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法院灵活运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让疏离多年的母子重新和好。
2021年4月初,陈阿婆来到平阳法院,情绪激动地说:“我要告我儿子!他们大前年拆了老家两间房子,有一间到现在钱都不分我!”干警连忙耐心安抚这位阿婆的情绪,当即启动适老诉讼服务机制,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自主行动能力、心理状态评量、语言使用类型、听说读写能力、智能设备使用能力等,并登记紧急联系人信息,随后仔细询问事情经过。
1988年,陈阿婆和丈夫在昆阳镇某村一起建造了两间二层房屋,并生育了两个儿子。1996年,陈阿婆的丈夫因病去世,陈阿婆外出打工,孩子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因此对陈阿婆的感情并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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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因城区开发,陈阿婆和丈夫建的两间房子都在规划区域内,成家后的柯某(陈阿婆次子)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故马上签订了其中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陈阿婆认为自己也享有两间房屋的份额,通过析产获得了另一间房屋,柯某因此与陈阿婆置气,两人不再往来。
2020年7月,陈阿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次子柯某支付赡养费,最终经法院调解,由柯某定期向陈阿婆支付赡养费用。2021年4月,陈阿婆再度起诉次子,要求分割另一间房屋的拆迁款。
梳理两次案件情况后,法官认识到,陈阿婆二度起诉儿子不仅是为了拆迁款,更因为儿子对其冷淡态度让她恼怒。考虑到陈阿婆已经六十多岁,身体与心理状况都有所欠缺,且只会说方言,更不会使用智能设备,法官将她的诉讼能力评估为存在传统诉讼能力障碍的“三级”级别。
为了让陈阿婆能够自如表达真实意愿,法官全流程开展乡音诉讼,并指派适老调解员对该案优先进行调解,还安排了心理疏导团队对陈阿婆进行问题疏导、情绪调解和心理关爱。经过一系列的疏导与调解,陈阿婆的情绪逐渐稳定,儿子柯某也认识到母亲的别扭内心,两人冰释前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柯某分期支付陈阿婆拆迁款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