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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日轻?日网文剧透吐槽

作品名:《我想在魔法世界当接待小姐》


讲真 ,我一开始真的被接待小姐这个词吓到(可能我带着黄色的眼镜)


因为贴吧大佬觉得不够甜然后男主玩女人弃坑,导致我一段时间也嫌弃男主,但无奈漫画把男主画的太帅了,我就被驱使的啃小说了。这几天把小说啃完了(大部分),忍不住想要剧透。


———以下剧透预警———


q1:男主学院里为什么经常和女主过不去?

男主本身魔力很强大,小时候控制不好就导致经常破坏周边,而且带来的结果就是他小时候很少在自家住,而且身体发育缓慢,这也就是其实男主明明比女主大四岁,都没被察觉到。头发后来留长是因为魔力高带来的头发变长速度快。而女主在确定魔力型的...

作品名:《我想在魔法世界当接待小姐》


讲真 ,我一开始真的被接待小姐这个词吓到(可能我带着黄色的眼镜)


因为贴吧大佬觉得不够甜然后男主玩女人弃坑,导致我一段时间也嫌弃男主,但无奈漫画把男主画的太帅了,我就被驱使的啃小说了。这几天把小说啃完了(大部分),忍不住想要剧透。


———以下剧透预警———


q1:男主学院里为什么经常和女主过不去?

男主本身魔力很强大,小时候控制不好就导致经常破坏周边,而且带来的结果就是他小时候很少在自家住,而且身体发育缓慢,这也就是其实男主明明比女主大四岁,都没被察觉到。头发后来留长是因为魔力高带来的头发变长速度快。而女主在确定魔力型的时候带来的发色和瞳孔颜色的改变就说明女主的魔力比所以人(包括男主)都强,因为其他人没有变。然后男主为了不让女主魔力失控或者说不让女主被自己魔力折磨,再加上小时候= =,就选择激怒女主,好像说是魔力控制的一种?感情的碰撞什么的,所以对于男女主这种经常互相打架的行为,老师基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说基本是老师默许的。后来男主有向女主道歉(虽然是最后,而且都这个时候他都没表白)


q2:女主明明全满分却还是第二之谜

我这块没有仔细看,在小说番外老师的自白里有介绍一点,好像大概就是属于男主估计阅读量或者知识储备的确远超于女主,这大概就是贵族和平民的区别——#

男主每次试卷的答案会扩展写很多,于是老师觉得可以加分


q3:男女主情感历程

男主最起码在学院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喜欢女主了,但因为故事背景贵族和平民结婚从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而且男主好歹算王族,从政治或者地位上考虑,是那种需要为国家献出婚姻(我自己说的,作者没说),他觉得这份感情既然没有好结果,那还是不要让女主知道了。

另一方面,我觉得女主应该听早就能算得上喜欢上男主了,漫画里也有体现一点,比如没多久就从会场出来,而且小说番外里还有女主受伤,本杰明带着洛克曼去看她,明明都说了谁来了,进去之后娜娜莉好像没有穿上衣(我猜可能就缠着绷带和内衣什么的),本杰明(女)和男主都惊呆了,本杰明说好歹注意一点啊,有男生啊!女主说又不是没被看过,而且如果是其他的人她会好好的穿上上衣的——可想而知女主的迟钝。后来男主拉上窗帘就出去了。


糖分总结:

个人觉得其实还挺甜的,可能被大佬说不够甜打了预防针。

男主对女主很特殊周围的人多少都有感觉到,例如男主队里的有两个女性,对女主的敌意挺明显的。男女主曾经大庭广众之下(女主工作场所,男主队里的队友在旁边弄文件)互相揉对方的脸,虽然是以吵架的名义。尤其是男主完全放任女主随意揉。

漫画目前连载到第八话,男主爸爸就很明显知道女主对于男主的特殊,在小说番外里提到,男主爸爸对男主的执事说,女主是离男主心最近的女性。泽诺王子也是知道男主喜欢女主的,大佬翻译了的番外里提到希望男主能不被魔力,家族等束缚,也提到了女主。希望女主能温暖男主。玛丽斯在听到知道女主说她喜欢男主之后,就知道这次自己是真的得失恋了。某国的公主看到一次男女主的相处模式之后,后面准备推倒男主的时候,就暗示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谁,反正没有结果,你可以把我当做她一样,被男主拒绝之后又嘲讽男主说你之后肯定是把每一个抱的女人都当做她吧,可怜的阿尔维斯。(这个番外男主的感情描写还挺让人触动的)

男主真的一直暗戳戳拼命保护女主,为了不让女主当卧底受伤,就用魔法让女主睡着,然后自己变成女主去做卧底,还把魔力的一半放在女主身上,为了保护她。后来受重伤必须要把魔力还回去,女主才知道男主做了这些事,然后魔力情感失控了一次。

还有一次因为男主又有弟弟出生了(他父母关系真好),女主因为要去王宫提交资料什么的刚好碰上,男主妈妈让女主抱弟弟,然后女主抱的样子明显让男主十分动摇,之后因为弟弟魔力失控引发,男主变成了小孩子的时候的样子(类似于将现在时间的男主和小时候男主进行了对调),和女主的手连在一起分不开,于是女主就被请求把男主带回去,于是女主就带着男主回到宿舍,到宿舍之后男主终于恢复了意识就问女主你是谁,我现在在哪之类的,因为女主被提醒说最好不要用真名真实信息什么的,可能会对时间线什么的影响,虽然等魔法消失,应该没有这段记忆,但还是小心一点,所以女主就瞎逼逼,说自己是骑士团的专门照顾迷路小孩子的大姐姐,你现在迷路了什么的,然后男主说了一些,譬如被爷爷说成残缺品什么的,女主很心疼,就开始说我保证你长大之后非常厉害,而且很受女生欢迎巴拉巴拉的,女主对小时候的男主超级好,然后他们手还连在一起,就这样一起做晚饭,一起睡觉,然后第二天早上女主醒来,男主变回来了(嘿嘿嘿)被紧紧的抱着……

由于呼吸有点困难,就把男主叫醒,看到怀中的女主,男主第一反应是没睡醒,女主继续叫,然后男主楞了,说,你难道袭击我了吗?(这逻辑真满分)然后就变成了两个躺在床上,两个面对面,女主开始说明情况…………这段超级甜,而且后来事实证明,男主是有这段时间的记忆的,深刻怀疑在学院里他像女主搭话就是因为这个,但我还没确认,毕竟中间跳了很多部分。


想说的差不多说完了,反正最后打last boss的时候,男主快挂了,女主终于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主,打完boss睡了一个月,国王给主力们的奖赏是提出一个要求他会尽量满足,男主向国王请求了仅限一代的婚姻自由。

后来女主醒来办了庆功宴,男主和女主一起跳舞,女主趁势告白了,然后男主愣了好久,两个人一起摔在地上,然后,嘿嘿嘿,接了个吻,然后男主也表白了,然后这篇文章结束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终于把这段时间看完后的感想说完了痛快!作者发布了要写这个的续篇,毕竟本篇其实留下的空间很大,男女主就算互相告白,到结婚肯定也有很长路要走,所以很期待作者续作中的糖。


只是秋水没有毒

【东凤】灯火阑珊

私设:

凤九两百年间在凡间经营书局时,与去往凡间的东华相遇。

HE,6000+舍不得截断所以一发完。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烛火犹燃的桃林书局外头,路过的巡夜更夫尽职尽责地敲过三响。坐在柜台里的凤九撂下手中的话本子,舒舒服服地挺着大肚子扶着后腰,边打哈欠边伸了个懒腰,因坐了一天而僵硬的脊背一下子放松了许多。她对着柜台上立着的小镜子理了理头发,镜中的她此刻完全是个普通妇人的模样,全因她从前那张四海八荒第二美的脸实在过于招摇,无论到哪儿都能引来一帮凡间的登徒浪子,她只好问折颜偷偷讨了些封印容貌的药丸。...

私设:

凤九两百年间在凡间经营书局时,与去往凡间的东华相遇。

HE,6000+舍不得截断所以一发完。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烛火犹燃的桃林书局外头,路过的巡夜更夫尽职尽责地敲过三响。坐在柜台里的凤九撂下手中的话本子,舒舒服服地挺着大肚子扶着后腰,边打哈欠边伸了个懒腰,因坐了一天而僵硬的脊背一下子放松了许多。她对着柜台上立着的小镜子理了理头发,镜中的她此刻完全是个普通妇人的模样,全因她从前那张四海八荒第二美的脸实在过于招摇,无论到哪儿都能引来一帮凡间的登徒浪子,她只好问折颜偷偷讨了些封印容貌的药丸。


她抬起头,书局里客人已所剩无几了,一排排木制书柜码着六七层高矮厚薄不一的书,隐没在烛火照不见的阴影中。书架和店门之间,是她数月前开店时放置的两张长桌配四张长椅,供客人在店中阅读,看上好书便可按价买去,或按时租借,或单纯挑本书坐上一天亦无不可。


凤九的桃林书局生意一向不错,除了些寻常的四书五经,还卖些她这两年从各处凡世搜集的话本子和佛经,都是独一份的,因此也常引来些出家人和官家夫人小姐光临。不过光顾最多的还是考科举的学子,由于凤九不比其他书局锱铢必较的掌柜,向来乐于给蹭书看的寒门子弟行方便,久而久之,桃林书局也成了城中贫寒学子的读书胜地。


此时,长桌前还有三两个埋头苦读的年轻学子在挑灯夜战,为来年的科举日夜不歇地做着准备。


她动了动不便的身子,从柜台后走出,准备打烊。学子们听到声响,也停下手中的笔,起身陆续将书还至柜台前。


“感谢掌柜,今日多有叨扰,先行告辞。”


凤九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不碍事,别耽误了你们温书才好,若非我这肚子月份大了熬不住夜,还想留你们多坐坐。”


“掌柜言重,城里只有桃林书局不拒我等寒门,还特为我等营至夜半,已是大恩。日后高中,定不忘掌柜大恩。”


“大恩谈不上,我本就是个开门做生意的,明日记得再来。”凤九笑着送两个年轻学子出门。她马上就要歇业临盆,生了孩子就打算换一处凡世,自然是指望不上这二人的回报了,不过若能助他们的一臂之力,早日登科,倒也是凡世修行中的一件功德。


她转身退回书局中准备关门,余光瞥见长桌的边角还坐着个黑发白衣的青年,一手支着头,一手卷了一本佛经握着,似浑然不觉夜色已深。凤九作为狐狸的绝佳记忆告诉她,这是位头回光顾的新客,大约是不太清楚书局打烊的时间才仍赖着不走。不过他卷着佛经支头细阅的样子,倒让她生出些莫名的熟悉感。


或许是因为读佛经的青年人实在不多见吧?凤九自嘲地勾了勾嘴角。


她扶着后腰走过去:“对不起……”


“请问……”他几乎在同时开口。


凤九歉意一笑:“对不起,这位公子,小店打烊了。”


青年人回过神来,瞥了一眼外头的夜色:“抱歉,我读得入神,耽误了掌柜休息,这就告辞。”


“无妨,公子方才想问什么?”


凤九肚子大了,站得久些就容易累,遂挪到他对面坐下。这个位置,她能更清楚地看到他的容貌。这青年人的长相在凡间当得上一个美男子的称号,可细看之下又缺了些神采,昏黄的烛火照耀下,他的面色不仅未染上半点暖意,反而显得有些清冷苍白,黑色的瞳仁如两口许久无人问津的古井般沉寂,高挺的鼻梁配利刃般的眉峰本该是极英气的,但长在这人脸上却愣是锐气全无,若非他确确实实长着一张年轻人的脸,凤九都怀疑面前是个历尽浮世沧桑的老人了,这样想来,他不读四书读佛经好像也能理解,毕竟他着实是没有半点年轻人的朝气。


“请问这店中可藏有《法华经》的本子?”


凤九偏头扫了几眼黑暗中的书架子,绞尽脑汁回忆了一番:“有倒是有,但我店中所藏佛经甚多,你问得突然,我得翻翻才能告诉你,不如你明日再来?”


“好,有劳掌柜费心。”青年人站起来向她作揖离开,凤九注意到他虽只着了素色白衫,也未有任何配饰,举手投足却透得一股高贵之气,想必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便衣出行。若是好好招待,说不定能多卖他几本书,让她多赚些尿布奶粉钱,毕竟等孩子生了,花销可大着呢。


她倚着门框目送青年人渐渐远去,临闭店时抬头见今夜月甚圆,柔和的银晖刚好洒在她肚子上。她腹中的白滚滚已然怀了两年又十个月了,摸起来也和头顶的月亮似的圆滚滚的。前些日子她偷偷跑回十里桃林,折颜同她说,神仙怀胎一般三年,这样算来再有月余就她能薅到小狐狸啦。凤九内心一阵柔软,温情的眼波落在肚子上,甜蜜地弯了弯嘴角,轻道:“滚滚啊,你可要快点来到娘亲身边。”

 

————

东华一早就来到了桃林书局。


他知道日日泡在凡世也未必能找到她,可他着实无计可施了。她离开的第一时间,他就翻遍了四海八荒,猜到了她想必藏身于凡世的某一处,可彼时他已亲手拆下妙华镜送到魔族作为交换。他等不及重新安装妙华镜的几十年,也顾不得自己一身的秋水毒和只余半身的仙元,用最笨的办法不眠不休地亲下凡世一处一处地寻她,两年内就翻遍了几万的凡世,可奈何这凡世有数十亿,更何况凤九也非定于一处不动的一花一木,除非上天垂怜,缘分眷顾,否则他再有通天的本事,又如何在这人海茫茫中,再次找回他的小狐狸。


找到两年半的时候,他终于累得晕了过去。醒来时,连宋直接揪着他的领子把他从榻上拽起来,告诉他,若他再这样折腾下去,只怕还未等到与缈落最后一战,便已体力不支陷入千年沉睡,说完,还对重霖千叮咛万嘱咐要看紧他,不许他再胡来。


他没有说话,他觉得连宋的嘱咐实在是多余,他是天地共主,他的安危就是四海八荒的安危,他又怎会为了儿女私情,不顾四海八荒的安危?如果他真的是这样的人,他的小狐狸又何至于失望透了从他身边逃走?


他歇了几日,想起佛陀许久前曾委托过他一些校勘佛经的活儿,此时便捡起来消磨消磨时间。


他不愿待在清清冷冷的太晨宫里,就变了个不易引人注目的普通男子模样,找了一处凡世的书局。他实在不敢奢望用这种守株待兔的法子就能与她重逢,但最起码,这样能离她近些。他还记得她说过,不喜欢他高高在上的样子了,其实他也不喜欢,自从遇见了她,他便觉得那高高在上的三清幻境越发没了趣味,不如和她一道在这十丈红尘中遍尝人生百味来得真切。


至于他为何独独挑中这桃林书局,也不过是想起了从前她偶然提过一句,青丘的崽子出去闯祸报得都是十里桃林折颜上神的名号,就觉得这书局的名字有些亲切。


想来他身上深入骨髓的毒,又岂止秋水之毒。


他望着书局的牌匾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走进门,店里零零星星已有些勤奋的学子坐着了。一个身着棉布衣裳的女子后仰着身子,拎了把小板凳在书架之间穿来穿去,时不时停下来伸手擦擦额头的汗。虽然挺着大肚子,但她眼神和手脚都灵活的很,不一会儿就从架子上挑出了好几本书,在离架子最近的桌子上码成一座小山。她每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脸上便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满意地重重拍了拍书上的灰,却又被自己掸起来的灰呛得咳了两声,蹙起了一双弯弯的细眉。


眼下这一个本子,看起来像是被她收在最高层了。她身高不太够,踩着小板凳伸手垫脚够了两下都未够到。她仰着脖子跟那卷书对峙了好一会儿,似是有些犹豫要不要放弃,又再三衡量了架子的高度、她的身高、手臂长和板凳的高度,最终决定一试。


看着她颤颤巍巍的样子,东华不自觉地生出些异样的情绪。在他回味过来这种情绪名为担忧之前,他已经站在架子前,取下了那本经书。


“这个本子我……”她话音未落,扭头就看到了他,一双大眼睛一下子亮了。


“怎么?”东华怕她摔着,顺着她从小板凳上下来的动作,虚虚扶住她的后腰,却极为守礼地没有触碰到她分毫。


“这个本子我可是特意为公子备下的。”她热情得都有些谄媚了,“我还给公子找到了些别的,这就给拿公子过来。”


话毕,她极不稳重地抱着肚子小跑到书山前,抱起辛苦翻出来的本子,抬到角落里一个单独的靠窗座位前,窗前,已摆好了一个粗陶制茶壶和一套茶杯。


东华记得昨天还没有这个座位,想必是她新添的。


“公子这边坐吧。此处空气流通,又少有人打扰,公子看书看累了,还能看看抬头风景。”


东华也不客气,坐下来随手翻了翻她辛苦挑出来的本子,脸色微微有些震惊:“想不到掌柜如此爱读佛经,竟收藏了那么多珍本孤本?”


“啊?”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公子误会了,我对佛理着实一窍不通,刚开始收集这些本子确实是准备好好学习一下的,后来实在看不进去,一本《庄严经论》我到现在都没读明白,一读起来,不是乱涂乱画,就是困,后来就索性当个收集爱好罢了。”


她殷勤地替他倒了一杯茶:“公子若是喜欢,我便忍痛割爱,也算是宝剑赠英雄、鲜花配美人了,省得这些好本子在我这个不学无术的人手里糟蹋了。”


她尽量表现得自己是在慷慨大方、成人之美,但东华已然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他略勾了勾唇,就着茶杯抿了一口,怪不得今日为他又是单添桌椅又是看茶的。看来凡人多是唯利是图之辈,此言非虚。


茶水一入口,他便皱了眉,既然这掌柜要给他推销佛经,倒杯开水来是什么意思?


“怎么了公子,这茶不好喝吗?”


这是茶吗?东华揭开壶盖看来一眼,果然有许多叶子飘在水面上,甚至还未被热水浸透。


“你这茶……是如何泡法?”


“先放水再放茶啊?不对吗?”她答得一脸真诚,见东华盖回壶盖的手一顿,才有些不确定道,“难道是先放茶再放水?哎哟,对不起,我老是弄错。”


她有些悻悻地去够壶柄:“我再去给您换一壶吧。”


东华却按住壶盖,摇了摇头:“不必了,茶挺好。”

 

————

青年人几乎日日在凤九的书局坐在夜半。


他不太与人爱说闲话,凤九问他要不要添点茶水、要不要吃些点心,他也不太搭理,就在角落保持着他招牌的姿势卷着佛经细看,浑身上下透着股生人勿近的味道。可凤九在凡世这两年一直换着地方开书局,早就练了一身推销的本事,最不怕的就是碰一鼻子灰,毕竟她一个单身母亲,太矫情了怎么养孩子讨生活。何况青年人虽不爱和她说话,却也不恼她,每日照样早早地来,离去时就将看中的佛经买下,短短几日,凤九已经赚了他快几十两银子了,更料准了他是块肥肉,哪能放过他,便更卖力地每日围着他推销佛经。


这一日青年人终于忍不住了:“我已有妻室,掌柜日日缠着我,恐怕不妥。”


凤九扑哧一笑:“公子你别误会,我这不是怕你需要什么佛经找不到嘛。不知公子要《法华经》作甚?还要不要别的经,我这儿什么都有,公子尽管看,有什么需要直接同我说。”


他的语气一贯清冷,说话时目光多半也不离开书页:“我受人所托,收集些不同本子作校勘,待勘完了《法华经》,再同姑娘要别的。”


凤九热脸贴他的冷屁贴惯了,此时不客气地搬了把椅子,托着腮在他面前坐下,想探探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油水可捞:“公子这个年纪,不考科举,爱钻研佛经,倒是少见啊。”


“我对身居高位、权倾天下并无兴趣,钻研钻研佛经,权当消磨时间。”似是看穿她的心事,他客气而疏离地回道,“掌柜放心,有需要的佛经我会悉数买下,绝不叫掌柜吃亏。”


凤九因经营着书局,每日见的男子多半都是一门心思想着金榜题名的科举考生,难得来一个淡泊名利的,反倒是让她有些刮目相看,便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我前几日在书上读了一首诗,闺中少妇不曾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我看这天下女子大多都钦慕英雄豪杰,梦想着找个厉害的夫婿,又或是盼着自己的丈夫能飞黄腾达,可天下位高权重的男子,能从一而终的又有多少呢?还不都是朝三暮四。”


“唉,想来能嫁给公子的女子也是极幸运的,倒是能过一辈子平顺安稳的生活。”凤九有些惆怅地望了望窗外,窗外正好是一株早春的杨柳正在抽新芽,颇应她此时的诗意和心境。她回过头,看到青年人目光有些复杂,心想该不会自己说的话又叫他误会了,连忙摆摆手,“我说这话没别的意思,纯粹是有感而发罢了。”


青年人无奈地摇了摇头,竟破天荒主动给她斟了一杯茶:“姑娘这句夸奖我实是当不起,我并没能给她一个平顺安稳的生活。”


凤九听出这句话中颇有故事,但也不好更近一步打听客人的私事,只好端着茶杯默默喝了一口。她除了有感而发,本也就是想顺势拍个马屁,谁曾想就触及了青年人的伤心事,她想着是不是该让他一个人待一会儿静一静,正准备走,对方却主动与她攀谈起来:“这些日子见姑娘都是一人营着书局,莫不是尊夫也去觅封侯了?”


“我前夫啊,”凤九咬了咬牙,挤出一个笑来,“他倒不用觅封侯,他本就是个位高权重之人,身边的莺莺燕燕赶都赶不完,也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就择了我,又莫名其妙在大婚之日同别的女人跑了。”


“……抱歉,我问得不妥。”              

                                                                                    

“无妨,日子久了其实我也想通了,人来人往,不过一个缘分罢了。我不知道若是我能在很早很早的时候遇到他,会不会希望他觅封侯,但他若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也许我也不会注意到他吧。其实一个人能不能出人头地是个人的命,两个人能不能在一起是两个人的缘,这两样东西说有关也有关,说无关似乎也没那么紧要的关联。”


 凤九低头摸摸肚子,露出一个知足的笑,“反正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如今我一个人守着这孩子,有个糊口的营生,也满足了。”


她起身离开窗边,有些佩服自己,才过了两年,就已经能像聊起经年往事那样,装作若无其事地说起这一切,虽终归无法忽视心中骤然翻涌的五味,但起码日后在九重天与帝君和他那位帝后重逢,不至于失了青丘女君的颜面,看来修行得久了到底也不是全无长进。她坐回柜台里,瞧了一眼窗边的青年人,他的目光已然落回经书上,仍透着一如既往的清寂,像是在想着什么出神,又好像只不过是在认真看书罢了。

 

————

东华活了三十六万岁,从不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因为他深知,多管闲事这个事只要开了头,就容易横生枝节没完没了。


但那日她一番悔教夫婿觅封侯的言论实在让他有些动容,便鬼使神差地多嘴问了一句。听说了她的伤情事后,他就对眼前这个一心想卖书给他的市侩妇人就有些改观了,多管闲事之举好像也就停不下来了。他念她单身怀胎的艰辛,总忍不住多买了些她的书,反正有需要的也买了,不需要的也买了,还懒得收她找的那些碎银子,甚至有时候几十文钱的书册,他直接就给了一锭银子。结果日子一长,她反倒像是受多了他的恩惠不好意思了,今日竟然理出两大桌子的佛经,说要白送给他。


“公子,我腹中的孩子没几日就要生了,身子也越来越不方便了,想着差不多也该关店待产了,生完孩子,我也不打算再做书局的生意了,四书五经我都送给那些考科举的学生了,至于这些经书本来我打算找个寺庙捐了,不过你既然那么喜欢读佛经,近日又那么照顾我生意,这些经书就都送给你吧。”


东华并不想白受人恩惠:“无功不受禄,这些经书多少钱,请姑娘算算,我向你买。”


“公子这些日子没拿的零钱算算也都够了。”她甚至贴心地附赠了两个大箱子装经书,此刻正一本一本往里装,“无功不受禄这句话公子其实也说我心坎上了,我虽是个开门做生意的,总想着多赚一些,却也不好白拿公子那么多钱。”


她把话说得亮堂,让人沟通起来也颇为舒服。东华没有再推拒,动手帮她一起装书,不一会儿两个箱子就装得满满当当了。正准备关箱的时候,她好像想起什么来了,一拍脑门,跑进柜台翻找了一阵,拿出一本破破烂烂的书,放在一叠经书的最上头。


她看着有些局促:“这本《庄严经论》是我平时一直在翻的,有些翻烂了,本子倒是个好本子,说是在哪个古佛寺的遗址底下挖出来的呢,你也一并拿走吧。”


东华恭敬地作揖感谢:“多谢姑娘。”


“这些书送给你,我也算是断舍离了,从前一直收集这些本子总觉得或许有朝一日能送给谁,可是又能送给谁呢?书局的生意做久了也着实无趣,不如早早改行。”


“什么?”东华没听懂她这句话,但她也不再言语了,回到柜台前兀自收拾剩余的东西。


书有些多,东华虽有法器宝囊,但也不好当着凡人的面取出,只能分了两日才将两个大箱子都抬走。


他回到太晨宫,变回了原来的模样,打开这两日的收获,一眼就看到了放在最上头的《庄严经论》。他随手一翻,翻到言及九住心的那一页,似乎是书的主人经常读这一页的缘故,装订都有些松散了。


他看见上头歪歪斜斜地涂鸦了一句:


九住心已达专注一趣之境,一念为神,一念为魔。


写字的人似是对这句话很不满,用粗粗的墨水划去了,下方又补了一句:


为神为魔的万年寂寞,又怎比得上凡间夫妻一世的平稳安顺,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一念为人的选项。

 

————

夕阳完全沉下的时候,街上的夜市如往常般热闹了起来,凤九背着包袱,有些留恋地看了一眼陪伴她数月的书局,安抚了两下即将出生的小狐狸,融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她打算先找个医馆住下,等小狐狸出生了,再换处凡世开个……开个饭馆吧,她厨艺那么好,生意一定火红,还可以给小狐狸做些好吃的。不知道小狐狸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菜肴,是跟他父君一样清淡,还是和她一样爱吃偏甜的,话说回来,他父君其实也挺爱吃甜食的。


她规划着未来的生活,捧着肚子迈出几步,忽然听闻背后似乎有人在唤她。


“小白,你可愿与我做一世夫妻。”

 

众里寻她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小号该叫啥

关于中西方文化交流

合理推测东华在父神创办的那个水沼泽(感谢评论纠正)上学的时候去新西方霍格沃兹斯莱特林学院交换过。


推测原理:红配紫,丑到死。紫配黄,眼都晃。而在闷头读书的拉文克劳和不走正道的斯莱特林之间,一肚子坏水的东华肯定选后者。


但他万万没想到,他未来的老婆怕蛇。


交换了一年回来,折颜急吼吼问他好不好玩你学会了个啥啊?


东华随手折了个树杈子:威嘎第哦慕,拉为哦——撒


折颜腾空而起。


番外:

东华一直使不出守护神咒,但考虑到他能用个来自东方的神秘开大佛印轮群灭了摄魂怪,老师都懒得理他。

很久很久以后,他偶然想起交换那一年,随手又折了根树杈子。

一只小狐狸从树杈尖子里...

合理推测东华在父神创办的那个水沼泽(感谢评论纠正)上学的时候去新西方霍格沃兹斯莱特林学院交换过。


推测原理:红配紫,丑到死。紫配黄,眼都晃。而在闷头读书的拉文克劳和不走正道的斯莱特林之间,一肚子坏水的东华肯定选后者。


但他万万没想到,他未来的老婆怕蛇。


交换了一年回来,折颜急吼吼问他好不好玩你学会了个啥啊?


东华随手折了个树杈子:威嘎第哦慕,拉为哦——撒


折颜腾空而起。


番外:

东华一直使不出守护神咒,但考虑到他能用个来自东方的神秘开大佛印轮群灭了摄魂怪,老师都懒得理他。

很久很久以后,他偶然想起交换那一年,随手又折了根树杈子。

一只小狐狸从树杈尖子里蹿了出来。


“想想那些让你幸福的事情。”


————

诸位,想想一头白发仙气飘飘目中无人技能过高的斯莱特林东方交换生年轻东华,他不香吗。


小号该叫啥

关于太晨宫寝榻分配问题

滚滚:我爹说我和九九在一张床上睡了二百多年,他怪羡慕的,我觉得我爹三十多万岁的老神仙,一脸羡慕地跟我说这段话太可怜了。


阿离:然后呢?


滚滚:然后他说他只跟九九在一张床上睡了不到一个月。


阿离:然后呢!?


滚滚叹了口气。


滚滚:我就在他面前叹了口气,把九九让给他了。


阿离:我觉得,你们这样私下交易,可能有点对不起凤九姐姐。


滚滚:阿离舅舅,你是不是没有半夜被娘亲蹬醒还要给娘亲盖被子的经历。

滚滚:我爹说我和九九在一张床上睡了二百多年,他怪羡慕的,我觉得我爹三十多万岁的老神仙,一脸羡慕地跟我说这段话太可怜了。


阿离:然后呢?


滚滚:然后他说他只跟九九在一张床上睡了不到一个月。


阿离:然后呢!?


滚滚叹了口气。


滚滚:我就在他面前叹了口气,把九九让给他了。


阿离:我觉得,你们这样私下交易,可能有点对不起凤九姐姐。


滚滚:阿离舅舅,你是不是没有半夜被娘亲蹬醒还要给娘亲盖被子的经历。

小号该叫啥

【东凤】关于太晨宫管家的眼睛

事情是从白滚滚被阿离牵去西海夏令营之后开始脱轨的。


重霖想,我应该从帝君坐在太晨宫门口再三询问白滚滚真的要走以及反复确认他会回家的时候就看出不对劲的。但是他没有,他想着这真是一幅父慈子孝的美好画面,而忽视了正常情况下一般拉着出行之人不让走的这个角色可能应该更适合白滚滚这个年纪的事实。


是他滤镜太厚了,他活该。


白滚滚人生前二百年在凡间受了些苦,回到天上以后一度有些自卑害怕,因此东华帝君几乎时时都能被看见抱着这个小崽子。去朝会带着,去讲学揣着,去连宋的婚礼恨不得挤掉小阿离自己成为牵着滚滚的三十八万岁高龄花童,每次有消息不灵通的仙切切嘈嘈这白发小孩的身份时,他便要以这种或那种极其...

事情是从白滚滚被阿离牵去西海夏令营之后开始脱轨的。


重霖想,我应该从帝君坐在太晨宫门口再三询问白滚滚真的要走以及反复确认他会回家的时候就看出不对劲的。但是他没有,他想着这真是一幅父慈子孝的美好画面,而忽视了正常情况下一般拉着出行之人不让走的这个角色可能应该更适合白滚滚这个年纪的事实。


是他滤镜太厚了,他活该。


白滚滚人生前二百年在凡间受了些苦,回到天上以后一度有些自卑害怕,因此东华帝君几乎时时都能被看见抱着这个小崽子。去朝会带着,去讲学揣着,去连宋的婚礼恨不得挤掉小阿离自己成为牵着滚滚的三十八万岁高龄花童,每次有消息不灵通的仙切切嘈嘈这白发小孩的身份时,他便要以这种或那种极其不隐晦的方式秀一秀他新近得的这个崽,再顺带秀一秀他这个崽的娘。但总归因为这个敏感的小崽在身边,东华对凤九就还算收敛。


但是如今白滚滚被那一揽芳华的小阿离带去夏令营了。


重霖想,这么多预兆放在他眼前,他都能视若无睹,是他瞎,他活该。


滚滚走的第一天,重霖按习惯去厨房给帝君准备早餐。帝后此时是万万醒不来的,因此早餐成了他唯一要操心的三餐。他一推门,眼前一晕。


东华帝君像块厚重的紫色大氅一般挂在帝后的背上。帝后本就迷迷糊糊还没清醒,看了三次才将手里拿的是胡椒不是盐看清楚,那边帝君还哼哼唧唧地咕哝着什么,顺带用他挺拔的鼻梁蹭帝后的脸蛋,又埋进帝后的颈窝,哼哧哧笑出来。


重霖想这没什么,大概是他今天打开厨房门的方式不太对,他重启试试就行。


他关上了门,礼貌地退后三步,再也没勇气打开了。


滚滚走的第二天,重霖发现帝君又开始在那莲花池钓鱼。重霖想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比不得厨房门后,便自信大胆地走上前去想要汇报太晨宫相关事宜。


东华帝君怀里蜷着只九尾红狐狸。


重霖想,问题不大,帝君他老人家如此刚正不阿总不至于对小动物下手。


小狐狸抬起头,用吻部的绒毛毛蹭了蹭帝君的下巴。帝君忍着笑意嗯了一声。小狐狸又拧着身子蹭了蹭帝君的下巴,九条尾巴招摇地抚过帝君握着鱼竿的手。


帝君鱼也不钓了,帝君低下头挑了挑眉,开始亲一只狐狸,而且亲得极为熟练,然后狐狸就噗嗤一声变成了帝后。


重霖一个急刹车漂移过弯,向太晨宫大门走去。重霖想,这才第二天,过段日子就正常了,没事的,不要怕。


滚滚走得第三天,重霖决定远离太晨宫,他决定去打扫打扫一十三天的那眼温泉。


实际上,如果那天连宋撞见了重霖,他就会告诉重霖温泉这个地方,比太晨宫更加凶险,套路更加繁多。但不幸的是,重霖谁也没遇上,重霖只有自己。


他甫一打开门,就被一股强劲的剑气一巴掌呼出了半里地。被不明剑气呼出去之前,他隐约瞅见了帝君宽阔的背影试图挡住什么东西…什么帝后。


重霖坐在地上沉默了半个时辰,起身去太上老君处要了条白绫。


重霖想,不就是眼睛吗,他还有听觉,他还能工作,他能行。


滚滚走得第四天,重霖裹着白绫进了书房。除开白绫和书房这两个极其矛盾的字眼,他主要是觉得他们帝后怎么样也不会来这满是佛经的书房。他觉得自己挺安全的。


然后他就听见了什么窸窸窣窣的声音。


重霖想,大概是老鼠,不要慌,稳住,问题不大。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耳朵也不能要了。


“想你了。”


“想抱抱你。”


“为什么不能抱你?”


“是我平时抱得不好,所以你不喜欢吗?”


“为什么男子不能撒娇,他们不撒娇是他们脸皮薄,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同你撒娇?”


“再抱一下,就一下…”


“嗯,想吃糖醋里脊。”


重霖猛得扯下白绫,攥紧的手,微微颤抖。


滚滚走得第五天,重霖还没放弃希望。因为他用糊涂不清的脑子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他深明大义的帝君对男子该不该撒娇的问题研究的真是透彻。


男子想撒娇便撒娇,女子想打架便打架,不是整挺好吗,没什么问题,共建和谐九重天。


重霖踌躇满志地踏入太晨宫,新的一天,新的工作,新的白绫,新的重霖。


结果东华帝君他妈的在佛铃树下和帝后搞起来了。


重霖受不了了,重霖覆着白绫,坐在司命的殿中就想要诉苦。


司命说你等等你憋一憋,三殿下和三殿下夫人马上就来,你等他们到了再哭,不然他们错过的部分你又得重讲。对你的身心健康不太好。


重霖想,他三十万年前就不该上这九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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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没写完

非典型abo

白檀香A东华

芦丹氏松林少女O凤九


不要问我为什么是松林少女,手边刚好是这瓶。

拒绝周黑鸭和枇杷露称号,它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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