就看向天,湾仔猩红的霓虹灯像火焰烧上了天,但要是仰头时间足够久,也能看到零零落落几颗星,被围在张牙舞爪的都市灯光里,犹豫不定地闪烁和依傍。他看天,那二十岁的左手也就跟着他仰头看天,声音轻轻说:

 

“讲真,唔好掉底我。你去边度,我就跟去边。(讲真的,不要扔下我。你去哪里,我就跟你去哪里。)”

 

“去坐监都跟?”

 

“去死都跟。”

 

“痴线。”洪仁就立刻笑了。左手看着他的眼睛,漆黑而平静,两汪泛光的池塘,让人一时错神、想投身进去那般漂亮。

 

“喺啊。”他耸起肩膀,像递情书被当场捉住的中学男生,不知所云,笑容讪讪;所有的星星躲起来,偷偷笑他乱讲话:“喺啊......我痴线噶。我痴线好多年喇。你唔知因咩事嘛?”

 

 

一千个月亮掉进湖水,夜晚就此黑了没有再亮。左手睁开眼,车窗外流过漫漫无边的霓虹灯光,像跟在洪仁就身后蹉跎掉的这些年月。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伤腿,疼得像火在焚。

 

痴线。他小声骂了一句。话咗唔后悔咯,仲问。

 

 

6.

 

被世界遗弃不可怕,喜欢你有时才可怕

 

7.

 

“就。”

 

背后有人叫他,声音发抖,像树冠末梢刮过了风。洪仁就点烟的手停了下来,回过头:“老婆。”

 

“你整趁咗(你受伤了)?”孕妇本来易浮肿,加上整夜失眠和着急,气色比腿上挨了一刀的左手还差;洪仁就不清楚自己怎么这时候想到左手——但他其实已想了半夜的左手——随着对方视线低头瞥,他马上用很随意但很没说服力的口气解释说:“冇......冇,左手啲血来嘅。我冇嘢。(没......没,是左手的血。我没事。)”

 

不看还好,看了才忽然觉得好打眼,洪仁就轻轻拎着自己的西装裤腿来回打量,大片暗色的血像路边行车溅上大滩的污水;不是用瓢泼、用盆洒,都不懂怎会有这么大片湿嗒嗒的血。也或者,或者其实是刚才天黑,现在已经早晨了。半山豪宅光亮大房,他给左手留的这间卧房南北通透,光线明亮,照在焕然一新的家装上。洪仁就站在这当中,挂着通宵没有睡觉也没梳洗的憔悴脸色,像佣人打扫时粗心落下的一件垃圾;不是妻子来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站多久。

 

“返房喇(回房吧)。”他妻子隔上足够长的时间才开口说一句话,语气很平,没有质问也没有命令;只是嘴唇微颤又发白,像是在用力压住什么东西别溅出来。两个人见面说了共三句话,不知道怎么都已精疲力尽。

 

“好啊。”洪仁就抿了抿嘴,漫不经心,如同刚刚听到一个好意见。

 

“——如果我喺左手(如果我是左手),”但有东西溅出来了,是他妻子声音好尖好细的一句话,如同脉搏里逼出来的血流,在洪仁就擦身而过的瞬间洒到他身上:“我唔会黎(我不会来)。”

 

“......”

 

洪仁就像被锐器扎透了脚背,停在原地,看她;有那么两秒不说话,不怒自威的脸散发一种扭曲力场的压迫。她两手扒在身后的门上,好让自己站的稳,扬起一张秀致却苍白的脸看他,眼睛眨也不眨。

 

但他突然笑了。伸手帮她梳理脸庞两边散乱的头发,细致地在耳朵后别好。

 

她知道他会原谅她,他也知道。他没立场和她计较,某程度上,就像他这辈子都不会和为他废了一只手的左手发脾气一样。一个赌赢整片江湖的人,其实背了满身的债;别人或许不清楚,自己不该扮不知道。

 

“你唔喺佢(你不是他)。”他捧起她两只冰冷的手凑近唇边,吻。

 

“但我比你明佢(但我比你了解他)。”

 

“冇人明佢(没人了解他)。”他很仓促地又拉了一下嘴角,不像是笑,更像一个用微笑合理化的要求:“翻房吧(回房间吧)。”

 

如果没有刚才她突然谈起左手那句话,洪仁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停下来,靠近她、揽她、扶她回房间?即使不会,她其实也不怪他。他是有太多身份的人,有时忽然想不起来自己其实已为人夫、将为人父了,她去提醒他就好。可是原来一个人不想做的事情才是需要提醒的,而真正想做的事情,拦他他还是要做的。比如精心布置和收拾一个无人的房间,比如午夜凌晨为一通电话跑过半个香港。比如明明和临产的妻子住在婚房,但总是不知不觉跑来不是自己卧室的房间,在这里发呆到天亮。

 

“洪仁就。”

 

“嗯?”

 

“等bb出咗世,我哋离开香港吧(等宝宝出世以后,我们离开香港吧)。”

 

“再讲吧。”他语气极平静,自然而顺畅,像封上裂缝的水泥,唯独怪的地方是说了两次:“再讲吧。”

 

 

8.

 

被你浪费,被你活埋

让你愉快,让我瓦解

为你盛放,颓废中那媚态

 

9.

 

次日朝早才十点,浩浩荡荡十几辆车开来半山,最前面是一辆造型夸张的轿跑。左手把敞篷收起来,扬起戴着墨镜的脸,声如洪钟地喊:“就哥!”

 

“喂!要来又唔讲声(喂!要来又不说一声)。”洪仁就从门里出来的时候还穿睡袍踩拖鞋。大宅门口分立两排的人,有的抱着花篮,有的抱着水果,还有的穿白色厨师服。他看都不看一眼。因为左手腿脚不方便,从车里钻出来堪堪才站稳,洪仁就立刻冲上来抱住他,嘴角笑出括弧样深深的皱纹。

 

“你话随时来噶。唔喺讲嘢唔算数吧?(你说随时来的啊,不是说话不算话吧?)”他故意扮凶,手指指怼着对方胸口;其实看洪仁就那样笑,自己早也笑得合不拢嘴。

 

“点会嗻(怎么可能)。”呼拢寒暄都是没意义的语气词。两个在自己小弟面前惜字如金的黑帮老大,见了彼此高兴得住不了嘴,勾肩搭背往里走。后面各路人马涌进房子里,要不是手上捧着明显是吃喝跟礼物,一个个西装墨镜,看起来真像抄家的。

 

“左手。”

 

进门看见他嫂子站在一截楼梯上,抱着手臂,腹部很明显地隆起来。

 

“阿嫂。”他松开揽在洪仁就肩上的手,脸上还是一样笑,却比刚才收敛很多,像碰壁后回缩的软体动物。“听就哥话你哋搬新屋,过来贺下(听就哥说你们搬新房,来庆祝一下)。”

 

“使乜咁客气,都喺你屋企来嘅(用不着这么客气,这里也是你家)。”她则是笑得很秀气,眼睛弯弯眯成缝,“我身体唔喺几妥,翻去多唞阵,让阿就招呼你。(我身体不是很舒服,再去休息一下,让阿就招呼你。)”

 

“好啊。”他点头,殷勤得和自己满头嚣张的脏辫和身上花哨的装束不匹配,“好啊。你慢慢。”

 

“走。”才感觉到洪仁就贴在他腰上的手,原来从始至终没放下。左手侧过头,对方脸上看不出一点特别的情绪,只是揽着他,不松手。也不知道要走去哪。

 

“就哥。”他打量他,睫毛垂下来。

 

“我喺度(我在这)。”而他说。

 

 

10.

 

情爱就似垃圾,残骸虽会腐化

庭园中最后也开满花

 

11.

 

“只脚好咗哋未(腿好了点没有)?”

 

“冇嘢啊。几大单嘢嗻,当我第一日出来行?(没事啊。多大点事,当我第一天出来混?)”

 

“咁你觉得乜先喺大单嘢?断咗先喺大单嘢?(那你觉得什么才是大事?断了才叫大事?)”

 

“生bb咯。”

 

“......”

 

“生bb几大单嘢架(生bb挺大件事的)。”左手嘴里永远有东西在嚼,斜着眼睛看他。嘴硬说脚没事,其实洪仁就一停,自己根本没法走。过了很久之后洪仁就才知道左手是嚼戒烟糖。又不是你做爸爸,戒什么烟?他后来问他。不知道啊,想戒就戒咯。

 

“......痴线。”洪仁就没话讲的时候就讲粗口,粗口都讲得那么单调,对同一个人用得多,一点攻击性都没有,反而害左手想笑。

 

“喺你个bb啊嘛(是你的bb啊)。”扶他的人不走,他索性也不走了。半山别墅富丽堂皇,对一只伤腿来说却嫌太大了。其实洪仁就要带他去看什么他无所谓,他来这里就是为了看对方的;为了在这条长长的走廊上停下,靠着墙,就这么低头挨在对方肩上。“无论如何,都喺你嘅bb啊嘛......(无论如何,都是你的bb啊......)”

 

他那个“你”字发音发得很重,洪仁就却在走神,想那句“无论如何”指代什么。

 

“都喺你个仔啊(也是你儿子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这么做:看到左手低头露出那节光滑幼白的脖子,就想上手搂住:“你走唔甩噶,佢等住你个契爷罩佢架。(你跑不掉的啊,他等着你这个干爹罩他啊。)”

 

“丢,我咪来咗咯(妈的,我不是来了嘛)。”那声丢他骂得很轻,轻得甚至不觉粗鲁只是暧昧。也不管自己那头脏辫多扎人,或者可能也是故意的,左手轻轻用头去顶洪仁就的肩:“我讲过跟住你嘅(我说过会跟着你的)......”

 

他话音没落,只感觉脖子侧面又软又热,一个又一个落下了吻。

 

“左手。”洪仁就一边吻他一边叫他的名字,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也没有再说什么。“左手。”

 

“我喺度。”

 

他在这个人的臂弯里缩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小得几乎站不稳,要被自己眼眶流出的眼泪冲走、离开这栋温馨美丽的家宅,流到沟渠、流往地道——他永远不会告诉洪仁就那一刻他有多想抬头去吻对方的唇。以当年被人砸碎手掌的耐痛力,左手趴在洪仁就肩头,一动也没有动,一边抽气一边回答:

 

“就哥,我喺度。”

 

 

12.

 

灰烬里被彻底消化

我以后全无牵挂

什么都不怕。

 

13.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End.

 

Velonica2022/05/04 11:54

 

后记:

同妻文学十级爱好者,又在写一些三观混乱心怀鬼胎的怪东西......

除1以外其他的引用出自卢巧音《垃圾》的歌词,第一句则是《春秋》和《垃圾》的结合。

可能很古怪可能很晦涩可能有很多不可言说,但这就是我对这一对的理解了。

不管是兄弟或者是情人或者如此这般的兄弟之情本来就胜似情人,不合常理的爱,也是爱啊。

 

*一点粤语翻译:

话咗唔后悔咯,仲问。——说了不后悔了,还问。

他故意扮凶,手指指怼着对方胸口——“手指指”是粤语口语,形容用手指人的样子,有挑衅的意思,略含贬义。

我喺度——我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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