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复联4》并非最终章!漫威总裁透露《蜘蛛侠2》才是“收官之作”
隔夜说动漫 2019-06-25

何为中国电影和美国电影的工业化差距?或许看看漫威系列电影的推进计划就能够有所知晓了。

3月份一部《惊奇队长》,到来4月底又给我们带来《复仇者联盟4》,紧接着6月初再度来一部戏出同源的《X战警:黑凤凰》,以及即将在3天后给我们带来的《蜘蛛侠:英雄远征》。

如此产出速率,简直能够与路边摊的快餐美食相互媲美。但你们要知道,上述作品的投资都可是满汉全席的规模呢(10亿RMB以上,换作一般人来运营,或许统筹这数额金钱就需要用上整一年时间了),而且每一部作品都均一能够获得鼎沸的票房收益。

比方说四五月热映的《复联4》,这部作品便成功在一整个放映周期内获得了超42亿的票房纪录,一度超越《红海行动》这般的爱国主义电影,位列到中国影史的第三席位,海外引进电影的冠军位置之上。

《复联4》的成功其实对于漫威迷来说都可称之为“理所当然”的存在,毕竟这部电影可是集结了前所未有的豪华超级英雄阵容,也同时间投入了超3亿+美元的制作资金(顶级特效,最宏伟的大战场面)。

以及代表着漫威电影过去11年时间,依仗22部电影所铺垫出来的浓厚情怀的“最终章”,那作为一名漫威迷,我们怎么可能不去支持,也怎么可能不主动的给身边的小伙伴们安利推荐呢?

嘿,慢着,“最终章”这个标签是我们脑补出来的,还是漫威官宣的答案呢?

确实,《复联4》片名带有的“终局之战”也渗露着些许意味,但这就真的能够象征着“最终章”的意思了?

甭管你们在过去2个月时间有否质疑过这个事情,但在今天这期内容,隔夜君将会给你们带来最终的官宣答案。

而说出此番话语的大神,当属现任漫威影业的最高权力执行人“漫威总裁,凯文费奇”---

就在最近的《蜘蛛侠:英雄远征》的宣发活动上,凯文费奇面对媒体记者给出了粉丝不得不看《蜘蛛侠2》几个理由:

“蜘蛛侠新作是与《复联3》和《复联4》同一时间构思出来的,这几部电影都是漫威宇宙‘限传奇阶段’的终结部分,缺一不可”。

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来《复联4》所谓的“终局之战”也仅仅是针对灭霸这位宇宙最强大的反派来说,复联终局的不是自己,而是灭霸。于是MCU现阶段的收官之作的使命就自然落到了《蜘蛛侠2》身上咯。

不过,仅有这些还不足够,毕竟所谓的“收官”,也很有可能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交代各路残余英雄的去向罢了---《英雄远征》这个片名就带有了些许“各散东西”的味道嘛,能够刺激观众的肾上腺素吗?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首先,凯文费奇并未去否定《蜘蛛侠2》将着重于交代“劫后余生”的剧情设定---

“钢铁侠在《复联4》离去后,作为和他关系密切的蜘蛛侠的未来去向也成为了一众粉丝密切关注的事情,直至《英雄远征》史诗方至终结”。

当然,结合上前段时间曾被热议的“消费钢铁侠”舆论(遭到一众粉丝排斥),在隔夜君看来,即便《蜘蛛侠2》将会用重笔浓墨去勾勒托尼和荷兰弟的情感,那也应当只会停留在口头上吧,绝对不会通过回忆片段来回顾钢铁侠仍旧生还的场面了。

除此之外,《蜘蛛侠2》在情怀文戏之余也同样引入了场面规模丝毫不会怯弱于《复联4》的打斗戏码---

能够引发海啸巨浪的水之怪兽

凶悍的火之恶魔与新登场角色“神秘客”的精彩对垒

以及下面这只如同滔天巨兽般的经由一团又一团浓烟,火焰,乃至闪电所聚合而成的终极妖怪。

我没有百分百能耐能够确证上方各大元素怪物是否是因为《复联4》众人穿越时空的影响而产生的,但按照凯文费奇言语间出现的“收拾烂摊子”的意思,相信真相也不会相去甚远了。

而且鉴于海外网友所表达出来的如此热情洋溢的评价---

“终于实锤真最终章地位”

“从未怀疑过蜘蛛侠是否会让我失望,等待邻家英雄拯救世界”

“远征欧洲,期待新漫威一哥的崛起”

无不是对《蜘蛛侠2》的充分肯定。

行文至此,相信各位也都能够充分明白凯文费奇所说的“《蜘蛛侠2》和《复联4》其实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的内涵用意了---

即便抛开情怀文戏,单拿CG特效来说,也足够秒杀所有的同类漫威电影了。

好了,就冲着MCU现阶段剧情的“真最终章”意义,以及漫威影业总裁如此不吝啬措辞的溢赞之语。

作为漫威迷的你们,又怎能够错过《蜘蛛侠:英雄远征》这部年度史诗大片呢?

对了,如果现在的你们还在因为“错过了看《复联4》”的原因而对《蜘蛛侠2》了无生趣的话---毕竟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嘛,只看结尾有意思吗?

不用慌张,凯文费奇在之前已经说了,刚刚下映的《复联4》将会于本周日再度回归各大院线!

不妨到时候来个两连刷哦,3小时+2小时,整整5小时的观影时长,绝对此生难忘呢!

好了,今天内容就到这里,欢迎在下方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

请收藏和转发,谢谢

推荐文章
评论(0)
联系我们|招贤纳士|移动客户端|风格模板|官方博客|侵权投诉 Reporting Infringements|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 0571-89852053|涉企举报专区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24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86号 浙ICP备16011220号-1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6059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浙网文[2022]1208-054号 自营经营者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2220015号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4230011号
分享到
转载我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