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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税收筹划,每年让你少交40%的个人所得税!
ID537664448 2019-04-04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先随众智联邦小编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

李某是成都一建筑公司招聘的技术工人,合同上约定员工每月工资总额5000元。按照目前的扣税办法,李某每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600)×15%-125=385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385×12=4620元。

李某向我咨询能否合理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经过调查了解,李某作为技术工人,工作地点经常变动,还经常加班加点,不能按时就餐,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约定了工资总额,公司不另外给予补助;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也未办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性缴费。

筹划操作

建议该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在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

1.核定误餐补助标准,例如,每月300元,由李某取得餐饮发票到公司报销;

2.公司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例如每月缴费700元,员工个人承担200元,公司承担500元;

这样处理后,每月李某领取工资5000-300-700=4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4000-1600)×15%-125=235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235×12=2820元。比筹划前少缴个人所得税:4620-2820=1800元。

政策:

该案例的筹划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误餐补助、缴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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