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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
一般债权人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损害自身权益,
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然后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方式
保全财产,
那么没有起诉立案,
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吗?
要怎么申请呢?
来看今天的文章!
可以在立案前先进行财产保全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立案前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保全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金额、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申请人提供的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应当明确、具体。
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在提供担保后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需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超过期限不起诉,法院就会解除保全。
了解诉前保全,有利于提前预防债务人转移财产,保障债权的实现。如果您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欢迎致电西安法律咨询服务千纳美热线电话,西安法律咨询服务千纳美愿以法律为后盾,竭诚为您维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