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为了尽职尽责,这位清代官员自呼己名、自批己颊,其宦途是否可取

作者:史遇春

说到清朝,固有的印象就是官场昏暗腐败。

可是,具体到个人,二百六十八年之间,清朝官场也算是人才辈出了。

这里,就来说一说顺治、康熙时期的一位清廷大员,并通过一个小小的事件,让大家看看清廷的官员是如何自我惕厉的。

关于这位清廷大员事情,源自清人笔记《觚剩》卷五《豫觚》中的《呼名批颊》一节。

这位主人公的名字叫佟凤彩。

既然要说佟凤彩,那么,就先来简单介绍一下佟凤彩其人。

佟凤彩,生于明熹宗(朱由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卒于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

佟凤彩字高冈,汉军正蓝旗人;后金将领佟养性从孙。

最早,佟凤彩被授职为国史院副理事官;外放,改职为顺天香河知县。又调内,擢升为山西道御史,外派处理河东盐政。

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29岁时,佟凤彩被任命为湖南巡按。

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30岁时,佟凤彩外转为湖广武昌道参议,又升迁为广西右布政使。

这一时期,清廷的军队征伐云南,行军部队会经过广西,军用物资需求浩大而繁重。佟凤彩受命竭力筹济,使军队供应充足,未出现匮乏。因此,他被调为江西左布政使。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佟凤彩被擢升为四川巡抚。

四川经过张献忠之乱后,城市村落残破不堪,佟凤彩劝当地官吏捐钱输粮,修筑成都府城,修葺整理学宫,疏浚都江大堰。

随后,因祖母去世,佟凤彩丁忧,暂离官场,回家守孝。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他被起复为贵州巡抚。丁母忧,离官。

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他被起复河南巡抚。

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因为病痛,佟凤彩请求病休,朝廷许可。佟凤彩治下的河南士民在得知他要请假回乡之后,专门组织人员上朝请求,恳请他继续留任。左都御史姚文然上书朝廷,其中讲到:

佟凤彩治理河南好几年,深受民众爱戴,建议朝廷,让他克服疾病的困扰,继续治理河南,留任为佳。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佟凤彩在任上去世,谥为勤僖。

佟凤彩去世之后,河南、四川、贵州将其摆放进名宦祠祀奉。

讲完佟凤彩的一生,多少可以看出,在他的为官生涯中,他对清廷的尽职尽责,对百姓的爱护与善待。

或许,有人会说,佟凤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清王朝的江山社稷。

可是,仔细想一想,自古及今,为了维护江山社稷而能够恪尽职守、视民如伤的官员又有多少呢?

可是,再仔细想想,哪一个统治阶层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巩固自家的江山呢?

当“江山社稷”真正成为这一类人的理想志业时,他们所在的社会也就有了一根根撑起乾坤的脊梁。

闲话不说了,继续说佟凤彩。

据载,佟凤彩在河南任巡抚的时候,年纪已经老了。

或许,有人会说,佟凤彩一辈子也才活了56岁,他能老到哪里去呢?

其实,在那时的社会当中,五十多岁就已经算是老了。

不要说那时,就是在笔者小的时候,大概就是二十世纪80年代,在乡村之中,五十多岁的人,穿大襟衣服的妇人、穿大裆裤的男人,服色多是深黑,在村人的眼中、在笔者的心中,他们都是很老的老人了。记忆中,那时候,很多人,就是在五十多岁凋零的。

所以,对应当时的普遍状况,对佟凤彩来说,其时,还真是他的暮年了。

在河南任上时,佟凤彩每天凌晨3点到5点之间就起床。

那时候,没有电灯,天还乌黑,他就点着蜡烛处理公文。

因为上了年纪,很容易疲倦,佟凤彩在处理公文时,偶尔会打盹。每当意识到自己刚才不小心打了个盹之后,佟凤彩会立刻惊恐地站立起来,然后,他会自己叫着自己的名字,口中说道:

“佟凤彩啊,佟凤彩,你作为朝廷的大臣,担负着封疆大吏的重任、肩挑着江山社稷的重责,你怎么可以老到没有办法做事情啊?”

说完之后,佟凤彩就会抬起手来,重重地自己打自己的脸,而且要打好几下。

旁边的随从,见佟凤彩如此,都会吓得发抖。

佟凤彩在河南的时候,他曾上书清廷,并经过论辩之后,请求清廷取消了维修黄河的劳役摊派;因黄河常常发生水灾,在治河过程中也需要柳梢,所以,他又请求清廷,免除河南向江南河工提供柳梢的任务;他还帮助调剂朝廷西征的军队,使得他们在河南境内秋毫无犯。

因为在河南的政绩优越,惠民不少,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河南人都很感念佟凤彩的恩德,很多人请画工绘制了他的图像,在祠堂或者家里供奉。

为了自我惕厉,叫自己的名字打自己的脸,这样的做法,有人或许会以为很是迂腐,其实,就是这种“迂腐”的固执,才凸显了他的品格与坚持。

为了自我惕厉,叫自己的名字打自己的脸,这样的做法,有人或许会以为非常滑稽,其实,就是这种“滑稽”的自警,才凸显了他对江山社稷的真诚与用心。


推荐文章
评论(0)
联系我们|招贤纳士|移动客户端|风格模板|官方博客|侵权投诉 Reporting Infringements|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 0571-89852053|涉企举报专区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24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86号 浙ICP备16011220号-1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6059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浙网文[2022]1208-054号 自营经营者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2220015号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4230011号
分享到
转载我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