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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键】酒吧长谈
奶牛艺术家 2024-02-14

乌提卡之春【情人节产粮活动/11:00】

上一棒: @羊之毛 

下一棒: @Dyeing染阳星 


SUMMARY:黑键在酒吧和芙蓉聊自己一生的故事。算是中世纪paro,和泰拉大陆无关。

 

相欠

 

我把酒杯端到嘴边的时候,一把剑突然从天而降,差点把我的头砍下来。但是并没有,一个剑法很好的人精准地击翻了我的酒杯,红色的液体溅在我脸上,洒在石砖砌成的地上,淹死了墙缝里的蚂蚁。杯子落在地上摔成碎片,那杯子就和现在我手里这杯子的样式一模一样。

我错愕地抬头,望向剑的主人。他就像认识我很多年的老友一样,用手背轻轻擦掉了我脸上的红色液体,一脸严肃地说,这个人想害你。我们快走。但是我不知道他是谁。

酒吧里很吵,你是店主,你比我更了解这酒吧。哪怕我真的喝下去格特鲁德下了毒的酒,死在那桌上,估计也没人会看一眼。


“我不是店主,我妹妹是。我是来帮她看店的。”芙蓉打断了他。

“哦?可是你的酒调得还挺好喝。”

“你管那种奇怪的液体叫好喝?”芙蓉嫌弃地看了看面前的老人手里的酒杯。“果然你们这般年龄的人全是酒鬼。妹妹炎熔给了我一个小册子,里边有全部饮品的配方,我只要照着操作就行了。”

面前的老人头发与眼睛都像年轻人一样乌黑,唯有脸上纵深的沟壑显示了他的年龄。“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酒吧的调酒师竟然是讨厌酒的人。很讽刺。”黑键用拇指摩擦杯柄,盯着杯子里的液体仿佛盯着深不见底的湖水,眼神恍惚。

“你继续讲吧。”


臭气就像一条被分成若干段的河流,有烟草味、酒味、汗味、狐臭味、剩菜味。各种气味在酒吧热腾腾的空气中缭绕。人们不断地进来、喝酒、打赌、发疯、大笑,流浪者在屋里的一角拨弄着还剩几根弦的琴,声音嘶哑地唱着,像风里颤巍巍的风筝。突然,这些声音、气味都终结在一个点,终结在眼前的人的声带:这个人想害你。我们快走。

格特鲁德令人作呕的笑容僵在脸上。她表情的变化说明了一件事,大角羊没说错。这个从容不迫的女人从来没有如此局促过,每次和我交易她都胸有成竹,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能转个几手把这些东西的来路洗得干干净净。她一直都很有信誉,虽然她给我的钱不多,但胜在可靠。但那一次是怎么了?或许是那一次的东西太贵重了,她眼红了,连十之一二的钱都不想分我,所以要我的命。那一次我拿到了夺目的紫色宝石,和皇室成员的眼睛同样的颜色,宝石从遥远的南方国家进口而来,本应出现在皇后的戒指上而不是我的包裹中。

我知道,我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偷盗珠宝的人。我和格特鲁德坐在一张桌子上,如果我穿得体面些,那简直像是两个贵族领主之间的正式会面,而不像是商量某种下流的勾当——不,说到底这两种情况其实是同一回事吧。但是芙蓉女士,不要以貌取人,正是因为我这张脸,才没人怀疑我。我看到格特鲁德的嘴动了起来,一张一合像是妖艳的食人花朵,大概是在发出什么咒骂的话语。算了,这不重要……这都不重要。

莱辛——这是大角羊的名字。莱辛粗鲁地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拽出了酒吧的门。外面黑漆漆的,天还在下雨。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反抗他的力量,虽然他的小臂看起来可以拧断我的大腿。我没有反抗是因为他那比人更高的剑,缠着厚厚的束缚带收敛锋芒。它既然可以精准地避开我的头而把我的酒杯击翻,那反过来说,也可以精准地把我的脑袋削下来而不碰翻酒杯。我有很多问题,我先问了他最不重要的那个。

“你怎么知道酒有毒?”

“酒的颜色不对。”

“我一直喝,我知道那酒的颜色,并无异样。”

“酒把地上的蚂蚁弄死了。”

很多年以后我才醒悟过来,酒落到地上才弄死蚂蚁,落之前又怎么知道呢?

莱辛拿出他的皮质斗篷,披在我们两人头上遮雨,然后我们穿过浓厚的夜幕,去往他的住处。他的家想必不会比我的住处更差,因为干我们这一行的根本没有固定的住所。我就像老鼠一样四处游荡,有钱了就去酒吧、住旅店,没钱了就盘算着再去干一票大的,就是这样。不要误解,女士,我并不是说我讨厌这种生活。事实上,即便是当一只老鼠,也不会比人所获得的东西更少,也不会比人所失去的更多,倒不如说有了人类难以想象的自由。

是的,作为一个偷盗者,我未免太不警惕了。我竟然就这么把自己交给了一个陌生的人,任由自己和他裹在同一个斗篷里,去往同一个亮着灯的地方,任由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被偷走。

他递给我一小杯水,然后我们在他生的火旁边坐下。我想都没想就喝了下去,结果差点喷了出来。到底是什么人会用伏特加招待夜晚归来的客人,而且连说都不说一声?灼热的酒烧心,我瞪着他问,为什么要给我烈酒喝,他认真地说,因为在酒吧碰翻了我一杯酒,这杯算是还我的。我没好气地说,倒不如把酒里下的毒也还给我,这样我们才算两不相欠。他怔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我扫视整个房间,他的屋里满是木匠的工具,井井有条地摆放在工作台上,各种刮刀、锯子、刨子、钻、木块、胶水、石膏……再多的我也叫不出名字,我毫不怀疑他能用这些工具造出一个世界。目光所及之处,家具全是木制品。

我告诉他,你就不怕我偷走这房间里的财物吗?他笑了笑说,如你所见,我是一个木匠,这屋里压根没什么值钱之物。如果有什么喜欢的制品,尽管拿走,反正我总能再做出无数个——除非你拿走我的工具。

他总是在工作台旁边敲敲打打,不知道在捣鼓些什么。有时候他把成捆的圆木从马车上卸下来,堆在屋门口,他俯身嗅闻树木的气味;有时候会有人找上门来向他订制家具;有时候见他把做好的家具用小拖车拖走,送给城里的客户。

这着实没什么好偷的。珠宝之珍贵,是由于其稀有。倘若什么东西遍地可及,就不再有拿走的价值。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在显眼的地方放了两个和他平时的制品风格不太相符的小雕塑,那是一只盘角小羊和一只旋角小羊,浅木色纹路清晰可见,呆呆的惹人喜欢。我找来画笔,给两只小羊的眼睛分别涂上蓝色和紫色的颜料,然后拿走了蓝眼睛的那只。我做这些的时候,莱辛还在他的工作台上敲敲打打,仿佛没注意到我。我想他只是不好意思直接送我罢了。

我就那么在他的小屋住了一段时间,这是我住过最久的一个房间,比最豪华、最舒服的酒店住得还要久,尽管木头做的床硌得我腰酸背痛。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法在一个地方久留的。格特鲁德不会就这样放过我,迟早他们会报复我,此处不可久留。你是一个流浪的人,你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你以为这里已经足够像一个家了吗?别做梦了,快醒醒吧。再停留下去,连莱辛也会被连累,收留罪犯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一个木匠的家,和一只好得不像真实存在的木头羊。我有一种预感,再不离开这里,我就没法再摆脱这位大角羊先生了,总有一天我会无法离开这个木头味道的房子。

有天趁他出门,我往与他相反的方向走去,结果往前走了一段,迎面撞上了他。我就像遇到鬼一样,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最后我决定先发制人。

“你出门的时候,明明是往东走的。你怎么会从这个方向走回来?”

“弗朗茨,大陆是圆的。我刚从另一端绕了回来。”

我第一次知道,木头原来也可以有幽默感。我忍着笑,装模作样地压低声音说:“你竟然相信大陆是圆的,让教会知道了怎么办?”他说:“真的是圆的。我观测了很久。我可以证明给你看。”我说:“那么,再会吧,莱辛,既然大陆是圆的,那我们迟早会相见。——我保证不会向教会告发你。”他说:“不,你要回去,外面不安全。”我说:“像我这样的人走到哪儿都不安全。”他说:“回去吧。”然后扣住我的手腕。他没有用力,但是我知道我挣脱不开了。我说:“为什么要留我?”他说:“因为我爱你。”好像只是说出一句再平常不过的问候。

我说:“好吧。”

然后我像做梦一样被他牵回了他的屋子,一路上我的脚像踩在空气上。他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像往常一样开始烧水、煮饭、切菜。但是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空气里弥漫着微妙的气息。我说:“别装了,莱辛。你能不能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

莱辛不肯回头看我。他背对着我,阳光透过他眼前窄窄的窗户、透过层层叠叠的灰尘,映照在灶台上他拿着菜刀的双手上,匠人灵活的手差点切到自己的手指。他小声说,我爱你。从侧面看过去,他的脸红透了。

我扳过他的头,吻了上去。他靠在厨房的灶台边,我倚在他身上。我重心不稳,滑落在他怀里。那个怀抱混合着刚切的蔬菜、松树、温暖的阳光的味道,混合着久久漂泊之人向往的安稳、尘封已久的秘密倾吐之时的旖旎、盘根错节的欲望。

 

然后门被撞开了。来人厉声说:“弗朗茨在哪儿?”

我还没来得及从莱辛身上移开重心,一把剑就挡在我身前。他的剑从来没有离开他一米远过。

一队穿着军装的士兵鱼贯而入,他们背后站着一个粉色头发、神情莫辨的人。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也没可能赢他们,即便莱辛剑术精湛也无力回天,他的大剑在这小房间里根本施展不开。

“我可以把东西给你们。放他走。”

带头的那个凶狠的士兵说:“别耍滑头,我问你,你是不是弗朗茨?”

“我是谁不重要吧?重要的难道不是货?”

“少说废话。”

算了吧。眼见那人的长矛就要往莱辛头上刺去,我把小小的黑色木匣扔了出去。

“你们要的就是那个吧。放他走。”我已经没什么能谈判的筹码了,连紫色宝石都缴了出去。只听莱辛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不会走。我说,别犯傻。

黑色匣子被最后排的粉发男人接住,他打开看了一眼,脸上浮现了若隐若现的笑容,但他还没下令撤退。该死,他们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粉发男人一个手势,他手下的士兵全涌了上来。剑在这小屋里显得笨重,纵使那剑划开了很多人的皮肤,让血腥的味道在木匠的小屋里弥漫开来,也无法让我们逃脱。现在我们每个人都被三个士兵押解着。一切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粉发男人的笑意更加明显,他走到我面前,用令人作呕的语调说:“初次见面,幸会,我是格哈德。我听闻弗朗茨·冯·乌提卡还活着,前来会见。”

然后他伸手,左手扣住我的脑袋,右手把我双眼的瞳片抠了出来。

小屋安静了下来,他们注视着我如同宝石一般的紫色瞳孔。为了藏匿这件事,我一直戴黑色的瞳片。这帮趋炎附势的人,他们一下子脸上多了尊敬的神情。除了格哈德,他虚假的笑容仿佛镶嵌在了脸上,他的手还没从我脑袋上挪下来,他盯着我的瞳孔仿佛要把我的灵魂彻底看透。他不配,我啐了他一口。

格哈德松开手,擦也没擦,他把我扔给他的匣子从我领口里塞了进去,淡淡地说了一句:“您的东西,还给您。弗朗茨陛下,我们会听命于您。”

“别开玩笑了。你们不用找这些借口……”

“这不是借口。这个世界上如今只剩下你一个人拥有紫色的眼睛。”

“我宁可你把它们剜下来安在别人身上,然后还我自由。”

“我倒也想。”格哈德轻轻笑了笑。

这个男人若听命于我,大陆恐怕不仅是圆的,还要自东向西旋转了。我还没来得及求他放莱辛走,就听这个木头羊来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大陆是圆的,你们把我也抓走。”

我都被他气笑了。倘若格哈德想抓谁走,根本不需要借口。

本来他有机会被放走的。我根本忘了观察他的表情。他震撼吗?还是平淡地接受了一切?

“带走他吧。”然后我的手和莱辛的手被铐在一起。我觉得愧疚极了,然后我听到莱辛小声在我耳边说:“你从来没有欠我什么。”

 

芙蓉注视着黑键漆黑的眼睛。先生,我不想做一个无礼的人。我要如何相信您的故事?格哈德对您做了粗鲁的事,摘掉你的瞳片。但显然,我不会那么做——所以,我要如何相信呢?

你不必相信。就当是一个垂死之人的胡言乱语吧。即便这故事是我编的,你听来也不亏,对不对?

现在我要给新来的客人调一杯酒了。先生,下次再继续和我讲吧。

 

饱食

 

书接上回。其实,我见过莱辛的家人。

莱辛说,打从他被弗莱蒙特收养之后,弗莱蒙特的样子仿佛就没变过,没人知道他活了多少年。胡子看起来像百岁老人,有时说起话来又像年轻人一样顽皮。

那段时间闹饥荒,货币成了废铜烂铁,珠宝变得一文不值。食物成了每家人守护的重要财产,而且携带往往很麻烦,想要偷取反倒并非易事。我甚至还找过格特鲁德,在我实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勉强算是一个可以投奔的人。我跨过城市,穿过饿殍遍地的贫民区,到她的宅邸门口。可她连门都没给我开。

饥荒的时候流浪者会被最先饿死,因为连囤积食物的地方都没有。哪怕谁的背包里藏了食物,也会被见者一哄而上抢空。我所知道的许多人饿死了,但是我不能死在这儿,我想。作为偷盗者竟然死于饥饿,这比死于绞刑更令人感到耻辱。我快饿晕了,头顶上的太阳照得我头晕目眩。我费劲地抬起头,直视着灼烧的光芒,无敌骄阳,你是否会庇护我?

我路过酒吧,看到酒吧的门虚掩着。推开门,桌子上积着厚厚的灰尘,数月无人擦拭,老板不知去向。我逐渐适应酒吧昏暗的光线,我看到埃利亚斯坐在桌子旁边,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以前我被人追捕的时候,他掩护过我,给官兵指了错误的方向,与我逃跑的方向恰好相反。我看到他吃完了最后一口面包,他说,抱歉,已经吃完了……我瘫坐在椅子上,用力嗅着房间里的味道,哪怕只是能闻到酒精的气味也好。但是什么也没有,只有灰尘和蜘蛛网的味道。

他给我指了指路,说,你顺着这条路走下去,走到路尽头的喷泉边上,然后再转到边上的巷子。你找到一棵黑柳,那旁边的房子或许会有好心人给你吃的。完全无效的指路,或许那条路上的黑柳压根不止一根,又或者埃利亚斯只是想把我支开。但我信了,因为我别无选择。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洒满阳光的路几乎像是通往天堂的路。

我敲了第七座房子的门,是福是祸只得交给命运。我看到一只大角羊打开了门,说:“是他们告诉你来这里的吗?请进吧。”

 

“等等,我有些糊涂了。这算哪门子的书接上回?上回你明明讲到,你和莱辛是在酒吧相遇的。格哈德找到了你们。他还称呼你——陛下。”

“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所以,你是真的在讲故事?那些说你有紫色的眼睛,说你是皇帝,全是编的?亏我一直都以为是真的。”

“也不全是故事,真假掺半。至于哪一部分是真的,随你怎么想。”

 

这种黑麦面包实在难以下咽,放在平时连穷人都不会看一眼。我虽然不喜欢餐桌上肥腻的肉类,却也从不会在食物品质上亏待自己。吃惯了旅馆的早晨烤得刚刚好、涂满果酱的面包,这种黑麦面包只能用来维持必要的生命体征而已,我咀嚼它仿佛食草动物在反刍。我本应处于劫后余生的欣喜之中,然而这难吃的面包却完全抵消了这种情绪,它就像命运本身一样苦涩。这样也好,这种苦涩提醒我,我还没死。

莱辛的角很漂亮,虽然粗糙却有一种野蛮生长的生命力,他用手支着下巴,严肃地打量着我进食的模样,仿佛要将我生吞活剥。该不会是要把我做成人肉面包吧?如果是那样的话,至少给我点更美味的食物啊。似乎猜到了我不喜欢这面包,他说:“你是嫌弃黑麦面包不好吃吧。这里只有这个。不想饿死的话,吃掉它。”

我回答:“不用劳烦你提醒我,我知道人不吃饭就会饿死。不然我怎么会找到这里?”

从我进房间以来,弗莱蒙特就背对着我,在工作台上不知道捣鼓些什么,旁边还有一个烧得很旺的火炉。通常来说,观察一个人的桌子就能猜出此人的职业,然而此时弗莱蒙特手中的材料让我难以破解他的身份。或许是我饿得头晕眼花,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为此感到不安。

吃了十天黑麦面包之后,我问莱辛:“你们到底上哪儿搞来这么多黑麦面包?我每天醒来的时候,面包都已经做好了。可是我在这个房间里连面粉都没见过。”

莱辛说:“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事。”

我说:“我吃腻了。”

莱辛说:“我吃这个的日子比你久多了。我也吃腻了。”

我说:“不管你们是用什么手段弄到的面包,既然你们这么神通广大,能不能弄点卷心菜来?我可以帮忙烹饪。”

莱辛朝弗莱蒙特努努嘴说:“你问问他。”

弗莱蒙特回头看了我一眼:“像你这样不学无术的羊崽子最好少多管闲事,否则连黑麦面包也没得吃。”

说我不学无术,然而书房里的那些书又算什么呢?书的外壳上写着《道德与政治对白》《矛盾论》《太阳之书》,翻开一看却是《巫术原理》《具现法术精进》《无中生有:具现法术理论与实践》,全是皇庭严禁的书目,放在书柜不起眼的夹层里。趁他们两人忙于制造难吃的面包的时候,我早就发现了。我对巫术既不喜欢也不排斥,只是实在无事可做才读,聊以打发时间。

我住进来的十天里,还时不时有人敲开这房子的门,莱辛便端出去成箱的面包,让他们偷偷分给大家,不要哄抢。所以说,这附近的人们只是接受莱辛在食品上的救济而已,那为什么莱辛留我住在这里呢?他为我准备了面包、水和床铺,他什么都没问,就这样接纳了我,就像接纳了一个远道而来的朋友。不管怎么说,难吃的面包填充空空的肚子,晦涩的文字填满精神的空虚,体贴的大角羊让人的心灵平静。

晚上,我坐在书房的沙发上,翘着腿翻着书,莱辛突然端着杯子走了进来,反手把书房的门关上。他扫了一眼我手中的书,坐在我旁边说:“你都知道了。”

“你们的面包是用违禁巫术制造的。而且难吃极了。”

莱辛不置可否。

“或许后一项指控更严重些,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毫无幽默感的大角羊,笑也没笑一下。

我继续开玩笑说:“你要灭口吗?”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的剑还在外面。”

“我太瘦了,不会很好吃的。”

“那种面包确实很难让人提起胃口,所以你总是吃得很少……但是我和老爷子尽力了。”他听起来甚至真的有一些歉意。

我有点害怕了。“等等,你是真的打算吃掉我吗?我要走了。”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腕说:“不行。”

“我就知道你们留我是有原因的。你们大可以把我养得再膘肥体壮一些。”我放下翘着的腿坐直了,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这个屋子怎么逃脱。

他听起来很心虚地答道:“我没有那种打算……”

我追问:“那为什么留我?”

他有点不好意思,目光躲闪着说:“……因为你没说要走啊。”

所以这笨羊,说话为什么这么容易让人误解?其实我知道他肯定没有坏心思,因为眼睛不会说谎。

他指了指杯子。“这是剩的最后一点红酒了,留着也没意义,给你喝吧。”我一口气灌了下去,浓郁的味道让人留恋。有多久没喝过酒了呢。

大概是因为炮制巫术面包实在太累了,莱辛倒在我肩上睡着了。他的耳朵蹭着我的耳朵,让我有些发痒,他握着我的手始终没有松开。我全身僵硬地坐着,承受着他结实的上半身的重量,动也不敢动,生怕把他吵醒。他的睡眠好像比我想得更沉一些,也完全没有要醒来的意思。我轻轻侧过头,嘴唇刚好能碰到他的额发,我的脑子不受控制地冒出了一个想法,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日后一定会后悔。于是我大着胆子在他的额头印下一个吻。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知道他的角摸起来是什么触感。

然后他醒来了。他茫然地睁开眼睛,刘海散在一边,平日眼神里的犀利荡然无存,只剩一片清澈的钴蓝色。“抱歉,我睡着了……刚才发生了什么吗?”

我迅速地回答:“没有。”

他揉了揉眼睛。“我想我大概是做梦了。”

或许是因为壁炉的火烧得太旺,莱辛的脸泛起一片红色。我猜他一定在反思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唯独不会认为是我的恶作剧,想到这里我就偷偷笑了。

莱辛离开书房,我听到弗莱蒙特对他说:“莱辛,别以为你能救下所有人。如果你想救下所有人,你就谁也救不了。把吃的分出去给那些流浪汉也就算了,收留弗朗茨又算什么?我本来只想养一只羊,没想越养越多。”

我朝屋外探头说:“我还在听着呢。”老头眉头扬了起来:“就是说给你听的。”

我听到莱辛小声和弗莱蒙特解释着什么,大概是说也要教我巫术之类的,这样我也可以帮忙。弗莱蒙特笑了笑说,羊崽子别找借口了,你的心思别人一眼就能看穿。

 

格哈德上门来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学到什么真正的巫术。他来的那一天弗莱蒙特恰好不在,莱辛挡在我身前,对格哈德说:“和他没关系,违禁巫术全是我在用。你们放他走。”

但是格哈德看都没看莱辛一眼,他的士兵一哄而上制服了莱辛,然后格哈德径直捏住我的脖子。

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有趣极了,先生,但是我有一点异议,其实黑麦面包是一种非常健康的主食,不过巫术黑麦面包我就不清楚了。”芙蓉若有所思。

“但是那种面包会对我的心灵造成很大的损伤,难道心理健康就不是健康的一部分吗?”黑键震惊于芙蓉关注的重点。

“恕我直言,健康的食品往往都不甚美味,至少炎熔是这么评价的。”芙蓉说,“她吃我做的饭,表情就像吃药一样。”

“我想我会和她有很多共同语言,在那段不得不吃黑麦面包的日子里。”黑键抿了一口杯里的酒。

 

 

守护

 

我遇到莱辛的时候,他才十岁。我们躲到城市边缘的树林里,但是我怎么都生不起来火。莱辛见我生不起来火,就帮我摆弄了一下,把年久失修的壁炉也点了起来,这样我就不必在深秋寒潮侵袭的废弃小屋里睡觉了。

翌日清晨,天不亮我就离开。我推开门的时候,感觉衣角被扯了一下。莱辛用他那只没被头发遮住的眼睛盯着我说,你要去哪儿,我也去。

十岁的少年也会有那么浅的睡眠吗?我回想起我十岁的时候,脑袋恨不得整天粘着枕头。后来我就再也甩不掉他了,走到哪儿他都跟着我,睡在城郊的桥洞底下也跟着我,藏在别人家的庭院的灌木丛里他也跟着我……我试过很多方法,我带他去狂欢节时的集市,带他去迷宫般的沼泽,就差在他睡觉前给他下迷药了。

我还没有告诉你他是怎么跟上我的。我看见他在街边被士兵打得只剩一口气,趁人不注意从士兵背后来了一棒,趁着士兵还在疼痛和震惊的空隙中,我把他拽到旁边七拐八弯的小巷里。对不起,我实在是太擅长逃跑了,我只是想都没想就这么做了。我捂着他的嘴,我们缩在一个拐角后面,等追他的士兵从我们面前经过又走远,以防万一,我们又钻进老旧的下水道中。

对了,他第一次张口对我说话,叫我姐姐。难以置信,我虽然一直蓄着长发,但怎么看都是成年男性吧。他说,姐……姐,谢谢你。我凶巴巴地和他说,你哪只眼睛看我像女人?不是只有女人才蓄长发。他说:抱歉。那我,可以摸摸你的头发吗?

我把沾了淤泥的头发拢成一束,把发尾递给他:给,如假包换的头发。他轻轻触碰发尾,就像是抚摸博物馆里千年前的画卷;又犹豫着摸了摸头顶。我把他的手拿下来,嘴上说着不要用沾了泥的手摸别人的头,心里却在想多希望我十岁的时候,也有人像这样抚摸我的头顶。我又一次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并且这模样还被一个小孩看得清清楚楚。我们从城市尽头的出口爬到地上,又用树林边的小溪濯洗。幸好我救了他,我想,不然如此漂亮的角就此陨灭。

像我这样的人不应当有累赘,更不应有牵挂,带着一个小孩该怎么流浪?终于有一次我忍无可忍,在酒吧冲着他吼——是的,他追着我的尾巴追到了酒吧——“到底为什么要跟着我?我又不会剑术,至少你背着的那把大剑我不会使,又像女人,我还是个小偷,我只会逃跑,你没看出来吗?”

他说:“我可以帮你生火,帮你守夜,我还可以帮你切卷心菜。”

我说:“你该不会要用你的剑切菜吧?我以为用它修角已经够好笑的了。”

他没说话。

我说:“你说的只是让我留你的理由。那你想要跟着我的理由是什么?”

他说:“我就不可以有想要守护的人吗?”

我说:“那就等你有守护别人的本事的时候再说吧。”

我把酒杯往桌上一摔,转身离去,猩红色的液滴溅在附了一层油腻的桌子上。他再也没有跟上来。

这对他来说是好事,我想。不要跟着我这样的人,做点别的吧。我终于摆脱了他,心底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像被稀释的苦艾酒。

 

那一次我是真的差点死了。他们之中有个蠢货下了命令,说杀死我也没关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几个杀红眼的士兵像发疯的公牛,我真想知道,他们到底悬赏了什么?如果我的命用金钱来衡量,又能换多少个铜板呢?我在高塔里学的那点半吊子剑术只够我防身而已,怎能抵挡这样的攻势。破绽显露,腹部被划了一刀,先感受到的是溽热的液体浸透衣服,令人晕眩的疼痛随后到来。失去意识之前,我看到一把长剑挡在眼前。

下一次醒来的时候,我听到锤炼铁块的声音,那声音随着我意识的清醒越来越聒噪,敲击着我的耳膜。我看到燃起的火焰,火光将人影映在墙上,像是古老人类在洞穴中手舞足蹈。火光旁的人用力砸下锤子,挥汗如雨、结实的身体被火照得发亮,眼睛映着跳动的火光,看不出虹膜原本的颜色。

但我认得出来角的主人。

“吵醒你了吗?是好事。我还以为你不会醒了。”莱辛喃喃自语。

“你这是……”我用眼神示意着火堆。

“剑断了,在砍下最后一个人的脑袋的时候。他脖子有点硬。所以我要锻造一把新的。”

“……”

“七年了。现在我拥有守护你的资格了吗?”

“……他们还会来的。”

“但不是现在,对吗?你躺在这里,你哪儿也去不了,而我哪儿也不会去的。”

 

“真厉害啊。受到那样的腹部伤,莱辛还能把你救活。”

“那是当然。他向很多医生打听了养伤的办法……”

“我有没有说过,我也是医生?”

“怪不得。”

 

终章

 

你也看出来了,在这么多个版本的故事里,我从来没死过,这是当然,如果我死掉,我就不会坐在这里讲故事了。

在每一个故事里,格哈德都会找上门来,像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我对格哈德说,如果真要逼我当皇帝,我会自杀。格哈德严肃地说,说:不,你没法自杀。你的房间里不会有任何尖锐的物体,餐具是木制的,房间每一分钟都有人守卫,如果你想把自己饿死,会有人强行喂你,你没有选择的权利。你会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人。然后他突然嘲弄地笑了。

我已经忘了自己为什么会被家族除名了。是因为在某个宴会上把酒喝了个精光,在全是皇室旁支的人群面前发表了一番反帝制演讲,还是因为打心底觉得王座上的人不配与神明并列,于是拿走了神庙的皇帝鎏金雕像?而今天他们竟然全都死了,愚蠢的家族自相残杀,名为权力的诅咒压在我这个硕果仅存的乌提卡的脖颈上。

我和莱辛坐在颠簸的马车上,我脑袋里所有的逃跑的马达都停了。如果是我一个人被困在这马车上,我会计算出几十种逃跑的办法。他们会派一个人和我铐在一起,我会用力去扯那链条,在他疼痛的间隙砍断他的手臂……但是和我铐在一起的是莱辛。如果和他待在一起,失去自由又怎样呢。

格哈德教我种种礼仪规则,给我读长达几百章的皇家典仪,告诉我进入大厅该先迈左脚而不是右脚,流程是什么,我该在那该死的王座上念什么。我乖乖地记住了,我只提了一个条件,要让莱辛站在我的身旁,否则我就在所有人都看着我的时候发疯,把场面搞得一团糟。

我穿上满是腐臭的油味的袍子——据说这袍子是不能洗的,戴上硕大而笨重的冠冕,手执权杖,莱辛执剑站在我的身旁,这一条皇家典仪上没写,这是我新发明的礼仪。我用眼神示意他,他挥剑刺向格哈德的心脏,又砍向我的脖子,刀几乎快要贴到我的脖子上了,我感受到了凉飕飕的气流,但是它停在了离我皮肤一寸远的地方。我顺势摔倒在地上,闭上眼睛,努力装得像尸体一样僵硬。莱辛把我的身体拽了起来,指着我脖子上止不住的假血对台下的人说:现在最后一个紫色眼睛的人也死掉了。你们就不能选一个别的颜色的眼睛的人当皇帝吗,如果非要有皇帝的话?

多亏这殿堂足够大,设计的时候就是为了防止台下的刽子手吧?莱辛把我打横抱起来,在底下的贵族有人反应过来、冲上来之前就从侧门溜走了,毕竟尸体不会走路,我只能僵硬地保持这个姿势,直到莱辛把我拖到等候已久的马车上。当然,尸体也不会笑,但是我突然特别想笑,在他的怀里一直忍着笑。到马车车厢里之后,我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得像一个真正的失心疯的君王。莱辛来不及回头看我,一边策马冲出皇宫的庭院,一边问我是不是疯了。

是的,我确实疯了,如果渴望自由的人都是疯子的话。我死去,然后获得新生。

后来我们过得很好,因为格哈德是个好人,他甚至把我的紫色宝石还给我了。我们靠它发了一笔财。

 

“你‘死’了之后,人们又陷入混乱,弗朗茨……如果可以这么称呼你的话。不,我没有怪你的意思。”

“是啊,然后他们又有了新的皇帝。我不觉得我杀死自己,就能杀死所有的皇帝。”

“莱辛呢?为什么你一个人来这里和我讲故事?”

“……他死了。前两天的事。我想和人讲讲我们的故事。……我是个贪心的人……我们一起生活了很多年。虽然我已经从他那里得到足够多了,但我还是在想,如果他可以比我活得更久一点就好了。”

“你该不会觉得我们萨卡兹可以把人复活吧?”

“芙蓉女士,我看你倒像取人性命的死神。”

“亏你还知道我是医生……!”

“是啊,所以我才来找你。我知道你们医生爱听病人讲话。”老人把杯里的酒喝了个干净,舔了舔嘴唇。

“我想知道哪个版本的故事,才是真实发生的。以及——为什么要编这么多故事呢?毕竟,事实只有一种。”芙蓉终于问出最想问的问题。

“我想要和他无数次遇见。”黑键说,“故事在哪里开始,就会哪里结束。”他趴在酒桌上永远睡着了。酒吧里还是那么吵。

我还以为我可以拦住他,没想到又成了临终关怀。芙蓉这么想着,把一束紫色鸢尾放在雕刻有两只羊的墓碑前。

 

 

The End

 

 

灵感来源:K.J.帕克《浴紫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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