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鼠胆英雄》佟丽娅魅力无双,岳云鹏重于泰山,暑期喜剧黑马来了
梦见乌鸦 2019-08-01

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觉着电影《鼠胆英雄》就是贯彻了这样一个核心,有的时候事与愿违,有的时候阴差阳错,但关键就是,人要有价值的活着。

记得小时候听过一个笑话,叫“傻子参军”,就说民国时期某村里有个二愣子脑子不太好使,打仗的时候被抓了壮丁参了军,结果阵地上当官肚子里有坏水,告诉他如果战死家里就有赏钱拿,结果这位傻了吧唧,觉得这事可以,听到命令就低着头往前冲,结果不怕死的精神把对方敌人给吓坏了,都投降了。傻子回头一看,发现那位军官已经被打死了,结果就这样,傻子阴差阳错的成了战斗英雄,最后还当了官。

《鼠胆英雄》里的闫大海,就跟笑话里的“傻子”类似,虽然有点“阿甘”的感觉,但岳云鹏饰演的这位男主角并不是傻子,而是有些憨厚的感觉。这个角色发现自己身患绝症之际,竟阴差阳错当上了警察。为了给梦中女神--飞乐门舞女杜卿挣赎身钱,他计划在自己生命中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因公殉职,从而拿到抚恤金拯救女神。电影就是建立在这样荒诞的基础上,用阴差阳错的笑料构架了电影的主要卖点。

相声演员出身的岳云鹏,“囧”系列编剧束焕首度担任导演的《鼠胆英雄》,两位主创的合作,决定了这部电影最大的优势。毫不夸张的,2019年暑期档进行过半,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或者合格的喜剧电影,而这部《鼠胆英雄》则是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位置上,解决了暑期档观众对于喜剧电影的诉求。

好笑吗?真的好笑!小岳岳的喜剧天赋毋庸置疑,他提供了全部大部分笑点。而与岳云鹏的德云社相声不同的是,这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让本片并没有陷入插科打诨的段子集中,而是有着抑扬顿挫的情节发展,这一切则得益于电影编剧大神束焕对该片电影感的掌控。

初看这个故事, 乃是典型的小兵扛大旗的设定,所以本片的特殊之处在于,将荒诞喜剧与我们传统中人类价值观进行了融合,此举为该片最大的亮点。既有掩面窃喜,也有哄堂大笑,更有能笑出腹肌的点缀;然而电影整体有笑点,也有泪点,更有励志治愈,不断反转的剧情,走出相声套路,完善电影的风格。所以在这部电影中我们发现,岳云鹏不仅会说相声,影视表演也开了窍,或者与其说岳云鹏“开窍”,倒不如说他遇到了好剧本和好电影。

即使故事中的闫大海是因为得知绝症而无意间由胆小变得勇敢,也是阴差阳错的进去警局,慢慢的开始有价值的活着,最后这个小人物是选择重于泰山的离开。 岳云鹏饰演的不同于之前演的所谓的喜剧形象,这次这个角色更丰满了一些,当然也源于剧本故事的完整性和人物的饱满度。导演有效的把控,将主演非常个性化的喜剧演出,牢牢地归顺在故事框架之内,将单纯的疯狂喜剧,进行了质的升华。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纳兰性德名句让世人可知初识之大同美好,但却不要忘了其后面:“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的现实,《鼠胆英雄》就是这个现实。

人生在世,离不开欲望。电影中佟丽娅饰演舞女,就是闫大海的“欲望”。电影把丫丫拍得异常美丽,光彩照人,就是为了让她足够鲜亮,成为闫大海所有行为动机的目标。眼前的财富,身边的情感,人生中的磨难,就跟唐僧取经一样,不到西天不回头。然而最终结果却让人反思,这些磨难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些磨难就是欲望的本身,你都是在战胜你自己的一些东西,然后才能得到一个真理。小人物,历经磨难,在乱世中不断去牺牲,一点点换来成长,有笑有泪,有煽情有理性,也有人性的光辉。

束焕作为编导,本片不再像“囧”系列电影借用小人物的遭遇来延伸到且颠且狂的层面上,本片收敛之势明显,反倒在机巧连环的情节中,多了一点情感元素,也多了少许正襟危坐之势。在一场看似荒诞闹剧下,本片所要表达的内容实际上是人生价值的本身。

闫大海这个角色,体现的是平凡人的搞笑之路,也是辛酸之路。他遇事会认怂,但到最后还是会冲上去,因为要守护的东西比命更宝贵。他会用命换钱,但不会用义换钱,孰是孰非他拎得很清。这一点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曾经风靡国内的电视剧《宰相刘罗锅》,虽然主题与人物都与本片大相径庭,但在内涵上,都是属于那种在荒诞离奇的故事中,去阐述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

由此可见,《鼠胆英雄》是令人惊喜的,本片以笑情节设置为主,逐步转向在主流商业叙事架构下,以还是完整性取胜,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剖析人物,塑造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形象。电影的故事比较通俗化,虽然故事发生在民国,但最大的特色就是让这些人物带有了平民化的色彩,离不开两位主演的精彩演绎。再加上袁弘、韩童生、雷佳音等专业演员加盟,成为影片质量基础保障。暑期档之黑马,令人欣喜。


推荐文章
评论(0)
联系我们|招贤纳士|移动客户端|风格模板|官方博客|侵权投诉 Reporting Infringements|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 0571-89852053|涉企举报专区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24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86号 浙ICP备16011220号-1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6059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浙网文[2022]1208-054号 自营经营者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2220015号 网信算备330108093980204230011号
分享到
转载我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