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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海】狩猎·落雨
我流光海组,西幻世界设定
垂死病中惊坐起
诈尸般更新(起了,又躺下了)
或许这真的就是最后一次了……
最后,欢迎来评论区找我玩!
我这一生自认为是极充实而愉悦的。
年少时,遇挚友;青年时,遇挚爱。
我曾坚信我是不会“爱”谁的,毕竟我深知自己的不足和内心那些不堪的想法,我自认为这世界上不会有人爱我的。
我想人都是会追求美的,我深知我的样貌并不出众;若你说这仅仅只是我外貌上的不足,那我需得告诉你,我也并没有所谓的内在美,我的内心始终是填不满的,我贪婪、无耻、傲慢,我会嫉妒那些比我更美丽更善良更不谙世事的人——虽然现在不会了,我发誓——也会怀疑自己伴侣的忠诚,哪怕...
我流光海组,西幻世界设定
垂死病中惊坐起
诈尸般更新(起了,又躺下了)
或许这真的就是最后一次了……
最后,欢迎来评论区找我玩!
我这一生自认为是极充实而愉悦的。
年少时,遇挚友;青年时,遇挚爱。
我曾坚信我是不会“爱”谁的,毕竟我深知自己的不足和内心那些不堪的想法,我自认为这世界上不会有人爱我的。
我想人都是会追求美的,我深知我的样貌并不出众;若你说这仅仅只是我外貌上的不足,那我需得告诉你,我也并没有所谓的内在美,我的内心始终是填不满的,我贪婪、无耻、傲慢,我会嫉妒那些比我更美丽更善良更不谙世事的人——虽然现在不会了,我发誓——也会怀疑自己伴侣的忠诚,哪怕他是我一生唯一的爱人——嘿,entp,你听到了吗?我有遵守你的承诺,在你走后我并未嫁人,虽然也没谁会看上我这个老太婆。
我明白这些是我与生俱来就有的东西,而我并没有将它们剔除。尽管这让我的灵魂不再纯洁,但我依旧愿意保留它们。这听起来很奇怪,不过啊,这确确实实是我不认为我会被人所爱的原因——不会有人深爱一个偏执、妒忌心强的人吧,我总是抱有这样的偏见。
毫无疑问的,这就是偏见,毕竟我遇到了一个会爱我的傻瓜。
我的爱情确实是值得歌颂的,我活了一百六十三岁,我的丈夫在我八十九岁时去世,那时我还很年轻——对于一个巫师来说确实算得上年轻,不过对于普通人类而言已经够长了。
我们将一大半的生命投入这个年轻国家的建设中,我和我的爱人,其实我知道我的爱人不是很喜欢那种有些压抑的氛围,但他还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尽心尽力的为这个国家的基层教育做出了不少贡献,他参与编写过十五版教材,发布相关文章一千余篇,五次巡回演讲,晚年时开始创作,留下三十五篇短篇小说——现已整理出版为小说集,两本诗集,五篇中篇小说和一篇长篇小说——而我很荣幸帮他续写完了那部长篇小说。
我们也曾想过——当然也尝试过——涉政,在此我并不掩盖自己的野心,毕竟我和他经历了同一场革命,说不渴望名利和权利是不可能的,然而在革命后短暂的五年涉政中,我们也发现了我们在这一方面的不足,我们得承认,我们的好友——infj和entj确确实实比我们更加适合这一方面,所以我们非常认真的讨论了下我们的去处,最后还是选择了教育界。
至于我,这个世界只有少数人拥有学习魔法的天赋,但毕竟还是存在这么一群巫师,他们需要学习运用掌控自己的魔法,所以在entj和entp的支持下,我成为了第一人魔法学院的校长——顺带一句,我第一个学生infp被我拉来当副校了。
我的挚友intj是不太同意我这么激进的,那时人们对魔法的印象还停留在我站在祭台上呼风唤雨的形象,有人认为魔法是神圣的有人认为魔法是邪恶的,不过所有人都知道,魔法是不一样的,它让人变得更加强大了。
这也就意味着另一个问题——“巫师和普通人的平衡”。
在这件事上我和infp讨论了很多,我感觉那段时间她都快被我逼疯了,后来随着esfj和enfj的加入,事情变得稍稍和谐了一些。
我自认为,比起我的丈夫,我做出的贡献微不足道——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我被人们认为更加伟大这一点是不准确的,我相比于我的挚友、我的爱人以及那些与我一同为相同目标奋斗的人来说,我拥有的不过是更长的时间罢了。
我和我的伙伴们一同经历了魔法界的变革——幸运的是,基于教育的普及,也就是我的丈夫做出的贡献,这一过程并没有那么艰难。
魔法并没有那么神秘,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么强大的魔力,不过为了保险,我还是适当的将一些魔法列为禁术,不过大多数人都能说出它们的名字——就和枪一样,但大多数人难以习得这些法术。曾有一个调皮的小巫师在另一个小巫师试图探究这种法术的施展方法,最后以双方流血的鼻子结束。
我很开心的一点——同时也是我个人觉得最值得骄傲的一点——人们不仅接受了巫师的存在,并且在发现大多数巫师在就业时没有什么优势,甚至会因为自己的魔法而搞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后,大多数人觉得这些巫师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谁都不会拒绝一个可以帮整个办公室带水的巫师。
不过要说到这些我就要说很多了,总得来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或许就是让巫师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在巫师和非巫师间找到了一种可延续的平衡。
此外,在我丈夫的影响下,我晚年也开始写作——不过那已经是我七十多岁的事了,相比之下我的丈夫可以说是笔耕不辍了。
但有时间作弊的我明显写了更多东西——在诗集和教材上,或许还有法案之类的,毕竟我还是为巫师的法律和制度起草了不少文案的。除了那些文案和教材,我最喜欢的或许就是写诗了。人们说我的诗风格自由,不拘束于什么。只有我知道其实我倒是学过诗的格律,奈何我文笔品品,写不出什么工整的句子罢了。
小说我也是有涉猎的,但往往半途而废,更准确的说,也不算半途而废,更像是写不到结局——我总希望故事继续下去,我总觉得完结一个故事本身就是一种悲剧,所以我就一直写一直写,写到最后连我都忘却一开始写作的目的,自然文章也少了主旨。
不过我写的人物传记到是比我写的小说有名多了,或许是跟传记里的人物有更多相处。而我也算是当事人之一,自然比他人看到的更多一些,也看得更丰富真切一些。
我最先为我的丈夫entp写传记,倒也不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走的最早而已。接下来是entj,作为我们第一人领导者,我一直很敬佩她果断精准的判断以及过人的直觉——那是我一辈子都在追求的东西。
也不知道是不是命运的安排,我最后送走了我的挚友intj,在他的妻子entj去世后他曾郁郁寡欢了好几天。这是可以理解的,entj确实是给他灰暗人生带去光的人,在遇见entj后,他的情感变得更为自然——要知道他以前并不会有那么充沛的情感波动,反正我没见过——他与我一同写下了entj的传记,之后留下一封遗书,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当然,我也替他写了一部传记。长久的寿命这一事实曾在那时疯狂的折磨我,我不愿意寻找新的友谊,错误的认为那是对曾今友谊的亵渎。空闲时我减少了社交活动,在家里一遍一遍的看着他们曾寄给我的信件。
后来在infp的引导下,我又开始了社交,开始在魔法世界的活动,我阻止了一场不理智的叛变,通过entp那家伙最喜欢的方式,跟对面打嘴仗。
一百岁时我从权力中心抽身,我再次背上行囊,跟当初我和entp从政界退出后一样,开始周游世界。跟那一次不同,毕竟我的丈夫执意用最原始方式旅行,即是为了欣赏更多的风景,也是为了我的眼疾——医生说,如果能长时间不使用魔法,会对病情有所帮助。最后也证明了他是对的,我的眼疾在那次旅行后有了很大的好转。
至于跟那次有什么不同,这次我选择用魔法代替交通工具,并且运用我高超的空间魔法(这绝不是自吹,这一百多年来我确实没见过有人的空间法术比我更好,为此我还小小的骄傲了一段时间呢),把我的住所带在身边,到来一个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住个一两个月,或者一两年。我看着风景,进行无端的联想,然后把他们写下来,就成了诗。
总有人感叹我的创作源泉,对此我也不知道这些灵感究竟从哪里来,或许在一滴水一片叶子上,我看到它了,它就撞上来了,对此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解释,我感觉那些诗就像是大自然自己写出来一样,我并没有创作些什么,我或许只是看到了这些诗,所以我把它们记录下来,傲慢的为它们加上标点,然后给人们当做饭后娱乐的读物。
我有一儿一女,我的儿子继承了我的魔法是个巫师,我的女儿并没有继承这一特征,不过我的外孙女倒是个巫师。我的儿子是魔法学院的第二任校长,在任期间进一步完善了学院规章制度,增加了公选课和实践课,增加了巫师们毕业后的就业岗位,也算是有所作为。
而我的女儿几乎是她父亲的翻版——我是指外貌,尤其是那双眼睛,是非常干净漂亮的蓝色。但她的性格又跟我颇为相似,从小就喜欢一些古老的书籍和对她而言晦涩难懂的魔法书,从小就喜欢一些艺术品。后来她成了一位画家,被infp和enfj家的小伙子拐走了。有趣的是,infp家那孩子也没有继承他母亲的巫师特征,而这两个无法使用魔法的人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外孙女——是他们那一代人里我见过在空间法术上最有天赋的。
我很喜欢我那个金发的小姑娘,她的金发是卷的,长得特别可爱,关键是她的眼睛随我。
她经历了一段不太好的婚姻,离了之后的她明显变得更开心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不太关注后辈的事了。这也跟我丈夫去世有关,那些年我的精神状态确实没有那么好了,我忙于处理我丈夫的遗物和他遗留给我的悲伤,并不愿意再关注后辈们的事情——这其实是不对的,但不要紧,我还有可以弥补的时间。
我厌倦过、热爱过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我贪得无厌的称这个国家是我的孩子,在这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我见证了她的痛苦与挣扎,她的蜕变与腾飞,她现在已经不再需要我的管教与指导了,她需要接收更加新鲜的思想,她向我展示全新的美丽,而我知晓那已是我无法看到的美景。
身为一个合格的巫师,一个可以胜任上个朝代国师一职的人,我的预言比现在大多数巫师都要准一些(不过在这里废话一句,预言这件事真的只看天赋不看后天努力,我努力的一百多年还是只能五五开,而infp明显在这方面更有天赋,她小时候就能准确预知未来了),我大抵料到了我大限将至。但我并不是很害怕,看着我爱的人一个一个离开对于我的打击已经足够大了,我的朋友、我的挚友、我的伙伴、我的孩子……以及我无时无刻不思念的丈夫。我并不想那么快的死去,也不想在这人间久久的徘徊,所以我选择了顺其自然。
很感谢我的魔力,让我能在弥留之际写下这么多东西,这些文字毫无章法也没有任何的什么技巧,不少句子应该也是不通畅的——我的遗嘱早早的就写好了,交给了infp,她是我可以依靠的人,请认真执行遗嘱上的内容。
我感觉我好像还能再写点什么,我的大脑还是清醒的,手也还比较灵活——只是我不再像年轻时那么能抗冻了。这个家的地上还铺着entp亲手置办的地毯——我年轻时是怎么想的,竟然敢光脚踩在这么冰凉的地板上——现在即使穿着厚羊毛袜子踩在这地毯上我都觉得凉。entp走之后我花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接受没有他的生活,我添置了很多厚衣服,买了一把舒服的椅子,我开始学着整理自己的头发,我曾动过把它们剪掉的念头,可我最终还是有点舍不得——之前我已经剪过一次了,所以我必须学会打理自己的头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做两人餐并且总是忘记吃早餐,而且吃完饭从来不洗碗。
现在天很黑,深夜了,年轻时我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清晰的看到自己在写什么,我知道窗外在下雨,雨很大,就跟我和entp第一次见面那样——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只是聊了短短几句话,我却那样草率的把他划为自己的爱人。
雨声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无规律但催人入睡的,或许这一次睡去就再也不会醒来了,但一想到一会可以与entp他们重逢我就觉得很开心。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也好久没听到他的声音了,想必entp还是和以前一样吵,感觉intj和entj一定会嫌弃他的。
真想再听听他的声音啊……
羽毛笔的笔尖点在最后一个字母上,黑色的墨水渐渐晕染开。
infj听见一阵敲门声,门口站着以为浑身湿透的猎人,她的脑海里响起警报,提醒她不要泛滥自己的同情心。
“亲爱的,夜深了,晚安。”
他张开手,在雨夜里等待她的拥抱。
她毫不犹豫的奔向那个她爱了一辈子的人,那个在她二十出头就闯进她一生的人,那个无论多吵她都舍不得放手的人,那个自由的比风还张扬的人。
“晚安,亲爱的。”
羽毛落下,笔尖落地的声音融入夜雨,那一刻,infj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夜晚,回到了二十一岁的那天。
心是跟着雨一起落在他身上的。
挂个群和人
想想自己都觉得好笑
是这样的,我发我低血糖恶心难受,过了一两个小时,一个群员大概意思说:别发了,群里的人治不了你,我大概意思就说我没有让你们治疗,然后管理员过来了,说别发了,乱。我说我没有违反任何一条规则为什么不可以发,然后他让我阅读第五条群规,第五条是不许过多说负能量,原来低血糖是负能量啊,懂了。然后和他吵了,然后他说如果你想吵就吵吧,然后我说:不想说了,都闭嘴吧,她:你算什么,让我闭嘴。啪给我踢了
这个管理员我可以说,事逼,上次跟我说我分享爱好没人听得懂,别说了,不然就认为我在炫耀,很后悔当初低声下气的道歉。
如果说我打扰他们了也行,没人说话的时候我说的,谁也没打扰。...
想想自己都觉得好笑
是这样的,我发我低血糖恶心难受,过了一两个小时,一个群员大概意思说:别发了,群里的人治不了你,我大概意思就说我没有让你们治疗,然后管理员过来了,说别发了,乱。我说我没有违反任何一条规则为什么不可以发,然后他让我阅读第五条群规,第五条是不许过多说负能量,原来低血糖是负能量啊,懂了。然后和他吵了,然后他说如果你想吵就吵吧,然后我说:不想说了,都闭嘴吧,她:你算什么,让我闭嘴。啪给我踢了
这个管理员我可以说,事逼,上次跟我说我分享爱好没人听得懂,别说了,不然就认为我在炫耀,很后悔当初低声下气的道歉。
如果说我打扰他们了也行,没人说话的时候我说的,谁也没打扰。
我不爱挂东西,但是这次的经历真的好好玩啊,忍不住笑
等式:低血糖=负能量
【公路组】阁楼
于是我说:
罗密欧,带我远走高飞吧
只要你点头,我就带你走。
无差其实是
公路组男同赛高(大喊大叫
灵感来源:Taylor Swift--love story
可拌饭 👉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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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家里的阁楼上;现在他要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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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阁楼上读书,因为其他地方都该死的吵闹...
于是我说:
罗密欧,带我远走高飞吧
只要你点头,我就带你走。
无差其实是
公路组男同赛高(大喊大叫
灵感来源:Taylor Swift--love story
可拌饭 👉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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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家里的阁楼上;现在他要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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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阁楼上读书,因为其他地方都该死的吵闹。
翻开原版剧本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忽然听到一颗石头砸在了窗户上。
什么玩意儿。
我推开窗去看。
他站在窗下,苍白地笑着,嘴角带着血。
“你好,先生,可以借用一下你家的阁楼吗?”
金灿灿的发丝染了一点灰。
月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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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腹部流着血,好大的伤口,心跳很微弱,有呼吸。
不要问我为什么家里有生理盐水手术线绷带之类的,问就是闲的没事干。
我直接上去一个大逼斗:“喂,哥们儿,没事吧。”
死了就麻烦了。
“……”
喂,不会真的死了吧。
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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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没伤到内脏。
术后恢复良好,没想到啊没想到,第一次缝这种东西就那么成功。
不愧是我,真是天才,啧啧。
那个怪人已经准备下地走路了。
“喂。”这是他能说话的时候说的第一个字,“你……”
我差点被忽然站起来的什么玩意儿吓死。
“我?”我扣扣脸,很迷惑。
“你……”
“我?”
“……”
“……”
“我脸上也没东西啊。”
左右照照镜子。
脸上除了多余的帅气好像没有别的。
“你为什么要救我。”他犹豫着问出来,嘴角抿着。
我犹豫了一下,轻咳了两声。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
他虚弱地用复杂种带着感伤的眼神看着我。
像是看着一个脑部发育不完全的傻子。
“哎,总之,你只需要知道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而我现在并不准备杀了你或者卖了你就是了……”
“你说是不是——杀手先生?”
他愣住了,眼神在一瞬间变得危险,又瞬即哑然失笑。
“请教一下,您是怎么发现的,小先生?”
我静静地看着他。
“我猜的,现在看来是真的。”
他眯着眼睛笑了,笑得很漂亮。
“况且,哪个正常人会莫名其妙把一把大刀插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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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了小沙发上接着看书。
反正跑不了,急什么。
“请问,我能有幸喝到一口水吗?”他沙哑着嗓子说。
他这话可提醒了我。
收拾收拾清洗伤口用的器具,我平静地说,“我妈在下面呢,等着我去吃饭。”
“??!!”他很明显地抖了一下,我心里暗爽。
嘿嘿,被吓到了吗嘿嘿……
“带我一个。”他像饿狼一样闪闪发光的双眼狠狠地惊到了我。
“?!?”
“实不相瞒,我有点饿。”他舔舔干裂的嘴,轻声地说。
“哇塞,你……”
他的肚子像是配合他的话,咕噜地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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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菜谱是酸奶油蔬菜肉汤、红酒煎小牛膝、紫甘蓝玉米色拉、肉丸子意大利面条和一些无伤大雅的布丁小甜品。
可恶,没一个爱吃的,水加多了的咖啡都比紫甘蓝有滋味。
莫名其妙来蹭饭的表兄扯着我问我什么时候结婚。
“您要知道我还没有完成我高中的学业,而在十八九岁就浸淫在感情场这种事情只有没有工作准备挥霍青春年华的败类才会……”“怎么跟大哥说话的!”母亲尖利着嗓子打断我。
我根本不愿意停下,这句话就是说给那个老混蛋听的。
“比起某些人高中辍学后就和一群好姑娘们唱歌跳舞,早早地和一个蠢姑娘结婚生子,我更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当然,没有冒犯别人的意思。”我笑着,鞠了一躬,优雅地离开了饭桌。
“您可真是养了一个好儿子,说话说得真好听。”“……”
我耸了耸肩。
他又发出嘎嘎的怪笑,仍旧喝着酒和我父亲吹牛,很明显喝的有点多。
怎么不把脑子喝烂。我嫌弃地想着。
啊。
没错。
我完成了这顿乌烟瘴气的晚餐才想起那个挨着饿默默蹲在阁楼上的杀手先生。
好吧。
于是我默默地走向厨房,把冰箱里剩的果酱拿出来,切了一大块面包,热了杯牛奶。
唉……可怜人……你今天只能吃这些东西了……明天就走吧……
我在心里打好了腹稿。
我没有办法承诺他什么,也许他明天就会走,也许我会改变主意举报他……之类的。
我不是什么好人,给他这些已经很善良了。
明天赶他走吧,有这样一个危险分子实在是……
但是推开门看见他委屈巴巴的脸,脱口而出的却是:
“将就着吃吧,明天有土豆和鸡肉。”
----------------------------------------------------------------------
不得不说,我们玩得合拍。
他的身上有很多东西是我向往了很久的。
譬如自由。
当他摘一朵苹果花,他会说,“我们去摘一朵苹果花,戴在你的耳旁,小先生就会美得像个小女士了。”
而我则会用“是时候该走了吧,苹果花都开的着么旺盛了。”来表达。
-------------------------------------------------------------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他的伤口好得差不多了,但看起来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每天上午我都会到阁楼去一趟,理由是读书。
我的父母也不管我,毕竟我就是这样一个怪人。
神经病,脑子不正常。
是个喜欢切动物内脏的怪胎。
-
他还没走。
-------------------------------------------------------
这也不太正常,虽然刚开始是我收留了他,但是他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吗?譬如接点活什么的……
非常地让人怀疑啊。
被发现会影响前途吗?或许会直接被关进监狱吧。
我从小就想着要去精神病院,如果去监狱就去不了精神病院了。
好,再去看看他的时候赶他走吧。
“我来检查伤口。”
开口时却每次都说出这样的话。
再等等吧,等到夏末,毕竟我们说好了要比赛谁吞的苹果多的。
再等等吧,至少等我把莎士比亚读完。
蝉沙沙地叫,布谷鸟的声音交错着。
但很安静。
他占用了我的小沙发思考人生,我只用盘腿坐在地上安安静静地读书。
管他妈的世界,管他妈的哲学。
管他妈他到底的会不会走。
什么都不用想。
夏天的风吹得这么好。
---------------------------------------------------------------------
啊啊啊,这可不太好啊。
夏天快要结束了。
苹果结了两颗青果,酸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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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蓝色的眼睛遇到阳光会比别人更疼,于是我定制了一副墨镜。
带上去会很帅吗?
我只是闲得发慌。
马上我又要回教会学校了,或许是时候说再见了。
如果他不辞而别,我会很……
很高兴吧。
不用面临告别了。
-------------------------------------------------
还是一个夜晚,下着大雨。
我用力地拉扯着窗以至于雨水不会飘进来沾湿我的莎士比亚。
“看什么看啊,帮忙啊。”我回头喊他。
他却静默着不动。
“我该走了。”他轻轻地说。
“非得他妈挑一个雨天走吗!?不能先把窗关上再说吗!”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看起来没有。
这不在他可爱的俏皮话内。
“非得走吗。”
“嗯。”
我看不清他的脸。
于是现在还是很疑惑,他的眼眶中有没有溢出过泪珠。
雨水过后,苹果就开始长得欢了。
但苹果花也就随之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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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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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很快地换上了毛衣催促着秋天的降临。
像是夏天已经走了,并且不会再回来。
我知道啊,那个人也已经走了,随着十七岁的夏天一起。
并且不会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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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过去,冬天过来,冬天过去,春天过来。
春天过去了,夏天又要来了。
缺了他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吧,除了在阁楼的时候会张望一下窗外。
可别死在外面啊,这样想着。
探头去,没有人。
又是一个晚上。
很普通的晚上,写完了那个可恶的老头子布置的家庭作业,翻找着有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
忽然想起阁楼上有一本旧书。
爬上去,在箱子底翻找出来,静静地看。
“啪。”
一颗石子敲击在窗上,发出细微的响声。
眼睛忽然睁大。
不会吧。
我的心脏跳得很快。
扑通,扑通
“啪。”
又一颗石子砸在窗上。
我轻轻地靠近窗边。
他张扬地笑着,抬头看我。
扑通,扑通。
“亲爱的,我来晚了。”
“不过我还是真诚的邀请你。”
“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金灿灿的发丝染了一点灰。
月光正好。
我笑着问,“以什么理由呢?”
“以爱和自由的名义。”
“如果我不爱你,你又怎么办。”
“那就要用上一点土匪的手段了,是不是?”他坏笑着,跳上窗棂,牵住了我的手。
“可爱的先生,你答应我的请求吗。”
“好。”
“这算是十几岁就和一位好姑娘结婚吗?”他调侃着。
“更多时候人们称这是私奔。”
“只要你点一点头,我就带你走,永远也不回来。”
“好啊,带我远走高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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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荡荡的墨镜盒旁掉着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
书的夹页里滑出一片苹果花瓣。
洁白,干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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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家里的阁楼上;
现在他要离开了,因为我们已经逃去了远方。
人格狂想曲
CHAPTER 18:墨菲的衣帽间
👋🏻长篇微恐无限流,全员恶人,不喜慎入
👉🏻阅前需知传送门:CHAPTER 1
约了咱小薛和小宋的人设稿,草稿已出,成品会和文章一起放——
/
“挑选好商品后来找我,我会在你们的能力范围内索取相应的报酬。”
墨菲侧过身,对后面琳琅满目的店铺扬了扬下巴,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相应的——报酬?”
薛子瞻把前三个字拖的很长,像是在掂量她话语中的分量。
“一些物品,或者乌托邦币。”
小女孩说完,没等对方再开口,又轻啧一声道:...
CHAPTER 18:墨菲的衣帽间
👋🏻长篇微恐无限流,全员恶人,不喜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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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了咱小薛和小宋的人设稿,草稿已出,成品会和文章一起放——
/
“挑选好商品后来找我,我会在你们的能力范围内索取相应的报酬。”
墨菲侧过身,对后面琳琅满目的店铺扬了扬下巴,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相应的——报酬?”
薛子瞻把前三个字拖的很长,像是在掂量她话语中的分量。
“一些物品,或者乌托邦币。”
小女孩说完,没等对方再开口,又轻啧一声道: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你们这些麻烦的家伙,但凡等待休息处的人全部到齐,触发新手教程,也不至于让我每次都一个个解释……”
乌托邦币,乌托邦。
薛子瞻眯起眼。
“乌托邦币是乌托邦大陆的通用货币,进入副本前你看到了一个写了你各项数值的面板,对吧?在那里可以查看。”
红发青年依言思绪微动,身前立刻浮现出一个与先前别无二致的面板:
玩家名称:薛子瞻
人格类型:ENTP-A/ENTP-T
体质评分:95/100
IQ:97/100
EQ:81/100
休息处:未命名
[状态栏]
生命值:100/100
精神值:100/100
乌托邦币:10
倒是多了些新东西。
将所有内容收入眼底,薛子瞻礼貌地笑了笑:“那么,请问通过每个副本所得的乌托邦币是否相同?”
“根据副本难度高低来发放奖励,完成主线任务和隐藏任务获得的乌托邦币一样。”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只完成了主线任务『解除古堡的诅咒』,将只获得5乌托邦币。
“感谢你的解答。”
薛子瞻笑道,然后便拉着宋承宴离开。
没走出两步,后者终于忍不住耸动着肩膀笑出声。
“笑你妈呢。”薛子瞻好笑地狠掐他一下。
宋承宴疼得直抽气,但笑容丝毫未减,勾上红发青年的肩膀,右臂一挥开始追忆往事。
“老唐刚来咱们班的时候你就是用这副嘴脸骗的他,”他乐的不行,“你知道他怎么跟我说你的吗?”
“小宋啊——我看你和薛同学走的很近,他是个有礼貌的乖孩子,你多向他学习学习,不要老是说脏字。”
他颇为夸张地还原着那位饱受他们班三年摧残的班主任的神态,还特意在“有礼貌”和“乖孩子”这几个字眼上加重了语气。
毕竟薛子瞻和这类形容词八竿子打不着边。
但被阴阳的人似乎十分受用,挑了挑眉称自己主打一个坑蒙拐骗。
这地方非常大,类似于一线城市商业中心的百货大楼,就是装修上带着浓浓的哥特风。
随便绕了几圈,他们在一个挂满作战服的玻璃橱窗前停下来。
“哟,这玩意儿挺有意思。”
宋承宴扯过一件衣服的标签给薛子瞻看。
『名称:墨菲的作战服』
『特性:可以抵挡子弹的攻击』
『价格:4乌托邦币』
“来,我们实操一下,这里可没有12315给我打。”
宋承宴动作自然地从薛子瞻腋下摸出一把西格绍尔,用看起来轻薄的布料裹住枪口,利落地扣下扳机。
“砰!”
毫发无损。
“Wowww——amazing.”
把枪物归原主,金发碧眼的年轻军官轻佻地吹了声愉悦的口哨。
薛子瞻斜睨着他:“别告诉我你出门没带枪。”
“抱歉,你知道的,”后者挑了挑眉,“别人的东西用起来总是更顺手。”
捏了你ESTP军官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