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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哀】《沙漠玫瑰盛开之时》(序幕)

        在正文之前,请点开本作的各位朋友允许我交代一段话:由于原作中还有许多关于贝尔摩德和宫野志保的谜团尚未解开,而为使人物形象更丰满立体,故我在作品中添加了一些自己的推测和想法。我将尽自己所能不做任何过分的臆测妄断,以防错误塑造角色。

        此外,本作的章节并非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还请各位在阅读时加以注意。在作品结束后,我会整理一条时间线供大家参考。

        最后,非常非常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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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re vie est un voyage
        Dans L'Hiver et dans la Nuit
        Nous cherchons notre passage
        Dans le ciel où rien ne luit.

        我们的一生是一次旅行,

        在严冬和寒夜之中;

        我们寻找着自己的路径,

        在全无光亮的天空。

法国王室瑞士卫队之歌

1793年 

   

(序幕)

        入夜后刮起了一阵沙尘暴,遮天蔽月,能见度不过五到六米,风沙把车窗和门抽得噼啪作响。要驾车硬闯实在太危险,便只好等尘暴过去之后再做打算。

        上天仿佛听到了来自沙漠之中的呼唤,沙尘暴很快就停了。尘暴过后,夜空璀璨得难以置信。银河垂在连绵起伏的沙丘顶端,似把天穹撕裂了一道伤口,盈于天幕之后的星辰便霎时喷射出来,飞满了夜空。星光之下,沙丘明暗交匀,幽深而又危险,如同蛰伏着的蝮蛇和毒蝎伸出触角与针尾。

        出于谨慎,宫野用GPS地图再次确认了方位,正准备重新上路,却发现越野车偏偏在这个时候抛锚了,像只蜥蜴一样横陈在戈壁滩上。

        无奈之下,她拿起卫星电话,才刚拨通几个数字,副驾的贝尔摩德便倏地拔出藏在胸前的匕首,倾身牢牢抵住她的脖子,另一手则抢过卫星电话。匕首锐利的寒光刺透皮肤,血珠渗了出来,仿佛几片玫瑰花瓣飘零在刀刃上。

        宫野仰起头,任由她抢走电话。忽然,引擎盖上传来“砰”的一声。她顶着匕首坐直身体,定睛朝外看去,一双眼睛朝她们射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绿光。
        “是一只耳廓狐,从体型上看是成年雄狐。多半是车灯和引擎声把它吸引来的。耳廓狐的领地意识非常强,是典型的群居动物,洞穴常位于灌木丛下。也就是说,这附近肯定有绿色植物,很可能有水……”

        话语间,那只耳廓狐已经爬上挡风玻璃,伏下身嗅着,黑色鼻尖一颤一颤,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闪着绿光,正探视着车内两名不速之客。片刻后,它用前爪刨起了玻璃上的沙尘,发出一阵难听的刺耳声响。

        宫野推开匕首,把手伸向喷水器的开关,却被贝尔摩德按住了手腕。

        “多可爱的小东西,让它待一会吧。它不会有恶意的。”

        挡风玻璃上,耳廓狐正歪过头,长长的尾巴扫着满是风沙的玻璃,那表情像是在笑,仿佛向她道谢一般。随后,它转身跳下车,消失在了黑夜里。

        两人都长长地舒了口气。贝尔摩德故意用戴着手铐的左手扬了扬卫星电话,宫野的右臂也无可奈何地被随之扯了起来,无力地挥动着。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是带上旅行物资和装备,徒步穿越沙漠碰碰运气呢?还是,要和我一起横尸在沙漠里吗,探员小姐?”

        “不想再和你说第二遍了。我越是反对,你越是喜欢这么叫我吧。”

        宫野用钥匙解开右手手铐,探身到后座取过一瓶水,濡湿面巾,擦拭脖子上的血迹。贝尔摩德则活动着左臂,抱怨被铐了大半天,肩膀都酸了。

        之前,贝尔摩德以法国公民多洛莉丝·拉里维埃的身份进入阿尔及利亚,宫野便循着这条线索追到北非,并发现她已重新化名“塔奇奥·托普曼”,一个充满黑色幽默的名字,在这里躲了几个月。

        夜里的阿尔及尔海边,她们短暂相遇,那时,她确实变装成一个漂亮的少年,在海滩上观看乐队表演。而后她们各自分开,宫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方才跳上越野车,一路往南飞驰,终于在撒哈拉腹地追上了贝尔摩德。

        当时,她骑着骆驼,头戴遮阳帽和墨镜,鞍侧挂着水壶、毯子和子弹,背挎一柄步枪,身前扣着排弹药。宫野发现她时,她的水已经喝完了,龟裂纹浮现在那双迷人的嘴唇上。翻下骆驼时,她的动作明显有些吃力。摘掉墨镜之后,宫野没有看见那双印象中似夏日海水般清凉的碧眼,相反,眼底裂开的冰纹令它们看上去像是在沙漠中蒸腾的热浪。保守估计,她也至少有10小时没喝水了。

        “别抱怨了,我可是用左手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

        “我早就提议过,要不要换我来开,是你自己不要。”

        “我怕你飙车。”

        “我可从来没有在沙漠里飙过车,不要污蔑我。”

        宫野启动喷水装置,冲掉挡风玻璃上的沙粒,又用雨刮器刮了一遍。沙漠夜色霎时铺满眼帘。车里正放着《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贝尔摩德把音量稍调高了一点,便抱臂坐着,手铐垂于胸前。沙漠月光清蓝,她仿佛从壁画里走出的古埃及王妃,用一枚精雕细刻的银镯装点她那纤白的手腕。

        按压着伤处,宫野迅速回忆了一遍车上的物资:三十升汽油、十八升水、三升黑咖啡、十盒军用压缩饼干与自热饭,此外,还有骆驼毛毯一条、衣物若干、长猎刀两柄、步枪两支和子弹300发。根据GPS地图,再往前150公里是一处前法军补给站,最近的村庄在朝西60公里外。但无论如何,在没有向导和经验的情况下,徒步穿越撒哈拉还是太危险了,若是有幸遇见骆驼商队或者柏柏尔人倒另谈,可是,现在的她绝不会把再希望寄托在这种虚无缥缈的可能性上。

        她不禁联想着,这次回美国之后,恐怕又要在心理侦讯室被关上至少五天,霎时,脊背涌起一阵条件反射的战栗。那个地方已经叫她恶心了足足两年半,但只要她一天不妥协低头,就一直会被关进那里去受折磨。

        趁宫野还在处理刀伤的当口,贝尔摩德兀自披上外套,拿起手电下了车。寒风倏地灌了进来,她在宫野的注视下走向十几米开外的一处沙丘,再远些,可以望见一座蘑菇型山岩的巨大阴影,夜色下仿佛什么吃人魔物。宫野用车载无线电发出去一段讯息。血止住后,她便也穿上外套,拿着手电下车查看。

        刚才在车上她便注意到了:戈壁滩上以整齐的形态分布着大量骆驼粪便,数量惊人。这里一定有商队经过。她从后座取来长猎刀,把大量的干骆驼粪便刮拢成一堆,点起篝火。沙漠的夜里,火光总算是能增添一些安全感。

        沙漠,这地方不光总让她想起一些不好的回忆,而且会令她感到非常无能为力。这片不毛之地上几乎找不到一丝生命的痕迹,不论做什么仿佛都是徒劳。

        她戴上医用乳胶手套,用酒精擦了猎刀,便继续在附近查看。翻过一座沙丘之后,距离戈壁滩几十米远的地方,果然有一大片绿色灌木丛。她们真幸运。

        她用刀挑起一些干枯的灌木,回到戈壁滩丢进火里。贝尔摩德正单膝着地,半跪在沙丘边,像是在仔细端详什么东西,那里隐约可以看见一个形状奇特的白色物体半埋着。走近些,宫野才看清那是一个骆驼头骨,白光森森,两排整齐的牙齿像在狞笑,乌黢黢的眼睛空洞里回荡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呜咽声。它或许原先被深深地埋在黄沙之下,刚才那场巨大的沙尘暴才令它重见天日。

        “死去有一阵子了,恐怕有几年了。”

        贝尔摩德戴上乳胶手套,并拢五指,拂过骆驼头骨的眼睛,还有那尖利的鼻梁,仿佛在给它合上双目,惹得宫野一阵战栗。贝尔摩德回头看向她,面庞上浮现出一阵笑意,似乎在为自己的行为刺激到了宫野而洋洋自得。

        她挥了挥手,示意宫野靠过来些。

        “不过死亡总是伴随着新生,你看这里。”

        她朝旁边跨了一步,拨开那里的沙子,一块闪闪发亮的晶石露了出来。她继续往下掘了好一阵,终于把它全部挖了出来,是一块非常完整的沙漠玫瑰晶石,呈花丛状,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去都是完美绽放的玫瑰形态。

        宫野注视着那块瑰丽至极的晶石,神色颇是复杂,唯独不见半点欣悦之情。

        贝尔摩德捧着晶石起身,吹拂去表面的沙粒,将它递给宫野,随后舒了口气,目光重又聚集到那骆驼头骨上,仿佛在向这沉默的见证者致意。

   

TBC

  

注:

①出自法国诗人路易-费迪南·塞利纳《长夜行》(Voyage au bout de la nuit),为该书题记。实际上法国民众于1792年推翻王室,瑞士卫队也随之解散,作者故意标注本诗年份为1793年,说明该诗系作者杜撰。文中汉译为徐和瑾译本。

②姓氏“托普曼”(Troppman)来自于1869年在法国彭丹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凶手让-巴蒂斯特·托普曼(Jean-Baptiste Troppman)杀害了一家八口人,世称“彭丹大屠杀”(massacre de Pantin)。此事引起极大关注,乔治·巴塔耶的作品《天空之蓝》中,主人公亨利·托普曼的姓亦源于此。名字“塔奇奥”(Tadzio)则来自于托马斯·曼的作品《死于威尼斯》,是小说中一个美少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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