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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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璇尘玖七

《一个甜甜圈引发的血案》


笑谜大战bat躺枪啦!


可爱!!


 【[JLA]笑谜之战,老爷躺枪】

《一个甜甜圈引发的血案》


笑谜大战bat躺枪啦!



可爱!!



 【[JLA]笑谜之战,老爷躺枪】

璇尘玖七

笑谜终战这一幕的丑爷帅到爆啊!


以及磕到了Riddlerjokes(?是这么叫吗)

算了反正也没粮(悲。😩


本质就是俩神经病折腾哥谭

谜语人烽火戏诸侯,博犯罪王子一笑

路人遭殃

bat还想搞懂为什么?

精神病人的心思你别猜

犯罪疯子打一顿就行


风筝人实惨


笑谜终战这一幕的丑爷帅到爆啊!


以及磕到了Riddlerjokes(?是这么叫吗)

算了反正也没粮(悲。😩



本质就是俩神经病折腾哥谭

谜语人烽火戏诸侯,博犯罪王子一笑

路人遭殃

bat还想搞懂为什么?

精神病人的心思你别猜

犯罪疯子打一顿就行



风筝人实惨




Seven King

【新蝙蝠侠】【笑谜笑】谜语与笑话

谜语与笑话


Summary: 看完新蝙特别想搞笑谜笑,于是就动手搞一个。


谜语人的形象取自新蝙蝠侠,小丑的形象有一部分取自新蝙,有一部分取自漫画。谜语人的姓氏在电影中似乎不是尼格玛,但我就用尼格玛了。


关于本文的重要意象阿卡姆:阿卡姆疯人院的名字来源是洛夫克拉夫特所著克苏鲁系作品中一个海滨小镇,附近常有各种诡异生物活动。详情可以问度。



小丑趁放风的机会将几本新搞到的书塞进爱德华的隔间。


爱德华没有询问书的来源,也没有质疑像他这么个疯掉了的喜剧演员怎么会养成读......

谜语与笑话

 

Summary: 看完新蝙特别想搞笑谜笑,于是就动手搞一个。

 

谜语人的形象取自新蝙蝠侠,小丑的形象有一部分取自新蝙,有一部分取自漫画。谜语人的姓氏在电影中似乎不是尼格玛,但我就用尼格玛了。

 

关于本文的重要意象阿卡姆:阿卡姆疯人院的名字来源是洛夫克拉夫特所著克苏鲁系作品中一个海滨小镇,附近常有各种诡异生物活动。详情可以问度。

 

 

 

小丑趁放风的机会将几本新搞到的书塞进爱德华的隔间。

 

爱德华没有询问书的来源,也没有质疑像他这么个疯掉了的喜剧演员怎么会养成读书的恶习。他只是用甜蜜的微笑堵回所有的寒喧,在工作人员面前装作压根不认得隔壁的疯子,免去被提防、被监视,甚至可能被调换牢房的麻烦。

 

放风时间结束,工作人员在牢门锁死后凶神恶煞地巡行了几圈,随即放松了警戒。爱德华偷偷摸摸地从床铺和墙壁的夹缝中摸出那几本或崭新或卷了边的书,张望一下确认四下无人后,背冲着牢门跨坐在椅子上检阅起新到手的读物。

 

一本破旧不堪的笑话集,两本sq漫画,还有一本洛夫克拉夫特的短篇集。

 

他将漫画连同笑话一起塞到床底,随意地翻阅起那本“不可名状”的短篇集。爱德华曾经拜读过这位奇幻大师的著作,但就如同学生坐在SAT的考场上就不可能拿出练习时的水平一样,身处阿卡姆时再读这些故事,注定会因环境与心境的变化而获得全新的感受。

 

整日刺激的阅读令他头晕目眩。他曾用含蓄的谜面嘲讽过小丑的精神状态,而他本人纯是五十步笑百步。陋室交错的空间,眠梦中出没的旧日支配者,来自群星的色彩,潜藏在深山中的恐怖(注1),身处阿卡姆,精神也被牢牢禁锢在阿卡姆,浑浑噩噩清醒时是阿卡姆,陷入睡魔掌中时还是阿卡姆。

 

阿卡姆不仅是这座精/神/病/监/狱,不仅是那座荒诞邪异的海滨小镇,更是他心灵的迷宫。

 

他左冲右撞,处处碰壁,却只是越陷越深,无可自拔。

 

注1:均为书中内容。

 

 

 

连续多天的阅读令他精神萎靡到双腿发软。放风时间之前,他恋恋不舍地藏起已被翻得微皱的新书,两腿撑起身子时直打哆嗦。他抻了两个懒腰活动一下久未使用的肌肉,门上的指示灯突然变了色,牢门自动弹开。他在工作人员的逼视下悠哉悠哉迈出了逼仄的小空间,逃过不善的目光后,小丑从背后低声喊他。

 

“嘿,谜语人!”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或许是阿卡姆(两个都指)让他绝顶聪明的大脑过载而变得迟缓了。从没有人这么称呼过他——也许曾经网络和报纸上有,但那毕竟不是当着他的面——这个称呼让他感觉良好。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摆脱了早亡的双亲的阴影,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这世界谋得了一个名字。

 

不是爱德华·尼格玛,而是谜语人。不会再有人记得他叫爱德华·尼格玛。

 

“小丑。”他回应道。这疯子曾经也一定有名有姓,但早已无人知晓。

 

“也许你不该在那本书里陷得太深。”小丑建议道。

 

从小丑嘴里听到这种建议实在令人错愕。“我以为你喜欢混乱,正如我现在的大脑。”

 

“我在混乱中看见快乐。”小丑纠正道,“可现在的你呢?你的混乱只能制造痛苦。” 

 

“这就是阿卡姆。”

 

“是吗?可我乐在其中。”

 

他们接过窗口分发的食物,向”餐位“走去——这“餐位”是小丑预定的,没有人敢跟犯罪之

王一较高低。

 

“我原来认识一个家伙,看书把脑袋搞成一团浆糊,结果非但不快乐,还自诩为愤怒的弑神

者……”

 

“他小时候一定过得不好吧。”

 

“谜语人,”小丑意味深长地说,“没人小时候过得好。”

 

“除了布鲁斯·韦恩。”他嘀咕道。

 

“噢,照你的标准,那那家伙过得还算不错。”小丑被旁人听不懂的笑话逗得“咯咯”直笑,“我出去以后一定要告诉他,你猜他会不会把我的牙打掉。”

 

小丑在给他出谜语,但他不屑于说出谜底。是莱克斯·卢瑟。

 

小丑终于笑够了。“说说你的阿卡姆吧,它是什么?”

 

问题赶到眼皮底下,他却无从开口。

 

他的阿卡姆,是什么?

 

是年久失修的孤儿院,是哥谭阴沟里的老鼠,是绿莹莹的问号,是一串又一串的谜题,是憎恨,是嫉妒,是复仇,是狂乱的心,是发疯的大脑。

 

“是个谜?”小丑问。

 

他像被说中了心事,缓缓点了点头。

 

 

 

重归自由身是三个月后的事了。

 

小丑险些在那次越狱中死掉。枪子击中了他的大腿,谜语人不得不将他推到钢制的集装箱后,以期挡住死神的铁拳。

 

小丑疯狂地大笑,但反正他们的位置已没什么可暴露的了。谜语人将囚服撕成碎布,死命

 

地扎在他的大腿根部。

 

五个弹匣,十四个手雷,他们已无路可走。

 

大笑戛然而止,小丑的牙齿不知何时已割开了他的唇。锈味冲入口腔,昭示着一个血淋淋的吻。

 

手雷在轰轰烈烈的接吻中轰轰烈烈地炸成了一片。他也险些在那次越狱中死掉,时至今日他仍不知他们究竟是如何逃出生天的,也不知那个吻中究竟潜藏着什么含义。

 

 

 

策划下一步行动之前,他在哥谭的暗巷中蜷缩了两周时间。阿卡姆遗留给他累累的伤痕,心流的血比身上流的更多。他甚至不确定这些伤痕是不是阿卡姆带给他的,还是说它们从始至终都在渗血,阿卡姆只是将口子扯大。

 

“把他们当作狗屎扫进阴沟。”小丑这么说。

 

这太难了。将扎根于他生命和灵魂(如果有的话)的谜连根拔起谜语人会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下一个狂笑的小丑。

 

他不是小丑,也没法变成他。

 

 

 

“有个家伙说,你有个快乐的童年。”

 

“啊哈。”金发的企业家(注2)耸耸肩,“我毫不意外,和你有来往的人似乎都不太正常。”

 

回应他的是几声神经质的笑声。“那你也算在内。”

 

卢瑟没有反驳。小丑白顾自地说道:“那是个长相很普通的家伙,很普通.....却有着非常混乱、非常有趣的大脑。他自己却不以为然。”

 

“嗯哼。”

 

他是个疯子——但不像我,他仍然割舍不掉清醒的那一部分。可以说,正因如此,他,才是他。独一无二,出类拔萃。”

 

卢瑟抬高了一侧眉毛。

 

“我叫人弄两本书给他看,其中有一本,他很喜欢——克苏鲁神话。那让他发疯,让他混乱……你那表情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卢瑟斟酌了一下措辞,“交往?”

 

“什么? F**k!没有!”

 

“噢, 别否认了,欲盖弥彰。”卢瑟扬起线条刻薄的唇角。

 

注2:出于偏爱,莱总的形象选取了卷西版。

 

 

 

失败,失败,还是失败!每次的无序都被那只该死的蝙蝠摆平!哥谭这该死的地方难道再也榨不出一分乐趣?

 

他算是彻底地理解了谜语人在那场决堤洪水过后的心情。功亏一篑总令人烦躁不安, 只不过谜语人想要复仇,他却只想要混乱。

 

谜语人主动找上了他,再度将当初的谜面摆在他面前。

 

"什么东西你拥有的越少,就越有价值?”

 

“A Friend.”

 

突如其来的枪响打了谜语人个措手不及。他后知后觉地垂下头,子弹已没入了他的身体。

 

“一点也不好笑。”小丑评论道。

 

 

 

 

笑话还是谜语?

 

再问一次,笑话还是谜语?

 

每一个哥谭反派都在内心将小丑和谜语人置于天平两端反复衡量,殊不知自己已在这场战争中沦为砝码。

 

或许也有不愿做砝码的,可看看风筝人的下场吧。

 

 

 

小丑为什么不再笑了,这不对劲。

 

这,不,对,劲!

 

不笑的小丑,还有什么资格叫小丑?不留谜题的谜语人,还有什么资格叫谜语人(注3)?

 

他莫名其妙地将自己的价值观建立在小丑之上。有什么东西出现了裂纹,面临着分崩离析的危险,只有小丑的笑声才能修补这裂纹。

 

他不允许小丑从哥谭离去,不允许小丑从他生命里离去。他的阿卡姆半是谜语,半是小丑,他被监禁在这囚笼中,钥匙与其说被丢掉,不如说根本从开始就没有。

 

他却乐在其中。

 

注3:致敬谜语动不动就出现的“无谜犯罪”。

 

 

 

身体被蝙蝠侠刺穿的那一刹那,久违的笑声在哥谭上空响亮地爆发。

 

他感到无比轻松,又无比失落。他的阿卡姆仍是完整的,却与小丑的阿卡姆是那么不同。

 

他想击败蝙蝠侠是为复仇,小丑想击败蝙蝠侠却是为撕开黑暗骑士良善的外衣,揪出其下无序的线头。

 

殊途同归,却有本质的不同。(注4)

 

小丑跪下来啜饮他唇角的血。他们的快乐是那么不同,甚至对同一事物的看法都大相径庭。

 

看吧,这就是谜语与笑话的分别。

 

 

注4:引自天之杯2,绮礼谈论切嗣时说的话。

 

 

 

The End.

 

 

 

写在文后:由于我自己写得吭哧瘪肚,我有理由认为这篇文十分晦涩难懂,因此在后面简单解释一下。这也是我不喜欢写哥谭反派的原因——我永远解释不清他们在想些什么。

 

小丑恋爱的节点在开始之前,他给谜弄书是他类似于示好的行为,但他有点不懂感情这种东西。

 

谜开始读书,阿卡姆的意象引入。阿卡姆指一个人的过往经历、三观与精神状态(大概这么回事),是造就不同人不同个性的根本。谜摆脱不了他的阿卡姆, 我们也一样,只要活着就置身其中。

 

谜通过读书开始自我探索、自我剖析,一开始他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后来在小丑的影响和自我成长中,他开始接受了。“谜语人”的称呼是对他本质的肯定,对阿卡姆"谜”的定义是出于他对现状的困惑。这个时候谜也恋爱了,甚至将小丑当作构筑三观的一个基石,即他精神世界中混乱的层面。但他也没意识到。

 

笑谜的吻是丑爷一时兴起(不如说作者一时兴起),正好也照应了丑爱好混乱,想一出是一出的个性。

 

小丑从始至终都很明确自己的“阿卡姆”,即混乱。他制造混乱,享受混乱并安于混乱。

 

谜最后意识到自己终究与丑不同,每个人的“阿卡姆”都是不同的,这个时候他才真正地明确自己,之后慢慢接受。“半是谜语,半是小丑”,意为谜的“阿卡姆”半是理智半是混乱。此时他也意识到自己摆脱不了,但他像丑一样“悦纳”了自己。

 

笑谜大战中谜纯是搏丑爷一笑(不)。谜将丑当作自身混乱面的基石,小丑不笑了,他害怕了,害怕自己的世界观崩溃。所以他一定要让丑爷笑。

 

最后小丑笑了,谜的世界观保住了。但他有点遗憾:他们是这么不同。尽管他没有意识到,但

 

他确实动心了。

 

最后一句没加注是因为是漫画原话。

 

关于丑莱的对话:莱总是很聪明的人,他听见丑爷少见地称赞他人,还送人礼物,断定丑爷恋爱了。但这仍是篇BE,因为他们谁也没能明白自己的感情。


虽然不好看但是还是希望大家食用愉快!

低能烦人奶牛

一些痴迷杰基的产物。

p1是球三谜丑,姿势有参考,我真的太馋杰基的身子了,球三谜语家yyds

p2是大脑放空随便涂的丑爷。其实本意是画个杰基的腰,但是背太驼了干脆画成丑爷。

p3是球三谜语家全家福,谜语侠说没有十年脑瘫都想不出来这个姿势。

一些痴迷杰基的产物。

p1是球三谜丑,姿势有参考,我真的太馋杰基的身子了,球三谜语家yyds

p2是大脑放空随便涂的丑爷。其实本意是画个杰基的腰,但是背太驼了干脆画成丑爷。

p3是球三谜语家全家福,谜语侠说没有十年脑瘫都想不出来这个姿势。

我的名字叫猪蹄

【谜丑|詹丁斯酒吧的血案】(3)

(3)


噢,我居然没弃文 想不到吧


所有员工从第一次进入酒吧的那一刻就已经算是入职了。Edward的第一次是在帘子外的催促声中换上了统一服装,然后成堆的酒品便怼到他面前,指使他放送它们。


其实在有些方面上,Joe所面临的情况会比这还要更友善些。 


他的前辈,酒吧的“御用脱口秀演员” Bill在Edward被雇佣之前就已经在这个酒吧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几天前以一场在舞台上,在所有人面前突发心梗结束了他的职业生涯,那是他在舞台上最激动心跳的最快的一次了。他除了酗酒之外是个十分刻板的男人,顶着一头有枯萎迹象的发,红色的酒糟...

(3)

 

噢,我居然没弃文 想不到吧


所有员工从第一次进入酒吧的那一刻就已经算是入职了。Edward的第一次是在帘子外的催促声中换上了统一服装,然后成堆的酒品便怼到他面前,指使他放送它们。

 

其实在有些方面上,Joe所面临的情况会比这还要更友善些。 

 

他的前辈,酒吧的“御用脱口秀演员” Bill在Edward被雇佣之前就已经在这个酒吧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几天前以一场在舞台上,在所有人面前突发心梗结束了他的职业生涯,那是他在舞台上最激动心跳的最快的一次了。他除了酗酒之外是个十分刻板的男人,顶着一头有枯萎迹象的发,红色的酒糟鼻子,与Edward身高相似却时常含胸娄背。对Edward来说他看上去没有一点像脱口秀演员的特征,他的秀也确实证实了这一点。

 

没人是真正来这里听脱口秀的,所有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吧台后多余酒品展示柜,大的过分的舞台--存在只是为了让看不清自己定位的老板能够以拥有“全部设备”而自我满足的举措。其实高级威士忌酒瓶灌得是混了假酒的啤酒,包浆去色一角的展示柜上包装的都是水。

 

每次当Edward抬起头都能或多或少听到那句熟悉的 “他眯着眼睛转过身去了“从左侧面传来,搭配着他那毫无起伏的语调,重复那些古老到掉灰,说出来都呛人的笑话,在这里逗趣者自身都不觉得有趣。

 

欢迎来到詹丁斯酒吧,一个老板致力于研究花最少的钱雇最烂的人7年的酒吧。

 

将令人舒适又不安的黑夜孤绝在门外,屋内又是另一个世界。Joe抽了抽鼻子,由温血生物散发出的汗臭味的热量与快餐薯条的塑料气息无疑给他在屋外冻了一遭的鼻子造成了二次伤害。

 

“老板的办公室往左转,很明显,这里没有其他的房间。“ Edward同他走到后厨门口。”恐怕我得回去端托盘了,很遗憾。“确实是这样的,如果他没能在 “ASAP” 内赶回他亲爱的同僚身边帮他分担”如珠穆朗玛峰一般的压力“,恐怕他今天便无法生活在安宁之中。

 

Joe的眼神在开始听懂笑话的一瞬间对Edward陈述了无尽的兴奋,随后他身上突然间爆发的存在感消散了,回到了他“应该是“的那个人,像是在抿嘴,又像是因为紧张而嘴角伸展开别扭的弧度。

 

“你不带我去吗?“他闪烁着期望的表情,喃喃的语调对Edward说道。他再一次尝试抚平他的领口,整理他的领带,前后摇晃着,用指尖焦急的梳理他打结褪色的铜绿色头发。”只是多走几步路。“

 

左边的通道铺着破旧的红色地毯,天花板上刚换过灯泡,嵌着几乎整个酒吧为数不多的稳定光源,透明的惨淡白色洒满了整片空间。这样工业化的气息几乎扑面而来,Edward几乎可以看到实质的人造压抑死死的按住Joe的肩膀,像是要把他按进脚下卑微的影子里,仿佛这样他便可以隐蔽又安全的进入不远处的那扇门。

 

强烈的灯光照亮了Joe左边的半张脸,他眼睛里的胆怯后面闪着希望和热爱的斑点星光,他期许的看着Edward,像是在期待一个无用的祝福或是承诺。

 

Edward仿佛看到几年前的自己,刚从高中毕业,孤儿院不再资助他上大学,于是他便抱着一腔热血冲向了自己糟糕透了的未来。他无疑是个很有天赋的人,报纸上的所有数独游戏熟练后便可以在20分钟内完成,在高中自学了如何用白糖和氧化剂制作简易火乍药,趁着值班复制了教室和校园大门的钥匙,从此在顺走化学教室的器材路上一去不返。

 

在詹丁斯酒吧工作的前两年,Edward憋足了进往前进步,态度端正的工作。直到有一天当他再一次踏入那个令他鄙视的后门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最多也就只能到这里了, 他注定就这么被埋没,他再也无法进步,他的未来在展现前就早已被扼杀。

 

Edward动了动嘴唇,他想和Joe说:“不要抱着太大希望,因为期望越高失望来的越强烈,终有一天你会因为无法承受这样强烈的海浪像我一样而搁浅,或者被卷入深海无法挣脱。“

 

可是他没有,也许使不忍看到如此美丽的光芒被自己熄灭。他像是在Joe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只是Joe更加软弱,所以才更加需要支持与指引。

 

“听着,mate。” 叹气,Edward最后说道。“老罗比——Mr. Pipe,这家店的老板,是个彻彻底底的混蛋,你要记住这一点。”在Joe惊慌失措开口前他打断道“但是—但是你的能力并不在评估的标准之内,他只看谁更省钱,这个工作没人会抢。“ 

 

“不要担心那么多,他只会趁机减低你更多的工资,不要把这份工作看到这么重。“ 所以你最好也不要对这间酒吧抱有太多希望。

 

可能也是在嫉妒,嘲弄,想要等待热爱之火的熄灭,灵魂的燃烧殆尽。

 

Joe感激的点头,深呼吸如同将勇气沉淀入自己的身躯。

 


我的名字叫猪蹄

【谜丑|詹丁斯酒吧的血案】

谜是酒吧服务生 丑是脱口秀演员。   

文案1:没人会注意到哥谭分裂的无数条小道中的无数间酒吧中的平平无奇的一个。但是随着一起震惊世人的血案被发现,它顿时成了由无数人谈论中的焦点,作为一对高智商疯子罪犯的开端。 

文案2:谜讨厌这间酒吧 但丑爱它 在他们决定释放真正的自我的时候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炸掉它。


注:我废的很 垃圾文笔 有时候会很跳戏 慎看

本来不打算发的因为可能会弃文 多谢同担姐妹给我压力 发上来让我压力更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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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疯...

谜是酒吧服务生 丑是脱口秀演员。   

文案1:没人会注意到哥谭分裂的无数条小道中的无数间酒吧中的平平无奇的一个。但是随着一起震惊世人的血案被发现,它顿时成了由无数人谈论中的焦点,作为一对高智商疯子罪犯的开端。 

文案2:谜讨厌这间酒吧 但丑爱它 在他们决定释放真正的自我的时候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炸掉它。

 

注:我废的很 垃圾文笔 有时候会很跳戏 慎看

本来不打算发的因为可能会弃文 多谢同担姐妹给我压力 发上来让我压力更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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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疯子在一起那不是顺理成章的吗,即使他们本质上是不同的—疯子这个词只是用来一致排外的,所有人将他们推开,将大门关上,从此单方面宣布互相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但当他成为你唯一的选择,唯一的同伴,唯一的相似“异类”,甚至是唯一的救命稻草的时候,你所能做的不只有紧紧的抓住他了吗。

 

Edward Nygma是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他确信所有的这些痛苦,折磨,都只是上天派给他的小小磨练,在不远的未来绝对比这光辉万倍。所有的这些总结下来,他追求的其实很简单,只要成功就可以,这难道不是吗?

 

但不仅仅只是这样,要是只有这样就好了,当然是对哥谭来说。Edward还有更多使他和旁人不一样的,使他不正常的一些什么。内心的种子无时无刻不在蠢蠢欲动,可就是有那些,懦弱,胆怯,将它牢牢地封在泥土中。

 

Joker 不一样,他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追求已经完成了。天哪,他有着完全与普通无缘的奇妙想法,但是他对此无比的惶恐不安,畏畏缩缩的寻求着平常和普通,患得患失的寻求着安逸的生活。他则安于现状。

 

他们是被迫联系在一起的两个独特的个体,他们不同,却一样在“正常”这个方面上得分为零。是命运弄人使他们凑在一起,也是命运弄人,使他们互相催化。一个没有未来,一个缺乏意志,却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怎么说呢,百因必有果?

 

--1

 

台旁的服务生身穿着酒吧统一的祖传污白色燕尾服,衣袖与肩膀连接处的裂纹被细细的用墨绿色的针脚缝住。这件衣服在Edward身上显得有些过于宽大了,袖口与衣摆被用心抚平后褶皱还是明里暗里的隐现,但不可忽视的是衣服下的这人个子也不矮。

 

“Hey Nygma!”酒池的另一边有人大吼道。Edward在混乱的灯光下不着痕迹的顿住了一刻,眼角余光撇到一抹熟悉的白,他决定当作没听见同事的呼叫继续埋头擦拭着高脚杯。

 

上次是叫他端酒,上上次是“借走”他的托盘,同样的事在一短短三个小时里已经发生了不下十次。现在他只希望这次对方有足够的理由,不不不,最好有点眼力见有点道德心,麻溜的滚开。

 

可对面那人明显没有像他所希望的那样领情,他挤过厚厚的人群,双臂举到空中不断像猿类一样摆动着,嘴巴里喊着“喂喂喂”。燕尾服的衣摆垂在他身后随着他的动作晃来晃去,像是正巧适当的加了两条滑稽无比的尾巴。

 

他终于挤到了Edward所在的吧台前,现在Edward再也不能够装作忽视这位大麻烦了。

 

“Nygma!!!” 他再次喊叫道,魔音贯耳直冲天灵盖。

 

Edward迅速抬头以止住他那指甲刮黑板般的声音,挤出来一个和善的微笑,“Oh, Philip, 什么事。“

 

他知道这些人从来不会真正在意他,而那些奇怪的细节也就更发现不了了,那些微小的不情愿,反抗,眼中的阴翳。可能这就是当一个“怪人“为数不多的好处之一吧。

 

“我刚刚叫你你怎么不应?”他的好同事质问道,趾高气扬的嘴脸好像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便维持到了现在。他的双臂撑着桌子侵略性的微微身体前倾,抱怨的理直气壮的语气像是Edward欠了他500万似的。 

 

“什么?哦,我没有听见。“Edward与他对视两秒便不再假笑以应付面前的人,他低头,垂下笑得僵硬的嘴角继续手上的工作,无声的抗拒着,心中咆哮着“您能滚回您来的地方吗”。然鹅在Philip眼中,眼前这人便是和以往一样奇怪,没有什么其他的变化。 

 

他貌似信了Edward,不知道是因为对视让他确信了他不心虚,还是因为他根本不care。

 

Edward还在擦他的杯子,显然这不是Phillip想要看到的。他一把抢过Edward手上的东西,故作潇洒的甩开手臂将它重重放到一边。玻璃触及柜台发出危险的响声,好同事选择性忽略了它和Edward的欲言又止。

 

轻松的放过了他们之前的话题,Philip对Edward的折磨显然却没有停止。他故作神秘的压低了声音,同声音一起压低着他的身体。眼睛瞪得铃铛大,向上看的时候Edward几乎要被他金鱼般睿智的眼神而逗笑。

 

“听说…我们酒吧来了一个新的演员….”Edward站在他对面看着他过分戏剧化的表演,可能是因为他表现得太无动于衷了—完美的微笑,完全不存在的反应--Philip没了兴致。

 

“老罗比叫你去后门安排他进来。“ 他直起身,啧了一声。

 

“呃,对不起,吗?“

 

“按照我说的做,别废话了。“ 他不耐烦的说道,脱下了拙略的面具变回了原来的那个刻薄的人,双手拍上台面单方面敲定这件事就要抽身离开。“他就在门口等着呢。”他补了一句,明示的催促着Edward。

 

虽然他长到24岁没有一个人教过他“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这个道理,即使他瘦的像根麻杆,脸颊突出,来酒吧的女孩宁愿要不怎么懂得如何说话的怪人Nygma也不愿意对着他这张女巫脸,但这些也不是他的理由。

 

只是Edward会忍下来的,像他一直做的那样,他知道自己会忍下来的,Philip也知道他会忍下来的。

 

“呃,好的…再见。“

 

对着他的背影生硬的吐出了这几个字,他没有错过传来的嗤笑声,微微侧头眼角余光不经意的那一瞥和轻声讽刺又像是故意说给他听的一句“怪胎”,音调里带着满满的趾高气扬和自大。

 

Edward的笑容在Philip消失在他视线的那一刻垮掉了。

 

他真是该死的粗鲁。

 

 

 

(2)

 

詹丁斯酒吧有两个出入口,前门和后门,在这里工作的员工或者是那几个常客都知道。前门通往街道供人正常进出,厨房深处的小门则是垃圾的通道,同时起到为某些常年徘徊的老客户在这个混乱无序的地方约炮的作用,员工上下班通用的途径。这其实没有什么讲究,只是习惯,是一种仅存在与这个酒吧的传统,亦或者是因为不约而同的通过这条路的东西都是些垃圾废品。

 

Edward每次穿过这道门的时候心情都不那么愉悦,如果可以的话他会选择走前门——堂堂正正的像个人一样的走前门。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努力摆脱按压着他胃部无形的手,拉开门迎来了哥谭秋日的冷气流。

 

门外的小巷是漆黑的,今夜又是一个普通的乌云压顶的夜晚,月光被完全挡住,只有两盏盏孤零零的路灯在路中间发着微不足道的光,唯一的作用不是照亮道路而是安慰心灵。

 

目标人物,至少Edward是这么想的,就在路灯光源边缘处站着。那人穿着白色衬衫,有被熨过下的褶皱还是暴露了这衣服有些年头了。蓝色的牛仔裤上有着不知道是因为时尚还是破旧的洞,站姿标准又僵硬,抑制住了抖腿或是走来走去的习惯——鞋子是借来的。他看上去有点怪—背对着漆黑的小巷反而面朝着墙,在使人肾上腺狂飙的暗色中背对着恐惧源头,研究着墙。半只脚踏入黑暗与光若即若离,不惧漆黑一片却努力站近光中,又因被清晰的揭露了自己的不堪--破旧的服饰,苍白消瘦的皮囊--而胆怯。

 

一般来说从一个陌生人见到你的第一个表情,后续的表情变化和第一句话中你就能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Edward走近了他。

 

对于Edward这个人那个表情是微笑。

 

不是那种开朗的,乐观的,友善的笑容。是小心的,尴尬的,讨好的晒笑。

 

就像他在忌惮着避免什么一样。

 

Edward朝他点了点头,露出了他一直以来示人的僵笑。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因为他有毛病,或者根本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对面那人仿佛感到了他的不喜,没有开口,忐忑的垂下眼睑。

 

于是Edward也没有再开口,也省下了自己的笑容。

 

他们路过路灯,短暂的明亮光晕中,Edward从他老旧的几乎呈白色的背包中拉链开口中瞥到了称得上是鲜艳的颜色—放在形容黑色领结上这组合听起来显得无比的怪异。

 

他不禁被牵引住了视线,正正当当的又多看了几眼。背包以前应该是深蓝色的,里面装着绿色的衬衫,只不过这件颜色被洗的比原色更浅了一点。

 

那人明显有些不适,好似暴露对他来说是一件极其令他羞耻的事情,不管是在光源还是视线下。但是他又为了不显得刻意克制着自己拉上拉链的手,Edward仿佛感同身受一阵憋屈,转开头不看他。

 

他们一路保持沉默无语,踢踏的脚步声回响在窄巷里,每一秒好像都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黑暗中他们像是每走一步都向后滑去离目的地更远一些,身后的空间扭转,撕裂,变形,可他们却只能感到自由,放松,像是正常的一次与友人的散步一样。他们没有再带上任何伪装,也不必警惕自己的暗面被发现,直到Edward在不可视中碰到了酒吧门前的台阶。

 

随着二人停下,气氛变得凝重了些,有些要回到刚见面时的趋势。黑暗不经意间使这对互相连名字都不认识的陌生人关系亲近了点,只有一点,微不足道,顶多能让一方如果以后有机会加入欺凌大军下手时对另一方怀着多一点的愧疚罢了。

 

“Joker?” Edward毫无预示的抛出了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他念出他胸前口袋中扑克牌上描粗的字。

 

“呃..Joe,叫我Joe就好“ Joe有些拘束的回道,黑暗中看不到表情,但是语气里可以隐隐听出庆幸和受宠若惊。

 

“我更喜欢Joker“ Edward无所谓的耸耸肩,先他几步为在寒风中站了很久的新同事拉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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