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并非纯属虚构
在2013年让人难以生存的初夏,我们奋了九牛二虎之脑力,圆满完成了高考。
高考,是一个让孩子忘我地折磨自己又突然解脱了的如俄罗斯阿尔法特种兵日常训练的游戏,不过这不是杀人,只是和自杀没什么两样的玩意。完了之后就是那个无眠狂欢之夜,然后我感觉到,有高考的青春才是真正的青春。青春就是要折磨自己,最主要唔好狂(客家话译:最主要的是不要害怕),然后去放纵,再去反省,于是成长了,懂事了。与其说同学们的热情寄托在一场KTV,或是一瓶啤酒,或是一首歌曲,不如说是寄托在一场人生最重要的考试。
高考完的那天,我才发现自己是无限体力的。首先是两天考试已费了90%脑力,然后一场聚会,只吃菜没有吃饭,一杯半红酒。接下来去了KTV,一口气唱了好几许高频音,不单如此,而且被迫饮尽12支啤。而后我们去网吧过夜,不是睡觉,当然是玩啦,继高二以来的第二场LOL,祖安区名称“话奋持”(意为:说什么语言都要是真话,对待什么工作都要勤奋,做什么事都要坚持)。真是逗,哪还有什么力气打游戏,当然是挂机啦,戴上耳机打开播放器点了几首歌曲,然后睡了10多分钟,睡着睡着忽然感觉到在网吧里快热死人了,就出去溜达溜达。一天晚上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清晨,没啥特殊的剧情发生,当然只是回学校收拾家伙然后回家啦。该散的总是会散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奋力地背上行囊,手提着沉重的袋子,附在身上的载荷不只是地心引力给的,还有的是对散了的高三(5)班的回望,高考后的心理压力,父母的期望与盼望,自己的希望。负载着这些,我缓慢地走回家了。也许你们会问我为什么不乘车回家,或者打电话叫父母来接?我觉得这些负担不需要用车来载,那样毫无意义,自己的沉重自己扛着,让自己知道什么叫做责任。
为了暑假时不让自己发霉,一百多个小时后,我便起床找同学要了暑假工。
这是我第一次暑假工,它是一场人间炼狱的故事。到底是什么年代的社会了,一种灭绝人性的坑,把我们领进了劳筋骨、废体肤时代——这些劳动根本就不需要脑力,一种简单的重复的动作就能叫你瘫痪整天。
这暑假工的具体过程现在想不起来了,有一段2013年暑假的记忆似乎不见了,既然不见就不去找回来了。不过有一段印象很深刻的事是,有一天晚上12点(好像是12点),我和屌丝意玉光着身子冲下楼去,为了就是打热水泡面吃,结果被狗门卫叫着追赶,一场轰烈烈的光身奔跑故事,就此展开帷幕……
总结一下这个暑假工,怎么说呢,就是伤心比较多的。什么坑爹啊,坑娘啊,坑妹啊,应有尽有,无所不有。
当我还是昔日,多情的少年时,发现这之前的一切,都是注定发生的,都在预料当中,不,不应该说是预料,应该说是预知或超意识。超意识,科幻心理学术语,指在事情发生之前,已经意识到了。
说说我的超意识体会吧,超意识不是你想什么就会有什么将会发生,而是一件注定发生的事提前在你意识里存在了,但你没法发觉这个意识,当这件事情发生在你眼前时,你就会觉悟,这件事好像是发生过,感觉自己好像乘坐时间机器,回到了过去。有时候,已过去的超意识会紊杂出现在梦境里。
你说,在高中时,当手机没电了怎么办呢?那就到求知楼寻找“抓蛇”机会!——这是大屁聪教我们的。
那时,是高二时,同学们还没想到去求知楼偷电,而是冒着爆炸的危险在教室里的一个小仓库摆满了排插,仓库没位充电了,就找墙上2.5米高的备用插座,冒着受伤的危险,死也要让手机有电。
……这些充电方式都弱爆了!殊不知大屁聪第一个提出到求知楼偷电,可是他没有实行。后来呀,建成买了一把锁,找鸵鸟和阿同一起找了一间开着的“废弃”的教室。买锁是干什么呢?当然是将那间教室占我们所用啦。于是求知楼偷电史从此开始!话说在建成买锁之前,我有一把万能锁,什么钥匙都能开,甚至不用钥匙都能开,然后我将它送给了建成,就这样激发了他的偷电想法。
其实,你们到底知不知道“抓蛇”是什么意思?有一次班会课上山哥说,不要男女两个人私自到校门旁边的那个小亭子幽会,那里可能会有蛇。于是就产生了“抓蛇”的说法,即抓幽会的男女。
求知楼是一个幽会的好地方,有时候是男女,当然也有时候是女女或是男男。这些理论,不是我发明的,大屁聪才是首创。去求知楼偷电,有时收获的不只是电,还有的是有得抓蛇。
那么那个导致去求知楼偷电的事情发生是怪谁呢,是怪大屁聪还是怪SB建成还是怪我呢?如今,不知道大屁聪教建成的偷电有没有流传下去,也许给蛋蛋继承了,希望他能传给下一届,一代一代的,永生不朽。
整个高中,可以说很安详,不过我们曾经闹过一次“革命”。
根本原因:2011年9月29日,饭堂加价了,要将¥3.3升到¥4.1。导火线:大屁聪在4306门前喊了一声,“还我三块三”!……大屁聪真是伟大!声音传到前面高三宿舍楼,接下来就是高三体育班大喊“还我郭瑞民,还我三块三!”,然后轰动了全校的男生宿舍区,喊的叫的,敲打水桶的泼水的,扔校服的扔瓶子的扔火机的扔纸飞机,跳的砸的,什么都有。我们5班的男生全都有份参加这次“革命”。
次日,饭堂恢复了不见了一天的“三块三”。我的发文是这样的:
“还我三块三”事件的结尾是教官们被当时不懂事的高一师弟(2014届)放鞭炮给吓尿了。后来这事件传到了高级和博中。
而今,我们离开了,要是华侨饭堂又要升价了,会有谁敢挑起“革命”呢?
在侨中,最出名的是什么?当然是肉饼啦!啊~侨中,啊~摇篮。侨中校歌歌词应该要改一改,加上“肉饼”一词。(这是大屁聪的提议)
这三年啊,肉饼经过无数次改革,好像味道没什么变化,一直坚持着特色,但是大小呢逐渐减小,这也是升价升不成导致的吧。还好,我不吃肉饼的。还有那些5角钱一袋的汤,不,应该是滚水,这个我也不喜欢喝。我就是搞不懂为什么赢党佬那么喜欢喝,可能是被那对恶心的情侣害到的吧。
说说那对恶心的情侣,他们是高一的(那时我们高二)。我一向都是免疫的,吃饭时不会犯恶心症,看着对桌上躺着的剩饭剩菜或是别人吐出来的豆腐浆,我都有胃口吃饭。可是,哇,那场面真叫人吃不下——那恶心的情侣吃饭时,两人在互相捞汤,他的碗倒给她的碗,她的碗又倒回给他的碗。这场面,我没敢看,是赢党佬告诉我的,当时他也在喝汤。这也就成了赢党佬为什么总是那么喜欢喝汤的缘故吧。不过天还是有理的,某天午餐,饭堂二楼的一架风扇突然掉下来,吓到赢党佬再也不敢喝饭堂的汤了。
如今,久违的肉饼和滚水啊,好像再也没有机会吃到了。
从2011年到2013年春末,我们一直保持着这种情况:每当下午放学我都会问:先冲凉还是先洗澡?建成会回答:你快点跑去排队,我拿饭盒。
我们的习惯是一些人先排着队,一些人去拿饭盒随后插队。后来严抓纪律了,教官们开始抓人了。哈哈,有那么一个很好笑的场面,一次,建成拿着饭盒插队,一个教官没看见但怀疑他,然后对建成说:“你怎么不排好来呢?歪歪扭扭。”然后建成就骂回他:“你急什么,我都不急你急?!”于是那教官即刻脸泛红了,好像想哭的样子……
我们还有一个习惯:走路特别快!走路跟跑似的,跑跟闪电似的。高三时的那次,放学正赶去饭堂的路上,看到人群太密集了,我们就开始跑了,曲曲啾啾,一瞬间就到了饭堂。当时我可真是惊倒了一群10班的女生,她们大喊“黄色闪电”,那时我穿的是这衣服:
夜归宿时,有一种虚拟的东西叫做“暗号”。我们宿舍的暗号有很多,比如“菠萝江的头”,“你存在,抑郁那个小男孩”,“炮哥的大力丸”,“老夫聊发少年狂,治肾亏不含糖”,“炮哥的大眼姐姐”,“炮哥的压压惊姐姐”等等。
同学们晚归宿呢,可能是学习忘了回宿舍,可能是有生日会。凡是有同学生日我就开心了,因为有坏事可以干了。
高三时,我们的宿舍的地理位置不错,就在教室到饭堂的路边上。有生日会就会有生日蛋糕,有生日蛋糕就会有一个播放生日歌的电子器,重点就是这个电子器啦。怎么样呢,就是生日会结束后,我回收了那个电子蜂鸣器,干什么呢?就是把它扔到宿舍下教官室的顶上,然后那电子蜂鸣器就在那里一直重复播放着生日歌旋律。完事了我们就开开心心地吃花生喝啤酒,哈哈!让它吵得通宵值班的教官不得安宁。那个电子器的电量真耐用,居然可持续三天。——这个是不是很神奇啦?
都高三了,我们的校服都快没了,还要我们每天穿着。
一次,阿同没穿校服,吃饭回来的路上被学生会抓了,然后记了一个名,那名字好像是“盖伦”,记的班级是美术班的。后来,我也不穿校服,也被记名了,我写的是“李瑞兹”,记的班级也是美术班。于是,不穿校服被记名成了非常有趣的一件事,337他们宿舍也来玩这个了。
为什么要写美术班的呢?因为当时美术班都不在学校,都去广州训练备考了。那学生会的就在我们宿舍楼下站岗,我们总爱挑衅,大喊“炮哥没穿衣服,上来记名啊!”,“菠萝江和鸵鸟搞来搞去,妹子快上来记名哦!”
有空时,建成会和鸵鸟到那些美术班的废弃的教室扫荡,有时收获匪浅,有风铃还有一把雨伞(就是上面那张相片我手拿的雨伞),更高级的有一部收音机。那部收音机就成为我们宿舍的娱乐工具,接上MP3,放在宿舍阳台上开到最大声来秀给路过的学生和老师听听。冲凉时,我们总喜欢泄气,什么压力的全部化作歌曲,在阳台上高歌!那激情才叫高三。
小林子有一段情史,是在2013年暑假工时,他告诉我的,目前跟我同校的那个就是以前和我同过7天班的同学也告诉我了。具体情况呢,我会保密的!
阿粉有一段情史,听说是高一时7班的同学。具体情况,还是建成比较清楚。
炮哥有几段情史,有三亚的,有9班的(什么名字我好像还记得),还有11班的。那次他看到别人幽会了他的11班那个,于是炮哥学会了打墙壁,然后发明了大力丸,创下了“这样的天气穿不穿短袖”这句优美歌词。
屌丝意玉也有一段,那是个师妹,毕业时终于露面了。现在呢又换了。
说情史嘛,中指困有,建成有,阿同有,赢党佬有,蛋蛋有,菠萝江好像没有(到底有木有,建成比我们清楚),紫环和鸵鸟也好像没有。阿亏呢,那是绝对有的,已经过去了就不提他的了。
其实,大屁聪才是卖情王子,有过无数次的与不同人的幽会,最经典的当然是140斤那个啦。后来,“百四”成了大屁聪的每一个故事的前缀或后缀。
二摩尔与山哥,你更怀念哪一位?
介绍一下,这两位都曾是我们的班主任。
山哥,是教了我们三年的物理老师,每年过年我们几个同学都会约一起去看望山哥。也许你们会问“山哥”一名倒是好理解,但是二摩尔是啥?是 2mol 的 C₂H₆O 吗?如你所怀疑,他就是教我们高三化学的,也是我们高三的班主任。因为他有一次在课堂上把“二摩尔”这个词的音拉得很长很长,把全班都听出尴尬症来了,既然如此,何不给他个直截了当。从此以后我们就叫他“二摩尔”!更有趣的是,之后的每一节化学课,我们遇到凡是有“2mol”存在的化学方程式时,全班都会特意地齐声且着重强调地读出来“2mol”!
2013年暑假,在龙溪之旅发生的前期。
那天,我看见阿亏,乘上了巴士,去往柏塘。途中睡着了…….
阿亏进入了梦乡,故事从此开始。
阿亏看见他自己,走向大屁聪家,寻找暑假工之旅的伙伴。志同道合的有小林子、阿粉、屌丝意玉、班长、菠萝江、中指困、还有阿亏,一群4306的擒兽们。
令人费解的是,他们居然踏上了168路公交车,前往龙溪……
难道他们暑假工地点在龙溪吗?
看这情况,估计是吧。据爆料,暑假工的工厂里的boss姓钱,绰号“鸵鸟”。其实大屁聪是中介,他给了他们一场友谊的待遇,将他们带进了鸵鸟厂。幸运的是,鸵鸟也是4306成员,大家都相信鸵鸟和大屁聪是不会坑他们的。大屁聪告诫他们:见到鸵鸟要喊钱老板好。
到了龙溪,尤其是到了鸵鸟的工厂,他们一路都在感慨着一幢幢像狗一样美丽的宿舍楼。可惜里面没有空调。宿舍的厕所是真正的茅厕,床板是无法可修饰的,一阵热风吹来,可以很清晰地吮到从车间里面飘来的塑胶味。
工厂里第一晚的睡眠,梦境的主题既然是华侨中学的空调,他们一直感慨着,还是学校好啊,有空调,而且不用交电费。
接下来的就是开始上班了。还好,没事干,被安排了三天他们也没事干。最终,鸵鸟出现了,看在同学份上,他给了每位同学都安排了一个实用的位置。安顿下来了,就说说伙食吧,早餐呢,基本没有,要吃自己出去买,午餐和晚餐一个样,肉基本没有,盐基本没放,菜里面的水特别多。
就这样日复一日,结果阿亏成功减肥8斤。而中指困基本没减到肥,因为他有早餐和宵夜支撑着。班长阿同因 insupportableness 与鸵鸟欺骗有关所以退出了游戏。其余的仍然接受鸵鸟厂的折磨而挣扎着。
终于20天过去了,阿亏可以倾诉痛苦了,他发表了说说,给SB建成看到了,他告诉阿亏,诉苦是没用的,要真正的发泄才有用。于是阿亏在工作的最后一天在宿舍大喊了一声“紫环,赐我力量,炮哥,赐我大力丸,消灭钱鸵鸟!”
估计鸵鸟听见了,奇怪的是他没有愤怒,还正常的给我发工钱。(我猜的没错,鸵鸟确实是听见了。要不然就不会有龙溪传奇的故事发生。)
就这样,暑假工结束了。
很多天过去了,阿亏再一次来到了龙溪。结果发生了这些怪事(“God Like”里的故事)。
最后我发现,那是鸵鸟给阿亏的报复……
不知过了多久,阿亏渐渐睁开了眼睛,看了看路况,离柏塘不到两公里……果然,这是梦!
习惯性的,他拿出手机点一点,猛然发现上面显示日期是2013年2月12日。不会吧?难道是手机日期出错了?现在不是暑假吗?他恍恍惚惚地问了问旁人,他们都回答这是过年啊,哪来的暑假,这天是大年初三。阿亏顿时就慌了,原来他都还没高考啊?……
渐渐地,我醒过来了,出了满头大汗,看了看手机,2014年5月14日,原来又是一层梦!
实际上,我们暑假工去的是陈江。
今天,回望2013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龙溪,是惠州博罗的一个 god like 的小镇( god like 也就是次传奇的意思)。记不清了,我应该到过那儿不上十次吧,但经过无数次。我为什么要写龙溪?它不是我的故乡,我对它也不熟,那儿经济也不强悍,而且没有哈斯塔特的城堡。正因为有一些些特殊的怪事在那里存在着,所以才成为我笔下的 legend .
那几次的龙溪之旅。不算是游玩,而是去同学家作客。回忆是2014年的年初六,我们到菠萝江家作客。那儿风土人情不错,只是信号差了点(都2017年了还是没有4G网络)。在湖旁的丛林里散步,菠萝江给我们介绍了一嶝神秘的塔,其如浮图,里边无梯,犹如一腔古老鬼井。其实这座塔是有生命的,就如神鹏常说的“人在塔在”。塔的附近有一棵参天木棉树,无叶枯枝,它是菠萝江童年的记忆库,犹如上了年纪的曾经一把屎一把尿抚育菠萝江成长的老人。木棉树牵着一桩桩年轻树干,树下不是小草也不是泥土,而是细如粉的黄沙,不如就将这些沙以“阿粉”之名吧。如此风景虽不胜九寨沟,却有如黄河岸边拔起大树的神秘之感。这些就是特殊感怪事之一。(下图于2017年夏季在龙溪湖头村拍摄的,这时的木棉树非常葳蕤。)
龙溪里,有一不知名的小村,其名“陈屋村”。建成和班长家宏伟坐落于此。说说关于建成的家吧,那个陈屋村入口十来米转角就是他家了。他家旁边停放着一辆林肯加长,轮胎扁了,很明显是辆报废车,无车牌,车身布满了灰尘,玻璃隐隐约约写着几个可怕大字(具体是什么先不说)。这又是一件特殊的事情,我很好奇,这么土豪的车,怎么会变成土了呢,没人要了,会不会是酷似鬼屋的鬼车?
故事从这儿说起……
话说那次炮哥一个人去建成家(那时是去年暑假),不知有没有那辆林肯加长在。假如有,于是这些怪事就这么在龙溪发生了——
炮哥一人到了建成家,看到了那辆土豪车,而且是废弃的,于是他自行把它撬开,不,不是撬开,他这么大力气,应该是直接扒开车门才对,然后用大屁聪教他的偷车技术点亮了引擎。炮哥威威风风地开着林肯加长,在陈屋村兜转,兜兜兜兜转不清。然后开到菠萝江家,晒晒命,让菠萝江羡慕嫉妒恨,其实不然,菠萝江既不羡慕也不嫉妒恨,只是送给炮哥一句:“切!”……也许是龙溪镇内的那条省道的问题吧,这么威武的林肯加长就那么弱不禁风的爆胎了。炮哥就扫兴地把爆胎车勉强地驾回到建成家旁停好。炮哥从车里出来,就奋力的盖上了车门。(哪知,这门就这么一关,就锁死了,之后再无人开过。)炮哥唱着“我奋力追,追到垃圾堆”,走到建成家门前,打了个电话……
当天,阿粉和小林子收到炮哥到了建成家的消息。次日,两人就乘上168摇摇晃晃前往龙溪。路上他们看到了一辆行驶中的林肯加长,令他们好奇的是,那辆车是爆胎的,还在公路上行驶着,而且没有车牌。……
他们到了陈屋村,前进了十几米,“转角遇到爱”地让他们讶异无语的是,他们刚刚看到的那林肯加长正是停在建成家旁的这辆。
建成很高兴这天阿粉和小林子来到龙溪游玩,于是就买了好酒款待速客。因酒兴,阿粉和小林子俩人渐渐放开了对那辆车的诧异。炮哥这时从菠萝江的家赶回到建成家,解释说,昨晚本想回家的,不过遇到下大雨,所以到了菠萝江家过夜。下雨?昨晚确实是下雨了。午餐后,他们兴高采烈的出去玩了。刚出门,他们发现那辆车布满了灰尘,是新鲜的灰尘,没有被水沾过,不是下雨了吗?难道是炮哥撒谎?(炮哥没车大炮,龙溪人们都知道那天的昨晚确实是下雨了)。
先不理那车的事了,还是玩重要。他们前往阿同家,路上遇到了一场车祸,肇事司机却逃之夭夭,这让炮哥气上心头,他真想开着刚刚那辆林肯去追那司机。……见了阿同班长,建成他们跟阿同说了车祸的事。班长问,“那车的车牌记下来了吗?”阿粉说:“汽车的牌号的最后两位数相同。”建成说:“牌号的前面两位数也相同。”建成说完,就接了个电话。小林子愣了一下,回答:“那号码啊,是四位数字,呃……还是一个完全平方数。”
班长一怒,就把车牌号给算了出来,果断地大声说道:“7744!”顿时鸵鸟就点了一个赞。(其实鸵鸟更厉害,早就算出来了,所以才能及时给班长一个赞。这里为了衬托出鸵鸟的厉害,所以鸵鸟必须出现在此,其实当时鸵鸟不在场。)
聚在一起的同学们,一同到了龙溪大桥下,东江边玩耍。(此玩耍非同玩耍)……
当天,在菠萝江邀请下,阿亏和大佬也来到了龙溪。当然,到了龙溪是去菠萝江家,并没有到建成家。菠萝江家人都上班去了,只剩他一个在下厨。阿亏看着菠萝江入厨的点点滴滴,发现了快乐——给同学下厨是一件天大的幸福啊!饭后,阿亏给建成打了电话,邀他到菠萝江家来玩耍。电话中,阿亏听到班长的声音,他喊了几个数字,内容是“7744”.
巧了,阿亏霎时看到了一辆很长的轿车经过菠萝江家,其车牌号正是“7744”.它正前往塔的那边。
……
去年暑假龙溪之游留下的一串串谜,还得回到2014年的年初六这天来解答。
年初六这天,老同学们再次有约,到菠萝江家作客。阿亏、阿粉还有小林子三人同行,先到了建成家。很显眼的是,建成家旁停放着一辆布满灰尘的加长轿车,后窗玻璃上写着四个数字“7744”。阿亏愣了一会儿并回忆了一下,这不是去年暑假看过的那个车牌号吗?难道是建成或他的小伙伴们写上去的?阿亏向建成说明了他的想法。建成很诚实地解释道,他们才没那么无聊。
而后,他们到菠萝江家拜年。一场轰轰烈烈的边炉后,菠萝江、阿粉、大婶、建成还有阿亏五人到塔那边探索。神秘的湖头村(龙溪名村之一),唯一的标志性建筑就是这座如浮图的塔,我们走进去,瞧了瞧塔内结构,塔内如祠堂,亮着几支香火,还有神的陶像。阿亏看到陶像上边写了几个汉字,是用木黑炭写的:“柒柒肆肆。”不知道他们有木有发现咧。此时,阿亏开始感到惊悚。
继续行走,到了参天木棉树下,一堆如粉的细黄沙,令阿亏想起了那辆车上布满的灰尘,如玄尘,两者好像是一个样的。这件事,阿亏想分享他的惊悚,于是就告诉了小伙伴们。
菠萝江说,他时常看到一辆林肯加长车在这儿出没,开到木棉下停放着,车里出来了个神秘人,神秘人进了塔,好像在拜神。这样的行为,这神秘人重复了好几次,毫无规律。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菠萝江也不是很清楚。菠萝江还说,他记得上次那车开到他们前,停了好久,车里的人还一直喊菠萝江的名字(用博罗话喊的)。菠萝江以为那人来晒命自己的土豪车,就给了他一声讽刺“切”就回家里去。
这时炮哥连忙吐话:“上次那个是我啊,我偷开了那辆车,我以为是废弃的,没人要的,于是就开来小江家晒命。谁知,车门开了半天开不了,车窗也开不了,叫小江也叫不应,手机也没信号。只能掉头走人,找建成帮忙。回到建成家,奇怪的是,刚停车,车门就自动开了。途中车还爆胎了,真是倒霉啊……”
此时,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建成说:“炮哥你厉害,陈冲、武松等108位好汉觉得很赞。我听邻居说那辆车是鬼车,鬼车你也敢开啊。”众人纷纷嘲笑炮哥,他们都以为建成在开玩笑,都以为这是一场取笑。于是什么惊悚的感觉即时消失。
……
建成的话泛起了阿亏的疑心。龙溪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传奇人物,他曾经修炼过蒙娜丽萨的神秘的微笑(一种魔界晶石和神界晶石经核磁共振结晶而成的法术)。以前他们高中也就只有一个人会这种法术,他叫神郭,他也生活在龙溪,这种法术相当了不起,这位同学曾秀过给全班人看,他的厉害如同炮哥吃了九颗大力丸一样的威猛,就连 2mol 也让他三分。而那个龙溪的传奇人物,很有可能就是神郭的师级前辈。(这个传奇人物,也就是车的主人。)
呃……又或者是,以前那个不存在的人?
……
话说回来,为什么那次菠萝江没看到车里的人是炮哥?阿亏问了菠萝江。他回答,车是封闭的,玻璃上都是一幕尘土,车里什么情况他无法视察清楚。炮哥那次是怎么开到那辆车的?炮哥说,那车是语音操作的,他一坐进去,车就问他去哪,只说去菠萝江家,就飞奔而行了。在回建成家的路上,炮哥发脾气骂那辆车,于是车就爆胎了。
阿亏将他的想法告诉了大家。正当他们在议论那神秘人物之时,塔的那边泛起黄沙龙卷风。风沙漫延,扰乱青天,卷破树干,黄沙龙卷风将伙伴们卷起,瞬时他们都不见了,好像与风沙融为一体了。
阿亏追着风沙奔跑,很不解这一切,对这所有事情霎时间感到很无语,说愤怒,说可怕,说可恨,说离奇,说莫名其妙,说什么都说不出。他感到很无助,瞬时被夺走的同学朋友,怎么办,我跪在地上……
风沙中开出一辆车来,是那辆林肯加长。车牌号是“7744”。
车窗布满了黄沙,车开到他面前,停下了,走出来一个神秘人,不,他不是人,是一堆人模人样的沙。
他说话了:“我不把你卷走,是因为你与众不同,你知道你为什么与众不同吗?别人在我眼里只是一督屎,而你是两督!”(用博罗话讲的。)
很熟悉的声音,很熟悉的一句话。
阿亏反应过来了。他就是菠萝江,用什么高科技扮演的神秘人。还好阿亏还清醒,他说,“我知道真相,你就是小江!”
而后,菠萝江家里出来了一群伙伴,欢笑,乐呵呵。
原来这是菠萝江、建成等人演出的一庄喜剧。就是去年暑假,建成邀请炮哥到他家开始策划这一切的,为了不被戳穿,他们将阿粉、小林子还有班长一起拖入水,还联合菠萝江叫上几个同学一起出演,最后只有阿亏不知道。他们给阿亏明细的说明了这一切,这真是很有趣的故事啊,很神秘的龙溪啊!
然而,真正让阿亏可畏的是本故事总谋划人不是大屁聪就是鸵鸟,因为,阿亏那次在那个梦境的工厂里喊了要消灭鸵鸟之类的话。
欢笑中的后来,木棉树那边,塔的那边,刮起了两束龙卷风,风飞速移动到菠萝江家门,在我眼前那辆车瞬间变成粉状,他们所有人都被卷入风中。风把这座村卷得一无所有,村庄遍地是细如粉的黄沙……
我从梦中醒来,2014年这天是年初六,该起床了。电话响起了阿粉的号码,接过,到西站集合。没错,我们一起去龙溪。乘坐168的过程中,我看到了7744车牌号,那是一辆黄牌大货车。
到了建成家,他家旁边停放着一辆林肯加长,轮胎是扁的,无车牌,车身布满了灰尘,玻璃隐隐约约写着几个可怕大字,好像是“可惜、傻帽”。(到底是什么我确实记不清了,还是由建成来为大家解答吧。)还有,去年暑假好像没有这辆车在的。(到底有没有我也不清楚,也由建成为读者解答。)
而后去了小江家。很多老同学欢聚在一块。什么怪事也没发生。
我们到过那座塔里,还有木棉树那里,那里确实充满着神秘感。那些细如粉的黄沙,只是很普通的沙而已。
这天,龙溪充满着欢笑。
2012年4月,他们的宿舍在4306。
小林子每天晚上睡觉,都面朝着一缕神秘的微光,不,应该说是那缕光总是缠着他,这叫做“只要躺着一定不可能不中枪”。那光亮来自对面求知楼四楼的厕所。
小林子要求教官去把那灯关掉,可是教官没做到。是做不到,教官称,那里的灯在白天时已经被他们关了,可是一到晚上又亮了起来,是一到睡觉的时候才亮了起来,那个时候,教官无法进入求知楼,晚上的求知楼是锁上了的,所以,他们没办法办到小林子的要求……
话说,4306宿舍里住着一个恐怖的人,他叫阿聪,人称大屁聪。他怎么恐怖呢,就是头脑精灵,鬼点子多,倘若他去犯罪,去骗良家妇女,定能收获匪浅,可是他不会这么做,因为4306是擒兽宿舍,专门擒获那些禽兽,作为4306一员的大屁聪,他当然不能作出伤天害理的事啦,最多只是去抓抓蛇而已。有时,大屁聪是小林子的得力助手,小林子请求大屁聪:“聪哥哦,今晚你起充电嘅时候顺便帮涯搥乌概盏灯其。”大屁聪爽快地答应“茅问题,疯哥要求嘅,涯一定办到!”
那天晚上10点30分,大屁聪和建成一同登上求知楼,上到四楼,大屁聪有点紧张且带有少许害怕,他说,他害怕办不到小林子的要求,建成安慰他“就当作去抓蛇,什么都不要想,关个灯而已,我都不怕你怕?”建成说:“我只害怕等一下有人把门锁了……所以,你快点去关灯,我先上五楼,我帮你充电,将你的电池还有充电器拿来……”大屁聪把东西交给建成后,建成瞬间就跑上了五楼。大屁聪拿出古老的诺基亚打开电筒,照亮前方的路,慢慢探索,搜索到女厕所门前,他喊了一声“有没有女人在里面?”,大屁聪磨蹭了很久也没敢进去,他还是干脆利索地先进了旁边的男厕所把灯关了,然后一直在女厕所门外徘徊,等待建成下来帮忙。可是,过了几分钟还是没见到建成,这几分钟他好像等了几个钟头那么久。
忽然他的电话响了,接起,是鸵鸟的声音,鸵鸟好像是这样说的:“阿聪,帮我买个鸭脖子回来,我请你,回来还你钱。”还没等大屁聪回话,鸵鸟就挂了。
是什么让大屁聪鼓起了勇气?他刚听完鸵鸟的电话,就立刻马上立即进入女厕所把灯关了。刚好,他关灯时,建成就站在他后面,大屁聪没反应过来,差点被建成吓尿了。
两人办完事,就要下楼了,不幸的是,还真被建成说中了,楼梯口的大门被锁上了。大屁聪鬼点子还是挺多的,他们最后还是回宿舍睡觉了。他们是爬1/2楼楼梯口的窗出去的。回到宿舍,大屁聪吃着买回来的鸵鸟请的鸭脖子,然后高高兴兴睡觉了。小林子更高兴,这一晚,终于不用面对着那束光睡觉了,哈!
怪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阿粉发现对面四楼的灯还是亮着的。他对此事感到很诧异,由于阿粉是最早起床的,因此除了阿粉,其他人都没有发现这个。于是他把这事当作一个刑事案件,决定要独自查清楚这个案件。他每天晚上十点半都独自去求知楼,默默的查这个案件。起初我们还以为他去抓蛇呢。一个月后,对此案件,他没有什么进展,最后他放弃了一人调查,决定找帮手。他找到了菠萝江,菠萝江又带上了阿亏,就这样他们三个组成了侦探小组。
一天夜里,他们一同到求知楼探索究竟。他们到了求知楼的4楼,夜里空荡荡的走廊,虽曾经在这里上过课,但一股毛骨悚然的夜黑刺痛他们的胆,使他们感到这里是无比陌生与荒凉。夜也不是全部都黑,走廊中间,厕所里的灯光亮瞪瞪的,其实,他们站在黑暗处往有灯光的地方望去更是感觉得慌。
三人行,必有比我勇敢的,他们一起到了女厕所门前,阿粉很淡定地走进去,问都不问一声,直接关掉了灯。
阿亏很自然,模仿阿粉进了旁边的男厕所,准备关灯的时候,菠萝江叫止了他。菠萝江说,“别关先,我要撒一泡!”然后他大大咧咧走进去,完事后又大腹便便走了出来,还随手关上了灯。那关灯的霎时,厕所里有人在喊,“喂!”好熟悉的声音,菠萝江听到,愣住了,阿亏说“是小林子”,阿粉问菠萝江:“你刚刚看到有人了吗?”“未看到”,接着,阿亏打开索爱的闪光灯,勇敢地走进去,查探了一下,然后就看到小林子站在洗手池旁洗手。还真是巧了,小林子说他是来关灯的,随便开个大。小林子比起他们仨,勇敢多了,不是么。后来,他们四个遇上了大屁聪和建成的下场,需要爬窗才得以回到宿舍……
次日,鸟语花香的早晨。班长阿同看到对面的灯依然亮着,但没有怀疑什么不对劲,只知道手机没电了,打算这晚要去偷电。晚上,他叫上了鸵鸟一起去求知楼偷电,但没有叫上建成,也没有叫小林子。因此,他们忘记了关那厕所的灯。这晚,小林子又要面朝着那光睡觉了。谁知,第二天早晨,对面的灯已经关了……
这事情越来越像离奇的刑事案件了。越来越招“侦探小组”他们喜欢了。又是整整一个月里,每天晚上,侦探小组三人都去求知楼侦查,几乎都没有什么大的收获。好像有那么一次有头绪的问题:有一天晚,由于他们在求知楼待得太久了,又是没有门出了,爬窗时发现有很多老师在外面不知在干什么,所以他们不敢爬出去。求知楼不是还有西边那个楼梯的吗?头脑精灵的三人,果然跑去那边了。在他们将要爬窗时,阿亏发现,西边这个楼梯的门,虽然是关上了的,但是没有锁,能开的,而且在外面也能伸手进来开的。这就是破案的关键了?也许深夜会有人进这求知楼,是从这个楼梯门口进的,干一些龌龊的事情,比如,把关掉的灯打开,或是把亮着的灯熄掉。
回到宿舍,阿亏问阿同:“上次你们去的时候,是爬窗出的吗?”,阿同说:“用不着,西边那个门没锁。”
其实这是件可笑又荒谬的事。那次,不是阿同和鸵鸟忘记了去关灯,而是在四楼看到厕所里有一个影子,两人吓到不敢关灯,直接往西边的楼梯跑去,才误打误撞发现门没锁,不需要爬窗出了。
介绍一下那个影子吧,阿同说,那时他们慌得很,印象中那个影子非常高大,像普罗米修斯的身影,估计那个人是普罗米修斯创造的另一个特种。这个正合阿粉的胃口,阿粉经常研究这些类似古希腊神话的灵异事件。
一天,阿粉坐在小林子的座位上,撂着小林子凌乱的书桌,偶然发现了一本窄窄的记事本,阿粉轻轻地翻开它,里边有几篇日记,觉得很新奇,还没看,小林子就走到阿粉面前,说:“你干屌!滚!”阿粉用很无辜的语气答话:“这本记事本是你的?”
“不是,我没见过,不知道谁的,要就拿去。”
阿粉拿着那本神秘的记事本,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仔仔细细地品味了一个上午。
在这后来,每当4306擒兽们提到有关影子的事,阿粉就特别敏感,总是回避它。也许那篇记事本里记录了一些什么很神奇又惊悚的有关那个影子的叙事。
到底是什么叙事,阿粉没有向任何人分享,就连他的好基友菠萝江也不知情。
而且,至那以后,阿粉就脱离了“侦探小组”的“灯”的案件。行动只剩下了亏与江了……
一次特别的机会,大婶在阿粉的桌上找东西,故意发现了那本记事本。于是她趁阿粉不在就粗略的读了全部:
“今天,我来到了地球。闯进一所不知名的中学。不,不算闯,没人看得见我,我是正大光明进来的。
我就住在那栋楼,那里很少人,是个几乎没有人出没的地方,我就喜欢这样清静的可以安宁的睡觉场所。我不喜欢黑暗,总喜欢开着灯睡觉。所以,不免干扰了对面的同学们的睡眠。我觉得我是有点自私了,所以我尽量晚睡早起,那么灯可以少开一点。这栋楼这么大,我就喜欢睡四楼的厕所……
今晚是个不安的夜晚,有个穿着军服的家伙闯进女厕所来,吓得我跑到隔壁的男厕所去睡。为了安全,我还是来回跑比较好。
我不得不开着灯,我非常害怕黑暗。等到天亮,我才敢关上灯……有时,我喜欢独自唱情歌,我喜欢唱《爱海滔滔》……
这几天的生活,我发现我总是被打搅,每晚都有人出现在这栋本该人烟消逝的楼。就是越安静的地方越有人会被打扰,就是那对情侣,喜欢在此地寻欢,他们也应该被打扰。
果然,有人帮我了。两位青年,他们好像是来这儿偷电,不过总会有好事发生,他们吓跑了那对情侣了哈!……
这晚,我被人类耍的很遭殃。他们闯入我的栖息地,关了我的灯,气得我不敢开灯,等待人类进入深睡眠时,我才敢打开灯进入我的梦乡。……
哎呀,我被人类看到了。我得赶紧躲起来。以后我不会那么不小心了,我会找另一个安宁的栖息地。我想,人类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那么我得试试那个危险地方……”
这本记事本里的大概内容就这样让大婶给大家分享了。
可无人信赖那记事本,除了阿粉。大家都怀疑阿粉,会不会是他随笔写的幽默小说?
阿粉得此闻,向众人商释:“这本记事本是我在小林子那里拿的。也不知是谁写的,反正就不是我。”
到底是谁写的,当然是认字迹是最好的办法。
本子交到了建成手上。建成像模像样的,类似算命的,看了看,瞧了瞧,胸有成竹地说道:“这肯定不是小林子的字!”
再说:“也不是粉哥的!”
“阿亏,是你写的?”
“嘿,才不是呢,我写字的那么漂亮,这肯定不像我写的啦!”
“难说,你要是写草一点,确实我还是认不出的。”
“咦?”建成灵光一闪,“大屁聪要是稍微写漂亮一点,就很像啦!”于是,矛头指向了大屁聪。建成再次确定以及肯定,那本记事本是阿聪写的!
为了找到证据,建成决定,让阿亏与菠萝江两人的“侦探小组”去调查这个案件。
这案子挺棘手的。阿亏和菠萝江不知从何查起。
他们俩只好每天早上试着去求知楼捞一下,看能否捞得到。
就这样日复一日。一个学期过去了……
2012年10月,他们的宿舍在338。
阿亏和菠萝江依旧肩负着“影子与大屁聪”这个案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包粟向阿亏说了一些关于大屁聪的事。她发现了大屁聪的马尾,大屁聪有一条女,人称“百四”。这点就成为了阿亏和菠萝江破案的关键:
阿粉给大屁聪介绍了一个女生。可是大屁聪不喜欢,因为她太大只了,不知道她的体重是140kg还是140斤。反正,人们都称她“百四”。
是因为某种缘由,阿粉与大屁聪存在某种利益关系,所以大屁聪才不得不接受那个“百四”。其实大屁聪甩掉了那个百四是事实,但他一直瞒着阿粉这件事。为了不让阿粉知道他已经离开了百四,他决定做一出好戏。
半个真相很快就会出来了。这出好戏,由“侦探小组”来重演吧!
此戏的故事由4月份的那天说起(阿亏扮演大屁聪,菠萝江扮演建成):
假设时间是那天晚上。阿亏和菠萝江走到求知楼四楼,阿亏用很害怕的语气说:“我去关灯??”菠萝江说:“嗯。我帮你充电,你快点去关灯。”菠萝江飞快地跑上了五楼。阿亏则很着急但动作很慢的,走到女厕所门前,徘徊了一回儿,然后机智的先把旁边的男厕所的灯关了。接着假装接了个电话,是鸵鸟打来的。鸵鸟说:“请我吃鸭脖子,要不然,我将你甩掉‘百四’的事告诉给阿粉知。呵呵。。。你自己看着办吧,你最好快点,还有,西边那个门是没锁的,要是东边那门锁了你就从西边出吧,祝你好运,呵呵呵。。。”阿亏顿时呆滞了,然后一鼓作气,上前关了女厕所的灯。最后,阿亏还是骗了菠萝江,爬窗出了。
以上剧情,大概就是那天晚(小林子叫大屁聪关灯的那晚)发生的。阿亏分析:大屁聪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所以才骗建成去爬窗的。至于是什么后路,应该是大屁聪以后每个晚上都要去求知楼假装抓蛇,然后这是他需要自己走的后路。那么,为什么阿亏会推测鸵鸟知道西边的楼梯门没锁的呢?原因是,阿同之前告诉了阿亏,他们那次去偷电,是走西边门出的,所以很肯定:鸵鸟早就知道那门没锁的。
继续推测案件。
话说回来,侦探小组又是怎么知道阿粉和阿聪有某种交易呢?
菠萝江分析:道理很简单,起初,阿粉是很神秘的一个人去求知楼,做一些很神秘的事,而后他找我们俩帮忙了,还成立了这个“侦探小组”,他定有难推敲之心,就是借组侦探小组之手调查出大屁聪和百四的真相,看看大屁聪到底有木有骗他,然后发现了那本记事本,就以为百四出事了,只好躲着不敢见大屁聪。
阿粉和大屁聪的交易就是:一名东莞女结识了阿粉,他们俩成为好朋友,一天,大屁聪找上了阿粉,要求阿粉介绍女朋友,阿粉见那位东莞女也挺喜欢大屁聪的,于是阿粉就把她介绍给大屁聪,阿粉也没什么要求,只求大屁聪对那位东莞女好,不想大屁聪辜负他给的安排,若大屁聪违背阿粉的要求,大屁聪就没有好受的日子了。而大屁聪下了诺言,答应了阿粉,也要求阿粉不要告诉任何人,他与那位东莞女幽会的事情。殊不知,大屁聪每天晚上和那位东莞女到求知楼幽会。只是谁知,后来大屁聪厌倦了那女的,就丢了250块给她,和她分了,而且那250块是封口费,不让她告诉阿粉,他两的结果。(这好像是侦探小组在那位东莞女“百四”口中得到的那样。)
侦探小组还得知的消息称:早在小林子叫大屁聪去关灯的之前,大屁聪就和百四分了,为了不让阿粉察觉,大屁聪只好炒作。每隔一两天,到了晚上都要去他们之前去过的求知楼四楼幽会,目的就是作给阿粉看。这个假抓蛇,还真是体现了大屁聪的聪明才智啊。
而后大屁聪制造了一本记事本,他累了,不想再玩了,只好要阿粉了解一些状况。大屁聪把本子随手扔到阿粉桌面上(那时候小林子和阿粉是同桌),他的目的是利用那个记事本让阿粉蒙上迷雾团团转,却误打误撞被塞到小林子的书本里。不过最后还是让阿粉给读了。可是阿粉不知道里边讲的什么,但知道“影子”指的是谁,字迹正像是百四写的。于是他估计百四出事了,但没敢向大屁聪问罪,因为他也不清楚大屁聪的心情。
侦探小组估计:阿粉真的理解错了,那个本子是大屁聪写的,而那个影子也正是大屁聪。
侦探小组两人把以上推理复述了给建成,然后他讲了给大家听(只有鸵鸟不在场)。众人纷纷点赞,然而大屁聪得到此闻,他就一口盐汽水喷向阿亏与菠萝江。
大屁聪龇牙鞋脸狮吼道:“屁!根本没这回事!”
菠萝江一大语气喷道:“你又在撒谎了!”
阿粉刚好在此。大屁聪最终还是投降了。阿粉应该是承认了以上的推理算得上是正确的。不过阿粉还是原谅了大屁聪。
原来啊,这结果真是风平浪静!
鸵鸟刚刚不在场?去哪儿了呢?
没错,阿同估计的没错,他去抓蛇了。
正当真相被侦探小组剥开之时,鸵鸟去找紫环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
他们还是住在338宿舍。
一天晚上,紫环说了一个故事,他说,有一个人,现在就住在我们宿舍,那个是不存在的人,是普罗米修斯创造的一个影子,以前他是住在求知楼的四楼的,他喜欢开着灯来睡觉……
后来,不知为什么紫环不再住校了。
2012年的一天,腾讯法绳经了,建成发的说说中了鸵鸟毒,内容是:
“炮哥从KTV回来了,拿了两本记事本,里边夹着他的暑期工的工资。记事本里写了关于普罗米修斯的故事。炮哥向4306成员们介绍了这个系列的故事,其编著正是‘鸵鸟’!”此说说的日期是2014年的某天。
真是 Unbelievable!
之前的真相并非真相。阿亏和菠萝江的推测都是错误的!
让我来为大家解释这一切吧!
第一,小林子要求教官去关灯,可教官根本就没去办,教官撒了谎。所以,那厕所灯是时时刻刻都可以关的。
第二,阿粉和大屁聪根本就没有什么交易,事实是没有“百四”这个人,是包粟骗了阿亏!而且,阿粉压根就不知道阿亏和菠萝江所说的推理,大屁聪也全然不明白,只是大屁聪欠了阿粉的钱,忘了还,所以向阿粉投降了。其次,阿粉对那个“影子”特别敏感,是因为他中了鸵鸟毒。
第三,阿粉和大婶读过的那本记事本,不是大屁聪写的。是鸵鸟写的。那是鸵鸟的初稿,写《普罗米修斯故事集》的初稿。鸵鸟才是真正的 BOSS(炮哥在2014年的某天去了一家KTV 打暑期工,那里的 BOSS 就是鸵鸟,炮哥的突然出现在建成的说说,渲染了鸵鸟的强大)。其实,鸵鸟笔下的“我”,指的是炮哥。那个晚上阿同和鸵鸟看到的影子,就是庞大的炮哥的。炮哥当时正在女厕所里唱歌呢!所以才吓跑了阿同和鸵鸟。这炮哥影子正给了鸵鸟编写《普罗米修斯故事集》的灵感。
第四,紫环不再住校,是因为他也中鸵鸟毒了。他读了鸵鸟的写故事,不敢再住宿了。此时,作者我都有点替他感到汗了!
第五,由于鸵鸟写的稿被曝光,此事过后鸵鸟开始展开了对4306的报复,那是之后的事了。(序2所诉的事情。)
本故事的大概真正的真相即综上所述。
哦!我好像忘了说明求知楼四楼厕所的灯是怎么回事了,其实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真的有很多人到那里抓蛇吧,才会有这个不如小林子之意的奇异现象。
很久之后,大屁聪找了个女朋友,听说他的女朋友体重140斤,不如就叫她为“百四”吧。
一曲繁华夜灯每日每夜驻留在小林子的睡眠里,于是成全了小林子,给予了他另一种习性。
2017年夏季,我再次到菠萝江家游玩。我发现,在龙溪,确实有个这样的“不存在的人”,他就住在那座“浮图塔”里。
大家好,我是阿亏。
最后我给读者留个问题,你们认为,那个不存在的人是到底谁?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