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召开后,市第二卫生计生监督按照上级和市卫健委部署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检查督导,严格规范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一是做好组织准备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工作批示,以及全省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控视频会议和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所监督员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市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组织监督员学习了解疾病特点和防控要求,以及冬春季传染病卫生监督要点,夯实了疫情防控知识基础。
二是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成立所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负责对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安排相关科室人员成立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加强与区级卫监及协管机构的沟通联动,全力支持一线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凝聚了工作合力,保障了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从速开展检查督导。以大型医疗机构为首要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于1月20日顺利完成了对4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等内容的检查,并逐一填写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表》;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消毒剂使用不规范、消毒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及时整改。针对各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督查,前期已经下发检查标准,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具体督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下一步,市第二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按照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关注疫情最新进展,学习借鉴武汉等地卫监机构工作经验,提升疫情应对水平;持续抓好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疫情隐患,更好地保障民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