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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讯 (记者李艳良)省民政厅日前发布关于2016年度省级殡仪馆认定结果的通报,认定包括梅州市殡仪馆在内的4个殡仪馆达到省二级殡仪馆标准。至此,我市共有2个殡仪馆被认定为“广东省二级殡仪馆”。
2015年起,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2016年1月至11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6063宗,总金额3527.48万元。继平远县殡仪馆被认定为省二级殡仪馆后,我市推进梅州市、兴宁市、五华县和大埔县殡仪馆的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对殡仪馆内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殡仪馆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去年,我市出台了《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梅州市整治占地毁林建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和殡葬宣传月工作,举办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和骨灰免费树葬活动。
——图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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