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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备考之学生观
韭菜盒子 2019-10-26

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综合素质这一科目中,学生观是综合素质的必考点。这部分的内容简单易学,难度不大,考试形式一般有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两种。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学生观的内涵。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个体身心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规律是不可以改变的,所以教师能做到的,只能是遵循着这些规律,按照规律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作为教师,要不断地发展自己,使自己掌握更多的新型教育理念,充实自己,使自己更好地承担教师的工作。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前景都是不能预估的,所以作为教师,要坚定地相信每个学生都是有前途的,都可以在自己的积极培养下获得成功,教师也应当坚信自己可以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对自己和学生都充满信心。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学生不是成熟的人,而是一直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位学生都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发展,并且保持着发展的劲头。所以,作为教师,应当尽量保证学生能生能健康成长。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

提到学生,很多教师就想当然地认为,学生是负责学习的人,所以会陷入把学生当成学习机器的误区。其实,学生不仅仅在学习上要有所进步,更应该达到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性的统一,注重各个方面共同发展。也就是说,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不可偏废其一。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素质教育要求教师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每个学生都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有自己的特点,所以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学生都找到适合的方法,从而保证每位学生的发展。如果教师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去衡量学生,追求整齐划一,就会忽视学生的个别差异性。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材施教。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还没有成年,所以思考问题的角度是和教师不一样的。那么教师应当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去看待这些学生们,应当照顾到孩子的心理,尊重、爱护每一位学生,保护他们的生理、心理特点。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处于主导的地位,学生是处于主体的地位,所以教师面对学生的时候,应当关注到,学生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要让自己去了解学生的情况,分析学生的要求,按照学生发展的规律去教育学生。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所以,作为教师,应当学会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从教书匠转变为学生学习、发展的促进者。只有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才会促使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精神进一步发挥。

3.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也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教师在学校中,要时时刻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教会学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学生对他人负责,也要教会学生承担责任。

各位考生在掌握了学生观的内容之后,重在理解。在分析题干时,重在分析题干中老师的行为,从而把握解题的关键,获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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