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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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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故人来——书评《盗墓笔记》

长这么大看过那么多的书,唯有两种类型的书不怎么触碰,恐怖悬疑是其一,外国名著是其二。
不看外国名著,原因说起来有些可笑,人名太长记不住,故事情节拖拖拉拉半天不知道在讲什么,也就渐渐离这类书远了很多,只是偶尔闲下来会买一本欧亨利或者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大快朵颐。
 而不触碰恐怖悬疑,则是个人的问题,虽然不相信鬼神之说,但无奈我素来喜欢瞎想,东想西想就越想越可怕,到头来自己会把自己吓到。
《盗墓笔记》对我来说并不陌生,2006年《盗墓笔记》第一部《七星鲁王》开始创作,第二年出版,那一年我小学三年级,同窗好友白禹当仁不让地成为三叔的脑残粉,向我强推这本书,印象中我翻了几页,实在受不了古墓里奇奇怪怪的粽子还有虫子,就此放弃。
2011年我初三,忙碌于中考,完全与这本书相隔离。也根本不知道某场牵扯三代人的大阴谋落幕,有个寡言嗜睡却有着一双淡泊如水的眼睛的人走进了青铜门,十年之约从此定下,《盗墓笔记》完结。
2015年高三毕业,迈入大学,不曾想过会和很多人一起,期待那个特殊的日子,静候灵归。
时间转为现在,2014年8月21日2点21分,我开始写下关于《盗墓笔记》的书评。
很多事情只有一个大概印象是会吃大亏的,正如在没看《死亡笔记》之前,我脑残一般痴迷于夜神月,那个自称为“新世界的神”的男人,但是动画里他所做的一切却颠覆了我对正义与邪恶的看法。最终我逐渐喜欢上L,那个有些呆萌的名侦探。
再比如我没看《盗墓笔记》之前,我记得应该是高一和初中一个男生聊天,他很突兀地说自己很像闷油瓶,我不知所以然地反驳他,你不是闷油瓶你水墨画,淡到似乎沾水就散的,他是那样一个我捉摸不透的人。
他反问我,你知道什么是闷油瓶吗?
我赶忙百度百科;闷油瓶,《盗墓笔记》主角之一,真名张起灵,寡言嗜睡,两只手指修长有力(自身能力),眼神淡然。
回来之后我毫不犹豫地告诉我的初中同学,我喜欢小哥的手。
他回答说废话,给我的感觉似乎所有人喜欢小哥都喜欢他的手。
那个时候我喜欢一个男生,最喜欢的,是他的眼睛,初三的时候转过头偶尔能看到他,像湖水一般透彻的眼睛。
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我一直这样坚信着。
所以我大大咧咧装作无所谓地跟他说,好吧,其实你的眼睛很漂亮。
这个世界上我喜欢的眼睛里,有一双来自于我的小学同学,极其地干净明亮,有一双属于初代萌王小樱,还有一双来自于二次元男神不二周助。
那个时候我才认识小哥,就只记住了他修长的手指和淡然的眼睛。
是和我喜欢的男生不一样的眼睛。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以为我最喜欢的人会是小哥,但其实不然。
读一部长篇小说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痛苦而艰巨的过程,从高中开学到大前天,我只磨了前三本,然后我花了三天时间,补完了剩下的6本书共5部。
现在我抑制不住般地开始写书评。
这是一个关于盗墓的故事,江湖上各种奇人,各种传说在这本书中汇集,从而串联起一连串的倒斗奇遇,到最后一段牵扯到祖孙三代人的阴谋暂时落下帷幕。
张家氏族是整个故事的起源,携带着长寿的秘密慢慢衰落,最后一代守护者就是闷油瓶张起灵。
老九门是由道上非常有名的九家从事倒斗行业的人组成的一个集团,老大张启山张大佛爷是张氏一族的旁支,他组织了史上最大的一次联合九家盗墓活动探寻张家长寿的秘密,惨败,但是重要文物战国玉帛出土。
老九门经历惨败后,张启山组建单独的一支队伍去到张家古楼继续寻找,全灭。
至此第一代的故事结束,第二代兴起,继续前人的计划,未果,或死亡或尸化。
而主角吴邪,正是老九门吴家现任少当家,第一代吴老狗的孙子,第二代吴三省的侄子,连同失忆症患者闷油瓶张起灵和好友胖子组成“铁三角”逐渐深入倒斗其中,寻找前人遗留下的真相。
不知是因为我印象太过稀疏或者只是囫囵看个大概,我并没有像很多网友一样有着很多的困惑,脉络也能说个大概,也并没有不满意什么结局,因为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已然不是单纯关于计谋或者古董考古的书。
三叔用了五年时间写下它,并和后记一起,才真正算是《盗墓笔记》的完结,
那我就从后记开始谈起,谈起整件事情的起源。
我爱写文很多人有所了解但写的还不到火候,可毕竟在这条道上爬过,就和没有踏足的人的感受略有不同。
三叔说:“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
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慢慢地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
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我什么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着他们,就能知道故事情节的走向。他们真的活了。
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比如我真的可以通过胖子抖烟灰的时的动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沧桑,他的一切。一花一世界,一树一如来。
我可以把一个场景不停地倒转、反复、在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去观察,甚至能看到现场所有人的心理活动,几个人的情绪同时在我心中走过。我想很少能有人领略这种快感。
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帧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进,然后蹲在地上,看里面人物表情缓慢变化。这本书中的整个世界,对于我来说,是真实存在的。
他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是无法改变的。我已经建成的部分,坚固的犹如现实。虽然说我是这本小说的创作者,但是当一切都走上了轨道,我对于这个小说的世界,开始有了极度的敬意。 

鄙人不才,不敢以作家或者作者自称,也没有写过几篇拿得出手的文章,但是同为写作的爱好者,共鸣,总是有的。
虽然我不曾达到这种境界但是却能体会出那一份敬意,面对笔下的世界,敬意来自于未知,面对自己创造的人物,敬意来自于他们的种种品格。
我们的主角吴邪,正如他的名字一般天真无邪,最初看到的很多是美好,最初袒露的最多是真心,最多棘手的是无休止的好奇心,最多安心的是对同伴的照顾。
三叔说,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受到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吴邪是个普通人——这个定义无甚特别却一针见血。
他懦弱,犹豫不决,却也不会弃别人于不顾,说不好是有小聪明还是大智慧,在这个奇人怪事汇集的倒斗行业,只能算半个师爷,铁三角里最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普通到我不知道如何来形容。
可是不要忘记,所有的伟大皆来自于平凡。
三叔说:“我想,很多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一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
然而,随着故事一步一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

所以在最一开始,我们都是吴邪,或者是成千上万个天真。
 只是最后,我们中的某些人免不了变了样。
虽然未曾拜读《沙海》,还不知“沙海邪”的模样,但是,我坚信着三叔对吴邪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而让所有人喜欢的是,在所有可以成为他人生拐点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后带着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还是吴邪。

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恶,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问题,但在他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我希望很久以后见到你,我的故人,你或许天真不再,或许亦正亦邪,但我希望你和我都还是我们最初的那个“吴邪”。

小哥。
我知道那双手会让吴邪心安,我知道那把黑金古刀阻挡下多少凶险,我知道他淡然的眼睛下透露的是关心,可是我和三叔一样,提起小哥,“心中总是泛着一股深深的伤感”。
王纯说他成不了吴邪,没法每天天真自由地活着,所以他只能是张起灵。
为了对得起广大小哥粉,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打出“你奏凯”三个字外加一堆{再见}的表情。
可是你以为,成为像小哥那样的人,就是一件好事吗?
小哥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么?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的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默默地扛起一切,疏于解释,认为这理所当然,命运就这么沉重地挂在肩膀。
三叔说:“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背负着自己的命运。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如果你问他,他只会默默地摇头,和你说:“没关系。”这就是我写出来的这个男人。他背负着世界上最痛苦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还要痛苦一千倍,然而他不怒不帅,既不逃避也不痛苦。
他就在那里,告诉你他所保护的所有人,没关系。”

所以我想,我们可以在吴邪伤心时揍丫的一拳,骂骂咧咧几句,说兄弟什么事我们一起扛,而对小哥,不如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边,对他说,你去哪儿,我送你,要记得回来,我在这等着你。
 
胖子是佛。
这是三叔对胖子的评价。
所谓大智若愚,我觉得胖子在这一点做到了极致。
看得透彻,也就心无旁骛。
想得明白,自然归处极乐、

潘子是我逐渐喜欢的人物。
他死的时候,我的眼泪大片大片往下流,一度有些喘不上气来。
我想不出比潘子死时还要悲壮的场面,一个真正的男人面对自己的死亡正如他本人一般坦坦荡荡毫不畏惧,他抽着烟唱着歌为自己送葬。
身前是子弹连发身后是好友死里逃生的背影。
潘子,你死时是怎样的表情?是笑着?是笑着的吧。

解语花。
《盗墓笔记》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哥,却是只在第78部书里露了几回面的解语花。
相传唐玄宗太液池有千叶白莲,中秋盛开,帝宴赏左右,皆叹羡久之。帝指贵妃曰:‘争如我解语花?’词取以名。
这个穿着粉红衬衫手持粉红手机喜欢玩俄罗斯方块看上去有些柔弱的人
他是第一代善于心计的解九爷的孙子,解连环的二字,现任解家当家解雨臣,其艺名解语花更为人知。
花爷出场太少,然而也能清楚知道他绝非善类。
这里的善类,是指他不好对付,不过幸好,他是站在小三爷吴邪这边的。
吴邪觉得花爷和自己很像,而在我看来,花爷其实和小哥,才是一类人,只不过外在表现不同。 他俩背负的“命运”不同,小哥是默默接受,说一声没关系,花爷则多了些许无奈,表面或许浮夸内心却是异常强硬。
或许在我看来花爷更让人心疼吧,强笑着的孩子。

这部书里,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不仅塑造出一个较为完善的阴谋,更是描绘出一批批鲜活的人物,而就是这些鲜活的人物,演绎出不同的活法让人沉思。
我们最一开始是吴邪,是天真,但是这个世界上比鬼神要可怕的, 是人心,所以在遭到很多伤害后,有些人学着默默承受,跟你说一声没关系,有些人心胸开阔看得玲珑剔透,活得洒脱,有的人伪装自己,内心变得强大。
最初的自己不经意间走远,有些面具戴得太久,就摘不下来了。
但是我们都要去相信,我们的本心不变,小哥在用自己承担的方式保护吴邪,胖子无条件地信任,与吴邪生死与共,花爷虽然自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和打算,却也为了吴邪只身冒险。
我忽然就明白为什么那个初中同学很羡慕吴邪,再没有什么比一群可靠的人更为珍贵。
其实每一个人的吴邪,都不曾走远,他一定会默默地跋涉过时间的山山水水,撩开自己的面纱,端端正正地走到你面前,看着你微笑。
似是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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