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又要有大动作了,将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
雷潮后,监管着重强调“合规化检查”,开展三轮“合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一直少提备案。这次重提备案,P2P终于要有名分了吗?这次的消息透露出P2P行业大格局将会有什么变化呢?对于我们投资出借,会有什么影响?
变化一:发达地区头部平台或将优先备案
从这次透露的信息来看,监管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部分发达地区大概率是指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和山东等经济较为发达区域,这些地区经济活力较强,P2P平台数量超过30家。推测这些地区的头部平台,很有可能拿到优先备案的门票。
接下来,监管将在总结这些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这是监管首次提出“备案试点”,是各大头部平台自证能力的第一场国家级赛事。如果推进顺利,有幸入围首批的平台预计将获得最大的关注度和流量,虽然监管可能不允许过分商业宣传,但仍旧难以避免成为其背书的一部分。
变化二:区分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
现在我们投P2P没有全国或区域性之分,任何省份的人可以在任何平台上出借,任意省份的人可以在任何平台上借款。
这次的消息指出,以后平台将分区域性和全国性。全国性平台比较好理解,可以预想是少部分头部大平台,最终争取成为正规全国性平台,业务范围可辐射全国。
而区域性的P2P平台是指限定在单一省级区域的经营机构,要求P2P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区域性的平台由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管。
不过可以明确的是,设立区域性平台分类能够避免省内风险外溢,有利于地区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
有人认为,监管提出“区域性”平台,实质限制了地区性平台规模,出借人数和待收,其目的跟“三降”政策吻合,人为限制其发展,旨在降低风险。
变化三:注册资本和风险准备金
基本上所有的金融机构都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如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商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至于P2P,目前依照的还是一般企业的注资要求,门槛较低。新消息中,监管提出区域性的P2P平台要求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亿元。这次的改变,能明显感觉监管对P2P要求变严,逐渐向正规金融机构看齐。
除了注资外,这次监管提出酝酿要求平台需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
这点在以前是被监管否定过的,理由是P2P要打破投资者的刚兑逾期,不应该直接提供担保。这次重新提出对准备金的要求,不禁怀疑这兜底要从暗处走向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