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营业税
1、 纳人供劳务转无资售不动价低无正由,按下法核营业额:
(1)同类劳务销同类不动平均价;
(2)最近同类劳务或销同类不动平均价定:
组税格=营本或工程本*(1+成润率)/(1-营率)
成润率省自治区辖市府属地税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城建纳税人的纳额三税“税和”定。
纳额=纳人实缴增消营三税和*适用税率
**市区7%;县城镇5%;非:1%。
2、 教育费附加
(1) 一般
附加=(增消营税)*征率
*率:3%。
(2) 卷烟和烟叶生产单位
附加=(增消税)*征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