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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等教育出版社

蓝曼【马东】01-06 完

01

李敏亨大学毕业就下基层了,他家里条件不错,本意也只是不想去北上广一类城市工作,不知道怎么就被打发到离家百公里开外的杉林镇去上班。家里蹭得上的人脉不多,年近五十的二叔在当地政府里是个科级干部,说不上太多话,自然找不了香饽饽的位置。高一阶的上面还有更高一阶,关系不够牛,只能认栽。

李敏亨重点毕业,按理说不该在镇里工作,不过杉林镇是重点新开发区,各级组织都还缺人手,以后干得好了铁定也是吃香的,李敏亨物欲不强,快节奏慢节奏,只要能生活,他也都可以过。

上一次扛着大包小包上车,还是李敏亨大学报名,从家里坐上去往高铁站的客车的时候。隔了四年,一样的拉杆行李箱,一样的帆布背包,除了长了年岁,李敏...

01

李敏亨大学毕业就下基层了,他家里条件不错,本意也只是不想去北上广一类城市工作,不知道怎么就被打发到离家百公里开外的杉林镇去上班。家里蹭得上的人脉不多,年近五十的二叔在当地政府里是个科级干部,说不上太多话,自然找不了香饽饽的位置。高一阶的上面还有更高一阶,关系不够牛,只能认栽。

李敏亨重点毕业,按理说不该在镇里工作,不过杉林镇是重点新开发区,各级组织都还缺人手,以后干得好了铁定也是吃香的,李敏亨物欲不强,快节奏慢节奏,只要能生活,他也都可以过。

上一次扛着大包小包上车,还是李敏亨大学报名,从家里坐上去往高铁站的客车的时候。隔了四年,一样的拉杆行李箱,一样的帆布背包,除了长了年岁,李敏亨几乎没怎么变化。

见过李敏亨的人都说李敏亨从小到大一个模子,弯眉大眼睛,高鼻薄嘴唇,正经又俊朗的读书人面相,事实上他读书也确实不错,天分和勤奋点满,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报道,入职,开始工作,这一切只花了李敏亨两个小时。二叔提前打点好的时候就跟李敏亨提到过,进了办公室,一定得好好工作,李敏亨当即点头,把二叔面前的茶杯满上热水,道了声谢。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天的缘故,李敏亨被同办公室的王姐叫去跑腿送了两份文件,就再无实质性的工作,偷懒摸鱼的日子,李敏亨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小李!”

“王姐您说”

“我这儿有点草莓,刚从我婶家大棚里摘的,你吃点!”

王姐抓了满满两把手的草莓递到李敏亨面前,不等他推脱就塞到了他怀里“吃点!可甜呢,别推哈,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你第一天上班,吃点草莓美美的”

“行,那谢谢王姐了,会好好吃的”

“客气什么呀,以后都是一个办公室”

“那以后就拜托王姐多带带我了”

“客气~”

吃完一兜个顶个的大草莓李敏亨撑得难受,恰好又实在闲得发慌,趁着午休就溜到了街上打算逛逛。这里只有一条街,排列了些基础店面,王姐说赶集天会更热闹,今天不是初五,离赶集还有四五天,路上没多少人。架着板凳吃饭的小孩因为嬉闹打翻了碗,为了逃离“事发现场”光脚在李敏亨面前踩了一地的土。

多的是没有客人的摊子,老板也都无所事事,靠着凉椅摆龙门阵,蝉鸣夹杂在混着乡音的对话里,应和刚入伏的夏天。李敏亨从东边走到西边,又从西边走回东边,去的时候走的左边,来的时候走的右边。右边的路上有家理发店,并不怎么起眼,门口是没了电的旋转灯箱,墙头招牌旧得发黄,上面印刷的不知道出自哪年的沙龙插图也已经掉色得差不多了,勉强还能看清的是几个老式艺术字——蓝曼名剪。

李敏亨正想剪头,这里的夏天比家那边更热,太阳明晃晃地钉在天空,附近找不到云能遮它丝毫,就这么把最赤裸的光和热投到这片地域,叫人烦躁却找不到源头。

这家店应该是有年头了,连门也是横式推拉款的塑料玻璃门。决心剪头,李敏亨把手伸进了仅剩的门缝里,就着劲把门往两边扳,年久失修的门挤压铁铝制的凹槽,剌出一阵刺耳的摩擦声,听起来一点也不欢迎他。

店里没人,只剩盏吊顶的大风扇半死不活地转,吱吱呀呀地搅动闷热的气流,装置倒是齐全,就是富贵花的壁纸总让李敏亨想起他刚才在街角路过的风尘店,但愿这儿是家正经理发的,李敏亨祈祷。

“老板在吗?”

“有人吗?理发”

李敏亨小心翼翼喊了两声,片刻外面就有人应答他“理发吗?等一下,老板在吃饭,马上过来!”转而又突然拔高声调“东宝!你店里来客人了!”

东宝?看来老板名字里有东字。李敏亨暗暗点头找到了位置坐下,掏出手机耐心等待老板吃完午饭。

点开微信群聊,李敏亨往“幸福一家”里汇报了一下今天的状况,吃了什么,第一天工作怎么样。他爸妈正巧在吃饭,发了家里的菜故意吊李敏亨胃口,李敏亨看得也馋,按了几个流口水的表情回过去。

“是你要理发吗?”

清亮的声音在背后突然响起,李敏亨下意识按黑了手机往对面的镜子里望去,角度正好,和老板打了照面。怎么说,反正和李敏亨想象中的老板不一样,生得挺好看的,脸貌像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应届学生,但是举手投足又都是满满的社会人士味道,别误会,不是街溜子,是参杂在其间隐约打拼多年的气质。

“对的,老板”

“别叫老板,显得我多老一样,叫东子就行”老板边说边从柜子里扯出两条紫色毛巾“洗头吗,洗吧,我家剪头免费洗头”

“啊,好的,东子老板”

“啧,怎么说不听呢,不要叫老板,老板早死了”

李敏亨半张的嘴有点堂皇,没料到触了人家伤心事,又连连道歉,说了一百八十遍不好意思和对不起。

老板被逗得发笑,嘴角挂起两个小小的括号“算了,也没事,叫什么都行”“对了,你不是这个镇上的吧,口音不像,气质也不像”

“啊对的,我今天刚过来上班”李敏亨在理发凳上正襟危坐,谨慎答着问题,生怕嘴一快又说错些什么。

“上班?乡政府的吧,不错,挺有前途的”

“对的老板,呃,不是,东子,呃,还是叫老板吧”

“老板,东子,李东赫都可以,跟着他们叫东宝也行,反正你随便叫吧”

“李东赫?你的本名吗?”

“不然是艺名吗?”李东赫笑着领李敏亨躺上洗头床“洗过头吧,应该不用我教”

李敏亨找到合适的位置躺下,把脑袋放进了池子里的枕架上,没有焦点的眼神还飘飞着,找到了李东赫的身影就又停住了。

“办卡吗?冲三千八送一次免费洗头”李东赫在拿洗发露,花花绿绿的瓶子中间他拎出两瓶白色的来。

“啊?有这种套餐吗”

“开个玩笑,我们这边不怎么兴办卡,你们城里边应该都挺红火的吧这种业务”

李东赫很爱笑,说什么都不会丧着脸,帮李敏亨洗头也是,坐在凳子上给他按摩头皮也是,镇里现在不太防范疫情,口罩几乎都摘了,李敏亨躺在架子上能够清楚地看到李东赫朝他垂下的脸。

即使是反的。

不过还是很好看,灵动的眼睛,微翘的鼻头,转头同外面的人打招呼时,眉间、鼻峰、人中和小巧的嘴,会连成一条弧度流畅又自然漂亮的线,是很精致的侧脸,当然,正脸也是。

“肩颈按摩需要吗?”

“可以的话麻烦帮我按一按了,谢谢”

“啧,早知道不问你了,我最烦干这个,累死了”李东赫的括号没了,嘴巴被他抿成了一条直线,不过手上没停,带着少许泡沫滑进了李敏亨的肩膀。

手伸进衣领的时候李敏亨突然颤了一下,可能是因为李东赫的手有点凉,也可能是不习惯陌生的触摸,总之李敏亨有些说不上来的紧张,刚清洗到一半的头皮又紧绷起来。但是李东赫的手像有魔力,轻易就揉松他麻木的肩膀,捏过脖颈一片,肌肉又都变得酥酥软软,李敏亨不自觉发出舒坦的声音,没想到招来了李东赫的笑话——“呀!怎么能发出这种声音啊!”李东赫笑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店怎么了呢”

“啊,我出声了吗?啊啊不好意思”李敏亨道歉完的脸滚烫,身下的躺床突然就变成了烧烤架,好像要把他和这满屋的尴尬通通炙化。

“很会叫嘛你倒是”李东赫揶揄着,手上的劲又大了两分。

“别提了老板,嘶——有点痛,轻一点吧”

“你不懂,就得这个劲,保证你回了家还是舒舒服服”

“好吧”李敏亨选择住嘴,老板有点强势,自己还是闭麦比较靠谱。

“几点了啊”

“十二点四十五”

“到时间了,我们家按摩仅限五分钟,加时收费的”

“行,这样就可以了,谢谢老板”

李东赫抽出喷头把泡沫冲掉,又带李敏亨去了椅子上坐着等待。

“准备剪什么样的发型啊”李东赫新拿了一条毛巾盖到李敏亨脑袋上,揉搓他还滴答着水的头发“刘海有点长了,遮眼睛了吧都”

“剪短一点就好,不然额头有时候闷痘”

“行,剪短”

哗——李东赫抖搂出一张白色剪发围布系在李敏亨脖子上。剪头发时李东赫直线的嘴变成瘪瘪翘翘的嘴,李敏亨猜测他的发力点和精神状态应该是靠嘴唇来表达,尾指翘起半个好看的花形,拿着不同的剪子在李敏亨头上咔嚓咔嚓,短截的发丝就簌簌地掉落到围布上。

李东赫是最后剪的刘海,换了把小齿的梳子拉起李敏亨前额的头发,他凑得好近,李敏亨闭着眼甚至能感觉对方小心翼翼喷出的鼻息,经过十公分的距离扑散在他脸上,不算热,但是比三十五度的天气燎人。他尝试睁开眼睛,瞳孔的焦距因为过于近被拉短,从涣散再瞬间集中到李东赫身上花了一秒。

比起李东赫眼眶里黑亮的瞳仁,其周围显刻薄的眼白更有威慑力,他两只眼睛盯着李敏亨的刘海,李敏亨却没敢盯住他,他所及视野里占比最大就是李东赫因为过于专注咬紧的下唇,奇了怪了,李敏亨摸摸胸口,以往规律鼓动的心脏在刚才居然漏跳了一拍。

“喂,成对眼了”李东赫咧着嘴,笑容里漏出两颗稚气的门牙。

咳嗽的冲动来了,虽然喉咙里没有异物,但李敏亨就是想清清嗓子,遮掩也好,转移注意力也好,李敏亨就是不想面对自己的糗像,他垂下头把眼睛闭上,恐怕好丢人三个字已经在人家心里焊下了烙印。

“挺好玩的,对眼多正常,没啥尴尬的,我经常看见客人对眼,习惯了都”

李东赫说话很喜欢盯对方的眼睛,李敏亨就是现在的对方,被亮晶晶的眼神盯得嘴打绊子,磕巴半天才憋出一句对不起,不好意思。

“剪好了,你看看吧”李东赫没接话,捧起李敏亨埋低的头直到和镜子平行。有点暧昧的接触,李敏亨被一些不自在悄悄缠上,他小小地侧过头想躲开,不知怎么却变成了在李东赫手里磨蹭,下场就是又被嘲笑癖好特殊。

被送出门的时候李敏亨还是个大红脸,脖颈也连着羞了一片,整一个猴屁股样,发型利落了不少,就是配着这大红脸有些好笑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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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02-06 

 

 

 

 

 

 

 

 

 

 

 

 

 

 

冰柜门关了

延缓期「02」

  我和李马克吵过的架加起来比我们填过的答题卡还要多,小吵最短的时候从食堂回宿舍的路上就可以和好,大吵最长有过一个星期。现在回想起来多半已经记不清缘由,唯一见证的就只有朴志晟生日视频影像里李马克对我翻的白眼。


  然而呢,最近一次吵架是因为我赖着不写社团活动表,李马克觉得我是从创社这件事开始就没想过要好好负责。虽然小吵大吵也这么些年了,但我依然要对他这种数落人还要从头开始的习惯表示不满。他完全没打算去理解我的处境——管社团的巫师老头,自李马克被抓去学生会当男工之后次次对我写的社团报告发表意见,写主题是智齿说是更像关爱口腔健康社团的话题;写稍微文艺一点的梦境是蓝,就说是内容空泛...

  我和李马克吵过的架加起来比我们填过的答题卡还要多,小吵最短的时候从食堂回宿舍的路上就可以和好,大吵最长有过一个星期。现在回想起来多半已经记不清缘由,唯一见证的就只有朴志晟生日视频影像里李马克对我翻的白眼。

 

  然而呢,最近一次吵架是因为我赖着不写社团活动表,李马克觉得我是从创社这件事开始就没想过要好好负责。虽然小吵大吵也这么些年了,但我依然要对他这种数落人还要从头开始的习惯表示不满。他完全没打算去理解我的处境——管社团的巫师老头,自李马克被抓去学生会当男工之后次次对我写的社团报告发表意见,写主题是智齿说是更像关爱口腔健康社团的话题;写稍微文艺一点的梦境是蓝,就说是内容空泛不具体;当我郑重地在主题框里写下人生的时候,老头又送给我一排红色问句,你们社团哪里有人类?死老头,每次看到他我都恨得牙痒,巴不得立马给他吸成干尸。

 

  全世界都在和无意义主题做斗争,我恨恨地在教室里的小黑板上写。咔嗒一声,粉笔断掉半根,我继续写:准备谋杀有意义。

 

  当然,千错万错别人的错,但只要指出我的错那就是李马克的错。善良无辜如李马克,我闭着眼睛都能想到他开口第一句就是“你为什么非要这么写呢?”再下一句,“有时候真的搞不懂你。”智齿是人类进化不完全的标志之一,被李马克两句话给点冒火也是我成长不完全的特征之一。

 

  李马克只要说我一句不好,我就能把成千上万的卑劣品质全部揽到我自己身上来。有一次他终于忍无可忍,骂了我一句有病。结果激得我眼泪直往下掉,我也指着鼻子骂他,知道我有病你怎么不离我远点,你当初怎么不回梅普莉芙啊,还没事找事干和我留在一个年级,我看你也有病。

 

  李马克哽了两秒,然后就在我面前第一次奉献了白花花的眼泪,他哭起来好像花骨朵,那时候我的第一想法就这样涌上来了。抽抽噎噎的花骨朵口齿不清地骂了几句脏话,我不服气也跟着骂。我们的话都像白米粥在小火里嘟嘟囔囔,毫无意义地冒出气泡,又啪嗒破裂掉。

 

  我和李马克面对面不讲章法地流眼泪,世界下了一场生机勃勃的大雨,我们都是被雨水挂花了的玻璃。

 

  哭得差不多了,又跟着一起打嗝,我问李马克,哥还会说脏话啊。

 

  他难得幼稚,不行啊。低头盯着地板放空了一会儿,才补一句:……下次不说了。

 

  只在我面前说就好了,不会告诉别人的。我稀里糊涂地安慰他。

 

  李马克不说话,反而伸手替我擦眼泪,摸到脸的时候问我,你怎么这么烫?

 

  吸血鬼本来就是这样啊,生气的话体温就会上升,哥第一次知道吗,我没好气地回答。

 

……但感觉你会就这样化掉。他说。

 

 

  化掉,可能是李马克对我的第一直觉。郊游的时候我意外擦了过期的防光霜,差点非命于野外,李马克当时从后面虚空地搂住了我,然后被重力一并扯下跪坐在了地上。我被他展开的翅膀笼在了一片黑暗中,而李马克本人则窝在我的颈窝里安静地呼吸。那时候其实意识已经有点涣散了,我还是反手虚虚地摸了下他的脑袋,声音也在我自己耳朵里开始缥缈了。

 

  不会化掉的。我这样说。

 

  再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了,房间里黑漆漆的,李马克坐在我床边看手机,屏幕的光亮照着他的小半张脸。一个很不浪漫的情景。我断断续续又睡了一小会儿,才最终决定从被子里伸出手来抠了抠他的裤腿。

 

  李马克关了手机凑过来,我就顺便亲了一下他的脸,问他能不能喝点他的血,我快饿死了。李马克保持原来的姿势没动,在黑暗里盯着我的眼睛像黑曜石一样。我服软了,转而问他,那亲一下?

 

  于是,李马克捏着我的脸同我接了一个很凶的吻。呼吸的间隙还不忘威胁我,不准龇牙。

 

  第一次接吻的时候确实不小心呲牙了,但那也只能怪李马克自己撞上来,我毫无预警地就尝到了他舌尖上的一点血。还好那个时候我不太饿,只是出于本能地含了一下他的舌头。然后就不知道是激到他哪儿了,直接摸着我的脸就把我摁在墙上又亲了一小会儿。

 

  那一天是李马克的十八岁生日,在场唯一成年的寿星被我们一圈人哄着灌了点酒下去。当时我还对酒量没什么概念,只是觉得李马克在处于理智和酒精斗争的状态下确实有点可爱。先是像大哲学家一样思考自己的头到底有多重,然后又颇具实证精神地要用体重秤去称,我按住他的肩膀坐下来,还撒娇似地问我干嘛。

 

  但李马克就是李马克,即使酒精上头,身体发热,迫切地想找点什么降降温,也只是很克制地在出租车上把头靠在我肩上蹭了蹭。后半段酒精暂时战胜理智,他开始叽里咕噜地说话——辰乐呢,辰乐的话笑得真的很大声,感觉坐在他身边随时都有要失聪的可能……但是看他很开心,所以...所以也觉得可爱了。Jeno呢,好重,呃,感觉脖子都要被他挂掉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力气变得这么大……嗯...他们精灵,总感觉是要有一项功能异于其他物种……

 

  说了一圈,李马克已经靠在我肩头昏昏欲睡了,声音细若蚊蝇,东赫呢……

 

  我奇怪地屏住了呼吸。

 

Math Error吧,算是……。

 

  李马克睡着了。

 

 

  之后应李马克的要求,成年第一件事要体验独立订酒店过夜的感觉。下了车之后,我站在路边给我妈打电话报备。李马克靠在路灯下,一张脸在橘黄色的光里忽明忽暗,像文艺电影里失恋的年轻男主人公。我挂了电话,走过去拍拍他的腰,男主人公又像个笨小孩儿一样跟着我走。

 

  在前台订房间的时候,我怕李马克出什么茬子在旁边站着等,没想到他还人模人样地全套工作做到位了,签字付钱一气呵成,走路都走得是直线。

 

  结果进了房间,鞋带栓的是个死结,脚一蹬,把鞋踢进鞋柜就要往床上倒。我连忙扯住他,哥,洗漱了再睡。李马克皱着眉把脸往被子里埋,咕嘟咕嘟地说了什么听不清。我憋了一大口气捞他起来,他哼哼两声,感觉本能地想直接埋在我怀里,但还是努力只靠头顶一点杠杆原理*支着自己坐起来。李马克的脑袋抵在我怀里,热气腾腾的,我低头就只看见他像气旋一样黑色的发顶。热带海洋的风暴,气流辐合上升,固执地准备冲击我的胸口,在我的心头下一场淋漓大雨。轻飘飘的云抵着我,风暴过境,李马克揉着鼻子起身,拐去了卫生间。

 

  成年的第二件事是想体验接吻,这是李马克刷牙的时候跟我说的。吸血鬼没有心跳,但那一瞬间我觉得我脑供血有点不足。而李马克本人一副好像就是说了句“我今天喝了水”这种废话的样子,吐了泡沫就摇摇晃晃地走出去,嘭一下又把自己摔进床里,像在我脚边扔了一颗手榴弹。

 

  我机械地在洗漱台前开始撕一次性牙刷的包装——嘶喇,脑袋里好像也被撕出一条锯齿形的破口。破口下面是白色的塑料软管牙膏,平平无奇的薄荷味。我突然回想起李马克曾经早上把牙膏当洗面奶用,那个时候他是什么表情——黏的,搓不开,眉毛拧巴成像牙膏一样的一团。那会儿我真的笑了很久,几乎见到每一个人都要不厌其烦地再说一遍,李马克也不厌其烦地——哎哎,听我说,虽然是那样,但是……

 

  李马克现在是什么表情,隔着浴室里的磨砂玻璃,只看见他一条模糊的影子窝在单人床上。

 

  我又对着镜子灌了一口水,水流在口腔内壁的挤压下来回滚动。我开始无关紧要地想象河流的横向环流,离心力,向心力,像滚筒洗衣机,水流,水花,波浪,舌尖是柔软的河床,也是通电的金属内壁。但牙齿是钙做的,所以不能形成侵蚀和堆积河岸。不知道,可能也可以,再过五十年的话。造物主咕嘟咕嘟,两百年过去,河流干涸,我看着他们愉快地流向下水道。

 

 

  后来,我坐在床边盯着李马克看了一会儿。醉鬼,自己睡舒服了,埋个地雷给别人。李马克肯定没有醉到不省人事,第二天直接失忆的地步,但他就是很烦人,说话对象等不等同于行动对象,这就是醉酒哲学家留给我的重大学术命题。不会对着灯泡也能说这种话吧?明天早上肯定也是一问三不知,十八岁的计划可能也就渐进演变成要考驾照,要上大学,要办信用卡,要在视频软件里彻夜不眠。酒精和接吻就变成十八岁初夜薛定谔的狂欢。

 

  被观察对象李马克用脸蹭了蹭被单,迷迷糊糊地抬起眼来看我,刘海被蹭得乱七八糟。他喉咙里也发出一样朦胧的声音,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睡醒了?

 

  嗯……没。他又把脑袋埋下去,好像马上又要投入睡眠,也好像在想什么的样子。

 

  头挺痛的,李马克补充道。

 

  不好意思啦,今天不该让你喝酒的。我站起来,走到他床边要关灯,好了,睡吧,哥。

 

  李马克突然拉住我垂下的另一只手腕——

 

  刚刚说的你可以考虑一下吗……?

 

  什么,我的脑子也开始发热了,就这么直接问出来了,接吻吗?

 

      ……你先关灯吧。

 

      ……嗯。我按了开关,房间一下陷入黑暗。

 

  哥在想什么?我坐下来问他。

 

  你这样问的话,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李马克说。刚刚吃饭的时候Jeno和我说,十八岁了的话,要去做一点冒险的事情吧。我一下子想到蹦极,过山车,做一顿饭给我爸妈吃这种事情……

 

  我没忍住笑出声来。然后呢,我问他。

 

  但渽民在旁边就说,刺激不等于冒险。冒险是……是不确定性,当你很渴望去做一件事,不确定的结果可能会盖过渴望,而你的决定又会使它变得不确定。我当时在想,人类只有大概5个十八岁,我的话可能会有30个十八岁。但是很神奇,我们都共同分享第一个十八岁。为什么只有第一个十八岁有渴望呢,第二个或者第三个呢?

 

  因为第二个叫三十六岁。三十六岁是一个确定的年龄,十八岁应该不是。哥能想象到自己三十六岁的时候吗?我问他。

 

     ……应该不能。三十六岁也是不确定的。李马克想了想说。

 

  我逗他,那哥就三十六岁再接吻吧。

 

  李马克吃瘪了。我伸手去摸他的脸,果然有点烫,他又惯性把我的手拍开。

 

      ……就知道是这样。李马克懊悔地在那儿嘀嘀咕咕。

 

  我实在觉得他这样可爱得紧,就继续逗他说,下次哥应该再喝醉一点,然后也不要问可不可以,你看人家电视剧里哪里有还商量一下的。

 

  但我觉得那样很冒犯呀……生活也不是剧本,在外面看的好像都知道心意相通,其实换到自己身上来……很难知道你想这件事的时候,对方会不会也在想这件事。李马克顿了顿,又说,也不是没想过……但是感觉真的很难喝到那个程度,然后你也可能真的揍我。所以说完就后悔了,刚刚也后悔了。

 

  所以我对哥来说也是不确定性吗。

 

  嗯……算吧?算吧。好像能想象到我们十年以后的样子,但是没有办法想象到吻你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这件事想起来不刺激,我觉得……嗯,可能符合渽民说的那种。李马克又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被子里了,我感觉我也喝多了……我当时想的时候居然还有点觉得快乐,像要收一份很好的礼物一样。

 

  我也学他倒在了旁边,伸手捏了捏他的耳朵,天使的耳朵不知道是不是都像他这样少一段软骨。那哥要记得三十六岁的时候还我噢,我跟他说。

 

  于是,李马克转过头来无师自通地吻住了我,这一次没再问可不可以。  

*杠杆原理不是这么用的我只是在开玩笑……

 

 


摘纪录

我说出的每一句话,到头来都封住了我的本意。

——李娟《阿勒泰的角落》

我说出的每一句话,到头来都封住了我的本意。

——李娟《阿勒泰的角落》

摘纪录

爱这个字就和神一样,存在本身就是暧昧不清的。

——《黄金神威》

爱这个字就和神一样,存在本身就是暧昧不清的。

——《黄金神威》

一九八三年小巷

研友(2)

连载 最近会日更 

男大学生的故事


第二章


李马克发现李东赫并不是像他表面说的那样想要认真学习。

即使已经搬出来住了,李马克还是决定每天跑图书馆,但是李东赫就不一样了。早上李马克就没见过李东赫在他出门前起床,而当他中午回去休息的时候,李东赫还慢吞吞地在厨房做饭,当然偶尔他也能蹭上那么一两口。晚上大概十点钟他回到去时,李东赫一般都在戴着耳机打游戏,呼天喊地的,要不就躺在沙发上看电影,时不时还看到睡着流一脸哈喇子。

直到李马克在学习的时候发现自己连发呆都在想这件事,他决定要和李东赫谈谈了。

“不是,哥你不知道吗,有的人学习就是这样的。”李东赫...

连载 最近会日更 

男大学生的故事



第二章

 

李马克发现李东赫并不是像他表面说的那样想要认真学习。

即使已经搬出来住了,李马克还是决定每天跑图书馆,但是李东赫就不一样了。早上李马克就没见过李东赫在他出门前起床,而当他中午回去休息的时候,李东赫还慢吞吞地在厨房做饭,当然偶尔他也能蹭上那么一两口。晚上大概十点钟他回到去时,李东赫一般都在戴着耳机打游戏,呼天喊地的,要不就躺在沙发上看电影,时不时还看到睡着流一脸哈喇子。

直到李马克在学习的时候发现自己连发呆都在想这件事,他决定要和李东赫谈谈了。

“不是,哥你不知道吗,有的人学习就是这样的。”李东赫居然振振有词。“我没法一直集中这么久时间,我也是有学的,只不过你看到的时候我都刚好在休息时间而已。”

“你几点起床的?”

“……十点?”

“十点?”李马克皱着眉,李东赫看了看他的脸色,很没有底气地说,“早起会没有精神的。”

“那你晚点起就有精神了吗?”

“……”

“中午睡午觉吗?”“睡了……”“晚上几点睡的?我昨天三点起来还听到你房间有声音。”

“哥!我错了还不行吗!”李东赫崩溃。“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自制力这么强的!我也不想的嘛……白天学了一会儿就走神,走着走着时间就过去了就到了晚上了……”

“你要不明天开始跟我去图书馆?”李马克提议道。

“不去!我死也不去图书馆。”李东赫翻了个白眼,两只脚翘在沙发的另一边,“我受不了那气氛,死气沉沉的,而且人真的好多。”

李马克没有接话,还是皱着眉头看着他。

“哥,马克哥,不用管我了。您自己好好学着,我一个人在这会好好努力的。”李东赫讨好地朝李马克假笑,“早点睡哦!”然后跑回了房间,打开了电脑。

于是第二天,李东赫在睡梦中听到了熟悉的,振聋发聩的“beat it——beat it——beat it——”,而且这声音还越来越大,带着震动的“So beat it but you wanna be bad——”

“李马克!用MJ的歌做闹钟是犯罪!!!”

 

 

 

 

“啊——”好像出生以来都没打过这么大的哈欠,李东赫睡眼惺忪地走出洗手间,就看见李马克在餐桌前吃着早餐。

“给你买了早餐……快点吃。”李马克低头喝着豆浆,然后抬眼望了望他。

哇,快一年没吃过早餐了,因为睡懒觉的缘故。李东赫看着餐桌上的热气腾腾,气差不多已经消没了。他慢吞吞地挪到餐桌坐了下来。李马克把另一杯豆浆递给他,看着李东赫呼着气,慢慢地沿着边缘吸吮着豆浆,然后说:“快点吃,吃完我们在餐桌上看书。”

“不是吧你!”李东赫差点把豆浆喷出来,“你今天真的要监视我学习啊!”

李马克皱着眉头看着他,没说话。

“行行行,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李东赫怕了他了,反正也就一天,忍忍。之前就从英浩哥那里听过,他们宿舍这哥是个厉害角色,做什么事都很坚持,而且几乎不会被别人影响,他算是见识到了。但是他还想来影响他是怎么回事?他只想做条咸鱼啊!而且他的眼神怎么跟第一天认识的时候完全不一样,李东赫越看越怵。

在李马克的目光压迫下李东赫囫囵吞枣地吃完了早餐,收拾好餐桌,然后从房间慢吞吞地把书都搬出来,总算可以开始学习了。

好,我今天就好好学给你看。李东赫捏了捏拳头,给自己加把劲。已经沉浸在书里的李马克不知道为什么又突然抬起头看他,他赶紧低下头打开书本,开始看书了。

 

 

 

不到一个小时,李东赫倒下了。

他还在餐桌上打呼。

说是打呼其实不是那么完全,是有点重的呼吸声,小巧圆圆的鼻子好像被悄悄塞了两坨小棉花,扑哧扑哧,呼哧呼哧的。

睡得可真够香的。

李马克盯着李东赫的脑袋,叹了一口气,没叫醒他。

 

 

“马克哥你怎么不叫醒我!”

李东赫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他痛苦地摸着他酸到像是被几十斤的东西压着的颈椎,心虚地恶人先告状。

“你喜欢吃泡菜汤吗?”李马克看着手机。

“!!!我跟你说,学校西门外面的泡菜汤才是一绝!!外卖也很好吃的!”

“那我们点外卖吧,下午继续。”李马克继续戳着手机。

“那个……”李东赫的愧疚感慢慢浮上心头,“我觉得吧……我可能不适合早起学习……但你怎么不叫我呢……”

“你自己没下定决心,我叫你也没用。”

李东赫摸着脖子的手顿了顿,然后缓缓放了下来。他低头看着地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东……东赫,我不是那个意思……”李马克看到他的表情有点捉摸不定,又怕有点伤到李东赫的自尊心,连忙想解释。

“马克哥你说得对。”李东赫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看来我也要用点手段了。”

 

 

 

 

于是吃完饭睡了半个小时午觉,李马克醒来就看到李东赫在拿着领带不知道在绑什么。

“头悬梁,锥刺股!”李东赫看到李马克起来了,得意洋洋地挥起他的手臂——领带把手机绑在了他的胳膊上。“我定了十分钟一个闹钟,如果我睡了闹钟就肯定可以把我震醒!而且还可以控制我不玩手机,一举两得哦耶。”

“……”

第一个闹钟响起的时候,李东赫还得意洋洋得手一挥把闹钟按掉。接着第二个,第三个……他逐渐不耐烦,但是每次一抬头看见李马克沉迷学习的样子,又忍住没把手机摘下来扔掉。接着第六个,第七个……估计是一直在琢磨着这个玩意儿没睡午觉,李东赫又困了,手机也的确次次都把他吵醒。说实话,十分钟一次振动的频率也影响到了李马克,他每次都没忍住去看李东赫的模样,每次都让他啼笑皆非。不是猛地一下被吓醒四处张望,就是呆呆地摸了半天没摸到关闹钟的地方气得牙痒痒,还有一次抬起头嘴边还挂着半丝口水。

“擦擦。”李马克递了张纸过去。

李东赫一下子就醒了,脑子一闪而过:”“士可杀不可辱啊!再这样下去丑态尽失,不会把李马克吓跑了吧?”他坚定地拒绝了李马克的纸巾,随手一抹,又开始假装学习。

“别学了,我看你也太辛苦了。”李马克苦笑到。

“哎,”李东赫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把手机摘了下来。

“为什么你这么抵触学习呢?”

“也不是不想学……就是上了大学之后其实一直都在玩吧,习惯都丢掉了,所以现在一看这些东西就头疼。我以为换个环境会好点的,看来没什么用。”李东赫撇撇嘴,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李马克看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话终于问了出口,“其实我想问,你考研是为了什么?”

“……就是,还不想去工作,然后想学历高点吧。”

“那就是也不算什么坚定的目标了吧?”

“对。”李东赫承认。他眼睛转了转,然后直视李马克,“马克哥,那你有什么目标呢?”

“我想当作家。”李马克说。

“啊?那你不是学的工程……”

“是的,所以我要通过考研转方向,这样才能实现我的目标。”

“那你……不怕考不上吗?”李东赫没憋住,小心翼翼地问。

“如果因为怕考不上而不去努力,那样以后可能要做一辈子都不喜欢的事情的我才会后悔吧。趁着还有机会和时间,那就先试试看努力是什么结果。”

老奋斗逼了……李东赫心里想,但是看着对面的那双,闪烁着的比什么都要耀眼的眼睛,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真羡慕。

真羡慕有目标的人啊。

 

 

 

 

结果第二天,第三天,李马克还是没去图书馆,一直拉着李东赫在餐桌上学习。

“救命啊……”李东赫跟李永钦打电话,“ten哥你不知道李马克有多可怕,他好像真的决定要看着我了。”

“你没有拒绝他吗?”李永钦躺在宿舍戴着耳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

“我说了啊!我说他在这里我会影响他的!结果他说没关系,在家学还能省去通勤时间!你说他是不是有点过分!”

“……说到底你也没有真正拒绝他嘛。”李永钦放下二郎腿翻了个身,“你就不能跟人家学学?”

“我……”李东赫沉默了一会儿,“我觉得我不行。”

“为什么?我认识的东赫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孩子哦。”

“我就是觉得……”李东赫想了一下,说,“我很难下定这个决心。现在这个专业我也不是很喜欢,可是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啊。如果想要考别的我也不知道考什么,所以我还是选了现在这个。但是如果要我再把这些东西继续学下去,我又没有什么动力……”

李永钦听了他这番话,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在挂电话之前他说了最后一句话:

“如果不知道要做什么,那就先把能做的做好吧。”

 

 

 

这几天李东赫的学习状态有所进步,李马克心里偷偷涌起了一点成就感。虽然还是很容易打瞌睡,但是也不至于一直睡一早上了。

李马克其实还会特别去观察李东赫的神态和行为,看他耷拉着眼睛就是快睡着的样子;或是精神集中的时候会嘟起嘴巴,把笔戳在下巴戳出个印子;不小心睡着的时候会猛地坐直,凶巴巴的三白眼露出来,其实完全是迷糊的样子,这个时候他会去观察李马克有没有注意到他,而李马克就总是假装没看见继续认真学习的样子,等李东赫移开眼神才不去控制用力压下的上扬的嘴角。

就是有个问题——

“今天点什么外卖呀?”李东赫伸了个懒腰。刚结束早上的学习,虽然也没有很集中,但是精神已经涣散了。

李马克翻着外卖软件,翻来翻去,都没有看到什么想吃的。“你想吃什么?”

“我不想吃外卖,有点腻了。”李东赫也翻了翻手机,虽然饿着但是看起来都没什么食欲,“那我来做饭吧。”

李马克抬起眼睛,朝李东赫眨了眨。

“干嘛这样看着我”,李东赫看着他圆咕噜的眼睛就有点发慌,“我做饭很好吃的。”

“……我是觉得……”

“你就在这等着好了!我去看看冰箱。”李东赫颓废的气息一扫而光,急匆匆地跑到厨房去了。

……觉得你会不会累啊。李马克在心里默默补完了这句话。

 

 

 

“做了炸酱面,然后加了芝士和鸡蛋,没办法冰箱里没有买新的菜就只有这些了,你吃吃看。”李东赫把面端上来,放在李马克收拾好的餐桌上。

李马克用力地吞了一口口水,喉结有点夸张地往上弹了一下。李东赫看在眼里,心里有点紧张也充满了期待。

李马克拿起筷子,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祈祷了一下,然后颇有仪式感地缓慢拿起筷子,看得李东赫也忍不住更紧张了起来。

他略显笨拙地夹起面,在李东赫眼里像放慢了两倍速一样——把面放进了嘴里——然后缓慢地开始咀嚼。李东赫瞧着他,忍不住也吞了下口水。

好不容易等到他把这一口——缓慢地吞下腹,李东赫急切又装作不在意,靠在饭桌边问,“不错吧?”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李马克瞪大眼睛,一脸惊讶又满足的样子,看着他的眼睛闪烁着光。

“诶……骗人吧。”李东赫转过身,没法掩盖自己得意洋洋的样子了,看到李马克的反应,感觉比考上研还高兴!不不不话别说太满……

突然,他的手腕被握住了。李东赫惊讶地转头,脸上的笑还没收起来——

“真的很好吃,真的,最好吃了。”李马克看着他认真地说。

“知……知道啦!”李东赫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把手缩回来,“你慢慢吃,我去端我的。”

李东赫边走回去,边搓搓自己被握过的手腕,平滑的皮肤好像突然变成了磨砂纸,此起彼伏的鸡皮疙瘩跑出来亲吻空气。

而且,怎么心会跳得这么厉害。


tbc

冰柜门关了

延缓期「01」

半架空 乱七八糟私设很多 左右有点模糊

小东第一人称


  我一直有种无法成熟的担忧。


  小的时候不会拉易拉罐,每次让妈妈帮我拉开的时候我就会同步产生一种顾虑:要是以后我做爸爸了还是不会拉易拉罐怎么办?我的孩子也会把易拉罐推到我面前,然后我只能悻悻地说,噢宝贝爸爸也不会,人家大概会觉得我是个很差劲的父亲。


  但是做爸爸要学得也太多了,要会缝扣子,要会装路由器,要会做饭(我第一次煮饭的时候甚至连水都没放),要会在拥挤的十字路口上岔道,大概率还要会杀鸡什么的。不知道上哪里去学,也不知道怎么学,好像这件事情比学习本身还要困...

半架空 乱七八糟私设很多 左右有点模糊

小东第一人称

 

  我一直有种无法成熟的担忧。

 

  小的时候不会拉易拉罐,每次让妈妈帮我拉开的时候我就会同步产生一种顾虑:要是以后我做爸爸了还是不会拉易拉罐怎么办?我的孩子也会把易拉罐推到我面前,然后我只能悻悻地说,噢宝贝爸爸也不会,人家大概会觉得我是个很差劲的父亲。

 

  但是做爸爸要学得也太多了,要会缝扣子,要会装路由器,要会做饭(我第一次煮饭的时候甚至连水都没放),要会在拥挤的十字路口上岔道,大概率还要会杀鸡什么的。不知道上哪里去学,也不知道怎么学,好像这件事情比学习本身还要困难,每每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小小的易拉罐里藏着我对成人巨大的恐惧。

 

  幸好后来不知道哪天就突然会拉了,不然以后要喝血的话真的只能买瓶装的。虽然味道都差不多,但我也很想学广告里的漂亮姐姐一样畅快地拉开易拉罐,然后很young地来一句taste the feeling。小学的时候跟罗渽民他们出去聚会,我就因为在泳池边喝瓶装的被嘲笑过像六七百岁的老头。

 

  当然,罗渽民这个人类是不配说这个话的,因为等我成年了,他都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回了。和我在一起待久了,他也开始习惯吸血鬼的计数方法了,我实在是很担心他到八九十岁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很年轻,那时候该怎么办,我得做这个恶人告诉他,别蹦了你快没了吗。

 

  罗渽民不以为然,他觉得到那个时候马克哥一定已经在天堂转正了,带他上去的话说不定还能走个后门,看看下辈子要当什么。我跟他说他想都不要想有这种机会,因为我会一直跟他耗到他要离世的那会儿,然后在最后一刻跟天堂分割半秒,把他变成吸血鬼。

 

  但如果真的只用半秒咬下去就可以完成初拥的话,李马克也不会到现在都还好好地住在我上铺。十岁的时候,我就在他的身上献出了鬼生第一咬,但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很美好的经历。

 

 

  当时我跟李马克认识也不过才一年,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还是邻居家乖乖的小天使。

 

  他们一家是在前一年从北边的梅普莉夫搬过来的,据说那儿是个雪山和冰湖的国度,所以我一直想象着李马克在八岁之前都过着要坐雪橇上学,日常穿溜冰鞋出门的日子。那种白雪覆盖的极地领域,就很接近我心中天堂的样子,小天使从前生活在那样的地方也不奇怪。

 

  主要是李马克那个时候也给人感觉很懵懂,有一次来我家吃饭,一打开冰箱看见冻着三层瓶瓶罐罐的血液,开口就问我说是西瓜汁吗。我猜他以前可能也没见过吸血鬼这种物种,他们那边大概只有吸雪鬼。冰箱可能也是这种物种为了应对春夏季融雪的问题发明的吧,就像吸血鬼发明保鲜袋一样。

 

  反正就是我九岁,他十岁的时候,我们俩都有点傻缺。我怕他不习惯穿普通的鞋子,然后存钱买了一双滑轮鞋给他,结果等他的脚都长到超过那个鞋码了,也没见他穿过一次。我们还为此吵了一次架,他觉得穿出去摔跤了丢人,觉得我是故意为难他,但我一点也不理解会滑冰的话为什么同种原理的东西就会怕摔跤,说真的其实是对我不满吧!当时想想好生气,一整个七月份我都忍住了没有买冰淇淋吃,没有换最新款的日光斗篷,墨镜的镜架明明不合适了也舍不得花钱去调。最关键的是他居然还跑去和李帝努告状,说从来没有遇到过我这种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气得我体温都要上升两度。

 

  之后又过了一年,到了我十岁的生日,李马克不知道该送我什么生日礼物我才会高兴,我开玩笑让他从翅膀上折一根羽毛下来做成羽毛笔送给我。这个呆头鹅,到了生日那天才告诉我,说他没有找到哪里可以定做羽毛笔。我就不想放过他,问那怎么办呢,哥总不能不送我礼物吧。李马克虽然十五岁之前一直活在被我折磨的阴影里,但很少表现出这种慌张的状态,他估计一下也没反应过来跟人要生日礼物这件事本来就是我的过分之处。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在6月6号的那个下午,我们俩躺在我家花园里那棵大树底下,李马克视死如归地把他的手指递到我面前,而罪魁祸首,如我本人——才发现这个玩笑非得一开到底不可。我发誓,我当时是真的没有想过他会答应,我最开始计划的是顶多让他跑跑腿给我提个蛋糕回来算了。

 

  关键是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喝活人血液的经验,还更不用说喝天使的血。甚至我靠近李马克手指的时候都还在想,喝下去我会不会直接变成一片羽毛,或者是突然断掉一双腿。李马克的翅膀会不会消失,他会不会就此变成吸血鬼,或者我们两个直接变异,成为世界上唯二的新物种。

 

  十岁的我又可恶又勇敢,奇思妙想地用牙在他无名指指肚上划了个小十字,血珠瞬间就像泡泡一样冒了出来。它圆滚滚的,在阳光下有着剔透的成色,很像玫瑰色的李马克的瞳孔。我埋头下去舔掉它,甚至还没有尝到什么很明显的味道,它就在舌尖化开了。善良如我,马上掏出创口贴给他贴上。但恢复效果实在是很差,因为那个小十字到今天都仍然遗留在李马克的指头上,简直像我给盖的一个很该死的印章。

 

  事后我有点抱歉地问他痛不痛,李马克那会儿可能有点失血,晕乎乎地说感觉像被什么小动物舔了一下。我的大脑它转转转,在想他是不是把我比成什么小狗小猫一类的动物了,李马克又神志不清地开口说,普度鹿知道吗,有点像那个。我不知道他是说我像,还是说那种感觉像。

 

 

  然而七年过去了,我没有变成羽毛,李马克也没有变成吸血鬼。我们顺利地陪伴对方度过了小学和中学时期,然后一脚迈进了青春期的末期。但可能对于我们过长的年龄来说,这还只是一个童年的尾声。

 

  但是这个世界比较奇怪,因为要特意宣扬少数的价值,整个社会的进程都在按照种族数量占比最小的物种—人类的年龄来安排。十二岁进入青少年时期,十八岁成年,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六十五岁退休。李马克比较有趣的时候会说,我觉得那会儿我可能才刚刚成熟。

 

  但事实是这样,随着社会年龄阶段的划分,每个个体的心智成长也都好像在不由自主地跟人类靠近。比如说,我现在十七岁,大概就有吸血鬼四十岁的觉悟了吧——生活好多烦恼,今天去拍片发现长了智齿,痛死我了,不是说这玩意儿十八岁才长吗,是每个人都会长吗,救命啊为什么不把这个东西从基因里摘除掉。

 

  但是像我们这种吸血鬼活到两百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大概就只能和猫一起躺在草坪上晒太阳,用罗渽民的话来说,等死。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吸血鬼是不会自然死亡的。只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对阳光的敏感程度也会增加,到最后可能一点光亮都足以把我们杀死。所以说,最佳的死亡方式就是在活得差不多的时候自己选择死掉。听说死前身边是什么,下辈子就会变成什么,我的鬼生还没规划到那么远的地方,我不过才十七岁。

 

  我也经常跟罗渽民抱怨,六十五岁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好漫长,他不是很懂,他是觉得身体很年轻的情况下做什么都可以,把婚离了去环游世界也不是不行(他是个独身主义者)。我摇了摇手指说,但是心老掉了。

 

  后来,我在学校里借李马克的名义成立了一个社团就叫做“so what we hot we young”,简称swwhwy,致力于集中学校内部的长寿命物种,努力摆脱社会年龄分化,争取五十年后再见面还能没心没肺地热唱so what we hot we young。李马克是名义社长,充当社团吉祥物,主要兼任本实权社长的人肉靠垫。

 

  社团的第一次话题是“智齿”,非常不幸,当时在座的只有李马克和我感同身受。有个东方巫师更好玩,在我天花乱坠地描述了一通智齿的痛苦之后,很天真地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不去拔了呢?”

 

  我也理所当然地回答:“痛啊。”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可能等四十七岁不怕痛的时候再去拔。”

 

  李马克突然在旁边说了一句:“我倒是觉得……四十七岁的东赫还会和十七岁一样。”

 

 

  李马克确实说过也写过很多像这样奇怪的话,是个奇怪的人吧。小时候说过想当作家,结果长大了还在帮我填社团活动表,字不算好看,勉强能认——“智齿像十七岁,磨人,疼痛,”逗号洇开一小团墨,“偶尔美丽。”  

 

  可能是外语学习者的特质之一,李马克总是对基础词汇情有独钟。明明比“美丽”更灵动轻盈的词语也不是没有,但就是很喜欢这种沉甸甸的简单单词。想起来之前老师上课说,文学就是对语言的陌生化,所以说大概李马克确实是有点天赋的。

 

  但要说预备役作家李马克,词汇量也很有限。人生级别的词语大概是“可爱”,他本身可爱,眼里万物皆可爱。可爱在李马克那里就是一切积极形容词的替换词,舞蹈课的董老师打个喷嚏说可爱,罗渽民跟他分享偷拍的趴着睡觉的朴志晟说可爱,钟辰乐送了他一串自己做的小手链也说可爱。不过,唯独对我就是devil啊devil,我猜李东赫也是一切消极形容词的替换词。

 

  李马克只是偶尔会惯性地拍两下我的头,好像我真的也只是一只龇牙咧嘴的家养小恶魔。天使这个物种,说起来没什么特异功能,也没什么特殊癖好,唯一特别的翅膀也不经常用,出门靠腿,嫌慢就靠我瞬移,李马克就是这样。但居然在他身边的时候就会想得到一点他的爱,不自觉地也用错了很多方法,让他说我是小恶魔也好,让他因为我学会了生气也好,这也算特别的吧。

 

  或许李马克说得对,十岁的李东赫这么想过,十七岁的李东赫觉得十岁的想得也很对。


前台接待员

[MARKCHAN]从今天开始心愿达成

东赫东赫,生日快乐。


•半句话命

•无趣

•OOC


00

来自某人的保险箱


[您好

展信佳,我是来自韩国的李东赫,很开心有这样的机会和其他国家的朋友聊天,不知道你有没有来过韩国,我们的国家非常漂亮非常友好,真诚的邀请你来游玩。...


东赫东赫,生日快乐。


•半句话命

•无趣

•OOC



00

来自某人的保险箱


[您好

展信佳,我是来自韩国的李东赫,很开心有这样的机会和其他国家的朋友聊天,不知道你有没有来过韩国,我们的国家非常漂亮非常友好,真诚的邀请你来游玩。

                                                         

  祝好

李东赫]

                                                                                                        2013.4.2



[您好

我是你在加拿大的朋友!我叫Mark!真的很神奇,说实话我感到非常惊讶收到你的信,我想告诉你其实我也是韩国人!!但是韩语不太好,因为从小在加拿大长大,感谢你的邀请!我想我有机会一定会回来的,真的很期待:)


好运

Mark]

                                                                                                        2013.4.13



[你好~

Hi Mark,I’m glad to make friend with you,是这样,寄信是因为学校的活动,没想到你会回信,我的白天那你应该是晚上吧,在下面我留下了我的twitter,一起玩吧!期待你回韩国。


@Mhyukson_66

祝好

东赫]

                                                                                                                2013.5.2



[你好:)

东赫,看到你的twitter了,你唱歌真的好棒!但是很抱歉的是我没有twitter账号,所以没有关注你,而且写信的方式我觉得更……更有感觉,我相信你懂的!最近我收到了一把作为礼物的吉他,把我的快乐分享给你,有机会见面的话一起唱歌吧!


Yours

Mark]

                                                2013.5.15



[生日快乐!

东赫生日快乐,希望你在生日的这天能收到这封信,是六月六日对吧?我用哥哥的电脑浏览了你的twitter,发现我比你大诶哈哈哈,不过没关系,我会把你当亲切的好朋友的,希望快点见面:)


Best wish

Mark]

                                                2013.5.29



[Dear Mark

正好在六月六日收到了!明信片也很好看,这是最厉害的生日礼物,Mark哥真的太棒了!我的twitter账号是妈妈帮忙注册的,Mark哥也注册一个吧,我的学校放暑假啦,再过几个月我就是中学生了,期待新的学期!马克哥也和我多多分享自己吧。


Yours

东赫]

                                                2013.7.2



[My bro

很久没有和你写信了,最近还好吗?中学生活适应得还好吗?emm……我最近过的很充实,参加了学校的乐团,和大家一起吹长笛,真的特别有趣!晚上还经常和朋友一起滑滑板,你的twitter最新的那张照片是在表演吗?哈哈哈哈哈哈真的太有意思了,希望你一切顺利。


Peace

Mark]

                                             2013.10.22



[Mark

哥!哈哈哈我给你准备了圣诞礼物哦,感觉时间过得好快,我的中学生活很好,朋友都超棒,就是功课好多哦,我那张照片是校园祭被同学起哄去演舞台剧,结果让我演公主!不过我还是有自信的哈哈哈哈,其实我还弹了钢琴的,但是观众好像更喜欢我公主的样子……诶!!就是现在,初雪啦!!越来越冷了,哥不要感冒。


MerryChristmas

东赫鲁道夫]

                                                 2013.12.7



[HappyNewYear

新年快乐东赫!谢谢你的圣诞礼物,吉他拨片我很喜欢!!我刚刚和家人一起守点,妈妈做了超级多炸鸡和白糖面包,有机会你来加拿大我一定邀请你来我家吃我妈妈做的炸鸡和面包哈哈哈哈,是不是期末了很忙,搜索你的twitter还是那张公主的照片,我敢打赌你要是女孩一定会被很多男孩追求的哈哈哈哈,whatever,祝你一切安好。


Luck

Mark]

                                                2014.1.1


[HappyNewYear

新年多福Mark哥ㅎㅎ,收到你的明信片了,等到了下一个夏天,我应该能把你送的明信片集齐四季了吧^^我以为你春节的时候会回来,期待着呢,爸爸送了我想要的探险组合积木,等我拼好会把照片放在twitter,我开心得拼积木的手都在抖ㅋㅋㅋㅋ,等待和Mark见面。


Best wish

东赫]

                                                2014.2.2




[您好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曾经给你写过信的东赫,非常遗憾我四年前搬家了,前几天在收拾旧物的时候看到了你的信,虽然已经很久了,但还是觉得有必要再给你写一封,这是我的新地址,我的twitter账号也没有换,希望上帝保佑这封信能寄到你手里,或许你已经回到了韩国,祝你一切安好,一直记得你。


你的朋友李东赫]

                                               2019.4.16


正文:

面包有,爱也有 



EXIT

另外一篇(完)

回到郑在玹视角


13.


我有很多想要在这里袒露的心声。

比如与董思成缺乏联系的这段时间,我每天早上醒来和睡前心情都很糟糕。不是因为对新的一天没有期待而沮丧,是一种反胃伴随着被掏空的生理怪象,真正的喜怒哀乐被扯到遥远黑暗的角落里,无论是工作还是休假,我知道在一天结束后还是会回到这个状态。

没有人发现我持续下降的体重以及持续浮肿的皮肤;

我用完好无损的外囊罩住腐烂的心脏;

我悬浮游走。


在洛杉矶拍外景的中途我终于收到了董思成的信息,一张照片和三个字。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我在加州照到的第一缕阳光。

照片中央是羊群,边角露了些自然风光,...

回到郑在玹视角

 


13.

 

我有很多想要在这里袒露的心声。

比如与董思成缺乏联系的这段时间,我每天早上醒来和睡前心情都很糟糕。不是因为对新的一天没有期待而沮丧,是一种反胃伴随着被掏空的生理怪象,真正的喜怒哀乐被扯到遥远黑暗的角落里,无论是工作还是休假,我知道在一天结束后还是会回到这个状态。

没有人发现我持续下降的体重以及持续浮肿的皮肤;

我用完好无损的外囊罩住腐烂的心脏;

我悬浮游走。

 

在洛杉矶拍外景的中途我终于收到了董思成的信息,一张照片和三个字。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我在加州照到的第一缕阳光。

照片中央是羊群,边角露了些自然风光,视角辽阔,不知道是董思成的手臂举得很高,还是他正处在一个天高水长的地方。想起来他之前好像提到过,真人秀节目组下次要去到中国的草原,总之董思成没有入镜,这个小气鬼。

我曾害怕再也收不到他的消息,现在收到了反而更恍惚了,就好像高考生突然收到期盼已久的成绩单后大脑会出现短暂的空白,因为一直以来把自己困在等待上,对于结果的反应是没有计算过的,所以大脑会出现这愉悦和痛苦参半的空白。

我发现底端还有被风吹起的粉色的衣角,这家伙在草原上穿粉色?

不知如何回复时就谈论天气和穿着,缓过来后我回复了董思成。

「Win穿粉色哦。」

 

然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聊了些什么,断断续续的。

董思成从大陆南端的黄金海岸香港移动到了北疆的中国草原,他长途跋涉、缺乏睡眠,说实话我都无法感同身受。于我而言董思成都是不在韩国,他不过是从一个没有我的地方移动到另一个没有我的地方而已,中国幅员辽阔,要说差别,就是在NAVER上了解到不同的地貌与天气,我知道我会因此感到疲惫的。天气、今日穿搭、当地美食这一类聊天素材总会走到山穷水尽的那一刻。

什么都比不上在身边嗅得着触得到的人,和能落到实处的眼神。

 


14.

 

董思成似乎也感受到我的迟疑和保留,韩国时间0 3 : 1 3接到他跨洋电话。我知道这不是一个随意的时间点,但我们还都能做到语调轻松。

 

“Win,我天亮就赶飞机,和孩子们离开加州的阳光,哈哈。”

“我也离开大草原啦。”

可是我们仍见不到面,哪怕在韩国宿舍打个照面都很困难。我在心里说。

董思成没有让气氛停滞,他熟门熟路地撒着娇。

“你不能嘲笑我穿粉色,我是最年纪小的,所以轮到我了,不过我很像当地人吧?”

“Win穿粉色也漂亮。”

 

从董思成开始有单独的海外行程后,我从未打过跨洋电话给他。短信和kakaotalk都可以,但电话我一直忍着,起初忍了一个钟又一个钟,后来忍了一个白天又一个黑夜,现在是以周计算的一周又一周。我想如果所有的痛苦隐忍都不是恋爱的话,那什么才是呢?

 

我不知道在对着纯真的董思成算计个什么劲。我更不敢承认的是,郑在玹已经把所有和董思成相关的事都当做恋爱了。因为害怕是我的一厢情愿,所以我说,我们玩的是比任何人都亲密的游戏。

我害怕所谓的情侣关系以及其带来的连锁反应,我无法堂堂正正地说,“董思成,我们这就是在恋爱呢。”我是多么言行一致的偶像啊,是队里台上台下反差最小的人,舞台上保持神秘,生活里还端着这破神秘——想象一个不折不扣的演员,意料之外地陷入进恋爱,仅仅和心上人异地几个月,就心痛得几乎要托不住虚伪缥缈的台词了。

董思成曾经挑衅我,说我寂寞了可以找模特,我当然可以那么做,那也得是在我状态正常,能哭能笑的情况下,几个月前我们在房间里对峙时,谁都不会想到情场高手郑在玹会落到心理影响生理的地步吧,任何带有目的性的靠近都引得我想吐,本来也没什么胃口。

 

 

然后我就听见电话那头的声响,董思成拂过酒店的被子,慵懒却即将穿透我的心——

 

“可是在玹为什么喜欢我啊?你知道这样会很辛苦的。”

 

 

15.


董思成的话让我倍感侮辱。虽然这也不是第一次受辱了,都是我自找的。我了解他,是队里他最亲密的人,我不用去怀疑他是否话里有话,董思成不会那些的。但作为一个情绪紧绷、走在钢索上的演员,我真的疲于维持舞台的充实了。我深呼吸,告诉他我要去找点东西吃,然后挂断了电话。实则反胃,以及心脏都传来真实的痛感。

 

这个王八蛋,有多辛苦我自己不知道吗?

这两年我都已经尽力选择所谓的“不辛苦”模式了啊,你必定要在中国发展,我自言自语不下百遍——Winwin这一part要过了。

 ……

然后也没有想到,我和董思成就这么中断了联络,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和歇斯底里,董思成那家伙被挂电话也不好受。现实让我领悟到董思成给我的痛苦不会是甜的,痛苦就是痛苦,不是别的。我出于求生本能远离他,我不想日日夜夜地把过去与未来搅在一起,我对那个情绪能被轻易左右的郑在玹深恶痛绝。

 

切断联系的日子里我常常翻动相册,想清理一些重复而无聊的照片,诸如在日本公园里拍下的两辆并排的儿童单车、在公演后台拍下的贴着「Winwin」「在玹」标签的麦克风等,我深知此类不讲究光线和构图的静物图并不是没有意义,只有我能回想起拍下它们时的心情,但每次惊动这些外人看不出什么端倪的照片,仍会影响到我今后每一次对于伤痛的应激和抵抗能力。

 

等我的抗体变好了后呢?等董思成离开的时间足够长,长到我的对演艺事业不再有热情,长到连心都变得苍老,在我臆造出的,所有关于未来的场景里,郑在玹都已经长大成人,不痛不痒了。

 

可能几年后公司的组长每周例会都告知我:“这次的节目一定能做在玹你想做的,想展示的。”每次都没有实现,后来连这话我也不搭理了。

还可能几年后我通开了YouTube频道,连累着工作人员天天为推送什么样的内容发愁。

“你不是喜欢玩游戏吗?”

“不想做。”

“可是我们不能每次都走休闲放松的路子,也就是说不能再一直播音乐不讲话了。在玹哥拜托。”

几年后的我可能连回答都自动省略了,继续滑动留言在脑中与恶评者拔剑,与命运对骂。

当时间回到当下,命运却告诉我,下个月的家族演唱会董思成所在的中国队突然安排在内。

 


16.

 

“我当时真的真的只是因为想你了才那么问的。问你为什么喜欢我。”董思成的脸近在咫尺,他的妆容粗糙了不少,陌生而熟悉。

我没有理会他的迟到太久的解释,在后台一边扒他的演出服一边自顾自说起来:

“你知道的,我不爱哭。除非遇到真正伤心的时候,例如钢铁侠和小蜘蛛重逢,例如钢铁侠死了,还例如你消失了。”

“我没有消失,是你找借口挂的电话。”

我发现得先解开他勒在身上的银色腰带,才更方便接下来的动作,但褪下外套后又被他裤子上绑的几道黑色的帆布绳子绊住了手,这服装倒是挺符合我们公司故弄玄虚的风格,家族演唱会的后台太狭小,我脱完他的上衣后,只能给他热烈又胆怯的亲吻,时隔数月。

我已经失去责怪他当初口不择言能力了,错不在他,没有人错了。“Winwin在127这里吗?WayV要单独拍合照了。”当慌乱中听见起经纪人的喊声时,我下意识地抓住他的脖颈——董思成带来的惴惴不安又回来了,我连这不安都想要珍惜。

 

可董思成听见冷不防的召唤红了眼眶,我看出他舍不得走。这是因为我们互相喜欢吧?研究表明「互相喜欢」事件在地球上发生的几率很小,比郑在玹没有付出真心的几率要小,比董思成会回韩国发展的几率要小。我们也正是因为互相喜欢,如果不成为恋人就要面临分开了,分开的理由还是因为我们互相喜欢。

 

那我呢?在直播里提起他的名字就结巴,知道家族演唱会能见到他后高兴到发疯,今天当我重新在印有SM Logo的粉色幕布下看见董思成,忽然就意识到自己跟一年前吵架吵过去的夏天一样喜欢他。

 


17.

抵不住岁月蹉跎,我之前所假设的“几年后” 也就这么到了。

董思成走南闯北,成了中国家喻户晓的新生代icon,我摆着一张臭脸在综艺节目里用十年前某个前辈留下的“情景再现法”做理想型世界杯。用组长的话来说“情节俗套,但哪个女人不想知道郑在玹的理想型。”

待机时我又收到了组长的短信。

「谢谢啊在玹,下回就拍你喜欢做的,这次先帮帮忙。」

这语气与我当初的脑洞出奇地相似,过预想到的人生也太无聊了吧?我真的要考虑转行了。

主持人调动全场的注意力,语气夸张。

“下班回到家,夫人说老公你辛苦啦,转身回了厨房,她再次回头了!这时候在玹君看到的是哪位女明星的脸呢!?”

 

我走神了,在脑海里私自篡改起主持人的话术——凌晨行程结束回到宿舍房间,打开音响,刚要去洗澡就听到敲门声,我打开房门,看到的是谁的脸?不是a也不是b,我分明对上董思成一眨一眨的丹凤眼。

 

“那个吧,对不起在座的女嘉宾们,首先我看到的是短发。”台下的粉丝已经开始躁动,有短发女孩冲邻座的朋友兴奋地指着自己。

我抿着嘴向对面清一色的长卷发女明星致歉,像喝了不少酒一样聊起来。

“和Winwin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人之间的联系很容易不知不觉就断了。”

“比起我的理想型,我更希望专辑有个好的成绩,能做些我真正喜欢的内容。可工作就是工作,你们还是要我的答案对不对?如果我不说出个名字来,记者怎么写新闻,粉丝怎么对照,可有人知道我真的能跟理想型走到一起吗?”

我看见台下一排排粉丝错愕的表情。我知道她们真心喜欢我,是我的心里话吓到她们了。

“放心,很多人拼命工作,努力生活,还是不能跟自己的理想型在一起,我也是这样的人。我准备专辑的时候一天只睡2个小时,为了减肥只吃坚果,这样尽全力活着的我,如果想勇敢地去爱那个人,有人关心我真正能得到保障吗?”

“不好意思,我废话太多了。今天非要逼问我理想型的话,我第一时间只能想起我远方的朋友,Winwin的脸。他的脸很可爱。”

 

——我听见偌大的演播厅里,回荡着自己的声音。摄像机旁的经纪人急得跺脚,向我比出一个大大的“X”。我的话语像带着血的刀刃一般刺破五光十色的演播厅布景,道出了真心。

 


 

我曾在网络上看到关于“如何从一段不健康的关系中脱身”的方法,说是把对方写成故事,那个人可能不会回头,但由于被你写进故事里,就变成你的了。

我开始尝试写下从中国队企划出现后的点点滴滴,于是就有了这些零散的文字,在这一篇里董思成的确变成我的了。不管他有没有离开,他都被我留在了故事里,任何企划都带不走。

 

我写完了,内心舒爽不少,苦了观看的读者,我知道。文字化后的董思成实际上没有任何改变,这些文字变成了我的出口,我明白我再也遇不到他这样的人。

 

 用这句话形容再好不过了。

“遇见你就好像,第一次听到一首歌但我知道这会成为我最喜欢的那一首。”


End.

推定义务

【方应看】叫板

# 你和方应看交换身体。方应看x你,第十八天。


一、


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方应看了。


作为一个看过《你的名字》的女人,你十分镇定,甚至有点欣喜若狂。在愉快过后,你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脱下裤子看看你相好方应看侯爷的尺寸是否可观。


嗯,比较满意,就是太丑了,勉强给个十二分吧。


而隔壁房间的方应看则在同一时刻比划了一下自己胸前的二两肉,确定了你是个有胸的女性。


还行,给个六分好了。


二、


你怕方应看来找你讨论变回去的办法,于是准备立刻出门,出门前彭尖和你说:“姑娘今天一大早就出门去了,说是要回一趟神侯府。”


你:……方应看,注...

# 你和方应看交换身体。方应看x你,第十八天。



一、


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方应看了。


作为一个看过《你的名字》的女人,你十分镇定,甚至有点欣喜若狂。在愉快过后,你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脱下裤子看看你相好方应看侯爷的尺寸是否可观。


嗯,比较满意,就是太丑了,勉强给个十二分吧。


而隔壁房间的方应看则在同一时刻比划了一下自己胸前的二两肉,确定了你是个有胸的女性。


还行,给个六分好了。



二、


你怕方应看来找你讨论变回去的办法,于是准备立刻出门,出门前彭尖和你说:“姑娘今天一大早就出门去了,说是要回一趟神侯府。”


你:……方应看,注意人设,姑娘不是会早起去神侯府的人。主要是不会早起。


你冷静地点点头:“等姑娘回来告诉她,我要去趟甜水巷。”


彭尖:这话我完全不想传,我想活下去。



三、


方应看顶着你的皮在神侯府得到了相当的优待,他也开始质疑,每天能吃到这么多好东西的你,腰都能粗,为什么胸就是没动静?


他原本想要炫耀一下,方应看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相好,但他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被神侯府拉黑了,根本说不了。


“我最近和方应看……”


“来师妹,吃莲花酥。”


“我拿回去吃,我和……”


“你看,桂花酿。”


“我……”


“金剑,你上次说给姑娘的礼物呢?”


“哦哦!我现在拿给姑娘。”


“……”


这两个逼不给我说话!



四、


你在甜水巷实现了多年来的愿望,挥金如土左拥右抱。


一个字,超级爽。


我要喝最贵的酒,吃最好的肉,抱最漂亮的那个美女姐姐!


与此同时抱着大堆礼物和食物的方应看从彭尖那里得知你跑到了甜水巷,扔下东西气势汹汹就要往甜水巷去。


“彭尖,备轿!”


“好……好!”


彭尖:夭寿啦!姑娘都被气出侯爷的气势来了!


甜水巷的老鸨一看是姑娘来了,还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象征性地拦了一下就把人带到了包房。方应看眼看着自己歪躺在姬蜜儿的胸上,两腮坨红,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你给我起来!”


你只听一道相当熟悉的声音叫你,自己爆痘的下巴出现在眼前,妈呀我什么时候爆痘了?!方应看是不是吃多了上火了?


方应看现在确实很上火。


只见一个矮小的漂亮姑娘怒气冲冲揪着方大侯爷的后颈肉,把人一把揪了起来!方大侯爷脸上甚至还有些惊恐,和那些老爷们被夫人捉奸时露出的表情如出一辙。


漂亮姑娘们纷纷感叹,甜水巷奇景啊!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来了!”


“我去趟神侯府你还和我叫上板了?”


“没有没有,不敢不敢。”


“回家!”


“回家回家。”



五、


回到家之后,方应看仍旧不罢休,就算关上门,还能听见男人凄厉的叫喊。


“我要向组织承认我的错误!”


“我不该去甜水巷,不该泡妞,甜水巷没有美人!”


“美人只在家里有!”


“谁都没有方应看好看!”


“我错了,侯爷大人有大量饶了我的狗命吧!”


“我大错特错了,都是我的错!”



六、


“知道我去神侯府干什么的吗?”


“……刺探敌情?”


“不对,我这是去断了他们的念想,告诉他们,你和方应看过得有多好。”


“你好傻哦哈哈哈哈哈哈哈!”


“……”


“我也只为你做傻事了。”



七、


要变回来的前一天,你在睡前用毛笔在方应看脸上写了两个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


傻屌。



八、


“傻屌是何意?”


“夸你好看。”


“嗯……你也很傻屌。”


“哦,谢谢。”


mumu

曾经以为与其满目山河空念远,倒真不如怜取眼前人。

今天突然想不明白,用了多大力气才算是真正珍惜了眼前人,喜欢到骨子里,就好像对面相思,大概是怎样歇斯底里都算不得彻底占有,始终心有戚戚,融于骨血也意犹未尽。

怎么样都不够,无论如何还是辜负了点什么。

可能真正喜欢过什么事什么人,总是难免有遗憾吧。


曾经以为与其满目山河空念远,倒真不如怜取眼前人。

今天突然想不明白,用了多大力气才算是真正珍惜了眼前人,喜欢到骨子里,就好像对面相思,大概是怎样歇斯底里都算不得彻底占有,始终心有戚戚,融于骨血也意犹未尽。

怎么样都不够,无论如何还是辜负了点什么。

可能真正喜欢过什么事什么人,总是难免有遗憾吧。


susii

德哈 Erinnerung 「20」

CP:Draco x Harry


今天可是元宵节,春节也算过完啦~在这里祝大家元宵快乐~

然而这个中篇并没有如期完成

但还是放出新的一章~


1~12:戳我戳我

13~19:戳我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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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任何时候,Harry都不会去怀疑Ron的办事效率和行动力,尤其当他还有个Hermione当智囊团,则更是如虎添翼。所以他一边安心地把逃出生天的难题托付给好友,一边继续自己手头的准备。

他晚上睡得很少,更多的时间都被用在记忆Draco给他的资料上——不仅仅是那一长串人名儿,还有拍卖会的重点,以及一些耳熟能详的黑魔法物件。...

CP:Draco x Harry


今天可是元宵节,春节也算过完啦~在这里祝大家元宵快乐~

然而这个中篇并没有如期完成

但还是放出新的一章~


1~12:戳我戳我

13~19:戳我戳我


-------------------------------


20.

任何时候,Harry都不会去怀疑Ron的办事效率和行动力,尤其当他还有个Hermione当智囊团,则更是如虎添翼。所以他一边安心地把逃出生天的难题托付给好友,一边继续自己手头的准备。

他晚上睡得很少,更多的时间都被用在记忆Draco给他的资料上——不仅仅是那一长串人名儿,还有拍卖会的重点,以及一些耳熟能详的黑魔法物件。他还得给自己整理一些好用的故事,拿来说服别人他就是Joël Schneller本人。

周三,在潦草地应付了自己的午餐之后,Harry通过壁炉来到了Draco家,他越来越驾轻就熟,甚至有了些经验——至少这次,他提前用Hermione推荐的发胶把自己的头发固定整齐,还注意用忽略咒盖住那该死的黑眼圈。

“今天看上去可真人模人样。”Draco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如是评价。

——噢,这句话简直让这番功夫物超所值。

“所以,我们不是接着就要去翻倒巷么?”Harry有些诧异,他看到Lancy跟往常一样,给他送了双拖鞋过来,还执意要帮他脱外套。

“的确,但我们要准备一下,虽然这么做有点对不住你的精心打扮,不过我忘了说。亲爱的Harry,你得用复方汤剂,乔装成Joël。”说着,Draco挽起了袖子,看上去要大干一场,“别露出那么惊讶的表情,收起你的下巴。”

“可是为什么要乔装成他?”Harry喊道,“我不是说了我不要玩儿那个Joël 的小游戏了么?”

“但是我们得让外界知道,Joël Schneller的确来了英国,并且还来我的小店里露了面。”Draco扬了扬眉毛,“总不能让人觉得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好吧,你说的有道理——Harry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他脱下外套和鞋,配合地跟着Draco朝楼上走去。

这次他们直接走进了跟书房相反方向的一间房间,正好在Draco卧室边上。好吧,他理应想到的,这个斯莱特林拥有一个跟收藏室差不多大小的衣帽间,落地的等身镜,一套套整齐的西服挂在离门最近的衣柜里,接着是满墙的鞋、领带以及配套的领带夹,他甚至还有专门放帽子的小柜子。

正当Harry带着半好奇半嫌弃的表情审查着Draco的穿衣风格时,小精灵Lancy伴着一声干脆的响指声凭空出现,像献宝一样捧着一个银制小酒壶跑到了傲罗跟前,“Potter先生,这是主人让Lancy准备的复方汤剂!”她自豪地说道,两只耳朵竖了起来,“Lancy从黑市搞到了些,保证质量完美!”

“呃,好的,谢谢。”Harry弯下腰接了过来,拧开瓶盖儿凑在鼻子边闻了闻——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

“Lancy还帮Potter先生将Schneller小少爷的头发添加了进去,这一瓶一定够Potter先生今天下午用的了。”

“你做的很棒,谢谢。”Harry言不由衷地说——他实在不想喝下一瓶添加了不认识男人毛发的玩意儿。咽了咽口水,傲罗转头问Draco,“我只需要喝这一次,对吗?”

“在拍卖会上,因为你有面具,所以不需要服用这个。”斯莱特林点点头,他看见傲罗的面部表情突然释然了不少,“咳咳,你现在要喝下它吗?”

“为什么不?早晚都要挨上这么一刀。”说着Harry朝Draco扬了扬杯子,说了句cheers,大口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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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该死的居然有这么高?活活比你还高出半个头呢!”看着自己变短的袖子和裤腿儿,Harry苦着脸从斯莱特林手里接过一些衣物,不情不愿地解起了自己的扣子。

“他好歹也是欧洲大陆的人,而且重视健身。”Draco侧身半倚在衣柜旁,欣赏着Harry的,不,准确来说,应该是Joël的肌肉线条。对方扒衣服速度挺快,瞬间就露出宽敞的胸膛,他接着就把手伸向了裤子拉链——Draco咽了咽口水。

“你就看吧,色狼。”Harry白了一眼,“话说,你没给我准备内裤吧?说实话,他的尺寸跟我比也差不多,并没有被卡住。”傲罗随口说着,他拿起Draco准备的裤子麻利地套了进去——还挺合身。

看着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Harry左捏捏右揉揉,光着上半身龇牙咧嘴的。

“赶紧吧,Potter。”Draco白了一眼,拿起挂在外边的一套小西服,走进了边上的卧室。

“嘿,你害羞了么?”Harry喊道,声音里充满得意,“不来和你亲爱的小Joël坦诚相见?”

“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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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倒巷从来都不是Harry喜欢的地方,乌烟瘴气的街道,密密麻麻的人群。最关键的是总有人想雁过拔毛,偷走几根你的头发或者指甲。平时傲罗巡逻的时候还好,通常四五个人一小组,大摇大摆的,他们也不敢招惹。但今天可不一样——他甚至连自己都不是。

斯莱特林看上去也不是很喜欢这些无所事事的黑巫师,他把帽子压得很低,走得也极快,刚下过雨的地面有些湿滑,裤腿也因此全是泥斑。Draco一直保持着正视前方,不理会簇拥而上的各种各样邀请。时不时,他的眼睛会挂一眼身侧的Harry,看看对方是不是有跟上。

“长得高还是有好处的,至少那些老太们伸长手也够不着我的头发。”挤过人群最拥挤的那段巷子,Harry松了口气,下意识的抓了抓头,发丝柔滑的手感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我记得Blaise有提到,说这边归你们管啊。那你平时一个人来的时候怎么办?”Draco声音压得很低,但丝毫不影响他娴熟的嘲讽。

“闭嘴吧,Malfoy,你只比我高上那么一丁点,到底有什么值得你骄傲的。”Harry翻了个白眼,他看见不远处,博金博克的招牌出现在街角,上面挂着“Close”的牌子,“你们还没开门?这都半下午了。”

“我猜Blaise可能在清货,要不就是有大客户上门。”Draco耸耸肩,他停下来,凑近傲罗耳边嘱咐道,“他之前见过Joël两三次,也算是熟悉。等会注意你的措辞和动作,当成一个考验吧,Potter,你要是能骗过他,那咱就成功了一半。”

“Ok,再一次,叫我Joël。”Harry活动活动胳膊,还正了正衣领,小声打趣道,“要是等会因为你脱口而出的Potter害我露馅了,那你就自己去跟Zabini解释吧。”

Draco挑衅般地挤了挤眉毛,双手揣在裤兜里大步向前迈去,他故意清了清嗓子,声音也大了不少,“快点,Joël,我可是有个好宝贝想给你看看。”说着,斯莱特林还张开双臂,做出邀请的姿势,脸上也挂上亲切的微笑。

“呃,噢,好的。”Harry也快步跟上。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越接近店铺速度就越快,当Draco推开店门,头顶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时,他感觉心脏已经快冲破嗓子眼儿。

“Draco?”Blaise的头从一排玻璃柜的后面探出来,“我不知道你要来…等等,Schneller先生?您来英国了?”他的语气瞬间变得恭维,带上了商人迎客时惯有的那股热情,“请稍等我一下,不好意思,我正在点货。”接着便是一阵搬动东西发出的叮叮咚咚的响声。

“他今天早上刚到,也没提前打个招呼。”Draco回应道,领着Harry往里面走去。

“原谅我,亲爱的,我只是提前到了一两天而已,谁让我太迫不及待。”傲罗夸张地喊着,他的声音带上了欧洲人别扭的腔调,就连那个r发得也很到位。看到Draco赞许的目光,Harry得意地抿了抿嘴。

“听Draco说您是来参见Carlyle的拍卖会,对么?”Blaise的声音从柜子后面传出来,他还没处理完手上的活儿,“那您可真是来对了,我听他们说这次好货可不少,据说还会有稀品亮相,说得我都心痒痒了。”

“我也是听他这么忽悠的。不过要是没我看得上眼的,那可要找他算账了。”说着,Harry一把搂住Draco的肩膀,把身体大部分重量都靠了过去,“你说是吧,Draco?”

“你居然也开始怀疑我的眼光了?看来非洲土著的药的确影响了你的判断。”灰色眸子里含着笑,斯莱特林配合着表演。

“对哦,怎么样,Schneller先生,神秘的巫术,听说您对它很上瘾。”Blaise声音嘹亮地问道,搬动的声音已经渐渐平息,看来他快要完成整理。

“当然,那可是古老的力量。”Harry扬了扬手,他的心跳已经没先前那么疯狂了。

“我去给你拿点儿有趣的东西,你先随便看着。”Draco也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往Blaise的方向走去。他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示意傲罗做的不错。

--------------------

Harry在商店里随意的闲逛着,他上一次来还是去年刚刚接手这个片区的时候,不过那时他可没什么闲心打量这些古灵精怪的小玩意儿。在一堆装满地精头颅的瓶瓶罐罐边上,Harry看见了一顶平白无奇的礼帽,被装进透亮的展柜里,孤零零的,周围没有摆放任何东西。

这真突兀——他好奇地凑得更近,弯下腰仔细查看。

“噢,Schneller先生,您真是好眼光,这可是我们店上周才到的——哈洛斯的帽子,市场上真货可没几件儿。”Blaise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背后冒了出来,他热情地解释着,“您要拿出来看看吗?”

“我想不用了,被击晕可不是什么好主意。”Harry撅着嘴,拜这几天苦背所赐,他当然知道哈洛斯的帽子有什么功效。把目光从展柜移向面前的年轻人,傲罗找了个话题,“怎么样,最近生意好吗?”

“还能好到哪儿去呢,有那么个老板。”Blaise耸了耸间,朝着柜台后面的Draco扬了扬头,满脸无奈,“他都一个月没过问店里了,要不是您们这些老主顾撑着,这场子早就住不下去了。”

“他这是天天忙着从一个女人的床上滚到另一个女人的床上吗?”两人闷声笑着,不约而同地瞟了眼柜台后面那个白金色头发的男巫。

“哎,不过我可有些新情报。”说着,Blaise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听Lancy说,他最近和那个Potter打得火热,对方都去他家里了。”

“噢?Potter?”Harry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突然有些慌神,不确定Joël该不该知道自己的名字。

“哎呀,您可能不知道,总之就是他暗恋好久的人,从我们还在霍格沃兹的时候起就开始了。”Blaise八卦地挤挤眼,“您别看他天天花天酒地的,但每个都不长。我跟Pansy都猜是因为这个。”

“他也没跟我提过。原来如此。”Harry故作镇定。他就要快挂不住自己脸上淡然的表情。——Oh My God!Holy Shit!

“你们俩说什么呢?”还好救星来得急时,傲罗抬起头,看见斯莱特林已经走到货架的尽头,正疑惑地皱起眉头,“你俩过来吧,呃,Blaise,先去把门关了,下道保密咒。”他命令道。

Blaise应了一声,冲Harry点点头,赶紧转身照办。

斯莱特林又招了招手,示意傲罗过去。他敏锐地察觉到对方表情的不对劲,“你该不会露馅了吧?”见傲罗耷拉着肩膀站在他面前,Draco轻声问道。

“不,我想没有。咳咳。”Harry清了清嗓子,他的手摸到怀里揣着的银质酒壶,“呃。我需要再喝口吗?”

“对,不过你暂时不需要再演戏了。”Draco点点头,小声说道,“你做的很好了,但现在,Blaise需要知道你是谁,也需要知道我们的计划。”他看到傲罗脸色还是不太对,以为对方在担心保密问题,“不用担心,我和他,还有Pansy之前有过赤胆忠心咒。”

“呃,哇哦,我是说,恩,好的。”Harry有点结巴。

“你怎么了?”Draco皱着眉头——Blaise已经关好门,他抬起左手挥了挥魔杖,又布下几道静音咒后,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但傲罗看上去可真不对劲。

“不,我想没事的,咳咳,好吧,让我们告诉他吧。”Harry再次清了清嗓子,深深吸了口气,挂出一个僵硬的微笑。

只有Merlin 知道,他的心脏就快要爆炸了。



TBC


下个部分:戳我戳我

一粥柒天

【德哈】礼拜二午睡时刻

礼拜二午睡时刻


角色属于罗琳,ooc属于我

不知道什么AU,儿童文学,假的西幻,假的drarry

设定是远行巫师德拉科墓园看守人哈利

[图片]
插图: @杨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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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般不会有人来拜访哈利·波特。


他的木屋坐落在高锥克山谷的一处偏远的荒地上,这个地区的阳光总是最晚降落在他身上,又极度吝啬地最早离开。木屋里没什么物件:一张矮床,上面铺着不厚的棉麻被子;一架子书,它们满满地堆了这个三层的小书架,有些薄得像仅由几片纸订成,另外的和外头荒野上的石块一样厚重;燃着烧水壶的炉子;以及一条棕黑色的、铺满了整个房间的毛皮地毯,在这个阳光不常光顾...

礼拜二午睡时刻


角色属于罗琳,ooc属于我

不知道什么AU,儿童文学,假的西幻,假的drarry

设定是远行巫师德拉科墓园看守人哈利


插图: @杨陆诚 



-

01
一般不会有人来拜访哈利·波特。


他的木屋坐落在高锥克山谷的一处偏远的荒地上,这个地区的阳光总是最晚降落在他身上,又极度吝啬地最早离开。木屋里没什么物件:一张矮床,上面铺着不厚的棉麻被子;一架子书,它们满满地堆了这个三层的小书架,有些薄得像仅由几片纸订成,另外的和外头荒野上的石块一样厚重;燃着烧水壶的炉子;以及一条棕黑色的、铺满了整个房间的毛皮地毯,在这个阳光不常光顾的屋子里发出一阵不易被察觉的霉味。


镇子里的人很少到这片荒地来,更少从哈利的木屋前经过,这大概和荒地的用途有关,以至于哈利是这块地上唯一的住户——活着的住户。这么形容似乎会准确些,毕竟在他屋子的后面还有些密密麻麻数不清的冢墓。夜晚时,那些简陋的十字架在月光的照射下变得惨白,它们脚下的土堆也反出可怖的颜色。这种景象在白天也不会好上多少。


所以怪人哈利·波特才会住在那儿,镇上的母亲都这么和孩子们说,那个怪胎只能和鬼魂待在一块儿,就因为他小时候做了坏事受到了诅咒,额前的伤疤是恶魔留给他的。母亲们说到这儿,往往会露出一副严肃的模样,她们用双手捧上孩子们的脸颊,继续说:所以懂了吗,你得乖乖的。


哈利·波特不介意自己成为镇里人教育小孩的反面例子,他宁愿自己属于这片荒地,宁愿去和睿智的幽灵们谈论他或者他们的故事。他的朋友之一,赫敏·格兰杰,就是一位极其聪慧的女性幽灵。


格兰杰小姐仿佛是看遍了世界上所有的书,她最遗憾的就是瘟疫让她没能读完那本《霍格沃茨:一段历史》。哈利第一次看到赫敏的时候是十二岁,而赫敏非常愉快地充当起了老师的角色,她教会被镇上孤儿院排挤的哈利认字,给他讲起无垠的宇宙和在高锥克山谷外广袤的山川河流。哈利喜欢听赫敏给他讲那些故事,可当小哈利向赫敏提起他想去远游的渴望时,赫敏会晃着她那顶蓬松的大波浪卷发,说:“哈利,那些地方太远太危险,而你呢——”她用透明的手指勾了勾哈利的鼻尖“——而你,哈利,你还太小了。”


现在的哈利已经是和赫敏一样的二十岁,赫敏早就不能用从前的理由去反对他了。二十岁的哈利仍在幻想山谷外面的世界,但他从成人那天起便不再和赫敏提起自己的“远游计划”;赫敏却变得激进起来,她时不时就会向哈利建议去试着翻过不远处的小山,或者仅是爬到山顶也好。她相信那样总会看到更多。


他们态度的转变很有可能“归功于”这片墓地和罗恩·韦斯莱。


罗恩是赫敏在哈利十六岁时遇到的男性幽灵,格兰杰小姐爱惨了他那傻傻的大英雄主义,于是迅速陷入爱河。毫无疑问,罗恩身上那种狮子般的勇气(“虽然有时候过于鲁莽。”赫敏评价道)极大地影响了他的女朋友。而哈利则是在被安排担任镇上无人乐意的墓场看守之后,被墓地的死气熏染得寡言,他每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泡在书中,企图成为第二个赫敏·格兰杰。


哈利十三岁生日时,赫敏建议他去买本书作为生日礼物,于是他用卖木柴节下的钱买了一本二手的世界地图。它是哈利书架的第一位房客,到现在也仍是哈利最常翻看的书。赫敏总是觉得,哈利还是十二岁时那个满心热情和勇气的小男孩,但他在这个地方待的越久,心底里向往大世界的小人儿就越死去一点,她只能在哈利翻看地图时看到那双绿眼睛重新亮起来。她对此由心地感到可惜。


哈利每个月从镇长那儿领到几个银币和一些谷物,而他想要的梦是离开这物欲横流的中部,去北方极寒的乌兰托伊,看雪山顶是否有苍鹰盘旋;去南方的种植园,看那些丰饶土地上劳作的人们是否和油画上一样成日挂着笑容;就算是风沙肆虐的西部也好过这儿。这个梦他从十二岁做到二十岁,也许等以后他比赫敏都要老上许多的时候,哈利也仍然做着这个梦,然后无法也不会迈出山谷一步。


偶尔也会有镇上的青年从外面远游归来,带回满马车的香料和布匹,哈利会在集市上看到那些归来的年轻人,他们坐在石阶上与欢笑碰杯,大声讨论东方星辰样的绸缎和女子们纤细如蛇的腰肢,航行途中不时跃出海面的大鱼,还有那些似乎有百米高的树。


哈利·波特也曾想过,自己会骑着一匹马驰出高锥克山谷,奔向雪山、森林和海洋,但他现在最好是赶紧回家,把水烧起来再做一锅蔬菜汤,伴着昨天剩下的肉干解决晚饭。如果他够快,他还能在天黑前读完那本赫敏向他推荐的《盖勒特游记》。



02
德拉科·马尔福经过这个山谷时,是六月的某个星期二。他在早晨走进繁华的小镇,集市上的商贩大声地吆喝着新鲜的货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海水与鱼腥混合而成的古怪气味。它让德拉科想起不久前经过的威斯考斯特,那个港口城市的味道和这里的约等——自由、广阔、明亮,但是该死的咸。他更喜欢山林和草原,相比起海洋来说。


他皱着眉头走过道路两边的摊位,身上的袍子粘上各式各样、从集市里带出的气味。德拉科闻到上好的新鲜果蔬的清香,他爱这个,那让他想到十月的森林,松鼠会在他头顶的树间灵活地跳跃,它们的尾巴在树叶上扫出一大片沙沙的曲子,而果香会与乐声一起被风带来。秋天总是最美的。德拉科狠狠地吸了一口他身后留下的果香味,然后他继续向前走去。


镇子的边缘总是风尘人士去的地方,面容精致的女子们打开窗户,垂下身子,用她们傲人的酥胸和糯软又甜美的转音邀请经过的每一位男性。她们穿着用有着复杂图案却廉价的布料制成的花裙,领口开得尤其大,那大片的粉白色就在窗口明晃晃地晃着,伴随姑娘们特有的香水气和咯咯笑声一齐飘向德拉科。他的淡金色头发总能吸引佳人们的注意,姑娘们向他抛出一句又一句甜腻的情话和赞美,她们尖着嗓音,用“上帝啊”和急促的喘息来表达自己的兴奋,夸赞德拉科比阿波罗更俊美,称那金发耀眼过镇上最昂贵的琉璃金杯。


“金发先生!请别错过我们!——”姑娘们挥着手绢,像银铃一样笑着。


德拉科并不想搭理她们,甚至没有一丝欲望去抬眼看一下窗口的姑娘们,他讨厌这片地方的胭脂味儿,飘在空中的粉尘呛得他直想快些离开。于是德拉科加快了脚步,姑娘们则更加卖力得挽留起她们的“太阳神”来,等到快要离开这片排房时,德拉科听到了几声模糊的叹气和下流话,看来女人们总算放弃自己了。


镇子的外面是一片巨大的空旷平原,安静得与一旁的小镇格格不入,就像是有屏障刻意将它与热闹彻底隔开。此时已经是正午,而在这块草原上却感不到一丝燥热,方才吹过的风甚至让德拉科裹紧了斗篷——古怪得不像是六月。再往前走去,野草逐渐变得稀疏,也很难找到草地里该有的小动物,偶尔可以听见从遥远枯木上传来的悚人鸟叫,而他仅仅是离开小镇走了不到半个小时。


德拉科有些累了,但他十分怀疑这个鬼地方是否会有房屋供他短暂歇息。他从一个月前开始往北走,因为他在书上念到北方的海湾里妖艳的人鱼有着能够蛊惑人心的歌声;那块高地上长着一种名为“索律”的神树,它们的树脂可以让人拥有一天内最被需要的幸运。德拉科在一个月前与南方的纳西莎通了信,告诉她请转达自己对格林格拉斯家小女儿的抱歉,因为自己不得不赶着动身前往北方。在将那封信系上猫头鹰后,德拉科草草收拾好行囊,踏上通向北方的卵石路。德拉科在心里算着,他与阿斯托利亚的婚期定在十月,在那之前有足够的时间让他返回南方。


他继续走着,这片地区已经没什么草木生长了,而他迫切需要一个地方能让他停下来喝杯热茶。德拉科已经不奢求用锡壶冲出来的自南方庄园的上好手工红茶,然后在这时,在六月某个礼拜二的正午,他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座在荒野上显得格外突兀的小木屋。




03
哈利有午睡的习惯。通常,当太阳升到天空的最高点时,赫敏会穿过木墙并留下一句轻轻的“到午休时间啦”。但某些时候,她会强制没收哈利正在读的世界地图,以一种像妈妈说教的口气教训道:“哈利·波特!——你把它再从头到尾翻上一百遍,你也不会从这个该死的小屋里踏出一步!”格兰杰小姐还会用瘆人的眼神盯着哈利看,直到后者投降,将地图册放回到书架里,并保证立刻开始午睡,她的语调才会再次放轻,嘀咕一句“午安”,然后再飘出屋子去和罗恩晒太阳。


六月某个礼拜二的正午,当敲门声响起时,哈利敢打赌自己躺下还不超过五分钟,因为赫敏的声音还没彻底从他脑中散去。他们刚刚差点吵架,因为哈利第一百零二次拿起那本锈红色封面的地图,而赫敏再次嘲讽二十岁的他不如十二岁——“你连幻想的勇气都要没有了…上帝!我根本不知道这片地对你做了什么!”赫敏尖叫着说——他现在不想去回想这个。门外的敲门声依旧有节奏的响着,哈利不觉得来人是特意前来拜访他的,大概只是个忘记亲人的墓在哪里的扫墓客。这块墓地荒芜而且排列得毫无章法,哈利也只能能通过观察每座墓旁的鬼魂来知道谁被埋在了哪里。


哈利讨厌被人打扰午睡,因为这意味着他下午看书时很有可能犯困。于是他几乎是用了最大的力气毫不友好地把门甩着打开了,而这一举动明显吓着了来客——哈利看到他甚至把脖子往后一缩。


屋外的人是位高瘦的男子,他的头发被深色斗篷的兜帽盖住,但依然有少许淡金色的发丝从一边露出;他穿的袍子一直拖到脚踝处,用的布料一眼看去就不便宜,因为大概只有用成把的金币才能织出那上面似是星辉闪动的效果。哈利不记得镇上有这么一位年轻人,他全身没有一处像是属于那个世俗的山谷小镇;或许又是旅者,但哈利质疑这个猜测,因为来人没有丝毫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们就这样站着干瞪眼了好一会儿,直到那名男子开口了:


“打扰,但能允许我进去喝杯茶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无奈地皱起眉毛,这让哈利注意到他灰色的眼眸;那双眼睛好看极了,像是清晨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时青灰色的天际。那人估计是意识到哈利在看他,于是挑了挑眉毛,继续说:


“我还带着一只猫头鹰,如果可以,我想请你别介意我将它一同带进屋。”


说罢,他转头吹了声口哨,然后哈利听见翅膀扑腾的声音和巨大的风声,一只黑色的大鸟在他们上方盘旋着,最后落到了男子伸出的手臂上。哈利知道只有一类人才会养猫头鹰做宠物。


“你是巫师?”


男子稍微怔了怔,不过立刻对哈利回以一个友好的笑:“是的,我是个巫师。我正赶着去大陆北边的高地,你能让我休息上一两个小时就够了。”


哈利再次打量这名男子,那人手臂上的猫头鹰在这沉默的时间里低下脑袋啄了两次羽毛。哈利突然想到,远游的巫师一定到过许多地方,既然他请求在这儿歇上一两个小时,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可以邀请他讲点外面的故事?如果他有去过那本地图上提到的那些地方,就太棒了。


“请进吧,巫师先生。”哈利同样对男子笑了笑,转身向炉子走去。那上面的水壶正哧哧地喷着白气,哈利用布盖上水壶把将它提了起来,然后往被搁在一边的茶杯里倒去滚烫的热水,“我不常接待客人,所以屋里不是很整洁……”


哈利有些紧张地说着,而那人正四处打量木屋内部的布置,最后在思考了一会儿后,坐到了矮床的一角;他的猫头鹰则扑着翅膀飞上哈利的书架。这时红茶包也加好了,哈利真诚地希望来客不会嫌弃低劣的茶包,他还得靠这杯茶来换点故事呢!


德拉科接过木屋主人递来的杯子,他已经闻出里面茶叶的品质不好——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他想过这屋子里会是一片脏乱、主人的生活定是十分拮据;但他从未猜到,看守墓场的人居然会是位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男人。在那人开门之前,德拉科一直以为走出来的会是个脾气古怪的小老头。


年轻的墓场看守拥有一头乱糟糟的黑发,一双在屋内昏暗光线下看不准颜色的绿眼睛。德拉科突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毕竟这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职业,更不适合年轻人去做。手上的茶正不断地冒出热气,德拉科把杯子移到嘴边抿了一口茶——恶,他果然还是受不了劣等茶的味道——于是德拉科把杯子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床板上,他是不会再喝它一口了,德拉科发誓。而现在,他得想想要如何打发接下来一个小时的时间,毕竟他才是那个打扰人的旅者。


几乎在同一时刻,木屋内的二人都试图开启一段对话,然后在意识到对方也开了口之后,他们突然一起笑了起来。停在书架上的猫头鹰为这沉默的打破,满意地“咕”了一声。


“…所以说,你是从家里逃出来的了?”哈利有些吃惊问到,因为德拉科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叛逆的家伙。他们的交谈开始了大概有十分钟,然后在哈利的强烈要求下,德拉科现在正在讲述他这次远行的起因。

“不是逃出来,波特。我本来就在外面做些事情,不过偶然在诗歌里读到了一些句子,它们让我萌生出前往北方的念头。”德拉科纠正到,“我让克拉克给我母亲带了信…”


“克拉克?”


书架上黑色的猫头鹰拍了几下翅膀,又叫了一声。


“就是它,克拉克。”德拉科转向猫头鹰的方向,对它吹了声口哨,猫头鹰立即飞下来站到了他的肩上,“一名巫师至少会有一只猫头鹰,我们用他们来传递信件,速度比你们的马匹要快上许多。”


哈利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克拉克,后者炫耀似的抖了抖它的羽毛,又抬起脑袋发出了愉快的叫声。


“你可以摸摸它。”德拉科突然说到。


哈利的绿眼睛里流露出些欣喜又害怕的神色,他小心翼翼地向克拉克伸出右手,在快碰到猫头鹰黑色羽毛时突然停住了,大概是想着摸羽毛是不是个正确的做法。克拉克像是已经做好了被抚摸的准备,没有像意料中被摸羽毛的事实让它的眼睛困惑得转来转去,然后在哈利还没来得及收手时,它已经一喙啃上了哈利的指尖。克拉克咬的很轻,但哈利还是吃痛地叫了一声,而在一边的德拉科大笑着:


“波特,这说明它喜欢你!如果克拉克真的要啄人,你的手指会需要止血绷带的。”


在哈利木屋里待的时间远比德拉科预计的要长,他原计划在两点左右上路,那么天黑之前他很有可能已经走出荒地了。现在的太阳已经要快看不见,荒地的边缘被夕阳的颜色染出一种黯淡的黄,德拉科依旧坐在木屋里的矮床上,和从未走出过山谷的哈利讲着故事:


“……在到达这儿之前我我穿过一大片森林,但那里没什么稀奇的东西,就跟你们这儿一样。那些神奇的生物一般都在东方和北方,我听说东部有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它的山脚四季如春但山顶的白雪终年不化,山里有一类白蛇,它们只有一年的生命,总在冬季破壳而出,然后春天时变幻成女人的模样去引诱樵夫。当男人爱上她们后,她们会哄骗着男子将婚期定到冬天,而她们的生命正好在在那天结束,爱着她们的男人在来年春天之前郁郁寡欢而死。但是波特,别露出那种该死的惊恐的眼神!——东方的故事总是这种凄美的爱情悲剧,就像北方人总说些精灵的事,唯一不同的是精灵的确存在,而那些白蛇至今也没人证实是否真实,它们大概只是编出来骗你这种人的。”


德拉科一个下午提起的有些地方是哈利在地图上见过的,另外些是他完全陌生的,哈利从不知道原来南部平原上劳作的不是人类而是地精,而制铁的矮人们性格暴躁总是和顾客发生争执,德拉科与哈利讲起前几年发生的一件矮人工匠和巫师的事故——“他们在店铺前大打出手,魔咒和炮火乱飞!”——最开始泡的红茶也已经被德拉科喝完了,他甚至没有再去关注劣等茶的味道。


“…说真的,哈利,你真应该亲自去外边看看。”德拉科最后建议道。他不能留在哈利这里过夜,现在是必须起身的时候了,太阳落山已经许久,夜空中的繁星都开始眨起它们的眼睛。


哈利的眼睛又一下子暗了下去,德拉科想他自己是能明白哈利的苦衷的,从他们之前的谈话来看,哈利想离开这片土地实在是难于猎杀一条火龙。


但是德拉科必须得走了。克拉克明白它主人的意思,从书架上重新飞上德拉科的肩膀,他们一同看着面前有些失落的哈利。过长的停留导致德拉科要在夜幕里穿行,甚至打乱了他原有的计划,而他只在这个木屋里待了不过一个下午,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矫情得不愿离开。


最终,哈利还是开口了,伴随着一抹苦笑,他试探性地问:“一路顺风?”


德拉科看到那双绿眼睛里流出的无奈和感慨混合在一起,然后它们让自己的心脏重重地“砰”地跳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会在几个月后到达目的地,然后再重新带着一肚子的故事回到马尔福庄园。那里不会有人乐意去听自己在路上经历了什么:阿斯托利亚是位高贵的女巫,她不会喜欢自己的丈夫的远游爱好,即便德拉科会在归途中带给她妖精商店里最华美的珠宝;纳西莎和卢修斯也更想让德拉科安分地待在家里。他的故事注定在讲出前就会腐烂。


然后德拉科又看向一言不发的哈利,这个可怜的年轻人被现实枷锁在高锥克,小山谷正把他变成一个呆板胆小的家伙。哈利一定不怎么做梦,因为他甚至没有在夜晚抬眼星空的习惯——就像是哲学家总爱仰望着夜空思考问题,那片被白色亮点缀满的黑布无论如何都能给人无尽的遐想。德拉科突然后悔起来,他居然忘了跟哈利提起那些他在树林中的夜晚,那时候可以透过厚密的叶丛瞥见一两点星光;或者站在林中空地上抬头,他的上方是从天际一路倾泻出的银河;那里还会有被朱庇特派下的凡间的白羊、公正女神举起的天秤、北方的大熊和他德拉科·马尔福的天龙。


哈利应该去看看它们。德拉科在心里想到。


他突然想起父亲教过他的一个咒语,下意识地开始吟唱;哈利听到德拉科低沉的念咒声,感到屋内突然亮了一些;等到德拉科完成吟唱时,他如愿地看到了哈利满脸的惊讶。


那是一整片的天幕,上面的星点多得让人眼花缭乱,像是天河落到了哈利木屋的天花板上。


远行的巫师在离开前留下一片星空和一句话。当他推开老旧的木门时,肩头的猫头鹰拍着翅膀飞向漆黑,而他对绿眼睛的年轻人说:“克拉克会把我的信带给你,那样你可以知道很多外面的故事。”然后他在道别过后转身离去,黑色的袍子融入了夜色。



04
怪人波特的窗前停着一只黑色的猫头鹰。


这是最近刚去过墓地的道格家的儿子们说的,他们家的老爷子在周三咽下了自己六十年中的最后一口气。下葬的日子被安排在周五,当抬着棺材走进那片险些被镇里人遗忘的墓地时,他们经过了波特的木屋,然后听到了猫头鹰的“咕咕”叫声。


“那是只怪鸟,我从未见过能长到那么大的猫头鹰,它的翅膀展开能有半个我长,”道格家的大儿子夸张地说,并比了个绝对不止半个他的长度,“就像这样——要我说,那猫头鹰肯定不普通,它们总是跟神秘的巫师联系在一块儿…”——他的突然压低声音,换上一种诡异的语调——“没准那是带着诅咒的黑魔法的象征!”


凑在一起的听众们脸色突变,他们瞪大眼睛看着一脸得意的道格家的大儿子,然后惊慌地转过头,开始纷杂地互相议论起来。


实际上,克拉克只是比普通的猫头鹰大上那么一点儿,哈利猜测这是因为马尔福庄园的食物给它提供了足够的营养。克拉克在今天早晨给哈利带来了德拉科的第二封信,哈利读完后,先给克拉克喂了一小把谷粒,再开始趴在床上给德拉科写回信:


德拉科:


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克拉克真是只聪明的猫头鹰,它在送信时还顺带叫醒了我,(昨晚我没有关窗,它就直接飞了进来,然后开始用翅膀使劲扑打我的被子直到我坐起来)我敢保证它的叫醒服务做的绝对比赫敏更到位。


他们前些天抬来了老道格的棺材,那个可怜的男人活到了六十岁,我小时候总眼馋他开的杂货店里那些五颜六色的糖果。那时他也不过四十多,身体看上去还算硬朗,谁能想到他居然只多活了十来年?人的生命短暂又脆弱,虽然都说巫师的寿命会更长,但是我想你也应该体会的到…不过我才二十岁,这不是我现在应该关心的问题。


你在信里问我的纸是哪儿来的,我只能告诉你它们一点也不贵,是我能够负担得起的廉价货,所以断了让克拉克给送我羊皮纸的念头!墨水和笔是我上周到镇上的二手店买的,我是那里的老顾客了。再次声明:它们不贵!——免得你又想让克拉克叼着装满墨水瓶和羽毛笔的包裹来见我。


我没有听说过‘卡尔曼’,地图册上也没有这个地名。我猜它可能是中部众多新建城镇中的一员。你可能不知道,近几年中部的发展可以称得上是‘飞速’,有太多全新的城镇被作为商贸道上的枢纽而建,而像山谷里的镇子,不过几十年历史,也能算是‘历史悠久’了。


你离开高锥克已经有近一个星期,愿你这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不过我想,应该没什么事能让巫师困扰吧?)另,请与我讲讲更多关于你的事,我才发现我们之前的谈话都是关于你经过的那些地方的。


                                                                                                哈利


德拉科的回信在当天晚上送达,于是哈利按照信里所说,将克拉克留下休息了一晚,等到第二天清晨时再让它带去回信。德拉科的信的内容有趣极了,他在谈起自己时换上了一种亲切得多的语气,这让哈利觉得像是交往许久的友人在对他发牢骚:


哈利:


首先必须要纠正你一点——巫师不是万能的。我以为这个道理你会懂,因为它简直就和‘太阳永不会从西边升起’一样是个常识,但我们巫师或许是有更多的能力去保护自己。


我很惊讶这次你居然这么快就写完了回信,毕竟上一封等了我差不多整整两天。我写信的速度一向很快,所以你不要急着给我回信,克拉克吃不消这么频繁的长途往返飞行,即便它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猫头鹰。如果它在晚上到你那儿,那就让它在你的书架上待一晚,第二天给它吃过谷子然后喂它喝点水,再把回信给它。我相信你会做得比我告诉你的好上一百倍。


哈利,不得不说你真是个神奇的人,因为我通常不会与刚认识的人通信,更别说分享我的个人信息,这两点在你的身上破戒了,而我不知为何。鉴于你对我个人的极大兴趣——好吧,我来自琉喀,这是座南部的城市,位于查尔克平原上,那儿有许多你提起过的庄园和农场,定居者大多是我这类的巫师,还有少部分人类和矮人。马尔福家拥有那里最大的庄园和最多的耕地,你可以理解成我很富有、家底殷实。我的家里只有母亲和父亲,以及一大堆我叫不全名字的佣人;我是独子,马尔福的血脉一向都是单传,因为祖辈们觉得这可以保持魔力的集中和强大。我今年二十岁,同你一样大,将在十月成婚;我的未婚妻叫阿斯托利亚·格林格拉斯,她是一名女巫,而格林格拉斯和马尔福有生意上的往来,我想这是促成我婚约的一大因素——老实讲,我讨厌这样——我在前十九年去过许多地方(这大概会让你嫉妒,哈哈),这些旅行大多始于我和父母的争吵,然后我会在散心的路上越走越远。我的父母现在对我突然消失一阵子后又突然出现一事见怪不怪了,只求我记得回来,因为他们束缚不住我的双腿和心,更何况我还会松绑和开锁的咒语。你绝不能耐一个巫师如何——这点倒是对的。


暂时就先提这么多,有些事等想起来了再在信里补充给你。今天晚上我大概可以走到高庇斯山,然后找个山洞用保温咒凑合着睡一晚。我在高庇斯会待上三天左右,而这里很明显不会有供我休息的旅店,不过说不定可以碰上一座猎人小屋,但我对此不抱太大希望。所以现在想来,你的话极对——成为一名巫师的确会少掉许多麻烦——至少我不用担心在休息时会被山脉里的猛兽攻击,一个保护屏障就足够对付它们了。


另,我的下一站是盖尔布斯,那是中部最有名的商贸中心,我会记得让克拉克带点特产给你。


又另,你实在应该把屋子里的东西和你自己拿出去晒晒太阳,我袍子上的霉味到现在也没能散掉。


                                                                                             德拉科


德拉科在一直往北走,所以克拉克往返所需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哈利最初的五封信几乎是在同一个星期内写完的,而当德拉科逐渐走出中部后,他们一周的通信次数缩短到了一至两次。德拉科在七月的中旬时的来信中写到:


我想我今天应该再走上一段路,但这儿已经靠近北部地区的边缘,要是没有估计错误,我离高地不过半个月的脚程了。实际上我能走得更快,但那会牺牲掉我欣赏沿途景色的机会…你绝对想不到我在这儿见到了什么,哈利。中午时我在森林的中央小做休息,一匹独角兽跑到面对我的湖泊旁喝水。它可能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第一只抑或唯一一只独角兽,这种生物因为过于绚丽的皮毛和有续命功效的血液,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被疯狂地猎杀,而我甚至连在写到这件事时都有些反胃…缓慢行路真的有它的好处,何况我的时间多的很。


哈利有时候会怀疑德拉科究竟记不记得要在十月前回到南方的事——她是格林格拉斯家的小女儿,我们会在十月份交换相爱的誓言。她的模样我已经有些忘记,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双蓝色的眼睛,它们让我想起湖城赫尔温,那里的湖泊会在光线的每一个角度下呈现出不同的美。我是过度赞美她了,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赫尔温的湖。”


但更多的时候,哈利不会因为这多余的关心而给自己找些不必要的麻烦,他仅仅会和德拉科在信里聊他今天又看了哪些书,或者罗恩又一次惹赫敏生气这一类的琐事:


“我大概是第十次读《盖勒特游记》了,”哈利写到,“最近好像也只有它尤其吸引我,连那本旧地图都成了我的‘旧爱’…我总是梦见自己骑着马,踏着镇里人的背奔出的山谷,而你就在我的前方不远处,我想我是在拼命追逐你。当我惊醒的时候,我都还可以感觉到马蹄踩在他们脊骨上的颠簸,这太诡异了,德拉科。”


“他们又吵架了。她下午跑来和我抱怨自己男朋友的粗神经,才说到一半眼泪就开始往下掉。从我认识赫敏的第一天起,她就像是位坚忍又成熟睿智的母亲,但遇上罗恩之后,又突然成了二十岁姑娘应该是的样子,一周流的眼泪多过以前的一年。我还是不能理解恋爱中的双方为什么要放弃浪漫时刻而选择争吵。”


八月初时,哈利收到的信堆了小木屋的一整个角落。而且自从第一次让克拉克运送特产之后,德拉科给哈利寄的东西就不只是信了:有时信封里只是塞进野花或者奇形怪状的果实,德拉科说是在某处森林里偶然发现的,然后觉得哈利也应该看看;有时候是克拉克最讨厌的大件包裹(“克拉克好像对这次的递送很有意见,我给它吃了三块果干它才不不情愿地出发,”德拉科在信里写到)。


赫敏和罗恩偶尔会来拜访他,然后对那一大堆的信件不止一次表达过他们的震惊:


“天,你们到底是怎么做到写了那么多字的!”


“大概就和我们每天都有讲不完的话一样。”赫敏接过罗恩的惊呼,笑着说。


赫敏总是对的。哈利渐渐觉得他和德拉科的通信已经不是为了最早的那个“了解外面世界”的念头了,或许就是从他那次莫名其妙地询问开始,但向上帝发誓,那只是实在觉得仅仅讲述在荒地的生活太无聊而随手的一写,碰巧德拉科也十分莫名其妙地回复了他的“念头外”问题。这之后,德拉科在用生动文字介绍完他今天经过的地方之后,会惯例地与哈利抱怨一些心头的不愉快——“为了你那该死的海木雕,波特,要不是你在信里提起你想要它,我绝不可能被那个天杀的黑心商贩多要五个金币!我从未想现在一样那么渴望去了解黑魔法,那样我就可以诅咒那个杂种,要是我因此被世人唾骂,那都是你的错,波特!……”——或是讲述一些路途中听说的有趣事——“……在酒馆里遇见来自东方的女子,她之前是地主家的佣女。她告诉我她的故国叫‘夏’,那里的岩石会在一天的时间里变化出五彩的颜色,多么奇妙!我现在甚至已经在考虑一次向东的旅行……”


在他们的通信中,德拉科总是那个讲故事的人,哈利则负责倾听。他们真的有说不完的话,而哈利知道自己有多期待来自巫师的信件。他甚至可以听出克拉克翅膀拍过气流的声音了。


年轻巫师的整个八月份都在巴扎度过,他给哈利的信中不止一次提到那不可思议的“幸运魔药”。德拉科在信里说他也购买了一瓶那昂贵的魔药,然后那一天他唯一等来的是克拉克脚上绑着的哈利的信——“我以为是有佳人投送怀抱,又或是天花板上掉下金子…但也许收到你的来信就真的是对我最幸运的事。”德拉科这么调侃到。而天知道哈利在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笑得有多开心,赫敏说他整个人都瞬间亮了起来,那双绿眼睛也终于脱去了大片的灰色,变得和她记忆中的一样明亮清澈。


克拉克在八月底时带来这么一份信,德拉科的情绪看上去有些崩溃:


“……我本想过继续往北前去乌兰托伊,然后坐月底的船返回,但父亲把我返乡的船票订在了九月初。我将在狄伽湾上船,就是我与你提到过的那个人鱼群居的海湾。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她们拥有能够魅惑人心的歌喉吗?但我现在十分想成为不被绳索绑在桅杆上的奥德修斯,就让我被那歌声勾去魂魄算了,我愿意享受那天籁。”


哈利在读完这封信的一瞬有些想不通。德拉科应该是要为归家感到高兴的,阿斯托利亚已经在马尔福庄园等了他很久,他没理由不想见自己的未婚妻;但他旋即又想,德拉科可能只是为游历的被迫终止而气愤,哈利的心上也漫过一阵遗憾——要是德拉科到了乌兰托伊,他天才般的形容一定会把雪山的全貌完美地呈现在信中——但那种遗憾好像又不只是因为这个。


哈利还是用安慰的语气给德拉科回了信,然后异常郑重地将羊皮纸系上克拉克的脚爪。他从未感觉过去的通信有像这次一样压抑过,而当克拉克展翅飞去的时候,那点压抑却并未随之离开,反倒是重重地把哈利压得喘不过气。



05
进入十月,德拉科的信和猫头鹰就再也没有来过。哈利在等了近一个星期之后突然意识到,现在是德拉科最喜欢的十月了,他应该要娶那位眼眸蓝如湖水的姑娘了。哈利想,马尔福庄园里的佣人们肯定忙得晕头转向,因为马尔福少爷简直挑剔的可恶:他一定会无理地要求换掉宴会上所有红色和黄色的装饰,彩带也必须是绿和银;他还会刻薄地要求裁缝一次又一次的检查他的婚礼袍子,因为任何线头都会让他烦躁得想把所有宾客变成蛞蝓。


德拉科·马尔福就是这么一个可恶的人,他的温柔大概也只会献给有着蓝眼睛的巫师小姐,哈利有些遗憾地想到。


他现在或许正和阿斯托利亚在庄园里散步,女巫的手会轻轻地挽上他的,如果她比德拉科矮一点,可能还会亲昵地将头靠在德拉科的肩上。马尔福庄园里一定会有精致的大花园,纳西莎会在里面种下她最喜欢的白玫瑰,说不定那对年轻的情侣会漫步到那儿,然后德拉科会掐下一朵玫瑰花,再用魔法把它变成其他浪漫的物件——就像他那天晚上把哈利的整块天花板变成了银河一样——这种小把戏总是会逗人开心。他们可能还会交换一个吻,或是很多很多个。


十月第三个礼拜二的正午时分,哈利·波特并不想睡觉。荒地的景色在秋天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这里一年四季都不长草木,变化无非是又多了几个十字架。赫敏和罗恩在木屋外扒着窗子往里看,他们也知道德拉科已经有很久没有给哈利写信了。


哈利百无聊赖又忧郁地坐在床上,手里拿着本倒着的《盖勒特游记》。他从窗户看出去时,德拉科描述秋天的话突然在他的脑子里冒出来,于是他闻到苹果树发出的甜香,听见麦子逐渐成熟压弯麦秆的声音,还看到了被枫叶染成红色的山路和草丛间窜过的松鼠。但事实上,哈利·波特只能坐在这里,他甚至不想去关心镇上是不是又回来一队远行的人马,他想见的人可能正搂着自己的妻子笑得开心。


德拉科喜欢十月,而十月也就快过去了。


哈利百无聊赖又忧郁地坐在矮床上,手里倒着的《盖勒特游记》还是没正过来,在这个十月第三个礼拜二的正午,没有午睡的哈利·波特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哈利想不出是谁在敲门,毕竟一般不会有人来拜访他。但哈利还是决定起身去开门。


“很抱歉,请等一等。”他说,把手中的书朝下盖到了床上。哈利慢悠悠地走到门前,然后慢悠悠地把手搭上门栓,再慢悠悠地抬起它开了门。


十月的荒地正值秋天,然而它一年四季的景色都不会有什么变化,更别提用任何美好的词语去形容它。但是当哈利打开合叶老旧得嘎吱作响的木门后,他的眼前跳出了一片金黄,伴着苹果麦穗和松鼠一起降落在高锥克山谷的荒地上。


哈利看着来客和他身后的白马,笑着问:“你是来邀请我南下。让我亲眼见见格林格拉斯小姐的眼睛是不是和湖水一样蓝?”


来访者眯起了眼睛,灰蓝色的底下有笑意溢了出来。


十月第三个礼拜二的午睡时分,当狄伽湾的人鱼在向往来船只上的男人们唱着歌儿,高锥克小镇里的风尘区充满姑娘娇滴滴的笑声和浓得要命的香粉味,巴扎的神木在秋日里惬意地打着瞌睡,而在大陆中部的某一个角落,一匹白马驰出身后的小山谷,带着枯草气味的风吹淡了它向北的马蹄声。




06

比起海洋我更喜欢山林和草地,

我夸赞晶莹的湖蓝但更钟情翡翠的绿,


在六月遇见一个人,

他在木屋里幻想乌兰托伊的苍鹰和查尔克平原的土地,


我碰巧正前往巴扎高地,

于是与他谈起西海岸的水汽,秋天的普塔森林,


我在次日启程,又在九月沿海路向南归去,


十月,

牵着跟我跑了一个星期的马儿,


十月我回到了这里,

因为他说想策马驰出这片荒地。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