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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游戏账号被冻结了,里面还有4万多元!

【基本案情】

某网游平台是一家给网络用户提供相关数字产品的交易平台,用户在平台上可以交易游戏装备、游戏账号等。王某是一名资深游戏玩家,在该网游平台上实名注册了一个账号。2020年3月,王某登录账号时收到了网站提示:“您的会员账号被系统锁定”,账号内的现金15718.78元、保证金2430元、“钻石”27752.92个(1个“钻石”相当于1元)均无法提现。

王某遂将某网游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该平台解除对其账号使用的限制,解除对其账号内存放的资金、虚拟财产使用的限制,赔偿损失1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首先,被告举证的注册协议是被告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未与原告进行充分的协商;其次,被告举证的用户注册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是对网络用户权利的重大限制;最后,据注册协议显示,被告并未采取加粗、加黑或者其他方式提醒用户注意上述条款内容。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某网游平台解除对原告注册账号的限制,解除对上述账号内存放资金及虚拟财产使用的限制,并赔偿原告4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

【律师说法】

如今,网络已进入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往往会利用网络服务提供的优势地位,动辄以用户违反规则、用户不合理使用网络服务为由,擅自限制网络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甚至擅自冻结、没收网络用户的资金、网络虚拟财产等等,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财产权、网络使用权等等。

对网络服务者擅自限制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擅自冻结网络用户的资金(包括虚拟财产)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并判令网络服务提供者赔偿由此而给网络用户造成的损失,对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构建绿色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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