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应用截图

未闻君

未闻君

 

【埃毒】我的可爱妻子


summary:“虽然军方不允许讲老婆的事但我非要在网上讲”的埃迪讲故事。

  

*埃迪第一人称

*毒液3观后全部感想发酵的产物

*标题捏他一下my lovely wife

10.27修改一点

11.11增加一个番外 

——————————————————————




有人告诫过我,永远不能说这些事。但后来我想,如果我不说,没人知道我的妻子做过什么。

没人知道在那些时间里,我们做过什么。


所以,今天我要讲我妻子的故事。我的妻子是一名……非法移民。他没有国籍,和我共用一个社会安全码。一开始,我是看他可怜,毕竟他一个外地人,没有合法身份,找不到工作,办不了贷款。没有我在他就吃不上饭,连住的地方也没有。

结果后来他成了我的妻子,我的一切都是他的,自然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如果时光倒转,打死我都想不到会和他在一起。我们的初次相遇就很糟糕。算是我人生的最低谷吧,事业失败,和女友分手了,莫名其妙把他捡回了家。我妻子那时候境况也不好,在他老家,所有人都比他混得好,于是他也呆不下去,灰头土脸地偷渡了。

别误会,我妻子不是墨西哥人。虽然他的确是深肤色那一挂的。他长得是那种,很与众不同的。牙齿尖尖的。笑起来很可爱的……当然我们刚认识时他也不笑。那会儿他对我态度很恶劣,说我是下等人,只配做他的坐骑。而我呢,我被他害得到处丢人,做下无数怪事,还总是身陷险境。我对他也从来没有好脸色。

我必须得解释一下。坐骑。不是你们想的那个意思。我发誓在最开始,我们的关系非常纯洁。虽然后来那很快就改变了,我们之间变得……不那么好描述了。但我也没有办法。

我妻子是和他的一群老乡一起偷渡的。他算是个安分的家伙,可他的老乡,那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老乡和一位博士联手合作,想要炸掉我们的国家。结果这事被我和我的妻子知道了。

我妻子跟我说,他觉得我们的国家挺好的,他还没呆够,根本没想过回老家。于是我们一拍即合,赶去阻止老乡。过程不算是很顺利。因为我的妻子完全打不过他的老乡。但后面我们还是逆转了局势。因为我以前可是打过拳击的。我揍那个博士的样子可帅了,再来三个我也能一起揍。

被我揍得狠了,对面转变了目标,决定集中火力先要我的命。我妻子为了保护我,忍痛把他的老乡……遣返了。

关于这事,我不想说得太细,但是现场火光冲天,爆炸四起,能燃烧的东西都烧没了。我走了狗屎运,捡回一条命,而我的的妻子只差一点,就把命丢了。

还好,最后他安然无恙地回到了我身边。


  

在那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了。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互相讨厌,针锋相对。而且,我可能真的成了他的坐骑。不太好说。反正他开始在各种各样的地方骑我。卧室啦。沙发啦。车库啦。一开始他说人类喜欢干这事真是莫名其妙,后来变得比我还要上瘾。那段时间我们每天就是出门,随便做点好事,比如打击一下超市劫匪,然后赶紧回家做/爱。我也不知道我们这样算是什么。

我不太——爱说自己家里的事。不过我妈是难产去世的。我爸和我早就不来往了。年轻的时候我到处瞎混,前女友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爱我的人。后来她也离开我了。没错,那些都不是我混蛋的原因,我不是想找理由。但我只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确实弄不明白,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然后我分手了,独身,我的妻子来到我身边,一切自然得就像水龙头里流出的水。我们走到了一起。我像世界上其他的傻瓜一样,从没想过那意味着什么。

  

大概,在我们变成那种关系之后,有一段时间吧,我的妻子,开始给我做早餐了。叮铃咣啷,打上四个鸡蛋,煎八片培根和薄饼,用光整盒牛奶。最后端上来两座小山。就算是大象也不能在一顿早餐里吃下那样多的食物。每天早上我忐忑地坐在餐厅里,看起来在看报纸,其实竖着耳朵在听厨房里的声音,想知道我妻子又做了什么。在锅铲敲击之间,他偶尔会惊呼声一声,因为被瓦斯炉的火焰燎到了手指。他害怕火,害怕噪音,每当那时,他就用他那炸雷一样的嗓门大叫:“哎呦!”

我想我应该发笑。但事实上,我感到一种奇怪的温暖。好像爱又回到我的胸膛里了。不不不,我们之间还谈不到爱,那么严肃。我只是变得有点喜欢他。嗯……不能算一点,一些吧。或者,很多吧。我还偷偷地,自恋地,这样想:他可能也挺喜欢我的。他其实比我要厉害很多,更强壮,学习速度更快,离开我他也会生活得很好。如果他不喜欢我,为什么他选择一直跟着我呢。

  

我的妻子,性格同我完全不一样。他爱唱歌,看电影,还爱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音乐剧。他说总有一天他要到纽约去,到百老汇去听。我在电脑前埋头赶稿时他就在嘟嘟囔囔这些事。他那充沛的智慧,和精力,让他总想了解一切。他对我们的国家好奇,对我的轮胎和卷纸也好奇。有时我同他抱怨:我马上就要交稿,能否请你安静一些?他就会说我是个不懂浪漫的男人,难怪被甩掉。

我反驳他。我说,我们从见第一面起就开始同居,难道不正是世界上最不浪漫的事吗。我妻子一边吃巧克力,一边说,那不是同居,埃迪,我只是征用了你,还有你的房子。

  

他总有很多歪歪扭扭的道理。他也总是吃不够巧克力。半夜11点钟我跑去便利店给他买巧克力——结果这附近的巧克力早就都被我们给买空了。那总不是我的错了吧。但他还要冲我发脾气。在那儿念念叨叨,摔摔打打。再之后,我也有一堆麻烦找上门来。我就开始回嘴。我说,没有巧克力,你就凑合一点,吃几只鸡不行吗?你在你老家混得那么烂,要不是我收留你,你哪有地方可去?不要成天挑三拣四了。以你的形象,在我们国家,你连洗厕所的工作都找不到!

这话在情在理,挑不出毛病。于是他勃然大怒,把我给揍了。


我承认,我生气的时候确实挺口不择言的。专挑难听的讲。要不然,他不会对我动手。他虽然粗手笨脚,总打烂东西,可完全没有暴力倾向。我们两个打了一架,结果我完全打不过他。他还把家里的电视机扔到楼下去了。

我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我气昏了,狠狠伤害了他,给他放了一段噪音听。于是他离开了我,从家里跑出去了。为这么丁点小事,我们居然会闹成这样。这简直蠢透了。更蠢的是,我的妻子离家出走了,而当时我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终于获得了自由。

后来几天,我每天准时去上班,然后打网约车回家——我妻子离开家时把我的摩托车也给砸了。我开始像其他的单身汉一样,洗个澡,倒上一杯红酒,享受宁静的下班时光。这种生活过了大概24小时吧,后面我就有点坐立不安了。

我开始思考我应该去哪里,找我妻子回来。他没有合法身份,什么地方都去不了,不可能住酒店,买巧克力都付不起账单。我不能让他在外面流浪。可我又忍不住想,不是我赶他走,是他自己要走的。

他走之前还把我的鼻子给打断了,两回!我找他回来干嘛呢?他根本不喜欢我。我早该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了。我刚想到这里,楼下传来一声大叫,是个男人的声音。我一下子跳起来,三步并成两步,冲出了公寓楼。


我心里记得清楚。那一天下午刚下过雨,所有的街道都是湿漉漉的。我慌里慌张地跑到公寓外面,一出门,就看到有个男人,似乎是滑倒了,跌坐在人行道上。男人张大嘴,看着我,像是看一个从天而降的傻瓜。

我的确是傻。

我沿着街道慢慢地走,一路走,一路打听,我想找到最热闹和最容易出事的那条街区。后来有人告诉我前面三条街外有个酒吧,每天都在举办化妆舞会。我偷偷赶过去,随便扯了块头巾就假装自己化了妆。我混进酒吧里,然后,看到一片镭射灯光之中,我妻子正站在酒吧的表演台上。脖子上和手臂上挂满了彩圈。

他咧着嘴,在快乐地傻笑。所有的人都在欢呼着,有个女孩大叫:我爱你。她还不认识他,但已经开始爱他了。


我在酒吧里一直等到舞会结束。然后跟着我的妻子,走出酒吧,我想知道他现在晚上在哪里留宿。但他只是垂着头,一路走进酒吧后面的小巷。

这里是整座城市的背面,闪光灯之下的角落,又嘈杂,又寒冷。我听见他在说话,自言自语,他说:“真希望你看到现在的我,埃迪。”

  

...


我在他身后,不到十码的距离,望着他,微微睁圆了眼睛。我突然发觉,他好像是真心爱我的。而更糟糕的是,在几个小时之前,在那条湿漉漉的街道上,我已经意识到,我也真的爱上了他。我不知道怎么对你们解释,为什么我接受不了这个。但我是个懦夫,我转头就跑开了。

我一路跑回了家,路上想了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从遇到他之后我就一直满心担忧。我害怕失去事业,害怕失去安稳的生活……同他越亲密我就越不安。我最害怕的,是真的爱上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甚至没法见人的……外地人。早就说过,我是个稀里糊涂,不懂爱为何物的傻瓜,真是愚蠢,现在想想,那些对我来说,又算什么呢。

  

后面几天我也没办法去找他,因为我被警官怀疑和谋杀案有关,拘留了起来。世界上所有的麻烦总能拐弯抹角地找到我。我的妻子,他离开我到外面去,人人都那么爱他。要我说,他早就应该甩掉我,这样也就不会有后面那些事了。

  

我的妻子很快又回到了我身边。因为安妮去找他,告诉他我被人关了起来。噢,安妮,那就是我的前女友,如今她仍善待我。她劝我的妻子来救我。也不知为什么,我妻子对安妮总那么信服,她的一句话简直比我说上半天还好用。很快我发现那是因为安妮是世界上最好的律师,如此公正。她不但劝我们和好,还让我给我妻子道歉——她知道这次争吵全是我的错。我的脸立刻涨红了。

我必须要说,这辈子我从不会主动道歉,即使是同安妮分手时,难受得要命,我也没说过半句对不起。安妮带着我妻子,来到我面前,要我道歉,我立刻找出一大长串借口。不行,安妮,亲爱的,你要知道这一切才不是我的错呢。本来我还有更多胡搅蛮缠的话可以说。

但我的妻子在看我。我们四目相对上,我就把这辈子的对不起一股脑全说出去了。我说我对我所说过的一切,都感到非常抱歉。我对没说过的那些也抱歉。对我没做过的那些,也很抱歉。我说,遇到你之前,我就是一个失败者,是你让我变得特别。安妮当时笑眯眯地看着我,开心极了。她曾经真正地爱过我,因此比谁都乐意看到我放下那愚蠢的架子,为了我爱的人,变得柔软。

  

我应当要好好谢谢安妮。但我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安妮就被坏蛋捉走了。我妻子和我一起去救她,后面的事情同样一团糟。我们在教堂里又打架又放火,冒着亵渎天父的风险战胜了坏人。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的国度实在是太危险了啊!

  

因此,救回安妮之后,我和妻子就一块儿离开美国,去了墨西哥。

我不得不再解释一次,我妻子真的不是墨西哥人。我们去墨西哥只是因为——那里风景确实挺好的。那里有雨林,有宫殿,有海滩。分明是度蜜月的好地方。我的妻子曾说过,他想要吹着海风,脚趾踩在沙子里。所以我带他去了那里,他开心得不行。再然后,他就向我求婚了。

  

我不知道,我能有什么不答应的理由。当我发现一个人真心爱我,而我也爱他。我们就应该结婚。除非他说的话并不是在求婚。但我才不管那些呢。我就当那是求婚。因为他对我说:“奥修曾经说过,当你爱一个人,你必须接受他所有的缺点。”那句话,它的意思就是:“我爱你”。我们两个,我是说,我自己,正是一个满身缺点的傻瓜。我会怪罪别人,会憎恨自己的遭遇,会推开他人的好意。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不能继续傻下去了。

但我还想矜持一下。矜持总不是大问题吧。当我的妻子问我:“你是爱上我了吧?”时,我感觉脸都要烧起来了,我的嘴自己说道:“我确实喜欢你。但是爱嘛……不。你知道的,那很难解释啊……”

老天啊,话一出口我就想抽自己的脸。我都说了些什么。我在心里小声狂喊:快点反驳我,快点反驳我……还好,我的妻子毫不留情地戳穿了我:“你就是爱我,看看你的脸吧,那就是一张恋爱中人的脸。”

“那不是。”我说。又来了!“那是。”他说。于是,我赶忙告诉他:“那我们结婚吧。”



墨西哥是个好地方。在那里,我和我的妻子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们住在海边的酒店里,每天清晨看日出,中午看家庭影院。晚上去酒吧点几杯鸡尾酒,然后回到酒店,不知羞耻地大搞特搞,好地方,所有游客都很闲,从早到晚穿着浴袍,做/爱时连衣服都不用脱,方便至极。

有时也遇到夫妇两个,一家人来度假,每人手里都牵着一个小儿女。正常的生活,正常人的家庭和孩子。那曾经是我非常想要得到的东西。我妻子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一边戳我的肩膀,一边说:“埃迪,你看那个小男孩的眼色真慈爱。”

他顿了一顿,才又说:“你一定会是个好爸爸。”声音不知为何,比刚才要低了一点点儿。

我没好气地反驳他:“我和好爸爸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最讨厌的就是小孩。”他将信将疑,问:“那你喜欢什么?”

我说:“我喜欢把恶人抓起来,然后看你吃掉他们的脑袋。走,我们现在就去打击犯罪。”他立刻双眼放光,欢天喜地地跟着我走了。


你们别误会。我妻子是……人,他当然是人了。吃人头那只是……你们可以把它当作一种隐喻。对,没错,我是在比喻一些我不能明说的东西。你们知道的,吃人的资本主义,霸权主义,日暮西山,什么的。毕竟我从前是名记者!现在请不要打岔,让我说完。后来那段时间,凭借墨西哥的伟大治安,我们每天都吃三到四个人头。结果一个月过去,我胖到180磅。

他倒是还和原来一样。

我觉得这样不行,我必须要减肥了。如果我无休止地继续发胖,那么很快,我就会变成一堆肉,懒懒散散,胸无斗志,有斗志也动弹不了。但是我妻子不同意这话,一看到我吃减脂沙拉他就大发雷霆,连盘子带菜一起掀翻到天花板上。然后跑出去吃更多的人头——你们知道那只是一种隐喻。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我试着劝他,我说:“嗨,如果我胖成一座肉山,很快你就会嫌弃我,扔下我去找一个更合适你的人了。”他大喊大叫,声音比打雷都要响:“别胡说,埃迪!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然后他就一下子把我按到床上。


他真傻。现在这个年头,谁敢说永远是怎么回事儿呢。但实话实说,那段时间我真挺虚的。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人,臃肿,无业,每天摄入巨量胆固醇,大部分运动还都在床上完成。我整个人都像烤面包一样发酵了,黑眼圈和陨石坑一样大。等到他再来骑我,我就拒绝了他。我说:这样不行,我们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他听了这话目瞪口呆,简直是震惊极了。

他指责我,说我以前可以和他做上一天一夜,开心得像是追逐羊群的牧羊犬。我说你这是什么古里古怪的比喻,从哪里看来的?据我所知在你的老家,那里没有羊也没有牧羊犬。

他又开始无理取闹,把盘子全都砸碎,把椅子扔进电视里,在沙发上捅出一大堆窟窿眼儿。我理都不理他,我才不可能屈服。结果他就单方面宣告了战争的结束。晚上,趁我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他突然伸出脑袋,自顾自地开始吸我!

直到我们滚回床上我还在对他怒目而视。我说,你难道不知道什么叫性同意!糟糕,他还真不知道。他毕竟是个外地人啊。


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也只能这样了。发胖,纵欲。过着普通人根本想象不到的快乐生活。我以为日子能够永远这样下去。而我能够永远听我妻子喋喋不休地对我说话。但我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我从来不是那个幸运的人。


我和妻子离开墨西哥,回到美国,从内达华州的沙漠一路向东,抵达拉斯维加斯。本来我们将要横穿整个美国,到纽约去。但后来,一切都结束在了罪恶之城。


  

我的妻子,他对我说的最后两句话,其中一句是:我真的很想看自由女神。


那个时候我也快要死了,血从嘴里往外冒。他突然凑到我身边,说这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的确和我说过,想亲眼看看自由女神像是什么模样。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们一直都没去成。但是——总不能在死之前,我还拒绝他的要求吧。我安慰他,说:等从这儿出去,我们就会去的。

他听了这话,呆呆地看着我。他——他总是那样。明明有着比谁都高的智慧,但好像总是听不懂我说的话。如果我还能继续活下去,那我就会继续教他,不要总摆出那种表情,人是这样的:他们发起沟通,就想要得到回应。建立联结,就是想交换感情。但是我知道我活不下去了。

我一定会死在这一天。因为我受了重伤。还因为几乎全世界都在追杀我和我的妻子,全世界都希望我们之中有一个能去死。你们可以,把这些也当成隐喻。每个人都有被世界逼迫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对吧。而在当时,我死就是这道题最好的解法。


但是我的妻子,他对我说,他真的很想看自由女神。从那时起他就决定要替我去死了。我是个傻瓜,没搞明白他想做什么。连追杀我们的军官都比我还要懂他——他们对视了一眼,之后,他就帮他完成了心愿,等我的妻子爬进强酸腐蚀区,军官就拉开了酸液的阀门。


...


我妻子对我说的另外一句话是: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你也不要忘记我。


他走了之后。有些人告诉我,现在我可以去结婚,可以有自己的小孩,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我觉得有点可笑,对我说这话的人,难道连最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如果一个人的妻子死了,他就永远,永远,没法再过正常的生活了。


我的妻子离开我的时候很痛苦,被无数只怪物拉扯着,一寸寸撕裂身体,被强酸顶头淋下,剧烈的腐蚀让他体无完肤……你们就当那些都是隐喻吧。我几乎、几乎没办法看他,我下意识想要紧紧闭上眼睛。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没办法看自己的爱人遭受那种折磨。

可我还是瞪大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一直死死地看他。我知道这就是,最后一次我还能看着他。不管多么痛苦,我要把这一幕刻进大脑里,最深的深处。


我知道。我也想让你们都知道。我的妻子是真正的英雄。他是为了保护我,还有其他人,还有我们所生存的世界,而选择了死亡。他永远不会为此感到懊悔。但那一天之后我好像被缠住了。我经常做噩梦。梦到那一天的情景。有时我也做很好的梦。梦到他把脑袋搁在我肩膀上,嘟囔着要吃巧克力。我一眨眼,他就在强酸中挣扎,再一眨眼,他就回到我身边。于是我就糊涂了。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他,会变成那么可怜的模样。


只有一次。我没梦到那些事。而是梦见我们两个去旅行。唯一的一次公路旅行,搭便车,那家人是纯正的嬉皮士,弹起吉他,唱起歌儿,谈论爱和梦想,一个个眼睛里都亮晶晶的。我受过高等教育,我做记者时写的时评比什么都辛辣,看那场面简直令我浑身难受。

但是我妻子很喜欢。那天夜里,等到那家人都睡着了,他在我耳边,轻轻又唱起他们唱的那首歌。所有的星星都在我们头顶上,就那么看着他和我。我在梦中不敢大口喘气,生怕稍微动一动,这么微不足道又这么珍贵的一刻,就会消失不见了。


后来,我没再有过妻子。我一个人去看了自由女神像。从拉斯维加斯到纽约要横跨4000公里。当我到达时,东海岸阳光清朗,绿色在纽约州的大地上蓬勃地生长。在港口,我购买一张前往自由岛的船票,身旁有许多叫卖水果的拉美人,他们肆无忌惮地说笑。我突然想起墨西哥的夜晚。海风掠过发丝,我们的脚趾紧挨着,踩在细沙上。




fin

  

此处还有一个小番外 ,讲述一下埃迪此后的人生。

未闻君

功能说明

1. 独立查看“未闻君”发布在LOFTER的所有文章
2. 文章更新通知提醒
3. 归档方式查看
4. 方便的分享文章到微信、微博

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APP

本应用由UAPP生成,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UAPP支持LOFTER、网易博客、新浪博客、百度空间、QQ空间、blogbus、豆瓣日记、点点网、搜狐博客、网易摄影等生成个人应用。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