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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划出了学习重点,明确了工作措施。要求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
抓好“关键少数”,才能发挥头雁作用。正如孔子所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圣人之道,震古烁今,历久弥新。对此,马克思曾说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方式,都会打上自己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的烙印,只有汲取前人的智慧和力量,才有助于我们今天找到破解各种难题的“金钥匙”。
抓好“关键少数”,必须管好“关键少数”。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因此,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