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党的二十大将在2022年下半年召开。当前正在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重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确保选出符合党中央要求、广大党员拥护的二十大代表。
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选举全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坚持贯彻党的领导,围绕代表产生程序,逐级遴选择优,精心组织会议进行选举。要通过加强组织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经受政治历练、党性锻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同选出党的优秀代表。
坚持将党内民主视为党的生命。经过艰苦奋斗,我们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是否具有生机和活力,是否保持先进性,取决于党内民主的发展情况。要坚持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和创新力的主要来源。要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增强代表选举、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真正保障普通党员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党员拥护原则开展选举,切实提高代表选举工作的公信度,选出符合党中央要求、广大党员拥护的二十大代表。正确的党的决策也离不开党内民主,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使党内民主落到实处,党得以切实发展。
坚持将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相统一。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两者不能偏废。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广大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和形式。要注重把握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围绕党员这个党内民主的精髓和核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党员有序有效参加,让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意愿,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围绕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奋进,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