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合集小说本《漂浮》限定未公布小番外。
另外由于印刷事故可能会带一些微瑕本额外赠送贴纸出售,本子数量d1d2总共25本左右。打样导致的大瑕疵版会看情况带,因为主要还是希望想要的朋友们能买到印刷最满意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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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迪斯科/41分局群像】新人
又是草草摸出来的短东西
摘要:茱姐殴打喝到饱(不是)
茱蒂特想过在新分局的生活可能会遇到些麻烦,但从未想过麻烦会以这种方式出现——毕竟一进门就看到不明人士拎着酒瓶蹦到警局办公桌上胡言乱语即使在加姆洛克也有些过于*艺术*了,尤其是那人在听到开门的动静后还把头扭向她这边,瞪着一双*派对眼*咧着嘴傻笑:“嘿,新来的小妞?”
警局的格斗课教过她这时候该怎么办。于是在重物撞击地面的声音伴随一声惨叫响起后,茱蒂特面无表情地看着被她按在地上龇牙咧嘴的酒鬼。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是十日拘留,她腾出一只手摸向腰侧的手铐。
“那个……非常抱歉,请问您是刚调过来的迈诺特巡警吗?”茱蒂......
又是草草摸出来的短东西
摘要:茱姐殴打喝到饱(不是)
茱蒂特想过在新分局的生活可能会遇到些麻烦,但从未想过麻烦会以这种方式出现——毕竟一进门就看到不明人士拎着酒瓶蹦到警局办公桌上胡言乱语即使在加姆洛克也有些过于*艺术*了,尤其是那人在听到开门的动静后还把头扭向她这边,瞪着一双*派对眼*咧着嘴傻笑:“嘿,新来的小妞?”
警局的格斗课教过她这时候该怎么办。于是在重物撞击地面的声音伴随一声惨叫响起后,茱蒂特面无表情地看着被她按在地上龇牙咧嘴的酒鬼。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是十日拘留,她腾出一只手摸向腰侧的手铐。
“那个……非常抱歉,请问您是刚调过来的迈诺特巡警吗?”茱蒂特抬头看向说话的人。对方穿着警督的制服,看上去大概三十来岁,脸上的表情介于尴尬和绝望之间,耳朵由于羞愧变得通红。她点了点头。
“抱歉刚来就让您有这么糟糕的体验,我是随迁警官让丶维克玛,非常欢迎您加入41分局重案组。我为我的搭档之前对您的不尊重道歉,他……喝的有点多。”吐出最后几个字好像花光了维克玛全部的精力,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好在今天不是他出外勤。”
茱蒂特这才注意到酒鬼穿的绿色外套上有RCM的卤素水印,换句话来说,她刚刚殴打的大概率是自己的新同事。茱蒂特松开了钳制对方的手,酒鬼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被旁边的维克玛骂了几句后讪讪地放下酒瓶缩回自己的办公桌。
角落里传来几下轻快的鼓掌声,声音源头处的金发男人冲茱蒂特微笑着点头致意:“很荣幸认识您,我是41分局的特别顾问特兰特丶海德斯塔姆。刚才那一下可真漂亮,老实说我期待看到这一幕很久了。”
“马伦是该挨两下了!”蹲在文件柜前的光头警督哈哈大笑,站起身来拍了拍倚在门边的另一位红发警官:“热情点,C翼难得来个新人,可别让给马伦吓跑了。”后者笑着冲她招了招手:“迈诺特警官您好,我是切斯特丶买克莱恩,这是我的搭档麦克丶托森。虽然马伦经常不靠谱,但我保证C翼的其他人还是很可靠的,尤其是马伦的*异性恋生活伴侣*……”
“别拿你贫瘠的大脑招待新同事。”维克玛不耐烦地打断了切斯特的话,帮茱蒂把随身的箱子拎到了办公桌前:“很抱歉,办公用品我等下会去领来,今天局里的事情有点多。”
“迈诺特警官您别介意,维克不是故意的。昨晚他找马伦一直找到凌晨三点,结果那家伙就睡在自己公寓楼下的垃圾箱里。”坐在无线电交换机前的老人开了腔,文件柜前的二人组又爆发出一阵大笑。
“没关系的,我自己去拿就好。不过,*他*是谁?”茱蒂特指了指躲在一旁不敢吭声的酒鬼,对方脸上刚刚跟地面亲密接触的部分已经肿了起来,看起来分外狼狈。维克玛的一只手扶住了额头,看上去很想再长叹一声。
“双重荣誉警督哈里尔丶杜博阿。”
【极乐迪斯科/坤诺中心】惊醒
晚课极速摸的短短篇,彪殉职前提。
坤诺搞不清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在深夜醒来,或许是因为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什么人在他的心脏上狠狠捏了一把。这种感觉熟悉得让他害怕,因为上一次他有这样的预感时,维克玛在几分钟后铁青着脸把他从被窝里薅了起来:“小子,穿衣服,哈里出事了。”那天的坤诺在这句话的强大威慑力下战战兢兢地裹上外套,然后被对方像拎小鸡一样拎上车。一路上刺耳的警笛划破夜晚,在加姆洛克的上空拼命尖叫。
马丁内斯的事结束之后,为了方便参加初级警员项目,他搬到了维克玛家住。赔款让猪猡穷得连公寓都租不起了,只能在纺织厂打地铺,虽然他不介意陪绑,但“绝不可能,你在这里是罪有应得,但别想让孩子跟你一起待在垃...
晚课极速摸的短短篇,彪殉职前提。
坤诺搞不清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在深夜醒来,或许是因为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什么人在他的心脏上狠狠捏了一把。这种感觉熟悉得让他害怕,因为上一次他有这样的预感时,维克玛在几分钟后铁青着脸把他从被窝里薅了起来:“小子,穿衣服,哈里出事了。”那天的坤诺在这句话的强大威慑力下战战兢兢地裹上外套,然后被对方像拎小鸡一样拎上车。一路上刺耳的警笛划破夜晚,在加姆洛克的上空拼命尖叫。
马丁内斯的事结束之后,为了方便参加初级警员项目,他搬到了维克玛家住。赔款让猪猡穷得连公寓都租不起了,只能在纺织厂打地铺,虽然他不介意陪绑,但“绝不可能,你在这里是罪有应得,但别想让孩子跟你一起待在垃圾堆里”,于是坤诺只剩下了一个选择,其实他觉得这也不坏。
坤诺闭着眼睛等了几分钟,没人敲门,只有他越来越快的心跳在耳旁嗡嗡作响,吵得他在床上躺不住,索性起床去上厕所。卧室墙上的钟被阴影涂的模模糊糊,坤诺想不起来自己是几点钟睡着的了,某种意义上来说今晚他能睡着就已经是个奇迹,毕竟白天里坤诺看着那条领带跟猪猡一起睡着了,睡在那个或许他有一天也会睡进去的地方。葬礼结束后维克玛让茱蒂特先带坤诺去她家里呆了一会儿,自己鬼鬼祟祟留在那儿不知道跟地下的猪猡密谋了什么。坤诺一个人坐在陌生的客厅里抱着热牛奶发呆,杯子里升腾起的蒸汽熏得他眼睛像进了洋葱。茱蒂特拿了纸巾给他,坤诺擤了擤鼻子,嘟囔着说自己今天可能有点冻感冒了。
他按开了浴室的灯——那一刻坤诺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因为他只看到满眼的红,瓷砖上的红、浴缸里的红、镜子上的红……而唯一苍白的是人体,是红的源头,是手腕垂在浴缸里的让·维克玛。坤诺听到一声恐惧得几乎不像人类发出的尖叫,而几分钟后他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声音。在跑去找止血带的路上坤诺狠狠摔了一跤,眼冒金星一时站不起来的他几乎是半爬着摸到药箱的。
当做好一切处理措施后,坤诺才想起来判断一下自己刚刚奋力抢救的是不是一具尸体。他哆嗦着把手伸到对方的鼻子底下——呼吸很微弱,但毕竟还有,坤诺松了一大口气。他连拖带拽地把维克玛从浴室弄到了沙发上,然后自己在沙发旁边打了个地铺。“坤诺他妈的可不想再折腾第二次!”他冲着沙发上的人大叫,回应他的是一片沉默。坤诺一下子泄了气,做了今天唯一一件他这个年龄该做的事——他双手捂住脸哭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坤诺感觉到有人在摸他的头——一种很轻柔、很温暖的爱抚,他想起曾经尚未酗酒的父亲似乎也这样摸过他的头。坤诺把眼睛闭得更紧了,他假装自己还没有醒。当这种触感消失后不久,他闻到了厨房里传来的烤面包香味,还有叮叮当当盘子碰撞的脆响,每一下都仿佛在撞击他的心脏,随后那个他无比熟悉但却从未如此期待的声音响起:“小子,起床吃饭。”
#极乐迪斯科#哈里让#让·维克玛和错误身份#
概要:哈里·杜博阿死了,而让·维克玛在嫌疑人名单的首位。
让·维克玛看着他的搭档。他看见哈里·杜博阿的脸大半埋在雪里,露出来的皮肤是青紫色的,尸斑是淡粉红色的,凹凸不平,像一片花瓣。风把雪一粒一粒地卷起来,一些被哈里层层叠叠的胡须留住,一些掠过维克玛的眼角。他们一起躺在雪里,他躺在他身边。哈里僵硬的眼珠像一颗弹球,在花里胡哨的弹球机游戏面板里转了又转,最后落入双倍积分区,把视线固定在他身上。......
概要:哈里·杜博阿死了,而让·维克玛在嫌疑人名单的首位。
让·维克玛看着他的搭档。他看见哈里·杜博阿的脸大半埋在雪里,露出来的皮肤是青紫色的,尸斑是淡粉红色的,凹凸不平,像一片花瓣。风把雪一粒一粒地卷起来,一些被哈里层层叠叠的胡须留住,一些掠过维克玛的眼角。他们一起躺在雪里,他躺在他身边。哈里僵硬的眼珠像一颗弹球,在花里胡哨的弹球机游戏面板里转了又转,最后落入双倍积分区,把视线固定在他身上。
接着他朝维克玛挤了挤眼睛,说:维克宝贝,你中了头奖。
维克玛在自己的枕边惊醒。他恍惚间在窗外的漫漫长夜中听到一声枪响划破天际,子弹撞进他的心脏里,再从肋骨之间穿出胸腔。枪声在加姆洛克已司空见惯,或许是路过的巡警朝着罪犯扣下扳机,要么又是一起牵涉黄色制品和毒品的情杀。
床头的钟时针指向4,而他已经睡意全无。于是他从温暖僵硬的被子之间直起腰来,像一截燃尽的烟蒂,孤零零地立在沾满焦油和烟灰的玻璃缸中央。他把脸埋进掌心里,感到三月的风雪扑面而来。
四点钟打开盒子吃一颗安眠药不是个好的选择,于是维克玛把昨天没洗过的背心套在身上,穿着内裤坐在窗边抽了一支又一支香烟。他前搭档的警察手册就扔在地板上,蓝色塑料文件夹大敞着,里面的文件铺了一地。那里面还混杂着一些属于维克玛的文件,其中包括尸体照片和现场尸检记录,崭新的纸页。案件编号JV41-2203.1500,他没给案子起标题;留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四天之前,早上八点钟,哈里·杜博阿没有出现在41分局。维克玛进门的时候,茱蒂特·迈诺和他打招呼,说:早安。他也说早安,然后问,今天所有人都在吗?茱蒂特摇摇头,望向哈里的办公桌。维克玛随即回复:他不算。
那天41分局谋杀组开了个简短的晨会,内容主要是:一边喝咖啡一边吹牛逼、为刚刚与57分局共同破获的吊人案做收尾工作以及欢迎金·曷城警督的加入。金的桌子紧挨着哈里,他们坐在彼此的正对面,但欢迎会上哈里还是没有出现。快到午餐的时候维克玛站在露台上抽烟,金·曷城走到他旁边也点了一支烟,问:哈里今天请假了吗?
维克玛摇摇头回答,他可能只是昨晚又喝太多,死在半路了。
金随后提出要不要去他的公寓里查看以确保他的安全,因为“在马丁内斯的时候,哈里早上始终都准时出现”。维克玛很疑惑,第一是他听到曷城警督会当面叫哈里“警探”,跟别人谈论的时候却又叫他“哈里”;第二是,他的搭档一般不会准时出现在分局。
好吧,他可能的确不会准时出现,但他会按时起床。维克玛不知道哈里是如何做到前一天宿醉到三点第二天还能七点半睁开眼睛的,不过只要他不来,那他可能在任何地方:随便谁家公寓的地板上、烂尾楼里的嗑药角落或者公共厕所马桶里,浑身湿漉漉,带着呕吐物和血渍,悲伤得像泼在地板上的一滩污水。维克玛试过几次在各种各样的地方找到自己的搭档,但即使找到了也带不回来,他就干脆放弃了。
面对金过度的担忧,维克玛只能说,你不用担心他。但是金解释:“他需要一点额外关注就会变好的。”
现在维克玛突然有点恼火了。他也不是对着金·曷城恼火,可是只和他搭档过一周的人又能有多明白哈里·杜博阿是个什么样的混蛋?维克玛不是没试过,他真的在早晨和他慢跑、给他买过胡萝卜汁,那像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哪怕他们相差10岁他也根本跟不上哈里离谱的速度,最后只能落得在街边撑着膝盖气喘吁吁,感到自己的腹部像是炸开一样绞痛,而五天之后他再不想碰一滴胡萝卜汁。
那些根本没用。哈里不会从酒瓶子里出来。酒长在他身上,他是酒做的。
维克玛把烟头丢在地上用皮鞋尖踩灭,朝着金·曷城道了一句抱歉。金问为什么,维克玛解释,因为我朝你发火。
金只是掀起眉毛说,我不这么认为。然后维克玛说,哈里·杜博阿他妈的积了几辈子德才配得上你这么关心他?
金·曷城面不改色。他只是把自己那支烟抽完,回答:你和他搭档太久了,让·维克玛警官。
维克玛用力咬着自己的食指指节,直到把它咬得流血,红肿作痛。他一个人在露台上站到下午两点,膝盖僵硬得快动不了,鼻尖和脸颊已经被寒风夺去知觉。他想,是啊,他和他搭档太久,什么都做过了,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可谁又能想到一夜之间哈里·杜博阿会抹去全部记忆变成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他把以前的事情一股脑丢给维克玛拍拍屁股走人了,让他一个人捧着这些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最终还是没去公寓里找他。他知道金·曷城也没去。
三天之前,早上八点钟,哈里·杜博阿依旧没有出现在41分局。下午两点,金从桌子前面站起来走向维克玛,这次他神色严肃,语气冰冷。他说:让·维克玛警官,我们应该去哈里的公寓检查。
不过他们先去的不是公寓,维克玛带着他到哈里以往经常出现的嗑药角落或者酗酒俱乐部里转了一圈,但一无所获。金·曷城沉默地跟在维克玛身后,维克玛听见他飞行夹克尼龙沙沙的摩擦声,然后冷不丁问:再和我说一遍,你对他有什么看法?
金说,他需要一点额外关注。
维克玛说,不是这句。
金叹了口气继续说,他是我见过最棒的警探之一。
金·曷城好像知道他此时此刻最想听什么、最不想听什么似的,除了这两句以外一点也不多说,任由他们之间的沉寂持续长达一小时之久,直到让·维克玛拿出钥匙准备开哈里公寓的大门。这把钥匙是很多年前哈里亲手交给他的,理由很简单:备用。他自己经常弄丢,就连放在抽屉里的备用钥匙都会找不到,于是干脆不要把它交给抽屉,而是交给另一个活人。
但是他刚把它插进锁孔公寓门就自己开了,在另一侧撞倒一个空空如也的啤酒瓶。金·曷城在维克玛身后拉开了夹克拉链,维克玛听见他的手指摸过枪套的声音。
不用紧张,曷城警督。他立即解释,他的公寓房门几乎不锁,拿钥匙只是以防万一。
金点点头回应,你说得对,枪也是以防万一。维克玛吃不准他究竟是认真的还是在讽刺,但此时此刻也没必要纠结这个了,因为敞开的公寓门里面飘出一股奇怪的味道。
和维克玛通常在哈里的地盘上闻到酒精和腐烂食物的气味不同,这回更多是血和肉腥的混合,像是屠宰场或者生食市场。于是他走进去,看见哈里·杜博阿坐在自己的沙发上,面容模糊,脑袋开花。碎掉的颅骨和脑浆溅得到处都是,后者沿着沙发靠背、他的脖子和肩膀流下来,看上去像几条交织的水道。
他听见自己的耳鸣声,金的靴子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哒哒声,还有他的问话:你还好吗,维克玛警官?
维克玛想问自己有什么不好的。他的搭档看上去像是在沙发上死了,而且死透了,他的灵魂上了天堂或是下了地狱——都无所谓,总而言之他已经从这个该死的循环里一劳永逸地解脱。他应该为他感到高兴,他应该庆祝,他应该在他的尸体上喷礼花。
金·曷城又问了一遍:你还好吗,需要坐下来吗,维克玛警官?
他转头看他,张开嘴唇,话还没说出来就倒向了地板。
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维克玛感觉时间已经流逝十年之久。他现在与哈里·杜博阿同岁,终于有资格站在他的立场上说话,站在他的立场上把他骂个狗血淋头。只可惜他看见的还是金的脸,金对他说,你感觉怎么样?
好得不能再好。他回答,然后推开他的胳膊,起身。他还在哈里的公寓里。
金向后退了两步,不再伸手试图提供任何帮助。他用他乌黑的眼珠冷静地看着维克玛,似乎正把整件事情当作一起刚刚发生的案子那样汇报:受害者哈里·杜博阿,男,44岁,已经确认死亡。
维克玛问,什么时候死的。金说,大概昨晚,不超过24小时。
他突然觉得庆幸。万一他们昨天来过,哈里恐怕就死不成了。喔,不。他该觉得庆幸吗?
维克玛咽唾沫,又问,自杀还是他杀?金说,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不排除他杀。
维克玛说,两名警官在场,立案吧。金提示他,受害者是同事,我们是不是该回避?他摇摇头否决:
“41分局没人能回避。”
除此之外,也没有人会接这个案子。因为维克玛的脑袋里突然冒出一句话来:他死了对大家都好。为这句话他简直想捅穿自己,在肚子上戳个千疮百孔,直到痛不欲生。
金·曷城思索几秒,严肃地点点头,默认了他的说法。他走近哈里,在他面前蹲下来,仔细地将他从头到尾看过一遍。随后金根据案发现场的大致情况提出粗略的观察结论:公寓门开着,但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室内也没有打斗痕迹。受害人的额头上中了一枪,可是枪、弹壳和弹头都没有留下。基本能排除自杀,可能是熟人作案。
维克玛撇撇嘴,不知怎的说了一句:不能排除自杀。
金看起来很困惑。他抬起眉毛等着他给出理由,但维克玛咬着下唇一言不发。想杀了哈里的人可能很多——就连维克玛自己都有过这种冲动。他偶尔想,干脆朝着他的脑袋扣下扳机,再朝着自己的脑袋扣下扳机,一切矛盾都将迎刃而解,他们不再给任何人制造烂摊子,不再成为任何人的麻烦。
而他已经无数次目睹过哈里把枪管塞进自己的嘴巴里或者顶在额头上,然后对他说:维克,我不想再变好了。
维克玛紧紧抓着制服外套,按住腹部弯下腰去,差点没跪在地板上。他想吐。
金垂着眼睛看他,从口袋里抽出叠好的手帕,甩开,递过去。但维克玛只是摇头,把金的手轻轻推到一旁。
曷城警督,我们该进行现场尸检。他低着头说,准确验伤更有助于判断案情。
金表示同意。他把手帕重新叠好放回口袋里,接着提出:我来处理尸体吧,维克玛警官。你负责记录就可以。
维克玛立即站起身。他一言不发地把自己的工作手册拿出来,撕下一页粉红色的尸检记录单交给金。那意思是,不——你负责记录。金表现得倒是无所谓,他耸耸肩接下纸张,自动走到沙发背面不碍事的地方,在指尖上把笔转了一圈,等着维克玛开始。
维克玛慢吞吞把塑胶手套戴上,站在哈里面前。哈里盯着他,他的绿眼睛睁得大大的,但颜色已经蒙上一层薄灰。他的额头上有个干涸的血洞,边缘规整的圆形,那是子弹入口。后脑勺则消失了一大半。
他扶着哈里的肩膀稍微挪动,发觉他还在尸僵阶段。金说得没错,死亡时间不超过24小时。然后他试图把他从沙发上拽到地板上放平,但哈里有点重,比平时都要重,维克玛腰都快断了才勉强让他躺好。像把酒醉的哈里拖上床。
他已经无数次面对他的身体。维克玛回忆,在温暖的被子下面或者冰冷的卫生间隔板上,还有浴缸滚烫的水里。他不该在这时候想到这些。
他解开他浸满血和脑脊液的衬衫,一颗纽扣接着一颗,暴露出他毛发茂密的胸膛。棕色的、卷曲柔软的毛下面是比麦色稍深一点的皮肤,干燥又松弛。以往他隆起的肚腩软乎乎的,但现在的手感已经像一颗干瘪的梅子,较低的气温延迟了哈里表面的腐败,但他的呼吸里已经带着致命的臭气。
维克玛注意到有水珠滴落在他戴着塑胶手套的手背上,一颗接着一颗。他抬起头来看金,后者已经扭开头去望向公寓的窗外。他用沙哑的声音说:案件编号JV41-2203.1500,助手金·曷城,验尸官让·维克玛。
距离他最后一次和哈里一起查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周。
除了额头上的子弹孔,哈里的身体没有其他致命伤。他的大腿和肩膀仍有马丁内斯留下的痕迹,不过早就到了结痂的阶段;他的膝盖和手臂上有一些零散分布的淤青,维克玛知道那些大致是他喝醉的时候在什么地方摔倒撞的。这么多年来哈里都幸运地没有因此摔断脖子,他一直觉得那是个奇迹。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一些奇怪的划伤,肘窝里有密集的针眼,已经变成紫红色的一片。他在尸检表上报了毒物检测,只是为了知道他死的时候究竟是什么程度的用药过量。或许是毒品杀了他,让他出现幻觉,让他对着自己的脑袋开枪。
但是他的公寓里的确没有找到任何子弹和枪支,就连他自己的佩枪都不翼而飞,维克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终于有一天他得处理哈里·杜博阿的谋杀案吗?
后来哈里被送进了停尸房。维克玛想,他会被冻在冷柜里面,脚趾上挂着标签,上面是他的姓名和年龄,出生日期,死亡日期。他会像一根冰棒那样,变得苍白或者青紫,身体缩水,又脆又冷;就像他们曾经一起走在雪天的夜晚。
整理犯罪现场和邻居走访又花费了他和金·曷城半天的时间。一天之前,也就是昨天,41分局接到了一通匿名来电,正值七点三十分,警员们还没来齐,所以电话是茱蒂特接的。来电人的性别和年龄皆不可辨认,那个声音在听筒里表示自己有一些关于双重荣誉警督哈里·杜博阿被谋杀一案的线索。
茱蒂特说我在听,接着对方说:“我目击了随迁警官让·维克玛在案发当天晚上进入哈里·杜博阿的公寓。”
当时让·维克玛刚刚走进办公室,手里捏着一杯冒着热气的黑咖啡。他看见他的女同事抬起头来,眼睛里充满着难以置信和疑虑的目光。
来电者不透露个人信息,但也没有其他人能证明维克玛当时并不在场。
可是他有作案动机吗?维克玛在办公室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面对的只有一片寂静。除了金·曷城以外没有人敢回答,金·曷城说:我认为维克玛警官存在作案动机。但是他与哈里搭档已久,对他的熟知程度超过在座的任何人,如果行凶者是他,应该不会做得如此疏漏百出。
维克玛不知道这句直白得像剑一样的话是在夸亦或者贬。但他感谢曷城警督的坦言,让他能够免去当即被铐上手铐。
但他依旧被41分局限制了行动,金和茱蒂特不得不开启一场审讯,其余的人则去搜查了维克玛的公寓。不幸或是幸运,维克玛的公寓里没有发现哈里的枪,而且他自己的枪一颗子弹不少。没有哈里在,迅速的现场弹道分析几乎是不可能的,在结果出来之前警局里没有人能判断这颗子弹从何种角度、什么枪里射出来。
维克玛坐在审讯室里,坐在金·曷城的对面,坐在茱蒂特·迈诺特的对面,坐在哈里·杜博阿的对面。他看见哈里在眨着眼睛朝他笑。维克玛说,这是你想要的吗,哈里?
哈里回答,是的,这是你想要的。
调查走向了死胡同。而让·维克玛处在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既不能洗清罪名,也不能被立即定罪。他和普赖斯警长提出,如果他能有两天的自由时间,他会试着侦破这起案件。普赖斯警长表示不太可能就这样放嫌疑人出去乱跑,哪怕他是41分局最能干的警官之一。
维克玛叹了口气,问:“那怎么办,把案子全权交给曷城警督,我只能被关在审讯室里无所事事吗?”
警长回答:是的。如果你不想待在这里可以回公寓。但如果你消失的话,警局会立刻传唤你。
维克玛说,那我回公寓。还有一件事是,哈里的警察手册能不能给我一份拷贝?
警长说,你全拿走吧,也没人看得懂。
不知为何,维克玛看得懂。只不过从手册里拼凑一个案子长达两小时之久。他回到公寓里把所有纸质档案抖散在地上铺开,好在它们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最上面的是哈里写的吊人案报告,维克玛仔仔细细读了一遍,发觉里面还有他对金·曷城警督的各种各样的私人看法。
现在维克玛有种偷窥狂的愧疚感了。但无奈事已至此,他已经知道哈里在马丁内斯的七天里有多喜欢曷城警督。他依赖曷城警督,以至于维克玛对这种感觉有些莫名的熟悉。
除了吊人一案,剩下的案件记录都是他熟知的,因为那通常是他和哈里共同经手,写的时候他就在他身边——陪他该死的加班,或者看着他喝酒。他摸过他歪歪扭扭的圆珠笔字迹,下面发黄的啤酒渍,还有一些食物汤汁的痕迹。他感到他和他的过去是个假象,好像在某一刻早已不复存在。像这些废纸,会被其他人整理出来,进入垃圾桶。
可是除了阅读之外,维克玛还能做什么呢?重新看好几遍尸体、在他肮脏的厨房翻找证据或者加班到深夜吗?他不知道。他毫无头绪。
然后维克玛又睡着了。香烟被他攥灭在手里,他穿着背心躺倒在冰冷的窗边。他不记得吃了多少颗安眠药,他记得自己明明没有打开药盒。但他醒来的时候睡在厕所地板上,嘴角沾着干掉的呕吐物,眼睛湿漉漉的,记忆一片空白。
他头昏脑胀地站起身来,才发现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档案纸,有一角被不明液体浸透。他举到眼前试图分辨上面的内容,但字正在在纸上胡乱漂流。维克玛只能走出卫生间来到客厅,然后他在模糊的视野里认出这里不是自己的公寓。
这他妈的是哈里·杜博阿的公寓。
门口的RCM的廉价塑料警戒线尚未撤去,沙发上两天前哈里在的地方贴着白色实线轮廓。维克玛扶着沙发靠背,踉跄了两步落座在他搭档的位置上。腐肉、血和尿的气味从垫子里满得溢出来,他也不在乎了,向后仰身靠进去,重新举起那张档案纸。
纸上是哈里的字迹。案件编号HDB41-2003.0823,名为难缠的搭档。三月二十号,也就是五天之前,哈里死的一天之前。这应该是比吊人更新的案子,为什么在那一沓文件里没有被放在最上面?
维克玛随即反应过来,这是被哈里藏起的记录。不知怎的他在整理的时候发现了它,看到了之中的内容,为进一步调查才来到哈里的公寓。他往下拼凑,上面写着:
“51年3月22日,哈里·杜博阿被发现死亡于家中。他的搭档JV和临时搭档KK是第一目击者。”
维克玛感到一阵强烈的反胃。然后档案继续写:“两天后(此处被划掉了)一天后,41分局接到一通匿名电话,指控JV杀害了哈里·杜博阿。实际上每个人都知道JV没有做,包括他自己——这是整件事情的重点,对吧?
“当然,他也洗不清罪名。因为他没有夜生活,下班之后只把自己独自一人塞进公寓里。”
维克玛骂了一句操你妈的,哈里。
档案对此辱骂无动于衷,它依旧写道:“维克玛被41分局禁足了。本案被移交给KK和他的临时搭档JM。JV只好带走了哈里·杜博阿的警察手册,不久之后发现了本页记录。像一如即往的那样——JV几乎勃然大怒。他冲到哈里·杜博阿的公寓,以为这些只是个该死的恶作剧,尸体是伪造的,他没有死。但人死了就是死了,要说’死’是什么呢,此刻被冻成冰棍的哈里·杜博阿就是死亡本身。”
哈里就是死亡本身。维克玛发觉自己的指尖在颤抖,他恼火得快要把薄薄的纸页捏碎。
“或者比起勃然大怒,JV更崩溃一些。他无时无刻不精神紧张,挖苦别人的时候刻薄言语里流露少量的幽默感,但是,嘿——这不就是JV吗?我忘掉了一些事,也不妨碍他是一个难缠的搭档。你永远可以依靠一个难缠的搭档。”
维克玛又把自己的指关节咬破了。他用舌头仓促地舔掉汩汩涌出来的血,一些猩红色的痕迹印在纸页的角落。他继续往下看,后半部分的圆珠笔字迹被不明液体洇开,他能隐约分辨出其中“白痴厄运漩涡”的字样,不过大部分都已经看不清。
白痴厄运漩涡又是他妈的什么鬼?他想,是他的什么吸毒伙伴,还是酗酒兄弟会?他就干脆一条路走到底,穿好外套去哈里以往经常停留的小据点里又逛了一圈,但那些地方都没有人知道白痴厄运漩涡这个名字。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维克玛才想起来,哈里的足迹遍布加姆洛克,但马丁内斯是他唯一缺席的记忆。他裹着单薄的衣服在寒风里来到北边,从渔村开始找,接着很快就发现了在破楼墙角的流浪汉聚集地。
最中间的那个男人用慵懒的声音对着他喊了一声:嘿,老兄,是龙舌兰日落的搭档。
搭档二字上加了重音。
维克玛说,操他妈的龙舌兰日落。你们哪个是什么白痴厄运漩涡?
中间的男人回答,我就是。然后他把维克玛上下打量了一通,指出:你比预定的时间来晚了。
维克玛回答我没跟你们预定过什么时间。
白痴厄运漩涡随即大笑了两声,旁边的两个神智不清的醉鬼也跟着笑。他就黑着脸等他们笑完。约莫半分钟之后流浪汉们终于消停下来,然后漩涡又说:你当然没有,是龙舌兰。他说,让·维克玛——那是你的名字——一身都是黑色的家伙,他会在23号或者24号什么的找过来。但你明白的,我们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几月,几号,都不知道。于是龙舌兰又说,那你掰着手指头数五天吧。我们数了三天,今天第四天了。
维克玛咬了咬嘴唇,把那张档案纸举到漩涡面前,问:是你杀了龙舌兰?
白痴厄运漩涡几乎无动于衷。他的眉毛挑得老高,他向后靠了靠,眯起眼睛,努力试图分辨纸上的字迹。然后宣告失败。
不,那男人揉着肿胀的眼泡回答,龙舌兰杀了自己。
维克玛的胃猛地拧转,刺痛几乎让他失去平衡。他弯下腰来按着腹部,苦笑了一声:“可是他的枪和子弹呢?”
对方拉开自己的利卡尔运动服,从里面抽出了一把手枪,朝维克玛递过来。那是一把维利耶 9mm 转管手枪,哈里·杜博阿的警用佩枪。白痴厄运漩涡的另一只手掌心里躺着两个铜色金属块,一个是被压扁的弹头,另一个是浑圆的弹壳。弹头上面沾着血渍。
维克玛把它们都捡起来,听见哈里在耳边轻轻笑。
嘿,我得把弹头从他的脑浆和血里面挑出来,你知道那些东西的味道有多难弄掉吗?漩涡说,抹在衣服上,要闻个两天两夜。
维克玛没出声。他打开弹膛检查,里面只空了一格,就是这颗子弹。
白痴厄运漩涡继续说,整件事情太概念化了,你根本无法想象。
维克玛说,你讲吧。
白痴厄运漩涡就津津有味地开始他的故事:那天龙舌兰过来找我们喝酒,喝着喝着他突然举起瓶子朝我们敬酒——这倒是没什么的,大家都喜欢气氛高涨一点——但他很快就开始提出一些奇怪的建议,他对我说,我们搞个恶作剧吧。
我说,什么恶作剧?龙舌兰突然就不说话了,他往自己的鼻子里吸了一口思必得,接着撸起袖子开始往静脉里面打什么东西。我猜那是安非他命吧,要么就是鸦片酊、吗啡一类的。肯定是在这附近搞不到的好货。龙舌兰磕嗨了之后就搂着我的肩膀说,维克,跟我回公寓吧。我回答他,我的名字不是维克。他说,你当然不是。随后他就说,让·维克玛——就是你,你会在五天之内出现。
漩涡指了指维克玛。维克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如果再不坐下来,待会恐怕就要给RCM出丑了。他轻声问,然后呢?
白痴厄运漩涡回答,然后龙舌兰开始又哭又笑的,对着我喊维克,要么就喊让,非得把我弄去他的公寓。我拒绝了半天,说,嘿老兄,我真的不跟别人回家,麻烦事太多了。但龙舌兰像是没听见似的,硬是拽着我走。不过到了之后发现他的公寓简直像垃圾堆,跟这个小角落没什么区别,你知道吧?像真的回家一样。我就无所谓了,躺在他的地板上继续喝。可是龙舌兰忙活别的去了,我也不在乎。等到半夜——或者凌晨,他把我拽起来,坐到沙发上,把枪举起来,对着自己的脑袋。
他说,维克,看好了。我说,白痴厄运漩涡不叫这个。龙舌兰说,当然。接着他又说,我的东西全部留给你,橱柜上层有很多酒,底层还有点止痛药,都是你的。帮我做一件事情。
维克玛问:“什么事,给他妈的RCM打一通匿名电话把凶手栽赃给我吗?”
白痴厄运漩涡朝他打了个手指枪。宾果,他说,就是如此。
隆隆的海浪和尖锐的耳鸣已经淹没了整个渔村。维克玛终于在一旁坐下来,坐在冰冷的土地上,从牙缝里挤出笑意。漩涡仍继续着他的故事,他澄清道:龙舌兰说了,这并不是栽赃——只是说一句无法证伪的目击证词。我说好啊,反正没什么损失不是吗?他就继续说,维克,你最好了。
然后龙舌兰终于把手指搭在了手枪板机上,我插着腰问:所以你打算就这样,死在沙发上?他回答是,在枪响之前还有一件事——待会把枪、子弹和弹壳都带走,交给维克。
我点头答应了。龙舌兰的一点小心愿而已,要帮他完成才好。
然后他笑了,我从没见过他笑得那么夸张、那么扭曲,他的脸几乎搅成一团,变得不再像脸,而是一个标志。快乐的标志,死亡的标志。他说:
“我知道你都会答应的,维克。最爱你了。接下来看好……”
话还没有说完枪就响了。砰的一声,惊雷打在额头正中央。龙舌兰的尸体倒在沙发上,像一片厕纸。我对他耸耸肩说,我不是让·维克玛啊。
接着白痴厄运漩涡凑到维克玛的旁边,捏住他的肩膀:“维克,该站那儿的是你吧?”
维克玛一言不发。
他举起手上哈里的枪,朝着远处的灌木扣下扳机。一枪,两枪,全部打空。然后那东西被他丢在地上,他把自己的制服外套解开,拿过白痴厄运漩涡手上的酒瓶,仰起头灌进嘴里。
那玩意儿一点味道都没有,甚至比不上从水龙头里接出来的、带着重金属污染的水。他就问,白痴厄运漩涡,龙舌兰日落给你的止痛药是什么?
对方回答,大部分是哌替啶,有一支吗啡。
维克玛说,把那支吗啡给我。不然我他妈的现在就在你脑袋上开个洞。
漩涡把针筒丢给他,说:随你,龙舌兰的搭档。
然后维克玛在沉默中脱掉了制服,开始卷自己的衬衫袖子,卷到小臂,再卷上肘窝。他用牙咬掉针帽,把针尖抵住自己青色的,略微隆起皮肤表面的静脉。猛然,他在那里看到了一个尚且新鲜的、粉红色的孔,在渔村傍晚的暗光下显得格外熠熠发亮。
他沿着那个孔把新的针头扎进去。
“你的恶作剧得逞了,哈里。”让·维克玛说,缓慢地把他推入血管。
“你的恶作剧得逞了。”
-FIN-
*为了以防有读者没打过这个奖杯,说明一下这个梗来自《迪克·马伦和错误身份》,游戏中书店可以买到这本书,感觉在阴阳钱德勒,就挺好笑的。
#极乐迪斯科#哈里让#丛集性头痛#
*只要哈里·杜博阿还在,他的头痛就停不下来。
*小段子,甜的。
医生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丛集性头痛。让·维克玛合上眼皮又睁开,但对方平静地盯着他,丝毫没有解释这个陌生名词的意图,他就只好问:你说什么头痛?医生又说,丛集性头痛。好吧,这回他勉强算是听清楚了,但他还是无法理解。如果医学诊断就是两个常用的名词拼到一起变成一串新名词的话,那随便翻字典都能找出来百八十种全新疾病。
说实话他只是觉得很痛,没什么特别的。起初可能会发生在睡眠不足的时候,尤其是熬夜替哈里·......
*只要哈里·杜博阿还在,他的头痛就停不下来。
*小段子,甜的。
医生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丛集性头痛。让·维克玛合上眼皮又睁开,但对方平静地盯着他,丝毫没有解释这个陌生名词的意图,他就只好问:你说什么头痛?医生又说,丛集性头痛。好吧,这回他勉强算是听清楚了,但他还是无法理解。如果医学诊断就是两个常用的名词拼到一起变成一串新名词的话,那随便翻字典都能找出来百八十种全新疾病。
说实话他只是觉得很痛,没什么特别的。起初可能会发生在睡眠不足的时候,尤其是熬夜替哈里·杜博阿收拾烂摊子之后:因为一旦他的搭档搞出些狗屎名堂他就得几天几天没法睡觉地帮他擦屁股。三天只能睡四小时,还得连轴转五六天,是个人都撑不了多久,但维克玛奇迹般地熬过了整个春天。
他知道哈里在春天的时候高度不稳定,会闹得很厉害;每天晚上如果不严密看着他的话第二天可能就会在人公寓里面发现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后脑勺被轰飞了,枪管还含在嘴里。有好几次维克玛差点看着他自杀,可是哈里不肯把枪交出来,他就只能搬进哈里的公寓里面去,等哈里睡着,再睡在那个该死的沙发上。
或许是沙发太硬了,或者太久没洗过。第二天起来维克玛觉得脖颈快断掉,附带后脑勺像是挨了一棍子,随着额头的血管一起砰砰地跳。他把自己从沙发上拖下来,拖到街上,再拖到41分局;接完一杯咖啡就看见哈里在办公桌上抱着酒瓶继续睡觉,屋子里已经充满了新鲜的香烟味,麦克·托森和切斯特·麦克莱恩在大声聊天,一边对着哈里乱七八糟的头发弹飞烟灰,比谁他妈的瞄得更准。
维克玛觉得耳鸣。他在尖锐的耳鸣声中分辨出了茱蒂特对他说早安,以及哈里的呼噜声。
一杯咖啡可以缓解大半疼痛。据说是咖啡因收缩血管或者兴奋中枢什么的,他不在乎,只要这东西起效、让他还有精力分配给工作,他就不担心滥用问题。
他从一开始每天一杯过渡到每天四杯,然后某天突然发现咖啡因对付头痛已经没用了,反而喝得越多他就越难受,那种苦涩的液体让他的胃整日翻江倒海,午餐之后则更甚。终于某一次他下午三点钟在卫生间吐得昏天黑地,伴随太阳穴剧烈搏动,鼻涕眼泪流了满手都是。他反锁隔间门,跪在地板上靠着墙壁喘息个不停,低头瞥见深色水面上浮着食物残渣,然后反胃的感觉又一次涌上来。
他差点没晕在那里。可能过了二十分钟哈里来上厕所的时候听到了动静,立马就猜出里面是维克玛,然后一边敲门一边朝他喊:你不是睡在马桶里了吧?
让·维克玛赏了他一句脏话。他出来的时候看见哈里还站在门口等着,后者若有所思地凑上来,半分钟后宣布他的推理:今天的午餐大概率是坏掉了。
哈里算是猜对一半,而维克玛也不想再喝那么多咖啡。
春天过了之后,他的头痛从早上消失,开始在一天中不定时发作。但这些都是尚可忍耐的范围,用工作分散注意力的时候就不会感觉到疼,只是下班回去或者午间休息,他就得用点冰的东西贴在额头附近。
疼的时候他会感觉办公室比平时都要吵,周围人说话的声音异常清晰入耳,震得他颅骨共鸣。还有他的桌子离窗户很近,他甚至还能听见楼下街道的声音,阳光刺得眼睛直流泪,他只能逃一样地避开办公室,钻到楼道里,咖啡角,要么就卫生间。在又暗又安静的角落里缩成一团。
但维克玛不知道究竟离开办公室的哪个环节出了毛病,因为哈里总能找到他。然后在他耳朵边继续嗡嗡作响,一刻也不停地叨叨,维克玛实在难受得受不了了就朝他吼,让他滚蛋。吼了几次没什么效果,哈里还是找过来,给他拿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思必得或者处方安非他命。
哈里说,你头痛是吗?这个很管用。
管他妈个屁用。维克玛说,别磕药了,哈里·杜博阿。
然后哈里就会问,你要抽烟吗,你要喝酒吗,这些也可以治头痛。
维克玛把脑袋埋在胳膊之间,捏着太阳穴,一句话也不想说。
后来有一阵子他发作得越来越密集,一天好几次他右边眼眶剧烈作痛,像是针刺,又像刀绞,躺下反而更剧烈,坐着站着走路怎样都不是,只能默默祈祷它赶紧过去。但通常不持续一小时它也不会罢休,晚上睡着也能被疼醒,他就只能从床上下来,走到客厅,走到厨房,走进卫生间,再走回卧室。
头痛比闹钟还准,晚上睡着准时发作,上午准时发作,下午再准时发作,疼的时候鼻涕眼泪一起流,偶尔还要把吃的东西都吐出去才舒服,这时候根本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哈里还要凑过来在他旁边说话,不过维克玛盯着窗外来回踱步,什么也听不清。他埋头撕甲床的倒刺,手指甲陷进肉里,然后再接着来回踱步。哈里被冷落在一旁,就只好拽他的胳膊,结果差点挨了一拳。维克玛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他就是觉得很烦。
很痛,也很烦。
然后医生说这是丛集性头痛。因为他几周来都是这样整日整日串联发作,跟丛集这个名字非常相匹配。
维克玛问,那怎么办,我得工作。
医生回答,如果你头痛发作就用佐米曲普坦鼻喷雾,但是你也需要预防性治疗。
他继续问,需要干什么?
医生说,需要吃维拉帕米。是一种钙离子通道抑制剂。
让·维克玛听到今天第四个陌生名词。无所谓了,他想,如果是他能买得起的药,无非就是每天多吃一顿饭。
最后医生写完处方,又说,虽然你这个年龄不太可能,但你需要神经影像学确认一下吗?
维克玛问确认什么。医生回答,确认你的脑袋里没有长肿瘤。
他笑了两声。他倒希望自己赶紧长个肿瘤,最好已经时日无多。然后他对医生摇摇头说,那些东西太昂贵,没必要。
后来的实践表明鼻腔喷雾非常有效,它缓解疼痛的速度就像是打了一针阿片类止痛药一样。不过那个什么抑制剂吃得维克玛心悸和低血压,在严重头晕了好几次之后他才意识到医生讲过这些东西的不良反应,他似乎幸运地中彩了。不过有止痛药在,预防不预防也无所谓,他干脆就不吃了。
但喷雾会用完,喷雾也会忘带。他又不是个有哮喘的小孩能一直记住随身携带喷瓶,出去查案子制服口袋里也没有多余的位置供它栖身,丛集发作期突然来临的时候可能也会杀他个措手不及。
他就只能忍着疼痛和暴躁的情绪跟他的搭档外派查案。哈里问他怎么了,他说头痛。哈里又问你吃药了吗,他说我他妈的不吃兴奋剂。哈里只好拍拍他的肩膀嘟囔:好吧,那这回就只能硬挨过去吗?
喔,当然。他已经这么挨过很久了。从不知道哪一个春天开始,这些该死的疼痛就再也没消失过,也从没缓解过。他想或许哈里·杜博阿不在他就不会痛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可是他的搭档。他们该死的形影不离。
直到这一年的冬天,他们在马丁内斯接了个案子。有个人在树上吊死,而哈里喝得烂醉如泥,把他的同事们都赶走了,当然也包括他。维克玛感觉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他回到41分局,感觉胃部空虚。然后他吃了晚饭又吐掉,回到公寓里,睡着之后又被头疼醒。他晃晃瓶子,发现佐米曲普坦喷雾也空了。
到第二天上班,维克玛进办公室就听见哈里正给朱尔斯·佩迪鲁打无线电电话,一边诉苦还一边要钱。茱蒂特说要帮哈里,可是看看这41分局,除了他们几个可怜虫还有谁能帮他呢?于是维克玛又去了,回到马丁内斯,找到哈里·杜博阿身边。他以为自己永远也摆脱不了这个搭档,直到他看见哈里身边站着金·曷城警督,听见哈里问他,你是谁?
好吧。让·维克玛想,好吧。
哈里的案子结束总归要回41分局,至于带着谁回、以后还跟谁搭档,跟他都没个半毛钱关系。他一分钟也不想管这个精神病了,他也终于不需要忍受头痛。
但是显然维克玛错了,因为丛集性头痛是没法治愈的。要么预防,要么发作。他不想吃维拉帕米,就只能反反复复发作。可是不知道为何,有时候佐米曲普坦鼻喷雾也开始失效,但头痛不再准时发作,他半夜不再痛醒,右边眼眶的剧烈刺痛偶尔变成左边,或者两侧一起。像是有一颗心脏被塞进他的脑袋里,突突地跳,要把眼球挤碎。
声音和光亮又开始折磨他,头疼的时候他要跑去厕所把自己关起来,缩成一团。只是哈里不再跑来找他,也不再凑到他耳边叨叨烟酒和兴奋剂,维克玛倒是轻松了很多。他不用担心哈里跟他磨蹭到警局下班还缠着他,就放心地等所有人都走了再趴在自己的桌上挨过这一波疼痛。
他趴着趴着差点睡着,或者是昏过去,维克玛自己也分不清楚。但他猛地感觉到肩膀上多了什么东西。他抬起头来,看见哈里·杜博阿站在他面前。他刚刚把他沾满酒味的绿西服外套披在他身上。
哈里说,你又头痛了。
啊哈,他忘掉了这么多事,竟然还记得这个。不过维克玛很疲惫,他声音虚弱地问他你在这干什么,对方没搭理他,自顾自继续说,你吃药了吗,或者那个什么喷雾。
他叹口气摇了摇头:不管用。
哈里眼睛一亮,说你终于想尝试兴奋剂了?
维克玛哑着嗓子吼,趁早滚蛋。
他的搭档耸耸肩,在他面前坐下。他盯着他看,接着把脸埋在手掌心里,没有力气再继续说话。但是哈里今天安静得很,维克玛不开口他也不吭声,就那么在他办公桌前面干坐着。
哈里的外套虽然很难闻,但是它很暖和,让他又一次昏昏欲睡。他觉得自己的确是失去意识了一阵子,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漆黑,底下泛着一点点路灯的橙色。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墙上的挂钟,看见时针分针相互重合;定了定神,发现哈里·杜博阿竟然还在眼前。
他的搭档立马说,你醒了。还在疼吗?维克玛纳闷,这听上去是在关心他,根本不像哈里会说出来的话。
他于是缓缓伸手扯下肩上的外套,说:要拿回你的衣服的话请便。
哈里摇摇头问,你还疼不疼?
维克玛深深吸了一口气。剧烈的绞痛似乎消去,剩下一些隐约的、难以言喻的不适。像是脑子被晃碎了,只要稍微动一动它们就会在颅骨里面横冲直撞,带着液体汩汩的声音。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只能答复:不疼。
哈里看上去如释重负,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用他又热又厚的掌心捏维克玛的肩膀。维克玛觉得自己的锁骨都要被攥碎了。他不耐烦地把他的手拨开,也跟着起身,没想到刚刚直起腰就开始天旋地转。他踉跄一步想扶住桌子边,结果还是径直摔进了他的搭档怀里。
或者说是哈里主动接住他的。哈里在他耳边惊呼:哇哦,嘿!慢点。维克——慢点。
他被哈里两条强有力的胳膊钳着,有几秒钟一点也动不了。他感觉自己的腿无法支撑体重,只能按着哈里的胸口试图推开他。但哈里不让,硬要把人重新放回椅子上。
坐下,他用命令的口吻说,你怎么跟宿醉了似的?然后哈里得寸进尺,撩起他的刘海摸他的额头,捧着他的脸观察他,摆弄来摆弄去。
维克玛气得想骂人。他说,他妈的,你是谁啊?
哈里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他以为这回终于换维克玛了,原来头痛发作也能失忆。维克玛倒是想失忆呢,忘掉这张毛绒绒的脸比什么止痛药都要管用。
他叹了口气补充说,你是谁啊,那个哈里·杜博阿才不会花时间来关心搭档的身体健康,每天下班之后着急把自己灌进酒瓶里还来不及。然后维克玛仔细想了想,问:
是曷城警督吗?曷城警督把你变成什么了?
哈里于是不笑了,但他也不说话。他坐在维克玛桌子对面盯着自己的手指头看,好像答案就在那儿似的。
沉默似乎蔓延了几光年。把整个办公室,整个41分局,加姆洛克,瑞瓦肖,海湾西岸,乃至整个伊苏林迪半岛全部吞噬。他和哈里在末日的最中央,看着灾难发生。
接着哈里呢喃:没变成什么,我带你回公寓吧,维克。
他带他回公寓?维克玛恍惚感觉自己恐怕是一觉醒来下了地狱:他看见这种哈里是要遭天谴的。
但是哈里理所应当地朝他伸出手来。他脑子一热抓住他的手,被他轻而易举地从椅子上拽离。哈里把车开进了海里,他们就只能沿着永劫路慢慢往回走,维克玛披着哈里的外套,哈里在他旁边抽烟。
他感觉自己某一瞬间好像走回了好几年前,他们第一次知道彼此住得很近的时候。他们还会一起下班,偶尔一起上班,午夜的街上有巡逻的马蹄声,清晨的街上有黑麦面包和咖啡的香气,哈里捏着打火机给他点烟,在他耳边说一些有的没的。一边说一边捂着肚子颤抖,然后捏着他的肩膀问,维克,你怎么整天黑着脸,多好笑啊。
维克玛笑出声来,把哈里吓了一跳,香烟差点都掉在鞋尖上。他们不约而同在漆黑的街道边停下,相互对视。哈里·杜博阿比他高快一头,肩膀也比他宽得多,维克玛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看过自己的搭档,突然觉得很陌生。
哈里问,笑什么?
维克玛回答,没什么。
哈里又问,你在想以前的事对吗?
维克玛把视线挪开,望着灰蓝色的天空。许久之后才承认:是啊。
是啊,他也不是故意怀念什么的,就是突然想到了。他意识到那早就是上辈子的事情,而这辈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转瞬即逝。
后来哈里把他送到公寓,维克玛走进去,但哈里还在身后不肯离开。他抵着门,眼神飘忽。他不知道哈里怎么回事,看起来像是要恐慌发作了。以前他黏他黏得紧的时候也是因为无端的害怕和担忧,维克玛这才意识到原来这次也是一样。
他只好请他进来,然后不情不愿地抱他。他能做的就只剩下这些了。无论他跟他叫喊多少次让他戒酒,让他停止磕药,让他不要再糟蹋自己,都无济于事;但是哈里身上的一切灾祸此时此刻都会在拥抱里暂时消逝,这是维克玛唯一觉得他能帮上哈里的时候。
于是哈里在沙发里窝着,闷在他脖颈里哭泣。维克玛知道他今晚没喝酒。他搂着他的肩膀,摸到哈里灼热的身体。哈里叫他的名字,他说好好,我在了。
然后哈里靠着他睡着,维克玛陷进沙发靠背,感觉他的搭档沉重得像压在心里的巨石。他摸到衬衫领口湿漉漉的,那是哈里的眼泪;他又摸到脸颊也湿漉漉的,那是他自己的眼泪吗?维克玛盯着乱七八糟的茶几,感觉温热的液体缓慢淌过,沿着下颌滴落。
他对着黑暗嘟囔,哈里,醒醒。
哈里不说话。
他开始控制不住地抽泣,哽咽地喘不上气,浑身颤抖。哈里从他的肩膀滑下去,枕在他的大腿,但还是没醒。维克玛视野模糊,他摸索到哈里的头发和胡子,用力揪起来。哈里还是不醒,他睡得像一具尸体。
他妈的,他恐怕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头又开始痛。但来得并不猛烈,只是温温吞吞的,若有似无。维克玛把哈里从身上扒拉下去,挪到沙发的一角,抱着自己的脑袋缩成一团。他流泪流到眼球干涸,喉咙沙哑得根本发不出声音,那个人却还在他身边安静地睡着。
他用手摸哈里的脸,感觉他皮肤表面汗涔涔、黏糊糊的。然后维克玛低声说,哈里,哈里,能不能他妈的醒醒。
他当然明白无济于事。他就是说说。
他说好痛。好痛啊,哈里。哪里都在痛。
哈里知道。哈里回答,你的药已经没有用了,可是你不想嗑兴奋剂,也不想喝酒,还能怎么办?硬抗过去吗?
维克玛摇头:不,你朝我开一枪吧。
哈里瞪大眼睛。
他又说,朝我开一枪就能去医院骗吗啡了。
哈里的表情僵在脸上,过了三秒他笑开,评价道:维克,这笑话真好笑。
维克玛说,哈哈,对,开玩笑的。
哈里还是一副愕然的样子。他酝酿了一会儿提议,那只能硬抗了。要么就睡觉吧,睡着了就感觉不到痛,就算疼醒了也能再睡。只要闭上眼睛,一切总归会过去的。
维克玛点点头。
是啊,一切总归会过去的。
-FIN-
#极乐迪斯科#哈里让/路人让#弃置物#
*只有片段,原文拗三Ninawan。
*短且爽文,阅读中途有任何不适请及时退出,不爱看就不要点,别举报。
让·维克玛习惯性地跪下来,两个膝盖紧紧地贴着地板。皮鞋跟太高,皮面太硬,不能弯折得过头,他就把小腿和脚背也跟着放平。他给哈里做过这些,做过很多次,几乎是肌肉记忆。被汗水熏蒸得潮湿的刘海散落下来,有几缕耷拉在他的额头,他没空把它们捋上去,因为两只手早都已经被绑在身后。
但他的搭档通常不会束缚他,就连用那条绿色混合花纹领带在维克玛的手腕上打一个松垮垮的结都会吝啬。太偷懒了......
*只有片段,原文拗三Ninawan。
*短且爽文,阅读中途有任何不适请及时退出,不爱看就不要点,别举报。
让·维克玛习惯性地跪下来,两个膝盖紧紧地贴着地板。皮鞋跟太高,皮面太硬,不能弯折得过头,他就把小腿和脚背也跟着放平。他给哈里做过这些,做过很多次,几乎是肌肉记忆。被汗水熏蒸得潮湿的刘海散落下来,有几缕耷拉在他的额头,他没空把它们捋上去,因为两只手早都已经被绑在身后。
但他的搭档通常不会束缚他,就连用那条绿色混合花纹领带在维克玛的手腕上打一个松垮垮的结都会吝啬。太偷懒了,他的搭档这么说,你的手得派上点用场。维克玛的指甲通常修剪得干净整齐,但指尖和甲床会有一些陈旧渗血的撕裂伤,那是他自己抠出来的。哈里会抓着这双手,然后把它们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嗅闻,分辨出香烟燃烧过后留下的焦油味。
像太阳烤沥青路,石材加工厂,或者涩咖啡。哈里评价道,你换了别的牌子的香烟是吗?维克玛摇摇头:没换。
他把他的手指含进嘴巴里,改用味蕾品尝。维克玛咬着嘴唇,指腹感受着那条舌头的滑腻触感,然后是他牙齿凹凸不平的齿面。他把他陈旧的渗血都舔掉了,留下几个惨白惨白的伤口,被掀起来的一小块皮肤下面空荡荡的。哈里又把他的手从嘴里拿出来,把冒头的倒刺都撕掉,露出下面通红的嫩肉来。维克玛屏住呼吸看着他。
这么喜欢折磨自己的手,哈里说。
维克玛还是摇头。他说,妈的哈里,好痛。
哈里·杜博阿灰绿色的眼眸一下子钉上他的脸,像法槌敲在底座上,敲得他胃里绞成一团。然后哈里开始笑,笑得络腮胡都在颤抖,充血的眼睛快要爆开。他上气不接下气地问,你会觉得痛吗?我以为你不会呢。
维克玛不说话,他的手指上都是哈里的口水。在左手虎口和掌心交界的某个位置还有两个深色的烫伤疤痕,是被烟头弄的。哈里摸着那两个凹凸不平的痕迹,过了一会儿宣布:你就是换了别的牌子的烟。好吧,他可能确实说准了,他借了一两根麦克·托森的烟,但那已经是好几个小时之前,或者几天前,几周前。除了哈里·杜博阿没人在乎。
有时候他甚至以为自己死了。
尤其是他被按在浴缸水底的时候,他睁着眼睛也什么都看不清,头发在热水里面乱飞,拂在他的脸上,迎面遇到一具尸体。嘴巴里除了水还有哈里的胯间的玩意儿,一起灌进他的胃,灌进他的肺,拥挤的,觊觎的,再夺走他的一切。然后从鼻腔里出来,从眼眶里出来。
哈里问,让,你是在哭?
让·维克玛笑得喘不上气,把他的搭档吓了一跳。
他战战兢兢地说,平时从来没见过你笑。
维克玛笑够了,把乱七八糟的头发从眼前拨开。他半跪着被哈里盯着看,赤身裸体。然后他才回答,你傻逼吧,哈里?那是水啊。我们在他妈的水里。
他呛得鼻子发酸,接着维克玛从浴缸里迈出去,一丝不挂地站在开着的窗口前面手指发抖地点燃香烟。他听见哈里在身后哗啦哗啦地玩水。
哈里也钻进被子,用手指把药塞到他舌头上,揉他的刘海,把他抱起来,嘟囔一句:真热。
喔——不。
让·维克玛比积雪的湖面还冷。
让·维克玛,让·维克玛。仿佛看着一面镜子似的,看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看着空了的躯壳,看着苍白的灵魂。没有哈里他还是让·维克玛吗?他早就分不清了,他们早就融为一体了。他捧着自己,捧着一个死胎。
他的眼睛终于流出什么东西来。他可以嚎啕大哭,尽情乞求,丢掉尊严,被赤裸裸地审视,或者干脆堕入无人之境,有什么区别?哈里心底的恶魔已是他的,除了哈里以外,维克玛不剩下什么了。
肆虐的凌辱已经结束。或者说,只要丢掉些东西什么都不再算凌辱。他眼角湿漉漉地站起身,摔倒,又站起身,摔进沙发。他把自己的头发一点一点捋上去,抓起领带擦干脸颊。不知道为什么,维克玛很困,困得睁不开眼睛。他第一次觉得不那么冷了,而是热;哪怕他现在差不多一丝不挂。他翻找着自己的制服外套,烟盒里面好像还剩下一支烟,但打火机不知道甩到哪个角落里了。
他把那支烟捏起来,塞进嘴里,然后再塞,再塞,直到把它全塞进去,开始咀嚼。维克玛觉得他的大脑一定是出毛病了。烟不是这么抽的,烟叶也不是这么嚼的。
恍惚之间他看见哈里朝他走过来,穿着他那身绿色的西服外套和黄色的迪斯科裤子;他的指尖点燃一小团火苗,然后递到他面前。维克玛把火含进去。
湿漉漉的烟草在他嘴里燃烧,他也开始燃烧,他的皮肤、肌肉和脂肪全部化成白蒙蒙的烟。他像磕了药一样疯狂地呼吸,感到阿片类兴奋剂流淌在静脉里,蒸发成一束光。他朝着光伸出手臂。
让·维克玛听见哈里的声音问:你想要我抱你吗,维克?
他疲惫地叹息,接着笑起来,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开心。然后他说,是的,哈里。抱抱我吧。
抱抱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