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今天开始出道成为作家(2)
本来准备写魔幻现实的,但是现实已经很魔幻了。
我去百琪花的家里一起吃晚餐。因为是临时起意,我们准备吃火锅。毕竟我们厨艺都一般,遇食不决,火锅美学。百琪花是我的上一任室友之一,从我们各自搬家后有几个月未见了。
她的新住处在河边,阳台能看到河景和河对面的霓虹灯火。其实我去找她除了叙旧,也想听听她的故事,说不定对我现在的困境能有启发。百琪花可以说是白富美本美,不仅有丰富的关于她自己和她的朋友们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她的学校是最厉害的那(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是哪)两个之一。
肥牛卷,牛肉丸和面,我们连火锅都做的很简单。不过还有奶茶,我从一...
本来准备写魔幻现实的,但是现实已经很魔幻了。
我去百琪花的家里一起吃晚餐。因为是临时起意,我们准备吃火锅。毕竟我们厨艺都一般,遇食不决,火锅美学。百琪花是我的上一任室友之一,从我们各自搬家后有几个月未见了。
她的新住处在河边,阳台能看到河景和河对面的霓虹灯火。其实我去找她除了叙旧,也想听听她的故事,说不定对我现在的困境能有启发。百琪花可以说是白富美本美,不仅有丰富的关于她自己和她的朋友们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她的学校是最厉害的那(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是哪)两个之一。
肥牛卷,牛肉丸和面,我们连火锅都做的很简单。不过还有奶茶,我从一家新开的店带来的,很和我的口味,味道有点像某个有颜色的牌子。
我们互问近况,她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她说她有个朋友,入职了不错的公司,但是还没过多久就猝不及防地被开了。真可怜——我说的是我。这个故事听起来跟我的可真像,没错,我最近失业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有空在这里写些乱七八糟的,闲得无聊。
然后她又讲了其他的一些故事。但是我悲伤的发现,那些故事我可没法借鉴,毕竟她的朋友们跟她的背景一样,甚至更厉害。更悲伤的是,即使是这么厉害的她的朋友们,有一部分也过的不太顺利。
我不禁发问这是什么世道。我们随便探讨了一下,显然原因很复杂,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人是参不透,不过总结起来也很简单,就一个词:时候不对。比起我们这些小人物,更有问题的是大环境吧。这是可以说的吗
鉴于我们两个都不算雄心勃勃的类型,这个话题浅尝辄止。我比较佛系,百琪花则是对爱情最感兴趣。她的罗曼史甚至可以单独出一部(或者几部)小说。
晚饭后她出门顺便送我去地铁站。路上都是高楼大厦,灯火通明。这块区域是这个城市最有现代气息的地方,与其他区域的风格大相径庭,让这个古老的城市也摩登了一点。不过我的本地前同事曾经吐槽过这里完全没有生活气息,他一点也不想住在钢筋水泥城里。
我倒是蛮喜欢,我跟百琪花说要是能在这里工作就好了。于是她一路上顺便跟我介绍路边的大楼都是什么公司。听起来都很不错,可惜我知道机会渺茫。
最后我们在地铁站道别。但不知道下次再见是什么时候,或者会不会再见。这就是悲伤的成年人,别离是多么常见。
既然说到了上一任室友,不妨也讲讲我们另一位室友的故事。我们当时是三个人合住,之前彼此都不认识。那是一个老房子,外墙刷着红漆,古典风格。我们住在顶楼,没有电梯,好在只是五楼。
另一位室友是草莓元。虽然我给她起了这么个名字,不过她并不是萌妹类型,她是严谨理性的理工科(不是说理工科没有萌妹的意思)。但我觉得她应该不会介意,毕竟她另一面还是二次元大触。她是我们三人中学术方面最厉害的,不过各方面我大概都是最菜的那个。百琪花虽然来自最厉害的学校,但她本人对学习方面没有很多热情,如上文,更喜欢浪和浪漫。百琪花几乎每天都会出门,草莓元除了上课外很少出门,我介于两者之间。
我们仨一起住了一年,且神奇的没有闹过一次矛盾。我们不一起做饭,偶尔一起吃饭。草莓元手艺纯熟,中西结合,且关注营养配比。百琪花不爱做饭,在外面吃或者点外卖更多,唯一拿手菜是葱油拌面。我介于两者之间,不过作为一个甜点控我还偶尔会烘焙,正如上篇提到的蓝色梦想。顺便我(曾经)的拿手菜是红烧肉,但由于此地的原材料(指猪肉)过于奇葩超出了我的操作能力,这道菜已经被我从我的菜谱中删除很久了。
可能是由于我们三个人性格都很独立,虽然朝夕相处一年,我们的关系也不算多么亲密。细想起来,唯一一次三个人一起出门就是去看了场《捕鼠器》。幸运的是我们都在毕业前各自找到了工作(不过我现在又搞砸了),我和百琪花留在了这座城市,草莓元离开了这里。草莓元的工作似乎比较顺利,毕竟掌握的是技术,不像我,掌握的是excel算账和ppt画饼。第一千零一次内心痛斥自己当年选专业过于随便。
室友的故事就讲到这里。不过既然这章讲了百琪花,就顺便再讲讲另一位,我曾经的朋友。
哒蓓毕业于最厉害的那(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是哪)两个之一的学校,和百琪花不同的那所。我和她认识是在之前的一次实习中,我们在同一个boss手下干活。毫不夸张的说,当时我是震惊的。毕竟那个公司,说实话也没有那么厉害。
那时我们跟着项目组驻扎在客户公司。那是个小镇,有多偏僻呢,上班路上旁边是庄稼地那种。一起的实习生大多在本地上学,除了我和哒蓓。我是当时刚好没什么事,并不介意跑到一个离家远的地方做点事。而哒蓓呢,她跟我们都不一样,她是准备实习然后转正。这让我的震惊更上一层。当然她算是有些特殊情况,就不细说了。
说真的,我当时可是甚至没几天就想跑路了,毕竟去之前可没想到实习生也要加班到那种程度,什么程度呢,我不愿细说,dddd。
当然最后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没跑。我们的boss甚至是派活最多的,可能是考虑到哒蓓想要留下所以想让她多学点吧。她也确实很好学,虽然是实习生里活最多的也毫无怨言,我一度怀疑她是工作狂类型。
后来项目组回到公司,她顺利的留下,成为了正式员工。我应该祝贺她的,可是……她不是那座城市的人,还需要租房,而这份工作绵薄的工资,减去房租我甚至不确定够不够她的日常生活费。
那种感觉就像,曾经你看见远远的有一个光环,很亮眼,可是走近一看,它不仅不亮,甚至坑坑洼洼,就像月球。
虽然样本过小,不能反映总体,但是这种例子,有一个就够让人叹息的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大家都说,考完那场考试就好了。
后来上大学,发现,哦是可以选择不那么拼命了。但是真的可以吗,不努力毕业了可怎么办呢。要等到顺利工作才可以呀。
工作了之后呢,不用赘述,总而言之熬到退休就可以休息啦。
看看,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其实或许根本没有那么一天。看海的那一天,花开的那一天。
但是我可不是悲观主义者。只是从我开始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就决定了,不如及时行乐。当然我指的是心态上。
总之,珍惜现在,过去的过去了,未来的还未来,现在才是真正的真实。
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吧。辛勤的作者一章讲了三个故事呢,不点个喜欢说得过去吗。
既然看到了这里,那就送大家一千万:千万要快乐。
【原创】今天开始出道成为作家(1)
我们在湖区旅游。湖很大,不过既不是瓦尔登湖,也不是贝加尔湖。而且我既没看过那本书也没听过那首歌。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今天要讲的是一些简单的、轻松的游记。嗯,或许算不上游记,看到后面就会明白。
这次我们除了订酒店外没有提前做任何安排,只是简单看了看攻略,毕竟只是短途旅行。可以看出我们这次旅行的基调是休闲,只不过后来休闲过头了。
我们中午到达目标小镇附近的火车站,准备转最后一趟火车,然而它取消了。车站员工一看我们就猜到是去小镇的游客,给我们指向了替代大巴。大巴没什么不好,除了我会晕车。半个小时而已,我完全可以顶住,我望着窗外的山路十八弯白着脸强作镇定。
但是艾瑞丝还在继续给我讲她前...
我们在湖区旅游。湖很大,不过既不是瓦尔登湖,也不是贝加尔湖。而且我既没看过那本书也没听过那首歌。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今天要讲的是一些简单的、轻松的游记。嗯,或许算不上游记,看到后面就会明白。
这次我们除了订酒店外没有提前做任何安排,只是简单看了看攻略,毕竟只是短途旅行。可以看出我们这次旅行的基调是休闲,只不过后来休闲过头了。
我们中午到达目标小镇附近的火车站,准备转最后一趟火车,然而它取消了。车站员工一看我们就猜到是去小镇的游客,给我们指向了替代大巴。大巴没什么不好,除了我会晕车。半个小时而已,我完全可以顶住,我望着窗外的山路十八弯白着脸强作镇定。
但是艾瑞丝还在继续给我讲她前几天去对岸旅游的故事。哦忘了介绍,艾瑞丝就是我们中的们。她去旅游了几天就完全对那个城市着迷了,喜爱程度甚至超过了她待了三年的我们住的城市。当然,我们不是住一起,我们是同事…或者说是前同事。
她今天还戴了从那个城市带回来的帽子。一顶深蓝色的贝雷帽,她披着头发,把它斜着戴,一边在耳后,另一边高一些,看起来很合适。她告诉我是店员告诉她的巧妙戴法。不错,一天一个生活小妙招。巧的是我也戴了贝雷帽,酒红色,缀有黑色蕾丝边。
我穿着浅蓝色的娃娃领羊毛衫,搭了一条白底田园碎花的丝巾,配棕色格纹短裙和白色及膝靴。蓝棕配色是我最近新的喜好,在回看一部(即将)17年前的电视剧时从某一集女主之一的搭配获得的灵感。小时候对那个搭配毫无感觉,现在回看却喜欢上了。果然时尚是个圈。当然我小时候并不关心时尚。
扯远了,好了我们再来看看我的好友的搭配。艾瑞丝内衬黑色蕾丝袖针织衫,外搭白色呢衣,浅粉色呢子短裙,和运动鞋。额,运动鞋当然不搭,不过我们预计要跋山涉水。然而这是一个flag。
说了这么多,总之我们达到了目标小镇。慢悠悠的吃了海鲜意面,喝了卡布奇诺后正式开始了我们的旅程。下午我们逛了一个博物馆后就天黑了,毕竟是冬令时。晚上我通常喜欢宅家,看剧修图什么的。然而艾瑞丝是一个钟爱酒吧的人,不过她只是单纯喜欢喝酒。我拗不过只好陪她去酒吧。
我完全不怎么喝酒,但是在酒吧喝柠檬水果然还是有点奇怪,于是我研究了半天酒单。我看见一款酒的配料是咖啡利口酒,我知道这个,提拉米苏配料。没错,其实我不考虑现实的梦想之一就是去对岸某家蓝色学校学甜点然后开个甜品店-主要是做了自己吃。总之就决定是它了。结果喜人,味道不错,我愿称之为液体提拉米苏。
这个小镇很宁静,夜晚的街上没有什么人,雾气浓厚,树上的灯带仿佛飘在空中,我和艾瑞丝在窗边一边喝酒一边聊些乱七八糟的时事和往事。
第二天,早上我们预约了酒店的马杀鸡。结束后我们在休息室小坐。我真的以为只是小坐,直到旁边传来艾瑞丝轻微的鼾声。那一刻我是震惊的,这位姐妹我们是来旅游的你还记得吗,我们才刚起床没多久欸,除了博物馆还哪都没去欸。但是看她睡的还挺香我就没有叫她。
于是我就在旁边放空。一个成年人脑子里的东西的很复杂的。我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梦将来迷茫人生惘。在脑子里跑完一轮后,我看表,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我扭头,艾瑞丝还在睡。好吧,我还是得把她喊醒。
然后我们慢悠悠的吃了午饭,泰式咖喱鸡,炒面和奶茶。结束后来到附近的码头,准备坐游船,这是我们本次行程最大的亮点。好吧本该是。在我们对着航线图研究了半天去买票时,售票员告诉我们,今天最后一班已经发出了。我和艾瑞丝相顾无言。好吧,冬令时。
然后我们去爬山,这个时间说不定能刚好碰上日落。我看了看灰蒙蒙的天,前提是今天有日落。总之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座山,在快爬到山顶时隐约看到了落日余晖。但是这也意味着我们得下山了,马上就要天黑。
最终我们没有登顶,我得说,一路上并没有任何树以外的风景,听说山顶能看到湖的全景,反正我们没能看到。下山后又被艾瑞丝拉去了酒吧,就不再赘述了。
第三天,我们根据研究了半天的时刻表顺利上了游船。然而今天下雨。在船舱里看雨滴落入蓝蓝湖面也不错。不过,湖并不蓝,两岸也没什么特别的风景,我们主要是想去船的终点站坐一个据说很不错的蒸汽火车。
下船后我们看到一个小火车站,但是没有火车,也没什么人。我们问站里的人,下一班火车是什么时候,他说没有火车。我们停顿了一下,又问是今天都没有吗,他说冬天都没有。我和艾瑞丝相顾无言。他看我们失落的样子说附近有山啦咖啡馆什么的。显然我们没什么兴趣,而且雨下大了。他又说,返程的船还有两分钟出发…话音未落我们已经向码头奔去,只留下一句飞速的谢谢和告别。
难怪船上的人到岸了却几乎都不下船,在船上悠悠地喝咖啡。我和艾瑞丝带着一身雨回到船上,再次翻看快被我们翻烂了的时刻表时才发现,底部有一行小字:蒸汽火车11月后不运行。
由于我们返程的火车在下午,坐船回去后已经来不及再去别的景点了。只好吃了个下午茶消磨时光。总结这趟旅程,我们去了一个博物馆,爬了半个山,坐了一圈船,没了。我痛定思痛,决定以后还是要提前安排行程。此外,两个懒人一起旅游是不靠谱的。
总而言之,这就是我的游记。但是这跟标题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这是一篇作文,那么恐怕已经被判跑题。不过这不是作文,而且我可以狡辩,哦不解释。作家是干什么的,写作,我在干什么,写作,没错整篇文章看似跑题,实则完全扣住了题目。
以上都是废话,重点是我为什么要开始写东西呢。要知道,一件事背后必定有相应的目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逻辑上相扣。每一个落笔都蕴含着作者的情感,字符间埋藏着心底的秘密。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有各自的缘由,或繁或简,或许可以说清,或许难以解释。但对于很多事,包括我的写作,概括起来都可以是那几个字——闲得无聊。
另一方面,鉴于本文采用第一人称,你或许想问里面的事是不是都是真人实事。这个我完全可以告诉你:俗话说,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相是假,假亦是真,真假难辨,莫分雌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虚假的,一袋米要扛几楼。
一个好的长篇当然要留下悬念。没错,一个人写东西或许不需要理由,但是一个人闲得无聊可能是有原因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呢——各位看官,且听下回分解。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