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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规定了农村自建住房基地的建设面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主要地区不同土地类型的宅基地面积是不同的。今天,我们来谈谈重点地区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
功能布局:一层两房两卫一厨两厅,二层三房两卫一厅,三层三房两厅一厅.
第二套:
耕地0.067公顷以上的居民点和平川土地上的房屋,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山区稀薄土地上建房的,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66平方米。
室内功能:首层二房三厅一厨二卫,二层一厅四房三卫,三层一厅四房二卫二露台,四层一厅二房二卫二露台
第三套:
农牧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由自治区人民另行规定。村民建房用地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每个内郊区和远郊人多地少的村的最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0.25亩
功能布局:一层一房一卫一厨两厅,二层三房两卫一厅,三层一房一厅一洗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