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蝎子兰《贪得无厌》
或许比起“蝎子兰“,“清和润夏”这个名字更有人气。
无疑,这个名字在lofter楼诚圈几乎知名度很高。《狮子饲养手册》《情寄》《二重赋格》《地平线下》这四部曲,将楼诚及衍生CP写了个缠绵悱恻、淋漓尽致。十分过瘾。
清和太太是个温柔的姑娘。她写原创小说,没有用这个号,用了小号蝎子兰。所以热度低到不行。
其实不是太太的问题,LOFTER是同人小说聚集地,但是对于连载的原创小说,并没有有效的检索平台,所以很难被发现。因为是连载小说,经常看起来就顾不上点小红心。
说回小说本身。
平心而论,我不能把它归为原耽。因为这甚至算不上一本耽美。主角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罗普朗和李博林,副线窦龙溪和乐钟,富家子和酒店大堂经理。这样的设定,放到网上按理来说应该就是一篇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轻喜文,图个乐子,走走肾,一点不费脑。
作者没有这样做。开放式结局,赤裸裸的现实。不管是身在社会的空洞还是学生时代的虚无,都恰到好处。
这小说看的我头疼,顶着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
社会上的事情我不好评判。反正跟我爸一起出去应酬时那些人讲话的套路是大同小异:抨击抨击党,抨击抨击政府,夸夸国外...
学校那一套,家长那一套,就是那样。特别是李博林在宿舍里那一段聊天,真实到令我心惊。住了5年宿舍,到了高中,那种浮躁的戾气越来越明显,临近高考,我毫不怀疑出现那种尺度的话题。
毕竟我们女生中间早就故作优雅地讨论过那种“幻想中的做爱场景”“你接不接受口交”这种话题。蛮有意思的。
男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对我们来说,都是经久不衰的话题。
突然想起那本芬兰的书,《遇见野兔的那一年》。主角瓦塔南,事业有成的记者,与同伴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撞到了一只野兔。从此放弃了在城市生活中的一切,跟野兔一起踏上旅途。渐渐地,他对贪婪丑陋的人们制定的规则熟视无睹,一切以野兔的安全为标准。为了追杀一头伤害过野兔的黑熊,他追杀到苏联。
荒诞,夸张,不可理喻。
李博林是罗普朗的野兔,是他星光熠熠的人生中荒诞和夸张。是爱情吗?或许不是,只是为了留住一些东西,或许是李博林身上少年的活力,或许是为了弥补自己少年成长的缺失。
我不太喜欢李博林,总觉得他贱不兮兮的,挺赖皮。但不好意思,这就是人。设身处地想一下,我可能做得不如他——那种笑嘻嘻的不要脸,我真的还得再练练。
窦和乐的故事挺了然。但是,独一无二。乐钟在渴求危险的气息,窦龙溪渴求他不折的气质,征服对方,很有快感。但能介入生活,说明走心了。连我这样的母胎solo都能看出来那点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调调了。
但或许两个人不会确立恋爱关系,那不是两个人熟悉的领域。反正肯定不是窦熟悉的领域,因为自卑,他根本没有正经谈过一次恋爱。
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也挺好。
《贪得无厌》,值得一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