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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经常记录,才是正确的。
我今天看到上一篇在草稿箱里未发出的文字,心里百感交集,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忘记了那时候的细节,重新看来,是那么触目惊心。
不想再回忆过往。不忍心。
以前一直以往的想法是,崇尚柏拉图式的恋爱,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觉得,自己的思维有一定的局限性。love和sex是无法割裂的。
之前有一种说法是,要把身体留给最后和自己结婚的人,可是,随着阅历的增加,我不再认可这个说法。
我现在觉得,可以把身体给自己的爱的人,而无关以后是否有婚姻。
如果要坚守之前的理论,首先要保证,对方也把身体留给了我,否则,那就是物化了自己。
我的身体由我做主,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好事暧昧暗恋这种极限拉扯好看,现在一切昭然若揭,真的没什么好写的。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