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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庭

【《参商》改结局HE】还好我家二少是个路痴

(为了补问水回头的心愿。开头引用原版念白。只为给自己吃糖,莫较真。)

阳光还是依然的灿烂,微风也是依旧的温和,当人世间的一切都物是人非,只有它们,永恒的来,永恒的去。
叶问水骑着马,从一开始的焦急狂奔到现在忐忑缓行,他心中还是乱糟糟的,想要多多想清一些事,却又不知道要想些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急躁,等看清了身边的景象才恍然,自己根本不知道那人到底去了哪里打仗。
他只好跳下马,搓了搓用力过度而勒红的手,然后寻了最近的一个店家问路。
“小友,敢问安东会战的地址是在前面吗?”
店里坐着的是位清丽漂亮的二八少女,她正低头缝着什么东西,听到问话,先是茫然地抬头看了叶问水一眼,才猛然惊醒般回答道:“是啊,出了城...

(为了补问水回头的心愿。开头引用原版念白。只为给自己吃糖,莫较真。)

阳光还是依然的灿烂,微风也是依旧的温和,当人世间的一切都物是人非,只有它们,永恒的来,永恒的去。
叶问水骑着马,从一开始的焦急狂奔到现在忐忑缓行,他心中还是乱糟糟的,想要多多想清一些事,却又不知道要想些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急躁,等看清了身边的景象才恍然,自己根本不知道那人到底去了哪里打仗。
他只好跳下马,搓了搓用力过度而勒红的手,然后寻了最近的一个店家问路。
“小友,敢问安东会战的地址是在前面吗?”
店里坐着的是位清丽漂亮的二八少女,她正低头缝着什么东西,听到问话,先是茫然地抬头看了叶问水一眼,才猛然惊醒般回答道:“是啊,出了城再走三十里就是了。”
“谢谢。”叶问水牵马向城门走去,他恨不得长了翅膀迅速飞去,同时却又想着慢点走,再慢点……他怕再次见到那人时的样子,即使他已经将结局猜得差不多了。
但是,想想总是容易的,真正看到的那一刻,依然是刺骨的。

少女终于缝完了手中的衣物,她抬头看了看天,太阳高挂,刺眼的阳光穿透云层,张扬地告诉人们已是正午。
少女站起身,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脖子,转头朝着店里喊:“傻大个傻大个,刚刚我遇到一个人,好像是你们京城的耶。”
顺着少女的视角,只见那店门后面的阴影处坐着一个高大的青年,那青年长得英气无比,但一双眼睛却没有神采,嘴里一直神神叨叨的,让见到他的人无不感叹可惜。
少女见青年不理他,上前将他拽起。
“走啦傻大个,回去吃饭了。”
青年任少女拽着,依然不说人话,时不时露出的呆滞神情如同三岁的孩童。
显然少女早已习惯了他这副模样,依然自说自的牵着他出了店门。
“站在这儿等我。”少女拍了拍青年的手臂,领着他走到大门旁后,自己去门后拿了锁准备锁门。
青年还是一副懵懂模样,他好奇的看着街两边的热闹景象,有时忍不住想要凑过去好好瞧瞧,却又想起少女的话,只好老实地站在原地。

叶问水牵着马走了二十来分钟后才觉出不对劲,越走房屋越少就算了,城门自己愣是没看到,等他望见不远处寂静无人的小山林时才知道自己走偏了路。他懊恼的自嘲一句,快速骑上马原路返回了。
好在虽然是个路痴,来时的路自己还是记得清的。
叶问水又回到了城里,看着身边来往的人群,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向先前问过的少女再问一遍。

有时缘分就是那么的巧合,天生注定的一对,即使生离死别也无法将他们拆分。

叶问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一个普通人家的店门前再见到他,虽然瘦了点,看着更傻了点,但他敢肯定自己没认错,这的确是那个当年扬言要保护他的人。

李傲血知道自己受了重伤后脑子不好使了,忘了很多,被救醒后最熟悉的莫过于救他回来的少女了。可每晚做梦,他又总梦到另一个人的身影,那人明黄衣袍,背着把剑站在逆光中,正笑着说着什么……可他什么都听不清也看不清。他只下意识地知道,那人很重要。

不过又是普通的一天,李傲血发完呆然后跟着少女回家吃饭。不过又是如往常地站在那里等少女锁门,他却见到了梦中的那人,仗剑打马,明黄衣袍,和梦中的一样……

“我……”我们是不是认识?
李傲血刚想问他。却被他使劲拥入怀中。
“呆子,还好我回来了……”

Abraxas

【星辰】没名字的小甜饼

#摸个鱼
#自产粮

  下课铃响了。春日淫雨带叶纷飞,勾起一场又一场黄梁旧梦。
  钟辰乐出了名的觉王,上课还能打起精神撑一撑,一下课,立马瘫倒桌上,恰似一张猫饼向东流。
  但关于下课睡觉,有一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睡在桌子上,他老觉得硌得慌。硬脑壳磕着木书桌,一觉醒来,白白嫩嫩的脸蛋上印出几道红红的沟壑,这算什么事。钟辰乐真想要一个柔软的枕头。
  有一天,他突然灵光一现,看见了同桌朴志晟一双大得出奇的手,虽然骨节分明但也算是厚实,在危急存亡之秋倒也抵得上一个舒适的枕头了。
  “志晟啊,手借我。”他向朴志晟提议道。说是提议但语气也很是坚定了,有种不...

#摸个鱼
#自产粮

  下课铃响了。春日淫雨带叶纷飞,勾起一场又一场黄梁旧梦。
  钟辰乐出了名的觉王,上课还能打起精神撑一撑,一下课,立马瘫倒桌上,恰似一张猫饼向东流。
  但关于下课睡觉,有一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睡在桌子上,他老觉得硌得慌。硬脑壳磕着木书桌,一觉醒来,白白嫩嫩的脸蛋上印出几道红红的沟壑,这算什么事。钟辰乐真想要一个柔软的枕头。
  有一天,他突然灵光一现,看见了同桌朴志晟一双大得出奇的手,虽然骨节分明但也算是厚实,在危急存亡之秋倒也抵得上一个舒适的枕头了。
  “志晟啊,手借我。”他向朴志晟提议道。说是提议但语气也很是坚定了,有种不借到誓不罢休的气魄。
  “干嘛?”朴志晟愣了一下,一边伸出手一边问。
  钟辰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朴志晟的手抢过来,垫在桌子上枕着了。
  朴志晟愕然,身子由于惯性向钟辰乐倾过去。自己的手被平铺在桌子上,肌肤间有滑滑的,像摸着剥壳鸡蛋一样的触感,一股温热的鼻息喷洒在指间,让朴志晟觉得耳根发烫。
  这!这!这成何体统!
  “钟、钟辰乐,你要脸么?”朴志晟结结巴巴地想找回平时面对钟辰乐的霸气。
  “要脸。”钟辰乐眼皮都没动一下,回道,又蹭了蹭脑袋底下的那只手:“别动,这样刚好。”
  朴志晟霍然感觉某人柔软的嘴唇似乎触碰了一下他的手掌,忽然整个没话说,像泄了气的小皮球,只听到自己雷动的心跳,像刮过一场十七级台风,耳中鸣动,再也顾不着身外之事。
  他还年幼,感情的蝴蝶转瞬即逝,他来不及捕捉,所以也还不懂得,自己在与这人相处的过程中偶尔的悸动代表着什么。他只是移了移椅子,往钟辰乐方向靠近了一些,让自己以相对平常的姿势被他枕着手。
  下课的时间很长,有十分钟,也很短,只有十分钟。
  有谁知道,是谁先笑出来的?笑出雨过天晴,桌角水瓶边有揉碎了的彩虹。

  从此以后,每当下课时,朴志晟就一脸嫌弃地骂钟辰乐“要脸吗”,一边自动自觉地贡上了自己的手当枕头,宛如精神分裂,傲娇本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