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认为,公益组织一旦与商业挂钩,一旦有利益收入,组织性质就会变质,不再是纯粹的为社会做公益贡献的组织。包括以前的我也会认为,公益组织,就是一些有共同理念的人组织在一齐,为了改善社会某一现象而自发出钱出力的组织,比如保护自然、保护动物等等。
直到加入致公党佛山市委会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而且也参与了志愿者组织“致力为公服务队”的组建工作后,我才深深体会到公益组织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壮大,并非易事。服务队每次要开展活动,首要考虑的就是资金问题。经费不足的话,无论改活动意义有多大,或者服务队成员有多大的雄心壮志,也只能无可奈何。即使我们服务队有收取每年的微薄年费,也有组织内外一些慈善人士的爱心捐赠,但依靠这种不稳定、或者比较分散的资金来源,服务队在组织活动时局限性很多,也非常不利于服务队的壮大发展。像一些大型且成熟的公益组织,本来内部的日常开销也不少,光靠社会爱心人士或者内部成员的自我补给,都是十分不现实的。
前几天在看“商业地理”栏目有关美丽公约组织在西藏捡垃圾保护大自然的节目时,更是触动很大。在节目里,美丽公约里一位队员说“完全不求盈利的公益活动,那是政府的行为。民间的公益组织,不能脱离商业。“我很认同他说的话,也受到了一点启发。作为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我们可以与企业共同探讨一种商业模式。公益组织通过这种商业模式,可以从不同的企业中创造利益,来反哺自己,来支持自己的活动开展,来支撑自己的发展壮大。相对地,合作的企业,也能从这种商业模式中受惠,利益上、形象上的或者其他层面的,最终达到公益与企业双赢。虽然商业模式不容易创造出来,需要长时间探讨与尝试。但我个人认为,这将会是所有想持续发展壮大的公益组织将来所必须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