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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笔记】宗教社会学相关理论
恒之 2021-12-27

伏尔泰与霍布斯的“悖论”

伏尔泰曾说:“即使没有一个上帝,也要捏造出一个来。”但他明确宣布,宗教是理性的大敌,是人们无知的产物。这样的悖论亦见于霍布斯,霍布斯是一个激进的无神论者,但他又强调宗教的种子就存在人类身上。这是因为伏尔泰反对的是中世纪基督宗教教会的非人道行为,并非反对一切形式的宗教,他很重视宗教的社会功能和道德功能,霍布斯的情况大体相似。

泰勒:万物有灵

爱德华·博内特·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万物有灵论”,论证了宗教的起源问题,处在较低文化阶段上的能独立思考的人,尤其关心生、死、清醒、梦、疾病等生物学问题,古代的蒙昧人推论每个人都有生命,也有幽灵。

孔德与斯宾塞:实证主义与宗教社会学的发轫

孔德主张将研究范围严格局限在现象范围之内,提出“思想发展三阶段论”:

  1. 神学阶段(虚构阶段)

  2. 形而上学阶段(抽象阶段)

  3. 科学阶段(实证阶段)

孔德社会学的逻辑终点是他所谓的“实证宗教”或“人道教”,这种实证宗教崇拜作为类的人,并把人类视为爱的化身的道德实体。为了使人道教具有一般宗教所具有的神秘色彩,孔德仿造基督教为其制定了独特的教阶制度和宗教仪式。

斯宾塞的社会学最大特色在于他把生物体的有机体概念和进化概念引入社会学。与孔德不同,斯宾塞强调科学、哲学与宗教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他把宗教的发展过程理解为由“人格宗教(personal religion)”发展为“绝对宗教(absolute religion)”的过程。他主张宗教起源于原始祖先崇拜,起源于鬼魂崇拜。早期突出强调法律、宗教、礼俗三领域的密切关联,指出在人类历史的黎明时期,所有这三个领域都是由一个人主管的,法律——首领,礼俗——仪式主持者,宗教——神。

涂尔干:作为宗教静力学的宗教社会学

涂尔干和韦伯是早期宗教社会学的代表人物,相关著作有《宗教现象之解释》《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涂尔干力图把宗教研究奠定在新的以强调宗教的社会性和功能性为根本特征和基本内容的理论范式上。他的理论范式或解释模式始终内蕴着两条基本原理,这就是:宗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事实"以及宗教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功能”,它们一直支配着后来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的基本思想和历史发展。宗教是集体意识的最为特殊的产物,对个人有强制性的约束力量。涂尔干颠覆了传统的宗教定义,认为宗教中真正带根本性的东西是:一切事物都被划分为“神圣的”与“世俗的”两个范畴。而神的概念是随后才形成的,并不是根本性的。按照传统的宗教观,宗教的本质内容是信仰对象以及宗教信徒对宗教信仰对象的信仰。但是,涂尔干认为,宗教现象就在于对种种义务的信仰,而与之相关的是一些确定的行为。不是信仰本身,而是“社会”或“社会群体”向信徒规定了它必须相信的教条和必须遵守的礼仅。因此,宗教只能发端于社会,发端于集体的精神状态。在这些理论前提下,涂尔干得出了他著名的宗教定义:

宗教是一种同与众不同、有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式所组成的统一的体系,这些信仰与仪式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之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

这一定义有以下特征:首先,它突出了宗教行为或仪式的地位和作用。其次,它突出了宗教组织或教会的地位和作用。最后,它突出了宗教的社会性或社会品格。

缪勒:作为现实感觉的宗教

缪勒著有《宗教的起源与发展》《自然宗教》。缪勒指出,宗教像所有其他知识一样,从感官经验起步。缪勒力图从现实感觉活动中来寻找宗教的基础和根源,恪守的是一条心理学、认识论和语言学的思想路线。他关注的是精神性宗教而不是制度性宗教,明确反对“祭祀政治”。

弗洛伊德:宗教根源于潜意识

弗洛伊德认为信仰产生于俄狄浦斯情结,产生于强有力的矛盾情感中。人们在祈祷中所呼唤的上帝不是一个现实的存在,他是一个形象,一种从自身投射到外部、投射到神圣世界的幻觉,它出自克服我们的负疚或减轻我们的恐惧的需求。宗教的产生源于人类幼年的情感和冲突,它们深深地隐藏在人格理性、正常的表层下面。

韦伯:作为宗教动力学的宗教社会学

韦伯著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儒教与道教》《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等。韦伯关注的是宗教与社会变迁的关联问题,即资本主义为何在西方而没能在其他文明(例如中国)中产生?《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正面论证其观点,新教伦理中的“天职观”与禁欲主义,使得人们为上帝的荣耀而努力赚钱,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从而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儒家与道教》从反面论证其观点,指出儒教与清教的区别:

  1. 首先,儒家是一种理想的理性主义,西方宗教则属于一种“实际的理性主义”。(儒家面向人世,重伦理,少有形而上学的东西)

  2. 其次,就儒家与巫术的关系看,在新教方面,宗教摆脱巫术的程度比儒教高出很多,相反儒家则一直得到巫术系统的支持。(新教祛魅)

  3. 最后,韦伯提出一个原则:宗教贬低世俗价值的程度并不等于世俗实际上被拒绝的程度。儒家很少贬低现世和拒绝现世,主张适应世界,西方宗教则突出上帝的超凡神圣性,化解现实世界的神圣性。

在他看来,中国有大量十分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但是为什么资本主义没有产生?其中有许多制度上和文化上的原因,譬如儒教徒虽然讲究实际和实用并力主经世致用,具有理性主义的一面,但传统主义的影响过于强大,把一切事由关系转化成个人性关系,遂使理性计算无法进行,从而窒息了进步的创新动力,阻碍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没有形式的和可靠的法律保护工商业的自由发展,经商者只好组成同业行会实行自我保护,行会内部只能靠传统宗法观念来维系,这使一切事务关系变成基于血缘地缘的个人性关系。韦伯进一步还从宗教-文化中寻找原因,他认为儒教伦理是一种有差别且合理性的同胞伦理,它与经济、政治的理性行为所遵循的各自法则形成尖锐对立。

齐美尔:宗教性与宗教

齐美尔着重阐发“宗教性”,宗教性是社会中的人通过互相接触,在纯粹精神层面上逐渐积淀而成的某种“基调”。宗教性逐步提升,直至发展成为独立的客观存在——宗教,宗教性作为宗教的孕育者,是一种“社会精神结构”,属于灵性领域范畴,宗教是宗教性的成熟和完成。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中都包含着一种宗教因素,宗教关系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宗教本身即为社会关系的超越形式。宗教是人们出于某种一致性而实现的聚合,个体信仰对于维系群体团结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信仰是社会化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产物,宗教信仰作为最纯粹的信仰,摆脱了社会因素的制约,宗教信仰是社会信仰升华而成的,一旦形成便独立出来,对社会信仰形式产生规导作用。宗教为社会提供了整合的绝对形式,宗教之所以能够担此重任,就在于宗教将一般的社会关系形式化,使依附、信赖和忠诚等品质得到强化和升华,宗教以神圣的方式实现着社会的整合。宗教中可以避免利益纷争,这种和平性是宗教与它社会整合形式相比之下的最大优势。

帕森斯与默顿:从“结构功能论”到“冲突论”

帕森斯宗教社会学的基本出发点在于充分肯认宗教维系和整合现代社会系统的功能,强调宗教的这样一种社会功能并没有因为社会的现代化和世俗化而“逸失”。帕森斯以美国现代社会中的制度化基督宗教为例,指出:基督宗教在规范和整合现代社会方面的功能并没有丧失或减弱,只是在“形式”方面发生了变更。帕森斯承认,现代社会已不可能再以单一垄断地位和强制原则发挥社会整合功能。但是在帕森斯看来,政教分离或世俗主义不仅不削弱宗教整合社会的功能,而且恰恰是宗教在现代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正是由于政教分离或世俗主义,各宗教团体在现代社会中才有望保持适度的平衡,从而也才有望在社会的“宗教取向”和“世俗取向”之间构建出一种平衡。宗教作为文化系统中一个特别的子系统,在调适社会体系和环境体系及其相互关系当面有着难以替代的功能。

帕森斯的学生默顿向这种泛功能主义提出了诘难。首先,默顿区分了宗教的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其次,默顿还在批评功能论的泛功能主义的基础上,提出并区分了正功能与反功能的问题。最后,默顿在上述区分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冲突论”。他断言:矛盾、冲突和变迁并不是一种“边缘现象”,而是内在于任何社会结构之中的。差异和冲突普遍存在于宗教组织中,有可能引起社会的分裂、阻碍社会的变革与进步,但同时也有可能引起积极的社会变革和变迁,而且不同的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差异、矛盾和冲突有时也可能导致某一宗教共同体内部的凝聚和整合。

贝格尔:宗教是人类理想的投射

贝格尔是著名美国宗教社会学家,或译“彼得·L·伯格”(Peter Ludwig Berger),著作有《神圣的帷幕》《天使的传言》等。宗教是人类建立神圣宇宙的活动,宗教是用神圣的方式来进行秩序化的。神圣的对世俗的超越,世俗是神圣性质的匮乏,神圣的宇宙秩序从混沌中产生,并与混沌对立,它给人提供了抵抗极度混乱之恐怖的终极保护。基于此,贝格尔对宗教在社会建构中的作用作了充分的肯定,宗教最大限度达到了人向实在输入他自己的意义之目的。宗教的社会功能不仅表现为社会的建造,而且还表现为社会的维系方面,宗教一直是历史上流传最广、最为有效的合理化工具,宗教是通过赋予社会制度“终极有效的本体论地位”,即通过把它们置于一个神圣而又和谐的参照系之内,来论证社会制度的合理性的。由此,我们可以从超越历史和人的高度来看待人类活动的历史结构。宗教的未来既不可能是完结,也不可能是上帝的复活,而只能是在世俗化的文化中,继续发现超自然的存在。

格尔茨:作为文化体系的宗教

宗教是一个象征的体系,其目的是确立人类强有力的、普遍的、恒久的情绪与动机,其建立方式是系统阐述关于一般存在秩序的观念,给这些观念披上实在性的外衣,使得这些情绪和动机仿佛具有独特的真实性。宗教意在提供世 界的终极意义,一个宏大有序的目的。一方面立足于有关世界的概念,另一方面把握住由道德理想引导的一套心态和动力,两者结合就构成了宗教的核心。在宗教仪式中,这种概念化的观念和行为趋向取得一致。

贝拉:公民宗教

罗伯特·贝拉(Robert N. Bellah),美国社会学家,著作有《德川宗教》《心灵的习性》《人类进化中的宗教》等。在帕森斯和马克思的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下,贝拉提出了自己的宗教进化论,宗教进化有五个阶段:原始宗教、古代宗教、历史宗教、早期现代宗教和现代宗教,这是五种理想类型的划分,阶段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在贝拉看来,理论文化并非宗教的开始,在远古无语言时期,人们通过身体进行互动和互相表达,这就是宗教仪式的开始。人类能完全使用语言后,神话成为文化表达的主要形式了。宗教核心就是人类文化的叙事式自我解释,宗教的历史就是人类的历史。公民宗教是贝拉提出的最富争议性和影响力的论题,他认为,任何国家都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公民宗教,它体现的是一种核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是对国家的崇拜,而是具有一定普世意义的终极精神关怀。现代性产生的是分化性的文化,美国社会必须寻找聚合性文化,避免个人极端主义的发展。正是因为信仰的缺失,才使得我们现代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可惜现代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宗教能承担起这种重任。

贝克:自己的上帝

乌尔里希·贝克,德国社会学家,代表作《风险社会》《自己的上帝》等。在各种新宗教运动中,贝克捕捉到了人们对“自己的上帝”的信仰,“自己的上帝”是个人自己选择的,由于信仰者可以在不同宗教或灵性传统中进行选择、组合,可是这是一种超越了国家与宗教边界的宗教性的新形式,也是宗教个体化的一种激进表现。“自己的上帝”若要可能,宗教信仰就不能受建制因素的禁锢,信仰成为私人事务。个体化是社会历史的长期后果,第一次的个体化以马丁·路德为代表,个人从教会及传统权威的束缚中解放,信仰确定的根源转向个人与上帝的直接相遇。第二次个体化与欧洲福利国家个体化相关,同时指向宗教的世界化,个人从曾经的宗教同盟或宗教文明中解放出来,发现或发明一个“自己的上帝”。世界化开启了宗教转型的外在方面,发展出不受国家和宗教边界限制的复合的宗教身份;个体化则开启了宗教转型的内在方面,在个体化内在性中,又可以发现普遍人类道德,从“自己的上帝”中发出的世界主义的声音有可能为我们设想全球公民社会提示一条可能路径。

马克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着重强调了宗教的世俗基础,强调宗教同私有财产制度的关联。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强调了宗教对社会的能动作用,指出“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宗教是世界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依据,体现了宗教创建社会和维系社会的功能。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指出“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马克思从辩证的态度看待宗教和社会的关系,是国家和社会产生了宗教,宗教无非是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马克思的宗教批判是一种意识形态批判,他将宗教批判转变为政治批判和社会批判,提出了否定私有财产的社会要求。宗教作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客观上起到了麻醉人民意志的鸦片作用。宗教是外化了的、人的自我意识,而共产主义则是人向合乎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宗教信仰的特权是普遍的人权,马克思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人权的基本内容。宗教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转移,这不是政治解放的一个阶段,这是它的完成。所谓基督教国家需要宗教,是为了充实自己而成为国家。民主制国家,真正的国家则可以撇开宗教,因为它已经用世俗的方式实现了宗教的人的基础。宗教批判的任务在于建立人的现实,对宗教的批判使人不抱幻想,来建立自己的现实。



参考文献:

  1. 《宗教社会学》,段德智,2021,人民出版社。

  2. 李荣荣.从内在幽深处展望世界社会——读贝克《自己的上帝》[J].社会学研究,2011,26(04):228-241.

  3. 苏国勋.重读《儒教与道教》[J].江海学刊,2015(01):24-42.

  4. 石丽.帕森斯宗教社会学理论述评[J].世界宗教文化,2011(03):88-93.

  5. 牛宏. 解释和阐释——论宗教理论的思维类型[J].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 

  6. 陈立明.马克思主义宗教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及其当代进展[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01):55-61.

  7. 张强.宗教性与社会化——西美尔宗教社会学理论述评[J].理论界,2010(08):94-96.

  8. 李峰.罗伯特·贝拉的宗教社会学思想述评[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3(05):15-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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