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将无从谈起。人民满意度显然已成为检验新发展理念成效的标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唯有永远做人民公仆,坚守人民立场,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才能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才能不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在干事创业中体现自我价值。
那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首先,必须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坚定理想观念。作为一名面对群众的公务员,必须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四个自信”,要有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能将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传递到人民群众那里。在熟知党的各项方阵和政策的同时,也要把握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式,找准正确的前进方向,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其次,必须要牢记担当使命,树立公仆意识。公务员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人民满意。要永远把自己当做人民的“仆人”,充分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转变思想,转变作风,把“万事民为先”作为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出发点。
最后,必须要善学勤思敢为,保持终身学习。公务员要具备各方面的素质,能够胜任多个角色的工作,这就需要公务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知识面的扩展,做到全面发展综合提高。只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才能承担民族复兴的重任,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新形势下强调让人民满意,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只有把公仆意识贯穿到服务群众的全过程中,坚定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理念,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公共同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