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老师肯定要管。尤其面对一些问题学生,如何教如何管,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则》提出,教师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况,进行点名批评,限制外出集体活动,不超过一周停学或停课等惩戒,并明确了6种禁止的惩戒方式。
这些惩戒方式明令禁止: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3.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6.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那么教师和学校可以进行哪些惩戒措施呢?根据《规定》内容,简单归纳以下部分。
一般的惩戒措施: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学生违规违纪,教师可以这么做。
1.点名批评
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4.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5.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6.课后留校教导
7.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较重惩戒措施: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为严重或者现场教育拒不改正的。
教师可以这么做并通知家长(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
1.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2.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3.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4.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5.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6.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的惩戒措施: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或者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教师可提请学校这么做。
1.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2.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3.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4.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5.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教育措施。
《规则》中还指出了强制类措施以及家长如何合理表达诉求等,具体明细各位家长可以搜索《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有意见给谁说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孩子的教育是社会的大事,更是家庭的大事!学校积极改善,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家长朋友们,也应主动学习,积极改善自身问题,和学校形成合力,一起努力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