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本书,那个时候我有一份自以为很美好的爱情,有着无限美好的前景,所以对佟振保这种实打实的渣男嗤之以鼻,我激烈地热烈地厌恶着他的虚伪,厌恶着他对女人的无情与无耻,厌恶着他为了自己的那个“要亲手创建一个自己的世界”的理想而虚伪地对待他人对待自己的行为。我只知道我厌恶着这个人的一切,包括他的努力。我只喜欢的是红玫瑰的那份热烈,爱上了一个人就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跟着自己爱的那个人,最后在岁月中成长,逐渐明了了爱的意义。我爱这份热烈,也爱这份成长。
我没读懂这篇小说,也没读懂张爱玲。
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最大的特点就是凉薄,她以一种观察世事的有趣视角,不带任何评价地,把人的冷酷,自私,懦弱,虚伪,一个字一个字地摆在台前,把丑的美的都摆给人看。当然,是我们这群读者在做美丑善恶的道德评判,她只是在写着她通过那双刀锋般的眼睛观察到的事物而已。
她是刀锋,是显微镜,也是一个厌恶命运,厌恶一切的人。她笔下的振保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很努力,现在也是,但是努力的原因是希望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苦出身,有过这种经历后,那种想要掌控一切的,希望得到认可的心情就不再是小说中的情景设置了,这份情感是真切地发生在我身上的,所以我开始理解佟振保了,完完全全地理解这个人想要掌控一切,和什么东西对抗的心情。被命运,被无奈的现实,被什么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就是束缚着我们的东西摁在地上之后,我就开始理解佟振保了。或许是在被绿的时候,或许是在无法实现物理学家的梦想的时候,或许是和父母因为家庭条件而步履维艰地要钱治牙的时候。我开始理解这个渣男,也开始可怜我自己。
这是现实,就是现实。没有任何带感情的修饰词,不是血淋淋的,不是无情的,没有任何感情的修饰,这就是现实,现实而已。
王娇蕊,这支红玫瑰,本来可以一直是一株红玫瑰的,我不用渣女或者绿茶这样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描述她。她是一个天真的,被惯坏了的大孩子。当她遇见佟振保以前,她在各种男人间周旋辗转,她的心是工于大楼,住着无数的人。她在那时是一朵红玫瑰,不用担心凋谢,天真地和男人寻欢作乐是她不老的养料。但是当她爱上佟振保之后,她开始枯萎了,因为她开始拥有爱了。她热烈的燃烧自己最后的年华,在和佟振保在一起偷情的那几天,她快乐,燃烧着自己的红玫瑰,因为自己的燃烧而感到快乐,在爱的火焰里,她忘记了一切,想要冲出藩篱,想要脱离自己无爱的婚姻,想要和佟振保在一起,她领悟了感情的真谛,就是舍得,就是责任,就是承担。天真的红玫瑰烧尽了,成了不再美丽的,但是幸福的存在。
但是佟振保,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着想,只图自己快乐的佟振保,以母亲为挡箭牌,以社会名誉为挡箭牌,诺诺地道了个歉,就试图和娇蕊和一刀两断,试图回到自己的正规。这是一个无比自私的男人,他不懂爱,他只为自己着想,寻欢作乐的时候只顾自己开心不管不顾,等到真的要出事的时候就开始不负责任逃避。自始自终,支撑着他的是自私,是对自己得来不易的社会地位和名誉的珍惜,满是私心的珍惜。他不懂责任,不懂理解,不懂什么叫沟通,不懂什么叫体谅他人的心境,也不懂什么是爱。
很可惜,我没有资格指责他,因为我更恶劣,我懂上面的东西,可我现在依然是个自私的,不想负责任的,只图自己快活的人。我错负了一位女孩的真心,做了渣男。所以我是没有资格对佟振保说三道四的,但是我也不会对这个男人有一丝同情。就像不会原谅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