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投集团”),由原江西省投资集团、原江西省能源集团于2019年2月战略重组而来,是江西省省属重点国企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集团总部办公地在江西省南昌市。近年来,江投集团聚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支持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开发建设核心功能的使命方向,立足能源(电力、天然气、煤炭)、环保、建筑、交通、金融等核心产业,深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占据主动。2024年实现营收485亿元,集团资产规模达1703亿元,再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200强;旗下投资企业近400家,员工2.9万人,代江西省国资委持有江西省建材集团、江西数字集团和江钨控股集团股权,拥有赣能股份、安源煤业、万年青等3家上市公司,业务遍及国内21个省市和非洲、亚洲、中东和南太平洋地区的20多个国家。
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简称“江投资本”)是江投集团二级企业,成立于2021年2月,注册资本45亿元,是江投集团产业金融的主要承接载体,旨在打造集产业培育、资本运作于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资本平台。江投资本秉持“以投促产、以融助强”发展理念,依托江投集团的品牌、产业背景及资金优势,以及赣江新区的资源、政策和区位优势,践行资本赋能使命,逐步构建起战略直投、融资租赁、基金管理、供应链服务、资本招商、尽调咨询六大核心业态。
因工作需要,江投集团总部(含江投资本投资经理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及以下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各岗位应聘人员应熟悉相关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办公技能;各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录用要求,政审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工作以来曾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2.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须为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同类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以及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须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等为准;除对专业有特别规定之外,岗位对应专业要求指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4.招聘岗位所需的更多具体条件详见《江投集团总部(含江投资本投资经理岗)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通过招聘网申系统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2日24:00,应聘者可通过移动端或PC端报名:
1.报名方式:扫描江投集团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底部报名二维码,进入招聘网申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移动端报名链接分享至PC端后,可实现在PC端注册报名。
2.实行诚信报名制,应聘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半年内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签字版诚信承诺书、职称技能证书以及其他资质和获奖证书、工作经历和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分为线上审查和现场审查。
1.线上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计划。
2.现场资格审查。视笔试人数情况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如下:①报名系统下载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高等教育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未被认证情况下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⑤签字版诚信承诺书;⑥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⑧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盖章版成绩单)。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有序放置。
(三)考试考核。各岗位按笔试面试进行考试考核,通过线上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未入围、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各岗位参加测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医院体检结论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待入职转正后,可按公司程序报销体检费用。考察(背调)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经历及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近亲属情况、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核。因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应试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依照实际需求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经会议研究审定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用通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对新入职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因自愿放弃聘用或公示影响聘用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报名需通过我司招聘系统完成,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正确填写常用手机号及电子邮箱,确保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收到相关通知后,务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并做出回应。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畅的,或者收到通知未及时回应造成后果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未通过或未入围的,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遵循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并如实填写《诚信承诺书》。领导人员的亲属,不得报考领导人员所任职企业(含所属企业)工作岗位。领导人员是指集团领导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业领导人员。领导人员的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凡与报考单位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如未如实填报,存在欺骗、隐瞒亲属关系的情况,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如有报名技术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与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91-88867680,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