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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场调查入户访问条件与技能

作为一名入户普查员,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和技能呢?

一、普查前期准备

结合以往的普查经验来看,前期准备工作是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那么作为一名普查员在正式入户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1、做好心理准备

作为一名普查员首先要正确认识普查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完成本次普查的信心,同时要对普查过程中较大的工作量和可能遇到的调查对象不配合等问题,做好心理准备。

  1. 做好宣传准备

在正式入户前,在全国上下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短信、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宣传的基础上,作为一名普查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在聊天、访友中加大宣传,增强周边人们对本次普查的了解程度,尽可能打消顾虑,争取他们的支持。

  1. 做好业务准备

普查员要在各级培训的基础上,加强自身学习,熟练掌握普查对象和普查表中涉及的主要指标,学习理解各项指标的含义和填报要求。

  1. 做好计划安排

在时间安排上:可根据普查对象的经营特点和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上门入户调查的时间。

在地域安排上,要了解自己负责的普查区域内被调查对象的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区域内各地段的普查次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入户访问技巧

入户登记是整个普查工作中任务最重、动员人力最多、对普查数据质量影响最大的一项工作,入户访问的成效如何,不仅需要普查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更需要掌握一定的访问技巧。为了能让普查员调查时从容面对、得心应手,小编整理了一些访问技巧,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如何被普查对象接受

(1)树立良好的第一印象。良好的印象取自普查员的自身修养、气质和文化素质,因此普查员要衣帽整齐、举止端庄、按规定佩戴普查员证。

(2)说好开场白。好的开场白是提高普查对象配合主动性的关键。因此。开场白要简明扼要、意图明确、重点突出、亲和力强。避免使用“我可以问您几个问题吗?”等类似请求访问的语句,因为这种情况下,普查对象更容易拒绝。”比如可以温和的说:“您好!打扰一下,我是**经普办的一名普查员,今年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现在需要占用您一点时间,登记一份普查表,我们普查员有严格的保密责任,请您尽管放心!”等语句,同时还要出示《普查员证》、发放《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这样不仅表明了自己的普查员身份,意味着访问是可信的,同时也使普查对象认识到这项工作是真实的政府行为,是一项应该配合完成的工作。

2、如何询问问题

(1)进门“三看”。一看所处地段、经营地点周围的环境;二看所挂的招牌、经营规模、门面的大小、雇工的多少等;三看经营品种、类别。通过观察对该普查对象的性质、规模等形成初步印象。

(2)态度和蔼。访问中,普查员要保持和蔼亲切、热情诚恳的谈话语气,营造轻松和谐的谈话环境。 

(3)表述清楚。普查员清楚明朗地说出各种调查表中各个指标等相关问题,说话时语速适中,确保被访问人清楚听到提问内容。 

(4)循序渐进。对有些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较强的普查对象,普查员可用拉家常开头,耐心解释和宣传,再逐渐转入正题,向被调查者询问一些生产经营、收入等方面的情况,被调查者配合的程度大大增加,从而有利于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5)先易后难。访问中,有些指标如果普查对象较难回答,可采取先简单后复杂的方式进行询问,并在访问结束前进行核对,及时查看核查内容是否已全部完成。

(6)合理推算。访问到普查对象记录缺失或者不愿提供实情的情况时,普查员可以采取多方求证、合理推算的方式,保证所得数据的真实可信。例如,对无法准确提供全年营业额的普查对象,可先询问经营支出、成本和雇员报酬。根据营业支出、营业成本、雇员报酬、上缴税费等指标,以及经营规模大小、生意兴隆与否、地理位置情况等推算和评估其营业额(即:用支出、成本、报酬测算后反推收入,收入不应低于支出、成本和报酬总和)。

(7)紧扣主题。访问中交谈的内容紧扣调查表中有关调查指标,专心听取对方意见。当被调查者离题太远时,普查员寻找适当的时机,采取适当的方法,有礼貌的将话题重新引回调查表中有关调查内容,从而节省工作时间。 

(8)注意保密。询问一些涉及被访问人隐私的数据时,普查员主动创造条件为他保密。如尽可能地选择一个无其他人在场的环境询问。 

(9)表示感谢。普查员完成入户登记时应感谢普查对象抽出时间配合登记,可有礼貌地说:“谢谢您的合作!”、“打扰您了,如有问题可能还需要您的配合等语句,让申报人感到登记的重要性,为下次入户做好铺垫。

3、如何面对特殊情况

(1)普查对象当时不方便访问。如遇普查对象家中有客人或正在忙,不方便询问时,可根据实际根据情况向普查对象确定下次访问的最佳时间。

(2)怕泄露商业秘密存在疑虑。面对这种情况普查员可郑重地告诉普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经济普查中知悉的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普查中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纳税征管的依据。以此打消被调查对象的顾虑,从而获得他们对入户登记工作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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