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M:Teenage Life(Daz Sampson)
很多年前我曾经努力地告诉自己,未来不论如何都不要忘记今天的模样。可就像任何承诺在时间的长河中都显得苍白无力一样,有时的我不仅想要遗忘曾经的自己,甚至连“想要”的动力也消耗殆尽。熟悉的事物并非不是陌生的,我们仅仅是多出了一份漠然。
知道包子结婚旅行要来长春之后我特别高兴,不仅是因为大学四年的同学,更是因为那真是同床共枕的兄弟。在和包子吃饭时还和嫂子扯淡:包子和我睡过的时间目前为止可比你长呦!这是因为大学时期的寝室床是上下铺的,一个屋子四个人。自从大一晓健转去考古系后,我们屋子就剩下我、脱脱和包子了。东北的冬天是真的冷,包子选择这个时候带嫂子来也真是能留下一辈子印象了。大学时期的冬天更加难熬,窗户不是塑钢的漏风不说,暖气烧的也一般(吐槽当时吉大因为欠了很多钱还扣了我们不少补助)。于是我就提议咱们把两张床并一起,睡双人床,这样暖和。因为我和包子都是下铺,于是就开始了没羞没臊的同床共枕了。对了,包子的屁股蛋子是真的软!
想起那个时候是真的傻,想到啥就直接去干了,也不管有啥后果没!可以说自己真的是个二愣子!大二期末的时候,同楼走了不少毕业生,于是我就和脱、包子、男哥他们,去人家空寝室拆床。是的,拆床!因为学校资源有限,只有大高个才能睡结实的新床,像我这样1米83的汉子也是没资格的,只能睡那个一动弹就乱动就会引起误会旧床。于是我们找了钳子、板子、螺丝刀等工具,大概拆了四五个吧,因为最后360的坤兄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加入进来了。
我之前是从来不喝酒的,小时候我爷爷喂我白酒时我就觉得这帮人疯了,怎么会喝这么难喝的东西。啤酒也是不喝。我老爹喜欢夏天的时候喝一瓶冰镇啤酒解渴,但我依旧喜欢汽水,包括可乐、雪碧等一切碳酸饮料。可和包子、双兄他们在一起时,我才觉得我们喝的不是酒,而是一种生活。这生活里未必有痛苦与沧桑,也未必有怀才不遇或愤世嫉俗,但却包含了只属于年轻人的一种精神,那就是意志。是的,是意志,是我们想要去做、去了解、去尝试、去评判、去畅想的精神力量。回想起当年的言论,更确定了曾经的自己很傻,是又傻又蠢。可我却总是能放开一切看法去说蠢话、做蠢事。即便丑态百出又怎样,即便头破血流又怎样。我活着,是那么真实。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不过当孩子是有代价的,代价就在眼前:你会做错事,说错话。这就是成长吧。慢慢的,我又陆陆续续做了许多傻事、蠢事,可我意识到了,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真傻。于是就不再去做傻事了,至少不想再去做了。
和维维在老年公寓遛我们家那条傻狗健健(男哥对不住了这狗我们养的时候就起了这名字放心吧不是在针对你)时,突然发现那狗钻进了一个大水坑中。是的,一个都是玉米地的地方,怎么会有个大水坑呢?因为都是大泥汤,都是污水!一瞬间,金毛的下半身就黑了……我气的想要揍它,可是它是金毛啊,它怎么明白人类所希望的“干净”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是啊,我已经开始逐渐去明白、了解那些曾经不明白、不了解的概念了,又怎么会像个“傻狗”一样,再去泥里面打滚呢?
那天看《魔鬼经济学3》时,里面说对于魔术师,孩子是最难欺骗的,因为成年人会跟随你设定好的陷阱,而孩子不会,因为他们无法集中注意力。魔术是做给大人看的,就像我们的生活时播放给大人看的一样。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上帝是喜欢我们不在意自己跳进泥坑里面打滚吗?就像我家的“傻狗”健健一样(此处有我一个大大的傻笑)。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在一篇名为“我为何为儿童写作”的文章中,解释了其中的吸引力。“孩子们读的是书,而非书评,”他写道,“他们才不会在乎评论家怎么说。”而且,“当一本书内容很无聊时,他们会毫不掩饰地打哈欠,不会觉得羞耻,不会畏惧权威。”最好的——也是每个作家都为之欣慰的——莫过于孩子们“不期待他们心爱的作家能救赎人性。”
即便我知道自己再也做不成孩子了,可我还是怀念,怀念孩子时期的自己,和我遇到的所有人!谢谢你们能够包容我、教导我、陪伴我。如果我有一天真的长大了,大到有资格成为一名父亲,请一定要监督我。一旦我想要强烈地控制那个自由生命的绽放,请训斥我:你已不再是个孩子,你没有资格。
临走前,我和包子说:没关系的,这个世界越来越小了。
可我没说的是:不知道我们还像不像个孩子一样,随时都想出去浪一浪。
不过我相信:我们会的!